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镇长在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启动工作会上的讲话.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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秦镇长在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启动工作会上的讲话

创新思路 积极努力

全面完成2011年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征缴任务

        ——在全镇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启动工作动员会上的讲话 

镇长秦华

(2011年8月日)

同志们:

开展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工作,是我国继实现农民“种地不交税、上学不付费、看病不太贵”之后,实现“养老不犯愁”的一项重大民生工程、德政工程、民心工程。

今天,我们召开这次全镇新型农村和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动员大会,就标志着我镇的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工作正式启动了,东泉镇群众“老有所养”的问题将在今后的一个时期内得到根本解决。

这是一项惠民的好事、实事、大事、要事,希望同志们能够按照上级一系列文件精神要求,把这样一件好事、实事做细、做好、做扎实,真正能解决农民养老的后顾之忧,促进农村社会的和谐稳定。

下面,就组织好、开展好、推动好这项工作,我讲三点意见。

一、统一思想认识,提高对开展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工作的认识.

党中央、国务院决定用10年左右的时间来推行新农保制度,并在2009年全国10%的区(市、区)开展试点工作的基础上,逐步扩大试点,到2020年前基本实现全覆盖。

我们柳城县被列为第三批新型农村和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并于今年7月1日正式启动实施。

这是党中央、国务院为建立覆盖城乡居民的社会保障体系,缩小城乡差距而推出的一项重大的德政工程、民心工程。

与当前的新农合及义务教育制度一起,构成了农村地区福利制度的三大支柱,为打破城乡差别,建设统一的国民福利体系,实现均等化公共服务具有深远的意义。

随着工业化、城镇化的推进,农村青壮年劳动力大量外出务工,家庭养老就受到了前所未有的冲击,农民的养老保障就面临着一系列的新情况、新问题。

这就必然需要推行社会化的养老。

开展这项工作主要基于两个方面的考虑:

一是上级有要求。

建立普惠制的基础养老制度,实现“新农保”的全覆盖,是未来几年我们必须要完成的工作。

它对于解除农民的后顾之忧,逐步做到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的重要基础性工程,有利于提高农村老年人的经济自立能力,有利于化解当前农村社会中因经济利益引发的家庭矛盾,有利于形成敬老爱幼的风气与更为和谐的家庭关系。

这项工作,早要干、晚也要干,早干农民早得实惠。

我们选择早干。

二是群众有需求。

我们镇有6.5万人,90%以上的都是农业人口,其中60岁以上的有近7000人,主要依靠子女供养,农村养老压力很大。

全镇还有近2.6万人的劳务大军,外出务工人员在外地求生存、谋发展。

家中老人的养老、子女的教育和外出务工的矛盾日益突出,也实际造成了一些“有老无养”的现象,迫切地需要解决“养老犯愁”的问题。

我们经常讲,立党为公,执政为民。

全面推行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工作就是一个具体体现。

因此,我们一定要提高认识,将思想统一到镇党委、镇政府的决策部署上来,高度重视,扎实做好这一惠及广大农民群众、造福农村家庭的民生工程。

二、明确任务,把握政策,扎实推进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工作.

全面推行过程中,必须要细之又细、慎之以慎、严而又严,要深刻理解,准确把握,认真领会政策精神,把这项工作抓好抓实。

一是明确目标任务。

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工作的目标任务是:

建立个人缴费、集体补助、政府补贴相结合的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实行社会统筹与个人账户相结合,与家庭养老、土地保障、社会救助等其他社会保障政策措施相配套,保障城乡居民老年基本生活。

今年全区要求参保率要达到90%,60岁以上参保率要达100%,任务非常艰巨,这就要求在座的各位务必引起高度重视,深刻认识开展新农保试点工作的重大意义,要自我加压,切实增强做好新农保试点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把新农保试点工作作为当前和今后一段时期的重要工作内容,统筹安排,协调推进,确保新农保这一惠民利民工作落实到位。

二是准确把握推行范围。

参保范围必须是年满16周岁,具有本镇户籍的城乡居民。

凡是东泉镇户籍的,年满16周岁(不含在校学生)、未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农村居民,都可以家庭这参加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

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实施时,已年满60周岁的农村户籍老年人,在其符合参保条件的子女全部参保的情况下,直接享受基础养老金。

