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中各项管理制度汇总.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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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中各项管理制度汇总
冠县实验高级中学学籍管理规定
1、总则
为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加强学校管理,适应新课改的要求,大面积提高素质教育,制定本学籍管理规定。
2、新生入学
初中毕业生经升学考试合格,并到录取学校办理入学手续后,即取得学籍。
第一条新生应按时到校报到,办理入学手续。
开学后两周内不到学校办理入学手续者,取消其入学资格;如因病或因特殊原因不能如期办理入学手续者,必须在开学后两周内持有关证明向学校申请延期办理入学手续。
第二条学校不准擅自接收已被其他学校录取的新生。
新生入学后,如发现下列情况之一者,即取消其学籍:
伪造有关证件冒名顶替者;已被其他学校录取的学生;其他学校在籍学生;同级学校已毕业的学生。
第三条新生入学后按市教育局颁布的四号统一原则,建立学籍档案,学籍号不得变更,并按规定建立学籍卡和学生档案。
学生跨省、市转学的,转出,学校即注销其学号。
在省内跨市转学的,由转入学校为其建立新学号,并注明该生为转学生。
注销和新建学号,都必须报教育主管部门。
3、转学
第六条学生不准任意转学。
全家户口及家庭住址跨省、市、县迁移的学生可准予转学。
第七条学生转入时首先由本人和家长向学校提出申请,并经主管校级领导审批同意后,报学生处学籍负责人登记备案;并由学生处给班主任下达学生进班通知单及财务室交费单。
无学生处提供的进班通知单,班主任及年级组一律无权安排学生进班。
如有违反将按相关规定处理。
转入学校同意后,由本人或者家长向转出学校提出申请,经原学校同意后,报教育主管部门批准,开出全省统一的转学证明(由市级以上教育主管部门审核盖章)。
学生持转学证明、省级会考成绩证明和平时成绩报告单(或学籍卡)。
入学手续一般在开学后两周内办好。
学生档案在一月内交转入学校。
学校不得接收没有正常转学手续的学生。
学生休学期间以及受处分期间不予转学。
第八条一般不接收转入学生,在学额许可的情况下,可以接收转入学生,但须经必要的摸底测验,合格者方可转入。
学生转学必须转入与原校就读时相同的年级,转入低于原校的年级者,取消其学籍。
普通高中与职业高中的学生不互相转学。
4、借读
第九条学生如需转出,由学生和家长提出转学申请,交班主任审核签字后,由学生处主任签署意见;最后由学生处出具转学证明。
如需转出本市,需自持转学证明到市会考办开具会考成绩证明。
第十条学生应在户籍所在地就读。
学生父母双方因公出国一年以上者,父母双方从事野外工作或流动性工作者,父母双方支援边疆建设者,确需借读,在学校学额许可的情况下,可以到亲属所在地借读。
解放军边防指战员、烈士、华侨、归侨、港澳同胞、台湾同胞、在华工作的外籍专家的子女也准予借读。
第十一条凡是要求借读的学生,首先由本人和家长向学校提出申请,并经主管校级领导审批同意后,报学生处学籍负责人登记备案;并由学生处给班主任下达学生进班通知单及财务室交费单。
借读学生的学籍保留在原学校,并按规定交纳学籍管理费。
5、休学和复学
第十二条借读学生的学业水平测试、毕业、升学等事宜,按下述原则办理:
借读生回原学校参加学业水平测试。
借读学生的学生水平测试成绩单或学业水平测试合格证书以及毕业证书均由原学校发放。
第十三条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准予休学:
因病需要长期治疗,经教育主管部门指定的县级以上医院证明者:
一学期内请病假、事假时间累计超过上课总时数的三分之一,跟班学习有困难者;毕业学年患重病且病假时间超过上课总时数的三分之一者。
第十四条休学期限为一年,由学校根据有关单位的证明审核后报教育主管部门,经教育主管部门复查,发给全省统一的休学证明。
