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联通WCDMA数字直放站技术规范书.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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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联通WCDMA数字直放站技术规范书
2010至2011年度中国联通直放站设备
集中采购公开招标
招标文件
第三卷 技术规范书
(WCDMA数字直放站)
联通进出口有限公司
二〇一〇年九月
本技术规范书是中国联合网络通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国联通)就向其提供WCDMA数字直放站设备的投标人提出的技术要求,本技术规范书是买方本次框架谈判的依据,供投标方编写技术应答书和报价之用。
卖方应针对自己设备的特点,提供完整的解决方案,这将作为评标的重要依据。
投标人提供的直放站天线、馈线应满足中国联通天线、馈线技术规范书的要求。
一、总则
1.投标人在应答书中,对本规范书中所提各项要求能否实现与满足,应逐项予以说明和答复。
投标人在说明和答复时应尽可能地给出详细、具体的数据或参数,供买方评价和比较。
投标人亦可根据自己的产品技术性能的具体情况,在应答书中提出建议,并附详细资料和说明。
对于本规范书提出的有关要求,投标人在技术应答书中逐项答复,应答要求为“满足并优于”、“满足”、“不满足”。
对于相关技术参数指标等内容,投标人应在性能要求表格中每一项指标下方的空格内做逐项应答,说明能否满足要求,并填写具体数值,要求以产品标称值应答,应答用蓝色粗体字,并填写附表一、点对点应答偏离表,同时应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相应的测试报告或其他证明文件资料。
2.
3.对于本规范书中未能提出的系统性能指标和不合理的功能配置,投标人应在建议书中加以补充说明,并提供有关详细资料。
4.
5.投标人应根据招标项目的要求提出完整的设备配备和实施方案,如有缺漏,由投标人免费补足。
6.
7.设备使用经验
8.
为本项目提供的直放站设备必须是经过工程实际使用或在网试用,且质量稳定、服务满意的设备。
9.投标方应如实、准确填写下表(表1和表2),招标方保留核实的权力。
10.
表1:
2007-2009年(对中国联通)WCDMA数字直放站供货记录
省公司
生产厂家
供货数量
供货时间
工程联系人及电话
总计
注:
填报对中国联通各省(市)公司的数字直放站供货记录。
表2:
2007-2009年(对其它电信运营商)WCDMA数字直放站产品供货记录
省公司
生产厂家
供货数量
供货时间
工程联系人及电话
总计
注:
只填报对中国移动和中国电信的数字直放站供货记录。
11.本技术规范书根据投标人的应答,经完善后将作为商务合同的附件之一。
12.
13.采购清单
14.
表3-1:
室外型WCDMA数字直放站采购清单
功率
射频宽带
射频选频
光纤宽带
光纤选频
10W
20W
30W
40W
60W
其他类型
附件(每台直放站所需的支架、安装材料、专用工具等一切附件)
本地操作维护工具1套(含相关软件)
直放站监控模块、通信模块(每站1套)
表3-2:
室内型WCDMA数字直放站采购清单
功率
射频宽带
射频选频
光纤宽带
光纤选频
10W
20W
30W
40W
60W
其他类型
附件(每台直放站所需的支架、安装材料、专用工具等一切附件)
本地操作维护工具1套(含相关软件)
直放站监控模块、通信模块(每站1套)
应答注意事项:
(1)请用在中国联通登记的对应型号(国家无委核准及通过入网测试)来回标。
(2)
(3)请注明数字直放站的型号,类型(类型
,类型
)。
(4)
(5)发射功率是指最大输出功率。
(6)
(7)选频直放站应说明支持的最大载频数。
(8)
15.对于本技术规范书中加★的条款为关键条款,卖方如不满足,将不能中标。
16.
17.所有应答指标应根据产品性能进行实事求是的填写,应答指标将做为最终产品抽测的基础指标以进行评判。
18.
19.投标方必须对涉及专利、知识产权、商标等法律条款承担责任,保证在这些方面不会存在任何纠纷或潜在问题(包括第三方产品)。
如果投标方所提供的产品(包括第三方产品)在任何时候出现涉及专利、知识产权、商标等法律纠纷和问题,投标方必须担负全部责任,招标方对此不承担任何责任。
20.
21.招标人有权在签定最终合同前,根据需要修改本规范书。
规范书的最终解释权在招标人。
22.
二、规范性引用文件
1.3GPPR6(2008年版)国际标准规范
2.
3.2GHzWCDMA数字蜂窝移动通信网无线接入子系统设备规范
4.
5.GB/T《电工电子产品环境试验第2部分:
试验方法试验A:
低温》
6.
7.GB/T《电工电子产品环境试验第2部分:
试验方法试验B:
高温》
8.
9.GB/T《电工电子产品环境试验第2部分:
试验方法试验Cab:
恒定湿热试验》
10.
