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速公路加油站涉路工程技术评价报告.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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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速公路加油站涉路工程技术评价报告

保障公路、公路附属设施质量和安全的技术评价报告

 

项目名称:

新疆麦盖提至喀什段公路岳普湖加油站项目

建设单位:

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新疆喀什石油分公司

 

编制日期:

2013年8月

江西省赣南公路勘察设计院

保障公路、公路附属设施质量和安全的技术评价报告

 

项目名称:

中新疆麦盖提至喀什段公路岳普湖加油站项目

建设单位:

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新疆喀什石油分公司

编制单位:

江西省赣南公路勘察设计院项目负责人:

等级:

甲级技术负责人:

证书编号:

工咨甲11720070017

发证机关: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图1项目地理位置图

一、概述

1.1任务依据

1、《新疆麦盖提至喀什段公路岳普湖加油站项目》涉路安全评价委托书。

2、现行部颁标准、规范及相关法律法规。

1.2内容范围

(1)对涉路工程公路部分的工程设计方案进行评价,评价其与相关国家法律、法规,公路工程技术规范、规程的要求的符合性,以及其对正常交通运行的相关影响。

(2)根据十二五自治区公路网相关规划和主管部门意见,对公路可能的改、扩建方案与涉路工程的关系进行评价,提出合理的建议,尽可能减少后期公路设施改、扩建的影响,为公路未来发展预留发展余地。

(3)对涉路工程的施工方案进行评价,评价其施工方案的可行性、安全性,施工组织设计的周全性,应急预案的完备性,以及实施方案对正常道路交通安全的相关影响。

1.3工作过程

2013年8月15日,江西省赣南公路勘察设计院收到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新疆喀什石油分公司咨询委托后,开始进行资料收集及现场勘察等工作。

通过对基础资料的分析研究,结合现场的调查情况,咨询单位确认本项目设计、施工方案基本可行,施工保证措施基本合理。

本涉路施工项目正常实施,不会对被咨询公路的功能、安全性、使用寿命及公路产造成明显的不利影响。

9月1日,项目组完成了评估咨询报告的编写工作,在通过审核并修改后,于9月5日向业主提交本报告。

二、评价咨询依据

2.1评价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

《公路安全保护条例》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办法》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十二五”交通运输发展规划》

《公路工程技术标准》JTGB01-2003

《公路项目安全性评价指南》JTG/TB05-2004

《公路路线设计规范》JTGD20-2006

《公路路基设计规范》JTGD30-2004

《公路沥青路面施工技术规范》JTGF40-2004

《公路养护安全作业规程》JTGH30-2004

《公路沥青路面养护技术规范》JTJ073.2-2001

委托单位提供的设计文件、地勘报告、施工方案等相关资料。

2.2评价原则

2.2.1安全性原则

(1)涉路工程本身结构以及施工过程不应对公路结构、运行、养护和交通安全造成不利影响;

(2)涉路工程的设计、施工以及运行都应遵守公路部门的规定,保证净空距离;

(3)涉路工程的维护作业,应保证过往车辆和行人的安全,并且保障维修作业人员的安全;

(4)公路主管部门和涉路工程所有人,应协同对紧急情况进行应急处理;

(5)涉路工程所有人,应保证其设施完好,保证公路交通安全不受其影响,并且不对第三方产生安全影响,同时要保护环境。

2.2.2公用优先原则

公用事业和特定人以营利为目的都可以申请涉路工程,但如果在同一位置同时有两个涉路工程申请时,以公用性高的涉路工程为优先。

2.2.3符合公路规划原则

新涉路工程的设置和已有涉路工程的移除,应根据公路规划进行相应调整,充分考虑未来公路发展的原则。

项目的建设不应影响未来公路正常养护,并为公路未来改扩建做好充分预留。

三、工程概况

3.1项目背景

本项目位于喀什地区岳普湖县境内,岳普湖县位于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西南部、塔里木盆地西缘、塔克拉玛干沙漠西南,盖孜河最下游,喀什地区东部。

