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建设基本要求试行.docx

上传人:b****1 文档编号:10291986 上传时间:2023-05-24 格式:DOCX 页数:10 大小:22.80KB
下载 相关 举报
湖南省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建设基本要求试行.docx_第1页
第1页 / 共10页
湖南省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建设基本要求试行.docx_第2页
第2页 / 共10页
湖南省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建设基本要求试行.docx_第3页
第3页 / 共10页
湖南省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建设基本要求试行.docx_第4页
第4页 / 共10页
湖南省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建设基本要求试行.docx_第5页
第5页 / 共10页
湖南省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建设基本要求试行.docx_第6页
第6页 / 共10页
湖南省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建设基本要求试行.docx_第7页
第7页 / 共10页
湖南省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建设基本要求试行.docx_第8页
第8页 / 共10页
湖南省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建设基本要求试行.docx_第9页
第9页 / 共10页
湖南省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建设基本要求试行.docx_第10页
第10页 / 共10页
亲,该文档总共10页,全部预览完了,如果喜欢就下载吧!
下载资源
资源描述

湖南省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建设基本要求试行.docx

《湖南省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建设基本要求试行.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湖南省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建设基本要求试行.docx(10页珍藏版)》请在冰点文库上搜索。

湖南省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建设基本要求试行.docx

湖南省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建设基本要求试行

 湘教发[ 2006 ] 103 号

湖南省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建设

基本要求(试行)

根据《中共湖南省委、湖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大力发展职业教育的决定》(湘发[2006]22号)关于到2010年“建设10所省级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的精神,为建设一批“定位准确、模式先进、条件优良、成果显著、特色鲜明、就业优势明显”的高等职业院校,促进我省高等职业院校整体办学水平的提高,特制定《湖南省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建设基本要求(试行)》。

一、办学定位

1、办学指导思想明确。

坚持以服务为宗旨,以就业为导向的办学指导思想;坚持为行业企业人才需求服务,为当地经济建设服务,面向社会、面向市场的办学方向。

2、培养目标定位准确。

培养面向生产、建设、管理、服务第一线需要的,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素质、一定科学文化素质的高技能人才。

3、人才培养模式先进。

坚持校企合作、产学研结合的办学模式,所有专业实现了校企合作,依托优势专业兴办相关产业,或与企业合作开办产业;学校自主或与企业合作开展应用技术研究、产品开发、技术推广与咨询;大力推进“订单式”培养,“订单式”培养比例达在校生的30%以上。

二、专业建设

1、专业设置符合市场要求。

建立了由教师和现场专家共同组成的专业指导委员会;所设专业进行了充分的市场需求调研,专业设置建立在良好的市场就业基础之上,毕业生有明确的就业岗位和就业去向;建立了面向市场的专业设置调整机制,每年进行一次人才市场调研,适时调整专业人才培养方案,保证毕业生有较强的市场适应性和岗位针对性。

2、有一支能满足专业教学需要的专业带头人队伍。

专业带头人在专业建设与发展上起到带头和把关作用,对本专业教师培训提高起到指导作用,获得省内同行的认可;学校所设专业有1名与专业对口的具有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的校级专业带头人,省级以上教学改革试点专业或精品专业有3名与专业对口的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专业带头人,其中有1名省级专业带头人或正高专业技术职务教师。

3、专业建设有特色。

学校形成了一至二个重点建设的专业大类,有2个以上省级教学改革试点专业或省级精品专业建设项目,且每个专业全日制学历教育在校生300人以上(农林、地矿类和特殊行业的专业150人以上)。

4、形成了以职业岗位和职业能力为本位的专业课程体系。

专业人才培养方案与职业岗位相适应、符合教育教学规律,有2门以上省级精品课程建设项目;根据行业企业标准,调整专业课课程结构和教学内容,形成了以职业岗位作业流程为导向的教学模块,实行了模块式教学,编写适合本校使用的专业课校本教材,近三年编写专业课校本教材100本以上,其中正式出版教材15本以上、校内外推广使用、发行量5000册以上(农林、地矿类和特殊行业的专业2000册以上)。

