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出售合同.docx
《企业出售合同.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企业出售合同.docx(7页珍藏版)》请在冰点文库上搜索。
企业出售合同
企业出售合同
甲方:
(以下简称“出售方”)
法定代表人:
地址:
乙方:
(以下简称”收购方”)
法定代表人:
地址:
第1条 企业出售的标的
出售方将所拥有(持有)的 (企业全称)有偿出售给收购方。
该企业的性质属于(国家所有/集体所有/其他)
该企业的特征为:
1.地址:
2.资产:
3.人员:
4.经营范围:
5.盈亏状况:
6.其他:
第二条 企业出售的价格
出售方将企业经资产评估后与收购方协商确定,以人民币(大写) 万元出售给收购方。
该价款的确定依据为:
。
第三条 出售方保证义务
1.出售方保证对其出售给收购方的企业享有合法、有效的处分权、并保证其向收购方提交的各项证明文件及资料真实、完整;保证在合同约定时间内完成资产和文件资料的交付;否则,出售方愿承担由此给收购方造成的一切损失。
第四条 出售标的及价款支付的方式为(任选一条)
1.出资购买:
收购方应于本合同生效之日起 日内(一次性/分 次,第一次为万元;第二次为 万元;)以银行出售方式付清价款。
2.承担债务:
收购方应于本合同生效之日起以承担出售方名下(全部债务/部分债务,具体为)为条件受让出售方出售的企业。
3.双方商定的其他形式:
第五条 保证人
1.收购方委托 为本合同收购方的保证人,保证人向出售方出具不可撤销的担保函。
收购方负责将本合同复印件转交保证人。
2.保证人根据《担保函》就买方在本合同项下应向出售方支付的全部费用承担连带保证责任,该费用包括相关一切费用。
第六条 承担债务以外的方式出售收购方全部企业的,收购方在出售前的债权债务处理方式为:
(任选一条)
1.由收购方承担全部债权债务
2.由出售方承担全部债权债务
第七条 企业出售的职工安置方式(任选一条)
1.收购方负责安置出售方的(在职、离退休)职工。
2.收购方不负责安置出售方的(在职、离退休)职工。
3.出售方负责安置出售方的(在职、离退休)职工。
第八条 企业出售中以下资产的处理方式(根据不同的出售标的具体约定)经双方当事人约定,采用如下方式处理:
(对情况复杂的也可另立合同附件予以约定)
1.房屋建筑
2.土地使用权
3.车辆
4.设备
5.商标
6.专利
7.技术项目
8.其他
第九条 出售企业的交割
1.双方商定,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 日内,出售方将于出售标的相关的权属证书、批件、财务报表、资产清单、经济法律文书、文秘人事档案、建筑工程图表、技术资产等文件资料编制《财产交割单》移交给收购方,由收购方核验查收并签字盖章。
2.提供的上述表册资料的完整性以及所提供表册与对应的出售标的一致性负责,并承担因隐瞒、虚报所引起的一切法律责任。
3.收购方对其签章查收的表册资料及出售标的的完整性负责,不得于查收后向出售方重复索取,但不包括未经查收的部分。
4.出售方应协助收购方办理相关证书或批件的过户或主体变更手续。
第十条 企业出售价款的支付方式、期限、地点
经双方约定,收购方应在本合同生效后,于 年 月日前支付定金人民币(大写) 万元。
收购方应将第二条确定的款项,通过其委托的经纪组织按以下方式、期限、地点支付,当合同履行后,出售方将定金退还给收购方或抵作价款。
第十一条 企业交易的基准日
经双方当事人约定,交易基准日为 年 月 日。
第十二条 权证的变更
经双方当事人协商并共同配合,由 方在 期限内完成出售企业的权证变更手续。
第十三条 声明及保证
1.收购方:
(1)收购方为一家依法设立并合法存续的企业,有权签署并有能力履行本合同。
(2)收购方签署和履行本合同所需的一切手续 均已办妥并合法有效。
(3)在签署本合同时,任何法院、仲裁机构、行政机关或监管机构均未作出任何足以对收购方履行本合同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的判决、裁定、裁决或具体行政行为。
(4)收购方为签署本合同所需的内部授权程序均已完成,本合同的签署人是收购方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
本合同生效后即对合同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
2.出售方:
(1)出售方为一家依法设立并合法存续的企业,有权签署并有能力履行本合同。
(2)出售方签署和履行本合同所需的一切手续 均已办妥并合法有效。
