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青团法学团委团组织生活管理规定.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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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青团法学团委团组织生活管理规定

共青团法学院团委团组织生活管理规定

 

为了加强团的基层组织建设,规范团组织生活的管理,明确团组织生活的要求,根据《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章程》和《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基层建设纲要》,结合我院实际,制订本规定。

一、   团的组织生活要有明确的目的和一贯的宗旨。

团的组织生活是团内政治生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加强团的思想建设和组织建设的重要途径,是团组织对团员青年进行思想政治教育和团员青年自我教育的有效形式,对于提高团员青年的政治思想素质,增强团员青年的组织纪律观念,强化团员意识,加强团的自身建设,具有重要的意义。

各级团组织要十分重视团组织生活,抓好相关工作。

二、   团的组织生活要坚持内容和形式相统一。

团组织生活要把团内思想政治教育放在首位,重点对团员青年进行集体主义、爱国主义和共产主义教育,进行形势政策教育、组织纪律观念教育以及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教育。

(一)具体内容包括:

1.   学习和讨论国内外大事、党的重大方针和政策,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

2.   学习团的基础知识和团的有关文件。

3.   讨论团支部工作和班级的重要工作,并提出意见和建议。

4.   讨论团员在思想上、学习上、工作上、生活上共同关心的问题,有针对性地组织相应的教育活动。

5.   讨论非团员的思想,意见和要求。

6.   定期召开民主生活会。

在平等的讨论中进行思想交流,进行团员评议和总结评比,开展表扬、批评和自我批评,实现团员自我教育。

(二)团组织生活的形式要丰富多彩、生动活泼、富有实效。

其主要形式有:

团课、讨论会、报告会、座谈会、演讲会、辩论会、社会调查、咨询服务、参观访问、节日纪念活动、主题团会、团日活动等。

活动要寓教于乐,将思想性、教育性、知识性、趣味性、针对性、有效性融为一体,防止形式主义和以单纯的娱乐活动代替组织生活。

(三)团组织生活的学习材料应包括党的文件、团的文件、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和邓小平理论原著、“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文献以及学院团委印发的相关学习材料。

(四)团组织生活应坚持贯彻执行“三加二”制度,健全落实团支部的日常工作制度。

定期参加支部书记会,定期召开团支部大会,根据工作需要,经常召开支委会。

按照有关要求,每年定期实施团员教育评议、年度团员登记注册。

“三加二”即指在每学年团组织生活中实行必做与选做结合的制度,“三”是指结合院团委组织部印发的组织生活的总体安排,必须开展一次集中的团内政治学习,一次民主生活会,一次“推优”活动,“二”是指基层团组织可以围绕院团委的工作要求结合本院实际,选择开展两次形式多样,内容灵活的组织生活。

三、   几点要求:

(一)在团的组织生活中,要坚持贯彻民主集中制原则。

(二)团组织生活应定期开展,要做到会前有准备、会上有交流,会后有纪录,原始记录材料中应附活动内容图片,

(三)各基层团委除完成院团委统一布置的团组织活动外,还要结合本单位实际情况安排本单位的活动内容,并列入工作计划。

各基层团委原则上每月要召开一次全委会专门研究团的工作。

(四)各分团委的主要干部要保证一定的时间参加团总支、团支部的组织生活,引导监督团组织生活健康积极地发展。

(五)院团委干部建立固定的组织生活联系点,并不定期参加分团委团委的组织生活,并做好相应记录。

(六)各分团委必须在每学期开学三周内对上学期各团支部组织生活的情况进行总结,并报院团委。

四、考核及奖惩

(一)建立检查制度。

院团委组织部每年年底组织各系对组织生活开展及记录情况进行检查。

检查实行以随机交互检查、重点抽查的方式。

各系组织部长或组织生活负责人,由院团委组织部委托,对其他系的组织生活进行检查。

所检查的系由院团委组织部随机指定。

同时院团委组织部对相应系进行重点检查。

检查时,各系自行安排人员与院团委组织部安排的人员配合。

检查重点:

1、人员的出勤情况;2、内容是否充实、结合实际;3、团干的组织情况;4、气氛是否热烈;5、材料是否完整;6、整体印象效果。

并将互查结果汇总存档。

(二)对团组织生活开展正常、内容健康、活泼向上、形式多样、效果明显的各级团组织,院团委将及时给予表扬,并作为评选“五四红旗分团委”和“红旗团支部”的重要依据。

(三)实行评优“一票否决制”,即基层团组织每学年的组织生活不足五次的,取消“红旗分团委”和“红旗团支部”的参选资格;在团组织生活中存在突出问题的支部和个人,不得参与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评选,视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教育直至必要的团内处分。

