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梅山保税港城总体规划.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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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梅山保税港城总体规划

 

宁波梅山(保税)港城总体规划(2010-2030)

 

 

宁波梅山保税港区管委会

宁波市规划局

二0一一年九月

.

 

文本

 

 

说明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修改原因

在新的社会发展背景以及区域空间发展格局重构下,梅山作为国家级保税港区所在,被赋予了更多、更高层面的战略发展要求;由上版总规强调的“港”的产业功能,逐步转向“港城”的生产与生活并重;同时区域性重大基础设施,包括六横高速公路、500KV高压走廊、梅山水道围坝等的调整对上版总规空间布局产生一定的影响。

这些新的变化需要对上版总规做出适时跟进性的修改,以更好的指导梅山开发建设,特对上版梅山(保税)港城总体规划做出修改。

第二条规划范围

本次规划范围为梅山全岛范围,即总面积38.3平方公里(含扑蛇、青龙二岛、七姓涂滩涂围垦)。

第三条规划依据

本次规划的主要依据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及涉及城乡发展与建设的相关法律、法规、技术规范和标准;经批准的《宁波梅山(保税)港城总体规划(2008-2020)》、《宁波梅山保税港区产业集聚区发展规划》,《宁波市北仑区区域空间发展战略规划研究》及其它相关规划和相关基础资料。

第四条规划期限

本次修改的规划期限为2010—2030年,近期至2015年。

第五条规划原则

5.1科学发展,长远考虑

坚持科学发展观,因地制宜、持审慎严谨的态度,遵循集约化、可持续的指导思想,从区域发展的长远性需求出发,确定合理的建设时序与规模,满足各主体的近期发展需求的同时,合理组织城市的近远期功能,又能增加对未来发展的适应性和弹性。

5.2整体协调、优化配置

整合资源共建,优化资源配置,在北仑滨海新城区域整合统筹的框架格局下,强化梅山与春晓、上阳、郭巨间的空间关系,确定梅山核心功能,因资利导,确定开发模式、开发内容与开发强度。

5.3适时跟进、动态应变

转变“静态规划”为“动态规划”,以动态应变、弹性与强制性平衡发展理念,适应市场发展机制。

第六条修改重点

6.1规划思路的修改

上版总规重点规划对象为梅山(保税)港城,虽规划范围为梅山岛,但对梅山乡的规划考量缺失。

从梅山岛发展阶段来看,其近期发展包括保税港区和梅山乡两个主体,远期实现港城一体化,全域都市化。

因此,修改原规划思路,将梅山乡的建设也统一纳入本规划。

本规划范围为梅山全岛范围,即总面积38.3平方公里(含扑蛇、青龙二岛、七姓涂滩涂围垦)。

6.2规划期限的修改

宁波2030战略已进行中,北仑滨海新城作为宁波“十二五”重点战略空间,其总体规划已编制,规划期限确定为2010—2030年;从与上位规划相衔接角度,将上版总体规划规划期限进行修改为2010—2030年。

6.3发展规模的衔接与修改

在上版总规确定的建设用地规模控制要求下,考虑宁波梅山保税港区产业集聚区发展规划中对梅山产业集聚区发展规模的建设要求,统筹建设过程中项目的实际实施;确定新发展形势下梅山近、远期合理的建设用地规模,有效指导梅山保税港城的开发建设。

6.4功能分区及用地布局的修改

在重大基础设施修改的要求下,应对空间格局的优化调整,对上版总规确定的“三主两副”功能分区进行范围的优化调整;进一步优化用地布局,加强空间渗透性、景观性以及滨海风情带的打造。