学生休学期满仍不能复学者,应提出申请,由学校报经教育主管部门批准后,可续办休学手续。
连续休学最多不超过两年。
学生在休学期间,学籍予以保留。
学生因病休学的原因必须记入档案,并附上医院诊断证明。
第十五条学生休学期满申请复学者,须经县级以上医院或有关单位证明、学校审查后,报教育主管部门批准,发给复学证明,方可复学。
休学期未满的学生如提前复学,即取消其学籍。
6、退学
第十六条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应予退学:
连续休学期满两年而不能复学者;在一学期中无故旷课时间超过上课总时数三分之一者。
第十七条学校处理学生退学应报教育主管部门批准,并及时注销退学学生的学籍。
7、成绩考核
第十八条学校每学期进行期末考试或考查,考试和考查科目为国家教学计划规定的学科。
学校组织学生参加规定的全省学业水平考试。
第十九条学生学期成绩按平时学习成绩、期末考试成绩评定;学年成绩评定以第二学期成绩为主。
学科成绩均采用百分制,六十分为及格。
学业水平测试考试成绩采取等级制形式,分为优秀、良好、及格、不及格四级;考查成绩记合格和不合格两等。
第二十条学生操行按《中学生思想品德考核方案》评定,等级分优秀、良好、及格、不及格等。
操行评定主要用写评语的方法。
第二十一条学生体育成绩按国家颁布的中学生体育合格标准评定,未达到标准的为不合格。
第二十二条为保证学业水平测试顺利实施,取消留级制度。
第二十三条学生学习成绩优异,经考核达到高一级水平的,经学校领导批准,可以跳级。
跳级一般应在学年度开始时办理,并报教育主管部门备案。
8、毕业
第二十四条学生修业期满,学业水平测试成绩全部及格,考查科目全部合格,操行在及格以上,体育合格者,准予毕业,经教育主管部门验印后由学校发给全省统一的毕业证。
第二十五条学生学业水平测试成绩有不及格者,准予补考。
参加会考的补考后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予毕业。
学业水平测试成绩有一门不及格者;操行不及格者;体育不合格者。
9、奖励和处分
第二十六条对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或某一方面有突出表现的学生,应给予奖励。
奖励等级可分为班级奖、年级奖、学校奖和上级领导部门奖。
凡受到校级以上的奖励,应记入学生的档案。
第二十七条学校根据上级规定,定期评选“三好学生”和“优秀学生干部”。
第二十八条学生严重违反中学生守则和中学生日常行为规范、学校有关规章制度以及治安管理者,应给予处分。
处分分警告、严重警告、记过、留校察看、开除学籍。
第二十九条学生受到记过以上处分,须记入学生档案。
开除学生的学籍须报教育主管部门批准。
第三十条学生在受处分一年内,确实改正错误、进步显著者,可以撤销处分,被撤销的处分如果在记过以上,应在学生档案中注明。
第三十一条学生留校察看时间最长不超过一年。
学生在留校察看一年内仍无改正表现者,应开除学籍。
10、附则
第三十二条学生非正常死亡,所在学校必须向教育主管部门写出报告,并及时报省教育厅。
第三十三条教育主管部门每学期集中进行一次学籍会审,及时纠正和处理学籍管理中存在的问题。
第三十四条本规定自下达之日起执行,原有规定即行废止。
班级工作目标考核办法
为进一步加强班级管理,建设优良班集体,学校实行班级目标管理,特制定本办法。
一、考核内容
班级工作目标考核的内容:
一是班级的常规管理,包括出勤、升旗仪式、早操、眼保健操、教室卫生、包干区卫生、衣着仪表、班会、黑板报、公物保管、校规校纪。
二是班级的其他工作,包括参与学校大型活动,上报材料及取得的成绩情况。
二、考核细则
1、出勤——满分10分,迟到1人次扣0.5分,旷课每人次每半天扣1分,不足半天按半天计,扣完为止。
2、升旗——满分5分。
要求:
人数齐,按秩序进出场,遵守纪律,列队整齐,唱国歌响亮。
一项要求不符合扣1分,扣完为止。
3、早操、间操——满分5分。
要求:
人数齐,列队整齐,动作标准规范,保持安静。
一项不符合要求扣1分,扣完为止。
4、教室卫生——满分10分。
要求:
地面干净,门窗无灰尘,窗台无灰尘,墙壁无印迹,物品摆放整齐,一项不符合扣2分,扣完为止。
