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煤矿供电检查细则

煤矿供电检查细则

一、煤矿供电检查细则

(1)

1.总则

1.0.1为了加强煤矿企业矿井供电系统的安全管理,安全监督检查,特制订本细则。

1.0.2本细则适用于煤矿企业矿井供电系统的安装、维修、使用、检查和管理。

1.0.3煤矿企业应严格执行《煤矿安全规程》、《爆炸性气体环境用电气设备标准》等有关规定,加强日常检查管理。

1.0.4本细则中未涉及到的功能要求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

当本细则国标、行标不一致时以国标、行标为准。

2.电气作业人员

2.1电气作业人员的基本条件

2.1.1年满十八周岁。

2.1.2身体健康、无妨碍从事本职工作的病症和生理缺陷。

2.2电气作业人员必须经职业资格培训和安全技术培训。

培训合格,持证上岗作业。

2.3掌握岗位操作技能和安全要求(含现场运行规程和操作票制度、操作监护制度、巡回检查制度、交接班制度等)。

熟悉岗位电气系统接线图、设备编号、运行方式、操作步骤和事故处理程序。

2.4掌握电气作业中保证安全的组织和技术措施。

2.4.1组织措施

3.2.1.1工作制度

3.2.1.2工作许可制度

3.2.1.3工作监护制度

3.2.1.4工作间断制度。

3.2.1.5工作转移制度。

3.2.1.6工作终结和恢复送电制度。

2.4.2技术措施

1停电。

2验电。

3装接接地线。

4悬挂标示牌,装设遮栏和开关加锁等。

二、煤矿供电检查细则

(2)

3.供电线路

1地面线路

3.2.1.6矿井应有两回路电源,任一回路都能担负矿井全部负荷。

60000t以下矿井采用单回路供电必须有满足通风、排水、提升等的备用电源。

3.2.1.7矿井地面变电所的电能应分别来自电力网中的两个区域变电所和发电厂。

3.2.1.8矿井的两回电源线路上都不得分别接任何负荷。

3.2.1.9矿井电源线路上严禁装设负荷定量器。

3.2.1.1010kV及其以下的矿井架空电源线路不得共杆架设。

3.2.1.11正常情况下,矿井电源采用分列运行方式,一回路运行时另一回路必须带电备用。

3.2.1.12主要通风机、提升人员的立井绞车、抽放瓦斯泵房等主要设备房,应各有两回路直接由变(配)电所馈出的供电线路。

其线路应来自各自的变压器和母线段,线路上不应分接任何负荷。

上述设备的控制回路和辅助设备,必须有与主机同等可靠的备用电源。

主要设备房的两趟电源,在受条件限制时,其中的一回路可引自上述同种设备房的配电装置,即绞车与绞车、瓦斯泵与瓦斯泵可互引一回路作为备用。

3.2.1.13架空线路检查以下内容:

(1)电杆根部是否腐朽。

(2)基础线支撑是否牢固。

(3)杆塔是否歪斜。

(4)设计强度是否达到要求,钢筋混凝土杆是否有裂纹。

(5)线路是否有破损断裂痕迹。

(6)杆与杆之间的距离是否符合设计要求。

(7)是否有巡回检查制度和记录。

(8)隐患是否及时处理。

3.2.1.14安全检查方法

1深入现场直接观察检查

(1)用望远镜观察线路的破损断裂痕迹。

(2)直接检查电杆。

(3)用尺丈量电杆之间的距离。

2检查资料

(1)检查设备的供电系统图。

(2)检查各种供电技术资料。

(3)检查各种巡回检查记录、隐患处理记录。

2电缆

1电缆选用

3.2.2.3电缆实际敷设地点的水平差,与电缆规定的允许敷设水平差相适应。

3.2.2.4采区工作面电源电缆绝缘强度达到要求。

3.2.2.5电缆带有供保护接地用的足够截面的导体,即保障作保护接地用的电缆芯线,其电阻值不超过规定值:

用于移动式和手持式电气设备的电缆、作保护接地用的电缆芯线的电阻值,都不得超过1Q;其他电气设备用的电缆、作保

护接地用的电缆芯线电阻值,不得超过2Q0

3.2.2.6铝芯电缆使用符合下列规定。

3.2.2.6在进风斜井、井底车场及其附近、井下主变电所至采区变电所之间的电缆可采用铝芯0其他地点的电缆不得用铝芯电缆;

3.2.2.7采区低压电缆严禁采用铝芯电缆;

3.2.2.8发现铝芯电缆的接线盒温度较高时,必须停电处理;

3.2.2.9接地线不准使用铝芯电缆。

321.5固定敷设的高压电缆符合下列规定。

1在立井井筒或倾角45°及其以上的井巷内,应采用钢丝铠装不滴流铝包纸绝缘电缆、钢丝销装交联聚乙烯绝缘电缆、钢丝铠装聚氯乙烯绝缘电缆或钢丝铠装铅包纸绝缘电缆;

2在水平巷道或倾角45°以下的井巷内,应采用钢带铠装不滴流铅包纸绝缘电缆、钢带铠装聚氯乙烯绝缘电缆或钢带铠装铅包纸绝缘电缆;

3在立井井筒或倾角45°及其以上的井巷内,垂深大于100m时,应采用双层细圆钢丝或粗圆钢丝铠装电缆。

3.2.3移动变电站须用监视型屏蔽橡胶电缆。

3.2.1.7低压动力电缆应是矿用不延燃橡胶电缆,并符合下列要求。

3.2.3.11140V设备使用的电缆,应用分相屏蔽的矿用移动屏蔽橡套软电缆。

3.2.3.2对承受拉力的电缆应采用VCBPQ采掘机用抗拉型移动屏蔽橡套软电缆。

3.2.3.3采掘工作面中660V或380V电气设备,应使用带有分相屏蔽的橡胶绝缘屏蔽电缆。

3.2.3.4煤电钻须使用专用的01型橡套电缆。

3.2.3.5固定敷设的照明、通信、信号和控制用电缆采用铠装电缆、橡胶电缆或矿用塑料电缆。

非固定敷设的,须采用符合MT818标准的橡胶电缆。

三、煤矿供电检查细则(3)

3.2.1.8电缆截面符合要求。

1高压动力电缆的截面要求选择,并按短路电流校验电缆的热稳定性。

流过电缆的最小两相短路电流,满足过流保护装置的灵敏系数要求。

2低压动力电缆的截面要求选择,满足电动机起动时对起动电压的要求。

流过电缆的最小两相短路电流,满足过流保护装置的灵敏系数的要求。

3移动的电气设备使用的橡套电缆的截面积不小于机械强度要求的最小截

面积,见表1-6。

表1-6满足机械强度要求的最小截面

序号

用电设备名称

电缆主芯线最小截面/mm2

1

截煤机组

35〜50

2

截煤机及功率相近的可弯曲输送机

16〜35

3

一般小功率的刮板输送机

10〜25

4

回柱绞车

16〜25

5

电动装岩机

16〜25

6

调度绞车

4〜6

7

手持式电钻

4〜6

8

照明设备

2.5〜4

3.2.2电缆敷设与悬挂

3.2.2.1在用机械提升的进风倾斜井巷和使用木支架的立井井筒,应有可靠的保护措施。

总回风和专用回风巷不得敷设电缆。

溜放煤、矸、材料的溜道等地点严禁敷设电缆时。

3.222电缆悬挂用的挂钩、夹子、卡箍(立井和30°以上斜井)齐全有效。

悬挂高度应保证矿车掉道时不受撞击,坠落时不落在轨道或输送机上。

5.电缆不遭受淋水浸蚀,不得悬挂在风管或水管上;与风管、水管同一侧敷设时,电缆必须挂在上方并保持0.3m以上的距离。

有瓦斯抽放管路时,电缆不得与其挂在巷道一侧。

6.通信和信号的电缆应同电力电缆分挂在井巷两侧;在井筒内受条件限制,应敷设在距电力电缆0.3m以外;在巷道内,应敷设在电力电缆上方0.1m处。

高压与高压电缆之间,低压与低压电缆之间的距离,不得小于50mm便于

摘挂;