5、形成了符合职业教育特点和规律的专业教学方法。

专业教学方法符合“教、学、做合一”的原则,根据专业特点,采用现场教学、案例教学、项目教学、探究式教学等教学方法;高度重视实验、实训、实习等实践性教学环节,实践课授课时数不低于专业课授课时数的50%(文科类专业不低于30%),制订了完善的包括教学实习、课程设计、毕业实习等环节的学生实习教学方案,学生实习岗位与专业对口;精心组织并实施毕业实习环节,毕业实习结果以学生作品为主,辅以毕业设计或毕业论文,毕业作品符合专业培养目标。

6、有能满足专业教学需要的实验实训设施设备。

每个专业有相应的实验实训室,设施设备的项目达标率和实验实训项目开出率100%,设施设备价值达标率80%以上、完好率90%以上;专业实验实训室能模拟生产一线或就业岗位环境,把单个实验实训室建设向综合性、创新型实验实训室发展,形成真实或仿真的职业环境;每个专业开设1个以上综合实训项目;有与所设专业相适应的相对稳定的校外实习基地。

三、教师队伍建设

1、形成了面向市场办学的教师管理机制。

实行全员聘任制,教师实行动态管理和合同管理,形成人员能进能出、优胜劣汰的教师管理机制;建立并实行了与绩效挂钩的、明显向一线教师倾斜的教职工分配制度。

2、制订并实施教师培训计划。

制订并实施“双师型”教师培养培训方案,建立了与行业企业联合培养培训专业课教师的机制,专业课教师每年到企事业单位参加专业实践的比例30%以上,时间30天以上,每三年到企事业单位轮训一次,学校承担“双师型”教师培训的全部经费;制订并实施教师学历提升方案,学校承担学费的50%以上,学历未达到规定要求的教师全部参加学历提升教育,并与所教专业对口;制订并实施专业带头人和课程带头人培养方案,培养对象明确并形成梯队,有专项的培养计划和经费,有相应的奖励政策。

3、有一支与办学规模相适应的相对稳定和专兼结合的教师队伍。

教师与学生之比不高于1:

16,专任教师占教职工总数的比例60%以上,专业课教师占专任教师的比例不低于60%,“双师型”教师占专业课教师的比例70%以上,外聘教师占专业课教师的比例20%以上、30%以下,外聘教师全部具有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实习实训指导教师全部获得高级职业资格证书或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专任教师全部达到本科以上学历,45岁以下教师中研究生学历或硕士学位(不含在读)以上的比例不低于35%,教师具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不含高级讲师和高级政工师)的比例30%以上。

专业教师全部获得湖南省职业院校“专业技能教学水平合格证书”。

4、有良好的师德师风。

重视教师的政治理论学习和道德修养,引导教师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教师爱岗敬业、乐于奉献;认真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对教师职业道德的规定,对教师的职业道德、业务水平和工作业绩定期进行考核;近三年教师无违法犯罪、体罚学生、败坏教师队伍声誉等造成社会不良影响的现象发生。

四、科研工作

1、科研管理规范有效。

学校设立了科研机构,有专职人员;成立了科研工作规划领导小组,院长担任组长,制订并实施了科研工作规划,其中应用技术研究项目数占课题总数的50%以上;制订并实施了科研管理制度,科研经费占学费收入的5%以上。

2、加强高职教育研究。

开展了高等职业教育教育教学规律、人才培养模式改革、专业教学改革、课程体系改革、职业指导教育、学生管理、思想政治教育等研究;近三年有国家或省部教育教学改革研究课题3个以上,有一定数量的校级立项课题;有省级以上教学成果奖或哲学社会科学成果奖1项以上,有教研教改成果在校内推广、效果比较明显;在全国有一定影响的刊物上发表教育教学研究论文10篇以上,教师年人均论文0.2篇以上。

