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局安全生产情况报告6篇.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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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局安全生产情况报告6篇

司法局安全生产情况报告6篇

  一、加强领导,健全机构

  今年以来,我局高度重视安全生产工作,牢固树立“安全第一”的观念,充分认识安全生产的重要性,把安全生产工作抓紧、抓实、抓好。

对局安全生产领导小组组成人员进行了调整充实,由主要领导亲任组长,机关科室负责人为成员,下设安全生产办公室,落实了专、兼职人员专门负责本单位的安全工作,做到了机构、人员和“一岗双责”制度落实。

同时,局党组还经常在党组会、机关干部会议上组织学习有关安全生产的文件、法规,及时传达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强化干警的安全意识。

在重大节庆日和敏感时期,还专门召开安全工作会议,布置有关安全工作任务,并针对本局所存在的安全隐患等问题进行分析、通报,安排人员及时排查、处理,将隐患排除在萌芽状态。

8月6日市委十一届二十九次全体会议后,局党组立即组织司法所、公证处、律师事务所负责人召开了专题会议,对会议精神进行了及时的传达贯彻。

  二、健全目标管理责任制,增强安全生产责任心

  年初,我局将安全生产工作列入了单位目标考核工作之一,与机关各科室、基层司法所签订了安全生产工作目标责任书,把各科室及司法所负责人明确为安全生产工作第一责任人,制定了奖惩制度,充分调动他们抓安全生产工作的积极性,增强责任心。

同时,我局还完善了有关安全生产的各项制度,如:

《警车管理暂行办法》、《车辆驾驶员安全责任协议书》等,做到了用制度管理安全生产工作,尽量防止不安全因素的发生。

  三、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努力服务全市安全生产

  将安全生产法制宣传纳入全市法制宣传整体规划。

一是开展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将安全生产法律、法规作为重要内容向广大群众进行宣传,努力营造全市安全生产的法治氛围。

二是开展“全国安全生产月”宣传活动。

以“安全发展、预防为主”为主题,积极宣传《安全生产法》、《道路交通安全法》等法规及政策,散发宣传资料,解答群众咨询。

三是各镇司法所采取上法制课等多种形式广泛宣传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把安全生产和职业健康知识送进机关、企业、学校、乡村和家庭,收到良好效果,通过安全生产法制宣传,达到不断提高我市干部群众安全法制意识的目的。

  在办理涉及安全法律事务和调解安全矛盾纠纷时,全局干警和各法律服务工作人员认真履职,在依法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的基础上,切实维护了社会稳定。

全市没有因司法行政干警、律师、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违反纪律或失职渎职导致安全事故发生或处理不当的事件发生。

  四、加强重点部位防控,杜绝安全事故发生

  我局重点在车辆、防火、防盗、人身安全方面加强了安全防控,认真开展安全自查活动,补措施、堵漏洞,将事故隐患解决在萌芽状态,及时消除不安全因素。

  1、加强用车安全管理,确保车辆安全行驶。

抓好了对驾驶人员的安全行车教育,实行专人专车保管制,明确驾驶人员的具体安全责任,强化驾驶员的责任心和安全意识,杜绝了酒后驾车、疲劳驾车等各种违规行为的发生。

加强了车辆日常维护,坚持每天检查车况,做到勤洗车、勤保养,随时保持车辆整洁和完好状态,杜绝“带病”出车,确保了车辆安全行驶。

  2、加强防火、防盗管理,确保内部财产安全。

强化干部职工的消防教育,组织干部、职工认真学习《消防法》、火灾预防、灭火器使用方法等知识,掌握防火、灭火和逃生自救常识,提高干部、职工防灾能力。

  对办公场所的电源、电器设备等火灾隐患重点部位进行了排查。

推行机关安全值班制度,做到离开办公室时关门闭窗,定期进行易发场所安全防范检查,做到隐患随检随除,确保办公环境、生活环境安全无虑。

  今年以来,根据市委、市政府关于加强农民及农民工工作的要求,我局充分发挥司法行政机关职能作用,把农民工列为重点服务对象,把切实农民工权益保障摆在重要位置,着力抓好面向农民工的法制宣传、法律服务和人民调解工作,帮助解决实际问题,全力维护农民工的合法权益。

现将一年来我局农民工工作情况总结如下:

