传染病防治的法律法规-课件.pp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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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染病防治的法律法规-课件.ppt

传染病防治法规,传染病是什么?

是由病原微生物和寄生虫感染人体后产生的有传染性的疾病。

传染病流行的原因“传染病的产生一是自然变异;二是人为导致(这在生物技术上是可能的)”,传染病感染过程的表现有哪些?

病原体被清除隐性感染显性感染病原携带状态潜伏性感染,传染病流行的基本条件?

传染源传播途径易感人群,影响流行过程的因素?

自然因素社会因素,传染病防治措施,三个基本环节:

管理传染源切断传播途径保护易感人群,疾病的流行强度,疾病的流行强度是指某重疾病在一定时期内,在某地区某人群中,发病数量的变化及其病例间的联系程度,常用散发暴发及流行等表示,卫生法的基本原则,1、保护公民健康权的原则2、预防为主的原则3、促进经济发展,推动医学科学进步4、公平与自主原则5、中西医协调发展的原则6、动员全社会参与的原则7、卫生监督的原则,第98条规定“公民享有生命健康权”.其中的健康权,是指公民所享有和应当享有的保持其躯体生理机能正常和精神状态完美的权利.它不仅涉及医疗卫生保健,而且延及影响健康的各种因素,诸如饮水卫生,食品卫生,营养保障,卫生设施与住房,职业环境卫生,健康教育与信息,生殖卫生等.,传染病立法的过程,传染病可以不同的方式危及不特定的人群,人类与传染病的斗争中不断加深认识。

统治阶级也逐步认识其到对社会、经济的危害。

1848年,英国通过公共卫生法案,以立法的形式对传染病防治进行管理。

继英国立法后,法国、德国、美国竞相效仿。

我国传染病法规的立法,我国在卫生领域最早立法的是传染病防治的法规。

1978年颁布了急性传染病管理条例,1986年通过国境卫生检疫法,1989颁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1989年2月21日第七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通过,1989年9月1日起施行。