3.225电缆悬挂点的间距,在水平和倾斜井巷内不超过3m立井井筒内不超过6m不得用金属丝悬挂电缆。

盘圈或盘“8”字型的电缆不得带电(给采掘机组供电电缆除外)。

电缆穿过墙壁部分应用套管保护;电缆沿线每隔一定距离是否有标志牌,标明用途、电压、编号和截面等。

敷设电缆的最小允许弯曲半径,符合如下规定:

油浸纸绝缘电力电缆的弯曲半径,应不小于电缆外径的15倍。

交联聚乙烯绝缘电力电缆的弯曲半径,应不小于电缆外径15倍。

矿用铠装电话电缆的弯曲半径,应不小于电缆外径的12.5倍。

聚氯乙烯绝缘电力电缆的弯曲半径,应不小于电缆外径的10倍。

橡套电缆的弯曲半径应不小于电缆外径的6倍。

电缆连接

6.2电缆同电气设备的连接,必须使用与电气设备性能相符的接线盒。

电缆芯线必须使用齿形压线板(卡爪)或线鼻子同电气设备进行连接。

6.3不同型电缆之间严禁直接连接,必须使用符合要求的接线盒、连接器或母线盒进行连接。

6.4同型电缆之间直接连接时必须遵守下列规定:

8.2.2.1橡胶电缆的连接(包括绝缘、护套已损坏的橡胶电缆的修补)必须使用硫化热补或同热补有同等效能的冷补,在地面热补或冷补后的橡胶电缆,必须进行浸入耐压试验,合格后方可下井使用。

8.2.2.2塑料电缆的连接处的机械强度以及电气、防潮密封、老化等性能应符合该型矿用电缆的技术标准要求。

8.2.2.3纸绝缘电缆必须使用符合要求的电缆接线盒连接,高压纸绝缘电缆接线盒必须灌注绝缘充填物。

接线盒设在平巷井筒或斜巷的,应放置在托架上或吊起,注意接头是否承力,接线盒上方是否淋水。

对使用沥青绝缘充填物的电缆接线盒,在其前后10m以内的井巷中,不应有易燃物,如果有易燃物时,应用石棉板等难燃物或不燃物遮盖防护。

6.5电缆与电缆的连接以及电缆与电气设备的连接,应通过电缆接线盒、插销连接器、母线盒等连接装置,不得有“明接头”、“鸡爪子”、“羊尾巴”。

6.6电缆应整体进入电缆引入装置,并用防止电缆拔脱装置压紧

四、煤矿供电检查细则(4)

8.2.3.1井下电网过流保护

8.3.1井下低压电网中,过电流继电器的整定和熔断器熔体的选择,应按原煤炭部颁发的《矿井低压电网短路保护装置整定细则》的要求进行。

5.2电气设备的选择

5.2.1电气设备额定电压与所在电网的额定电压是否相适应。

5.2.2所选电气设备的额定电流应大于或等于它的长时最大实际工作电流。

5.2.3电缆截面的选用符合设备容量的要求。

5.2.4高、低压开关设备切断短路电流的能力,即开关的额定断流容量是否大于或等于线路可能产生的最大三相短路电流(其短路点应选在开关的负荷侧端子上)。

5.3电气设备使用环境

5.3.1电气设备其绝缘电阻值符合规定,使用中必须定期测试电气设备的绝缘。

5.3.2安装地点能否使电气设备遭到碰撞、砸和淋水的影响。

5.3.3电缆的敷设和连接遵守《煤矿安全规程》的要求,不得将电缆浸泡在水沟里,要防止砸、碰、压电缆,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5.4过流保护装置

