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理招标文件范本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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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理招标文件范本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
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
监理招标文件范本
一、招标公告(采用资格预审方式)
项目编码:
1、(招标人名称)的(招标工程项目名称),已由(项目批准机关名称)批准建设,并已在(招标投标监督部门名称)登记备案。
现决定对该项目的施工监理进行公开招标,择优选定承包人。
2、招标工程情况
(1)(工程项目名称、规模、结构类型、建设地点、资金来源和落实情况等);
(2)招标范围;
(3)质量标准或要求。
3、凡对本次招标感兴趣的合格的投标人均可向招标人提出资格预审申请,只有资格预审合格的投标申请人,才有可能允许参加投标。
4、参加本次资格预审的投标申请人必须具备(资格条件、资质类别、资质等级等)和具有足够能力来有效地履行合同的投标人。
可对上述招标工程的(一个或多个标段)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5、投标人可按本公告所附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地址,从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处获取资格预审文件,时间为年月日至年月日,每天上午时分至时分,下午时分至时分(公休日、节假日除外)。
资格预审文件售价元。
6、资格预审申请书必须经密封后,在年月日时分前送至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
申请书封皮上应清楚地注明“(招标工程名称和标段名称)资格预审申请书”字样。
8、迟到的申请书将被拒绝(以申请书送达招标人的时间为准)。
9、招标人将于年月日发出资格预审合格通知书,并将结果书面通知所有资格预审申请人。
10、凡资格预审合格被允许参加投标的投标申请人,请按照资格预审合格通知书中通知的时间、地点和方式购取招标文件及有关资料。
招标文件售价元人民币。
1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年月日时分,递交地点
12、本招标工程的开标会将于上述的投标截止时间的同一时间
在(开标地点)公开进行,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应准时参加开标会。
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
(盖章)法定代表人:
(签字或盖章)办公地址:
邮政编码:
联系电话:
传真:
联系人:
日期:
年月日
二、投标邀请书
招标工程项目编码:
致(投标人名称):
1.(招标人名称)的(招标工程项目名称),已由(项目批准机关名称)批准建设,并已在(招标投标监督部门名称)登记备案。
现决定对该工程项目的(监理)进行招标,择优选定监理单位。
招标人通过获得的资金,计划用于支付本次招标后所签订监理合同的款项。
现邀请贵单位参加投标。
2.(招标代理机构名称)受(业主名称)委托,代理本次招标工作。
3.招标范围:
;质量要求:
4.招标文件从年月日起每天(公休日除外)上午_至下午在公开出售。
招标文件售价每套人民币_元(现金),售后不退。
如贵单位对本项目感兴趣请携带证明文件到购买。
5.所有投标文件都应附有人民币万元的投标保证金,并于年___月日时前与投标文件同时递交到
6.兹定于年月日时与投标截止时间同时在_公开开标.届时请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参加开标会议。
7.本项目投标的其他事宜,请与招标人或招标代理人联系。
招标人办公地址邮政编码传真
电子信箱联系电话联系
招标代理人办公地址邮政编码传真
电子信箱联系电话联系日期:
年月日
工程监理招标
招标文件
工程编码:
项目名称:
招标人:
(盖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或盖章)
招标代理机构:
(盖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或盖章)日期:
年月日
第一章:
投标须知前附表及投标须知
第二章:
合同主要条款
第三章合同格式
第四章:
技术条件和技术规范
第五章:
监理投标文件格式
第六章:
评标程序及评标办法
说明:
本招标文件共―页,投标人在领取招标文件时请自行核对,如发现缺页错装等情况,请于购买招标文件之日起―日内向招标人提出。
如末提出,所有责任及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负责。
第一章投标须知前附表及投标须知
一、投标须知前附表
项号
条款号
内容
说明及要求
1
1.1
工程综合说明工程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规模
设备(材料)类别
数量型号
质量标准
2
2
招标范围
3
合同名称
4
4
资金来源
5
3
监理期限
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至____年____月____日,总工期:
____日历天。
切、-一,止二、二、投标文件由投标函部分、商务部分和技术部分三仅怀义什阴刚誉、。
八人曰一
司j才组冰
16
投标保证金
金额为:
元(人民币)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递交给招标人
为日历天(从投标截止之日算起)
11.1
17.1
投标文件份数
正本一份,副本份
15.1
19.120.1
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及截止时间
17.1
地址:
投标文件接收人:
时间:
年月日时分
23.1
开标时间及地点
19.1
20.1
开标时间:
年月日时分地点:
28.4
评标办法及标准
详见附件
二、投标须知
(一)总则
1工程说明
1.1工程的说明见投标须知前附表(以下简称“前附表”)所述。
1.2上述工程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河北省建筑条例》及有关招标投标规定,已在省(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机构备案登记,现通过招标方式来择优选定设备(材料)供货单位。
2工程监理范围及建立费用要求
2.1本次工程监理范围(参考):
从工程前期包括工程设计(不含设计招标)在内的土建工程及其配套水、电、暖、设备的施工安装调试到工艺设备及其配套设备的安装调试(包括设备制作质量检查)及室内外工程施工的全过程监理。
2.2监理收费(参考):
按照建设部、国家物价局(92)价费字479号《关于发布工程建设监理费有关规定的通知》,并结合本工程的实际情况自行确定,但不得高于或低于国家所规定的标准。
2.3监理工作纲要(参考)
2.3.1任务纲要
进行工程施工监理工作,并帮助协调实施工作。
主要是进行投资、进度、质量三控制,合同管理、信息管理和组织协调工作,确保合同目标的实现。
2.3.2监理规划
中标人应在签约后的规定时间内向业主提交符合《监理规范》要求的监理规划。
2.3.3监理机构职责、工作内容
监理公司应遵循守法、诚信、公正、科学的准则,独立开展监理工作,以保证项目的实施,能够符合工程要求。
承揽本项目的监理业务后未经招标人同意不得分包。
监理工作实施总监理工程师负责制。
总监对外向业主负责,对内向监理公司负责。
1、监理机构及职责
监理机构应配备适量的各级监理人员,各类监理人员的职责分明具体。
2、人员安排和实施计划
(1)监理公司要在项目实施阶段提供服务。
投标人按照招标文件所提供的有关表格提供完善的监理人员,施工监理需要投入的专家工作人员数应满足招标工程实施的需要。
(2)未经招标人同意,不得随意更换主要监理工作人员。
(3)项目的实施计划、监理人员的时间安排,监理公司投入的人员应满足工程实施的需要。
3、报告成果
除了审查设计文件和基础资料外,监理公司还要完成以下一些报告。
(1)开工报告
在合同谈判工作结束并签署监理合同进驻现场后,监理公司要就合同要求,提出包括工作方法、人员详细安排、工程流程图、背景等内容的开工报告,并令业主满意。
(2)施工监理月报
提出令业主满意的自然月报。
(3)项目完工报告
在工程全部完工后,编制竣工报告。
(4)其它必须的报告
5、监理实施
(1)监理公司应遵循守法、诚信、公正、科学的准则,独立开展监理工作,保证工程实施,能够符合业主的要求。
监理公司承揽本项目的监理业务后不得分包。
(2)制定不同阶段工程实施的监理方案。
(3)在本工程的监理过程中严格执行国家各项规范、标准、规定和GB50319一2000“建设监理规范”的各项规定。
3监理工期(参考)
监理正式开始日期为施工单位进驻施工现场起至工程竣工验收完毕止。
但在工程设计、图纸审核阶段须提前介入并进行监理。
4资金来源
建设单位的资金通过“前附表”第3项所述的方式获得,并将部分资金用于本项目
合同下的合格支付。
5合格的投标人
5.1投标人必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及级监理资质;
5.2具有同类工程建设项目的施工监理经验;
5.3本工程的总监理工程师,应监理过与本工程性质、规模相当的类似工程,并具有一定的工作经验,且取得国家监理工程师资格证书。
专业监理工程师,从事专业工作3年以上并取得国家和河北省监理工程师资格证书。
投标费用
1投标人应承担其参加本招标活动自身所发生的费用。
招标人不对非自身原因造
成的投标人投标费用的增加负任何责任。
(二)招标文件
7招标文件的组成
7.1招标文件包括下列内容:
第一章投标须知及投标须知前附表
第二章合同条款
第三章合同文件格式
第四章技术条件、技术规范
第五章投标文件
第六章图纸
7.2除7.1内容外,招标人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15天前,以书面形式发出的对招标文件的澄清或修改内容,均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对招标人和投标人起约束作用。
7.3投标人应认真阅读招标文件中所有的事项、格式、条款和规范等要求。
如果没有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全部资料或者投标文件没有对招标文件做出实质性响应,该投标有可能被拒绝,其风险应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8招标文件的澄清
8.1投标人若对招标文件有任何疑问,应于投标截止日期前内日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提出澄清要求。
澄清要求应送至或传真至(地点和单位)。