11.GB4943-2001《信息技术设备的安全》
12.
三、质量管理与保障体系
1.投标人应提供有效期内的ISO9000、ISO14000或其他质量保证体系认证文件。
2.
3.投标人应提供其投标设备在防水、防潮、抗老化等系统设计、安全性方面的可靠性文件。
4.
5.投标人应编制并提供本次投标设备在生产、服务等方面的质量保证计划和实施方案。
6.
7.招标人必要时可对投标人的生产现场进行检查,内容包括设计、生产、装配、测试记录和质量保证体系文件等。
8.
9.招标人在招标和工程实施过程中有权对投标人提供的任何批次产品进行随机抽检。
10.
11.要求投标方提供至少以下技术服务。
12.
----技术文件
----保修期及保修期外的服务
四、主要技术指标及要求
1.数字直放站主要技术指标
2.
数字直放站应满足如下技术要求:
项目
指标要求
应答情况
标称指标
频率范围★
前向
反向
2130-2160MHz
1940-1970MHz
标称最大输出功率★
标称最大输出功率P≥31dBm时误差应在±2dB范围内,P<31dBm时误差应在±3dB范围内;极限条件时P≥31dBm时误差应在±范围内,P<31dBm时误差应在±4dB范围内
(a)输入信号为WCDMA信号
(b)增益为最大增益
(c)满足本标准中所有指标要求
(d)在网络应用中不应超过此功率
自动电平控制(ALC)
当直放站达到最大输出功率时,增加输入信号电平10dB,应满足上述标称最大输出功率要求;当直放站输入信号电平增加超过10dB时,输出功率应符合上述标称最大输出功率要求或者直放站关闭。
增益
最大增益变化范围应在厂家声明值的士3dB之内
增益调节范围:
≥25dB(室外型直放站)或厂家声明值(室内型直放站)
增益调节步长:
≤1dB
增益调节步长误差应在土每步长范围内;在0-10dB范围内总误差应在土范围内;10-20dB范围内总误差应在土范围内;在大于20dB范围内总误差≤土1dB范围内
带内波动★
每信道内波动≤2dB/(峰峰值),且有效工作频带内的带内波动≤4dB
频率误差
≤±
直放站在工作频带范围内频率步进值应≤200kHz
电压驻波比
≤
矢量幅度误差(EVM)★
≤%
峰值码域误差(PCDE)★
≤-35dB
最大允许输入电平
上下行链路最大无损伤输入功率为-10dBm。
射频输入动态范围
输入信号动态范围≥40dB或从最大额定输入功率+5dB至≤-85dBm范围内,EVM应不大于%。
噪声系数★
单机:
最大增益及最小增益(GMAX-15dB)状态下噪声系数NF≤5dB
链型组网:
最大增益状态下噪声系数NF≤7dB(仅适用于数字光纤直放站)
星型组网:
最大增益状态下噪声系数NF≤7dB(仅适用于数字光纤直放站)
注:
对于以耦合工作方式与基站相接的直放站,前向噪声系数不作要求;
极限条件时噪声系数也应满足上述单机的指标要求。
传输时延
单机时延:
数字无线直放站≤13μs
数字光纤直放站≤18μs
系统时延:
数字光纤中继拉远系统≤25μs(一拖六)
数字移频中继拉远系统≤13μs
数字短波中继拉远系统≤25μs
数字微波中继拉远系统≤68μs(单级数字直放站含数字微波)
模拟微波中继拉远系统≤20μs(单级数字直放站含模拟微波)
时延调节范围
时延调整范围≥100μs(仅适用于数字光纤直放站)
光纤中继或无线中继直放站拉远系统星状应具备手动调整功能;
链状级联方式应具备自动时延调整功能,单体直放站不做要求
时延校正补偿精度
延校正补偿精度为±3μs(仅适用于数字光纤直放站)
ICS功能★
数字无线直放站具有ICS功能(ICS直放站在收发隔离度应小于最大增益10dB以上时,应满足8PSK调制精度EVM≤6%RMS)
组网能力
至少支持6级链型组网和4端口星型组网以及混合组网方式;
每台远端设备均应满足EVM≤%RMS;
每台远端设备增益均应满足:
额定最小增益±3dB。
最大拉远距离应大于20km
带内载波泄露抑制
数据的直流漂移和上下变频的折叠效应引起的带内载波泄露与有用载波之比应≥60dB
光路动态范围
光衰传输距离≤5km光路动态范围应满足≥6dB
传输距离5km~10km光路动态范围应满足≥10dB
10km~20km光路动态范围应满足≥15dB
传输距离≥20km光路动态范围应满足≥20dB
当光路动态范围确定之后,在其动态范围之内射频输出功率容差应满足厂家额定功率±2dB之内,EVM≤%(仅适用于数字光纤直放站)
环路自愈功能
光旁路功能:
当拉远系统的中间某一远端设备的出现断电故障时,其他后面延续连接的设备仍能正常工作,最远端设备应满足EVM≤%RMS、额定最小增益±3dB;
