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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建省级卫生县城实施方案

附件1:

武山县创建省级卫生县城实施方案

为了加快推进我县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和创建“省级卫生县城”步伐,进一步推动城镇化建设进程,加强县城卫生管理,完善县城功能,优化人居环境质量,以良好的城市环境实施追赶战略和跨越式发展战略,促进全县经济社会又快又好发展发展。

根据《甘肃省县城卫生检查评比标准》和《甘肃省卫生县城、卫生乡镇检查考核管理办法》,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持“政府组织、地方负责、部门协调、群众动手、科学治理、社会监督”的爱国卫生工作方针,本着以人为本、完善功能、优化环境、提升品位的原则,以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为总体目标,按照《甘肃省县城卫生检查评比标准》及清水县城发展总体规划,进一步完善城镇基础设施,切实解决城镇突出的卫生问题,全面落实爱卫会各成员单位的职责,积极开展创建省级卫生县城活动,实现经济社会和环境的协调发展。

二、总体目标

经过创建,确保我县达到《甘肃省县城卫生检查评比标准》各项指标,顺利实现省级卫生县城创建目标。

到2012年底,把城关镇城区建设成基础设施完善、服务功能齐全、城市管理规范、环境建设优美、绿化美化亮化并举、生态环境良好、经济持续快速发展的省级卫生县城。

三、实施步骤

创建省级卫生县城工作从2010年5月1日开始,分三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

制定规划,全面动员(2010年5月1日至5月30日)

1、县爱卫会起草《武山县创建省级卫生县城实施方案》,经县政府审批后实施。

2、成立由县政府主要领导任组长,县四大组织分管领导任副组长,县直相关部门、单位负责人为成员的武山县创建省级卫生县城工作领导小组(名单附后)。

3、县政府召开创建省级卫生县城动员大会,对创建工作进行全面安排部署,分解落实各项创建任务。

4、各责任单位制定专项计划,安排部署工作任务和措施,落实人员和资金,为按期保质保量完成省级卫生县城创建任务打好基础。

5、各新闻媒体把创建省级卫生县城作为近期宣传工作的重点,集中力量、时间、版面,从5月10日开始对创建工作进行持续、全面的宣传;县创建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协调城建、卫生、交通、环保、教育、工商、综合执法、卫生监督、疾病预防控制等爱卫会成员单位,出动宣传车辆,设立宣传咨询点,制作宣传版面,向广大群众发放宣传材料,在主要街道悬挂宣传标语,努力营造全社会齐抓共管的良好舆论氛围。

第二阶段:

集中创建,全面达标(2010年6月1日至2012年9月30日)

县创建省级卫生县城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严格按照《甘肃省县城卫生检查评比标准》,逐项落实职责和任务,如期实现创建目标。

县创建省级卫生县城领导小组办公室加强协调督查工作,及时掌握创建工作进展,对存在的问题,及时协调各责任单位整改落实,确保创建工作顺利进行。

各责任单位及时向县创建省级卫生县城领导小组报告创建工作情况。

第三阶段:

自查评估,迎接检查(2012年10月1日至11月30日)

2011年10月10日前,各责任单位依照省上的检查评比标准搞好自查评估和自纠工作,汇总整理创建工作的相关资料。

10月中旬,县创建省级卫生县城领导小组成立检查验收组,对创建省级卫生县城工作进行全面验收,对没有达标的单位通报批评,并限期达标。

10月25日前,各乡镇和各责任单位向县创建省级卫生县城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报送工作情况报告,由县创建省级卫生县城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汇总工作情况,县政府向省检查组作创建省级卫生县城工作汇报,迎接省上检查。

四、工作任务和责任单位

1、县城垃圾粪便卫生管理和无害化处理

(1)垃圾站、点布局合理,清运车辆及容器符合环卫要求,垃圾日产日清,清运率达100%。

(2)垃圾站、点容器密闭,垃圾袋装率达30%以上,周围环境清洁、无蝇。

(3)垃圾采用高温堆肥、卫生填埋和焚烧等方法处理,垃圾填埋、粪便处理场地适宜,有专人管理登记,环境卫生良好。

(4)粪便采用厌氧消化、三格化粪池、密闭贮存法或垃圾粪便混合高温堆肥。

责任单位:

环保局、建设局。

2、县城公共厕所卫生

(1)公厕布局合理,满足县城需要,水冲式公厕比例占50%以上。

(2)旱厕整洁卫生,粪便及时清理填埋和用石灰粉消毒,周边环境清洁。

(3)水、旱厕所有保洁制度,专人管理,无蝇、无臭味,卫生整洁。

(4)厕所墙面、地面、蹲位、便池洁净、无污垢,贮粪池有盖,粪便不漫溢,旱厕粪便及时清运,无积存。

责任单位:

建设局。

3、环境卫生

(1)环境卫生管理机构、人员健全,门前“三包”责任制落实,无乱堆放、乱贴画、乱设摊点、乱停放。

各机关、企事业单位有卫生管理组织和卫生制度,责任到人,办公楼内整洁,会议室、楼道有禁烟标志,卫生间干净清洁,无蝇蚊、无臭味,纸篓及卫生设施齐全。

(2)城区环境美观、路面硬化、整齐卫生、无坑凹,主街道及人行道绿化带整齐有序。

(3)垃圾站点、果皮箱满足需要,符合卫生规定,周围环境清洁。

(4)集贸市场划行就市,规范经营,整洁卫生,管理人员佩带标志,文明管理,有必要的卫生设施,专人保洁。

(5)居民社区及城中村无“三堆”,环境卫生整洁,有专人保洁,卫生设施完善,绿化美化好。

责任单位:

城关镇、爱委办、建设局、环保局、综合执法局、工商局、市建中心。

4、窗口单位卫生(汽车站)

(1)车站内外环境卫生整洁,绿化美化,地面硬化,可绿化面积绿化率达90%以上。

(2)候车室有卫生宣传栏和禁烟标志,室内洁净无蝇,通风良好,卫生设施完善,候车室、站内有适量的垃圾箱、果皮箱,做到无废弃物,全天清扫,保持清洁。

(3)垃圾密闭存放,日产日清,厕所保洁制度落实,有洗手和机械通风设施,无蝇蛆,无臭味,墙面无污垢,便器清净,蹲位布局合理。

(4)食品、饮用水符合卫生标准,经营单位及个人卫生许可证和健康证持证率达100%,从业人员卫生知识培训率和知晓率达95%以上,无过期食品。

责任单位:

交通局、卫生局、运管所。

5、城区除“四害”

(1)有完整的除“四害”计划,当年县城普遍除“四害”,有合格的鼠密度监测数据。

(2)除“四害”队伍相对稳定,经费解决合理,坚持综合措施,除“四害”科学合理用药,严禁使用禁用药物(毒鼠碘氟乙酰胺、氟乙酸钠、毒鼠硅、甘氟等)。

(3)灭鼠:

城区各单位和居民住宅有鼠洞、鼠粪、鼠咬痕等鼠迹的房间不超过3%,特殊行业不超过5%。

(4)灭蚊:

城区单位和居民农户有蚊房间不超过3%。

(5)灭蝇:

食品经营等重点单位有蝇密度每100房间不超过5%,机关、企事业单位有蝇房间不超过3%,垃圾存放点、公厕蝇类幼虫和蛹检出率不超过3%,防蝇措施齐全。

(6)重点场所、下水道及通风口等处有防鼠措施,不合格处不超过5%。

责任单位:

城关镇、爱卫会、卫生局卫生监督所。

6、公共场所和饮用水卫生

(1)旅店、理发美容店、公共浴池、卡厅从业人员体检率和卫生知识培训率分别达95%以上,从业人员个人卫生好,“五病”患者调离率100%,年监督覆盖率90%以上。

(2)浴池、洗脸池(盆)、茶具、拖鞋、床上卧具清洁,用品做到一客一换;顾客公共用品洗消规范,一客一消毒。

(3)美容用盆、毛巾做到一客一消毒,理发刀具、胡刷消毒落实,理发店有皮肤病患者使用的专用工具和消毒药,专柜存放,标志明显。

(4)公共浴池有禁止性病、传染病、皮肤病患者就浴标志,室内外整洁,有通风装置。

(5)水厂水质符合国家卫生标准,城区饮用水、末梢水浑浊度、细菌总数、总大肠菌群、余氯检测总合格率达98%以上,供水档案和检测资料齐全,管理人员卫生知识应答全部正确,健康证持证率100%。

(6)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季度末梢水四项监测指标齐全,自来水公司按月向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报告检测资料。

责任单位:

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卫生监督所、自来水公司。

7、食品卫生

(1)卫生部门每年开展食品卫生知识宣传活动,近两年无食物中毒发生,发生食物中毒,及时查明原因,采取措施。

(2)年监督食品、餐具抽检覆盖率高于90%。

(3)各类食品经营单位卫生许可证和从业人员健康证明完备,卫生制度健全,从业人员培训后上岗,卫生知识知晓率95%以上。

(4)卫生许可证与健康证持证率达到100%,卫生管理制度健全,“三防一消”设施完善,环境整洁,卫生设施齐全,无有害物。

(5)食品库房、操作间卫生设施齐全、洁净,设施布局合理、规范。

(6)定型包装食品包装标志规范,食品卫生符合质量要求,无过期食品。

(7)餐具消毒设施符合要求,消毒工作落实。

责任单位:

卫生局、卫生监督所、食药局、工商局、质监局。

8、传染病防治

(1)有县政府制定的公共卫生应急预案,突发事件日常监测和预警系统运转正常。

(2)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医护人员执业资格证齐全。

(3)有传染病防治措施,法定传染病连续三年发病率逐年下降,各医疗卫生单位有传染病门诊、传染病登记册、报告卡、就诊记录齐全。

(4)一次性医疗用品使用规范(毁形、消毒、焚烧、深埋有记录),医疗垃圾处理规范。

责任单位:

卫生局、卫生监督所、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9、爱国卫生组织管理

(1)爱卫会主任主持召开专题会议,检查爱国卫生工作,开展卫生检查评比,表彰爱国卫生先进。

(2)有健全的爱国卫生组织机构,配备与工作相适应的人员,有与工作相适应的办公条件和业务经费及专项经费,且能满足工作需要,能承担统筹协调爱国卫生任务。

(3)县政府高度重视创建工作,创建工作有规划、有实效,实行目标管理责任制。

(4)结合县情制定爱国卫生工作长远规划和年度计划,各成员单位职责落实,工作到位。

(5)农村自来水普及率达到50%以上,卫生厕所普及率达到60%以上。

责任单位:

政府办、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爱卫会。

10、健康教育

(1)县健康教育机构健全,有与工作相适应的业务人员和工作经费。

(2)健康教育有规划、有年度计划,有活动记录、总结和健康教育效果评价报告。

(3)社区、医院、学校、工厂健康教育措施落实,效果明显,中小学健康教育开课率达到70%以上;社区健康教育有专、兼职人员,有固定的宣传阵地;医院开展健康教育知识宣传,门诊、病房有卫生知识宣传栏,有禁烟标志及相关资料。

(4)广播、电视、报纸开设健康教育专栏,每周至少免费播出一次“亿万农民健康促进行动”专题节目,健康教育专题节目刊播有计划、有登记,资料齐全可靠。

(5)经常性开展吸烟有害健康的宣传活动,开展创建无烟单位活动。

(6)主要街道及公共场所有固定的卫生宣传标语或者宣传栏。

责任单位:

宣传部、爱卫会、卫生局、教体局、广电局、工商局。

五、保障措施

1、提高认识,增强创卫工作的责任感。

县创建省级卫生县城工作领导小组及各责任单位要从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和谐社会的高度出发,充分认识创建省级卫生县城的重要性、必要性,牢固树立环境就是生产力、抓创卫就是抓发展的意识,把创建卫生县城作为推动城镇化建设进程、促进经济社会发展和提高市民文明素质、提升县城知名度的重要举措,精心组织,明确任务,责任到人,真抓实干,确保创建省级卫生县城工作各项目标任务落到实处,全面实现达标。

