泗洪县临淮中学校园安全隐患排查责任状.docx
《泗洪县临淮中学校园安全隐患排查责任状.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泗洪县临淮中学校园安全隐患排查责任状.docx(9页珍藏版)》请在冰点文库上搜索。
泗洪县临淮中学校园安全隐患排查责任状
泗洪县临淮中学关于加强校园安全隐患
排查与整改工作的实施办法
为加强学校安全管理,建立健全学校安全管理工作责任体系建设,强化学校安全隐患排查与整改工作,特制定本实施办法。
一、责任对象
1、责任部门:
各处室、班级。
2、责任人:
学校校长陈三社同志是安全稳定工作第一责任人,分管校长刘伟同志是直接责任人,各处室负责人、班主任、个人为相关安全项目具体责任人。
二、责任体系
1、责任层次:
学校校长→分管校长→学校各处室负责人→班主任、各相关岗位责任人。
2、学校强化校长作为学校安全管理第一责任人的制度,明确校园安全管理主体责任,学校应由校长和分管校长、分管校长和相关处室负责人(含班主任)、相关处室和部门教职工层层签订安全稳定管理责任状,并制作相关内容《告家长书》。
建立并完善内部保卫机构,强化对门卫保安人员的工作管理,落实内部保卫力量、规章制度、技防和物防设施,强化学校安全隐患排查与整改工作,加强安全教育与培训,协调当地公安司法机关,确保人防、物防、技防等措施真正落实到位。
三、责任内容
(一)学校周边环境整治方面。
责任校长:
滕兆春(法制校长)责任处室:
政教处责任人:
蒋林
排查与整改内容:
要重点排查可能对学校及师生造成危害的人及场所,如精神病人及有暴力倾向的人,网吧、游戏室及对青少年有隐形伤害的场所。
学校要明确相关处室负责并制订完善相关制度定期排查整改,确保学校安全。
责任校长(签字):
责任人(签字):
(二)师德师风方面。
责任校长:
魏运梅责任处室:
政教处责任人:
蒋林
排查与整改内容:
要加强教职工队伍建设,强化对教职工师德教育,尤其要加强对教师的监管工作,要对干群关系、师生关系、生生关系等进行排查,要排查出有行为不端、精神抑郁、体罚学生等暴力倾向的教职工,加以重点监管。
负责师训、干训工作中的安全事故的处置。
学校要明确专人负责并制订完善相关制度定期排查整改,纯洁教职工队伍。
责任校长(签字):
责任人(签字):
(三)信访稳定方面。
责任校长:
刘伟责任处室:
政教处责任人:
蒋林
排查与整改内容:
对可能影响学校安全稳定的相关问题进行风险评估,加强对有过急倾向、高危人群的排查和引导,确保学校教育教学安全。
学校要明确相关处室负责并制订完善实施教职工“一岗双责”制度,定期排查整改。
责任校长(签字):
责任人(签字):
(四)校舍校产建构筑物。
责任校长:
刘伟责任处室:
总务处责任人:
张鑫
排查与整改内容:
重点是学校所有建构筑物,如教学楼、综合楼、宿舍楼、餐厅、大门、院墙、道路、厕所、下水道、广场、校内高压电线、地质安全、地下管线等校舍校产及教育教学设施要符合安全使用标准,重点部位如楼梯、梯道口、楼梯扶手、走廊、走廊护栏、体育场地及看台防护、宿舍门窗栅栏防护、体育场馆等符合安全使用标准。
学校建设场所安全监管及建构筑物质量鉴定。
要明确处室专人负责并制订完善相关制度定期排查整改,确保学校校舍校产安全。
责任校长(签字):
责任人(签字):
(五)体育器材及体卫艺设施安全方面。
责任校长:
袁兆佳责任处室:
教务处责任人:
刘成才曹翠军张翼
排查与整改内容:
重点是体育设施、器材、体育运动场地、体操练功设施等,如:
篮球架、乒乓球台、五部联合器、单双杠、健身器材及学生体育活动安全监管。
学校要明确相关处室负责并制订完善相关制度定期排查整改,确保学校体育器材及设施等安全。