5、包干区卫生——满分5分。
要求:
每日晨扫,全天保洁。
6、衣着仪表——满分15分。
要求穿戴整洁,朴素大方,男生不留长发,女生不留披肩发、不烫发,不化妆;不佩戴首饰(含避邪物);按要求佩戴校徽、团徽。
不符合者每人次扣1分,扣完为止。
7、班会课——满分10分。
要求:
班会课班主任到场,教室安静,学生不做与班会无关的事情,组织有序,准备充分,效果好。
一项不符合扣2分;主题班会要有教案,有会标,班主任到场,效果好,课后有反馈材料。
一项要求不符合扣2分。
8、黑板报——满分5分。
要求每月一期,主题鲜明突出,内容充实,书写工整规范,形式美观活泼。
一项不符合扣1分,不出不得分。
9、公物保管——满分15分。
要求:
教室内公共财物无损坏、遗失现象,无课桌椅乱刻乱划现象,无破坏学校公共财物的行为。
视公物损坏的程度和情节轻重酌情扣分,扣完为止。
10、校规校纪——满分15分。
要求《中学生日常行为》及学校的规章制度。
视违纪情节轻重酌情扣分,扣完为止。
11、学校大型活动——满分10分。
要求:
学校组织运动会、校会、观看演出等集体活动时,全体学生积极参加,文明守纪。
12、上报材料——满分10分。
要求:
材料及时上报,内容认真规范,符合要求。
13、取得成绩加分——
(1)校运动会:
团体按一、二、三等奖,分别加5、4、2分。
(2)竞赛活动:
市级一、二、三等奖每人次分别加3、2、1分,省级一、二、三等奖,每人次加5、4、3分(同一竞赛以最高档次计分)。
三、考核办法
1、根据考核细则进行考核,每周考核一次,每周五下午将考核结果报学生处。
2、学生处每周一将上周班级考核结果进行汇总,并公布。
四、几点说明
1、应认真对待考核工作,做到公开、公平、公正。
2、考核结果为评选先进班集体和优秀班主任的重要依据。
3、班级出现学生违法、犯罪、安全事故等问题,不得评为先进班集体。
4、各考核条目的考核细则由学生处负责,本办法的解释权在校长室。
5、此办法为试行稿,学校将在今后的工作实践中,不断丰富和完善考试的内容和方式。
三好、优秀、先进评选办法
为鼓励先进,树立榜样,学校制定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团员、团干部和先进班集体评选办法,具体如下:
一、评选条件:
1、三好学生评选条件:
思想品德好: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热爱中国共产党,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关心国家大事,初步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
2)思想上积极要求进步,热爱集体,积极参加学校组织的各项活动,在各项活动中起模范带头作用,具有较强的社会责任感。
3)模范执行《中学生守则》、《中学生日常行为规范》和《中小学生礼仪常规》,行为自律,具有正确的道德判断和评价能力;遵纪守法,自觉遵守社会公德。
4)人际关系和谐,具有正确的审美观点,情趣乐观向上。
5)热爱劳动,积极参加生产劳动和社会实践活动。
珍惜资源和劳动成果,自觉保护环境,勤俭节约,具有艰苦奋斗精神。
6)在校内外有突出事迹受到表彰。
学习好:
1)学习目的明确,学习态度端正,具有良好的学习习惯和科学的学习方法。
2)勤于思考,善于学习和吸收新的知识,注意将所学知识应用到生活和实践中,有较强的创新精神和实践动手能力。
3)学习成绩优良。
学年总评成绩为优。
身体好:
1)自觉锻炼身体,积极参加课内外文体和科技活动。
2)具有良好的生活习惯、健康的心理素质和健全的人格,社会适应能力较强。
3)体育课成绩优良。
残疾学生(须持有中华残疾人联合会发的残疾证)和因病免体的学生(须有县市级以上医院证明)能努力参加力所能及的体育锻炼。
2、优秀学生干部评选条件:
1)思想品德和身体条件均达到“市级三好学生”标准,学习成绩优良。
2)热心社会工作,责任心强,有一定的群众威信和较强的组织工作能力和表达能力。
3)在各项活动中起模范带头作用,成绩突出。
4)必须在班委(团支部)、校学生会(团委)担任学生干部。
3、先进班集体评选条件:
1)班委会、团支部(中队委)在班级工作中起到核心作用,全班形成民主、团结、向上的集体。
2)模范执行各项规章制度,班级有正确的舆论和良好的班风。
3)班级无流生、无违法犯罪,班级量化考核成绩优秀。
4)班集体在各项活动中表现突出,具有示范作用。
二、评选办法和要求:
1、评选要充分发扬民主。
评选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时,在班级可采取自荐与推荐相结合的方法,确定侯选人,并进行差额选举产生;评选先进班集体时,年级部主任要广泛征求学生、任课教师及家长的意见,在年级部内推荐(选举)产生。
2、各年级(班级)要严格按标准及评选办法进行评选,不得采取轮流分摊的方式。
3、各年级务必于规定期限内将评选材料交学生处审查,学生处在征求有关处室和团队组织意见后,形成综合意见,提交校长办公会研究确定。
对市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和先进班集体还将进行公示,公示后,上报审批。
4、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各科学习成绩,以本年度第一学期总评成绩为依据。
5、各年级、各班级要重视发挥评选过程中的教育作用,通过各种渠道和方法大力宣传评选出的三好学生和先进班集体,以身边的典型作为广大学生学习的榜样,营造学先进、赶先进的氛围,不断提高班集体建设水平,从而推动学校办学水平的整体提高。
三、表彰名额的分配
校级三好学生:
控制在班级学生数10%以内。
校级优秀学生干部:
每班1——2名。
校级先进班集体:
每年级部各3名。
市级三好学生:
各年级从校级三好学生中推荐前5名侯选人参加市级三好学生评选。
市级优秀学生干部:
各年级从校优秀学生干部中推荐前3名参加市级优秀学生干部评选。
市级选进班集体:
从校级先进班集体中选举产生。
优秀团员、团干部条件和评比办法
一、优秀团员条件:
1、政治热情饱满,关心国家大事,关心集体,团结同学,在各方面以身作则,起模范带头作用,每学年至少有介绍二人入团。
2、自觉遵守《中学生守则》和各项制度,认真学习并遵守团章,执行团的决议,履行团员义务,积极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团员民主评定必须优秀。
3、努力学习,刻苦钻研,学习成绩良好。
4、积极参加团支部、班级活动,很好地完成团组织交给的各项任务。
5、重视体育锻炼,体育成绩达标与合格。
二、优秀团干部的条件:
1、有饱满的政治热情,立场坚定,处处以身作则,在各项活动中起模范带头作用。
2、关心国家大事,热爱集体,关心同学,热情为大家服务,主动协助班主任和班委搞好工作,成绩显著。
3、爱憎分明,情趣高尚,勇于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同一切不良倾向作斗争。
4、模范遵守《中学生守则》和各项规章制度,认真学习并自觉遵守团章,认真执行团的决议,履行团员义务。
坚持完成上级团组织所布置的各项任务。
5、学习努力,刻苦钻研,成绩优良。
6、积极主动开展团支部活动,有一定的独立工作能力,主动做团员及团外青年思想工作,及时向组织反映团员与同学思想。
7、重视参加体育锻炼,体育成绩达标与合格。
三、评比办法参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的评比办法。
冠县实验高级中学学生社团活动方案
学生社团作为学生综合素质培养的一个重要载体,在繁荣校园文化、推进学校精神文明建设中发挥着重要的作用。
为进一步活跃校园文化生活,促进我校学生社团活动向健康、文明、向上的方向发展,优化育人环境,全面抓好学生社团工作,使学生社团在学校领导下积极健康地发展,提高我校学生的综合素质,特制订本方案。
一、社团活动指导思想
为丰富校园文化生活,构建健康和谐文化氛围,依据《新课程标准》对社会活动课程的有关要求,贯彻我校“学业合格、能力突出、品质优良、精益求精”十六字办学方针,着眼于促进学生兴趣、需要和特长的个性化发展,着眼于促进学生当前与未来生活质量的提高,着眼于促进社会的进步和可持续发展,结合学校的具体特点和传统优势,努力实现“以学生发展为本”的教育理念,学校决定开展学生社团活动。