东邻巴楚县,东南靠莎车县,西南接英吉沙县和疏勒县,北接伽师县。

属温带大陆性干燥气候,热量丰富,日照充足,昼夜温差大,冬季寒冷,夏季炎热,春季多风,秋季秋高气爽。

本项目所处新疆S310线麦喀公路项目全程在喀什地区境内。

工程尚在建设中,麦喀高速起点位于麦盖提县希依提墩乡,经牌楼农场,农三师42团到达岳普湖县,后经过伽师县,跨克孜勒河后进入疏附县,终点接喀什绕城高速。

本项目主线142.92公里,连接线共三条计38公里,工期为三年。

为方便竣工后麦喀高速过往车辆加油,更好的为当地交通运输工作提供方便快捷、高效的服务,满足高速车辆对成品油的需求,促进当地经济发展,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新疆喀什石油分公司拟在麦喀高速K58+000服务区两侧新建加油站两座。

本项目的建设,将有利于喀什地区交通运输业的发展,提高当地群众的生活水平,促进喀什地区社会建设和经济发展。

 

图2涉路工程平面设计图

3.2工程概况

本项目位于S310线麦盖提-喀什高速公路岳普湖服务区两侧,由于麦喀高速尚在建设之中,服务区及加油站均属待建工程。

服务区设计范围为K57+300~K58+700,加油站位于服务区出口匝道上,左侧站中心桩号为K57+850(BK0+550),右侧站中心桩号为K58+150(AK0+530)。

项目段主线设计速度120km/h,路基宽度为28.00m;匝道采用单向单车道匝道,设计速度40km/h,路基宽度采用8.50m(0.75m土路肩+1.0m硬路肩+3.5m行车道+2.5m硬路肩+0.75m土路肩),行车道及硬路肩路拱为1.5%的单向横坡,土路肩路拱横坡为3.0%。

匝道设计:

贯穿匝道A减速车道采用直接式,减速车道长度152.386m,减速渐变段长100m,加速车道采用平行式,加速车道长232.866m,渐变段长90m,贯穿匝道B减速车道采用直接式,减速车道长度152.386m,减速渐变段长100m,加速车道采用平行式,加速车道长232.891m,渐变段长90m。

匝道路面结构层:

4cmAC-13F细粒式沥青混凝土上面层+5cmAC-20C中粒式沥青混凝土下面层+30cm5.0%水泥稳定砂砾基层+20cm天然砂砾底基层。

上面层与下面层之间设有粘层,水泥稳定砂砾基层上设置下封层。

 

麦喀高速建设中右侧加油站位置示意

左侧加油站

麦盖提方向

左侧加油站

麦喀高速

喀什方向

麦喀高速

左侧服务区

 

左侧加油站位置示意麦喀高速建设中

四、设计符合性评价

4.1设计单位资质评价

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新疆喀什石油分公司委托北京国道通公路设计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进行施工图设计,该单位主项资质等级为:

公路行业专业甲级资质。

资质等级满足本项目的设计要求。

4.2涉路工程位置评价

(1)接入形式评价:

拟建加油站进、出口均从服务区的匝道接入,涉路评价属增设匝道对高速公路行车安全的评价,因此本次评价采用互通式立交的匝道接入规范条款进行评价。

拟建中石化加油站与待建的岳普湖服务区形成一个大型的综合服务区,进出口采用同一匝道接入麦喀高速,接入形式符合相关规范对高速公路分流、合流的规定要求,对主线车辆的正常运行不会产生太大不利影响。

(2)《加油加气站设计规范》4.0.4条:

加油站、加油加气合建站的油罐、加油机和通气管管口与与站外建、构筑物的防火距离,不应小于表4.0.4的规定。

表4.0.4油罐、加油机和通气管管口与站外建、构筑物的防火距离(m)

