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法庭庭长先进事迹.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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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法庭庭长先进事迹

法院法庭庭长先进事迹

第一篇:

法院法庭庭长先进事迹人民利益的维护者--**县人民法院打柴沟法庭庭长**同志先进事迹**,男,生于1965年6月,汉族,中国共产党党员,大学本科学历,现任**县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打柴沟人民法庭庭长。

在法院工作的18年里,**同志时刻牢记"人民法官为人民"的宗旨,以"三个至上"为指导,坚持"小法庭,大服务"的工作理念,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

在任打柴沟人民法庭庭长以来,他任劳任怨,勇挑重担。

该庭收、结案率、调解率逐年上升,判决案件上诉率逐年减少,案件审判质量和调解率连续两年在**法院名列前茅。

经他审结的案件无超审限,无发回重审,更无错案,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

**同志因工作业绩突出,2017年被**市委、市政府授予"全市法制宣传先进个人";2017年1月被**省人事厅、**省综合治理委员会授予"全省综合治理先进个人";2017年8月被**省高级人民法院、**省司法厅授予"全省法院指导基层调解工作先进个人";2017、2017、2017、2017年连续四年被**县委、县政府评为"优秀科级领导干部"。

所在法庭也连续三年被**县委、县人民政府评为"政法工作先进单位"调解优先促和谐**同志热爱法官职业,并时刻以"做一名人民满意的好法官"来要求自己,他的工作成就感源于每一次为当事人圆满解决问题时所得到的认同。

他结合审判工作实际,针对法庭工作特点,积极探索庭前、庭审时、庭后调解技巧,2017年他个人审结案件105件,调撤案件达101件,调撤率为9

6.2%,办结的案件无一申诉,真正做到了案结事了。

2017年2月27日,**县华藏寺镇岔口驿村残疾老人杨某因与其儿子发生家庭矛盾,其子不履行赡养父亲的义务向打柴沟法庭提起诉讼。

**在了解情况时得知老人无处居住后当即立案,并依照法律规定为老人办理了缓交诉讼费的手续。

同时积极组织办案人员,并邀请被告所在地村委会干部一起对双方当事人进行了调解。

经过几个小时耐心细致的调解,被告认识到了自己的错误并承诺好好赡养父亲,原告决定撤回起诉。

当案件顺利解决后原告杨某激动地握住**的手,哽咽地说:

"你们真是人民的好法官"。

而他却只是微笑着说:

这是我们应该做的。

他以实际行动践行了一名法官对法律的无限忠诚,对审判事业的满腔热诚和对人民群众的无限深情,为构建和谐社会做出了积极贡献。

公正廉洁树榜样**同志平淡立身,不求功名,以端正的品行塑造了清正廉洁的法官人格。

他坚守法官职业道德,以维护公平正义为最高信念,唯法是从。

他爱岗敬业,团结并带领法庭全体干警出色完成各项审判工作任务。

不办人情案,关系案,无违法乱纪问题,审理案件做到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严把事实关、证据关、程序关和适用法律关,一丝不苟地审理每一起案件。

近三年来,**县法院年均受理民事案件637件,而2017年7月至2017年6月,**同志共承办案件245件,审结239件,结案率达9

7.55%,审结案件数占全院民事案件的1

3.65%。

审结的案件无一改判或发回重审,从未被当事人投诉,在当地老百姓当中树立了良好的形象。

作为一名长期与农牧民群众打交道的基层法官,在办案过程中,经常会遇到亲戚朋友前来说情的。

有一度,他曾为此十分苦恼。

在办理案件过程中,他常常要花大量的时间和精力去冲破羁绊。

后来,他为自己约法三章:

第一,凡是"说客"热情接待;第二,宴请礼物一律退回,否则上缴;第三,借力。

请说情者协助法院做一方当事人的工作。

面对许多形形色色的利益诱惑,他从不为之所动,坚决谢绝说情送礼,以良心做人,凭公心判案。

他办理的每一起案件,都做到了公平正义,体现以人为本,使当事人赢得明明白白,输得清清楚楚,胜败皆服。

在办理民事案件中,案件当事人托关系找领导,想方设法让判决偏袒自己,但**同志始终将廉洁作为个人核心价值观的基石,坚持公开、公正,秉公执法,不为金钱所动,不为利益所诱。

