中国民族本案意向书

本案意向书认定为买卖合同案 情原告:陶某.被告:某房地产开发公司.2002年11月5日,原告与被告订立预订住宅意向书一份,意向书约定:一原告向被告预订王府公寓27层02室房屋D型建筑面积约178.9平方米以后按房管部门测估面积为准,每平方米,三、被告同意原告在签订预售合同前无条件退房,原告的退房要求

中国民族本案意向书Tag内容描述:

1、本案意向书认定为买卖合同案 情原告:陶某.被告:某房地产开发公司.2002年11月5日,原告与被告订立预订住宅意向书一份,意向书约定:一原告向被告预订王府公寓27层02室房屋D型建筑面积约178.9平方米以后按房管部门测估面积为准,每平方米。

2、三、被告同意原告在签订预售合同前无条件退房,原告的退房要求应以书面形式提出,被告收到原告书面退房请求后,三日内退还原告所付预约金,但不计利息;四、被告在收到原告的预约金后,不得擅自将原告所订室号的住宅,订予他人,如擅自订予他人,除预约金。

【中国民族本案意向书】相关DOC文档
标签 > 中国民族本案意向书[编号:2098354]

copyright@ 2008-2023 冰点文库 网站版权所有

经营许可证编号:鄂ICP备19020893号-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