油罐、加油机和通气管管口与站外建、构筑物的防火距离(m)

级别

备注

埋地油罐

通气管

管口

加油机

一级站

二级站

三级站

城市道路

快速路、主干路

10

8

8

8

6

高速公路、Ⅰ级和Ⅱ级公路按城市快速路、主干路确定,Ⅲ级和Ⅳ级公路按照城市次干路、支路确定。

次干路、支路

8

6

6

6

5

加油站厂区距离麦喀高速路基边缘30m,距匝道路基边缘10m,满足规范要求。

(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规定在:

公路两侧修建永久性构造物或工程设施的,其建筑设施边缘与公路边沟外缘的间距为:

国道不少于二十米,省道不少于十五米,县道不少于十米,乡道不少于五米。

加油站厂区内构造物距麦喀高速路基边缘>30m,距匝道路基边缘>10m。

符合规范距离要求。

4.3涉路工程技术指标评价

(1)关于匝道平曲线半径的评价:

右转弯匝道和左转弯直接式或半直接式匝道应采用较高的平面指标。

根据《公路路线设计规范》(JTGD20-2006)第11.3.3规定:

匝道圆曲线最小半径应不小于表11.3.3-1的规定

表11.3.3-1匝道圆曲线的最小半径

匝道设计速度

80

70

60

50

40

35

30

圆曲线最小半径

一般值

280

210

150

100

60

40

30

极限值

230

175

120

80

50

35

25

本项目匝道设计速度为40km/h,匝道最小半径R=3000m,满足规范圆曲线最小半径60m的要求。

(2)关于匝道竖曲线的评价:

匝道与主线相连接部位,其纵断面线形应连续,避免线形的冲突,出口匝道宜为上坡匝道。

上坡加速或下坡减速的匝道,应采用较缓的纵坡,应避免采用最大纵坡值。

根据《公路路线设计规范》(JTGD20-2006)第11.3.4规定:

匝道竖曲线最小半径应不小于表11.3.4-2的要求:

表11.3.4-5匝道竖曲线的最小半径及长度

匝道设计速度

80

70

60

50

40

35

30

竖曲线最小半径(m)

凸形

一般值

4500

3500

2000

1600

900

700

500

极限值

3000

2000

1400

800

450

350

250

凹形

一般值

3000

2000

1500

1400

900

700

400

极限值

2000

1500

1000

700

450

350

300

竖曲线最小长度(m)

一般值

100

90

70

60

40

35

30

极限值

75

30

50

40

35

30

25

本项目匝道凸形竖曲线半径最小值R=5440.055m,竖曲线最小长度81.86m,凹形竖曲线半径最小值R=8473.09m,竖曲线最小长度96.66m,均满足规范线形要求。

4.4安全视距评价

《公路路线设计规范》(JTGD20--2006)中11.2.2条对主线分流鼻之前的识别视距规定如下:

主线分流鼻之前应保证判断出口所需的识别视距。

识别视距应大于表11.2.2的规定。

条件受限时,识别视距应大于1.25倍的主线停车视距。

表11.2.2识别视距

设计速度(km/h)

120

100

80

60

识别视距(m)

350~460

290~380

230~300

170~240

注:

当驾驶者需接受的信息较多时,宜采用较大(接近高限)值

《公路路线设计规范》(JTGD20--2006)中11.2.3条对匝道全长范围内停车视距规定如下:

匝道全长范围内应具有不小于表11.2.3规定的停车视距。

表11.2.3匝道停车视距

设计速度(km/h)

80

70

60

50

40

35

30

停车视距(m)

110(135)

95(120)

75(100)

65(70)

40(45)

35

30

注:

积雪冰冻地区,应不小于括号内的数值。

《公路路线设计规范》(JTGD20--2006)中11.2.4条对汇流鼻前匝道与主线间的通视三角区规定如下:

汇流鼻前,匝道与主线间应具有如图11.2.4所示的通视三角区。

 