(3)在签署本合同时,任何法院、仲裁机构、行政机关或监管机构均未作出任何足以对出售方履行本合同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的判决、裁定、裁决或具体行政行为。
(4)出售方为签署本合同所需的内部授权程序均已完成,本合同的签署人是出售方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
本合同生效后即对合同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
第十四条 合同的变更和解除
1.发生下列情况之一时,一方有权解除合同:
(1)由于不可抗力或不可归责于双方的原因致使本合同的目的无法实现的。
(2)双方协商一致的。
(3)另一方丧失实际履约能力的。
(4)另一方严重违约使合同履行成为不必要的。
第十五条 费用的负担
1.在企业出售过程中,出售方应承担以下费用:
;
2.收购方应该承担以下费用:
。
第十六条 违约责任
1.合同生效后,任何一方无故提出终止合同,应向对方一次性支付违约金万元,为对方造成损失的,还应承担赔偿责任。
2.收购方未按合同约定支付价款的,应按银行同期贷款利率向收购方支付违约金。
3.出售方未按约定交割出售标的的,应按 的标准向收购方支付违约金。
1.第十七条 企业出售纠纷的处理
本协议的成立、效力、解释、履行、签署、修订和终止以及争议的解
决均应适用中国法律。
2.因本协议引起或者与本协议有关的任何争议,双方应首先以协商方式
解决。
协商应在一方向另一方送达关于协商的书面要求后立即开始;如果十日内双方未能通过协商解除争议,的则双方同意按照以下第种方式解决:
(1)因本协议引起或与本协议有关的任何争议,双方同意将争议提交有管辖
权的人民法院解决。
(2)因本协议引起或与本协议有关的任何争议,均提请仲裁委员会按照
该会仲裁规则进行仲裁。
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双方均有约束力,并可在任何有
管辖权的法院或其他有权机构强制执行。
除非仲裁裁决有不同规定,败诉方应支
付双方因仲裁所发生的一切法律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律师费。
3.诉讼或仲裁进行过程中,除双方有争议的部分外,本协议其他部分仍
然有效,各方应继续履行。
4.每一方同意使用本协议通知与送达条款送达与仲裁或强制执行仲裁裁
决有关的传票、通知或其他文件。
本协议通知与送达条款中得任何规定均不应影
响一方以法律允许的其他方式送达上述传票、通知或其他文件的权利。
5.本协议全部或部分无效的,本条依然有效。
第十八条 本合同所称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预见、不能克服、不能避免并对一方当事人造成重大影响的客观事件,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灾害如洪水、地震、火灾和风暴等以及社会事件如战争、动乱等。
如因不可抗力事件的发生导致合同无法履行时,遇不可抗力的一方应立即将事故情况书面告知另一方,并应在 天内,提供事故详情及合同不能履行或者需要延期履行的书面资料,双方认可后协商终止合同或暂时延迟合同的履行。
本合同可以不履行或延期履行或部分履行,并免予承担违约责任。
第十九条 解释
本合同的理解与解释应依据合同目的和文本原义进行,本合同的标题仅是为了阅读方便而设,不应影响本合同的解释。
第二十条 补充与附件
本合同未尽事宜,依照有关法律、法规执行,法律、法规未作规定的,双方可以达成书面补充协议。
本合同的附件和补充协议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第二十一条 本合同一式 份,双方各执份.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以下无正文,为签字处)
甲方:
【】(盖章)
(签字)
有权签字人:
【】
年月日
乙方:
【】
(签字)
有权签字人:
【】
年月日
附件:
1.收购方、出售方的资格证明
(1)出资证明;
(2)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2.股东会(董事会)决议或代行出资人权利的上级主管部门批文等。
3.资产评估及确认报告或审计报告(非公有经济性质价格自行协商除外)。
4.与被出售标的相关的权证。
5.其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