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坛市机动车环保检测机构发展规划.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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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坛市机动车环保检测机构发展规划

 

金坛市机动车环保检验机构发展规划

(2011-2015)

 

金坛市环境保护局

二○一○年十月

目录

一总论1

(一)任务由来1

(二)目的及意义1

(三)编制依据2

(四)指导思想与原则3

(五)规划范围与时限4

(六)规划目标4

二、概况5

(一)自然条件概况5

(二)社会经济概况5

(三)空气、声环境状况6

(四)道路交通状况8

三、在用机动车污染排放现状及趋势分析9

(一)在用机动车污染现状9

(二)在用机动车污染排放趋势分析9

四、机动车污染防治现状11

(一)机动车污染防治地方管理法规、规划、标准制定情况11

(二)机动车环保监管能力现状11

(三)机动车环保检验状况12

(四)环保检验合格标志核发情况13

五、机动车环保定期检验机构状况14

(一)机动车环保定期检验方法14

(二)机动车环保定期检验收费标准14

(三)机动车环检机构基本现状15

(四)机动车环检机构需求分析15

六、规划方案17

(一)环检机构和检测线建设17

(二)环检机构监管能力建设20

(三)机动车环保检验信息系统建设21

七、政策与资金保障22

(一)政策保障22

(二)资金保障22

一总论

(一)任务由来

随着居民经济支配能力的不断提高,金坛市机动车保有量也在迅速增长,机动车尾气污染亦呈加重趋势。

一直以来,江苏省环保厅就把治理机动车污染作为全省大气污染防治的重点推进工作,早在2001年10月就制定了《江苏省机动车排气污染防治条例》,并于2004年6月在江苏省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上作了修订。

2009年1月,江苏省环保厅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机动车排气污染检测管理工作的通知》(苏环办[2009]14号),要求各市、县环保局要尽快制定辖区内机动车环保检验机构布局规划,经同级人民政府批准后报省环保厅备案,作为未来机动车环保检验机构设置和管理的重要文件。

国家环保部亦于2010年5月印发了《机动车环保检验机构发展规划编制工作指南》。

根据文件要求,同时也为促进机动车环保检验市场有序发展,金坛市环保局特委托常州市环境保护研究所编制《金坛市机动车环保检验机构发展规划》,作为金坛市未来机动车环保检验机构建设与管理的依据和指导性文件。

(二)目的及意义

机动车排放除造成一氧化碳(CO)、碳氢化合物(HC)和氮氧化物(NOX)污染外,柴油车还有致癌细微颗粒物排放。

根据近年来金坛市大气环境监测数据,全市碳氢化合物、一氧化碳浓度均有升高趋势,全市大气污染已由煤烟型污染向煤烟、机动车、扬尘混合型污染转变。

机动车环保检验作为机动车尾气污染控制的重要手段之一,通过对在用机动车排放污染物的情况进行检测、审验,通知车主对超标排放的车辆及时进行维护保养,以确保车辆达标排放,从而减少机动车排气污染对环境空气的污染,保障人体健康。

此外,机动车检验机构的合理布局与有序发展,能避免资源浪费和重复建设,亦能促进社会和谐。

(三)编制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2000.9);

(2)《机动车排放污染防治技术政策》(1999);

(3)《在用机动车排放污染物检测机构技术规范》,环发〔2005〕15号;

(4)《关于印发机动车环保检验合格标志机构管理规定的通知》,环发〔2009〕145号;

(5)《关于印发机动车环保检验合格标志管理规定的通知》,环发〔2009〕87号;

(6)《机动车环保检验机构发展规划编制工作指南》,环办〔2010〕65号;

(7)《江苏省机动车排气污染防治条例》(2004);

(8)《关于进一步加强机动车排气污染检测管理工作的通知》,苏环办〔2009〕14号;

(9)《关于机动车尾气检测收费等有关问题的通知》(苏价费[2007]365号);

(10)《常州市大气环境质量提升方案(2009-2010)》;