  一、加强法制宣传,提高农民工维护自身合法权益意识

  农民工是社会弱势群体,是普法教育的重点和难点。

依法加强对农民工的法制教育,提高他们的法律素质,事关全市经济持续健康发展和城乡社会稳定大局。

针对农民工人员较多、文化水平普遍偏低,法律知识比较淡薄,自我保护意识相对较差的实际,我局从加强法制宣传入手,把农民工作为法制宣传教育的重点对象,切实提高农民工法律素质。

一是在农民工较为集中的镇、社区开展法律咨询活动,解答农民工普遍关心的劳动合同纠纷、劳动报酬纠纷、工伤保险待遇、人身损害赔偿、职业病防治、婚姻家庭纠纷、交通安全等热点问题,今年以来举办农民工专题法律咨询活动8次,解答相关咨询4500余人次;二是依托“12348”法律援助咨询平台,开通农民工咨询专线,免费解答相关法律问题,并引导他们依法表达利益诉求;三是充分发挥司法行政职能优势,结合实施法律服务“送法进企业”等举措,努力实现从源头上解决企业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四是开展多种形式的法制宣传工作。

通过发放宣传单、悬挂横幅等宣传方式,开展法律宣传咨询活动,集中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以及农民工维权方面的相关法律知识和政策,增强了广大农民工学法、守法、用法、护法的自觉性,有效提高了农民工的法律意识和法律素质。

  二、积极开展针对农民工群体的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和法律服务工作

  充分发挥人民调解化解社会矛盾的积极作用,加强矛盾纠纷信息反馈,切实做好农民工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

一是各镇调委会均开辟了“农民工人民调解绿色通道”,对拖欠农民工工资的矛盾纠纷优先调解,依法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

二是组织各司法所和人民调解委员会主动深入辖区企业、建筑工地和劳务市场等农民工集中地点,集中开展矛盾纠纷排查调处活动,认真解决农民工遭遇恶意欠薪、意外工伤、劳资合同等方面的纠纷,切实维护好农民工合法权益。

今年以来共排查化解涉及农民工矛盾纠纷1500余件,调处成功1455件,成功率达97%以上。

  三、提供法律援助,切实维护农民工的合法权益

  按照省厅关于加大力度提高法律援助办案数量和质量的要求,市法律援助中心不断完善法律援助便民措施,为农民工办理法律援助提供方便。

第一,扩大援助范围,为农民工申请法律援助开通“绿色通道”。

根据我市实际,降低了法律援助“门槛”,把农民工纳入法律援助范围。

为使农民工法律援助案件得到及时快速有效的解决,充分发挥基层法律服务接近群众、贴近农村、服务便捷的职能优势,组织全体法律服务工作者简化程序,优先审查和受理农民工法律援助申请。

对情况特殊、无法提供身份证明的农民工,采取有事实证明即可为其提供法律援助,以非诉讼方式提供法律援助,对农民工讨要工资、工伤、人身损害等案件免予审查经济状况,随到随办的方式方法开展农民工法律援助受理工作。

第二,全力拓宽法律援助申请渠道。

加强援助机构络建设,进一步规范镇法律援助工作站建设。

对老弱病残等行动不便的困难群众,实行上门服务。

今年共计办理法律援助案件450件,其中涉及农民工法律援助案件122件,接待咨询农民工咨询760余人次。

  一、XX年司法行政各项工作取得明显进展

  提高矛盾纠纷化解效能,基层维稳工作大力推进

  1、人民调解工作不断深化。

加强组织建设。

结合村“两委”换届选举,推进镇、村调委会建设向纵深发展,实现了调解组织全覆盖。

适应新形势需要,加快推进交通事故、医患、劳动争议等行业性、专业性调解组织建设,发展专业化、社会化人民调解队伍。

目前全市建有1162个调委会,其中企事业调委会48个,区域性行业性调委会5个。

大力推进人民调解与行政调解、司法调解有效衔接的“大调解”机制,切实提高矛盾纠纷调处化解效能。

坚持村每周、镇每半月进行一次矛盾纠纷排查制度,国庆、中秋、花博会等节庆日期间,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了大规模的矛盾纠纷排查调处活动,维护了社会稳定。