3、注重应用技术研究、技术转化与推广。

学校重视专业应用技术研究、产品开发工作,近三年每个专业有应用技术研究项目1个以上,并反映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设备、新标准的要求,具有一定的市场应用前景;学校有重点应用技术研究项目3个以上,与相关企事业单位建立了横向合作机制,有1项以上的成果;纵横向科技课题到位经费30万元以上,建立了应用技术咨询、推广机制,在当地取得了一定的成效;有市州级以上或省部级行业科技成果奖1项以上、或登记专利发明5项以上;在全国有一定影响的刊物上发表专业学术论文15篇以上,教师年人均论文0.3篇以上。

五、德育工作

1、德育工作摆在学校工作的首位。

德育工作队伍和制度健全;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意见》(中发[2004]16号)和《中共湖南省委、湖南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实施意见》(湘发[2005]8号)文件精神,按规定开设思想政治理论课程,提高思想政治理论课程的针对性和实效性;结合国家重大政治生活开展德育活动,有针对性地开展思想政治教育和职业道德教育;建立升旗制度、主题班会制度;建立业余党校,积极发展学生党员,充分发挥党团组织的作用;确保德育活动的时间和经费。

2、德育工作针对性强。

根据职业院校特点,突出德育工作重点;有针对性地开展理想教育、法纪教育、心理健康教育、职业道德教育和养成教育;坚定学生成才的信念,培养学生良好的职业习惯和安全意识、质量意识、环境意识、职业道德意识和团队意识,教育学生诚实守信、敬业爱岗;制订并实施《高等职业院校学生日常行为规范》,注重交往礼仪和职业礼仪的教育与训练,形成了健康文明的就寝、用餐等生活习惯。

3、重视并加强校园文化建设。

有反映本校办学传统、办学特色的校训、校歌、校徽;领导班子形成高效、廉洁、民主和务实的工作作风,教师形成了敬业、爱岗、爱生的教风,学生形成了勤奋、上进、守纪的学风;学生活动制度化、经常化,每个学年举办一次文化艺术节、技能节、体育节,学生全员参加;指导学生建立学生社团,学生活动丰富多彩、积极向上;校园整洁、绿化美化,建设适量的能反映学校传统、当地文化和中华传统文化的雕塑、壁画和宣传标牌,学校建有便于开拓学生知识面的文化长廊、阅报栏,形成了管理育人、服务育人和环境育人的氛围。

六、基础设施设备

1、有与办学规模相适应的校园校舍。

生均校园面积67平方米、教室面积2.3平方米、宿舍面积6.5平方米、实训场所面积理工农林医类和文财体艺类分别不少于8.1平方米和1.8平方米;每个专业都有能进行项目教学的专业教室,有独立的实验实训楼,每个专业实验实训工位至少能满足一个教学班同时实习实训的需要;有独立的图书馆,生均面积不低于1.6平方米,阅览室生均座位数0.2座;有独立的学生公寓,住校学生床位率100%;有独立的学生食堂,座位不低于住校生的30%。

2、公共教学设施设备配套。

有1000M主干和100M到桌面的校园网,校园网以宽带接入方式和互联网相联,并连接到所有科室、教室、寝室,实现了教学管理、学生管理、后勤管理的信息化;教学用计算机台数和语音室每百学生分别20台和5座以上;每间教室配备了多媒体教学设施设备。

3、有满足需要的图书和报刊。

适用纸质图书藏量生均不少于30册,专业图书达到60%以上,年增加纸质图书生均不低于40元;报刊种类500种以上,其中专业报刊达到50%以上;建立了电子图书馆,电子阅览室能同时容纳200人上网。

4、有满足需要的体育设施设备。

有教学型体育馆,同时容纳6个教学班教学,生均建筑面积不少于0.5平方米;有400米环形跑道的标准田径场1个以上;平均每五个班有1个篮球场(或排球场、羽毛球场),室内乒乓球台50个以上;有其他运动项目的设施若干,有符合《体育教学大纲》需要的设施和器材。

