尾矿库岗位责任制度规程汇编.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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尾矿库岗位责任制度规程汇编

尾矿库负责人责任制

1、尾矿库负责人是尾矿库安全运行的第一责任人,对尾矿库安全工作负全面责任。

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

2、遵守和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标准,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

3、组织制定尾矿库各项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

4、定期主持召开安全生产委员会会议,专门研究尾矿库安全工作,督促、检查安全生产工作,及时消除生产安全事故隐患。

5、设置尾矿库安全生产管理机构,依法配备专(兼)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6、组织对尾矿工进行安全业绩考核,按规定组织对尾矿工进行安全教育与培训。

7、组织制定并实施尾矿库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和防范预案。

8、尾矿库发生伤亡事故,应及时如实报告,组织或参与对事故的调查、分析和处理。

 

渣浆泵工岗位职责

1、负责矿浆的输送和清污工作,确保矿浆输送系统畅通无阻,熟悉各输送管路的流向,加强工序之间的联系。

2、负责本岗位设备的使用、维护和保养,熟悉和掌握本岗位设备的性能、构造和操作方法,做到会使用、会维护、会检查、会排除故障。

3、参加设备的检修,做好设备检修后的试车验收工作。

4、遵守劳动纪律和各项规章制度,保证安全生产。

5、认真填写好各项原始纪录,并保持记录的完整清洁,保管好用工器具。

6、搞好本岗位所属区域的文明卫生,做好交接班工作。

 

尾砂泵工岗位职责

1、负责尾矿的输送和清污工作,确保尾矿输送系统畅通无阻,熟悉尾矿输送工艺流程,加强工序之间的联系。

2、负责本岗位设备的使用、维护和保养,熟悉和掌握本岗位设备的性能、构造和操作方法,做到会使用、会维护、会检查、会排除故障。

3、参加设备的检修,做好设备检修后的试车验收工作。

4、遵守劳动纪律和各项规章制度,保证安全生产。

5、工作中不得擅离岗位,未经班长同意,不得将设备交与他人开动。

6、认真填写好各项原始纪录,并保持记录的完整清洁,保管好用工器具。

7、搞好本岗位所属区域的文明卫生,做好交接班工作。

 

水泵工岗位职责

1、负责本岗位所属设备的使用、维护和保养,熟悉和掌握本岗位设备的性能、构造和操作方法,做到会使用、会维护、会检查、会排除故障。

2、加强与调度的联系,听从指挥,及时开停设备,确保管路畅通。

3、参加设备的检修,做好设备检修后的试机验收工作。

4、工作中不得擅离岗位,未经班长同意,不得将设备交与他人开动。

5、遵守劳动纪律和各项规章制度,确保安全生产。

6、搞好文明卫生,做好交接班工作。

 

尾矿工岗位职责

1、加强与厂部及调度的联系,经常检查坝基的坚固程度,确保管路畅通,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和汇报。

2、负责矿浆的排放,严格控制库内水位、水深、水边线及水域范围,确保坝体安全。

3、经常清除管、沟、渠两侧的障碍物,加强讯期前、中、后的检查,防止产生溢流现象。

4、遵守劳动纪律,服从工作分配,认真执行各项规章制度。

5、维护好尾矿设施,做好交接班工作。

 

球磨机工岗位职责

1、负责本岗位所属设备的使用、维护与管理,做到管好、用好、维护好和会使用、会维护、会检查、会排除故障。

2、设备运转中勤检查设备的声响、温度及运转情况,发现问题及时向设备维修人员反映,并做好检修后的试车验收工作。

3、熟悉选矿工艺流程,经常检查给矿量、矿石粒度、磨矿细度并及时调整,保证矿量及粒度达到标准,负责按技术操作要求补加钢球。

4、遵守劳动纪律,认真执行各项规章制度。

5、与上下道工序团结协作,提高选矿技术经济指标,认真填写好各项原始记录并保持记录的完整、清洁。

6、负责搞好本岗位所属区域的文明卫生,做好交接班工作。

 

浮选工岗位职责

1、负责本岗位设备的使用与保养,参加检修后的试车验收工作。

2、熟悉本岗位设备规格、性能、构造和维护保养方法,做到管好、用好、维护好和会使用、会维护、会检查、会排除故障,提高设备完好率和技术操作水平。

3、设备运转中勤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4、熟悉磨选工艺流程和开停车信号,按顺序开停车。