(11)《金坛市城市总体规划(2001-2020)》;

(12)《金坛市生态市建设规划》(2006)。

(四)指导思想与原则

1.指导思想

通过本规划的编制和实施,加强机动车尾气检测行业发展的宏观调控和管理,使机动车环保检验工作正常有序进行,合理布局检测点和检测线,方便车主检测。

2.规划原则

(1)统筹规划:

从全局、长远发展的角度出发。

(2)合理布局:

检测场站布点要合理;场站内部布局要合理。

(3)方便群众:

车主同时面临安检与环检,从“便民”角度出发,优先采纳“串联”检测的模式。

(4)数量控制:

根据社会发展的需要科学有序设置,避免因检测线过多或过少带来的负面效应。

(5)社会化运作:

第三方运营,便于监管。

(五)规划范围与时限

1.规划范围

金坛市行政区域。

2.规划时限

2011年-2015年。

(六)规划目标

1.总体目标

合理布局机动车尾气检验机构和检测线,建立规范、有序、便捷的机动车环保检验体系。

2.阶段目标

2012年前完成金坛市双俊环保技术服务有限公司搬迁,新址投入正常运行。

二、概况

(一)自然条件概况

金坛市地处江苏省南部,茅山东麓,位于北纬31°33′42″-31°53′22″、东经119°17′45″-119°44'59″。

东邻常州市武进区,西接句容市,南连溧阳市和宜兴市,北接丹阳市、丹徒区。

全境东西约50公里,南北约40公里,总面积976.7平方公里,其中陆地约占80%,水面约占20%。

金坛市域西部为南北走向的茅山低山丘陵,其东为长江三角洲西部的冲积湖积平原区。

从总体上看,全市地势自西向东倾斜。

境内沟河纵横,流域性干河有八条,丹金溧漕河曾是历史上漕运的主干河道。

另外有长荡湖及钱资荡等湖泊水面,为市内主要水源。

金坛市气候温和、干湿冷暖、四季分明、雨量充沛,属亚热带季风气候。

冬季受大陆冷高压影响,多偏北风;春季处于冷暖空气交锋频繁和季风交替时节,气温冷暖多变;夏季受太平洋副热带高压影响,天气炎热多雨,常有东南季风;秋季副热带高压逐渐减弱,偏西风开始增强,晴好天气居多。

全年无霜期226天,年平均气温15.3℃,日照2033.8小时,均蒸发量l381.9毫米。

(二)社会经济概况

金坛市隶属江苏省常州市,2007年3月经行政区划调整后,金坛市下辖7个镇和1个省级经济开发区、157个村民居民委员会、19个居委会。

2008年全市人口为54.59万人,人口自然增长率-0.38‰。

2008年,全市实现地区生产总值263亿元,按现行价格计算,比上年增长了18%,人均地区生产总值由上年的41023元增加到48527元(按年平均常住人口计算)。

全市完成财政总收入35亿元,比长年增长16%。

经济结构进一步优化,全市第一、二、三产业占地区生产总值的比重为6.4%:

55.1%:

38.5%。

城乡居民生活水平继续提高,全市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9710元,比上年增长14%,农民人均纯收入9484元,比上年增长14.8%。

(三)空气、声环境状况

据金坛市环境监测站监测统计,2006-2008年金坛市市区环境空气质量中二氧化硫年平均浓度分别为0.030、0.047、0.054毫克/立方米、二氧化氮年平均浓度分别为0.026、0.032、0.025毫克/立方米、可吸入颗粒物年平均浓度分别为0.092、0.093、0.098毫克/立方米,均达到了GB3095-1996《环境空气质量标准》中的二类区标准,但二氧化硫、可吸入颗粒物有明显升高趋势,且已接近大气二类功能区标准限值。

 

金坛市市区环境空气质量功能区达标情况汇总表

指标

年度

年平均值(mg/m3)

