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借款合同起诉程序

借款合同起诉程序

  篇一:

借款合同纠纷开庭流程

  开庭流程

  1、审判员(以下简称审)征求各方当事人对对方出庭人员资格有无异议?

  被:

有异议!

  原:

抗辩理由(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58条第3款之规定,当事人可以委托诉讼代理人,除律师、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及当事人近亲属之外,由当事人所在社区、单位以及有关社会团体推荐的公民也可以作为当事人的诉讼代理人。

《当事人所在社区推荐函》已向法庭提交。

  2、被告若因案件管辖提出异议?

  原:

抗辩理由(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21条之规定,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被告住所地为,归属人民法院管辖,地域管辖合法有效。

  3、审:

法庭审理程序分为四个阶段进行,分别是法庭调查、法庭辩论、法庭调解和法庭宣判。

下面进行法庭调查,首先由原告宣读起诉状。

  原:

宣读起诉状:

民事起诉书

  4、被告对原告所陈述的事实不做承认或否认表示的,将视为对该项事实的承认,是否听清?

  被:

听清原:

听清

  被:

我方对原告起诉状中的具体欠款数额有异议(被告提出答辩理由)

  5、审:

本庭根据原被告双方诉辩意见,归纳本案件争议焦点为XXXX。

确认双方对本案基本事实无争议,原被告是否同意?

原:

同意被:

同意

  6、审:

原被告双方围绕本案争议焦点分别进行举证和质证,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诉讼请求所依据的事实或反驳对方诉讼请求所依据的

  事实有责任提交证据加以证明。

没有证据或证据不足以证明当事人的事实主张的,由负有举证责任的当事人承担不利后果。

一方当事人对另一方当事人陈述的案件事实明确表示承认的,无需再举证。

  7、审:

首先由原告举证,原告共有几组几份证据?

请原告对每一份证据的名称、和证明指向做详细说明。

  原:

我方共有6份证据需要向法庭提交。

  证据一:

20XX年9月24日借款凭据壹份。

  证据内容:

原被告于20XX年9月24日达成借款协议,金额为20万元,借款期限至20XX年12月23日,共3个月期限,利息按每月3分计算,并约定每月20号为利息结算日。

  证明目的:

原被告借款事实真实有效,约定内容具体明确,并为双方真实意思表示,双方之间已成立借款事实,应受法律保护。

证据二:

20XX年10月26日借款凭据壹份。

  证据内容:

原被告于20XX年10月26日达成借款协议,金额为20万元,借款期限至借款当日的15时前,约定到期未还款应每日按1%计收违约金,直至还清本息及违约金时止。

  证明目的:

证明目的同证据一,即原被告借款事实真实有效,约定内容具体明确,并为双方真实意思表示,双方之间已成立借款事实,应受法律保护。

  证据三:

20XX年9月24日原告银汇款记录明细壹份。

  证据内容:

原告于20XX年9月24日通过银汇款方式分3笔向被告发放借款共计人民币123000元,剩余77000元以现金方式提供给被告。

  证明目的:

原告已按照借款凭据的约定按时向被告发放借款,原被告双方借贷事实成立。

  证据四:

20XX年10月26日原告银汇款记录明细壹份。

  证据内容:

原告于20XX年10月26日通过银汇款方式向被告发放借款共计人民币198000元,剩余20XX元以现金方式提供给被告。

证明目的:

证明目的同证据三,即原告已按照借款凭据的约定向被告发放借款,原被告双方借贷事实成立。

  证据五:

被告住房公积金信息资料壹份。

  证据内容:

被告系公司员工,有具体的工作单位和岗位,并享受单位“五险一金”待遇。

  证明目的:

被告有固定的工作和岗位,有固定的收入有能力按照借款凭据的约定按时履行还款义务,但被告拖延向原告偿还本金和利息,给原告造成损失,依据借款凭据被告已构成违约。

  证据六:

被告作为法人代表的企业信息资料壹份。

  证据内容:

被告于20XX年作为发起人成立‘有限公司’并作为法定代表人从事商业经营活动。

现该商贸公司仍在正常经营。

20XX年3月被告变更股权,有恶意逃避向原告履行债务的嫌疑。

证明目的:

被告名下有正常经营的商贸公司,并在该公司中占有股份,有能力向原告履行还款义务,但被告拒不履行借款约定的义务,已构成事实上的违约。

  8、审:

由被告围绕以上证据的真实性、合法性和关联性发表质证意见。

  被:

举证、质证

  XXXXXXXXX

  9、审:

原被告双方如果对本案基本事实方面还存有疑问的,可以互相提问。

是否有需要提问的?