6.5道路交通的修改优化

区域统筹、海铁联运等角度,取消铁路梅山支线;根据甬舟六横高速公路线位调整,优化内外交通衔接;“蓝色港湾”工程,实施梅东通道桥坝一体化建设。

在主干骨架道路调整的要求下,优化道路网。

第七条成果组成

本规划成果由规划文本、规划图纸、说明书三部分组成。

规划文本和规划图纸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文本中下划线部分为强制性内容。

第八条法律地位

本规划经宁波市人民政府批准后,将作为梅山发展与建设的技术性行政法规,凡在梅山行政辖区内从事空间资源利用的一切行为均应遵守本规划。

第二章发展定位及规模

第九条发展目标

动力保税港、活力海上城、魅力休闲岛

第十条功能定位

中国自由贸易试验区、长三角现代物流发展重要组成区、浙江海洋经济发展先行区和宁波现代化国际港口城市引领实践区。

第十一条发展职能

(1)亚太地区和我国沿海以港口为依托、国际贸易为龙头的国际自由贸易试验区。

(2)长三角地区以保税仓储、转口贸易、中转、增值加工为重点的现代物流业发展区,长三角资源配置中心和上海国际航运中心的重要组成区。

(3)浙江省海洋经济产业发展集聚区,省级海洋经济发展核心区。

(4)以特殊经济体、山海生态为战略资源,成为宁波“六个加快”下建设现代化国际港口城市的引领及最佳实践区。

第十二条发展规模

至2030年,规划区常住人口10万人。

规划建设用地规划约19.99平方公里。

近期(2015年),规划区常住人口3.5万人。

规划建设用地规模约12.3平方公里,其中城市建设用地9平方公里,梅山乡建设用地3.3平方公里。

第三章空间布局

第十三条空间策略

13.1功能相互协调与衔接

形成“北居南工”的整体功能分区,既强调各功能区块之间的相互衔接、联系畅通;又要保持各功能区块自身的功能相对独立,减少相互之间的干扰。

13.2打造空间脊梁

结合道路骨架和开放空间体系,在梅山岛中部打造一条空间发展脊梁,既能保控空间发展的整体性,又能适时应对发展的变化。

该空间脊梁从西向东依次沟通高档居住休闲区、增值服务区、生活配套服务区、国际商贸区、保税港区、地方文化社区以及国际邮轮服务区。

13.3建立连贯畅通的北部滨海风情带

实施梅山港“蓝色港湾”工程后,梅山港沿线将成为区域性滨水休闲中心,通过建立连贯畅通的滨海通道,将沿梅山港各个公共空间密切沟通,形成梅山岛北部滨海休闲风情带。

主要沟通区块包括半岛娱乐休闲区块、北部湿地公园、滨港娱乐休闲区、海上桃花源以及国际邮轮度假区。

13.4形成“两个面向”的服务中心

在国际商贸区依托与之比邻的增值服务区以及保税港区,形成主要面向生产的生产组织服务中心;在梅山岛西端和东端依托山海资源形成两个面向生活休闲的休闲服务中心。

第十四条规划结构

规划形成“两带一心、一轴两节点”的“纺锤型”总体空间格局。

“两带”:

即梅山岛南部产业带以及沿梅山港北部风情带。

“一心”:

即依托梅山国际商贸服务区形成梅山生产组织与服务中心。

“一轴”:

强调贯穿全岛、联系各个功能的生态空间开放轴,形成梅山岛空间发展脊柱。

“两节点”:

即梅山岛西端的围绕半岛酒店、滨海沙滩形成的休闲节点,以及梅山岛东端的围绕国际邮轮度假小镇形成的国际化旅游节点。

第十五条功能分区

延续上版总规确定的七个功能区块——保税港区、增值服务区、国际商贸区、生活配套服务区、地方文化社区、高档居住休闲区以及国际邮轮服务区。

15.1保税港区

保税港区规划范围7.74平方公里,以河道、道路为界进行划分;北以梅山大河为界、南至海岸、西以港城路为界、东至问津路、规划河道。

分三期实施建设。

一期现已封关运作。

规划梅山保税港区二期封关区域位于一期东侧,东至问津路,北以欣港路为界。

保税港区三期封关区域北至欣港路、西至港城路、南至海岸、东至问津路、海岸。

其余用地作为三期建设后择机发展建设用地。

15.2增值服务区

规划增值服务区北以规划梅星河、梅山大道为界,西至六横高速公路,东至港城路、港浦路,南至海岸,规划用地面积约4.46平方公里。

增值服务区布局于六横高速公路东侧,紧邻保税港区,交通便捷,与保税港区密切相连。

15.3国际商贸区

规划国际商贸区北至海天路、南至梅山大道、西至港城路;用地面积约2.47平方公里。

国际商贸区布局于保税港区北部,北为烟墩岗,拥有优越的自然环境和区位条件。

15.4生活配套服务区

规划生活配套服务区南以梅山大道、六横高速公路为界、西至梅山港、东以港城路、规划梅星河为界;规划用地面积约3.18平方公里。

生活配套服务区沿梅山港滨海布局,紧邻国际商贸区、增值服务区,为产业功能区提供配套居住、商业、休闲娱乐等服务功能。

15.5地方文化社区

规划地方文化社区北至山体、南至梅山大道、西至海天路、东至问津路;规划用地面积约3.2平方公里(其中梅山湖区域1.2平方公里)。

地方文化社区依托现有村庄,集中村民安置、配套服务等功能。

15.6高档居住休闲区

规划高档居住休闲区规划范围北至梅山港、南至海岸、东以六横高速公路为界;规划用地面积约3.95平方公里(包括岛头水域面积约0.5平方公里)。

将六横高速公路以西全部纳入高档居住休闲区,将岸线释放,重点打造梅港风情带,形成相对独立完善的高档居住休闲区,与春晓综合服务中心互动,共同打造区域休闲服务中心。

15.7国际邮轮服务区

规划国际邮轮服务区1.68平方公里(包括山体),依托梅山岛东端深水岸线条件及优美的自然山体资源,发展定位为长三角国际邮轮主题旅游服务区,主要建设长三角区域面向国际的功能完备、具有国际一流水平的邮轮母港,并以此为引擎引入邮轮主题旅游观光和体验产品,形成集邮轮港区服务、主题旅游观光、保税物品采购、海尚休闲度假、旅游集散服务等功能为一体的邮轮主题旅游区。

15.8与上版总规对比

修改后各功能分区(单位:

公顷)

保税港区

774.4

增值服务区

445.7

国际商贸区

247.5

生活配套服务区

317.7

地方文化社区

320.2(包括梅山湖120.2)

高档居住休闲区

395

国际邮轮服务区

167.5(包括山体)

总计:

2668

原总规各功能分区(单位:

公顷)

保税港区

774.4

增值服务区

600.68

国际商贸区

258.26

生活配套服务区

202.95

地方文化社区

191.15

高档居住休闲区

114.65

国际邮轮服务区

32.7

总计:

2174.79

第十六条用地布局

16.1居住用地

规划居住用地410.82公顷(包括中小学用地24.97公顷),主要分布在高档居住休闲区、生活配套服务区、地方文化社区。

其中:

(1)高档居住休闲区规划居住用地约152.76公顷(不包括中小学用地6.12公顷),主要提供面向区域性的品质滨海居住,其中居住商业混合用地约25.06公顷。

(2)生活配套服务区规划居住用地约114.31公顷(不包括中小学用地9.87公顷),其中居住商业混合用地约33.94公顷,主要沿梅山大道布局;该区域居住用地主要为满足本岛生活配套需求。

(3)地方文化区规划居住用地约115.12公顷(不包括中小学用地8.98公顷),主要为满足梅山岛本岛安置及港区配套居住需求。

16.2公共设施用地

规划公共设施用地201.08公顷,主要集中分布在国际商贸区、高档居住休闲区西端岛头。

其中,国际商贸区公共设施用地约109.36公顷,主要为保税港区政策向生产-供应链上游拓展提供保障空间,重点发展行政管理、信息中心、(离岸)金融、国际贸易、船务、货代等职能,构建创新服务平台。

高档居住休闲区西端岛头区规划公共服务设施用地约31.35公顷,主要为面向高端人群的商务休闲配套、旅游休闲配套的公共服务设施。

其它公共服务设施主要为居住配套服务的商业、服务业、文化娱乐等公共设施。

16.3产业用地

规划产业用地509.48公顷,主要包括保税港区物流仓储用地以及增值服务区产业研发用地和一类工业用地。

其中保税港区物流仓储用地约304.42公顷,增值服务区产业研发用地约27.67公顷,一类工业用地约177.39公顷。

16.4港口用地

规划港口用地约412.65公顷,占梅山城市建设用地的20.64%。

港口用地包括青龙山作业区、梅山东作业区、七姓涂作业区以及夹江作业区;其中青龙山作业区、梅山东作业区主要为远洋干线集装箱港口,七姓涂作业区主要为近洋、沿海集装箱和多用途港口;夹江作业区主要布置港口支持系统港口。