已年满60周岁的城镇户口老年人直接享受基础养老金。

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实施时未满60周岁的,必须按照规定参保缴费。

年满60周岁、按规定缴纳养老保险费满15年及以上,可以申请享有养老保险待遇。

三是准确把握缴费档次。

国家规定的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缴费档次有每人每年100元、200元、300元、400元、500元5个档次。

这5个缴费档次基本符合我镇农村经济社会发展实际和农村居民的承受能力。

因为缴费实行的是“多缴多得,长缴多得,少缴少得”,交的越多、时间越长,个人帐户积累越大,领的养老金就越高。

所以要根据群众自愿的原则,积极引导群众根据自身收入状况合理选择缴费档次。

三、强化责任,有序组织,强化养老保险的工作保障。

现在已是8月,我们要在短短的4个半月时间内达到90%的参保率,时间紧迫、任务繁重,我们要有清醒的认识,做好打一场硬战的思想准备,进一步明确任务、落实责任、强化措施、狠抓落实,扎实抓好新农保试点工作。

(一)加强领导、强化养老保险的工作保障

 各村要切实加强对新农保工作的组织领导,把此项工作作为近期最重要的任务,各包村干部、村官、村支部书记、主任要亲力亲为,村两委干部要全程参与。

全镇将切实加强对新农保开展工作的督查,并建立工作通报制度,每周通报各村工作进展情况,表彰先进、激励后进,促进全镇新型农村合作养老保险工作顺利推进。

(一)新农保筹集范围和缴费标准

我镇辖区范围内年满16周岁(不含在校学生)、未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具有本镇农村户籍的农村居民均可参加新农保。

新农保资筹集由个人缴费、集体补助、政府补贴三个部分组成。

一是个人缴费。

未满60周岁的参保人应按年足额缴纳养老保险费,缴费标准为每年100元、200元、300元、400元、500元5个档次,由参保人自主选择档次缴纳,也可以根据不同年份的收入情况选择不同的缴费档次,多缴多得,少缴少得。

个人缴费分两种:

一是新农保制度实施时,距离领取年龄超过15年的参保人,应按年缴费,累计缴费年限不少于15年。

鼓励在累计缴费满15年后继续按年缴纳养老保险费。

长期缴费,长缴多得。

参保人在缴费期间未实现连续缴费的,可从缴费的次年继续缴费,其中断前后的缴费年限累计算,中断缴费年限不享受政府补贴。

二是新农保制度实施时,距离领取年龄不足15年的参保人,应按年缴费,对其年满45周岁到新农保制度实施时之间的未缴费年限,可在其年满59周岁当年一次性补缴相应年限的养老保险费,并同时享受政府的缴费补贴,但累计缴费年限不超过15年。

二是集体补助。

有条件的村集体经济组织应当对参保人缴费给予补助,补助标准由村民委员会召开村民代表大会民主确定。

鼓励其他社会团体、社会经济组织、社会公益组织、个人为参保人缴费提供资助。

三是政府补贴。

中央、省、市、区人民政府对参保人给予补贴。

参保人符合领取养老金条件时,由中央财政全额支付每人每月55元的基础养老金。

参保人按规定缴费后,可享受省财政给予的每人每年30元的缴费补贴,在此基础上,市级财政给予每人每年3元的缴费补贴、区财政给予每人每年7元的缴费补贴。

对农村重度残疾人,由省财政按照最低100元缴费档次标准逐年全额代缴养老保险费。

参保人当年未按时足额缴费,不能享受当年的财政缴费补贴。

三、加强领导,强化措施,确保新农保试点工作顺利推进

(二)加强宣传力度,引导广大农民积极参保

农村社会基本养老保险是一种新的养老保险制度,要在短时间内为广大农民群众认识和接受,关键在于我们的宣传工作能否到位。

要拓宽宣传面,充分运用各种宣传形式进行广泛的宣传发动,确保新型农保政策家喻户晓、人人皆知。

要深入到农户家中,挨家挨户上门讲解,帮群众算帐,真正让群众体会到农村社会基本养老保险的优越性。

要增强宣传的针对性,针对群众的思想认识实际和种种疑难,有针对性地把新型农保的有关制度、政策、措施、待遇等内容给群众讲清楚、讲透彻,让农民自觉自愿参加新型农保。

(二)严格执行政策,确保政策执行到位

推行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工作,要坚持“政府引导与农民自愿相结合,制度覆盖一步到位,参保率循序渐进、逐年提高”的原则,顺应农民的要求,尊重农民的意愿,以实现“农民老有所养”为目标,适应农村经济发展水平和群众心理上、物质上的承受能力,创新“农民个人缴费、集体补助、政府补贴”相结合的新农保资金筹集办法,建立个人、集体、政府合理分担责任、权利义务相适应的保障模式,逐步达到农民老有所养的目标。