2004年8月28日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修订。

自2004年12月1日起实行。

这是实施宪法规定的保护人民健康的重要法律之一。

使我国传染病防治工作从行政管理走上了法制管理轨道。

修改前七章四十一条,修改后九章八十条第一章总则总则第二章预防传染病预防第三章疫情的报告和公布疫情报告、通报和公布第四章控制疫情控制第五章监督医疗救治第六章法律责任监督管理第七章附则保障措施第八章法律责任第九章附则,传染病防治的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境卫生检疫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献血法,传染病防治的法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国内交通卫生检疫条例医疗废物管理条例血液制品管理条例5.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条例6.疫苗流通和预防接种管理条例,传染病防治的规章,消毒管理办法生活饮用水卫生监督管理办法结核病防治管理办法性病防治管理办法医疗机构传染病预检分诊管理办法医疗卫生机构医疗废物管理办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与传染病疫情信息报告管理办法血站管理办法医疗机构临床用血管理办法传染病病人或疑似传染病病人尸体解剖查验规定,国家标准,GB15973-1995麻风病诊断标准和处理原则GB15974-1995梅毒诊断标准及处理原则GB15975-1995淋病诊断标准和处理原则GB15976-1995我国控制和消灭血吸虫病标准GB15977-1995日本血吸虫病诊断标准和处理原则GB15978-1995人间鼠疫疫区处理标准及原则GB15983-1995麻疹诊断标准和处理原则,GB15984-1995霍乱诊断标准及处理原则GB15985-1995丝虫病诊断标准及处理原则GB15986-1995黑热病(内脏利什曼病)诊断标准及处理原则GB15987-1995传染性肺结核诊断标准及处理原则GB15988-1995布鲁氏菌病诊断标准及处理原则GB15989-1995疟疾诊断标准及处理原则GB15990-1995乙肝诊断标准及处理原则GB15991-1995鼠疫诊断标准GB15992-1995鼠疫控制及考核原则与方法GB15985-1995丝虫病诊断标准及处理原则,国家标准,国家标准,GB15993-1995猩红热诊断标准及处理原则GB15994-1995流行性感冒诊断标准及处理原则GB15995-1995钩端螺旋体病诊断标准及处理原则GB15996-1995流行性出血热诊断标准及处理原则GB15997-1995白喉诊断标准及处理原则GB15998-1995百日咳诊断标准及处理原则GB15999-1995丁型病毒性肝炎诊断标准及处理原则GB16000-1995HIV/AIDS诊断标准及处理原则GB16001-1995伤寒、副伤寒诊断标准及处理原则GB16002-1995细菌性痢疾、阿米巴痢疾诊断标准及处理原则GB16393-1996新生儿破伤风诊断标准及处理原则GB16394-1996脊髓灰质炎诊断标准及处理原则GB16853-1997结核病监测指标,国家标准,GB16882-1997动物鼠疫监测标准GB16883-1997鼠疫自然疫源地及动物鼠疫流行判定标准GB16884-1997流行性脑脊髓灰质炎断标准及处理原则GB16885-1997布鲁氏菌病监测标准GB17009-1997风疹诊断标准及处理原则GB17010-1997甲型病毒性肝炎诊断标准及处理原则GB17011-1997戊型病毒性肝炎诊断标准及处理原则GB17012-1997感染性腹泻诊断标准及处理原则GB17013-1997包虫病诊断标准及处理原则GB17014-1997狂犬病诊断标准及处理原则GB17015-1997甲型病毒性肝炎诊断标准及处理原则GB17016-1997流行性腮腺炎诊断标准及处理原则GB17010-1997丙型病毒性肝炎诊断标准GB19085-2003商场、服务业经营场所传染性疾病预防,传染病防治的文件,流行性乙型脑炎诊断标准流行性地方斑疹伤寒诊断标准急性出血性结膜炎诊断标准登革热诊断标准艾滋病疫情信息报告管理规范(试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与传染病疫情信息发布管理办法国家救灾防病与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信息报告管理规范救灾防病与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信息报告管理规范疾病预防控制工作规范2001医务人员艾滋病病毒职业暴露防护工作指导原则(试行)医疗废物专用包装物、容器标准和警示标志规定医疗废物分类目录肺结核病人转诊和追踪实施办法(试行)急性呼吸道发热病人就诊规定,国家标准,消毒卫生标准、规范、文件GB15979-2002一次性使用卫生用品卫生标准GB15980-1995一次性使用医疗用品卫生标准GB15981-1995消毒与灭菌的评价方法与标准GB15982-1995医院消毒卫生标准GB16383-1996医疗卫生用品辐射灭菌质量控制标准GB14930.2-94食品工具、设备用洗涤消毒剂卫生标准GB14934-94食(饮)具消毒卫生标准GB/T17218-1998饮用水化学处理剂卫生安全性评价HG/T2777-1996稳定性二氧化氯溶液GB17988-2004食具消毒柜安全和卫生要求QB/T2493-2000纸尿裤(含纸尿片/垫)GB8978-1996污水综合排放标准现场消毒规范医疗机构口腔诊疗器械消毒技术操作规范内镜清洗消毒技术操作规范(2004年版),消毒技术规范医院消毒供应室验收标准CJ/T3025-1993城市污水处理厂污水污泥排放标准CJ/T3028.1-1994臭氧发生器CJ/T3028.2-1994臭氧发生器臭氧氧浓度、产量、电耗的测量GB19082-2003医用一次性防护技术要求GB19083-2003医用防护口罩技术要求GB19084-2003普通脱脂棉口罩,GB19104-2003过氧乙酸求GB19105-2003过氧乙酸包装要求GB19106-2003次氯酸钠溶液GB19106-2003次氯酸钠溶液包装要求GB19107-2003过氧乙酸含量测定GB19108-2003次氯酸钙包装要求GB18278-2000医疗保健产品灭菌确认和常规控制要求-工业湿热灭菌洁净手术室建筑规范消毒产品生产企业卫生规范,饮用水标准、规范、文件GB5749-85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GB11730-89农村生活饮用水量卫生要求生活饮用水水质卫生规范生活饮用水集中式供水单位卫生规范二次供水设施卫生规范CJ94-1999饮用净水水质标准涉及饮用水卫生安全产品生产企业卫生规范,传染病防治监督的主要内容,对传染病预防、治疗、监测、控制和疫情管理措施的监督检查。

对法律责任单位和个人应尽的职责或义务进行督查、指导。

对所辖范围内的有关单位和个人在传染病防治方面制定的计划、规范、措施、方案等落实情况进行检查。

政府的法律责任,政府的法律责任领导传染病防治,制定并组织实施传染病防治规划负责传染病防治经费落实公布甲类以外的传染病病种公共卫生设施的建设、改造预防接种组织开展爱国卫生运动传染病暴发、流行时防治力量的组织传染病暴发、流行时采取的紧急措施的决定与解除疫区的宣布与解除疫区封锁与解除,各部门的职责,卫生行政部门监督管理传染病防治工作公布乙、丙类传染病病种疫情的通报和公布增加或减少菌(毒)种重大传染病疫情时医疗卫生人员调集,铁路、交通、民航部门,受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的委托在本系统内行驶传染病管理监督权交通卫生检疫,农业、水利、林业部门,同人畜共患传染病有关家畜家禽的传染病防治管理,公安部门,协助对甲类传染病病人和病源携带者,乙类传染病中的高致病性禽流感病人、非典病人、炭疽中的肺炭疽病人的强制隔离治疗措施,出入境检疫部门,出入境卫生检疫疫情通报,其他部门:

医药、工商、水利、城建、民政、邮政、广播电视等,机构的责任,疾病预防控制机构传染病防治规划、计划方案的实施传染病的监测疫情报告组织、指导预防接种流行病学调查、现场处理与评价对甲类传染源污染场所的卫生处理对传染病病人进行医疗观察等措施提出疫点、疫区的建议与疫情控制方案,医疗保健机构的职责,疫情报告预防接种医疗救治传染病的监测地段内的传染病预防和控制消毒隔离、预防院内感染对传染源污染场所的卫生处理对传染病病人等进行隔离治疗、医疗观察,采供血的职责,生物制品生产单位消毒产品生产单位饮用水处理单位大型项目建设单位尸体处置单位其他相关单位和个人,传染病监督检查具体内容,传染病疫情报告的监督检查对象:

1.医疗机构:

综合性医院、血(浆)站、结防站、卫生站(所、院)等。

2.疾病预防控制机构。

检查方式:

1.传染病报告制度;2.是否有专人负责;3.是否建立门诊日誌、住院登记本、检查检验登记本、传染病报告登记本、传染病报告卡,并进行核查。

4.报告网络的运转与核查5.个案的审核、订正、补报、重卡剔除、疫情分析与报告,传染病的分类,非法定传染病法定传染病甲类:

鼠疫、霍乱(2种)。

乙类传染病是指:

传染性非典型肺炎、艾滋病、病毒性肝炎、脊髓灰质炎、人感染高致病性禽流感、麻疹、流行性出血热、狂犬病、流行性乙型脑炎、登革热、炭疽、细菌性和阿米巴性痢疾、肺结核、伤寒和副伤寒、流行性脑脊髓膜炎、百日咳、白喉、新生儿破伤风、猩红热、布鲁氏菌病、淋病、梅毒、钩端螺旋体病、血吸虫病、疟疾(25种)。

丙类传染病是指:

流行性感冒、流行性腮腺炎、风疹、急性出血性结膜炎、麻风病、流行性和地方性斑疹伤寒、黑热病、包虫病、丝虫病,除霍乱、细菌性和阿米巴性痢疾、伤寒和副伤寒以外的感染性腹泻病(10种)。

37种法定传染病,有18种可以接种疫苗,传染病公布的三种情况,其他乙类传染病及突发原因不明的传染病甲类控制:

国务院公布实施。

卫生部公布的乙类、丙类传染病省级政府公布的乙类、丙类传染病,传染病报告程序,传染病,报告卡,疫情管理人员录入,CDC,传染病报告时限,发现甲类传染病、采取甲类传染病控制措施的传染病、本地区以前从未有过的传染病以及国家已宣布消灭传染病的病人、病原携带者或疑似病人时,城镇应于2小时内、农村应于6小时内通过网络报告。

发现乙类传染病病人,城镇应于12小时内、农村应于24小时内通过网络报告。

发现传染病防治法规定的传染病有流行趋势或有暴发可能,或者传染病防治法规定传染病暴发、流行以及具有传染性的不明原因疾病时,应及时向所在地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报告。

对丙类传染病和其他传染病应当在24小时内报告。

传染病执法典型案例,2004年4月北京、安徽发生的SARS疫情,又是一次源于实验室内感染。

安徽确诊2例(死亡1例),密切接触者共113人。

北京确诊7例,密切接触者共748人(包括病毒所职工)。

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的这个曾涌现出5位院士的病毒病预防控制所,卫生部责成北京市政府,由宣武区政府2004年4月23日宣布对其封闭;7月1日宣布对其主管人员给予行政处分;10月14日由北京市宣武区卫生监督所对其作出2万元的行政处罚。