通过学生社团活动,陶冶道德情操,培养艺术情趣,提高科学素养,锻炼强健体魄,充实课余生活,促进学生身心全面发展。
二、社团活动总体目标
社团活动课程的基本目标如下:
1、了解自我的兴趣爱好、能力特质,形成自我发展的目标、促进自我规划的实现。
2、培养主动积极的学习态度和实践活动能力,形成自己的学习策略和方法,养成制定学习活动计划和总结的习惯。
3、激发好奇心及观察力,善于从实际生活中发现和主动探索问题。
4、培养与他人合作学习的能力,形成团队精神,在学习活动中有自律意识和关心他人的情感和品德。
5、培养学生自主管理的意识和领导能力,建立新型的师生关系。
6、通过社团活动,构建健康的校园文化氛围。
陶冶道德情操,涵养艺术情趣,提高科学素养,锻炼强健体魄,充实课余生活,促进身心全面发展。
三、社团创建的基本原则
1、自主性原则:
自主性原则的本质就是要体现“一切为了学生的主动发展”的办学理念。
学生社团由学生自己创建,更多地培养学生的创业精神;活动由学生自己来安排,更好地促进学生的实践能力和解决问题的能力。
通过制度来保证社团的自主发展,通过激发学生的自主性来保证社团鲜明的个性。
2、开放性原则:
开放性使学生在活动中不断产生新问题、发现新问题、研究新问题、解决新问题,从而使活动过程成为一个学生的能力发展的过程,也是一个兴趣发展的过程。
另外,有些活动不可能是局限在某一门学科中的,在活动过程中往往会带来跨学科的问题,甚至是超学科的问题,从而带来活动内容的开放性。
3、适应性原则:
针对不同学生提供不同的社团活动。
有些学生可能热爱科学,有些学生可能喜爱体育活动,而有的同学则可能喜欢文学,因此我们应该尽量设置不同类型的自主性社团活动课程以适应学生不同的个性需求。
四、社团活动实施内容
依据人本发展理论,以学生为主体的校园特色文化活动围绕必须以全面推进素质教育、培养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高素质人才的目标,努力把思想道德教育的内容融入校园文化建设的各个方面,有力地促进学生的全面发展和健康成长,确定以下特色项目和社团活动:
(一)学习拓展类社团
1、学科类:
数学社、物理社、化学社、生物社、英语社
2、科技类:
环境爱好者协会、环保社、TI技术研究社等
(二)文学、传媒类社团:
文学社、校园广播站
(三)艺术类社团:
美术兴趣小组、舞蹈队
(四)体育运动类:
篮球队、足球队、排球队、乒乓球队、羽毛球队
(五)心理健康教育类:
阳光心理社团
五、社团活动实施操作措施
1、社团的成立:
学生社团由两名以上的同学发起,起草章程。
章程包括社团名称、宗旨、主要任务、活动内容、组织机构以久其他应说明的事项。
然后由社团工作指导小组审批正式成立,开始招收会员,每个社团人数原则上不少于6名。
2、社团的组织机构:
学生社团的组织机构,设立正、副会长各一名,组织、宣传各一名。
会员人数一般不超过四十人。
社长由本社团全体成员民主选举产生,每年改选一次;社团成员具有一定的流动性,可根据具体情况每学期做一次相应调整。
3、社团的活动:
各社团要制定学期活动计划,替续器丢要填写活动记录。
社团联定期召开负责人例会,以便了解各社团的活动情况并给以协调。
各社团都有义务参与学校组织的各类大型活动。
学期结束要总结并有评估检查,评出优秀社团。
本学期社团活动分以下三阶段进行——基础阶段、提高阶段、成果展示阶段。
4、活动时间与场所:
每周保证一次,其余活动时间自行规定。
5、指导教师负责做好活动期间的安全教育工作,做好学生的点名工作,保证学生的出勤率。
因特殊情况无法参加活动的成员需提前向指导老师递交由班主任签字的请假条。
6、每次活动目标明确,活动过程完整,指导教师分阶段上交相关成果材料。
六、社团活动展示、总结、评比
1、社团活动过程中,由指导教师负责提供活动成果,教研处负责宣传、展示。
2、学期末指导教师做好社团活动的书面总结工作,反馈社团活动中的优秀成果,提出社团建设建议。
3、学期末学校根据社团活动成果、指导教师书面材料做出相应考核,评出优秀指导教师。
4、教研处负责做好社团活动宣传工作,利用各种渠道宣传学校社团的各项活动。