5、加强磨选工序之间联系,保证正常生产和设备的安全运转,努力提高精矿品位和金属回收率。

6、遵守劳动纪律和各项规章制度,做到安全生产。

7、搞好所属区域的环境卫生,做到文明生产。

8、搞好岗位交接班工作。

选矿工岗位检修维护规程

 

1、按交接班制度进行交接班,掌握设备的使用周期及维护,检修常理。

2、班中对设备运行情况每小时巡检一次,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3、检查三角带、地角罗丝、对轮、胶圈是否完好,磨损是否超限,发现问题及时处理或更换。

4、检查皮带接口是否完好,运行中是否同心,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5、检查减速机油量是否正常。

6、检查阀门、流槽、管道等部位中是否有跄、冒、滴、漏现象。

7、检查各部位的电机运行情况及照明是否正常。

8、检查各电机、电盘的使用情况。

 

 

 巡坝工岗位操作规程

1、工作前,穿戴好各种劳动保护用品。

2、每一小时对尾矿坝矿点及坝上管道巡查一次,发现放矿点有回放矿浆和管道有冒放漏矿浆迹象时,要及时处理,保证正常放矿,防止溃坝。

3、每天24小时不间断的巡查坝体,发现有渗漏或水位距坝顶高度达不到规定标准时,要及时处理及筑坝,防止坝体塌陷或坝体滑坡造成事故。

4、防洪防雨季节,加大岗位人员力量,除按第三项做到24小时不间断巡坝外,对坝体上的重点监控部位做到不能离人进行监控,发现渗流管涌及水位距坝顶高度达不到规定标准,及时同防汛领导小组汇报,以便组织人力,物力立即进行处理,防止溃坝等事故发生。

5、巡坝工除每天24小时巡坝外,同时,还要监护尾矿库不准洗澡、不准钓鱼、更不准它人在坝体上挖沙等。

 

 

护坝工安全操作规程

1、加强尾矿库管理,确保正常生产和环境保护。

  2、根据尾矿量和尾矿库的面积,确定每年堆筑坝的高度,必须严格按照设计要求筑坝。

  3、尾矿库必须昼夜有人值班,一旦发生险情,应及时向选厂和矿领导汇报,并采取积极的应急措施。

  4、对坝内尾矿和污水如进行检查和测定时要试踏,不得猛然踏进,以防陷入。

  5、严格执行尾矿库每天进行巡视制度。

巡视的内容:

主坝和坝基、溢流水井、涵洞、尾矿管道、坝坡保护情况以及山坡排水沟是否有堵塞情况。

  6、严格控制坝体水位,加强外来水的及时排放,保证安全的浸润标高。

  7、定期要用山坡上的废石填压正坝,及时填平坝面上的小水沟,经常清理坝面上的排水沟,以防坝体受到风和暴雨的侵蚀。

  8、禁止在坝面上栽植树木和农作物,应种植杂草和灌木林。

  9、根据水位和防洪所需,及时做好渗水塔的堵塞、拔塞工作,确保回水系统正常运行。

10、严格按照操作规程使用回水泵,定期补打回水,既要保证工艺用水,又不致使回水外溢。

安全检查制度

为了认真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安全生产工作方针,确保尾矿库安全运行,杜绝工伤事故的发生。

特制订本制度:

1、安全检查遵循日常检查与定期检查相结合,专业检查与员工自查相结合的原则。

2、安全管理人员在从事安全检查时,应按事先设定的表格内容进行,做到有检查时间、检查地点、检查内容、检查部位、隐患名称、整改措施、整改责任人、整改期限,检查人员和被检查单位负责人签字;

3、日常检查:

包括安全员巡回检查、员工岗位自查、班组日常检查。

主要检查劳保用品穿戴情况、尾矿坝安全状况、库内水位、违章违纪现象等。

4、定期检查:

由尾矿库主要负责人带队,组织相关人员参加,每月进行一次。

主要检查规章制度执行情况、责任制落实情况、特种作业人员持证情况、隐患整改情况、尾矿库现场安全状况等。

5、季节性检查:

在雷雨季节特别是雨后,要对库水位和坝面、坝外坡进行重点检查和观察,有渗漏现象要及时处理。

 

隐患整改制度

1、建立隐患登记、复查和销案制度;