(四)本规定由院团委负责解释和修订

桂林理工大学团组织生活条例

为了进一步完善我校共青团的组织建设,增强团组织的战斗

力和号召力,充分贯彻民主集中制的原则,教育广大团员,增强

团员意识,提高团员思想政治素质,根据《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

章程》及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条例。

第一条团的组织生活是团内政治生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

团组织对团员进行思想教育和团员进行自我教育的基本形式,是

提高团员思想觉悟,增强团组织凝聚力、战斗力的有效途径,是

共青团政治属性和组织原则的具体要求和体现。

第二条团的组织生活一般是指团的支部大会、团小组会以

及以思想教育为主要内容的各项活动,具体包括:

1、组织团员青年学习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

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学习科学发展观,学习党的有

关文件和精神,广泛开展党的基本知识教育,爱国主义、集体主

义和社会主义教育,帮助团员青年树立在中国共产党领导下走中

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共同理想和坚定

信念,树立共产主义远大理想,把加入党组织作为自己更高的政

治追求。

2、组织团员青年学习团章和团的基础知识,进行团的光荣

传统教育,学习团内文件,帮助团员了解团的历史、传统、性质、

任务,团员的权利、义务及团内的组织纪律,增强团员的光荣感,

引导团员正确行使团章规定的权利,并自觉履行团员义务。

3、对团员进行公民道德教育、民主法制教育和社会主义荣

辱观教育,增强团员的责任感,能自觉地用团员的标准严格要求自己。

4、民主决策团内重要事务,讨论团员共同关心的问题,讨

论和研究团员青年中对团支部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及时了解团员

在工作、学习、生活上遇到的各种困难,并努力帮助解决。

5、开展好民主生活,在团内开展表扬、批评与自我批评,

针对团内存在的问题展开讨论,分清是非、批评和抵制不良思想

对团员思想的侵蚀和影响,监督团员自觉遵守国家法律和团内各

项纪律,在思想上和组织上保持团组织的纯洁性。

6、推荐优秀团员作为党的发展对象。

按照《党章》规定的

党员条件,把政治立场坚定、在团内生活和社会生活中起先锋模

范作用的优秀团员作为发展对象向党组织推荐,严格把关,确保

“推优”质量。

第三条团组织生活的形式

1、团课。

团课是共青团组织对团员进行思想政治教育和团

的基本知识教育的主要形式,是提高团员思想理论水平和政治素

质的有效途径之一。

团课的主要内容有:

帮助团员学习马列主义、

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学习科学发

展观,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系统地讲解团章的

基本内容和团的传统,对团员进行团员的权利、义务和团的组织

纪律教育;组织团员学习党的基本知识,提高团员的思想觉悟;

宣传党和国家的现行方针和政策,要求每一个团员做党的政策的

坚定拥护者和自觉的实践者。

团课内容的安排要从实际出发,讲

究针对性、系统性和计划性,也可根据实际需要进行充实和调整,

力求避免空对空的教条主义做法。

2、民主生活会。

民主生活会是发扬团内民主,健全团内正

3常的政治生活的重要形式之一,对于从思想上纯洁团的组织,增

强团内的团结,提高团组织的战斗力具有重要作用,也是团员学

习和实践民主的课堂。

民主生活会的主要内容是在团内开展思想

交流和批评与自我批评,克服团员中的各种错误思想和不良影

响。

通过民主生活会,使团员在总结经验、改正缺点的基础上取

得进步。

开好民主生活会,最重要的是坚持民主集中制的原则和

“团结-批评-团结”的方针。

3、团员民主决定团内重要事务。

团员民主决定团内重要事

务的团的组织生活一般通过团支部团员大会、团支部委员会和团

小组的形式来进行。

但凡需要经过全体团员共同决定的问题,都

要召开支部团员大会,提交全体团员进行讨论,统一认识。

对需

要形成决议的问题,应在发扬民主、团员充分发表意见的基础上

进行表决,做出决议。

4、各种形式的学习。

各种形式的学习主要是指团支部组织

的以提高团员思想理论水平为主要目的的各种学习活动。

各种形

式的学习是共青团组织生活的主要的经常性内容之一,开展学习

活动主要有以下五种:

(1)灌输式学习。

灌输式学习就是以授课、

讲座等方法对团员进行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

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教育,使团员了解和掌握正确的

世界观和方法论。

(2)阅读式学习。

阅读式学习的主要目的是帮

助团员了解团内外政治、经济形势,开阔团员的视野。

(3)讨论

式学习。

讨论式学习是调动团员学习积极性的有效方法,这种方

法一般以主题讨论为主,也可以结合团员关心的问题和团的工作

中遇到的难题开展讨论。

(4)参观式学习。

参观式学习就是组织

团员外出参观学习,通过走出去的办法,解决团员思想中存在的

4一些模糊认识。

(5)调研式学习。

调查研究是团员学习的重要形

式,团员在调查中,一方面可以运用自己所学到的马克思主义的

立场、观点去分析研究问题,提高政治思想水平;另一方面可以

使团员在改革实践中受到教育。

5、开展活动。

团组织生活还可以通过丰富多彩、生动活泼

的活动形式来进行。

团支部可以从实际情况出发,利用各种有利

条件,开展多种活动,如主题演讲会、报告会、知识竞赛或谈心

交流、结对互帮互助等,使团支部组织生活的内容更加丰富,路

子更加宽广,既拓宽了团员的视野,也使团的组织保持了生机与

活力。

第四条开展团的组织生活必须坚持的原则

团的组织生活的根本目的决定了团的组织生活不同于团的其

他活动,即开展团的组织生活必须坚持其政治性、思想性和原则

性。

1、政治性,主要是指团的组织生活必须强化其政治色彩,集

中体现共青团组织鲜明的政治属性。

共青团组织是靠共同的政治

信仰——共产主义,把广大团员集合在共青团的旗帜之下的,这

是共青团组织与其它群团组织的原则区别,更是共青团生存发展

之本。

团的组织生活作为只有团员才有资格参加的“特殊”活动,

本身就是团组织鲜明政治性的本质体现。

因此,团支部开展团的

组织生活,必须使团员带着强烈的政治意识和荣誉感去参加,并

通过团的组织生活,进一步强化团员的这一意识,更加坚定信念,

自觉地沿着已经选择的道路不断成长。

2、思想性,主要是指团的组织生活必须强化对团员的思想

政治教育。

按照团章规定,共青团基本任务的核心是要把团员青

5年教育成为“四有”新人,围绕这一任务的实现,团组织开展丰

富多彩的活动,从而全面提高团员青年的素质。

团的组织生活作

为团组织对团员教育和团员自我教育的具体形式,强调团员的思

想政治教育,为此,团支部必须从这一特点出发,保证通过团的

组织生活使团员的思想认识逐步深化,觉悟不断提高。

3、原则性,主要是指团的组织生活必须认真严肃。

团章第

十一条明确规定:

“团员没有正当理由,连续6个月不交纳团费、

不过团的组织生活,或连续6个月不做团组织分配的工作,均被

认为是自行脱团。

”因此,团员参加团的组织生活,是团组织对

团员的基本要求,每个团员都应当毫无例外地参加。

团支部开展

团的组织生活,必须体现团的组织生活对每个成员的约束功能,

要把是否参加团的组织生活作为衡量一名团员是否合格的主要

标准之一,不能允许任何团员游离于团的组织生活之外。

第五条为了保证团的组织生活的正常开展,团支部必须建

立“三会两制一课制度”。

“三会”,即建立团员大会、支部委员

会、团小组会制度;“两制”,即建立团员年度团籍注册和团员教

育评议制度;“一课’,即建立团课制度。

第六条每位团员都必须编入团的一个支部,参加团的组织

生活,接受团组织的教育和监督。

根据团章第十一条规定被认为

是自行脱团的团员,应当由团支部大会决定除名。

团支部大会在

讨论对团员的处分时,除特殊情况外,应当吸收本人参加,认真

听取本人意见,决定需报所在学院团委审核,校团委批准。

如团

员对团组织的决定不服,可以向上级团组织提出申诉,有关团组

织必须负责处理。

第七条团的组织生活应当保证每个月至少进行一次,如有

6

特殊情况可根据需要适当增减。

团组织生活的主题、内容,如上

级团组织没有统一安排,可由团支部自定,但必须在团组织活动

开展五天前将组织生活计划报所在学院团委组织部备案。

第八条保留团籍的党员(包括是党员的团干部和二十八周

岁以下的党员),应当参加团的组织生活,如果党、团活动时间

发生冲突,一般应当参加党组织的活动,也可以在取得党组织的

同意后,参加团的组织生活。

第九条团支部的组织生活,必须有专人负责记录,记录内

容应当实事求是地填写在《桂林理工大学团支部工作手册》中,

如实反映活动情况。

各学院团委要对各班团支部组织生活情况进

行检查考核,考评结果将作为团支部月考评的一个重要依据。

第十条本条例由共青团桂林理工大学委员会负责解释。

第十一条本条例自发文之日起实施,原《桂林工学院团组

织生活条例》(桂工团„2007‟23号)同时废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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