(三)是创新工作方法,加大保费征缴力度

保费征缴是推行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工作的重要环节,要采取个人缴费、集体补助、社会捐助等相结合的方式,积极筹集资金,全部计入农民个人账户,完全实行个人账户积累制。

要注意发挥典型示范带动作用,鼓励党员干部家庭、经济条件较好的家庭积极参保,以身边人带动身边人,以身边事引导身边人,努力做到人人参保,不留死角。

全镇各村要在4月底前把全镇16周岁以上参保对象的个人养老保险费征缴到位。

同志们,全面推行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工作是一项改善民生、促进和谐的民心工程、德政工程。

希望各村两委干部要切实负起责任,扎扎实实地把这项工作抓紧、抓到位。

谢谢大家!

一、关于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工作

(一)提高认识,用好机遇。

党的十七大报告提出“探索建立农村养老保险制度”,国务院《政府工作报告》提出“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要覆盖全国10%左右的县(市)。

”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也对此项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

我县主动申报,积极争取,经市政府推荐和省政府批准,被确定为国家和全省第一批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县之一,全市唯一,全省只有16个试点县。

可以说来之不易,机遇难得。

我们知道,农民的养老问题,是关系每个农民福祉的重要问题。

从历史上看,我国农民养老主要采取家庭养老的方式。

但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和人口结构的重大变化,家庭养老的方式已经不能适应新形势的要求。

推行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是社会发展到一定程度的必然选择。

从我县情况看,由于农民社会化养老的体制还没有建立起来,大多数老年农民还主要依靠子女供养,农村年轻人的赡养压力加大,建立健全社会化养老保障机制已经迫在眉睫。

因此,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工作的启动实施,必将为今后进一步加快农村经济社会发展、推进城乡一体化建设进程和保障人民群众基本生活奠定坚实基础。

在这里我们可以算两笔大账。

第一笔就是60周岁及以上老人的基础养老金账。

根据国家、省有关新农保政策规定,实施新农保试点工作时达到60周岁及以上的人员可以不缴费,在其符合参保条件子女全部参保情况下,作为“直接受益人”按月享受基础养老保险待遇,目前标准是每人每月60元(中央财政给予补贴每人每月55元,县财政给予补贴每人每月5元),略高于现行的农村低保标准,可以在很大程度上改善这部分人的生活生存状况,也利于这部分人的子女从“赡养压力”中解放出来,以更多的精力投身到新农村建设中去。

据测算,全县目前共有60周岁及以上老人7.94万人,仅此一项我县将获得中央财政补贴436.7万元,县财政仅补贴39.7万元,可以说是花较少的钱办了较大的事。

第二笔就是争取上级财政补贴的账。

按照规定,省本文来自文秘114,转载请保留此标记。

财政对新农保参保人缴费(不含补缴)给予每人每年20元补贴,市财政给予每人每年10元补贴,计30元。

全县农村人口数为87.36万人,其中16至59周岁农业人口数为60.8618万人,按80%的参保率计算,全县16至59周岁农业人口中共有48.689万人,可以争取上级财政补贴1460万元,并全部计入参保人员个人帐户,这将为全县近40万农村居民带来实实在在的实惠,这是仅靠我县财力想办也办不到的大事。

因此,各级各有关部门一定要充分认识做好新农保的重大意义,珍惜这次难得的机遇,按照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和谐社会的要求,进一步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下大气力,精心组织,务必把这项民心工程抓实抓好。

(二)严格政策,坚持原则。

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工作政策性强、涉及面广,各乡镇(街道)、县直各有关部门要熟练掌握新农保政策实质,准确把握工作原则和方法步骤。