5.4.1井下各类电气设备应具备的保护可按表1-5所列各项进行检查。

表1-5各类电气设备应具备的保护

项目

1

短路保护

2

过负荷保护

3

单相保护

4

欠电压释放保护

5

井下咼压电动机和动力变压器的咼压恻

6

由米区变电所移动变电站或配电点引出的馈电线上

7

低压电动机

5.4.2在现场检查短路保护时,应检查计算的最小两相短路电流,以校验开关过流保护装置的灵敏度。

检查计算的最大三相短路电流,以校验开关设备等的分断能力。

5.4.3井下低压开关设备时,熔体与熔断器的额定电压应一致,熔体的额定电流必须等于或小于熔断器的额定电流。

计算的三相短路电流,不许超过熔断器的极限分断能力。

对于RM1和RM10系列15A和60A的熔断器,其分断能力比较小,短路电流就可能超过它的允许值,因此,必须校验其分断能力。

熔断器熔体额定电流选择正确,并按短路电流进行校验。

5.5千伏级电网过载及过流保护装置

千伏级电网国产设备有DKZD型、DWKB-30型自动馈电开关,DQZBH-300/1140型和QCKB-30型磁力起动器,它们都装有过载及过流保护装置。

应在现场对其过载及过流保护的整定是否正确进行检查。

五、煤矿供电检查细则(5)

8.2.3.2预防井下电气火灾

6.1高低压开关额定断流容量满足回路要求,发生故障时能切断电弧。

检查专业人员计算各地点的短路电流,校验高低压开关设备及电缆的动稳定性及热稳定性,校验整定系统中的继电保护是否灵敏可靠。

井下必须采用合格的矿用阻燃橡套电缆。

电缆不准盘圈堆放或压埋送电,电缆悬挂要符合《煤矿安全规程》要求。

装有继电保护,并按《矿井低压电网短路保护装置整定细则》进行整定,保证灵敏可靠。

若开关因短路跳闸,不查明原因不许反复强行送电。

高压电缆接线盒,尤其是铝芯电缆接线盒要加强检查,铝芯接头处极易氧化,产生较大电阻使接头过热以致接地放电,引起芯线相间短路,造成接线盒“放炮”,熔化起火。

接线盒处不得有可燃物。

矿用变压器接线端子接触良好,变压器绝缘油定期检验,油质合格,预防电气火灾。

井下不准用灯泡取暖,照明灯应悬挂,不准将照明灯放置在易燃物上。

严格按规定架设架线。

架线电机车行驶的巷道,必须是锚喷、砌碹或混凝土棚支护;有电缆翻越时,不得搭在架线上。

机电电硐室备有足够数量的消防电火器材,机电硐室不得用可燃性材料支护,并应有防火门。

8.2.3.3井下电网漏电保护

8.3.3地面变电所和井下中央变电所的高压馈电线上,必须装设有选择性的单相接地保护装置。

8.3.3供移动变电站的高压馈电线上,必须装设有选择性的动作于跳闸的单相接地保护装置。

8.3.3井下低压馈电线上,必须装设有检漏保护装置或有选择性的漏电保护装置,保证自动切断漏电的馈电线路。

8.3.3检漏继电器

9.3检漏继电器不能在同一电网中使用两台或更多的检漏继电器。

9.3检漏继电器的辅助接地线应是橡套电缆,其芯线总面积不小于

10mm2辅助接地极应单独设置,规格要求与局部接地极相同,距局部接地极的直线距离不小于5m。

9.3检漏继电器应水平安装在适当高度的支架上,并要求动作可靠,便于检查试验。

9.3值班电工每天对检漏继电器的运行情况进行一次跳闸检查试验,并有试验记录。

检查试验记录填写规范;检漏继电器的外观、防爆性能完好;欧姆表的指示数值正常;试验按钮进行试验时保护装置动作灵敏可靠。

8.3.3发生故障的设备或电缆在未消除故障以前,禁止投入运行。

8.3.3运行中的电气设备绝缘无受潮或进水。

8.3.3电缆运行中无受到机械或外力伤害、挤压、砍砸、过度弯曲而产生裂口。

8.3.3电缆与设备连接牢固,无松脱或与外壳相连或发热烧毁绝缘现象。

设备内部导线绝缘无损坏或损坏造成与外壳相连。

8.3.3操作电气设备时,无弧光放电产生。

8.3.3电气设备与电缆无因过负荷运行损坏或直接烧毁绝缘。

六、煤矿供电检查细则(6)