功能区

类别

功能区

达标情况

二氧化硫

二氧化氮

可吸入颗粒物

2006年

0.030

0.026

0.092

二类

达标

2007年

0.047

0.032

0.093

二类

达标

2008年

0.054

0.025

0.098

二类

达标

二类区限值

0.060

0.080

0.100

--

--

噪声环境质量方面,据金坛市环境监测站监测,2006年-2008年金坛市噪声环境监测结果,我市区域环境噪声和交通干线环境噪声的年均值均未超过相应标准要求,但个别监测点位有超标现象。

年份

单位:

Leq(dB(A))

金坛市区域环境噪声平均值统计图

单位:

Leq((dB(A))

年份

金坛市交通干线噪声平均值统计图

(四)道路交通状况

根据《金坛市城市总体规划》,未来金坛市将形成一个中等城市、一个中心镇(薛埠镇)和5个一般镇的城镇体系规模等级结构。

在空间结构上,形成城区、指前等南北向镇广城镇发展轴;城区、薛埠、朱林、尧塘依托常溧公路、沿江高速公路,规划形成东西向常溧城镇发展轴。

目前,金坛城市道路交通网络规划主要采用方格网形式,建成区主要道路有东门大街、东环二路、南环西路、丹金公路城区段、北环东路、北环西路等,对外公路包括大广公路、常溧公路、金宜公路和金武公路等。

三、在用机动车污染排放现状及趋势分析

(一)在用机动车污染现状

1.在用机动车现状保有量

2007年市区汽车为15045辆,2008年为18864辆,2009年为24619辆,2010年为30403辆。

汽车保有量连续几年以大于20%的增长速度递增,30403辆机动车中,以轿车类轻型汽油车为主,占比超过80%,且呈逐年递增的趋势。

表3-1历年来金坛市机动车(除摩托车)保有情况表

年份

2005

2006

2007

2008

2009

2010

机动车保有量

10409

13144

15045

18864

24619

30403

其中:

轻型汽油车

8152

10567

12073

15600

20830

25921

轻型柴油车(燃气车)

866

1003

1159

1274

1453

1739

重型汽油车

182

189

189

192

199

211

重型柴油车(燃气车)

1209

1385

1624

1798

2137

2532

2.在用机动车污染现状

我市在用车辆30403辆,每年平均约有1.2万辆需要检测。

检测车辆中,轻型车合格率约90%,重型车合格率为86%。

(二)在用机动车污染排放趋势分析

1.机动车保有量增长预测

表3-1金坛市机动车(除摩托车)保有量预测表

年份

2010

2011

2012

2013

2014

2015

机动车预测量

31650

34955

37110

40265

45420

48575

其中:

轻型汽油车

27000

30000

32000

35000

40000

43000

轻型柴油车(燃气车)

1800

2000

2100

2200

2300

2400

重型汽油车

250

255

260

265

270

275

重型柴油车(燃气车)

2600

2700

2750

2800

2850

2900

2.机动车污染排放趋势分析

根据清华大学的研究结果,机动车每耗一吨油所产生的污染物量如下表,根据我市机动车保有量和加油站的初步统计结果,我市机动车年耗2.8万吨和2.1万吨,年排放Pb、SO2、PM10、CO2f量分别为2.7吨、115吨、45吨和15.4万吨。

表3-2机动车单位耗油量污染物排放情况表

项目

Pb(kg/t)

SO2(kg/t)

PM10(kg/t)

CO2f(t/t)

汽油

0.096

2.00

0.12

3.13

柴油

0

2.80

2.00

3.17

四、机动车污染防治现状

(一)机动车污染防治地方管理法规、规划、标准制定情况

2009年,常州市政府批复实施了《常州市区机动车排气污染检测场布局方案》,全市共建成7个检测点,其中金坛1个检测点。

根据2007年12月常州市物价、环保、公安部门联合下发的有关文件,明确对尾气检测不达标的在用汽车公安交管部门不予核发机动车检验合格标志,即禁止上路。

2009年起,全市在对检测合格车辆发放《常州市机动车尾气排放合格证》的基础上,同时发放“环保合格标志”,该标志分黄、绿两类,对国Ⅰ以上的汽油车和国Ⅲ以上的柴油车发放绿色标志,其他发放黄色标志。