具体经办人员一定要准确掌握政策界限,随时为群众释疑解惑,为顺利开展新农保试点工作提供保证。

要坚持保基本、广覆盖、有弹性、可持续的原则,积极稳步推进实施。

一是从我县农村实际出发,低水平起步,筹资标准和待遇标准要与我县经济发展及各方面承受能力相适应;二是个人(家庭)、集体、政府合理分担责任,权利与义务相对应;三是政府主导和农民自愿相结合,引导农村居民普遍参保;四是对参保居民实行属地管理。

(三)明确目标,把握内涵。

我县新农保目标是:

探索建立个人缴费、集体补助、政府补贴相结合的新农保制度,实行社会统筹与个人账户相结合,与家庭养老、土地保障、社会救助等其他社会保障政策措施相配套,保障农村居民老年基本生活,逐步实现对农村适龄居民的全覆盖。

我们要紧紧围绕这一目标,有条不紊的开展试点工作。

第一,在筹资模式上,实行“个人缴费、集体补助、财政补贴”相结合的筹资方式。

一是国家财政支付最低标准基础养老金,是实现“保基本”目标的基础。

中央财政对中西部地区最低标准基础养老金给予全额补助,对东部地区补助50%。

这样,无论在发达地区还是贫困地区,无论集体经济组织有无能力补助,同一地区参保农民将来领取的基础养老金水平是相同的,体现了党和国家对广大农民的关怀,体现了新农保制度的基本性、公平性和普惠性。

目前,我县国家财政支付最低标准基础养老金为55元,县财政将配套补贴5元,全县新农保最低标准基础养老金为每人每月60元。

仅此一项县财政每年就拿出476.4万

元给农民。

二是地方财政对农民缴费实行补贴,是实现“广覆盖”目标的支撑。

从农村当前情况看,不少地方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实际上没有多少能力对参保农民进行补助。

部分农民个人缴费也有一定困难。

由地方财政对所有参保农民给予缴费补贴,对农村重度残疾人等困难群体代缴部分或全部最低标准保险费,对选择较高档次标准缴费的农民给予适当鼓励,有利于调动农民

-

 

参保积极性,有利于帮助困难群众参保,也有利于增加个人账户积累。

目前就我县而言,省财政对参保人缴费(不含补缴)给予每人每年20元补贴,市财政给予每人每年10元补贴。

县财政对农村重度残疾人每人每年代缴50元;农村计生独生子女户和双女户参保的家庭,其父母年龄在45—59周岁的,县财政给予其每人每年100元的补贴;计生奖励扶助人员补贴每人每月10元,以上几项合计县财政每年将支付补贴基金88.486万元。

三是农民的个人缴费、集体经济组织的补助、其他社会组织对参保人缴费的资助,以及地方政府对参保人缴费的补贴,全部进入参保人的个人账户。

个人账户养老金依据本人缴费多少和年限长短,有高有低,多缴多得、长缴多得,反映了个人收入、集体组织实力等方面的差距,体现了权利与义务相对应的原则。

第二,在覆盖范围上,实行“广覆盖”。

全县年满16周岁(不含在校学生)、未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农村居民,可以在户籍地自愿参加新农保。

具体办理程序:

一是成立组织,成立县、乡、村三级新农保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并按照层层把关、分级审核的工作要求,成立县、乡参保审定工作小组。

二是采集信息,会议结束后两天内,各乡镇(街道)派出所将所有农村户口底册拉出两份,分别报乡镇(街道)新农保办公室、县新农保办公室,以备核对;村级领导小组办公室依据派出所提供的各村户籍基本信息逐家入户采集人口信息,填写相关表格,并将人口信息公示5天,接受监督。

三是审批参保,村级领导小组办公室将本村经公示确认无误后的参保情况报乡镇(街道)领导小组办公室审核;乡镇(街道)领导小组办公室审核后上报县领导小组办公室复核;县领导小组办公室对各乡镇(街道)上报参保情况进行复核,经复核符合要求的,提交县新农保经办机构审定,对符合参保条件的,提交县领导小组予以批准参保,并按规定的程序收取符合参保条件的参保对象的养老保险金,上缴县新农保基金专户。