多年来,拒礼拒贿40多次,达20多万元。

爱岗敬业献青春善于学习、勤奋学习是**同志的又一个特点。

作为教师出身的他深知要想在审判事业上有所作为,做一名让党放心,让人们满意的好法官,只靠忠诚和热情是远远不够的,还必须加强政治业务理论学习,对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对新的形势以及**的经济发展社会稳定,都要能较好的把握。

虽然他已成为院里的审判委员会委员,办案"专家",但他并没有满足于现状,而是养成了工作之余坚持学习的习惯,对新颁布的法律法规和司法解释他都能先学一步,理解其立法本意,吃透法条内涵,直到融会贯通。

审判实践中,每遇到一个典型疑难案件他总会通过各种途径查找法律法规,研习相关法律著作,做到法理不明不审,法规不明不判,经过几年来的捶打磨练,他的审判知识更加丰富,审判技能更加娴熟。

"多做点实实在在的事,为审判事业出点力,是我最大的快乐",这是他常说的话。

十几年来,他坚持学中干干中学,不断探索、不断总结、不断创新,为**法院的审判工作奉献了他的青春,做出了积极贡献,作为一名法官、庭长,**同志一如既往的以人民群众满意为标准,用他的热情和忠诚在平凡的岗位上做着不平凡的工作,诠释着"公正司法、清正廉洁"的内涵。

一槌千钧,法在民心。

张福才总是用百分之百的热情对待每一位当事人,用百分之百的精力办好每一起案件。

当有人问他从事法官职业这么多年有什么感想时,他说:

"作为一名基层法官,不仅要谙熟法律规则,还要通晓事理和法理,时时处处为当事人着想,更要有满怀亲情、友情和博爱之心,才能真正化解矛盾于无形,做到案结事了。

"他说了,也确实这么做了。

第二篇:

法庭庭长先进事迹同志担任法庭庭长15年以来,牢固树立“公平正义、执法为民”的法治理念,忠实履行法官职责,广泛运用调解方法化解矛盾纠纷,有力地维护了一方稳定,促进了社会和谐。

他以勤政务实、忘我工作的精神和清正廉洁、严肃执法的高尚品格赢得了党的信赖和人民群众的誉。

他多次被评为市、县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先进个人,市、县法院先进工作者、调解能手。

先后5次被县人民政府嘉奖,2次记三等功。

扎根山区艰苦创业法庭地处县西南部山区,是县最偏远的法庭。

管辖2镇1乡,辖区面积280平方公里,人口13万。

这里山高坡陡,经济较为落后,人称的“大西南”。

多年来,这里留不住干部,留不住人才。

由于条件艰苦,人心思动,法庭的法官象走马灯一样换来换去。

1992年以前,法庭工作一度跌入低谷:

40多件老大难诉讼积案没有审结,有的已拖了两三年;50多件执行积案没有执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参与不积极,干部群众意见很大。

偏偏在这个时候,老庭长又因故免职,4名中青年干部情绪波动,争相要求调动工作。

此时的法庭,迫切需要一位得力的庭长去带领全庭干警励精图治,打开工作局面。

这一切,都被时任区霞岭乡党委书记的看在眼里,急在心里。

这位当年38岁的汉子,不到30岁就担任了乡秘书,31岁任副乡长,32岁任乡长,是一位仕途看好的年轻干部,却因一个偶然的事件改变了他的人生。

1992年4月的一天,在下乡途中,遇到了一起损害赔偿案件的当事人在路上挡住法庭一位法官,质问该法官为何事情拖了两年还未去执行。

当时双方情绪激烈,围观群众很多,法官处境非常尴尬。

就想:

如果我是一位法官,我一定要认真负责地工作,避免类似事情发生。

正当法院党组考虑法庭缺乏合适的庭长人选时,向县委常委、县委组织部打出了辞职报告,请求到法庭去当一名法官。

一个仕途看好且正在主要领导岗位上的年轻干部要辞职去做一个什么级别都没有的法官,这是常人都不可理喻的。

辞呈递上去后,很多老领导、好同事都劝他,但他义无反顾。

1992年8月,他调到了法庭工作,并被任命为庭长。

为了尽快扭转法庭工作被动的局面,他把整个身心都投入到工作中。

他坚持工作上比别人快一步,生活上比别人慢半拍。

无论是办理常规案件还是巡回办案,他总是把简单的案子交给同事办,疑难案件留给自己办,党委、人大交办的案子优先办。

他从严治庭,抓团结协作,在庭里不搞任何特权,从不到庭里乱开销一分钱。

他用无声的“语言”赢得了全庭同志的信赖和尊敬,凝聚了那几颗躁动不安的心。

一名快退休的老同志,为方便工作,特意从石鼓村老家搬到法庭居住;3名向院党组打了请求调动报告的青年干部都先后收回自己的报告,积极投身到工作中。

大家心往一处想,劲往一处使,形成了一股战胜困难的强大合力。

针对山区法庭受理的大多是民商事案件的实际情况,庭长边自学法律边摸索了一套化解矛盾纠纷的方法,那就是“多调少判,重在执行”,在办理案件中多做耐心细致的思想疏导工作,努力促使纠纷双方互谅互让,握手言和。

他平时注重研究纠纷规律,掌握纠纷动向。

根据农村各个季节发生不同纠纷的特点,他有针对性、有侧重地进行预防和处理。

如农忙季节容易发生争水纠纷,他便事先建议各乡、村提前做好这方面工作,尽可能减少纠纷的发生。

农闲季节往往发生宅基地、婚姻、赡养等纠纷,他便采用在电视转播台做法制节目和到乡、镇讲法制课的方式,宣传土地管理及婚姻家庭等方面的法律知识和有关典型案例。

在具体案件提出调解意见之前,他先归纳案情,分清是非,明确责任。

在分析时,力求做到话到、理到、法到,既会说,又敢说,用法、理、情说服当事人。

在诉讼中,由于当事人文化素质、思想意识不同,诉讼目的也不尽相同,他便根据当事人的心理需求,因人制宜,因案制宜,提出处理意见,以达到案结事了,胜败皆服的效果。

在案件执行上,他创新机制,构建联动执行格局。

他针对法庭人力、物力有限的实际情况,主动与法院执行局及周边法庭联系,形成“纵向”、“横向”的执行联动。

同时,他注重与辖区乡镇党政和村民委员会联系,积极为案件顺利执行营造良好的社会环境。

几年下来,法庭的工作局面彻底改变,并且步入良性循环。

1998年至,法庭共审结各类案件1350件,其中以调解、撤诉方式结案1053件,占78%,以判决方式结案297件,无一件上诉。

连续9年做到了“三无一高”,即无一件超审限积案、无一件上诉案、无一件执行尾巴案、高调解率。

这一成绩不仅在市法院系统中独占鳌头,而且在全省人民法庭中也属罕见。

省委常委、政法委书记李江同志在县考察基层政法工作时,称“这是一个了不起的成绩”。

法庭也因此于4月获得了“全国优秀人民法庭”荣誉称号。

热心调解情系和谐法庭受理的案件,大多是民商事纠纷。

解决矛盾最有效的办法,就是加大司法调解的力度,最大限度地做到案结事了。

庭长常说“调解可以促使纠纷双方互谅互让,握手言和,使案件官了民了”。

审判实践中,他把调解作为维护基层稳定、促进农村和谐的一个重要手段运用得灵活自如。

镇上方村村民张建龙有兄弟5个,因大家庭积留下来的恩怨,兄弟以张建龙、张菊芳为中心分成两派。

以往兄弟间曾多次斗殴,还为母亲去世事宜,兄弟间多次协调不成,导致停尸不出。

群众看不下眼,请来湖南卫视现场报道,兄弟迫于舆论压力,才将母亲安葬。

张建龙曾赌咒发誓,一辈子也不会踏进张菊芳家门槛。

中秋节那天,张菊芳怀疑弟弟张建龙在背后讲他闲话,当众抽打张建龙四个耳光。

张建龙当即鼻孔流血,晕倒在地。

经医院门诊治疗后,张建龙请求村上调解。

村干部做工作时,张菊芳不但不赔,反而要张建龙认错。

镇司法所调解时,张菊芳干脆拒绝参加。

张建龙声称,若此事处理不好,将与张菊芳同归于尽。

法庭受理此案后,当地村民唱出顺口溜:

“两张如两国,态度硬如铁,纠纷虽不大,案子难了结”。

就不信这个邪,七天内五次深入张氏兄弟家进行劝说,并邀请村干部、镇司法所工作人员开了三次协调会。

最终,达成由张菊芳赔偿张建龙现金元并赔礼道歉的调解协议。

结案那天,张菊芳还弄了一桌饭菜,邀请张建龙和村干部一起就餐。

席间,兄弟俩频频举杯,互表歉意。

同是上方村的兄弟黄术龙与黄术正,关系一直不和,多年没有来往,父死兄收埋,母死弟收埋,是当地有名的烂兄弟。

黄术正曾与侄子黄大国、黄大明发生斗殴,经司法所调处,由侄子赔偿叔叔120元,但一直未兑现。

为此,黄术正心存不满。

接着,双方因琐事再次发生械斗,兄弟、叔侄持扁担、扳手等打在一团。

结果是黄术正被致成轻伤,用去医疗费6000余元。

此案起诉到法庭后,当即来到纠纷现场,进行调查了解。

经庭内、庭外反复劝解,兄弟、叔侄终于冰释前嫌,握手言和。

兄长黄术龙、侄儿黄大国连同前次纠纷一次性赔偿黄术正4850元。

此后,侄儿邀请叔叔喝结婚喜酒,叔叔满口答应。

此两案的完美处理,令该村村支书赵复兴叹不已。

她说“这两家的事,我们村上曾经伤透了脑筋。

通过庭长现场办案,不但化解他们的矛盾,而且教育了全村群众,促进了全村和谐”。

不但在诉讼中善于调,而且在执行过程中也特别注重调。

镇畜牧站原站长赵修善,在石鼓镇道贯嘴街上拆旧建一处新居。

由于新居暂时闲置,便租给侄儿赵志强使用。

后赵志强建新房,将赵修善的附属用地建成厕所、猪栏,并打下两口水井。

赵修善发现后,即要求赵志强退房并拆除建筑、恢复原状,赵志强却不同意,双方酿成纠纷。

此案经县法院判决恢复原状后,赵志强仍不自动履行。

法院组织强制执行时,赵志强及其父母妻子均以死相抗。

由于执行现场受地形限制,推土机不能进入,若人工拆除,则执行时间长,现场秩序难以维护。

当地村民对法院判决也不认同。

到现场察看后认为:

此案如果强制执行,不但难以达到预期的目的,而且很可能会使叔侄关系更加恶化,引发更大的矛盾纠纷。

于是,自告奋勇,迎难而上,表态由他先进行协调。

接后的十来天,在叔侄间来回穿梭,讲法律、讲亲情,言利害。

精诚所至,金石为开,叔侄俩达成执行和解协议。

赵志强自动拆除厕所、猪栏,并交清房租,交出房钥匙,两口水井折价归赵修善。

赵志强还为赵修善砌好围墙。

和解协议执行验收那天,叔侄俩合影留念。

每年还要协助乡镇调解中心调处各类纠纷二十余件。

如去年10月,他就参与调处了任某在医院的一起陈尸闹事纠纷;今年2月,他又参与调处了新铺村一起争夺采沙权的涉稳合同纠纷……。

仅,就结案103件,共中调解76件。

秉公执法正气凛然从事审判工作15年以来,视法律重于泰山,他不畏强权与恐吓,不让天平倾斜,始终坚持公正地审理每一起案件,使赢者赢得顺气,输者输得服气,输赢双方都从心底里认可了法院的裁判。

下半年,法庭受理了一起离婚案。

此案原告是实权在握、炙手可热的某局局长,被告是一名无权无势的下岗女工。

无论地位、职权、名气、财气,双方都相差悬殊。

案件审结之前,很多人有疑问:

在他们之间,神圣的天平会不会发生倾斜?