5、社团活动由校长室牵头,教研处为主要组织者,制定、部署社团活动总体实施方案。
6、考评具体内容为活动出勤率、材料交收情况、活动记录情况、特色项目活动、活动成果展示、学期计划总结等项目,同时为鼓励各社团参与全校性活动,还设有大型活动参与分。
评出优秀社团并给予奖励。
安全导航
一、学生安全教育工作制度
(一)指导思想:
以“安全第一、预防为主”为指导方针,以“彻底消除安全隐患,杜绝安全事故,确保万无一失”为目标,继续开展中小学生安全教育日活动和开展创建“安全文明校园”活动,切实加强安全教育与管理,确保学生安全。
(二)安全教育工作重点:
1、安全教育宣传力度,强化安全工作法律意识,提高学生的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意识。
2、加强学生管理工作,规范学生行为,防止学生做出可能引发安全事故的行为。
(三)安全教育具体措施:
1、加强领导,健全组织,学校成立学生安全教育领导小组,由校长亲自担任组长,具体教育活动由保卫科组织落实。
2、明确任务,责任到人,实行责任制;齐抓共管,全体教职工均有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的责任和义务。
3、进一步加强安全宣传力度,多形式、多渠道、全方位地持久地开展安全教育。
(四)安全教育活动安排
1、结合学生的“安全教育日”活动,将每年三月定为“安全教育月”。
2、每学期每班开展两次以“安全教育”为主题的主题班会。
3、每学期每班出三期以宣传民“安全知识”为主要内容的黑板报。
4、每两个月播放一小时“安全教育”录像片。
5、每学年开展一次“安全知识竞赛”。
6、每学年邀请法制校长举行一场安全知识讲座。
二、各项活动安全规定
(一)学生课间活动安全
1、课间活动要做到一讲安全,二讲文明。
禁止相互打闹,禁止串班、串年级。
2、课间活动应尽量到室外,但不要远离教室。
3、课间严禁进行篮、足、排等球类活动。
4、活动方式要简便易行,注意安全;活动强度要适当,不做剧烈的或具有危险性质的活动。
(二)体育课和军训安全
1、认真按教师和教官的要求做好准备活动。
2、按教师和教官的要求完成规定动作或项目。
3、身体有病或自己不适宜进行某项活动,主动向教师或教官说明情况,必要时出具医院证明。
4、自由活动或分组活动时不离开教师和教官的视线范围。
(三)上下楼梯和集会安全
1、在大型集会、做操上下楼梯时,应以班级为单位,排队行走。
2、靠右行走,不拥挤打闹,不追逐起哄,不骑跨栏杆、扶手,不将身体过多探出栏杆。
3、集会时按要求有秩序地进退场,不得拥挤、推搡。
4、不得携带易爆易燃品参加集会。
5、留意集会场所的应急疏散通道。
6、集会馆室出现火灾时在场人员应尽量贴近地面行走,并用湿布捂住鼻子和嘴巴。
(四)劳动和外出安全
1、严格遵守劳动和外出纪律
2、劳动时使用劳动工具要严格按有关规定操作,不得随意更改劳动方式,劳动过程中不得打闹特别是不得使用劳动工具打闹。
3、集体组织的外出活动,未经允许,不得擅自离队单独活动;在外出活动前和活动过程中,如感觉身体异常或发现不安全因素,应立即向带队教师汇报。
4、外出走失时,应忙设法与教师、家长或同学联系。
也可拨打“110”报警求助。
(五)校园人身财产安全:
1、严格遵守学校作息时间,不过早到校或过迟离校。
上课期间,不擅自离校。
教室无人时或放学后,要即时关锁好门窗。
2、不在教室里存放贵重物品或现金,不要贪图不当得利,以防被骗。
3、发现可疑情况或违法现象,应立即向学校有关部门或公安机关汇报,当被殴打、被勒索、被侮辱时,如有能力,可依法进行正当防卫,也可大声呼救,请求别人帮助;如无防卫能力或周围无人时,应采取虚以应付的办法使自己的伤害程度减至最低,并记住加害人的相貌特征及其他证据,待脱身后向有关部门或公安机关汇报。
4、不要将自己家庭住址或其他情况告知陌生人。
5、自行车一律存放到规定区域,严禁乱停乱放,严禁停放在楼梯口、楼道口、门厅前阻碍安全通道。
自行车一律自行上锁,存放时车篮内物品要带走。
(六)交通安全
1、在公路或街道上行走时千万不要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