2、在各类检查中查出的事故隐患,应制订整改计划、整改措施,明确责任人,限定整改时间,并限期复查,经确认整改合格后才能销案;

3、对查出事故隐患或其他不安全因素,应当及时排除,一时难以解决的事故隐患,必须采取可靠的临时安全措施,确保人身安全,否则必须停止作业。

职工教育培训制度

根据《安全生产法》和《矿山安全法》的有关规定,对职工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保证职工具备必要的安全生产知识,熟悉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了解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掌握本岗位的安全操作技能。

特制定本规定:

1、新进库区的职工,接受安全教育、培训的时间不得少于40小时,经考试、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作业。

2、对调换工种作业的人员,必须重新培训,经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作业。

3、所有生产作业人员,每年接受在职安全教育、培训的时间不少于20小时。

4、单位负责人和安全员参加有关部门举办的安全生产管理知识培训。

5、特种作业人员参加有关部门举办的安全技术、技能培训。

6、职工安全教育、培训期间,工资由企业支付。

7、职工安全教育、培训情况和考核结果,应当记录存档。

 

特种作业安全管理制度

1、企业购买和使用特种设备,必须有安全使用证或安全标签。

2、所有特种设备必须定期进行安全性能检测。

3、特种设备必须专人操作,作业人员必须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证。

4、操作(使用)特种设备,必须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国家或行业标准)。

安全奖惩制度

为确保尾矿工严格遵守《安全生产法》和《矿山安全法》等有关安全的法律、法规,以及有关部门的安全生产规定、条例和本企业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树立“人人讲安全,大家都安全”的思想。

特制订本制度:

1、尾矿库的管理人员和尾矿工人,必须做到责任到位、管理有方、生产有序,对年度无安全事故发生,奖给责任人500元,员工100元;安全生产贡献突出的实行重奖。

2、对库区安全提出有价值的建议并被采用的每条奖50元,对处理安全隐患及时并杜绝有发生事故可能的人员每月奖50元。

3、凡因违反安全规定,造成安全事故的,除上级追究处罚外,企业按责任划分分别给予第一责任人、第二责任人、具体责任人各500元、200元、100元罚款,并扣发当月工资,严重者予以辞退。

4、对查出的隐患不及时整改或拒不整改的,每项扣责任人100元。

5、不按规定穿戴劳保用品和使用安全用具的,每人次罚款10元。

6、对违章作业和违反劳动纪律者,发现一人次罚款20元。

7、对所有罚款当月兑现,罚没款项专款专用,用于奖励在安全生产工作中作出成绩的人员。

 

伤亡事故报告及事件处理制度

为促进尾矿库安全工作,搞好劳动保护,杜绝各类事故的发生,根据国家有关工伤事故管理规定,特制订本制度:

1、严格掌握工伤与非工伤的划定范围。

2、尾矿工在劳动过程中发生人员伤亡事故必须按规定及时上报;

3、发生轻伤事故,由企业按规定进行调查、处理。

4、发生重伤、死亡事故,企业应当保护事故现场,并迅速采取必要措施抢救人员和财产,防止事故扩大;

5、伤亡事故发生后,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应当直接或者逐级报告企业负责人,企业负责人接到报告后,立即以最快的方式报告相关主管部门,不得隐瞒不报、谎报或者拖延不报;

6、事故发生后,企业应当保护好现场,等待相关部门的调查处理。

同时安排专人对事故开展初步调查并写出事故调查报告。

调查报告的内容主要包括:

事故发生的经过、原因、性质、防范措施、直接经济损失、初步处理意见。

 

职业病危害预防制度

为了加强对职业危害的预防,控制职业危害因素对人员身体健康的影响,防止职业病的发生。

特制定本制度:

1、新工人入矿前必须进行健康体检,对有职业禁忌症的人员不得从事矿山生产。

2、老工人每年进行一次健康体检,并作好档案记录。

3、接尘作业人员必须按规定佩戴防尘口罩。

防尘口罩阻尘率达到一级标准。

4、合理安排夏、冬季作息时间,抓好防暑降温、防寒保暖,防止中暑和冻伤。

5、抓好作业场所的噪声治理,使之不超过90Db(A)。

 

安全生产档案管理制度

为加强安全生产档案管理,作好企业安全生产基础资料的建立归档,规范企业安全管理行为,特制定本制度:

1、建立建全安全生产管理档案,专人管理。

2、按照有关标准要求,建立安全检查、安全教育、隐患整改、安措费用、劳保用品、爆炸物品、爆破作业、安全奖惩、设备设施、检测检验等档案记录。

3、所有记录必须按规定填写,不得出现缺项、漏项。

4、安全生产矿长每季度对各类安全档案进行一次全面检查。

5、所有档案记录保存三年。

 

重大危险源监控和隐患整改制度

1、重大危险源监控制度

1)库区必须保持清洁,不得堆放易燃易爆杂物,必须保证干燥物通风良好,杜绝鼠害;

2)库区内严禁烟火和明火照明;

3)库内的消防设施、通风设备、报警装置和防盗装置应每季度检查一次,保持完好;

2、隐患整改规定

1)有下列安全隐患的重大隐患,经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检查,一经发现,立即停止生产,经整改达到要求后方可恢复生产。

⑴特殊工种无资格证上岗作业的。

⑵重大危险源管理,不符合上述规章制度的;

2)发现有安全隐患的,应立即向单位负责人报告,由单位负责人作出处理意见,本单位不能处理的应逐级向上级安全主管部门报告。

 

危险源辨识制度

企业应采取措施对危险源进行监测,以确定其是否处于受控状态。

并确保:

1、危险源监测方法要适宜,并在风险管理程序中予以明确;

2、危险源监测设备要求灵敏、可靠;

3、危险源监测信息传递畅通、及时,相关信息能及时录入管理系统。

4、定期或及时对危险源辨识进行回顾,风险评价的结果文件化。

 

设备设施安全管理制度

为实现安全、高效的完成生产目标,矿山区域制订出具体的设备设施安全管理制度;

1、设备设施安全管理包括规划、采购、安装、调试、验收、使用和维护及报废过程

2、尾矿库所有的设备设施必须由专人负责调配,统一管理.管理机构应做好登记和备案;

3、设备设施的使用必须由熟练的操作工进行,特种设备要求持证上岗;

4、设备设施的维护和保养必须按制度执行,制定设备维护计划,及时检查、维护,严禁设备带病作业;同时应建立日常的使用、维护和保养记录;特种设备需办理审批手续,反馈与沟通维护结果;

5、按照相关职能部门的要求,对设备设施进行定期检验与监测,评估与更新维护系统,确保维护系统的效力和效率,对发生的不合格项必须及时处理,并对监测的结果存档;

6、对超过正常使用年限的报废设备设施应及时更新,特种设备设施还应由相关检验部门出具意见书后,进行存档备案,严禁超期限使用。

7、以适当的方式定期公布设备运行情况;保存设备的技术资料,图纸和记录等,尤其是与安全相关的信息资料。

设备设施、器材维护管理制度

为保障尾矿库安全和设备正常运行,确保设备设施发挥正常作用,特制定本制度:

设备设施和器材的维护必须由经过专门培训、考试合格并取得合格证的人员进行。

⑴机电设备检修必须依照《矿山设备检修质量标准》进行,防爆电气还必须严格执行《防爆标准》;

⑵机电设备检修完毕出厂时,必须零部件齐全,检修通电试运转,由矿机电主管部门会同检修单位进行外观检查和性能检测;合格后双方签字,填写验收报告一式两份备查;使用单位领用时,办理交接手续;

⑶高低压开关检查完毕后,必须对其保护装置检验;

⑷设备安装使用在一个月内因质量发生问题,由承修单位负责到现场无偿处理;新设备因产品质量问题由供货单位负责向生产厂家索赔;

⑸使用中的设备必须保证完好状态,安全保管装置齐全,动作可靠,防爆设备不失爆,并定期检查、试验,做好记录,不合格的不准使用;对有关设备关健部位,要进行日常检查和定期检查;

⑹对设备、器材要严格执行日常保养、维护,定期检修、维修,确保设备经常保持整齐、清洁、润滑、安全经济运行,严禁设备超负荷或带病运转,防止和杜绝跑冒滴漏,否则因维修不善,造成设备停运,按每停运1小时600元进行处罚。

特种设备安全管理制度

1、企业购买和使用特种设备,必须有安全使用证或安全标签。

2、所有特种设备必须定期进行安全性能检测。

3、特种设备必须专人操作,作业人员必须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证。

4、操作(使用)特种设备,必须严格遵守操作规程(国家或行业标准)。

 