七、常规管理

1、管理体制符合现代职业教育规律。

公办学校实行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民办学校实行董事会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董事会章程和学校管理委员会制度健全并严格执行;党、团、工会组织健全并充分发挥作用,共产党员先锋模范作用和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充分体现;学校教职工代表大会制度健全,决策民主,管理科学。

2、形成了面向市场的教学管理机制。

根据专业培养目标,科学、合理地确定公共课、专业课、实践课教学内容和课时比例,按照行业企业标准和职业资格认证要求调整教学内容,形成了教学内容根据市场需求适时调整的教学管理机制;形成了符合职业教育规律,具有本校特色的教学、教师管理制度;坚持以教学为中心,教学开支占学费收入的30%以上,按照教学计划完成各学科教学任务,教学常规管理严格,实习管理到位;教材征订渠道正当,教材使用符合有关规定,杜绝盗版教材。

3、形成了有利于学生自主学习与发展的管理机制。

每个实验实训室和实训基地课余向学生周开放时间10小时以上,在专业教师指导下学生自主开展探究式实践活动和专业技能训练;图书馆周开放时间90小时以上;室内体育设施和器材课余向学生周开放时间20小时以上,双休日全天候开放。

4、形成了与职业教育办学规律相适应的学生管理制度。

认真执行教育部部长[2005]21令《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制订并实施本校学生管理规定及相关配套制度;学校聘请了常年法律顾问,在对学生学籍问题处理时严格遵循学生管理规定和相关程序;建立健全学生管理工作队伍,加强专职辅导员队伍建设,按照有关规定配备专职辅导员,专职辅导员具有本科学历、优良的思想政治素质和相关业务素质;建立贫困学生救助制度,积极推进高校学生助学贷款,落实学费收入10%用于贫困学生资助的规定,积极组织学生开展勤工俭学。

5、形成了完善的后勤保障体系。

学生宿舍、食堂管理制度健全,不以赢利为目的;认真贯彻教育部、卫生部颁发的《学校卫生工作条例》,有医务室和专职校医,经常开展卫生防疫工作和卫生检查;财务管理严格,定期接受财务审计,无违反财经纪律和乱收费现象。

6、形成了完善的学生安全工作制度。

学校重视学生安全工作,在日常管理、实习实训、社会实践活动、文体活动、各重大活动、饮食卫生、宿舍管理等方面建立了完善的安全工作规章,建立了安全工作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各个环节明确了安全工作责任人。

7、依法依规办学。

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和教育行政部门的有关文件规定,自觉维护招生秩序,不发布虚假广告、不买卖生源;专业设置合理、科学、客观,审批手续完备;无乱办班、乱招生、滥发文凭等现象;切实保护教师、学生的合法权益。

八、就业与职业指导

1、职业指导机构和队伍健全。

学校成立了就业指导机构,有专职工作人员,并提供必要的条件保障。

2、重视并加强职业指导教育。

将职业指导作为各专业的必修课程,有针对性地开展职业指导讲座和相关的实践活动,教育学生树立正确的职业理想和职业观念,全面提高学生的就业能力;培养学生创业精神和创业意识,提高创业能力;帮助学生了解就业政策法规,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3、有效地推介毕业生就业。

根据学校的培养目标和办学特色开展就业服务工作,与相关用人单位建立稳定的联系,形成了毕业生稳定、有序、灵活的就业渠道和网络;及时跟踪反馈毕业生就业信息,为毕业生再就业提供服务;密切与劳动社会保障、人事部门、行业企业和人才市场的合作,积极探索学校和职业中介一体化的经验。

九、质量与特色

1、学校成为区域内职业院校教学指导中心、实习实训中心、师资培训中心和职业资格鉴定培训中心,在行业内或同类学校中具有一定的声誉。

学校对区域内职业院校在办学指导思想、人才培养模式、专业建设、就业指导、常规管理等方面进行指导和示范;实习实训基地和其他学校实现共享,每年接受一定数量的外校学生到校实习实训;根据区域内教师培训需求,制订教师培训计划,为区域内教师专业知识、专业技能培训提供服务;三分之二以上专业设有职业技能鉴定站或行业企业资格证书授权认证点或职业技能培训点,成为行业、企业和区域技能人才培训基地。