法官能否把这碗水端平?

结果,没有让老百姓失望。

在审理案件中,他排除一切干扰和阻力,顶住人情的冲击与权势的重压,在认真查明案件事实的基础上,当庭作出评判,对具有重大过错的原告进行了严肃的法制教育。

在处理上,鉴于多次调解无效,双方感情确已破裂,依法判决准许原、被告离婚,并由原告给予被告合理的经济补偿。

宣判后,当地群众都称说:

“法庭真是弱者的保护神!

”。

石鼓镇森枚村肖克文在本村赵德明私办的皮鞋店打工。

2月的一天,鞋店突然起火,留店守夜的肖克文被严重烧伤,用去医疗费5万多元。

赵德明以自家鞋店损失惨重,经济困难及受害者自己用甲苯水点火取暖引起火灾为由,拒绝赔偿。

肖克文的父母一方面向政府、向社会求助,一方面几次将肖克文抬到赵德明家里施压,多次酿成纠纷。

双方都作好了你死我活的械斗准备,随时都有民转刑的可能。

前后半年时间内,镇、村干部、亲朋戚友出面调解,都毫无进展。

司法所、派出所进行调解,赵德明亦态度强硬,一分钱也不同意赔。

8月,法庭受理此案。

此时,赵德明放出风来,谁判我赔钱,我就跟谁没完。

没吃他这一套,反觉得对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应当切实加以保护,并要大力宣传。

于是他提前发出开庭公告,并邀请电视转播台录相采访。

开庭当天,周围的群众赶来旁听,法庭座无虚席。

当庭认定事实,当庭分析责任,在调解不成的情况下,当庭作出判决由赵德明赔偿肖克文医疗费用等损失63000元。

宣判后,曾经态度强硬的赵德明也认为庭长公道无私,表示服判。

当地群众在旁听庭审和收看电视转播后都拍手称好。

肖克文在庭长手中领到赔偿款后感慨地说,要是所有法官都像庭长这样秉公执法,老百姓就不怕有理打不赢官司了。

恪尽职守不畏艰辛法庭的高调解率,是老朱的加倍付出,是他用无数的汗水和辛劳换来的。

并不是每一次调解都一帆风顺,想调就能调成功,其中要经历许多曲折和艰难。

然而不管调解难度多大,只要有调解的希望,老朱总是千方百计,不畏艰难,耐心细致地做工作。

辖区面积大,又是山区,道路崎岖,路况差。

老朱往往是晴天一身灰、雨天一身泥行走在乡间小道上调查案情,一天来回就是五六十里甚至上百里路,但从无怨言。

有时调解工作做一天没有结果,他不气馁,重新调整思路,寻找新的角度,再次进行调解。

供销社实行“企业改制”后,镇政府决定在供销社原址上改建一个商贸大市场,以促进镇域经济发展。

但供销社老房拆除后,附近6个村民小组的村民对原址的土地使用权提出争议,部分村民自发组织起来,集体阻工,推倒基建工程队的临时工棚,冲击镇政府会议室,严重影响了当地的社会稳定。

庭长放下手中的案子,闻风而动,主动为镇党委政府排忧解难,带领全庭同志全力以赴投入纠纷的调处。

他分别找6个村民小组负责人和为首阻工的人做思想工作,苦口婆心地跟他们讲法律,讲政策,讲道理,还将相关法律、政策印成小册子分发到各家各户。

指出供销社原址的土地已被国家征收,属于国有土地,不管“改制”如何改,其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都属于国家;在原址上建立一个商贸大市场,促进当地经济发展,对国家、集体和当地每一个村民都是大好事;只有国家富强了,集体经济发展了,老百姓的日子才能红火起来。

