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册会计师税法习题班讲义.docx

上传人:b****3 文档编号:10359867 上传时间:2023-05-25 格式:DOCX 页数:158 大小:167.14KB
下载 相关 举报
注册会计师税法习题班讲义.docx_第1页
第1页 / 共158页
注册会计师税法习题班讲义.docx_第2页
第2页 / 共158页
注册会计师税法习题班讲义.docx_第3页
第3页 / 共158页
注册会计师税法习题班讲义.docx_第4页
第4页 / 共158页
注册会计师税法习题班讲义.docx_第5页
第5页 / 共158页
注册会计师税法习题班讲义.docx_第6页
第6页 / 共158页
注册会计师税法习题班讲义.docx_第7页
第7页 / 共158页
注册会计师税法习题班讲义.docx_第8页
第8页 / 共158页
注册会计师税法习题班讲义.docx_第9页
第9页 / 共158页
注册会计师税法习题班讲义.docx_第10页
第10页 / 共158页
注册会计师税法习题班讲义.docx_第11页
第11页 / 共158页
注册会计师税法习题班讲义.docx_第12页
第12页 / 共158页
注册会计师税法习题班讲义.docx_第13页
第13页 / 共158页
注册会计师税法习题班讲义.docx_第14页
第14页 / 共158页
注册会计师税法习题班讲义.docx_第15页
第15页 / 共158页
注册会计师税法习题班讲义.docx_第16页
第16页 / 共158页
注册会计师税法习题班讲义.docx_第17页
第17页 / 共158页
注册会计师税法习题班讲义.docx_第18页
第18页 / 共158页
注册会计师税法习题班讲义.docx_第19页
第19页 / 共158页
注册会计师税法习题班讲义.docx_第20页
第20页 / 共158页
亲,该文档总共158页,到这儿已超出免费预览范围,如果喜欢就下载吧!
下载资源
资源描述

注册会计师税法习题班讲义.docx

《注册会计师税法习题班讲义.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注册会计师税法习题班讲义.docx(158页珍藏版)》请在冰点文库上搜索。

注册会计师税法习题班讲义.docx

注册会计师税法习题班讲义

前 言

《税法》科目的考试时间为2小时;2012年10月14日(周日)下午17:

30~19:

30

  一、《税法》科目考试题型及答题要求:

  考试题型:

年份

题型

单选题

多选题

计算题

综合题

合计

客观题与主观题分数比例

2009年

题量

20题

20题

5题

2题

47题

50:

50

分值

20分

30分

30分

20分+5分

(5分的英文加分)

100分

2010年

题量

20题

20题

4题

3题

47题

40:

60

分值

20分

20分

20分

40分+5分

(5分的英文加分)

100分

2011年

题量

20题

15题

4题

3题

42题

35:

65

分值

20分

15分

24分

41分+5分

(5分的英文加分)

100分

  二、《税法》科目教材的基本结构及重要程度

  2012年《税法》教材在结构上的重大变化是,取消2011年《税法》教材的第14章“国际税收协定”,使整体结构由十七章调整为十六章。

  16章,可分为三大部分,结构总览如下:

重要性划分

具体章次

2009年考试分值

2010年考试分值

2011年考试分值

第一层次章节(知识层面、操作层面)

流转税法(增、消、营)

30分

33分

32分

所得税法(企业、个人)

25分

28分

26分

第二层次章节(较细致的知识层面考核)

其他税(11个税)

37分

26分

35分

第三层次章节(知识层面)

税法总论

8分

  

13分

  

  7分

税收征管法、行政法制

税务代理和税务筹划

总体评价

100分

每章均有分数

  三、计算综合性的主观题分析:

题型

2009年

2010年

2011年

计算题(共4—5题)

1.个人所得税

1.增值税、资源税

1.消费税

2.印花税

2.营业税

2.个人以房产或小轿车投资涉及的税种

3.消费税

3.消费税

3.上述业务各税种计算

4.营业税

4.土地增值税、营业税、城建税和教育费附加

4.个人所得税

5.土地增值税(还涉及印花税)