目前全市已对高污染汽车采取限制通行措施,即对黄色标志车辆实施中心城区限行。

(二)机动车环保监管能力现状

目前金坛市机动车尾气环保监管由金坛市环保局管理科对口督导,为确保检测质量,在检测点安装了视频监控装置并与市污染源监控中心联网实时监控,环保部门还对检测点派驻了1名监管工作人员,进行现场检测质量监管,核发合格证和环保标志。

为严厉查处超标排放车辆上路行驶,全市将筹划建设移动检测线,实施机动车路检。

(三)机动车环保检验状况

1.机动车定期检验参检情况

目前,全市机动车定期参检情况见下表。

表4-1金坛市机动车污染防治工作情况现状表

车辆类型

轻型车

重型车

机动车环保定期检验参检情况

环保定期检验参检车辆数量

30辆/天

5辆/天

环保定期检验参检合格率

90%

86%

机动车环保路检、抽检情况

路检、抽检数量

/

/

环保路检、抽检合格率

/

/

监管机构成立情况

是否成立监管机构

是否联网

人员配备

2人

机动车环保检验合格标志已核发数量

13200

环检机构分布地址

金坛市北环西路197-3号

环检机构环保检测线性质(事业/企业)及收费情况

企业,汽油收费60元/辆,柴油收费20元/辆。

2.机动车环保路检和抽检情况

全市暂未进行机动车环保路检和抽检。

(四)环保检验合格标志核发情况

目前,我市在用车辆近3万辆,环保检测点自2008年投入运行以来,已完成车辆检测约1.5万辆,轻型车合格率约90%,重型车合格率为86%,对合格的13200辆机动车已核发了环保标志。

五、机动车环保定期检验机构状况

(一)机动车环保定期检验方法

全市机动车从注册登记之日起,按照下列期限进行环保定期检验:

1、营运载客汽车5年以内每年检验1次;超过5年的,每6个月检验1次;

2、载货汽车和大型、中型非营运载客汽车10年以内每年检验1次;超过10年的,每6个月检验1次;

3、小型、微型非营运载客汽车6年以内每2年检验1次;超过6年的,每年检验1次;超过15年的,每6个月检验1次。

(二)机动车环保定期检验收费标准

根据江苏省物价局、江苏省环境保护厅、江苏省公安厅《关于机动车尾气检测收费等有关问题的通知》(苏价费[2007]365号)文件,并结合金坛市实际,经市政府同意,从2008年5月起实施机动车尾气检测收费标准,具体内容如下:

轻型汽油车尾气采用稳态工况法检测的收费标准为60元/车次。

中、重型汽油车采用双怠速法和柴油车采用不透光烟度法,检测的收费标准为20元/车次。

采用怠速法、自由加速烟度法检测的收费标准,仍为汽油车8元/车次、柴油车12元/车次,其收费已分别包含在公安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机构收取的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费、交通部门综合性能检测单位收取的综合性能检测费内,不得另行收取。

出租车凭交通运输管理部门核发的《出租汽车道路运输证》进行稳态工况法检测的,按核定收费标准减半收取。

(三)机动车环检机构基本现状

目前,金坛市机动车环保检验机构仅有金坛市双俊环保技术服务有限公司1家,位于北环西路197-3号,目前共有工作人员9人,其中专业技术工程师2名,并取得了上岗证。

公司于2008年8月开始投入试运行,2009年8月取得了省环保厅颁发的检测资质证书,是全省首批17家获得资质的检测企业之一,现有汽油车和柴油车检测线各有一条,主要设备为德国产的底盘测功机、五气分析仪、烟度计等,年检测能力目前暂能满足全市机动车尾气检测的需要。