今年共调解矛盾纠纷9150件,成功调处8884件,成功率达%。

6月份,我市召开了全市人民调解工作现场会,得到了市局的充分肯定。

  2、完善规范运行机制,社区矫正工作扎实有效。

不断完善、创新社区服刑人员动态分析、排查核查、监督考察、惩罚奖励和教育矫正等工作运行机制。

实现社区矫正工作与审判工作、法律监督工作、公安工作和监狱工作的有效衔接,加强基础排查和动态管控,严防社区服刑人员脱管漏管。

加强社区矫正法制教育、公益劳动、技能培训等基地建设,探索心理矫正、个案矫正等多种方式,不断提高社区矫正工作质量和社区服刑人员融入社会的能力。

4月28日,市政协董连胜主席带队视察了社区矫正工作,对工作开展情况表示满意。

目前,全市累计接收各类社区服刑人员2402人,已解除矫正1495人,现正在管理教育中907人,无一人重新违法犯罪。

  3、措施落实到位,安置帮教工作进展顺利。

在13处镇全部建立了安置帮教基地,缓解了刑释解教人员的就业和生存压力,减少了社会不安定因素。

探索建立刑释解教人员的必接必送机制,做到无缝衔接,及时掌握刑释解教人员动态,盯紧跟牢,管控到位。

做好技能培训、教育帮扶等工作,对符合条件的人员严格落实有关优惠政策,为刑释解教人员顺利回归社会创造条件。

今年全市共接收刑释解教人员141人,落实帮教141人,妥善安置134人,帮教率为100%,安置率达%。

无重新违法犯罪。

  以法治创建为总揽,普法依法治理工作深入开展

  1、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呈现新亮点。

创新普法载体和形式,在电视台开辟了“与法同行”栏目,以案释法,开展普法宣传,今年以来共举办33期,收到了良好的宣传效果。

适时开展法制宣传活动,利用“3·8”妇女节、“3·15”消费者权益保护日、“”全国法制宣传日等重大节日开展专题普法宣传,今年全市共开展大型法制宣传活动24次,发放宣传资料7万余份,解答群众法律咨询9700余人,营造了全民自觉学法、守法、用法的浓厚氛围。

  2、法治创建活动向纵深发展。

按照《市法治创建活动量化考评细则》和《市法治创建活动考核办法》要求,深入开展“民主法治村”、“法治学校”等创建活动,扎实推进基层依法治理,全社会法治化管理水平进一步提升。

8月份市“法治创建活动先进单位”检查考核组对我市法治创建工作进行了检查验收,对我市法治创建工作取得的成绩表示肯定,我市被评为首批全省“法治县创建活动”先进单位。

  3、做好“五五”普法总结及“六五”普法启动工作。

圆满完成了“五五”普法依法治理各项工作,在5份召开的第七次全国法制宣传教育工作会议上,我市荣获“全国法制宣传教育先进县”称号,是市唯一获此殊荣的县市,也是自开展普法工作以来我市获得的最高荣誉。

XX年是“六五”普法规划的启动年,根据市部署安排,积极筹备召开“五五”普法总结表彰暨“六五”普法依法治市大会,起草了市“六五”普法规划和XX——XX年依法治市规划,“六五”普法规划启动准备工作顺利完成。

  围绕全市中心工作,法律服务能力进一步提升

  1、律师工作。

健全完善律师参与涉法涉诉信访机制,定期组织律师参与市级领导接访,协助市委、市政府妥善处理矛盾突出案件,今年共参与领导信访接访29次,在指导群众依法信访,预防矛盾激化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

积极开展“律师服务企业月”活动,紧扣企业法律服务需求,整合律师法律服务资源,成立了公司业务、金融业务、房地产与建设工程业务等特色法律服务团,为企业发展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

加强律师队伍管理。

深入开展职业道德集中教育活动,通过思想政治教育、查摆整改问题、健全完善制度等措施,律师队伍职业道德素质有明显提高;建立健全律师执业准入、评价考核和监督机制,采取抽查案件、现场观摩点评、走访案件委托人等方式,全面掌握律师执业情况,增强律师执业监管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今年全市律师和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为政府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个人担任常年法律顾问300余家,办理民事等案件1900余件,刑事案件110余件,解答法律咨询7800余人次,为当事人挽回和避免经济损失9000余万元。