综合题(共2-3题)

1.增值税、消费税、城建税及教育费附加

1.增值税:

是否放弃免税权的方案选择

1.商业企业增值税、消费税

2.增值税、消费税、城建税及教育费附加、企业所得税(填表)

2.个人所得税

2.土地增值税

3.企业所得税、增值税、消费税、城建税及教育费附加

3.企业所得税

  四、习题班讲课思路:

  第一部分:

考情预测

  第二部分:

重点内容精讲

  第三部分:

考题与经典习题(按题型,不按教材顺序)

       来源:

考题、梦想成真《经典题解》、其他

  第四部分:

跨章节练习

第一章 税法总论

◇考情分析

年份

单项选择题

多项选择题

计算题

综合题

合计

2011年

1分

1分

2分

2010年

1分

1分

2分

2009年

1分

1.5分

2.5分

  ◇本章重点与难点

  本章重点与难点问题主要有:

税法原则,税收法律关系,税法要素,税法制定机关与级次,现行税法体系,税收执法权的划分。

  ◇重点内容精讲

  一、税法的原则

两类原则

具体原则

要点

税法的基本原则(四个)

1.税收法定原则;2.税收公平原则;3.税收效率原则;4.实质课税原则

税法的适用原则(六个)

1.法律优位原则

含义:

法律的效力高于行政立法的效力。

作用:

主要体现在处理不同等级税法的关系上。

效力低的税法与效力高的税法发生冲突,效力低的税法即是无效的

2.法律不溯及既往原则

一部新法实施后,对新法实施之前人们的行为不得适用新法,而只能沿用旧法

3.新法优于旧法原则

新法、旧法对同一事项有不同规定时,新法的效力优于旧法

4.特别法优于普通法原则

居于特别法地位级别较低的税法,其效力可以高于作为普通法的级别较高的税法

5.实体从旧、程序从新原则

对于一项新税法公布实施之前发生的纳税义务在新税法公布实施之后进入税款征收程序的,原则上新税法具有约束力

6.程序优于实体原则

在诉讼发生时税收程序法优于税收实体法适用

  二、税收法律关系的组成——权利主体、客体、内容

  三、税法构成要素:

  1.纳税人(与负税人、扣缴义务人)

  2.征税对象(与课税对象相关的两个概念:

税目、计税依据)

  3.税率

  4.纳税期限

  四、税收立法机关与级次

  税法制定与法律级次可概括为:

分类

立法机关

形式

举例

税收法律

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

法律

如企业所得税法、个人所得税法、税收征收管理法

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授权立法

暂行条例

如:

5个暂行条例

税收法规

国务院——税收行政法规

条例、暂行条例、法律的实施细则

如:

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房产税暂行条例

税收地方法规

 

税收规章

财政部、税务总局、海关总署——税收部门规章

办法、规则、规定、暂行条例的实施细则

   

如:

消费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

地方政府——税收地方规章

如:

房产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

  五、我国现行税法体系

  

(一)税法分类

  

(二)现行税法构成:

  1.我国现行税法体系由税收实体法和税收征收管理法律制度构成。

  2.我国目前税制基本上是以间接税和直接税为双主体的税制结构。

  六、我国税收管理体制

  

(一)税收管理体制

  是在各级国家机构之间划分税权的制度或制度体系。

税收管理权限按大类可划分为税收立法权和税收执法权。

  

(二)税收执法权具体包括:

税款征收管理权、税务稽查权、税务检查权、税务行政复议裁决权及其他税务管理权。

  (三)税务机构设置和税收征管范围划分

  1.国家税务局征收税种

  2.地方税务局征收税种

  3.海关征收税种

  【提示】自2009年1月1日起,新增企业所得税纳税人中,应缴纳增值税的企业,其企业所得税由国税局管理;应缴纳营业税的企业,其企业所得税由地税局管理。

以2008年为基年,2008年底之前国税局、地税局各自管理的企业所得税纳税人不作调整。

  (四)中央政府与地方政府税收收入划分

  ◇近年考题评析

  一、单项选择题

  1.(2011年)下列各项税收法律法规中,属于部门规章的是( )。

  A.《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

  B.《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税暂行条例》

  C.《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行条例》

  D.《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

  

