株洲容貌规定教学内容

株洲城容貌规定教学内容揭阳市区城市容貌管理规定征求意见稿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城市容貌,创造整洁美观的城市环境,根据国务院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城市容貌标准,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城市的道路建构筑物公共设施园,建设工地的施工材料、机具及建筑垃圾等应置于围档范围之内;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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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株洲城容貌规定教学内容揭阳市区城市容貌管理规定征求意见稿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城市容貌,创造整洁美观的城市环境,根据国务院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城市容貌标准,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城市的道路建构筑物公共设施园。

2、建设工地的施工材料、机具及建筑垃圾等应置于围档范围之内;建筑垃圾堆放不得超过围档高度并应及时清除;施工期间,废水、泥浆不得流出场外、浸漫路面、堵塞管道,并应采取浇湿等措施严格控制扬尘污染。
施工完毕后应及时清理现场、拆除围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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