第三,在缴费标准上,实行“低标准”。

新农保缴费目前设为每年100元、200元、300元、400元、500元5个档次,参保人可自主选择档次缴费,多缴多得。

第四,在待遇水平上,实行“适度保障”。

新农保待遇包括基础养老金、个人账户养老金和政府补贴三部分。

基础养老金月标准目前定为60元,以后根据经济社会发展情况逐步提高。

个人账户养老金月领取标准为:

个人账户总额除以139。

政府补贴主要是指对长期缴费且缴费标准高的参保人,达到领取养老保险金条件时,县财政给予其本人养老金总额的1%作为奖励。

(四)摸清底数,打好基础。

在新农保工作开展过程中,要注意抓好两个关键环节:

一是要摸清农村居民底数。

这次新农保的主要对象是全县农村居民,摸清农村居民底数是最基础性的工作。

各乡镇(街道)和村组要切实做好参保对象的摸底、登记、公示等工作,建立农村居民信息库,做到村不漏户、户不漏人,为工作开展提供可靠依据。

二是要严格审核两类补贴对象的参保资格。

按照目前的实施方案,对两类特殊人员参保,县财政将给予适当的补贴。

因此,各乡镇(街道)及各有关部门一定要认真审核,严格把关,应该享受政府补贴的人员,一个不能遗漏;不能享受补贴的,一个不能进入。

(五)规范管理,搞好服务。

新农保试点工作是一项全新的工作,在工作中要加强配套改革和建设,提高服务能力和水平,方便群众参保缴费。

一是要加强经办机构建设。

要将新农保信息系统纳入“金保工程”,尽快建立覆盖城乡的信息网络,实现网络化管理。

要积极探索建立与服务人群和业务量挂钩的经费保障机制和奖惩制度,抓紧搞好工作人员的业务培训,提高经办机构的管理和服务能力。

二是要加强乡镇(街道)服务平台建设。

乡镇(街道)对农村情况最了解,是登记参保、变更信息、政策咨询等基础工作的服务基地。

各乡镇(街道)、县直各有关部门要切实加强乡镇(街道)服务平台和队伍建设,明确与指定相关人员具体负责此项工作。

要充分发挥村级组织的作用,进一步调动工作积极性,建立健全公共服务和管理服务网络,提高新农保制度的管理和保障水平。

二、关于新农合筹资工作

(一)肯定成绩,正视问题。

我县新农合工作从试点探索到全面推进实施近三年来,取得了显著成效。

目前全县共有81.5万人参加新农合,参合率94%,比高26个百分点,高于全市平均水平4个百分点。

家庭账户支付率64%。

新农合制度实施以来,全县共有83.6万人次从中受益,共计补助参合农民1.34亿元,住院补助中,补助1万元以上247人次,达到封顶线3万元6人。

农民群众看病难、看病贵的问题得到有效缓解,农民对新农合制度优越性的认识进一步提高,党和政府亲民爱民的形象得到进一步巩固和加强。

今年6月,按照省政府的要求,县新农合办公室招录了37名乡镇新农合监管人员,这些人员全部充实到乡镇新农合监管第一线,他们将在医疗质量、服务质量、医疗价格、报销程序、补助兑现等方面实施全面监管,我县定点医疗机构的医疗服务能力和新农合管理能力必将进一步增强。

村卫生所按照省卫生厅“五有”“五统一”“三满意”的标准进一步规范。

将尽快达到小病不出村,一般病不出乡,大病不出县的目标。

在充分肯定成绩的同时,我们也应该清醒地认识到新农合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突出表现在“两高、两低”现象上,即“药品价格高、农民期望值高、实际补偿比低、服务质量低”的“两高、两低”现象,去年7月,县委刘书记作出批示,要求对我县新农合“两高、两低”现象进行调查,通过调查,发现确有一些定点医疗机构药品加成率超出国家规定而导致药品价格偏高现象,尤其是外诊参合农民,由于到省市大医院就医,目录外用药过多,起付线过高而造成补偿比例低,与自己的过高期望值形成反差。

针对这种情况,县政府已要求县卫生局立即对违规医院进行整改,整改不合格的,坚决取消其新农合定点医疗机构资格,同时,要求县合管办积极引本文来自文秘114,转载请保留此标记。