责任校长(签字):
责任人(签字):
(六)教育教学设备安全方面。
责任校长:
袁兆佳责任处室:
教务处责任人:
刘成才
排查与整改内容:
重点是教育教学实验设备及器材、实验药品、实验用剧毒化学药品、危险品、爆炸物、电教器材、音像视屏资料、校内广电及弱电系统、电脑室、视屏监控系统、周界报警系统、网络安全、信息安全等符合安全使用标准。
学校明确教务处负责并制订完善相关制度定期排查整改,确保学校教育教学设备器材及设施等安全。
责任校长(签字):
责任人(签字):
(七)校园治安值班巡逻方面。
责任校长:
刘伟责任处室:
政教处责任人:
蒋林赵宏勇
排查与整改内容:
治安工作以防火、防盗、防爆、防毒、防抢劫诈骗、防人身伤害事件等为重点组建护校队,规定职责任务、巡查线路、时间和具体要求,落实值班、巡逻措施;实行24小时值班、巡逻。
护校队值班表、值班巡逻记录簿等登记正常。
责任校长(签字):
责任人(签字):
(八)门卫安全管理方面。
责任校长:
刘伟责任处室:
政教处责任人:
蒋林赵宏勇
排查与整改内容:
强化门卫安全管理工作,严格执行上级关于禁止学生家长进入校园接送学生的有关要求,学生家长接送学生不得进入校园。
切实加强学校安全巡防,配齐配足物防器材,在学生集中上下学时段做好安全防范。
要做好来访人员登记,有专职保卫(保安)人员负责查验、登记进入校园的人员、物品和车辆,外来人员确需进入校园的,要经过身份验证登记后由被访人员到门卫处领入指定会客室。
严防来历不明人员、未经批准的校外机动车、非教学用危爆物品、剧毒化学品、管制刀具等危险物品和动物进入校园。
门卫管理制度按要求公布上墙、来人来访登记簿、外单位车辆出入登记簿等登记正常。
要采取有效措施加强本校教职工车辆的安全管理,学校不提供机动车辆停车场地,学校不得将校内场地租借给外单位(人员)当停车场,对于上级检查、观摩车辆,外地学术交流车辆确需进入校园的,要做好停放的引导工作,坚决杜绝外单位无关车辆进入校园。
政教处负责并实施门卫安全管理规定。
责任校长(签字):
责任人(签字):
(九)食品卫生安全方面。
责任校长:
刘伟责任处室:
总务处责任人:
张鑫
排查与整改内容:
食品安全工作重点是学生食堂餐厅管理安全防范措施制度健全,遵守《学校食堂管理规定》,从业人员必须办理疾控中心发放的《健康证》,并悬挂上墙。
各项物品登记记录详实,管理工作到位,食堂视频监控使用正常,消防设施、食品卫生、药品安全、饮食卫生、师生饮用水、食品留样等符合要求。
校办企业、校办商店食品符合安全标准,防治传染病及住校生管理等各项措施到位。
总务处负责饮食卫生安全工作,应根据食品采购、验收、贮存、加工、烹饪、留样一系列程序,层层建立责任把关制度,确保师生饮食卫生安全。
责任校长(签字):
责任人(签字):
(十)学生宿舍管理方面。
责任校长:
魏运梅责任处室:
政教处责任人:
蒋林
排查与整改内容:
重点是学生宿舍管理制度健全、各项检查登记记录有序,管理工作到位,消防设施、应急灯等安全保障符合要求。
宿舍管理员巡查房间及查铺等记录正常。
学生宿舍区安全工作责任制实行学生宿舍管理负责人、主管部门负责人安全工作责任体系,实行层层负责制。
与住管员签订学校宿舍安全管理责任书。
学校要明确相关处室负责并实施学生宿舍安全管理规定,强化学生宿舍的日常管理和治安、消防、卫生工作。
责任校长(签字):
责任人(签字):
(十一)消防安全方面。
责任校长:
刘伟责任处室:
总务处责任人:
张鑫赵宏勇
排查与整改内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公安部第61号令发布《关于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按照要求配备消防器材,重要设施符合消防要求,消防通道安全通畅。