2、形成了专业品牌。

在重点建设专业大类中,形成了二至三个品牌专业,品牌专业毕业生具备高技能人才的基本素质,全部获得中级职业资格证书或行业企业认证证书,其中高级职业资格获证率50%以上,毕业生规格符合企业技能型岗位的需要,毕业生获得用人单位的广泛欢迎,毕业生当年就业率90%以上,对口就业率80%以上,上岗起薪点明显高于一般专业;初步形成了一支专业名师队伍,在行业内有一定的知名度,开发了本专业领域内有一定影响的教材,开发了本行业内有一定影响的技术或产品、或者具有较强的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设备、新标准的吸收、消化和推广能力,在当地有一定的影响。

3、学生文明、守纪、严谨、勤奋,有良好的思想道德和职业素养。

学生到课率98%以上,校内考试考核合格率90%以上;在评估和质量抽查中,公共课、专业课合格率90%以上,专业技能合格率80%以上;有职业资格证书和行业企业资格证书的专业,学生参加职业技能鉴定或职业资格认证获证率90%以上,其中高级职业资格获证率15%以上;近三年无违法犯罪现象、无重大安全责任事故。

4、学校有较高的社会声誉和影响。

近三年第一志愿高考投档分数线在本地区或者同类院校中名列前茅,录取新生报到率80%以上;毕业生当年就业率90%以上,其中对口就业率70%以上;学生就业单位、就业岗位和就业待遇有明显优势;社会用人单位对近三年毕业生的思想道德素质和职业素质评价满意率90%以上。

5、有一定的办学规模。

学校招生数和在校生数符合核定的学校办学规模要求;多渠道、多层次举办各种形式的职业技能培训班,年培训2000人次以上。

十、领导重视和经费投入

1、当地政府根据经济社会发展和教育发展的总体规划,认真制订并实施职业教育发展规划,学校举办者将省级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建设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关心支持学校发展,帮助学校及时解决发展中的实际困难和问题,形成了支持学校改革与发展的氛围。

2、学校举办者按时足额发放教职工工资(包括国家规定的津补贴),教职工工资标准不低于当地公务员标准。

3、基本建设经费按学校建设规划落实到位,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公办学校)创建所需经费学校举办者投入的比例不低于50%。

4、学校举办者保证基本公用经费拨款,学杂费等办学收入全部由学校使用,没有冲抵财政拨款、截留或挪作他用的现象。

当地有关部门无对学校乱收费、乱罚款、乱摊派的现象。

十一、申报及管理办法

1、省级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建设项目遵循自愿申报原则,由学校举办者在每年5月底前向省教育厅申报,申报时需提交申请报告和学校建设规划,建设规划根据《湖南省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建设基本要求(试行)》所规定的内容,分项明确建设目标、措施和建设经费,建设周期不超过三年。

学校举办者应根据建设规划逐年落实建设项目和建设经费。

2、省教育厅对项目立项进行评估并发文确认,被确认为项目建设学校的,省教育厅根据学校建设情况分年给予一定的经费支持,对项目建设情况每年进行一次评估,凡未按建设规划完成年度建设项目的,取消项目学校资格。

3、项目建设完成后,省教育厅进行评估验收,评估合格的授予“湖南省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称号,获得称号的学校,给予相应的政策扶持。

4、省级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代表我省高等职业院校最高办学水平,为省教育厅认定的高等职业院校综合办学水平的唯一称号;省级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认定后,管理体制不变。

5、湖南省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实行动态管理,每三年复评一次,学校管理、办学水平明显滑坡的学校取消称号。

 

主题词:

职业教育重点项目△建设通知

湖南省教育厅办公室2006年11月4日印发

录入员:

黄高霞校对员:

蒋维加共印500份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猜你喜欢
相关搜索
资源标签

当前位置:首页 > 人文社科 > 法律资料

copyright@ 2008-2023 冰点文库 网站版权所有

经营许可证编号:鄂ICP备19020893号-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