自受理此案后,整整一个星期,他先后组织各种形式的调解会20多次,最大的一次调解会参加会议的群众达50多人。

由于工作深入,方法得当,村民们终于心服口服地接受了庭长的调处。

整个调处过程中没有一个人抗法,没有一个人被拘留,没有留下任何“后遗症”。

犹如春风化雨、润物无声,一场有近百人参加的群体纠纷就这样慢慢平息下来。

事后,县、镇两级“改制办”负责人对法庭成功地调处好这场纠纷给予了很高的评价,称庭长是“巧解心结的能手,维护稳定的先锋”。

分水乡同合村70岁的老人方金莲,去年4月因大儿媳王小英与满儿子发生纠纷,在制止中,老人被儿媳王小英打伤,导致婆媳关系恶化。

事后,儿媳既不认错,也不赔偿医疗费。

老人迫于无奈,向法庭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

庭长接案后,考虑到原告年老体弱,行走不便,且当事人又是婆媳关系这一特殊情况,便冒着炎热,四次上户深入地了解情况。

法庭距同合村20余公里,到当事人家里还要步行3公里山间小道。

老朱每次先将摩托车停放在机耕道旁村民家中,再邀请村支书张俊平一同步行到王小英家做工作。

通过召开家庭成员会,分头做调解工作,在村支书张俊平的协助配合下,只用6天的时间就做好了调解结案工作。

王小英向婆婆认错,写了保证书,借钱赔偿了医疗费,婆婆对儿媳的行为表示原谅,撤回刑事附带民事诉讼。

结案后,张支书握着庭长的手说,像你这样对工作负责的法官,我还是第一次见到。

王小英也表示,没想到庭长还会第四次到我家来,是庭长的诚心化解了我的家庭矛盾,保全了我的婆媳关系。

民有所求他有所为老百姓打官司,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诉讼困难,便是如何打官司,能否打得起官司,可否打赢官司以及打赢了官司能否执行的问题。