  被:

有。

  疑问一:

被告不定期已向原告履行付款义务。

实际欠款与原告诉讼中的金额不符。

  原:

的确,被告曾不定期向我方支付还款义务,仅仅是不定期的偿还借款利息。

具体的偿还笔数和合计还款金额需要被告提供还款明细等证据。

  疑问二:

借款凭据中约定的利息过高,超出部分不应受法律保护。

原:

(1)原被告双方均为具有完全民事权利能力和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借款凭据中约定的条款内容双方当事人均已阅明知意,是双方真实意思表示,更不存在胁迫、乘人之危的情节,是受法律保护的真实、有效的民事法律行为。

  

(2)原告向被告发放借款是以营利为目的的借贷合作,借款凭据中约定的利息是当事人共同约定并自愿遵守的结果。

利息的计算属于比较专业的金融问题,我方当庭仅可提供利息的计算公式和金额,即:

a、自20XX年09月24日至20XX年3月15日止,按月息2分计算:

(20XX00**6个月-(/30日*09日*20XX00))=22800元b、自20XX年10月26日至20XX年3月15日止,按月息2分计算:

(20XX00**5个月-(/30日*11日*20XX00))=18533元疑问三:

借款法律事实存续期间,原告在‘’酒店消费金额及代金卡使用金额的抵扣问题。

  原:

首先,原告在‘’酒店消费及代金卡使用的金额与本案的被告欠款纠纷无关。

如被告认为应以原告已消费的金额与被告欠款冲抵的话,那请被告先向法庭阐述被告与‘’酒店的实际关系,待法庭形成笔录后,我方予以回复。

  (被告若承认‘’酒店实际经营人为被告时,原告请求将此证据作为本案今后在执行阶段的证据,且同意与被告以原告已消费金额进行冲抵。

  XXXXXXXXX

  10、审:

法庭调查结束,下面进行法庭辩论,首先由原告发表辩论意见。

  原:

(1)原告在法庭调查阶段向法庭出示的证据材料真实有效,能够证明被告在此次民间借贷行为中存在违约事实,使原告遭受经济上的损失。

  

(2)被告在法庭调查阶段提出的不定期还款问题,我方认为被告的不定期还款仅仅是向原告偿还利息,但本金及剩余利息至今仍未补齐。

且被告不定期偿还欠款的金额合计还需有明确的还款记录明细予以佐证。

如被告提供的偿还明细的材料齐备,经双方核算确认后,我方接受被告的冲抵意见。

  (3)被告在法庭调查阶段提出的以原告消费合计金额冲抵的情况,我方待被告向法庭解释酒店与被告人实际关系并当庭形成书面笔录后,结合被告向法庭提供的原告消费记录,经双方核算确认后,我

  方接受被告的冲抵意见。

  (4)原告请求人民法院依法依据支持原告的诉讼请求。

  (5)再无其他辩论意见。

  11、审:

法庭辩论结束,进行法庭调解,征求双方对调解的意见,原被告双方是否同意调解?

  原:

同意被:

同意

  12、审:

原被告双方做最后陈述

  原:

望人民法院依法依据支持我方诉讼请求。

  13、审:

现在宣布休庭。

  篇二:

起诉欠款人流程及注意事项

  起诉欠款人流程及注意事项

  朋友借钱不还一拖再拖,怎样快速解决?

如何起诉,流程有哪些注意事项?