[答疑编号3943010101]

『正确答案』D

『答案解析』选项A属于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制定的税收法律;选项B属于全国人大或人大常委会授权立法;选项C属于国务院制定的税收行政法规。

  2.(2010年)下列关于税收法律关系的表述中,正确的是( )。

  A.税法是引起法律关系的前提条件,税法可以产生具体的税收法律关系

  B.税收法律关系中权利主体双方法律地位并不平等,双方的权利义务也不对等

  C.代表国家行使征税职责的各级国家税务机关是税收法律关系中的权利主体之一

  D.税收法律关系总体上与其他法律关系一样,都是由权利主体、权利客体两方面构成

  

[答疑编号3943010102]

『正确答案』C

『答案解析』选项A,税法是引起税收法律关系的前提条件,但税法本身并不能产生具体的税收法律关系;选项B,税收法律关系中权利主体双方法律地位平等;选项D,税收法律关系在总体上与其他法律关系一样,都是由权利主体、客体和法律关系内容三方面构成的。

  3.(2009年)下列法律中,明确确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依照法律纳税的义务”的是( )。

  A.《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B.《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

  C.《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

  D.《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

  

[答疑编号3943010103]

『正确答案』A

『答案解析』本题考核税法与宪法的关系,我国《宪法》第十五条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依照法律纳税的义务”。

故答案选A。

  二、多项选择题

  1.(2011年)某房地产开发企业2010年需要缴纳的下列税种中,应向该市地方税务局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的有( )。

  A.营业税    B.车辆购置税

  C.印花税    D.土地增值税

  

[答疑编号3943010104]

『正确答案』ACD

『答案解析』选项B,车辆购置税是向国税局缴纳。

  2.(2010年)下列关于税法原则的表述中,正确的有( )。

  A.新法优于旧法原则属于税法的适用原则

  B.税法主体的权利义务必须由法律加以规定,这体现了税收法定原则

  C.税法的原则反映税收活动的根本属性,包括税法基本原则和税法适用原则

  D.税法适用原则中的法律优位原则明确了税收法律的效力高于税收行政法规的效力

  

[答疑编号3943010105]

『正确答案』ABCD

『答案解析』以上四个选项的叙述均是正确的。

  3.(2009年)下列关于我国税收法律级次的表述中,正确的有( )。

  A.《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维护建设税暂行条例》属于税收规章

  B.《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属于税收行政法规

  C.《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属于全国人大制定的税收法律

  D.《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属于全国人大常委会制定的税收法律

  

[答疑编号3943010106]

『正确答案』BC

『答案解析』本题考核税收法律级次的有关规定。

选项A属于税收行政法规;选项D属于授权法,是由国务院制定的。

  ◇经典习题

  一、单项选择题

  1.《中华人民共和国营业税暂行条例》的法律级次属于( )。

  A.财政部制定的部门规章

  B.全国人大授权国务院立法

  C.国务院制定的税收行政法规

  D.全国人大制定的税收法律

  

[答疑编号3943010107]

『正确答案』B

『答案解析』授权立法是指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根据需要授权国务院制定某些具有法律效力的暂行规定或者条例。

我国现行增值税、营业税、消费税、资源税、土地增值税5个暂行条例,属于全国人大授权国务院颁布的。

  2.下列有关我国税收执法权的表述中,正确的是( )。

  A.经济特区有权自行制定涉外税收的优惠措施

  B.除少数民族自治地区和经济特区外,各地不得擅自停征全国性的地方税种

  C.按税种划分中央和地方的收入,中央和地方共享税原则上由地方税务机构负责征收

  D.各省级人民政府及其税收主管部门可自行调整当地涉外税收的优惠措施,但应报国务院及其税务主管部门备案

  

[答疑编号3943010108]