8.2.3.4井下电气设备保护接地

8.3.4设备保护接地

9.4检查设备外壳的保护接地连接线完整、连续,接头无松动、锈蚀,接地线无断裂或断面减小。

9.4每台电气设备须使用独立的导线与接地母线相连接,与设备连接时使用专用的接地螺钉。

设备不得串联接地。

9.4接地连接导线与接地母线相连接时应焊接。

若是螺栓连接,应用镀锌、镀锡螺栓和螺母连接牢固;绞接时,其长度不小于100mm绞接牢固。

9.4接地装置的材料须使用铜材或钢材。

8.3.4接地网

9.4主接地极

821.1主接地极应在主、副水仓中各埋一块,并由面积小于0.75m2、厚

度不少于5mm耐腐蚀的钢板制成。

4.接地母线应采用截面积小于50mm2的铜线、或截面积不小100mm2的镀锌铁线,或厚度不小于4mm截面积不小于100mm2的扁钢。

9.4局部接地极

每个装有电气设备的硐室应装设局部接地极。

每个单独设置的高压电气设备应装设局部接地极。

每个低压配电点或装有3台电气设备的地点应装设局部接地极。

无低压电点时,采煤工作面的运输巷、回风巷和掘进巷道内至少应分别设置一个局部接地极。

连接动力铠装电缆的每个接线盒应装设局部接地极。

局部接地极可设置于巷道水沟内或其他就近的潮湿处。

设置在水沟中的局部接地极,应用面积不小于0.6mm2厚度不小于4mm的

钢板或具有相同有效面积的钢管制成,并平放于水沟深处。

设置在其他地点的局部接地极,应用直径不小于35mm长度不小于1.5m的钢管制成,管上至少钻20个直径不小于5mm的透眼,并全部垂直埋入地下。

低压机电硐室的辅助接地母线,电气设备外壳同接地母线(包括辅助接地母线)的连接,电缆接线盒两头的铠装、铅皮的连接,应使用截面积不小

于25mm2的铜线、或截面积不小于50mm2的镀锌铁线,或厚度不小于4mm截面积不小于50mm2的扁钢。

不大于127V的电气设备的接地导线、连接导线应采用断面不小于6mm2的裸铜线。

9.4采掘移动设备的保护接地

采掘工作面移动设备的金属外壳,应用橡套电缆中的接地芯线与配电点的控制设备外壳相连。

通过电缆接到低压配电点的局部接地极,应组成一个保护接地网,并不受其他因素的干扰。

橡套电缆的接地芯线,除用作监测接地回路外,不得兼作其他用途。

8.3.4保护接地的测试

8.3.1接地网上任一保护接地点测得的接地电阻值,不得超过2Q0

移动式和手持式电气设备同接地网的保护接地用的电缆芯线的电阻值,不得超过1Q。

每年应将主接地极和局部接地极从水仓或水沟中提出,进行详细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8.3.4风电闭锁

9.4局部通风机和掘进工作面中的电气设备,必须装有风电闭锁装置。

当局部通风机停止运转时,能立即切断供风的巷道中的一切电源。

9.4在瓦斯喷出区域、高瓦斯矿井、煤(岩)与瓦斯突出矿井中,所有掘进工作面的局部通风机都应装三专(专用变压器、专用开关、专用线路)两闭锁(风、电、瓦斯电闭锁)装置。

