契约管理制度.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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契约管理制度
契约管理制度
第一节总则
第一条为了有效贯彻、落实《管理制度》,实现管理上的科学化和简明高效,全面贯彻和体现各管理机构、管理关系、出资者、管理者和劳动者的责任、权力和利益,并实现责权利的高度统一和明晰,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契约管理是制度管理和依法治企的深化,是制度制订和安排的准则,是责、权、利关系的约定和体现方式。
第三条契约管理必须体现责、权、利对等的原则,双方共同意愿的原则,可运行、可操作的原则,积极、主动履约并严格处罚的原则。
第四条契约管理必须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和政策,必须体现某某集团的管理体制,管理模式和运行机制。
第五条本制度由集团行政班子组织实施并负责解释。
第二节契约管理的范围和内容
第六条产权资本与人力资本的契约。
出资人(股东)与决策经营者(经理人)通过企业的平台形成了责、权、利相统一的利益共同体契约。
为实现企业生存、利益最大化和可持续发展的目标必须建立以下契约关系,并通过契约来相互激励和约束。
第一款股东大会与董事会的契约。
1、明确股东利益和董事会董事利益,股东的利益是投资回报,董事的利益是薪酬;
2、董事会董事有责任和权力对其分管系统和所在企业的重大事项决策发表意见和对决策的正确与否承担终身责任;
3、董事会与董事的契约期限为目标期限三年,指标(年度)期限为一年;
4、履约责任的承担为董事个人负责,并从责任保证金和财产抵押中扣罚。
第二款董事局与行政班子的契约
1、某某集团董事局集出资者和决策机构为一体,既是决策机构,又是出资者代表,其责、权、利契约按第一款;
2、行政班子是董事局决策的执行和实施机构,在贯彻、落实董事局决议的同时,负有对产权资本和人力资本的组织、协调、经营管理的责任;
3、管理体制上实施董事局领导下的总裁负责制,总裁的责任和权力是《公司章程》约定的,总裁按此履行责任和权力;
4、行政班子成员按分管系统和岗位职权履行约定的责任和权力;
5、履约责任的承担为行政班子集体承担,成员按岗位职责承担违约责任,并从责任保证金中扣罚。
第七条组织机构的契约
组织机构契约是企业管理关系、部门设置及岗位职能之间相互制衡和约束。
职能部门的责权利和职能部门之间的责权利契约依据基本管理制度。
通过契约管理更好地落实制度,行使权力,履行责任,获取应得报酬。
行政班子的管理功能、责任履行和权力行使通过职能部门来实施,即行政班子与职能部门订立契约。
第一款资产经营管理契约
1、资产经营管理的责任部门是资产经营管理中心,责任人为部门总经理;
2、资产经营管理中心的责任和权力依据基本管理制度之《资产经营管理制度》、《固定资产管理制度》、《投资项目管理制度》和《租赁企业管理办法》;
3、责任目标是企业经营投资管理科学规范,净资产保值增值,生产效能最佳,经济效益最大化;
4、权力是指导、监督、检查权和建议处置权;
5、利益按薪酬制度获得;
6、责任履行和追究为月份绩效考核和责任保证金扣罚。
第二款财务管理契约
1、财管管理的责任部门是财务管理中心,责任人为部门经理;
2、财务管理中心的责任和权力依据基本管理制度之《财务管理制度》;
3、责任目标是企业财务管理规范,成本管理科学,资金管理严格;
4、权力是指导、监督、检查权和建议处置权;
5、利益按薪酬制度获得;
6、责任履行和追究为月份绩效考核和责任保证金扣罚。
第三款人力资源管理契约
1、人力资源管理的责任部门是人力资源部,责任人为部门经理;
2、人力资源部的责任和权力依据基本管理制度之《人事管理制度》和《劳动工资管理制度》;
3、责任目标是人事管理科学规范,调动和激发人的潜能和工作热情,治理结构科学、组织架构简明高效;
4、权力是指导、监督、检查和建议处置权;
5、利益按薪酬制度获得;
6、责任履行和追究为月份绩效考核和责任保证金扣罚。
第四款法律事务管理契约
1、法律事务管理的责任部门是法律事务部,责任人为法律顾问;
2、法律事务的责任和权力依据基本管理制度之《法律事务管理制度》和“聘任常年法律顾问合同”;
3、责任目标是法律事务管理规范,确保公司实施、执行国家法律、法规和经济活动及经营决策合法、有效;
4、权力是指导、监督、检审权和建议处置权;
5、利益按薪酬制度和委托代理合同获得;
6、责任履行和追究为月份绩效考核和风险代理约定。
第五款行政事务管理契约
1、行政事务管理的责任部门是总裁办公室,责任人为办公室主任;