『正确答案』B

『答案解析』涉外税收必须执行国家统一的税法,涉外税收政策的调整权集中在全国人大常委会和国务院,各地一律不得自行制定涉外税收的优惠措施。

中央和地方共享税主要由国家税务机构负责征收。

  3.下列税种中,属于中央与地方共享税、并由国家税务机关征收的有( )。

  A.个人所得税

  B.消费税

  C.营业税

  D.增值税

  

[答疑编号3943010109]

『正确答案』D

『答案解析』个人所得税(不包括对银行储蓄存款利息所得征收部分)由地方税务局系统负责征收;消费税属于中央政府固定收入而非中央与地方共享收入;营业税由地方税务局系统负责征收。

  4.如果纳税人通过转让定价或其他方法减少计税依据,税务机关有权重新核定计税依据,以防止纳税人避税与偷税,这样处理体现了税法基本原则中的( )。

  A.税收法律主义原则

  B.税收公平主义原则

  C.税收合作信赖主义原则

  D.实质课税原则

  

[答疑编号3943010110]

『正确答案』D

『答案解析』实质课税原则是指应根据客观事实确定是否符合课税要件,并根据纳税人的真实负担能力决定纳税人的税负,而不能仅考虑相关外观和形式。

所以上述处理是体现了实质课税原则的。

  5.我国税收法律关系权利主体中,纳税义务人的确定原则是( )。

  A.国籍原则

  B.属地原则

  C.属人原则

  D.属地兼属人原则

  

[答疑编号3943010111]

『正确答案』D

『答案解析』对税收法律关系中纳税义务人的确定,在我国采取的是属地兼属人原则。

  6.某税种征税对象为应税收入,采用超额累进税率,应税收入500元以下的,适用税率为5%;应税收入500~2000元的,适用税率为10%;应税收入2000~5000元的,适用税率为15%。

某纳税人应税收入为3800元,则应纳税额为( )。

  A.125元

  B.220元

  C.445元

  D.570元

  

[答疑编号3943010112]

『正确答案』C

『答案解析』应纳税额=500×5%+1500×10%+(3800-2000)×15%=445(元)

  二、多项选择题

  1.下列各项中,属于我国现行税法的有( )。

  A.税收基本法

  B.企业所得税法

  C.进出口关税条例

  D.中央与地方共享税条例

  

[答疑编号3943010113]

『正确答案』BC

『答案解析』我国目前尚未制定税收基本法,也没有出台中央与地方共享税条例。

  2.税法是国家制定的用以调整国家与纳税人之间在征纳税方面的权利及义务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它属于( )。

  A.义务性法规

  B.单一性法规

  C.授权性法规

  D.综合性法规

  

[答疑编号3943010114]

『正确答案』AD

『答案解析』税法具有义务性法规和综合性法规的特点。

  3.根据税法的适用原则,下列说法正确的有( )。

  A.根据法律不溯及既往原则,是指一部新法实施后,对新法实施之前人们的行为不得适用新法,而只能沿用旧法

  B.根据法律优位原则,是指税收法律的效力高于税收行政法规的效力,但税收行政法规的效力与税收行政规章的效力相同

  C.程序法优于实体法是指在诉讼发生时,税收程序法优于税收实体法适用

  D.根据特别法优于普通法的原则,凡是特别法中作出规定的,原有的居于普通法地位的税法便废止

  

[答疑编号3943010115]

『正确答案』AC

『答案解析』选项B,税收行政法规的效力是高于税收行政规章的效力的;选项D,特别法优于普通法原则打破了税法效力等级的限制,即居于特别法地位的级别较低的税法,其效力可以高于作为普通法的级别较高的税法。

  4.下列各项目中,属于我国税收法律关系权力主体的是( )。

  A.各级税务机关

  B.各级人民政府

  C.海关

  D.财政机关

  

[答疑编号3943010116]

『正确答案』ACD

『答案解析』我国税收法律关系的权利主体是双主体:

一方是代表国家行使征税职责的国家税务机关(包括各级税务机关、海关、财政机关);另一方是履行纳税义务的人。

  5.下列税种中,征税对象与计税依据不一致的有( )。

  A.企业所得税    B.耕地占用税

  C.车船税      D.房产税

  

[答疑编号3943010117]

『正确答案』BCD

『答案解析』计税依据,是据以计算征税对象应纳税款的直接数量依据,按照计量单位的性质划分,有价值形态(从价计征)和物理形态(从量计征)。

价值形态包括应纳税所得额、销售收入、营业收入等;物理形态包括面积、体积、容积、重量等。

选项中只有A企业所得税的征税对象与计税依据均为所得额。

  6.下列各项中,符合我国税收立法规定的有( )。

  A.税收法律由国务院审议通过后以国务院总理名义发布实施

  B.国务院及所属税务主管部门有权根据宪法和法律制定税收行政法规和规章

  C.税收行政法规由国务院负责审议通过后以提案形式提交全国人大或人大常委会审议通过

  D.《个人所得税法》属于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委会制定的税收法律

  

[答疑编号3943010118]

『正确答案』BD

『答案解析』税收法律应该由全国人大及其常委审议通过,并由国家主席发布。

税收行政法规不需人大审议通过。

第二章 增值税法

■考情分析

年份

单项选择题

多项选择题

计算题

综合题

合计

2011年

1分

4分

12分

17分

2010年

1分

1分

3分

12分

17分

2009年

1分

1.5分

8分

10.5分

  ■本章重点与难点

  本章重点内容有:

征税范围(视同销售、兼营与混合销售税务处理)、一般纳税人应纳税额计算中销售额的确定(价外收入、特殊销售、视同销售)、允许抵扣中的计算抵扣、不得抵扣进项税的项目、进项税额转出处理、出口退税及生产企业“免、抵、退”政策的应用、税收优惠等。

  ■内容精讲

  一、征税范围

一般规定

1.销售或进口的货物(有形动产)

2.提供的加工、修理修配劳务(应税劳务与非应税劳务划分)

特殊规定

1.特殊项目:

20项

2.特殊行为:

(1)视同销售货物行为

(2)混合销售行为

(3)兼营非增值税应税劳务行为

  

(一)一般规定

  

(二)视同销售货物行为

  1.8种视同销售

  2.自产货物与外购货物不同用途的增值税差异:

  

  3.自产货物与外购货物增值税、所得税的差别

  

  二、一般纳税人和小规模纳税人的认定及管理

 

小规模纳税人

一般纳税人

1.从事货物生产或者提供应税劳务的纳税人,以及以从事货物生产或者提供应税劳务为主,并兼营货物批发或者零售的纳税人

年应税销售额在50万元以下

年应税销售额在50万元以上

2.批发或零售货物的纳税人

年应税销售额在80万元以下

年应税销售额在80万元以上

3.年应税销售额超过小规模纳税人标准的其他个人

按小规模纳税人纳税

——

4.非企业性单位、不经常发生应税行为的企业

可选择按小规模纳税人纳税

——

  三、税率与征收率的确定

  

(一)记忆税率与征收率

税率与征收率

适用范围

税率

一般纳税人:

17%、13%(列举的五类货物)

征收率

小规模纳税人:

2%、3%

一般纳税人:

4%、6%

  

(二)纳税人销售自己使用过的物品,按下列政策执行

纳税人

销售情形

税务处理

计税公式

一般纳税人

(1)2008年12月31日以前购进或者自制的固定资产(未抵扣进项税额)

按简易办法:

依4%征收率减半征收增值税

增值税=售价÷(1+4%)×4%÷2

(2)销售自己使用过的2009年1月1日以后购进或者自制的固定资产

按正常销售货物适用税率征收增值税

增值税=售价÷(1+17%)×17%

(3)自己使用过的固定资产视同销售

净值计税

小规模纳税人(除其他个人外)

销售自己使用过的固定资产

减按2%征收率征收增值税

增值税=售价÷(1+3%)×2%

销售自己使用过的除固定资产以外的物品

按3%的征收率征收增值税

增值税=售价÷(1+3%)×3%

  四、一般纳税人应纳税额的计算(全面掌握)