光环路功能:
当拉远系统的中间某一远端设备的出现光路断开时,其他后面延续连接的设备仍能正常工作,最远端设备应满足EVM≤%RMS、额定最小增益±3dB;
光旁路功能及光环路功能任选其中一项。
项目
指标要求
应答情况
标称指标
频
谱
发
射
模
板
★
P≥43
dBm
2.5≤∆f ≤f_offset<
≤-14dBm(测量带宽30kHz)
2.7≤∆f ≤f_offset<
≤-14-15(f_offset-dBm(测量带宽30kHz)
2.7≤∆f≤f_offset<
≤-26dBm(测量带宽30kHz)
3.5≤∆f≤f_offset<
≤-13dBm(测量带宽1MHz)
MHz≤∆f
≤f_offset≤-13dBm(测量带宽1MHz)
39≤P<43
dBm
2.5≤∆f≤f_offset<
≤–14dBm(测量带宽30kHZ)
2.7≤∆f≤f_offset<
≤–14–15(f_offset–dBm(测量带宽30kHz)
2.7≤∆f≤f_offset<
≤–26dBm(测量带宽30kHz)
3.5≤∆f≤f_offset<
≤–13dBm(测量带宽1MHz)
≤∆f
≤f_offset≤P-56dBm(测量带宽1MHZ)
31≤P<39
dBm
2.5≤∆f≤f_offset<
≤P-53dBm(测量带宽30kHZ)
2.7≤∆f≤f_offset<
≤P–53–15(f_offset–dBm(测量带宽30kHz)
2.7≤∆f≤f_offset<
≤P-65dBm(测量带宽30kHz)
3.5≤∆f≤f_offset<
≤P-52dBm(测量带宽1MHz)
MHz≤∆f
≤f_offset≤P-56dBm(测量带宽1MHz)
P<31
dBm
2.5≤∆f2,515MHz≤f_offset<2,715MHz
≤–22dBm(测量带宽30kHz)
2.7≤∆f≤f_offset<
≤–22–15(f_offset–dBm(测量带宽30kHz)
2.7≤∆f≤f_offset<
≤–34dBm(测量带宽30kHz)
3.5≤∆f≤f_offset<
≤–21dBm(测量带宽1MHz)
MHz≤∆f
≤f_offset≤–25dBm(测量带宽1MHz)
项目
指标要求
应答情况
标称指标
杂散辐射★
前向
9kHZ~150kHz
≤-36dBm(测量带宽1kHz)
150kHz~30MHz
≤-36dBm(测量带宽10kHz)
30MHz~1GHz
≤-36dBm(测量带宽100kHz)
1GHz~
≤-30dBm(测量带宽1MHz)
Fc1-60MHz或2100MHz中最高的一个
Fc1-60MHz或2100MHz中最高的一个~
≤-25dBm(测量带宽1MHz)
Fc1-50MHz或2100MHz中最高的一个
Fc1-50MHz或2100MHz中最高的一个~
≤-15dBm(测量带宽1MHz)
Fc2+50MHz或2180MHz中最低的一个
Fc2+50MHz或2180MHz中最低的一个~
≤-25dBm(测量带宽1MHz)
Fc2+60MHz或2180MHz中最低的一个
Fc2+60MHz或2180MHz中最低的一个~
≤-30dBm(测量带宽1MHz)
反向
9kHZ~150kHZ
≤-36dBm(测量带宽1kHz)
150kHZ~30MHZ
≤-36dBm(测量带宽10kHz)
30MHZ~1GHZ
≤-36dBm(测量带宽100kHz)
1GHz~
≤-30dBm(测量带宽1MHz)
Fc1-60MHz或1910MHz中最高的一个
Fc1-60MHz或1910MHz中最高的一个~
≤-25dBm(测量带宽1MHz)
Fc1-50MHz或1910MHz中最高的一个
Fc1-50MHz或1910MHz中最高的一个~
≤-15dBm(测量带宽1MHz)
Fc2+50MHz或1990MHz中最低的一个
Fc2+50MHz或1990MHz中最低的一个~
≤-25dBm(测量带宽1MHz)
Fc2+60MHz或1990MHz中最低的一个
Fc2+60MHz或1990MHz中最低的一个~
≤-30dBm(测量带宽1MHz)
特殊频段杂散★
806~835MHz
-98dBm(测量带宽100kHz)
854~880MHz
-57dBm(测量带宽100kHz)
880~915MHz
-98dBm(测量带宽100kHz)
930~960MHz
-57dBm(测量带宽100kHz)
1710~1785MHz
-98dBm(测量带宽100kHz)
1805~1880MHz