(四)机动车环检机构需求分析

根据江苏省环保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机动车排气污染检测管理工作的通知》(苏环办[2009]14号)文件精神,机动车排气污染检测场站原则上1个县(县级市)设置1个点。

目前,金坛市仅有一个环保检验点,汽油车和柴油车检测线各有一条,全市机动车保有量为3万辆,每年平均有1.2万辆需要检测,另根据预测结果,至2015年全市机动车保有量为4.8辆,每年平均有超过2万辆机动车需要检测,根据监测能力与机动车保有量对比,我市一个环保检验机构已能满足全市未来发展需求,但随着轻型汽油车的增加,现有的检测线很难保证全市机动车检测工作正常开展,因此在“十二五”期间,新建汽油车检测线2条,并在“十二五”期间正式投入运营。

六、规划方案

(一)环检机构和检测线建设

1.场站布局思路

检测站点应靠近安检机构,使车主更方便快捷地完成车辆的年审工作;检测机构必须交通方便,且有足够的待检区域、通道及流畅的检测程序,做到便民利民。

2.布局原则

(1)依据金坛市行政区经济发展水平和社会发展要求,充分考虑本地区机动车环保管理需要,科学有序设置。

(2)检测线检测量:

简易工况法检测线检测量1-2万辆/年;

其他方法检测线检测量每年2-4万辆/年。

(3)覆盖半径:

5公里;

3.场站具体布局

根据预测,2015年,全市机动车保有量为48000辆(摩托车除外),按车辆年份构成推算,每年需监测车辆约20000辆。

新建:

无。

扩建:

在现有汽油车、柴油车检测线各1条的基础上,扩建汽油车检测线2条,共形成3条汽油车和1条柴油车检测能力。

搬迁:

金坛市双俊环保技术服务有限公司总体搬迁至西门大街延伸段,视安检机构搬迁情况确定搬迁时间。

4.场站布局与相关规划的相符性分析

江苏省环保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机动车排气污染检测管理工作的通知》(苏环办[2009]14号)文件要点如下:

(1)检测场站位置应符合城市总体规划,交通便利,与现有的交通主干道距离较近,进出道路适合各类车辆通行;要尽量远离居民住宅区,减少噪声与废气对居民和四周环境的影响。

为“方便群众,有利管理”,机动车排气污染检测和安全性能检测线应尽可能安排在一处,实现“串联”检测。

(2)机动车排气污染检测场站原则上1个县设置1个点,机动车保有量较多、确有需要的可以设置2个点;原则上每万辆在用轻型汽油车设置1条简易工况法排气污染检测线,排气污染检测线与安全性能检线设在同一处的,其简易工况法、双怠速法、不透光烟度法的检测线数量应与安检线所承担的各类车辆检测量相匹配。

(3)强化对机动车排气污染检测场站建设的指导和服务。

各市、县环保局要督促检测单位在检测场站建设过程中严格执行环境保护部《在用机动车排放污染物检测机构技术规范》(环发〔2005〕15号),在“基本要求、检测场所设计和服务、检测设备、检测相关人员、质量管理”五个方面全部达到相关技术标准。

对照文件精神,我市机动车排气污染检测场站仅有金坛市双俊环保技术服务有限公司一家,且已取得省环保厅颁发的委托检测资质,机动车排气污染检测和安全性能检测线已实现(搬迁后同)“串联”检测,符合苏环办[2009]14号文件要求。