  赢了在线律师搜集了以下资料,希望对大家有帮助:

  个人债务纠纷起诉流程

  个人债务纠纷起诉流程包括:

提交诉状申请立案——法院发出受理通知——法院组织双方交换证据、被告递交答辩状——开庭审理、质证、辩论——宣布判决结果——判决生效,执行。

起诉前进行财产保全,有利于维护权益,有利于执行。

  1、根据法律规定,法院审查借贷案件的起诉时,应当要求原告提供书面借据;无书面借据的,应提供必要的事实根据。

对于不具备上述条件的起诉,裁定不予受理。

  2、民间借贷的债务人出走、下落不明,法院是缺席判决还是中止诉讼取决于是否“借贷关系明确”。

对于“借贷关系明确”的,法院将缺席判决;对于借贷关系不明确,事实难以查清的,将中止诉讼。

因此,出借人要保留有借款合同、借贷凭证等“借贷关系明确”的证据材料,否则一旦借款人失踪,案件将无限期“中止诉讼”。

  3、债权人起诉时债务人下落不明的借贷纠纷案件,法院受理后公告传唤债务人应诉。

公告期限届满,债务人仍不应诉,对于借贷关系明确的,经审理后可缺席判决;对于借贷关系无法查明的,裁定中止诉讼。

  4、在审理中债务人出走,下落不明的借贷纠纷案件,对于借贷关系明确的,可以缺席判决;对于事实难以查清的,裁定中止诉讼。

  如果你对此还有疑问的话,可以咨询赢了在线律师,寻求免费律师咨询。

  篇三:

借款纠纷的起诉状

  民事起诉状

  原告:

倪楠,男,汉族,1958年11月19日生,330224************,住杭州市滨江区西兴街道。

  被告:

李林,男,汉族,1971年10月20日出生,330106197810203309,住杭州市西湖区袁浦镇。

  诉讼请求

  1、请求贵院判今被告立即归还原告借款100000元人民币;并支付自20XX年7月22日起至借款付清日止按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金融机构计收逾期贷款利息的标准计收的逾期付款利息,暂计算至20XX年3月8日止逾期付款利息为2281元人民币;

  2、本案案件受理费等费用由被告承担。

  事实与理由

  20XX年2月25日被告从原告处借得人民币100000元整,承诺于20XX年7月31日归还50000元,20XX年1月31日前还清,并由被告向原告出具了借条一份。

还款期到期后,原告多次向被告催讨,被告均以各种理由拒绝归还。

  原告认为,被告拒绝还款的行为已严重侵犯了原告的合法权益,故原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及相关法律规定特向贵院提起诉讼,请求贵院依法维护原告的合法权益。

  此致

  人民法院

  起诉人:

  年月日

  发布时间:

20XX-10-612:

06:

18

  借款纠纷起诉书

  :

时间:

20XX/10/22

  借款纠纷起诉书原告某某,男,19××年××月×日生,×族,住所地上海市××区××路××号××室。

被告某某,女,19××年××月×日生,×族,住所地上海市××区××路××号××室。

请求事项:

1、判令被告支付原告欠款人民币******元。

2、诉讼费用全部由被告

  借款纠纷起诉书

  原告某某,男,19××年××月×日生,×族,住所地上海市××区××路××号××室。

  被告某某,女,19××年××月×日生,×族,住所地上海市××区××路××号××室。

  请求事项:

  1、判令被告支付原告欠款人民币******元。

  2、诉讼费用全部由被告承担。

  事实与理由:

  被告因生产经营所需向原告借款元,并约定月息为%。

至20XX年9月11日止,原告尚有本息元尚未支付。

  原告认为,原被告之间的借款合同关系合法有效,双方都应当诚实信用地履行合同义务,但现被告无正当理由拒不归还欠款,依法应当承担违约责任。

据此,为维护原告的合法权益,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108条规定诉至贵院,请依法支持原告的诉请。

  此致

  ***区人民法院

  起诉人:

***

  20XX年月日

  摘要:

原告:

贾振军,男,汉族,39岁,个体工商户,住郧县梅铺镇李家沟3组55号。

联系电话:

7****被告:

茳林*,女,汉族,40岁,系东风公司41厂职工,住东风公司家属院28栋401。

联系电话:

***被告:

王衍*,男,汉族,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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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原告:

贾振军,男,汉族,39岁,个体工商户,住郧县梅铺镇李家沟3组55号。

联系电话:

7****

  被告:

茳林*,女,汉族,40岁,系东风公司41厂职工,住东风公司家属院28栋401。

联系电话:

***

  被告:

王衍*,男,汉族,45岁,系东风公司41厂职工,住东风公司家属院28栋401。

联系电话:

*****

  被告:

贾太*,男,汉族,39岁,系东风公司41厂职工,住东风公司家属院菜市场出租房。

联系电话:

****

  诉讼请求:

  1、判令叁被告偿还借款元,利息6000元,合计元。

  2、判令叁被告承担本案诉讼费用。

  事实与理由:

  20XX年1月13日,经被告人贾太*介绍,被告茳林*向原告贾振军

  借款元,并约定利息为1毛,借期为4个月,被告贾太龙做为担保人。

还款期限到期以后,原告向被告茳林*、贾太*多次催讨,但两人找种种借口推拖。

被告王衍*与被告茳林系夫妻关系,依法承担共同债务。

  故此,恳请人民法院依法维护原告的合法权

  此致

  十堰市张湾区人民法院

  具状人:

  20XX年11月2日

  借条

  借款人:

姓名____,性别____,民族____,出生年月日______家庭住址:

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

______________

  今向______借人民币大写:

____元整小写:

____元整,期限为____个月.于__年__月__日一次性还清.

  此据

  借款人:

________

  担保人:

________

  借款日期:

__年__月__日

  篇四:

贷款诉讼管理办法

  贷款诉讼管理办法

  一、诉讼的含义和我国民法的基本原则

  诉讼俗称打官司,指纠纷当事人通过向具有管辖权的法院起诉另一方当事人的形式解决纠纷。

是一种法律行动,分为民事、刑事和行政三类。

民事诉讼,原被告双方主体是平等的,不存在谁强谁弱的问题,因为有未可解决的争议,所以诉诸法律。

刑事诉讼涉及刑事犯罪,由政府当局控告疑犯,我国主要是检察机关,除部分刑事自诉案件以外。

行政诉讼,主要是当事人对行政执法部门行政处罚不服,在法律规定的时间内向人民法院提出诉讼的行为。

以上三种形式是一种狭义的诉讼。

  贷款诉讼是一种广义的诉讼,指借款人、担保人不按照合同约定履行义务,可能危及贷款人债权安全时,贷款人按照约定向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或依法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提起诉讼,以及依据生效法律文书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维护合法权益的行为。

  民法的基本原则:

  1.主体平等

  2.意思自治(真实意思表示,面谈面签,本人签字摁手印)

  3.诚实信用(诚信申贷,依法用贷)

  4.公平(对于显失公平的合同,当事人可以在规定的时间内请求撤销)

  5.民事权利受法律保护(原被告双方,借贷双方的权利均受法律的保护)

  6.等价有偿(有的)

  二、贷款诉讼的程序

  

(一)诉讼前准备对拟提起诉讼的贷款,经办点管户客户经理或放款责任人应对借款人、担保人的资产状况和清偿能力进行祥细调查和认真分析,写出书面报告,由信用社审贷小组成员共同签字,加盖信用社业务公章后送风险管理部,由风险管理部对是否提起诉讼进行初审。

  同时送交的资料有:

借款人有效证件复印件(公司客户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个人客户的身份证、户口簿),借款申请书,借款合同,担保合同(信用贷款不提供),借款借据,还款凭证,结息凭证,催收通知书,对账确认书,展期申请、协议,还款计划等。

  风险管理部资产保全岗收到经营点送交的报告后,应立即审查,提出初审意见,报分管领导决定是否起诉。

  

(二)提起诉讼经联社批准诉讼的,由经办点派专人将证据资料送合规部法律顾问室,由法律顾问对送交的贷款全套资料进行认真审核,需要补充证据资料的,经办点要及时补充,法律顾问要对每一笔诉讼贷款证据的充分性、有效性负责,要防止证据之间互相矛盾,做到起诉一户胜诉一户。