局部通风机专用变压器不允许带其他采掘电气负荷,保证局部通风机可靠运转。

在巷道风流中的瓦斯浓度超过1%时,使用瓦斯自动检测报警断电装置的掘进工作面切断电源。

9.4在闭锁电路中,不允许采用时间继电器来延长自动接通掘进电源的时间,必须人工恢复送电。

使用瓦斯自动检测报警断电装置(即瓦斯、电闭锁)的掘进工作面,也只准人工复电。

8.4.5局部通风机风电闭锁及瓦斯闭锁,必须在电工、瓦斯检查员、局部通风机司机同时在场时才能试验,闭锁装置灵敏可靠。

风电闭锁、瓦斯闭锁必须正常投入运行,严禁甩掉不用。

七、煤矿供电检查细则(7)

8.2.3.5机电设备硐室

8.3.5永久性井下主变电所和井底车场内的其他机电设备硐室,应砌碹或用其他可靠的构筑方式支护。

8.3.5采区变电所、采掘工作面配电点用不燃性材料支护。

9.3从硐室出口防火铁门起5m内的巷道,应砌碹或用其他不燃性材料支护。

引出的电缆套管要严密封堵,并剥掉麻皮。

硐室必须装设向外开的防火铁门。

铁门全部敞开时,不得妨碍巷道交通。

铁门上是否装设便于关严的通风孔,以便必要时隔绝风。

装有铁门时,门内可加设向外开的铁栅栏门,但不得妨碍铁门的开闭。

井下中央变电所和主要排水泵房的地面,应比其出口同井底车场或大巷连接处的底板高出0.5m。

变电硐室长度超过6m时,必须在硐室的两端各设一个出口与巷道联通。

带油的电气设备必须设在机电硐室内。

带油电气设备硐室内,严禁设集油坑。

所有硐室内不应有滴水现象。

硐室内设备与墙壁之间应留有0.5m以上的通道,各设备之间应留有0.8m以上。

无需从两侧或后面检修的设备,可不留通道。

硐室入口处必须悬挂“非工作人员禁止入内”警示牌;硐室内有高压电气设备时,入口处和硐室内必须在明显地点悬挂“高压危险”牌;无人值班的硐室必须关门加锁。

硐室内必须悬挂与实际相符的供电系统图。

硐室的过道不得存放无关的设备和物件,保持通道畅通。

硐室高度和宽度是必须满足搬运最大设备的要求。

硐室内必须配置足够数量的灭火砂、电气火灾灭火器等灭火器材。

操作高压设备必须有合格的高压绝缘手套、绝缘靴或绝缘台。

设备与电缆标志牌齐全,标明编号、用途、符合容量、整定值和责任人等,并有有停送电标志和警示牌。

八、煤矿供电检查细则(8)

煤矿井下安全用电按表1-7检查。

表1-7煤矿井下安全用电检查表

单位:

地点年月曰

检杳项目

检杳内容

检查结果

备注

一、防爆设备检查

设备选型是否合理

防瀑电气设备的防爆性能检查

“三专”、“两闭锁”是否符合要求

二、设备过流保护检查

设备的容量选择是否正确

两相短路电流计算

熔体选择是否正确

灵敏度校验

继电器整定值是否正确

过负荷整定检查

千伏级电网过载及过流整定值是否正确

按钮试验过载与短路,检查开关动作是否灵敏可靠

三、漏电保护检查

检漏器安装是否符合要求

欧姆表与指示灯

按试验按钮检查跳闸动作是否灵敏可靠

千伏级检漏器检查

信号指示灯

补偿状态

试验漏电跳闸与漏电闭锁是否灵敏可靠

高压漏电、监视保护检查

信号指示灯

用试验按钮试验漏电保护

按钮试验监视保护

煤电钻综合保护检查

正常运行、短路和漏电灯光信号显示

(2)按钮试验短路保护能否迅速切断电源

(3)按钮试验漏电保护,检查自锁能力

矿井变电所高压馈出线上要装有选择性的漏电保护装置

检查电工的检查、整定、试验记录

福来井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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