  

(一)销项税额的销售额

销售方式

销售额确定原则

一般销售方式

包括销售货物、提供加工修理劳务

价款和价外费用

特殊销售方式

1.折扣折让销售

税法分别规定计税销售额

2.以旧换新销售

3.还本销售

4.以物易物销售

5.包装物押金

6.旧固定资产销售

视同销售方式

4-8种

①近期同类货物平均售价

②其他纳税人近期同类货物平均售价

③组价=成本×(1+成本利润率)

  

(二)准予抵扣

两种抵扣方法

内容

(1)以票抵税——即凭法定扣税凭证抵扣

①从销售方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增值税额

②从海关取得的专用缴款书注明的增值税额

(2)计算抵税——无法定扣税凭证,但符合税法抵扣政策,准予计算抵扣的进项税额

①外购免税农产品:

进项税额=买价×13%

②外购运输劳务:

进项税额=运输费用×7%

  (三)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的进项税额:

全面掌握

不得抵扣项目

解析

1.用于非增值税应税项目、免征增值税项目、集体福利或者个人消费的购进货物或者应税劳务

『答案解析』个人消费包括纳税人的交际应酬消费

一般纳税人兼营免税项目或者非增值税应税劳务而无法划分不得抵扣的进项税额的,按下列公式计算:

不得抵扣的进项税额=当月无法划分的全部进项税额×当月免税项目销售额、非增值税应税劳务营业额合计÷当月全部销售额、营业额合计

2.非正常损失的购进货物及相关的应税劳务

【解析1】非正常损失,是指因管理不善造成被盗、丢失、霉烂变质的损失

【解析2】非正常损失货物不得抵扣的进项税额,在增值税中不得扣除(需做进项税额转出处理);在企业所得税中,可以将转出的进项税额计入企业的损失(“营业外支出”),在企业所得税前扣

3.非正常损失的在产品、产成品所耗用的购进货物或者应税劳务

4.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规定的纳税人自用消费品

【特例】纳税人自用的应征消费税的摩托车、汽车、游艇,其进项税额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

5.上述第1项至第4项规定的货物的运输费用和销售免税货物的运输费用

运输费用的计算抵扣应伴随货物

  (四)进项税额转出——方法

  (五)应纳税额计算的其它问题

  1.时间限定:

销项税的纳税义务发生时间、进项税的抵扣时间

  2.向供货方取得返还收入的税务处理

  五、小规模纳税人应纳税额计算——简易办法

  应纳税额=(不含税)销售额×征收率(3%)

  六、兼营与混合销售的税务处理

经营行为

税务处理

1.混合销售行为

依纳税人的营业主业判断,只交一种税

(1)以经营货物为主,交增值税

(2)以经营非增值税应税行为为主,交营业税

2.兼营非应税劳务

依纳税人的核算情况,判定是分别交税还是合并交税

(1)分别核算,分别交增值税、营业税

(2)未分别核算,主管税务机关核定货物或应税劳务的销售额

  七、进口货物增值税(海关代征)

  应纳进口增值税=组成计税价格×税率

  组成计税价格=关税完税价格+关税+消费税

  八、出口货物退(免)税

  

(一)出口退(免)的基本政策及适用范围

  1.出口免税并退税

  2.出口免税但不退税

  3.出口不免税也不退税

  

(二)生产企业出口货物——“免、抵、退”方法

  

  (三)外贸企业出口货物

  九、税收优惠

  

(一)《增值税暂行条例》规定的免税项目

  

(二)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其他征免税项目,共14项

  重点关注:

  1.资源综合利用、再生资源、鼓励节能减排的规定

  2.调整完善资源综合利用产品及劳务增值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猜你喜欢
相关搜索
资源标签

当前位置:首页 > 解决方案 > 学习计划

copyright@ 2008-2023 冰点文库 网站版权所有

经营许可证编号:鄂ICP备19020893号-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