  经办点应安排专人给予密切配合,全程参与,不能把资料

  交到风险管理部后,走人了之。

  这里要注意的一是证据之间的相互衔接、相互印证,二是诉讼时效。

  附:

民法通则第七章诉讼时效

  第135条规定一般诉讼时效期间为二年。

  第136条四种特殊情况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一年:

  1.身体受到伤害要求赔偿的;

  2.出售质量不合格的商品未声明的;

  3.延付或者拒付租金的;

  4.寄存财物被丢失或者损毁的。

  第137条最长诉讼时效期间为从权利被侵害之日起不超过20年。

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延长。

  第138条超过诉讼时效期间,当事人自愿履行的,不受诉讼时效限制。

  诉讼时效具有如下特征:

  

(1)诉讼时效以权利人不行使权利的事实状态的存在为前提。

时效制度分取得时效和诉讼时效。

  

(2)诉讼时效届满并不消灭实体权利。

  (3)诉讼时效具有强制性和普遍性。

  除斥期间:

指某种权利的法定存续期间,权利人在此期间内若不行使权利,期间届满后,该项实体权利即告消灭。

  20XX年8月21日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事案件适用诉讼时效制

  度若干问题的规定,对引起诉讼时效中断的情形作出了祥细的规定。

  (三)案件审理

  开庭前,经办点要积极做好准备,派人准时与法律顾问一道参加法庭审理,带全所有证据原件,以便当庭出示。

  法律的规定,谁主张、谁举证,法院庭审时只重证据,主张的权利如果没有证据的支持,法院会立即制止你的发言。

  证据内容非常广泛,但贷款诉讼涉及的证据主要包括:

  1.书证(借款合同、借款借据、担保合同、抵押登记权利证书、借款支用申请书、提款通知书、借款人用款时提供的借款用途证明材料、催收通知、还款证明单据、还款时客户开出的支票、承诺书、还款协议、对账单和另案已生效的法律文书等);

  2.视听资料;

  3.证人证言;

  4.当事人的陈述;

  5.鉴定结论。

  起诉前或诉讼中,发现债务人有隐匿、变卖、转移资产等逃避债务迹象的,应及时向法院申请财产保全。

  采取诉前财产保全措施的,须在人民法院采取保全措施后15日内提起诉讼。

否则自动失效。

  (五)执行

  1.对已生效的法律文书,如当事人未履行或未完全履行已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经办点要在已生效法律文书规定的履

  行期间届满后2年内向有人民法院申请执行。

  有关执行时效的期间,原诉讼法第219条规定申请执行的期限,双方或者一方当事人是公民的为1年,双方是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为6个月。

20XX年10月28日制订的新《民事诉讼法》第215条规定申请执行的期间为2年。

期间从法律文书规定履行期间的最后一日起计算;法律文书规定分期履行的,从规定的每次履行期间的最后一日起计算;法律文书未规定履行期间的,从法律文书生效之日起计算。

  2.对拟申请强制执行的案件,经办点需提前了解、掌握被执行人的财产(包括但不限于存款等)情况,并收集相关资料,在基本确认被执行人有一定的执行能力后,将收集到的情况及时向风险管理部门报告,风险管理部分初审认为可行的,要立即会同法律顾问申请人民法院进行强制执行。

  (六)诉讼费用

  1.经办点垫支任何诉讼费用,必须经联社批准,不得先斩后奏。

  2.经诉讼收回的款项,应先冲减垫付的诉讼费用,再收取贷款本息。

  (七)档案保管

  1.经办点对人民法院的判决书、调解书和裁定书及其他法律文件原件要专人专档登记保管,复印一套送风险管理部存档。

人员变动,要办理移交。

如因保管不善导致法律文书损毁、遗失

  篇五:

借款合同纠纷上诉状

  篇一:

民间借贷纠纷民事上诉状

  民事上诉状

  上诉人(原审被告):

xxx,男,19xx年x月xx日出生,汉族,xx市xx区xx街道xxx村人,住xx市xx区xxxx路xx公寓x号楼xxx号。

  被上诉人(原审原告):

xxx,男,19xx年x月xx日出生,汉族,xx市xx区xx街道xxx村人,住xxx村xx街xx号。

  上诉人因与被上诉人民间借贷纠纷一案,不服xx市xx区人民法院作出的(20xx)xx民初字第xxx号民事判决书,现依法提起上诉。

  诉讼请求:

  1、请求撤销xx市xx区人民法院作出的(20xx)xx民初字第xxx号民事判决书第一、二项;

  2、一、二审诉讼费用由被上诉人承担。

  事实与理由:

  1、一审法院认定事实错误。

  第一,一审判决中称“自20xx年x月xx日至20xx年xx月xx日间上诉人先后分五次向被上诉人借款xxxxx元”,但是其中发生在20xx年xx月xx日借款金额为xx万元的借条,其借款用途是用于上诉人赌博,这点被上诉人以及中间人xxx知情,由于被上诉人知道用于非法活动产生的债务是不受保护的,从而要求上诉人在借条中违背事实写出了该借款用于工程周转,并且在一审开庭时上诉人也多次强调该借款实为赌资。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借贷案件的若干意见》第11条之规定:

出借人明知借款人是为了进行非法活动而借款的,其借贷关系不予保护。

一审法院在明知xx万为赌资的事实后置若罔闻,仍判令上诉人归还该笔借款是错误的。

  第二,根据我国《合同法》第二百一十一条的规定:

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对支付利息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视为不支付利息。

上诉人与被上诉人之间存在五张借条,其中仅就20xx年xx月xx日的欠条中约定了利息,因此其余四张借条中除去赌资借款外的后三张借条均不应当支付利息。

  20xx年xx月xx日,被上诉人要求上诉人在一份关于借款本金及利息计算的承诺书中签字,该承诺书正文并非上诉人所书写,上诉人仅仅在承诺人处签字,未对承诺书正文进行细看及核实。

因为当时被上诉人要求上诉人两个月内将现住房进行抵押贷款,以贷款偿还被上诉人。

碍于双方多年朋友情谊,上诉人同意被上诉人提议,在匆忙之中未考虑其他便在承诺书中签字,因此承诺书中对欠款利息的约定,上诉人并不认可。

  2、一审法院适用法律错误

  一审法院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借贷案件的若干意见》(下称《意见》)第六条规定:

民间借贷的利率可以适当高于银行的利率,各地人民法院可根据本地区的实际情况具体掌握,但最高不得超过银行同类贷款利率的四倍(包含利率本数)。

超出此限度的,超出部分的利息不予保护的规定作出上诉人按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同期同类贷款利率的四倍计付利息的判决,纯属理解和适用法律错误。

《意见》第六条只说明民间借贷中双方明确约定的利息可适当高于银行的利率,但最高不得超过银行利率四倍,各地法院应根据本地区的实际情况在不超过银行利率四倍的范围内具体掌握。

并且《意见》的规定应是在双方明确约定利息多少的情形下针对约定利率是否过高由法院来进行评判,而不是像一审法院这样在未约定的情形下直接判令上诉人按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同期同类贷款利率的四倍计付利息。

这显然是一审法院曲解司法解释本意,滥用法官自由载量权的结果。

  同时,一审法院判决中对利息计算数额有误,计算方式极不严谨,被上诉人诉称的xxxxxx元借款产生于不同日期,其中有两笔借款产生在20XX年x月x日和20xx年x月xx日,一审判决中计算利息时将该两笔借款利息计算时间从20XX年xx月xx日起算是明显有误的。

  上诉人曾向被上诉人借款是客观事实,上诉人应当承担还款义务责无旁贷,但上诉人不该承担他不应当承担的还款义务。

同时被上诉人在还款过程中态度积极,还一度将现住房向银行进行抵押贷款,但是由于被上诉人极力阻止致使贷款未能成功。

从维护双方当事人合法权益,本着以事实为依据,法律为准绳的法律原则出发,上诉人理应向被上诉人偿还34万元借款本金,但除第一张借条外的其他借款不应向被上诉人支付利息,至于逾期利息也应当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同期同类贷款利率计算。

  综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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