2、强化组织领导,确保创建省级卫生县城工作全面达标。

县创建省级卫生县城领导小组负责组织领导和安排部署创卫工作,协调解决创建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各成员单位特别是各责任单位要按照县创建省级卫生县城工作领导小组确定的目标任务和时限要求,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强化创建措施,严格履行职责,抽调精兵强将,形成合力,集中时间,集中力量,突出重点,突破难点,对照标准和单位职责,逐项落实,确保创建目标的顺利实现。

3、分解任务,落实责任。

县里把创建卫生县城的各项目标任务分解到各创建责任单位,明确领导分工,实行目标管理,各单位要按照工作任务,再细化分解,实行定部门、定领导、定任务、定进度、定责任,做到层层有人抓,环环有人管,一级对一级负责,真正把创建工作落到实处。

4、加大宣传力度,为创建工作提供强有力的舆论支持。

县创建省级卫生县城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要采取多种形式宣传动员全社会的力量参与创建省级卫生县城活动。

特别是新闻媒体要充分发挥舆论宣传的先导作用,以宣传促创建,通过多种媒体、多种形式、多角度、广覆盖、立体化的持续全面宣传,使广大群众充分认识到开展创卫活动对完善城市功能、提升城市形象、改善人居和投资环境、吸引外资、促进全县经济社会发展的重大促进作用和重要意义,增强广大群众人人参与创建活动、携手构建和谐社会、共建美好家园的主人翁意识,把创建省级卫生县城活动变为社会各行业和广大群众的自觉行动。

县创建省级卫生县城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要在城区街道、社区,采取设立咨询点、出动宣传车、设立宣传栏、悬挂标语等形式,进行广泛的宣传,做到创卫活动家喻户晓,人人皆知,形成强大的社会舆论氛围。

5、加强督促检查,推动创建省级卫生县城工作顺利开展。

县创建省级卫生县城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对全县创建工作进行全面督查,建立创建省级卫生县城工作进展通报制度和监督检查制度,对存在的问题限时协调整改,对搞应付和工作力度不大、措施不到位的单位进行通报批评,责令整改。

各责任部门和单位对影响达标的问题要认真研究解决,不回避、不遮掩,要紧紧围绕工作目标,逐项落实。

同时,要组织专门力量进行检查督促,确保创建省级卫生县城工作的顺利进行,如期达标,力争在2012年底通过省爱卫会的检查验收。

 

武山县创建省级卫生县城工作

领导小组名单

为了加快推进我县创建“省级卫生县城”步伐,确保我县达到《甘肃省县城卫生检查评比标准》各项指标,顺利实现省级卫生县城创建目标,经研究,决定成立武山县创建省级卫生县城领导小组,成员名单如下:

组长:

索鸿宾  县委副书记县长

副组长:

苟钟灵县委常委县纪委书记

康志锋县委常委副县长

陈鸿  县委常委宣传部长

    李亚平  县人大副主任

    甘志国  县政府副县长

    骆育喜  县政协副主席

成员:

汪金祥  县政府办公室主任

    车建峰  县文明办主任

    康永  县财政局局长

    何明远  县建设局局长

    苟茂同  县民政局局长

石尚荣县教体局局长

    王春辉  县卫生局党委书记副局长

闫甲午县公安局局长

    郭胜  县工商局局长

    王东明  城关镇镇长

    张彧杰 县广电局局长

李贯喜县药监局局长

    马骥  县综合执法局局长

张怀中 县环保局局长

    杜响明 县自来水公司经理

    魏志武县运管局局长

    郭恩林 县交警大队大队长

    钟纪荣  县卫生局副局长疾控中心主任

    包永华  县卫生监督所副所长

    焦文杰  县爱卫会办公室主任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地点设在县爱卫办,王春辉兼任办公室主任,焦文杰任办公室副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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