2、总裁办公室的责任和权力依据基本管理制度之《政务管理制度》、《档案管理制度》、《安全保卫及保密管理制度》和《员工文明办公规范》;
3、责任目标是政务管理系统规范、高效,计划安排科学、监督、检查到位,绩效考核严格,诚信、原则、保密,服务热情周到;
4、权力是指导、监督、检查权,绩效考核权和建议处置权;
5、利益按薪酬制度获得;
6、责任履行和追究为月份绩效考核和责任保证金扣罚。
第六款责任部门协调、配合、制约联合契约
1、契约主体为资产经营管理中心、财务管理中心、人力资源部、法律事务部、总裁办公室;
2、契约明确的责权利为基本管理制度赋予各责任部门独立完成职责之外,需协调、配合内容和对外监督、检查内容及责任;
(1)工作程序的遵守和执行;
(2)资料提供和资源共享;
(3)人力资源的配备;
(4)信息提供和咨询;
(5)法律服务;
(6)资金保障;
(7)办公自动化,办公条件及服务。
3、责任目标是各职能部门既相互积极配合,协调一致,又相互制衡和考评;
4、共有权力是请求、监督、检查、评价权和建议处置权;
5、利益按约定获得;
6、责任履行和追究为月份绩效考核和责任保证金扣罚。
第八条董事局与直属集团董事长、总经理、总会计师的契约
集团董事局职责是代表、体现和维护股东利益和意志,其对子公司的管理体制上实施的是产权代表管理,即董事局委托和派出董事长、总经理和总会计师做为资产所有者的代表实施对其子公司的经营管理责任,同时赋予其权力,给予利益。
在子公司的管理设置和架构上又实施了所有权代表职责和经营权职责的分离。
基于这一原则界定和明确直属集团董事长、总经理和总会计师的责任和权力。
第一款直属集团董事长契约
1、董事长是企业的法定代表人,承担拥有《公司章程》和《公司法》所赋予的责任和权力;董事长又是资产所有者的代表,其权力是资产所有者授予的,是受制约的权力;
2、董事长必须遵守并贯彻落实某某集团和本企业的《管理制度》和政策法规;
3、董事长必须按董事会议事规则、董事长工作细则和工作程序履行职责,行使权力;
4、责任目标是企业法人治理结构科学,净资产保值、增值,制度健全并规范操作,可持续发展;
5、权力是决策、监督、检查、评价权和处置权;
6、利益按约定获得;
7、责任履行和追究按约定奖罚和责任保证金扣罚。
第二款总经理契约
1、总经理在企业生产经营组织、管理过程中,必须遵守并贯彻、落实、执行某某集团和本企业管理制度及政策法规;
2、总经理必须按总经理工作细则和工作程序行使《公司章程》和管理制度赋予的权力;
3、责任目标是管理科学、生产经营连续稳定,经济效益逐年提高;
4、权力是决策执行权和自主经营决策权;
5、利益按约定获得;
6、责任履行和追究按约定奖罚和责任保证金扣罚。
第三款总会计师契约
1、总会计师在企业经营和财务管理过程中,必须遵守并贯彻、落实、执行管理制度和国家政策、法规;
2、总会计师必须按总会计师工作细则和工作程序行使权力;严格控制和管理资金的审批与合理使用;
3、责任目标是财务管理科学、规范,全面预算管理得到有效贯彻实施;
4、权力是监督、审批权和财务预算执行权;
5、利益按约定获得;
6、责任履行和追究按约定奖罚和责任保证金扣罚。
第九条岗位责任契约
岗位责任契约泛指在各个组织机构内的所有岗位设置和就任岗位人员的责权利对等约定,所有人员必须签订岗位责任合同。
1、根据实际工作需要合理设置岗位;
2、明确岗位责权利和岗位之间的责权利;
3、设立岗位责任目标;
4、实施竞聘上岗;
5、签订岗位责任合同;
6、利益按薪酬制度获得;
7、岗位责任履行和追究按绩效考核和责任追究制处罚。
第十条劳动关系契约
劳动关系契约是法人企业与竞聘其设置岗位并得到录用,同时承认并有能力履行岗位职责的人员,依据劳动法和《管理制度》签订的劳动契约。
1、设定岗位,标准明晰,并竞聘上岗;
2、按某某集团管理制度和程序聘用和解聘;
3、按薪酬管理制度支持薪资,并实施绩效考核;
4、保守企业商业机密和不影响企业竞争优势;
5、有岗位并正式聘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
第三节契约制度的管理和实施
第十一条为了有效贯彻、实施契约制度,必须明确并遵循契约制度的方式、方法、程序和手段,才能保证具体契约中的责权利得以实现。
第十二条契约的形式必须完整,文本必须规范并符合法律、法规和政策,具有合法性;
第十三条契约的内容必须清晰,责权利关系和标准必须明确量化,文字表述要准确,使责权利相对称;
第十四条契约双方主体对契约内容,有共同的意愿性,并完全认可;
第十五条契约双方的责任目标要具有可操作性,必须符合客观实际,确保通过努力可实现;
第十六条契约履行的处罚要严厉,当事者不能履约时,要承担经济、法律和道德的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