这些问题常常在老朱头脑中思考,为此,他采取了一系列的便民措施。

自到法院工作以来,他把家搬来法庭,以便当事人早、中、晚及休息日都能在法庭找到人。

他把自己的电话及手机号码写在法庭显眼的地方,以便能与来访的当事人及时联系。

他妻子陈玉良更是他的贤内助,老朱不在家,来访当事人她照样接待,有时还留下远道的当事人吃中餐,对没钱买车票的当事人给一点路费。

在诉讼过程中,他总想着如何减少当事人的费用,如何保护弱者的权益,如何尽快将案子执行到位。

现年65岁的石鼓镇石鼓村民黄志刚,由于本人体弱多病,且妻子儿女均属弱智类型,成了远近闻名的困难户。

2月,他骑着单车去镇上办事,被骑摩托车的七家坪村谭军撞伤致残,用去医疗费19000元。

为逃避赔偿责任,谭军将家俱寄存,猪牛出卖,全家外出打工,留下“铁将军”把门。

黄志刚通过交警、镇村干部及亲友多次寻访无果后,向法庭提起诉讼。

庭长接案后,为黄缓交部分诉讼费。

在程序上,他不是采取公告送达方式,而是千方百计打听谭军及亲属在外地的下落。

为此,他跑长沙、株洲、,用去车费200余元、电话费100多元。

最后,找到谭军,动员谭积极赔偿。

经过三番五次做工作,终于打动谭军一家人的心,谭表示同意服从调解。

在双方村支书的配合下,该案调解结案。

当黄志刚接到赔偿款

1.5万元时,他感动得热泪盈眶。

石鼓镇双河村的盲人李云华系男到女家落户,入赘时身体健壮,为女方汤家出了不少力。

后来李在一次打工中遭受意外伤害,导致双目失明。

此后,女方便嫌弃他,夫妻间争吵不断。

女方向法庭起诉要求离婚。

当地群众对李的情况深表同情。

庭长接受案件后,反复做女方的和好工作。

在劝和不成的情况下,他又要女方在经济条件不好的状况下给予李经济帮助。

最后,双方达成由女方帮助男方10500元的离婚协议。

李云华用此款在易俗河开了一家盲人按摩店,现在收益较好,做到了自食其力。

诉讼中,庭长总是千方百计减少当事人的费用。

分水乡彭和村妇女田三喜,因丈夫犯罪在广西某监狱服,自己带着两个小孩,生活非常困难。

她起诉离婚后,连诉讼费都难交全,更别说负担办案人员到广西出差的费用了。

为此,庭长采用电话、书信的方式,多次和监狱进行联系,最后促使双方达成了离婚协议,为当事人减少费用3000多元。

诉讼外,庭长也是古道热肠,乐于助人。

镇富石村一妇女不堪家庭暴力,来到镇妇联投诉。

作为人民陪审员的镇长助理彭华接待后,请教庭长如何处理。

庭长即和她共同分析小夫妻感情不和的原因。

他认为小夫妻不和是因为刚结婚,又生了小孩,夫妻俩又无正当职业,家庭经济缺乏来源。

于是庭长和彭华多次深入到小夫妻家,规劝小夫妻珍惜感情,积极进取,乐观生活。

后来,他又到镇上刚开张的心连心超市联系,帮助夫妻俩找到了工作。

现在小夫妻和好如初,双双奔赴广东打工谋生。

清正廉洁两袖清风庭长是土生土长的人,亲戚朋友熟人多。

一个案子起诉到法庭后,当事人总能通过七拐八弯的关系找他说情、送礼。

说情送礼者中有的是自己的至亲,有的是老同学、老同事,还有的是当地党政部门的领导。

可以说每审理一件案子都要经受一次人情、权力、金钱的考验。

但是他恪守实事求是、依法办案、刚正不阿、执法如山的司法理念,在办案中不为情所困、不为权所屈、不为钱所惑。

8月,他审理镇沙林村赵超平诉莫某故意伤害附带民事赔偿一案,自诉人指控被告人将他从二楼楼面推倒跌地致伤,被告人则认为是自诉人不慎往后退踏空跌地受伤。

在庭审中,双方都证据不足,为此,争议激烈,情绪对立。

被告人的父亲是位村干部,也是庭长多年的熟人。

在基层调处时,群众就认为镇村干部偏袒被告方,反响强烈。

当时有人预言法庭也会偏袒被告方,官司最终要通过二审才能解决。

审理过程中,被告人的父亲托一位镇干部找庭长说情送礼,并许诺事后将予以重谢。

但这些都被庭长严辞拒绝。

开庭那天,庭长只用一上午时间就说服了当事人,促使双方达成了调解协议。

被告人当庭表示同意赔偿自诉人4600元。

结案后,当地群众都认为庭长是非分明,不循私情。

不抽烟,不喝酒是庭长的生活习性;不卑不亢,不贪不占,是庭长坚持的办案原则。

十五年来,庭长经手办理案件1100余件,所审案件中无一上诉、缠诉,真正达到了息诉服判的效果,更没有一个当事人反映他执法不廉、执法不公。

十多年边远法庭的艰苦生活,使老朱落下了一身病痛,糖尿病、痛风病常缠得他痛苦不堪。

院党组多次要调他到机关来,他总是婉言谢绝。

他说:

在基层工作,虽条件艰苦,但便于接近老百姓。

青山的老百姓信任我,需要我,我凭着人熟、事熟、业务熟的有利条件,还要为他们化解一些矛盾,还要为青山的和谐贡献一份力量……。

第三篇:

法庭庭长先进事迹材料法庭庭长先进事迹材料人生感悟:

虽然我的身躯是瘦弱的,但我手执法槌,头顶国徽,维护着公平与正义,以自已的名字保护着合法权益。

虽然我的生活是清贫的,但我的内心是充实的,面对着五彩缤纷物欲横流的世界,我却能守住诱惑,独享着心灵的一片安宁。

尽管时光在流逝,但不变的是我始终不渝的信念与追求。

尽管付出不一定得到回报,但我依然在奉献并快乐着。

在户县人民法院,有一位年近半百仍然奋斗在审判第一线的法官,他先后在城关法庭、经济庭、金融庭、宋村法庭、涝店法庭、大王法庭、执行庭、祖庵法庭、余下法庭工作,从书记员到审判员,从法官到庭长,他凭借着不怕苦、不气馁的胆识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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