  2、公证工作。

狠抓业务质量。

加强公证质量监管体系建设,加大监察力度,做到面上巡查“全覆盖”、监察内容“全覆盖”、办证过程“全覆盖”、监察方式“全覆盖”,公证质量和公信力不断提高,今年共办理各类公证事项12917件,其中民事类公证8891件,经济类公证2601件,涉外公证1425件,未出现一件假证错证,被省司法厅评为全省公证质量先进单位,被市司法局评为市文明公证处,一名同志被评为“省十佳公证员”。

服务全市重点工作。

积极介入、全面参与拆迁改造工程,派出两人参与全市重点项目的拆迁工作,全面参与了全市八个指挥部的拆迁安置公证工作,及时办理房屋继承、赠与、析产等公证业务,帮助群众理顺产权关系,协助处理矛盾纠纷,共办理拆迁安置协议公证400多件,涉及标的额1亿元,办理拆迁招投标等项目公证626件,办理道路建设、城市绿化亮化等基础设施建设方面招投标和合同公证149件,涉及标的额10亿元。

注重服务民生。

积极尝试用公证方法解决纠纷,采取在公证员监督下开发商与建筑商共同将工资直接发放到农民工手中的方法,避免中间扯皮现象;积极办理婚前、婚后财产约定协议和离婚协议公证,有效减少了社会不和谐因素。

  3、法律援助。

以市法律援助中心为主导,镇和部门26个法律援助工作站为支点,30个村级示范联络点为补充,市、镇、村三级法律援助络基本形成。

各法律服务单位进一步细化目标任务,坚持“应援尽援”,放宽受援标准和条件,简化援助程序,法律援助的便民程度进一步提高。

深入开展“走千村进万户法律援助促和谐”主题活动,组织法律援助人员深入农村、社区、企业等,宣讲法律援助政策,义务解答法律咨询,推动法律援助向基层延伸。

加强制度建设,强化执业活动监督,法律援助办案质量明显提高。

全市承办法律援助案件450件,为受援人挽回和避免经济损失3500余万元,12348”专线解答法律咨询1950余人次,接待来访法律咨询1550余人次,有效保障了弱势群体的合法权益。

  4、法医司法鉴定。

认真履行司法行政管理职能,切实抓好司法鉴定机构基础设施建设,司法鉴定工作的技术保障能力和公共服务能力不断提高,化解矛盾纠纷的功能作用和社会影响日益显现,今年来,办理鉴定类案件700余件,法院采信率达到100%。

被司法部评为全国司法鉴定工作先进集体,并通过了国家级资质认定和国家认可委的认可,成为全国县市级唯一通过国家级资质认定和检查机构认可的法医临床司法鉴定机构。

  服务大局,全力以赴做好全市重点工作

  1、全力做好招商引资工作。

局党组始终把招商引资工作作为司法行政机关服务大局的一项重要工作来抓,多次召开局党组会议和局长办公会议进行专题研究,根据下达的招商引资任务,制订指导性计划,把目标任务分解到人,动员全体干部职工主动出击,积极开展招商引资活动,共引进项目七个,已经全部开工建设,其中市宏达塑料大棚模制作项目、庆大化工有限公司续建项目、奥普利金属材料有限公司短流程铸造项目共引进资金8500万元,已经通过考核认定,两个过亿元项目,一个是落户在经济开发区的益能电缆有限公司续建工程,另一个是落户在峱山工业园的市隆雅机械建设项目,年底可望投产达效。

  2、主动参加全市重点工作。

一是局党组书记、局长同志今年参与了经济开发区和十里片区房屋征收与建设指挥部工作,目前各项工作进展顺利。

二是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同志被抽调到延伸段工程建设指挥部,参与征地拆迁工作。

  以主题教育实践活动为载体,队伍建设取得明显成效

  1、抓好思想政治建设。

在全系统干部职工中深入开展“发扬传统、坚定信念、执法为民”主题教育实践活动和“一名党员联系一名帮扶对象,一个党支部联系一个基层单位”活动,进一步增强了全系统党员干部的宗旨意识、责任意识、大局意识和廉洁意识,树立了司法行政机关的良好形象。

  2、着力加强作风建设。

以造就一支“政治坚定、作风过硬、公正严明、廉洁执法”的司法行政队伍为目标,深入组织开展了“创先争优”等一系列主题活动,坚持“少说多干狠抓落实”的党性原则,围绕中心工作,深入一线,帮助基层解决问题,在履行职能过程中,实现司法行政队伍的自我提升。