图11.2.4汇流鼻前通视三角区

本项目中匝道最小凹形竖曲线半径R=8473.09,最小凸形竖曲线半径R=5440.05m,加油站进出口位置视野空阔,地形起伏较小,安全视距可以满足要求。

4.5平面交叉附加车道评价

依据《公路路线设计规范》(JTGD20-2006)中10.5.1、10.5.2条的要求:

(1)主要公路设计速度大于或等于60km/h时,应在主要公路上增设减速分流车道和加速会流车道。

(2)四车道公路除左转交通量很小者外,均应在平面交叉范围内设置左转弯车道。

本项目加油站及服务区以匝道的形式接入麦喀高速,但设计中未对加油站接入匝道的方式进行设计,建设按照现行规范补充合理的接入方式,为保证行车安全可以考虑增设减速分流车道和加速汇流车道。

4.6出口、入口变速车道评价

《公路路线设计规范》11.3.7条对匝道变速车道有如下规定:

变速车道分为直接式与平行式两种,变速车道为单车道时减速车道宜采用直接式,加速车道宜采用平行式。

变速车道为双车道时,加、减速车道均应采用直接式。

拟建加油站进出口匝道为单车道,设计文件中减速车道采用直接式,加速车道采用平行式,符合规范要求。

依据《公路路线设计规范》(JTGD20-2006)中11.3.7-3的规定:

变速车道长度应不小于表11.3.7-3规定。

表11.3.7-3变速车道长度及有关参数

变速车道类别

主线设计速度

(km/h)

变速车道长度

(m)

渐变率(1/m)

渐变段长度

(m)

主线硬路肩

(m)

分、汇流鼻端半径(m)

分流鼻处匝道左侧硬路肩加宽C2(m)

出口

单车道

120

145

1/25

100

3.5

0.60

0.60

100

125

1/22.5

90

3.0

0.60

0.80

80

110

1/20

80

3.0

0.60

0.80

60

95

1/17.5

70

3.0

0.60

0.70

入口

单车道

120

230

-(1/45)

90(180)

3.5

0.60

-

100

200

-(1/40)

80(160)

3.0

0.60

-

80

180

-(1/40)

70(160)

2.5

0.60

-

60

155

-(1/35)

60(140)

2.5

0.60

-

设计文件中匝道A减速车道长度152.386m,减速渐变段长100m,加速车道长232.866m,渐变段长90m,匝道B减速车道长度152.386m,减速渐变段长100m,加速车道长232.891m,渐变段长90m。

涉路段主线平均纵坡小于2%,加速车道长度修正系数为1,可不考虑纵坡折减,因此,匝道设计参数符合主线设计时速为120km/h时单车道匝道设计的相关规范要求。

4.7基本车道数和车道数的平衡

《公路路线设计规范》(JTGD20--2006)中11.4.2条规定:

高速公路上,主线与匝道的分、汇流处应保持车道数的平衡,即图11.4.2所示的各部分的车道数,应满足式(11.4.2)的规定。

NC≥NF+NE-1(11.4.2)

式中:

NC——分流前或汇流后的主线车道数

NF——分流后或汇流前的主线车道数

NE——匝道车道数

 

图11.4.2汇流处的车道数平衡

设计文件中NE(匝道的车道数)为1,NF(汇流前主线的车道数)为2,NC(汇流后主线的车道数)为2,NC≥NF+NE-1,NF+NE-1=2,满足规范要求。

4.8匝道横断面评价

依据《公路路线设计规范》对公路与公路立体交叉匝道横断面有以下规定:

规范11.3.2条匝道横断面各组成部分的尺寸规定如下:

①车道宽度为3.50m。

②路缘带宽度为0.50m。

③左侧硬路肩(含路缘带)宽度为1.00m。

④右侧硬路肩(含路缘带)宽度:

设供紧急停车用硬路肩时为2.50m,条件受限时可采用1.50m,但为对向分隔式双车道时宜采用2.00m;不设供紧急停车用硬路肩时为1.00m。

⑤土路肩的宽度为0.75m;条件受限时,不涉路侧护栏者可采用0.5m。

⑥中央分隔带的宽度应不小于1.00m。

拟建加油站进出口采用匝道形式接入,匝道路基宽为8.5m,由3.5m(行车道)+2.5m(右侧硬路肩)+0.75m(右侧土路肩)+1.0m(左侧硬路肩)+0.75m(左侧土路肩)组成,匝道横断面各组成部分满足相关规范的要求。

4.9安全设施评价

(1)根据评价依据中相关规范规定:

加油加气站预告标志设置位置;一级公路在加油加气站前1km,二级及以下国道在加油加气站前500m处,三级及以下县乡公路在加油加气站前100m处。

设计文件中未见标志、标线设计内容,建议按照规范GB5768-2009的要求进行补充完善。

(2)针对侵占及影响的公路设施及构造物,必须采取必要的防护、改造措施,保证对原有道路正常运营无安全影响。

由于麦喀高速尚在建设中,高速附属设施尚未明确,匝道建设必须保证主线安全设施的完整性,如波形梁护栏应设置齐全,隔离栅应封闭设置等,建议补充波形梁护栏、隔离栅、防撞桶等安全设施。

4.10相邻出、入口的间距

《公路路线设计规范》(JTGD20--2006)中11.5.5条第

(1)项规定:

高速公路上如图11.5.5所示的各种相邻出口或入口之间、匝道上相邻出口或入口之间、主线上的出口至前方相邻入口之间的距离应不小于表11.5.5所列之值。

表11.5.5高速公路相邻出、入口最小间距

主线设计速度(km/h)

120

100

80

间距(m)

L1

一般值

350

300

250

最小值

干线

300

250

200

支线

240

220

200

L3

一般值

200

150

150

最小值

干线

150

150

120

支线

120

120

100

 

图11.5.5各种相邻出、入口之间的距离

A匝道分流点里程为K57+772.388,汇流点里程为K58+359.571,进、出口间距L3为587.2m,B匝道汇流点里程为K57+733.473,分流点里程为K58+247.614,进、出口间距L3为514.1m。

拟建匝道与前后方相邻出入口的间距均大于2Km。

满足规范的要求。

4.11设计文件评价:

委托单位按照现行法律、法规及相关规范,对本项目加油站进出匝道接入麦喀高速进行了专项设计,主要包括路线平面设计、纵断面设计、横断面设计、排水设计等内容,基本满足规范要求,但设计内容还存在部分欠缺,建议按照下述要求进行补充完善:

(1)设计文件中缺少控制测量成果表,建议补充和完善。

(2)设计文件中未对安全设施做专项设计,缺少标志、标线、护栏及隔离栅的设计图纸,建议按照4.7节内容进行补充完善。

五、施工符合性评价

5.1施工资质评价

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新疆伊犁石油分公司委托中国十七冶集团有限公司进行加油站进出口道路施工,其资质等级为:

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

资质等级基本满足要求。

5.2施工方案评价

委托单位提供的施工方案对施工工艺进行了介绍,方案基本完善,但在具体施工时应注意下列内容:

(1)依照施工配合比进行施工,严格控制水泥用量和加水量,保证拌和时间,定时测定坍落度,确保拌和质量。

缩短出料到成形时间:

优化运输车辆,保证不漏浆漏料,做好保通工作,保证从出料到摊料不超过30分钟;前盘各工序作业紧凑,保证从摊料到成型不超过1小时。

(2)依照沥青混合料配合比进行施工,严格控制沥青混合料的出厂温度、运输损耗温度及摊铺温度,确保沥青路面质量。

摊铺前要预热熨平板,摊铺机呈梯队方式同步摊铺,两幅之间应有30-60mm左右宽度的搭接,摊铺机必须缓慢、均匀、连续不间断地摊铺,确保压实度和平整度。

路面压实成型后,混合料表面温度低于50℃后方可开放交通。

(3)按不中断交通的要求进行工作场地安排及相应的安保措施计划。

5.3施工保障措施评价

委托单位提供施工安全保障措施基本完善,但仍建议委托单位根据项目特点做出分析、制定适合本项目特点的安保措施。

此外,建议施工单位还应注意以下事项:

(1)交叉工程在施工前应按照公路路政管理、养护管理的规定办理相关手续。

(2)本项目施工期间临时交通组织管理,建议按《公路养护安全作业规程》中公路养护作业控制区进行布置。

设置警示、限速等标志,必要时还应配备信号旗手配合交警部门指挥交通。

(3)施工期间施工机械、人员、材料应尽量不占用道路,施工垃圾应及时清除,保证路面畅通。

(4)尽量避免夜间施工,雨、雾天,大风等不利天气禁止施工。

(5)所有建筑材料一律堆放在加油站区域内,不得占用道路路面和道路控制区域。

(6)履带式机械设备进场施工和退场,一律采用轮胎式车辆运输,严禁履带式机械设备在公路上自行。

(7)施工人员上装统一穿着黄色马夹。

教育施工人员无事不要随意穿越公路路。

5.4应急预案评价

施工方制定了相应的应急预案,主要以坚持“以人为本、预防为主”的方针,以关爱生命为前提,最大限度的减少施工安全事故的发生,但所制定的内容过于空泛,多为各部门的职能和责任,缺少具体针对性强的应急预案。

建议施工方从可能的危险源和事故危险分析入手,将施工过程中可能发生的交通事故和其他安全隐患作为安全防护的重点,针对上述重点制定全面的技术措施、应急措施、人员、应急体系及相应设备的配备等,确保应急预案能够在紧急情况出现时真正发挥作用。

根据本项目加油站进出道路建设的特点,最大的紧急事故可能是施工期出现交通安全事故,在施工前应做好作业区内的交通安全管理设施布置,落实应急设备(急救包、灭火器材等)的完好及医院的联系方式,重视施工人员安全教育、应急培训,以策安全。

施工期间安全保障人员、应急人员应全过程监督检查,一旦发生交通事故,人员受伤,及时送往就近医院治疗。

另外还应对施工过程中一旦发生由施工原因造成的交通拥堵、中断,如何尽快疏导交通,也应当在应急预案补充完善。

六、结论及建议

6.1评价结论

(1)根据建设单位出具的证明材料,本项目实施相关设计、施工单位都已具备相应从业资质等级。

(2)考虑到本项目所涉S310线麦喀高速为在建工程,短期内涉路段麦喀高速不存在改扩建计划,本项目加油站距离高速公路路基尚有一定的距离,可以满足将来麦喀高速四车道扩建为八车道的扩建需求,因此本项目的修建基本不会对公路近期及未来规划产生太大影响。

(3)建设单位提供设计文件中,未对加油站接入匝道的方式进行设计,建设按照现行规范补充合理的接入方式,为保证行车安全可以考虑增设减速分流车道和加速会流车道。

(4)建设单位提供设计文件中,缺少控制测量成果表,未对安全设施做专项设计,缺少标志、标线、护栏及隔离栅的设计图纸,建议按照4.7节内容进行补充完善。

(5)根据建设单位提供的资料,本项目施工方案、应急预案均基本可行,具体平交工程所采用的施工方案、应急预案均为公路行业安全、合理、常用、成熟的技术手段。

(6)其余未尽述事宜须参照中国交通部颁发的行业标准《公路工程技术规范》(人民交通出版社,JTGB01-2002)执行。

6.2建议

(1)本项目主体实施完成后,施工单位应及时根据原公路技术标准对工程现场恢复原状,并向相关路政机关申请验收。

(2)由于本项目所涉公路为高速公路,为避免因施工质量问题而影响到现有高速公路实体及运营管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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