怀安县扶贫开发办公室部门预算信息公开.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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怀安县扶贫开发办公室部门预算信息公开
怀安县扶贫开发办公室2018年部门预算信息公开
按按照《预算法》、《地方预决算公开操作规程》,现将2018年部门预算公开如下:
一、部门职责及机构设置情况
部门职责:
及时办理各类文件,确保第一时间得到领导批示,做好档案管理。
加强扶贫资金的正确使用,稳定解决农村贫困人口温饱并实现脱贫致富、增强农民自我发展能力。
机机构设置:
单位名称
单位性质
单位规格
经费保障形式
合计
河北省张家口市怀安县扶贫开发办公室
事业
其他
财政性资金定额或定项补助
二、部门预算安排的总体情况
按照预算管理有关规定,目前我县部门预算的编制实行综合预算制度,即全部收入和支出都反映其中。
我部门机关及其所属事业单位的收支包含在部门预算中。
1、收入说明。
反映本部门当年全部收入。
2018年预算收入3015.6万元,其中:
一般公共预算收入3015.6万元,无其他收入。
2、支出说明。
反映本部门支出预算总体情况。
2018年支出预算3015.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54.6万元,包括人员和日常公用支出;项目支出2761万元,主要是扶贫工作业务费、扶贫项目县级项目资金,贫困村人口退出验收经费。
3、对比上年增减情况。
2018年预算收支安排3015.6万元,较2017年预算关减少1202.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增加121.8万元,主要原因是增加人员经费支出;项目支出2761万元主要是扶贫工作业务费、扶贫项目县级项目资金,贫困村人口退出验收经费等项目支出。
三、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
我部门2018年机关运行费预算共安排341000元,具体见下表
项目
金额(元)
办公及印刷费
36000
邮电费
92000
会议费
34000
招待费
3000
公务交通补贴
66000
培训费
35000
办公用房水电费
19000
办公用房取暖费
32000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24000
四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情况及增减变化原因
我部门三公”经费预算情况:
2018年预算安排“三公”经费总额2.7万元,其中:
2018年因
公出国(境)经费0万元,2017年也是0元,较去年持平;2018年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4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为0),2017年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97万元,较去年增加0.43万元,原因是增加上级跑办项目需要;2018年公务接待费0.3万元,2017年公务接待费0万元,较去年增加的原因是今年上级检查督查观摩活动较多,接待费有所增加。
五
五、绩效预算信息
一总体绩效目标
总体目标:
不松懈地抓好建档立卡和脱贫退出工作。
围绕贫困人口脱贫退出的7项指标、贫困村退出的10项指标和贫困县退出的11项指标,完善建档立卡数据,实现贫困人口动态管理,精准确定脱贫对象。
针对不同人群、不同区域、不同原因、不同类型的贫困状况,做到产业扶贫、就业扶贫、教育扶贫、社保扶贫等多种措施并用,按照全县既定的2018年稳定脱贫的目标,实现115个贫困村村级光伏扶贫电站全覆盖,贫困户全覆盖。
同时,大力推进分布式光伏扶贫电站建设力度。
预计整合涉农资金2.5亿元,主要针对贫困村出列和贫困户退出的各项指标安排项目。
目前基础设施项目已初步确定,2018年拟脱贫60个村11292人;2019年拟脱贫47个村12534人;2020年拟脱贫206人。
二部门职责
综合业务管理、项目开发、项目规划、项目验收、督查宣教、对口帮扶 互助指导、科技培训和实用技术推广、督查宣教。
三工作活动绩效目标指标
职责分类绩效目标:
及时办理各类文件,确保第一时间得到领导批示,做好档案管理。
加强扶贫资金的正确使用,稳定解决农村贫困人口温饱并实现脱贫致富、增强农民自我发展能力。
部门职责-工作活动绩效目标
475河北省张家口市怀安县扶贫开发办公室
单位:
千元
职责活动
年度预算数
内容描述
绩效目标
绩效指标
评价标准
优
良
中
差
综合信息
1000.00
负责协调机关日常工作、机关事务、文秘信息、批要、档案、会务、保卫、后勤工作和党群、人事、劳资等工作。
以服务领导和机关保障有力为目标,增强了优质后勤管理水平,通过加强公车管理,降低运行成本,为创建节约型机关打下了良好的基础。
综合业务管理
1000.00
负责协调机关日常工作、机关事务、文秘信息、批要、档案、会务、保卫、后勤工作和党群、人事、劳资等工作。
及时办理各类文件,确保第一时间得到领导批示,做好档案管理
综合业务工作完成率
95
85
75
<60
项目开发
26610.00
制定和实施全县扶贫开发项目的总体规划和分年度计划,搞好扶贫开发项目的考察,论证可行性报告的编撰以及项目前期准备工作;按时上报扶贫项目,并积极争取扶贫项目资金,把好资金投入关,真正把扶贫资金用在扶贫项目上,搞好项目的跟踪问效、建好项目库、做好项目的档案管理工作。
加强基础设施建设,加大种养业,提高农民收入
项目规划
26350.00
制定和实施全县扶贫开发项目的总体规划和分年度计划,搞好扶贫开发项目的考察,论证可行性报告的编撰
提高农民收入
项目开发使用率
95
85
75
<60
项目验收
260
把好资金投入关,真正把扶贫资金用在扶贫项目上,搞好项目的跟踪问效及验收
加强扶贫资金使用,提高农民收入
项目资金使用率
95
85
75
<60
社会动员股
抓好国家、省、市、县直单位对口包扶工作,定期联系帮扶单位并深入对口乡村了解情况,掌握工作进度,做好信息反馈,做好外联以及部门协调工作,会同农口部门抓好科技培训和实用技术推广工作,做好帮扶资金、物资的发放管理和跟踪问效。
壮大帮扶队伍,加大帮扶力度,加强帮扶资金
对口帮扶
抓好国家、省、市、县直单位对口包扶工作,定期联系帮扶单位并深入对口乡村了解情况,掌握工作进度,做好信息反馈,做好外联以及部门协调工作,
加强帮扶资金的使用力度
帮扶资金使用率
95
85
75
<60
科技培训和实用技术推广
会同农口部门抓好科技培训和实用技术推广工作,做好帮扶资金、物资的发放管理和跟踪问效。
加强农民实用技术水平
提高劳动力转移率
95
85
75
<60
督查宣教