  3、抓好业务能力建设。

按照“为民、务实、清廉”的基本要求,以提高行政效能为重点,加强司法行政干部队伍建设;按照维护社会公平正义和提高社会公信力的基本要求,以提高诚信执业和业务水平为重点,加强法律服务队伍建设;按照创建“学习型机关”的要求,加强干部队伍整体素质和业务能力的提高。

  4、强化党风廉政建设。

按照“一岗双责”的要求,把全局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任务分解到工作的各个方面,细化责任,按照“主要领导干部要履行第一责任人的政治职责”的要求,班子一把手切实做到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班子成员结合各自的分工对反腐败工作任务进行详细分工,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机制,全年没有发生一例违法违纪行为。

  XX年我市司法行政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仍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主要表现在:

司法行政工作创新力度需要进一步加大;工作发展不平衡,队伍整体素质有待提高;执法执业规范化建设有待进一步加强。

针对上述问题,我们将制订有效措施,加以改进,推动全市司法行政工作实现新发展。

  巩固基层,人民调解工作有新特色

  1、进一步加强人民调解组织络建设。

重点加强人民调解委员会建设,不断完善以司法所为平台,综治、信访、派出所、法庭以及法律服务所“六位一体”共同化解社会矛盾工作机制。

重点加强专业性行业性人民调解组织建设。

6月份在谭坊组织召开人民调解工作现场会,效果良好,推动了这一工作的开展和“大调解”机制的完善。

  2、不断提高人民调解队伍素质。

我局组织经验丰富的人民调解专家分别到各镇、街道讲授法律知识和业务知识,全市参训率达95%以上,针对性强,效果明显。

规范阵地建设,按照“五有”、“四落实”、“六统一”要求,加强调解庭硬件和软件建设。

完善调委会制度建设,各镇、街道建立并落实矛盾纠纷排查分析例会、请示报告、数据统计、岗位责任、档案管理、廉政建设等一系列工作制度,规范矛盾纠纷预警、排查调处、应急处置、“三调”衔接、责任追究、信息反馈等制度,使民调工作向制度化、规范化发展。

  3、认真开展矛盾纠纷排查调解。

一是坚持每月例会制度,定期掌握矛盾纠纷隐患,及时化解,防止矛盾纠纷激化。

二是“两会”期间,对以前积压或久拖未决矛盾纠纷,集中力量进行化解处理,确保重大活动期间全市无重大安全隐患。

三是利用综治维稳中心的平台,全力化解本地排查出的各类矛盾纠纷。

上半年,全市各级人民调解组织共排查矛盾纠纷5000余件,调解成功率达95%以上。

通过矛盾纠纷排查,及时发现不安全因素;通过及时调处,防止矛盾纠纷激化,维护社会稳定。

  以人为本,社区矫正和安置帮教工作有新举措

  1、全面开展排查摸底,强化一体化无缝对接。

一是2月中下旬,组织各地集中开展对全市社区服刑人员、XX年至XX年刑释解教人员排查摸底活动,摸清和掌握镇、街道两类人员的底数和动向。

二是根据摸排情况,建立本辖区社区服刑人员和刑释解教人员信息库。

重点对见档不见人、见人不见档、既不见人也不见档人员做好登记,协调相关部门认真核实查找,对人户分离的人员落实衔接管控措施。

三是3—4月份市社区矫正办、司法局基层科联合对各镇、街道摸排情况进行了检查,对摸排、衔接工作不力,出现脱管、漏管情况的,给予了通报。

  2、严格落实教育管控措施。

一是教育管控“络化”。

进一步完善了调解主任、志愿者和近亲属“三帮一”管控络。

二是探索司法监督“制度化”,完善管理制度和程序,有力促进了社区矫正管理工作规范化。

三是帮教安置“人性化”。

针对不同人员,制定不同的帮教措施,对确实属于“三无”人员实行人性化管理,相应落实有关帮扶措施,让他们充分体会社会的温暖,增强其重新做人的信心和决心。

  3、创新管理,落实长效工作机制。

一是积极探索社区矫正帮教安置工作机制、工作规范、矫正效果等方面的规律,完善社区矫正帮教安置工作目标责任、考核奖惩、责任追究机制。

二是进一步规范工作流程,统一规范工作台帐、文书档案和两类人员档案标准。

三是抓好衔接接收、监督管理等工作流程的制度建设,建立健全社区服刑人员接收、管理、考核、奖惩、解除矫正和刑释解教人员的衔接、管理、教育、帮扶等各个工作环节的工作制度和基础工作规范。