第一章、煤矿安全生产管理的基本要求

一、煤矿企业必须遵守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规程、标准和规范。

二、煤矿企业必须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目标管理制度、安全奖惩制度、安全技术审批制度、安全隐患排查制度、安全检查制度、安全办公会议等制度。

三、煤矿企业必须设置安全生产机构,配备适应工作需要的安全生产人员和装备。

四、煤矿企业必须建立人井检身制度和出入井人员清点制度。

人井人员必须戴安全帽、随身携带自救器和矿灯,严禁携带烟草和点火物品,严禁穿化纤衣服,入井前严禁喝酒。

五、煤矿企业必须对职工进行安全培训。

未经安全培训的,不得上岗作业。

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按国家有关规定培圳合格,取得操作资格证书。

六、煤矿企业必须实行群众监督,职工有权制止违章作业,拒绝违章指挥;工作地点出现险情时,有权立即停止作业,撤到安全地点;当险情没有得到处理不能保证人身安全时,有权拒绝作业。

七、煤矿矿长必须具备安全专业知识,具备领导安全生产和处理煤矿事故的能力,并经依法培训合格,取得安全任职资格证书。

八、煤矿至少应及时填绘反映实际情况的下列图纸:

①井上、井下对照图;

②采掘工程平面图;

③通风系统图。

九、煤矿发生事故后,矿长和技术负责人必须立即采取措施组织抢救,矿长负责抢救指挥,并按有关规定及时上报。

第二章、开采

一、矿井必须至少有两个能使人员通行到地面的安全出口,严禁独眼井开采,严禁开采和破坏矿与矿之间的保安煤柱。

二、主要运输巷道的净高,自轨面算起不得低于1.8米,巷道一侧必须留有o.8米以亡的人行道,另一侧的宽度不得小于0.3米。

三、采煤工作面必须保持两个畅通无阻的安全出口,分别通到进风巷道和回风巷道。

安全出口与巷道连接处20m范围内,无断梁折柱,高度不得低于1.6米。

安全出口应该经常清理、维护、保持畅通。

四、采掘工作面严禁空顶作业,所有支架都必须架设牢靠,严禁在浮煤或浮矸上架设支架。

五、采掘工作面必须严格执行敲帮问顶制度,当发现危险时.必须立即采取措施,进行处理。

六、采煤工作面回柱放顶应按由下而上、由里到外的顺序进行。

回柱放顶前,必须对放顶的安全作业条件进行全面检查,清理好退路,严禁任何人员进入采空区。

回柱放顶时,必须指定有经验的人员观察顶板。

七、掘进工作面严禁空顶作业。

靠近掘进工作面10m内的支护,在爆破前必须加固。

放炮崩倒、崩坏的支架必须先行修复,之后方可进行工作面作业。

修复支架前必须先检查顶、帮,并由外向里逐架进行。

在松软的煤、岩层或流砂性地层中及地质破碎带掘进巷道时,必须采取前探支护或其它措施。

在坚硬和稳定的煤、岩层中,确定不设支护时,必须制定安全措施。

八、支架间应架设牢固的撑木或拉杆。

支架与顶帮之间的空隙必须塞紧、背实;巷道冒顶空顶部分,可用支护材料接顶,但在碹拱上部必须充填不燃性垫层,其厚度不得小于0.5m。

九、更换巷道支护时,在折除原有支护前,应先加固临时支护,折除原有支护后,必须及时除掉顶帮活矸和架设永久支护,必要时还应采取临时支护措施。

在倾斜巷道中,必须有防止矸石、物料滚落和支架歪倒的安全措施。

十、掘进巷道在揭露老空前,必须制定探查老空的安全措施,包括接近老空时必须预留的煤(岩)柱厚度和探明水、火、瓦斯等内容。

必须根据探明的情况采取措施,进行处理。

在揭露老空时,必须将人员撤至安全地点。

只有经过检查,证明老空内的水、瓦斯和其它有害气体等无危险后,方可恢复工作。

十一、开凿或延深斜井、下山时,必须在斜井、下山的上口设置防止跑车装置,在掘进工作面的上方设置坚固的跑车防护装置。

跑车防护装置与掘进工作面的距离,必须在施工组织设计或作业规程中规定。

斜井施工期间兼作人行道时,必须每隔40m设置躲避硐并设红灯。

设有躲避洞的一侧,必须有畅通的人行道,上下人员必须走人行道。

行车时红灯亮,行人立即进入躲避硐;红灯熄灭后,方可行走。

十二、由下向上掘进25°以上的倾斜巷道时,必须将溜煤(矸)道与人行道分开,防止煤(矸)滑落伤人。

人行道应设扶手、梯子和信号装置。

斜巷与上部巷道贯通时,必须有安全措施。

第三章、矿井通风

一、矿内空气与矿井通风的基本任务

1、矿井通风的基本任务

①连续不断地供给井下足够的新鲜空气;