传染病防治监督检查,医疗废物管理监督推行集中无害化处置禁止转让、买卖医疗废物医疗废物管理责任制医疗废物分类收集转移联单管理制度医疗废物登记制度工作人员培训建立职业卫生防护制订应急方案,传染病防治监督检查,医疗废物专用包装物、容器应符合规定医疗废物暂存时间不得超过2天;医疗废物暂存间符合规定,定期消毒清洁运送工具符合要求,及时消毒清洁污水、传染病病人排泄物应消毒高危险性废物应消毒后处置不具备集中处置的应按有关规定处理,医疗废物处理的一般原则,国际协议中有大量关于公共卫生及有害废弃物安全管理的条例,一个国家制定相关法律或法规时应参考下列原则:

医疗废物处理的一般原则,“谁污染谁赔偿”原则污染者负有法律和财务的责任,即废弃物的制造者应依法投人资金,安全地处理废弃物,保护环境。

该原则同样也考虑了引起公害的团体责任。

“预防”原则这是保护公共卫生的重要手段。

在某种大危害末明确时,就应假定它有可能引起危害,应该“防患于未然”,制订相应的防护措施。

医疗废物过境转运案例,2006年4月6日晚9:

40中央二台经济半小时节目,题目:

如此“慈善捐赠”,美国医疗队来义诊,免费为家庭困难的先心病和白内障手术病人进行手术。

以此为借口从美国进口医疗器械,并办理进口通关关文,近期上海、深圳海关查获大量入关垃圾,报关的名称却是医疗仪器,经调查美国爱嘉基金会至少五次打着捐赠的幌子向我国输入医疗垃圾,在*精神病院的4-5楼成了堆放医疗垃圾的仓库.,案情分析,在美国,医院三分之一的收入用于医疗废物的安全处理,美国人每吨医疗垃圾的处理费相当于500克黄金价值,约合8美金每公斤。

由此可以看出上述事件产生的主要原因及动机:

1、法律意识淡泊,2、经济利益驱使,3、对医疗废物的危害性认识不足。

传染病防治监督检查,医疗卫生机构消毒监督使用的消毒剂、消毒器械、卫生用品是否符合国家法规、标准、规范的要求;使用的消毒剂、消毒器械是否按要求索取卫生许可证、卫生许可批件使用的卫生用品是否按要求索取卫生许可证;消毒工作是否按规范开展是否按规定开展消毒监测工作,传染病防治监督检查,实验室生物安全监督病原微生物分类管理:

四类;实验室分级管理:

四级;一、二级实验室不得从事高致病性菌(毒)实验,三、四级实验室从事高致病性菌(毒)实验的应获得资格证并取得批准运输高致病性菌(毒)种实行许可制度菌(毒)种保藏机构安全保管制度,疾病预防控制机构监督,疫情报告、通报;传染病监测;疫情的分析、调查、核实;疫情控制措施;医疗废物消毒实验室生物安全,传染病防治监督检查,采供血机构的监督献血者健康征询检查;血液的检测;临床用血的包装储存运输;不得非法采集血液;不得出售血液;不得组织他人出卖血液;甲、乙、丙型病毒性肝炎、HIV、梅毒检测;结核病患者、痢疾、伤寒、布氏、疟疾(献血者健康检查标准),其他相关单位监督,消毒产品生产、经营单位饮用水处理单位大型项目建设单位公共场所传染病防治措施的监督食品生产经营单位,传染病监督执法的原则,依法监督依职开展(省、市、区),卫生监督机构的工作职责,负责违反传染病防治法行为投诉、举报的受理;负责对违反传染病防治法行为的调查取证、提出处罚建议、执行处罚决定;对医疗卫生机构的传染病疫情报告、疫情控制措施、消毒隔离制度执行情况和医疗废物处置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疾病预防控制机构的菌(毒)种管理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采供血机构的采供血活动进行监督检查;,卫生监督机构的工作职责,对公共场所和有关单位的卫生条件和传染病预防、控制措施进行监督检查对用于传染病防治的消毒产品及其生产单位进行监督检查,并对饮用水供水单位从事生产或者供应活动以及涉及饮用水卫生安全的产品进行监督检查;负责辖区内传染病防治监督信息的收集、核实和上报;协调和指导辖区内铁路、交通、民航部门的传染病卫生监督工作;承担上级机关指定或交办的传染病卫生监督事项。

刑法相关的规定,(三)解释第十三条规定:

“违反传染病防治法等国家有关规定,向土地、水体、大气排放、倾倒或者处置含传染病病原体的废物、有毒物质或者其他危险废物,造成突发传染病传播等重大环境污染事故,致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或者人身伤亡的严重后果的,依照刑法第三百三十八条的规定,”以重大环境污染事故罪定罪处罚”。

传染病防治失职罪的处罚,传染病防治失职罪的处罚依照刑法第409条规定,犯传染病防治失职罪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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