另外,双俊环保技术服务有限公司已具备如下条件,符合环发[2005]15号文件要求。

(1)符合国家相关的管理要求;遵守国家和地方的法律、法规;能够保证独立地实施检测工作,提供科学、公正、及时、有效的检测服务。

(2) 检测机构及检测站点已经当地公安部门认可。

且取得江苏省环保厅的委托资质。

(3)检测机构已建立完善的排放检测和质量管理体系,并能有效运行。

(4) 检测站点环境条件符合相关要求,交通便利,占地面积大于10000平方米,离居民区大于100米,检测场站及检测线有良好的通风条件和通风设施。

(5)金坛市双俊环保技术服务有限公司建设严格按照建设程序、步骤进行,履行了环境影响评价程序。

(6)双俊公司已安装视频监控设备,检测过程视频、检测数据具备上传功能,留有上传接口,并按金坛市环保局要求上传了包括检测过程数据的相关信息。

  (7)配备的底盘测功机、五气分析仪等仪器设备、标准物质与所承担的检测任务相适应,其性能和精度符合相关标准的要求;检测过程采用计算机自动控制,自动进行数据采集、处理、运算和记录。

(8)从事排放检测的2名技术人员具备了相应的上岗资质。

仪器操作人员均具有中专以上学历和初级及以上技术职称。

(二)环检机构监管能力建设

目前,金坛市暂无独立机动车监管机构,监管工作暂挂靠在金坛市环保局管理科,近期主要监管工作如下。

1、持续做好限行工作。

加强与交警部门的合作,严格执行《市政府关于对高污染汽车实施限行的通告》和《关于高污染汽车限行的实施办法》,持续做好限行区域的限行管理工作,并适时扩大限行区域。

2、加强检测站点管理。

按照《常州市机动车排气检测管理办法》,严格发放环保标志,建设监控平台,完善数据统计。

3、建立交通污染实时监控网络。

在原有道路交通污染实时监控示范工程的基础上,扩展市区重要道口,对机动车特征污染物进行实时检测,并与市环保局监控中心、交警指挥中心联网,交警部门根据道路大气污染状况,即时疏导输入车辆,2013年底,建成比较完善的实时监控网络。

4、对新车执行标准做出规定。

2011年起,财政资金购买车辆提前实施国IV排放标准,并报国务院批准,争取国家批准2011年5月1日全面提前实施国IV排放标准,2013年底申报提前实施国V排放标准。

2010年底前,环保和公安队车辆上牌达标审核实施联网控制,新增上牌窗口实现网上达标核查,确保金坛市新增车辆、外省市转入车辆100%达标。

5、淘汰高污染车辆。

鼓励黄标车提前报废,持续实施以旧换新优惠政策。

2012年前所有国I标准以下社会黄标车辆完成淘汰。

6、强化维修行业管理。

将机动车尾气排放达标纳入维修资质考核,督促维修单位按照防治大气污染的要求和国家有关技术规范对机动车进行维修,确保在用机动车排气污染达到规定的排放标准。

排气污染超过规定排放标准的车辆不得交付使用。

(三)机动车环保检验信息系统建设

常州市(含金坛市)“机动车排气污染信息监控”系统一期项目将于2013年前建设完成,其建设是根据国家环保部环发2009[145号]机动车环保检验机构管理规定、省环保厅苏环办2009[14号]关于进一步加强机动车排气污染检测管理工作的通知要求,旨在提高监管效率、保障排气检测质量、提升环境质量的宗旨上建设的,是目前解决排气监管难、提高检测质量的重要手段。

系统一期项目通过建立和实施排气监督管理全覆盖责任体系,可实现使排气监督管理由单一的视频监控向图像与数据相结合的转变,加强监管力度,提高监管质量,为环境监察人员提供图文一体的环境数字化管理平台。

七、政策与资金保障

(一)政策保障

(1)加强组织领导、明确责任。

环保部门监督规划实施进展和落实情况。

各部门、各单位在实际工作中,要认真贯彻落实本方案精神,组织好本部门工作,确保方案目标任务有计划、有步骤地落实。

(2)迁建检验机构土地征用时,国土、规划等相关部门应予优先考虑和安排。

(3)环保部门在接到检测机构搬迁申请,核准后报省环保厅并协调验收,确保检测正常进行。

(二)资金保障

金坛市双俊环保技术服务有限公司为自收自支的营利性单位,目前微利经营,扩建资金自行解决,政府部门可考虑适当补贴。

金坛市机动车环保检验机构发展规划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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