②把有害气体和悬浮的矿尘冲淡到安全浓度以下,并排出矿井;

③为井下创造良好的气候条件。

2、矿井中的有害气体

矿内空气中常见的有害气体,就其危害而言可分为:

窒息性气体:

氮、二氧化碳、瓦斯;

有毒性气体:

一氧化碳、二氧化氮、硫化氢、二氧化硫、氨;

爆炸性气体:

瓦斯、氢;

它们的基本性质、对人的危害、来源及安全浓度等见附表:

对有害气体的防治措施主要有:

①加强检测,以便及时发现问题,及时进行处理。

②加强通风。

用适量的风量将各种有害气体冲淡到安全浓度以下。

③如果某种有害气体储量大,可以采取抽放的办法。

④通风不良的或不通风的巷道、应在其出口处设置栅栏,并挂上“禁止人内”的警示牌。

⑤预防煤炭自燃和矿内火害,以及瓦斯、煤尘爆炸。

⑥遵守放炮规程,采用水炮泥,既可消焰降尘,又可减少二氧化碳。

⑦喷雾洒水是降低二氧化氮、硫化氢、二氧化疏及二氧化碳含量的有效措施。

⑧中毒急救:

a、将中毒者或窒息者移到新鲜风流巷道中或地面、对昏迷假死者,清除口中堵塞物,解开上衣;对—氧化碳中毒者注意保暖。

b、人工呼吸或输氧。

—氧化碳中毒者在纯氧中可掺入5-7%的二氧化碳促进恢复呼吸功能;二氧化氮、硫化氢、二氧化硫中毒者只能用拉舌法或活动上肢法进行人工呼吸。

c、药物治疗,粘膜受害时,用l%硼酸水或弱明矾水冲洗眼、漱口,并饮用牛奶、蜂密减轻刺激;硫化氢中毒时可用浸有氯水的毛巾或棉花,放在患者鼻、口旁,也可给患者喝少许稀氯水溶液解毒。

3、《煤矿安全规程》(以下简称《规程》)的相关规定

①采掘工作面的进风流中,氧气浓度不得低于20%,二氧化碳浓度不得超过0.5%。

②矿井需要的风量按井下同时工作人的最多人数计算,每人每分钟供给风量不得少于4m3。

③必须按实际供风量核定矿井产量(不得超风生产)。

④采煤工作面、掘进中的煤巷和半煤岩巷风速不得低于0.25m/s,掘进中的岩巷和其它通风行人巷道不得低于0.15m/s,

⑤矿井必须建立测风制度,每10天进行1次全面测风:

对采掘工作面和其他用风地点,应根据实际需要随时测风,应根据测风结果采取措施,进行风量调节。

⑥矿井必须有足够数量的通风安全检测仪表。

二、矿井通风系统

1、矿井必须有完整的独立通风系统。

其内容包括:

①地面安装有主要通风机;

②有进、回风井筒;

③保证井下有足够的风量;

④进回风巷道有足够风流畅通的断面;

⑤有控制风流流向的通风设施。

2、串联通风与并联通风:

《规程》规定矿井的生产水平和采区,必须实行分区通风,采掘工作面都应实行独立通风。

采掘工作面采用串联通风的次数不得超过1次;且在进入被串联的工作面的风流中装设甲烷断电仪,瓦斯和二氧化碳浓度都不得超过0.5%。

开采有瓦斯喷出或有煤与瓦斯突出危险的煤层时,严禁任何两个工作面之间串联通风。

严禁全矿井串联通风(即“一条龙”通风)。

3、串联通风的危害是:

(1)串联通风的风阻等于各串联巷通风阻之和,风量不变,因而增加了通风的阻力和通风难度。

(2)被串联工作面的空气质量无法保证,有害气体和粉尘浓度增加。

③一旦前一个工作面发生火灾、瓦斯煤尘爆炸.与瓦斯突出事故会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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