无论是招标人根据需要主动对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是根据投标人的要求对招标文件做出澄清,招标人都将于投标截止时间15日前以书面形式子以澄清,同时将书面澄清文件向所有获得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发送。
投标人在收到该澄清文件后应在当日内,以书面形式给予确认,该答复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具有约束作用。
投标人不得与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私下接触。
9招标文件的修改
9.1招标文件发出后,在投标截止时间15日前,招标人可对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修改。
9.2招标文件的修改将以书面形式发送给所有投标人,投标人应于收到该修改文件后当日内以书面形式给予确认。
招标文件的修改内容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具有约束作用。
9.3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等内容均以书面形式明确的内容为准。
当招标文件、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等在同一内容的表述上不一致时,以最后发出的书面文件为准。
9.4为使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时有充分的时间对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等内容进行研究,招标人将酌情延长提交招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具体时间将在招标文件的修改、补充通知中予以明确。
(三)投标文件的编制
10投标文件的编制依据
10.1招标人提供的有关资料;
10.2本招标文件:
10.3国家和河北省关于工程建设监理的有关规定;10.4国家物价局、建设部关于工程建设监理费有关规定;10.5相关的法律、法规、规范。
n投标文件的组成
11.1投标文件由投标函部分、商务部分和技术部分三部分组成。
11.2投标函部分主要包括下列内容:
11.2.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
11.2.2投标文件签署授权委托书;
11.2.3投标函;
11.2.4投标函附录;
11.2.5投标担保银行保函、投标担保书或投标保证金;
11.2.6监理资格证书、营业执照
12.2.7投标人资格证明文件
1、总监理工程师、各专业监理人员的工程师证书及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2、总监同类工程业绩及投标人同类工程业绩(年月日至年月日,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
12.2.8招标文件要求投标人提交的其它投标资料(本项无格式,需要时由招标人用文字或表格形式提出)。
n.3商务部分主要包括下列内容:
投标报价及构成分析
11.4技术部分主要包括下列内容:
11.4.1企业概况
11.4.2监理大纲
11.4.3投标书应提供下列信息:
1、投标人公司组织机构的简短说明和公司最近与本监理任务类似的主要经验的简短介绍。
对于类似监理任务,均应列明所提供的主要监理人员的姓名和概况、监理任务延续的时间、合同金额和本公司参与的情况。
2、投标人对本工程监理工作重点、难点分析拟采用的监理措施。
3、按专业分列监理组成人员表,每个监理组成人员的任务和时间。
估计承担监理任务的全部人员所需的时间,用横道图表示监理人员的工作时间12
12投标文件格式
12.1投标文件包括本须知第11条中规定的内容,投标人提交的投标文件应当使用
招标文件所提供投标文件全部格式(表格可以按同样格式扩展)。
13投标报价
13.1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所附的投标报价表上标明监理费率。
只允许有一个报价,任何有选择报价将不予接受。
投标人只对工程施工监理进行报价,而且必须对投标的整体工程进行报价,此报价应包含本次监理招标的全部内容。
13.2投标人在编制报价表时应详细考虑招标文件的要求和条件,列出与监理任务有关的全部费用。
14投标人在编制技术标书时应特别注意以下事项
14.1投标人估计的专业人员人数应满足工程实施的需要。
由于投标人对工程实施需要投入的人员计划不足造成追加工作人员,业主不再另外支付监理费用。
14.2主要专业技术人员均为投标人的固定员工。
14.3专业人员应有类似情况下的工作经验。
14.4现场监理机构的人员组成应达到专业、资历、年龄等方面的合理配置。
15投标文件的有效期
15.1投标有效期见本须知前附表第8项所规定的期限,在此期限内,凡符合本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文件均保持有效。
15.2在特殊情况下,招标人在原定投标有效期内,可以根据需要以书面形式向投标人提出延长投标有效期的要求,对此要求投标人须以书面形式予以答复。
投标人可以拒绝招标人这种要求,而不被没收投标保证金。
同意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投标人既不能要求也不允许修改其投标文件,但需要相应的延长投标担保的有效期,在延长的投标有效期内,本须知第16条关于投标担保的退还与没收的规定仍然适用。