16.5规划用地平衡表

序号

用地性质

用地面积(公顷)

占建设用地比例(%)

1

R

居住用地

410.82

20.55

R

R

居住用地

314.64

 

R+C

居住混合用地

71.21

 

Rs

幼托、中小学用地

24.97

 

2

C

公共设施用地

201.08

10.06

C

C1

行政办公用地

32.99

 

C2

商业金融业用地

38.35

 

C3

文化娱乐用地

3.58

 

C5

医疗卫生用地

5.18

 

C2m

商办混合

100.71

 

C混

商业服务混合用地

20.27

 

3

M

工业用地

205.06

10.26

M

M1

一类工业用地

177.39

 

M研

研发用地

27.67

 

4

W

仓储用地

304.42

15.23

 

W混

仓储混合用地

304.42

 

5

T

对外交通用地

413.69

20.69

T

T2

公路用地

1.04

 

T4

港口用地

412.65

 

6

S

道路广场用地

230.03

11.51

S

S1

道路用地

205.76

 

S2

广场用地

17.33

 

S3

社会停车场库用地

6.94

 

7

U

市政公用设施用地

8.59

0.43

8

G

绿地

187.07

9.36

G

G1

公园绿地

144.25

 

G2

生产防护绿地

42.82

 

9

 

度假用地

38.37

1.92

合计

城市建设用地

1999.13

100.00

10

E

水域和其它用地

1830.87

 

 

E1

河流

409.98

 

生态农园用地

66.88

 

湿地公园、森林体育公园等其他用地

970.83

 

发展备用地

383.18

19.17

总用地

3830.00

 

第四章综合交通

第十七条对外交通系统

17.1港口发展

把握梅山港定位和保税港功能要求,构建具有区域辐射功能的港口集疏运系统。

梅山港区性质:

上海国际航运中心的重要港区,宁波-舟山港集装箱运输核心港,并具有保税港区的功能;宁波市国土开发、对外开放、发展外向型经济的重要依托;发展重点为以保税港区为主导,金融贸易为辅助,城市生活为配套。

港口规模:

《宁波—舟山港梅山港区总体规划》同时对港口规模的预测为,规划5~10万吨级集装箱泊位15个(其中预留发展泊位4个,考虑国际邮轮停靠可能性),1~3万吨级近洋沿海多用途集装箱泊位15个。

2020年集装箱吞吐能力为700万TEU,2030年为1000万TEU。

岸线利用:

规划港口岸线7段,分别为梅山岛南部青龙山以西远洋干线集装箱泊位岸线、七姓涂近洋沿海集装箱泊位岸线、港口支持系统干线、梅山岛西部休闲旅游岸线、梅山岛北部城市公用及生活岸线、梅山岛东部休闲旅游岸线和梅山岛东南部远洋集装箱泊位岸线兼顾国际邮轮码头岸线。

港口岸线利用总长27750米。

港口集疏运系统:

规划确定盐田大道为港口主要疏港道路,位于规划港口作业区后,东西向分布。

港口疏运主方向为港区向西经六横大桥方向,六横大桥为宁波-舟山连岛工程的组成部分,大桥北接宁波象山湾疏港高速、南接舟山六横岛。

港口疏运次要方向为港区向东的梅东通道方向,梅东通道为梅山港区和宁波穿山港区及铁路华峙站的联系通道。

17.2道路输运系统

梅山保税港区道路疏运系统由五座跨梅山港大桥组成。

其中港口集疏运通道和城市货运通道2处、客运通道2处,客货混行通道1处。

港口集疏运通道及城市货运通道由六横疏港高速及连岛道路和梅东通道组成,其中六横疏港高速及连岛道路为梅山岛疏港主方向。

城市客运通道由规划上阳大桥和规划春晓大桥构成。

梅山大桥为客货混行通道,货运主要针对非保税区的货车通行。

17.3保税区货运交通组织

(1)一期封关货运交通组织

梅山保税港区一期现已完成封关工作,一期封关面积2.35平方公里。

封关区货运交通组织以避开公建中心,利用现有已建道路及梅山大桥作为对外疏解通道。

(2)二期封关货运交通组织

二期封关后总计封关面积达到2.69平方公里。

货运交通组织为“34”体系,包括三个主要阶段,四个主要通道。

梅东通道建成前,主要通过梅山大桥通道疏解。

梅东通道建成后,货运交通通过欣港路、梅东通道疏解。

六横疏港建成后,货运交通主要通过欣港路、梅东通道及六横高速公路进行疏解。

(3)三期封关货运交通组织

三期封关后总计封关面积达到6.03平方公里。

货运交通组织按东向双向疏解方针。

封关区需设置东西两个出入口,省内及近省腹地交通利用西口直接沟通六横疏港高速;远距离需公铁联运的交通流利用东口通过梅东大桥至铁路华峙站。

非封关区部分货运交通东向通过欣港路、梅东通道联系北仑城区;西向通过六横高速进入宁波市区高速系统。

17.4铁路梅山支线

为充分利用梅山保税港的功能、政策优势和地理环境优势,努力打造“动力保税港、魅力海上城、生态休闲岛”,从梅山港区货运量、港前作业模式、土地成本、经济成本等方面分析,本次在梅山保说港城总体规划修改中取消梅山铁路支线,取消后梅山港货运通过梅东通道、沿海中线至华峙站进行铁路接驳。

第十八条城市交通系统

18.1路网结构

保税港区以方格网式布局为主,滨海生活带以自由式道路为主,两种形式形成混合式路网结构。

以盐田大道、梅山大道两条主干道贯穿岛屿东西,辅以5条局部联络的主干路,形成路网结构骨架。

规划全岛主干道总长度48.1公里,次干道总长度30.8公里,支路总长度66.6公里。

全岛干道网密度2.06km/km²,道路网密度3.79km/km²。

18.2道路系统

城市道路系统分为主干路、次干路和支路三级,依据功能细分为货运主干道、客货混行主干道、客运主干道、货运次干道及客运次干道。

主干道红线控制宽度36~48米,设计车速60公里/小时。

次干道红线控制宽度20~36米,设计车速40公里/小时。

规划根据地块开发需要设计支路,尽可能加密贯通支路,划分小地块,同时为高强度交通流的疏散提供周旋的空间,避免直接冲击主干路系统,也增加了地块的临街面,设计车速为30公里/小时。

18.3交叉口

一般道路相交宜以平交为主,高速公路与各等级道路相交,应根据需要设置分离式、半互通式、全互通式等各种立交。

为了快速疏解梅山保税港区过境交通量及区域对外交通,岛内道路与六横疏港高速相交均采用立交形式。

其中六横高速与盐田大道采用互通式立交形式,并相应设置收费站及相关管理用房。

港湾路、七星路、盐湖路与六横高速相交采用分离式立交形式。

梅山大道与港湾大道相交采用分离式立交形式。

滨江路(梅山湾南侧规划12米道路)与盐湖路、六横高速、梅山大道、问津路及梅东通道相交均为分离式立交。

梅山大道与梅东路可以结合实际建设要求设置分离式立交。

岛内其他道路相交均采用平交形式,主要道路相交路口根据需要进行渠化拓宽。

18.4公共交通

明确公共交通优先战略,建立对外快速公交和内部常规公交相结合的公共交通体系。

规划梅山大道作为梅山岛和北仑区中心的快速公共交通廊道。

规划问津路作为梅山岛与上阳片区联系的公交走廊。

规划七星路及海润路作为岛内主要公交走廊。

18.5静态交通设施

公交首末站:

规划在梅山岛内设置三处公交首末站,一处位于地方文化社区,占地面积0.4公顷,一处位于梅山岛西部高档休闲居住区,面积0.4公顷。

一处位于核心区西侧,占地面积0.4公顷。

公共停车场:

城市区域按规范设置社会公共停车场,同时在支路及交通量较小的次干路上设置路侧停车带。

规划共设置5个集卡停车场。

加油加气站规划:

在梅山岛上共布置4个加油站。

第五章市政基础设施

第十九条给水工程

19.1用水量预测

本区域规划期末平均日需水量为7.64万吨/日。

19.2供水设施

供水依托北仑水厂。

19.3管网布局

给水管网采用多水源环网系统,以提高供水可靠性。

除原有DN600输水管外,再建设两条DN800输水管道,分别结合梅山大桥及上阳大桥建设。

配水管网采用环状网,消防用水主要由市政管网提供。

梅山泵站远期规划规模为7万吨/日。

第二十条排水工程

规划排水体制为雨、污分流制。

雨水利用河道、溪流密集的特点,就近排入水体。

污水根据地形特点和开发建设情况,采用管道形式,将污水收集后,送至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

本区域规划期末平均日污水量为7.14万吨/日。

近期通过污水泵站送至春晓污水处理厂处理,远期统一送至郭巨污水处理厂处理。

岛内设置两座污水提升泵站,梅山1#泵站设计规模约350L/s,占地面积约750m2;梅山2#泵站设计规模约750L/s,占地面积约1200m2。

第二十一条电力工程

21.1用电量预测

规划区总用电最大负荷约为25.13万KW。

21.2供电设施

规划新建110KV公用变电所2座,分别是七姓变和塔碑变,分别接入220kV白峰变和昆亭变。

每座110KV公用变电所最终建设规模为3×80MVA。

110KV变电所均采用室内变,每座占地面积约为0.3公顷。

21.3电力走廊带

规划六横电厂至500KV春晓变的2回路500KV高压电力线路,结合六横高速公路管廊带及山体建设。

规划110KV输电线路主要采用埋地敷设形式。

梅山岛作为20kV电网建设试点,规划采用20kV作为中压配电网供电电压等级。

以变电站布点、主要地理特征等为条件,对规划区进行供电分区划分。

第二十二条邮政通信工程

至规划期末,本区固定电话总装机容量约为7万门。

规划设通信汇聚机房一处,接入机房六处,具体位置及用地规模应参照通信专项规划。

规划新增一处邮政所,结合电信支局建设,保留现状邮政所。

规划电信管道采用埋地形式敷设,应提高光缆等宽带、高速电信线材的使用率,以满足信息时代的发展需求。

通信管道的管孔数应时满足各通信运营商的需求,专业通信光缆均纳入通信管道管孔。

扩大广播电视的服务领域,提高服务水平,满足广大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精神文化需求,构建以广播电视网络为基础、满足“三网融合”要求的下一代数字电视网。

第二十三条燃气工程

23.1气源规划

规划区内气源为东海天然气与LNG。

23.2用气量估算

至规划期末,总用气量预计为2424万立方米。

23.3燃气管网

规划本区采用天然气管道供气方式,燃气管网采用中、低压二级管网系统。

燃气中压管道分两路上岛,具体路线为:

中压管道从春晓高—中压门站出来后,随沿海中线往梅山岛方向敷设,与梅山大桥和上阳大桥结合建设。

第二十四条环卫与防灾工程

24.1生活垃圾

规划日产垃圾量156吨。

梅山岛主要固体废物为生活垃圾、医疗废物和建筑垃圾等,生产过程产生的废弃物要求100%回收利用。

规划建设垃圾转运站2座,垃圾收集后运至垃圾焚烧发电厂进行焚烧处理。

24.2河网水系

形成“四横一纵、一湖一环岛”。

四横”指七姓涂横河、保税港区横河、苔岙横河以及梅山大河,“一纵”为港口纵河;“一湖”为梅山湖,水面面积40~60公顷,“一环岛”指梅山岛环岛护塘河。

24.3防洪排涝

参照《宁波市梅山岛防洪(潮)排涝规划》,梅山岛防潮标准为50~100年一遇;治涝标准为远期20年一遇暴雨24小时排出不受淹;防洪标准为50年一遇。

海塘防潮标准50~100年一遇;沿梅山水道侧湖提防洪标准50年一遇。

梅山岛全岛开发完成时,海堤防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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