  突出重点,普法依法治理工作有新成效

  1、认真谋划,组织实施“六五”普法启动工作。

结合我市实际,制定出台全市“六五”普法规划,抓好启动年的各项工作部署,围绕“六五”普法的重点,抓好领导干部、公务员、农民、青少年等重点对象学法用法具体实施意见和措施的落实,积极宣传宪法和与市场经济、社会和谐稳定及与人民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

  2、深入开展“与法同行,服务发展”专项活动。

一是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刊、络等各类媒体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尤其是全力以赴协助做好“与法同行”栏目,不断提高法制宣传教育的覆盖面和渗透力。

二是坚持切实开展特色宣传。

利用“3·8”妇女节、“3·15”消费者权益保护日等重大节日开展普法宣传。

深入开展“与法同行、服务发展”主题宣传活动,全力服务全市经济发展。

即加强对保障经济社会平稳较快发展的法律法规宣传,加强对维护社会稳定的法律法规宣传,加强对重点区域和特殊人群的法制宣传,加强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和廉政建设法制宣传,加强对改善、维护、保障民生的法律法规宣传。

  注重质量,法律服务工作有新进展

  1、狠抓法律服队伍管理和建设,扎实开展了三项活动,一项检查。

一是开展法律服务队伍的纪律作风教育,促进公正廉洁执法活动。

从2月25日至3月25日,用一个月时间在全市法律服务队伍中开展了纪律作风教育活动,通过学习教育、典型剖析、建章立制进一步强化法律服队伍政治理念,职业社会责任感和执业纪律、作风,结合纪律作风建设,与法律服务人员签订了职业承诺书。

二是开展法律服务人员警示教育活动。

我局召开律师及法律服务队伍全体法律服务人员警示教育工作动员部署会议,全面启动和开展律师队伍警示教育工作。

三是开展司法鉴定职业道德规范学习实践活动,强化司法鉴定职业规范的学习,强化司法鉴定的社会监督,组织司法鉴定所聘请了11名社会监督员。

四是在开展活动的基础上,对各法律服务机构的内务管理、规范化建设进行了一次全面检查,并针对检查中暴露出的共性和个性问题,分所办公,督促整改。

  2、围绕社会矛盾化解,扎实开展好各项法律服务工作。

一是律师、公证员、基层法律工作者充分发挥职业特点和优势,广泛参与到三项重点工作的推进。

二是积极选派律师参与到信访接待、参与到重大疑难案件的化解处理工作。

组织律师积极担任政府及其部门法律顾问,为政府依法决策和科学管理积极献言献策。

三是积极开展法律援助“温暖民心”大行动,加大力度为弱势人群提供法律援助送温暖。

进一步放宽法律援助条件和范围,开展系列宣传咨询活动、系列便民、利民法律援助活动。

并建立起“援调对接”机制和平台,与司法所人民调解对接,加强法律援助案件的调解,最大限度的化解社会矛盾纠纷。

今年1-6月份共办理各类法律援助案件170余件,接待和解答法律咨询XX余人次,为当事人和企事业单位避免或挽回经济损失1000余万元。

  强化管理,司法行政队伍有新形象

  1、加强思想政治教育,不断提高党员的整体素质和能力。

今年3月1日—5日,我局集中5天时间开展了党员春训活动,集中学习了中央、省、市关于政法工作和司法行政工作的文件精神,《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党员纪律处分条例》、《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以及《律师法》、《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管理办法》、《法律援助条例》等法律、法规,通过局党组班子成员辅导讲座、分组讨论、自学等形式,使广大党员干部牢固树立依法行政、执法为民的理念,思想政治素质和业务工作能力得到了较大的提高。

同时加强经常性的思想政治教育,坚持执行局领导班子中心组学习制度和每周五机关干部政治学习制度,精心安排学习内容,严格考勤签到,认真督学、述学、考学,确保学习效果。

  2、开展“深化纪律作风教育,促进公正廉洁执法”及律师队伍警示教育,进一步深化作风建设。

我局对党员干部进行了为期1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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