16.投标保证金
16.1投标人应在提交投标文件的同时,按有关规定提交本须知前附表第6项所规定数额的投标保证金,并作为其投标文件的一部分。
16.2投标人应按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的形式可为现金、支票或汇票、保函,汇款汇至:
开户名称:
开户行:
帐号:
16.3对于未能按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招标人将视为不响应招标文件而予以拒绝。
16.4未中标的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将在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后5个工作日内予以退还(不计利息):
16.5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中标人按本须知第33条规定签订合同并按本须知第34条规定提交履约担保后7日内予以退还(不计利息)。
16.6如投标人发生下列情况之一时,投标保证金将被没收:
16.6.1投标人拒绝按本须知第27条规定修正投标报价;
16.6.2中标人未能在规定期限内提交履约担保或签订合同协议。
17.投标文件的份数和签署
17.1投标人应按本须知前附表第9项规定的份数提交投标文件。
否则视为实质上未响应招标文件的投标。
17.2投标文件的正本和副本均需打印或使用不褪色的蓝、黑墨水笔书写,字迹应清晰易于辨认,并应在投标文件封面的右上角清楚地注明“正本”或“副本”。
正本和副本如有不一致之处,以正本为准。
17.3投标文件封面或扉页、投标函均应加盖投标人印章并经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由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的投标文件中须同时提交投标文件签署授权委托书。
投标文件签署授权委托书格式、签字、盖章及内容均应符合要求,否则投标文件签署授权委托书无效。
17.4全套投标文件应无涂改或行间插字和增删。
如有修改,修改处应由投标人加盖
投标人的印章或由投标文件签字人签字或盖章。
(四)投标文件的提交
18.投标文件的装订、密封和标记
18.1投标文件的装订要求:
投标文件应装订成册。
18.2投标人应将所有投标文件密封,并在密封袋上清楚地标明“正本”或“副本”。
18.3在密封袋上应写明:
18.3.1招标人、招标代理单位名称和地址;
18.3.2注明下列识别标志:
(1)招标工程项目编号;
(2)工程名称;
(3)年月日时分开标,此时间以前不得开封。
18.4所有投标文件的密封袋的封口处应加盖密封章。
18.5如果投标文件没有按本投标须知第18.1款、第18.2款和第18.3款规定装订和加写标记及密封,招标人将不承担投标文件提前开封的责任。
未按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绝,并退还给投标人。
1919
投标文件的提交
投标人应按本须知前附表第10项所规定的地点,于截止时间前提交投标文件。
未送达本招标文件规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拒绝受理。
投标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
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见本须知前附表第10项规定。
八Un甘O自,」
20.2招标人可按本须知第9条规定以修改补充通知的方式,酌情延长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
在此情况下,投标人的所有权利和义务以及投标人受制约的截止时间,
均以延长后新的投标截止时间为准。
20.3到投标截止时间止,招标人收到的投标文件少于3个的,招标人将依法重新
组织招标。
迟交的投标文件
招标人在本须知第20条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以后收到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
11leeO自门一
并退回给投标人。
22.投标文件的补充、修改与撤回
22.1投标人在提交投标文件以后,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之前,可以以书面形式补充修改或撤回已提交的投标文件,并以书面形式通知招标人。
补充、修改的内容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22.2投标人对投标文件的补充、修改,应按本须知第18条有关规定密封、标记和提交,并在密封袋上清楚标明“补充、修改”或“撤回”字样。
22.3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后,投标人不得补充、修改投标文件。
(五)开标
23.开标
23.1招标人按本须知前附表第18项所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公开开标,所有投标人应按时参加。
23.2按规定提交合格的撤回通知的投标文件不予开封,并退回给投标人;按本须知第24条规定确定为无效的投标文件,不予评审。
23.3开标程序:
23.3.1开标由招标人主持;