主要负责全县扶贫进展情况进行督查调度,对扶贫项目、资金发放及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及时做好信息反馈,对违纪资金提出处理意见。
对扶贫项目、资金发放及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及时做好信息反馈,确保扶贫资金得到贯彻落实
督查宣教
主要负责全县扶贫进展情况进行督查调度,对扶贫项目、资金发放及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及时做好信息反馈,对违纪资金提出处理意见。
确保扶贫资金得到贯彻落实。
决策部署督查反馈率
95
85
75
<60
互助指导
负责互助资金试点村工作的开展和监督,全面提高试点工作的质量和水平,确保试点工作健康有序发展。
提高农民收入,解决贷款难问题
互助指导
负责互助资金试点村工作的开展和监督,全面提高试点工作的质量和水平,确保试点工作健康有序发展。
确保互助资金得到贯彻落实
反映互助资金使用率
95
85
75
<60
六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2018年,我部门安排政府采购预算26350千元。
475河北省张家口市怀安县扶贫开发办公室
单位:
千元
政府采购项目来源
采购物品名称
政府采购目录序号
数量单位
数量
单价
政府采购金额
项目名称
预算资金
总计
当年部门预算安排资金
其他渠道资金
合计
一般公共预算拨款
基金预算拨款
财政专户核拨
其他来源收入
合 计
26350.00
26350.00
26350.00
河北省张家口市怀安县扶贫开发办公室小计
26350.00
26350.00
26350.00
扶贫项目县级资金
26350.00
工程
B
0
1.00
26350.00
26350.00
26350.00
26350.00
七七、国有资产信息
上年末固定资产金额为331220.4元(详见下表),本年度我单位(股室)拟购置固定资产总额为0元。
年
项 目
行次
数量
价值
年初数
年末数
年初数
年末数
栏 次
1
2
3
4
资产总额
1
—
—
18,282,069.70
40,986,526.71
一、流动资产
2
—
—
17,993,539.30
40,655,306.31
二、固定资产
3
—
—
288,530.40
331,220.40
(一)房屋(平方米)
4
0.00
0.00
0.00
0.00
1.办公用房
5
0.00
0.00
0.00
0.00
2.业务用房
6
0.00
0.00
0.00
0.00
3.其他(不含构筑物)
7
0.00
0.00
0.00
0.00
(二)车辆(台、辆)
8
0
0
0.00
0.00
1.轿车
9
0
0
0.00
0.00
2.越野车
10
0
0
0.00
0.00
3.小型载客汽车
11
0
0
0.00
0.00
4.大中型载客汽车
12
0
0
0.00
0.00
5.其他车型
13
0
0
0.00
0.00
(三)单价50万元(含)以上的通用设备(台、套…)
14
0
0
0.00
0.00
(四)单价100万元(含)以上的专用设备(台、套…)
15
0
0
0.00
0.00
(五)其他固定资产
16
—
—
288,530.40
331,220.40
八八、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
指由市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按现行管理制度,市级部门预算中反映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
2、上级补助收入:
指事业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3、事业收入:
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其中:
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应当上缴国库或者财政专户的资金,不计入事业收入;从财政专户核拨给事业单位的资金和经核准不上缴国库或者财政专户的资金,计入事业收入,如教育收费等。
4、附属单位上缴收入:
指事业单位附属独立核算单位按照有关规定上缴的收入。
5、经营收入:
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6、其他收入:
指单位取得的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上级补助收入”、“事业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各项收入,包括利息收入、捐赠收入等(各部门请结合实际,据实披露)。
7、上年结转:
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8、基本支出:
指为保障其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日常公用支出。
9、项目支出:
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的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0、经营支出:
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11、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
指事业单位用财政补助收入之外的收入对附属单位补助发生的支出。
12、其他支出:
指除“基本支出”、“项目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等以外的各项支出,包括利息支出、捐赠支出等。
13、“三公”经费:
指市级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
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差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4、机关运行经费:
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九九、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我部门无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