-47dBm(测量带宽100kHz)
1880~1920MHz
-86dBm(测量带宽1MHz)
只适用于反向链路
1880~1980MHz
-86dBm(测量带宽1MHz)
只适用于前向链路
2110~2170MHz
-86dBm(测量带宽1MHz)
只适用于反向链路
2010~2025MHz
-86dBm(测量带宽1MHz)
2300~2400MHz
-86dBm(测量带宽1MHz)
带外增益(与基站通过有线直接耦合的直放站,前向链路不要求)
≤f_offset≤60 dB
≤f_offset≤45 dB
≤f_offset≤45 dB
MHz≤f_offset
≤35dB
输入互调★
有用信号满足EVM、PCDE指标
满足杂散辐射指标
输出互调(只适用于前向链路)★
频谱模版
参考前面列出的指标要求
杂散辐射
参考前面列出的指标要求
邻近信道抑制比
(对无中频滤波处理的设备不作要求)
P≥31:
ACRR≤33dB
P<31:
ACRR≤20dB
阻塞
F1-20MHz~F1-10MHz和F2+10MHz~F2+20MHz
增益变化不得超过6dB
9kHz2165MHz
854MHz930MHz1805MHz806MHz885MHz1710MHz1880MHz2010MHz2300MHz
注:
∆f:
操作带宽内第一个或最后一个5MHz信道的中心频率与临近载波频率的测试滤波器3dB下降点之间的间隔
f_offset:
操作带宽内第一个或最后一个5MHz信道的中心频率与测试滤波器的中心频率的间隔
Fc1:
工作带宽范围内的第一个5MHz带宽的中心频率
Fc2:
工作带宽范围内的最后一个5MHz带宽的中心频率
输入互调指标是指在输入互调测试条件下满足指标要求
输出互调指标是指在输出互调测试条件下满足指标要求
说明:
1应答时,在每一种指标右侧的第一列空格中应答“满足并优于”、“满足”或“不满足”并在右侧第二列空格中填写具体数值,均以所生产设备的标称值应答;
2
3卖方应对本次供货的所有型号设备分别进行应答,如指标完全相同,可在一个表格中应答并注明适用的设备型号。
4
3.其他要求
4.
Ø必须提供本地维护端口。
Ø
Ø告警装置(无线MODEM、有线MODEM、手机等)必须有后备电源,保证在直放站断电后1小时内告警装置能够正常工作。
Ø
Ø无线MODEM、有线MODEM、手机等告警装置必须具有鉴权方式,防止恶意破坏和错误接入。
Ø
Ø卖方应提供设备的预测MTBF,以及获得这一参数的计算方法。
Ø
Ø室外直放站必须有防水、防盗措施。
Ø
5.数字直放站基本属性
6.
卖方应分别对室内型、室外型数字直放站填写下表所列指标:
直放站类型
功率
体积(L*W*H,mm)
重量(Kg)
功耗(W)
整机效率
工作温度(℃)
射频宽带
10W
20W
30W
40W
60W
射频选频
10W
20W
30W
40W
60W
光纤宽带
10W
20W
30W
40W
60W
光纤选频
10W
20W
30W
40W
60W
7.直放站操作维护功能要求
8.
直放站设备应满足《2GHzWCDMA数字蜂窝移动通信网直放站设备网管接口技术要求》的要求。
如中国联通相关监控管理协议规范进行了细化调整,卖方须在指定时间内达到规范要求,并通过买方组织的相关测试。
9.产品的质量寿命要求
10.
厂家所提供产品应保证其应答指标在6万小时使用期内的偏差度小于5%。
11.工作环境条件等要求
12.
(1)整机工作环境要求
(2)
直放站应能在下述环境下正常工作:
a)室外直放站
b)
-类型
温度:
-40℃至+55℃,湿度:
≤95%。
-类型
温度:
-25℃至+55℃,湿度:
≤95%。
c)室内直放站
d)
温度:
0℃至+50℃,湿度:
≤85%。
(3)电源要求
(4)
直放站应能在下述供电条件下正常工作:
,45-55Hz。
,正极接地。
(可选)
13.产品的检验规则
14.
投标方应在日常生产过程中对自己的产品分别进行型式检验(例行检验)和出厂检验(交收检验)。
15.标志、包装和贮存
16.
(1)标志
(2)
产品应有产品标识和外包装标志。
a)产品标志
b)
产品上应有铭牌,其基本内容为:
制造商名称、产品名称、商标、产品型号、制造日期、频段、检验合格标志。
还应具备主要性能标志:
标称输出功率、增益、输入功率范围、输出功率范围。
c)外包装标志
d)
应符合GB191-2000《包装储运图示标志》第二章的有关规定。
(3)包装
(4)
a)包装要求的基本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