23.3.2由投标人或其推选的代表检查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
23.3.3经确认无误后,由有关工作人员当众拆封,宣读投标人名称、投标价格、承
诺和投标文件的其它主要内容。
23.4招标人在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前收到的投标文件,开标时都将当众予以拆封、宣读。
若投标人按本须知第22款要求送达撤回投标通知的,则其投标文件将不予打开。
23.5招标人对开标过程进行记录,并存档备查。
24.投标文件的有效性
24.1开标时,投标文件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由评标委员会评审后作为无效投标文件处理;
24.1.1投标文件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
24.1.2本须知第11条规定的投标文件有关内容未按本须知第17.3款规定加盖投标人印章或未经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的,由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的,但未随投标文件一起提交有效的“授权委托书”原件的;
24.1.3投标文件的内容不全或者关键内容字迹模糊、无法辨认的;
24.1.4投标人未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供投标保证金或者投标保函的;24.1.5组成联合体投标的,投标文件未附联合体各方共同投标协议的;24.1.6投标人递交两份或多份内容不同的投标文件,或在一份投标文件中对同一招标项目报有两个或多个报价,且未声明哪一个有效,按招标文件规定提交备选投标方案的除外;
24.1.7投标人名称或组织结构与资格预审时不一致的;
24.1.8投标文件载明的招标项目完成期限超过招标文件规定的期限;24.1.9投标文件附有招标人不能接受的条件;
24.1.10不符合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其他实质性要求,存在重大偏差的。
24.2有效投标文件,由评标委员会进行详细评审、比较。
(六)评标
25评标委员会与评标
25.1评标委员会由招标人依法组建,负责评标活动。
向招标人推荐中标候选人或
者根据招标人的授权直接确定中标人。
25.2开标结束后,开始评标,评标采用保密方式进行。
评标委员会成员名单一般
应于开标前确定。
评标委员会成员名单在中标结果确定前应当保密。
25.3评标委员会由招标人或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熟悉相关业务的代表名,
以及有关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名组成。
评标委员会设负责人的,评标委员会负责人由评标委员会成员推举产生或者由招标
人确定。
评标委员会负责人与评标委员会的其他成员有同等的表决权。
25.4评标委员会的专家成员从专家名册或者招标代理机构的专家库内的相关专家
名单中随机抽取确定。
25.5评标委员会成员应当客观、公正地履行职责,遵守职业道德,对所提出的评
审意见承担个人责任。
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与任何投标人或者与招标结果有利害关系的人进行私下接触,
不得收受投标人、中介人、其他利害关系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
25.6评标委员会应当根据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标准和方法,对投标文件进行系统
地评审和比较。
招标文件中没有规定的标准和方法不得作为评标的依据。
25.7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发现投标人以他人的名义投标、串通投标、以行
贿手段谋取中标或者以其他弄虚作假方式投标的,该投标人的投标应作废标处理
26投标文件的澄清
26.1为有助于对投标文件进行审查、评估和比较,评委会可以请投标人澄清其投标内容。
提出澄清的要求和答复均应是书面的,但不得提出改动价格或对投标内容进行实质性修改。
投标人拒不按照要求对投标文件进行澄清、说明或者补正的,评标委员会可以否决其投标。
27投标文件的初步评审
27.1开标后,招标人或者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向评标委员会提供书面开标记录以及评标所需的重要信息和数据。
27.2评标时,评标委员会将审查招标文件是否完整,有无计算上的错误,是否提交投标保证金,文件签署是否合适,投标文件是否基本符合招标文件的要求。
评定每份投标文件是否对招标文件提出的所有实质性要求和条件做出响应。
所谓实质上响应,是指投标文件应与招标文件的所有实质性条款、条件和要求相符,无显著差异或保留。
所谓显著差异或保留是指影响合同的监理费用、技术规范、质量标准,或者在实质上与招标文件不一致,限制了合同中招标人的权利和投标人的义务,而且纠正这些偏离或保留将会对其他实质上响应要求的投标人的竞争地位产生不公正的影响。
27.3如果投标文件未能在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的各项要求,评标委员会将作废标处理。
并且不允许投标人通过修改或撤消其不符合要求的差异或保留,使之成为具有响应性的投标。
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