导农民在本县范围内就医,提高参合农民受益率。

因此,我们要在思想上高度重视,措施上扎实有效,切实做好新农合筹资工作。

(二)执行政策,规范操作。

新农合筹资标准由每人20元增加到30元,中央及省市县各级财政补助增加到120元。

今年新农合筹资标准为150元。

筹资办法是在县政府统一组织下,由乡镇(街道)牵头,村委会组织收取每户应交纳的参合资金。

这里强调一点,农民必须以家庭为单位参加新农合。

乡镇(街道)负责将农民交纳的参合资金和参合农民注册登记表及时汇总,参合农民注册登记表一式两份,县合管办、乡镇(街道)合管办各一份。

筹集的资金上交县新农合基金专户。

五保户、低保户参合资金根据有关规定,由县民政部门解决;农村领证独生子女及其父母,计划生育双女及其父母和奖励扶助对象本人所需的参合资金,由县财政局解决。

坚决禁止重复收取资助对象户参合资金现象。

由于今年城区的中小学生可能有一部分参加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县人事劳动和卫生部门要搞好协调沟通,确保不漏登、不重复登记。

(三)落实责任,密切协作。

各乡镇(街道)、村(居)委会要切实搞好新农合政策宣传和农民参合资金收取工作,对于有条件的乡村集体经济组织、民营企业、社会团体和个人自愿出资帮助农民参合的,要签订相关协议,明确资助对象。

县卫生部门要认真做好筹资组织协调、技术指导、信息反馈、人员培训等项工作;县财政部门要做好新农合参合资金管理和新农合收费票据的管理;县民政、计生部门要将五保户、低保户、计生户参合资金及时转入新农合资金专户。

(四)加强管理,搞好监督。

在日常管理中,县新农合监督委员会全体成员,要切实负起责任,发挥监督员作用;县监察、审计等部门要定期深入合管办和医疗机构监督检查和审计新农合资金使用情况。

县合管办要采取“坐下来对政策,进病房查手续,下基层看公示”等办法,确保对各级定点医疗机构监督有力;要进行不定期的检查,查各定点医疗机构合管办工作人员在办理参合群众补助手续时有无违犯规定补助的情况;查参合农民、医院、医生有无冒名顶替、合伙套取合作医疗资金问题;查有无伪造证件,弄虚作假骗取资金问题。

各定点医疗机构要设立公示栏,及时把参合农民补助情况向社会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三、强化工作措施,确保工作成效

建立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做好新农合筹资工作,关系到全县广大农民群众的切身利益。

各乡镇(街道)、县直各有关部门一定要加强组织领导,采取有力措施,扎实稳步推进,把好事办好办实,让广大农民群众真正得到实惠。

一要加强组织领导。

县委、县政府已经成立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全县新农保工作的组织、协调、指导和实施。

各乡镇(街道)也要成立相应的工作班子,明确工作责任,做到一级抓一级,一级带一级,层层抓落实。

按照全县统一部署,结合实际,把这两项工作结合起来,制订工作方案,研究有效措施,认真组织实施。

二要广泛宣传发动。

动员广大农民群众积极参保,是确保新农保试点工作和新农合筹资工作顺利开展、取得实效的关键。

特别是建立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在全省乃至全国范围内尚未全面推开,对广大农民来讲,属于新生事物,基层干部和群众都需要有一个逐步认识和接受的过程。

各乡镇(街道)、县直各有关部门要加大宣传力度,采取多种有效宣传形式,把开展新农保工作的意义讲透、政策讲准、内容讲清。

要针对群众怕吃亏的思想和种种顾虑,组织乡村干部深入基层,进村入户,采取个别座谈、现身说法、典型引导等多种形式,帮助群众释疑解惑,算账对比,消除部分群众疑虑,进而有效地推进参保工作。

还要制定科学合理、简单明了的办事流程,让农民一听就懂,一看就会。

同时,结合新农保试点工作宣传,认真学习宣传新农合实施方案,发动群众,积极参合缴费。

县卫生部门要组织宣传车或利用义诊等形式,深入农村和田间地头进行宣传发动;县教育部门要利用学生人数多、范围广的特点,引导学生做家长和邻居的工作,让他们自觉参加新农合;县计生部门要利用给育龄妇女康检机会,动员农村妇女,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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