张鑫为学校消防安全责任人、赵宏勇为消防安全管理人,总务处负责并实施学校消防安全管理规定和学校年度消防安全工作计划;组建本单位的义务消防队并实施消防、防震避险、防暴力演练,与所属管理人员签署《消防安全责任书》。
责任校长(签字):
责任人(签字):
(十二)教育教学活动及实验课安全方面。
责任校长:
袁兆佳责任处室:
教务处责任人:
刘成才
排查与整改内容:
学校明确教务处负责实施教育教学及学生实验课、科技活动课等安全管理规定,由教务处和每位教师签订教职工安全责任书。
责任校长(签字):
责任人(签字):
(十三)职教教育教学活动及实训课安全方面。
责任校长:
袁兆佳责任处室:
教务处责任人:
刘成才
排查与整改内容:
教务处负责实施教育教学活动及学生实训实习等安全管理规定,由教务处和每位教师签订教职工安全责任书。
责任校长(签字):
责任人(签字):
(十四)招生考试安全方面。
责任校长:
袁兆佳责任处室:
教务处责任人:
刘成才
排查与整改内容:
学校要明确相关处室负责实施招生考试等安全管理规定,与相关责任人签订安全责任书。
责任校长(签字):
责任人(签字):
(十五)财务室安全方面。
责任校长:
刘伟责任处室:
总务处责任人:
胡芳张鑫
排查与整改内容:
财务部门符合安全管理要求,学校要明确相关处室负责实施财务部门安全管理规定,与相关责任人签订安全责任书。
责任校长(签字):
责任人(签字):
(十六)集体外出活动安全方面。
责任校长:
魏运梅责任处室:
政教处责任人:
蒋林
排查与整改内容:
学校安排学生集体外出活动必须报局办室审批,活动要符合安全管理要求,学校要对外出活动进行全程安全监管,学校要明确相关处室负责实施外出活动安全管理规定,与相关责任人签订安全责任书。
责任校长(签字):
责任人(签字):
(十七)学生安全教育方面。
责任校长:
魏运梅责任处室:
政教处责任人:
蒋林
排查与整改内容:
学生安全是学校安全稳定的重点、敏感工作。
学生安全教育尤为重要,要做好交通安全、防火、防爆、防雷电、防溺水、防震、防毒、反盗版、反邪教、防暴力等安全教育。
学校要以高度的政治责任心,根据不断发展变化的客观情况适时施教,明确相关处室负责实施学生安全教育工作。
责任校长(签字):
责任人(签字):
(十八)特种设备管理方面。
责任校长:
刘伟责任处室:
总务处责任人:
张鑫
排查与整改内容:
煤气等符合安全使用标准。
学校明确总务处负责对特种设备安全管理,与相关责任人签订安全责任书。
责任校长(签字):
责任人(签字):
(十九)学生接送方面。
责任校长:
魏运梅责任处室:
政教处责任人:
蒋林
排查与整改内容:
建立接送制度,明确接送时间、手续等,严禁家长进入校园内部接送学生。
接送制度公布上墙。
学校要明确相关处室负责对接送学生安全管理,与相关责任人签订安全责任书。
责任校长(签字):
责任人(签字):
(二十)保安配备情况方面。
责任校长:
刘伟责任处室:
政教处责任人:
蒋林
排查与整改内容:
按照《江苏省中小学幼儿园治安保卫工作规定(试行)》第五条第一款规定:
设立治安保卫机构,配备专职治安保卫人员,负责本单位治安保卫工作;聘用2名专职保安人员,根据国务院《保安服务管理条例》规定,保安员必须报名参加《国家保安员证》职业考试,统一着2011式保安服装,持证上岗。
学校要明确政教处负责加强对保安人员管理,与相关责任人签订安全责任书。
责任校长(签字):
责任人(签字):
(二十一)实体防护措施方面。
责任校长:
刘伟魏运梅责任处室:
总务处政教处责任人:
张鑫蒋林
排查与整改内容:
重点是要在校园出入口安装坚固的金属防护门,在主要出入口设置机动车辆减速装置。
应在校园围墙等周界设施上设置防攀爬设施;配全安全叉、防暴网、橡皮棍、手电筒、巡逻红袖标、辣椒水等必要的应急处置装备(总务处负责),并加强应急处置演练,确保在紧急情况下能够及时有效制服犯罪分子。
要有突发性事件演练预案和演练照片等(政教处负责)。
学校要明确相关处室负责加强对实体防护管理,与相关责任人签订安全责任书。
责任校长(签字):
责任人(签字):
(二十二)技术防范方面。
责任校长:
刘伟责任处室:
总务处政教处责任人:
张鑫蒋林
排查与整改内容:
重点是在校园主要出入口、学生集体宿舍主要出入口安装视频监控装置,主要出入口摄像机应适当外延,保证能够覆盖门口人员活动区域,应将图象联入辖区派出所治安监控中心。
应在门卫(传达)室隐蔽、便于操作的部位安装与公安机关联网的紧急报警装置,确保紧急情况下能够在第一时间内向公安机关报警。
在校园围墙等周界设施上设置周界报警装置。
中小学、幼儿园应在校园内部主要通道、停车场,行政、教学楼的通道、电梯厅、电梯轿厢,会场、食堂、运动场所、体育场馆内和出入口安装视频监控装置。
视频监控系统应采用数字硬盘录像机作为图像记录设备,24小时进行图像记录,保存时间应不少于30天,录像回放能够清晰显示监控区域内人员体貌特征、出入车辆号牌等情况。
学校监控主机应安装在学校门卫保安值班室外间。
监控探头正常运行,无损坏。
责任校长(签字):
责任人(签字):
(二十三)德育及心理健康教育方面。
责任校长:
袁兆佳责任处室:
教务处责任人:
刘成才
排查与整改内容:
建立健全学生健康档案,学生健康体检表中要有心电图、肝肺肾功能等身体重要器官体检证明。
学校要有心理健康咨询室,配备心理咨询师定期对学生进行心理疏导,学校要适时排查有心理障碍的师生,及时进行心理干预。
学校要明确相关处室负责并实施学生德育及心理健康教育方面管理工作。
责任校长(签字):
责任人(签字):
四、近期重点工作:
(一)迅速落实校园安全管理工作。
一是迅速安排布置,明确责任,切实做好校园安全隐患排查与整改工作,及时消除各类安全隐患;二是迅速排查各类不稳定因素,对辖区肇事肇祸精神病人、治安重点人员等进行排查,强化校园周边环境整治,确保重点人员监管到位,确保校园安全。
(二)强化校园安全工作措施、落实工作责任。
对照排查与整改内容,开展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活动,抓紧落实人防、物防、技防、制度防等措施,缺什么补什么、什么工作不到位就完善什么工作,强化工作职责。
对未按照规定要求配备专职保卫人员、物防不符合规定标准、未安装技防设施、安防制度不健全,存在安全隐患未整改的学校,造成师生人身伤害、公私财产损失,或者严重威胁师生人身安全、公私财产安全或者公共安全的,将严格追究相关单位责任人的责任。
(三)加强安全信息交流工作。
在假期前、节日、暴雨、雷电、雨雪、雾霾、台风、沙尘等灾害性天气,以《学校安全工作致家长一封信》、校园广播、手机短信等方式适时提醒广大师生及学生家长提高安全防范意识,及时提高安全防范措施,确保师生生命财产安全。
如遇重要安全事项应立即启动安全应急预案迅速处置,并及时将信息上报。
(四)继续实行校园安全隐患排查整改周报月报制度。
每月底前将“学校安全隐患排查整改月报表”(纸质表)报送局综治办,每周五下午5:
00前将“学校安全隐患排查整改周报表”(电子表)发送到局综治办邮箱(zzb5419@)。
政教处负责。
五、责任追究及经济责任的承担
如因管理不到位发生校园安全稳定责任事故,将按照《泗洪县学校安全事故责任追究办法》(洪教发〔2010〕66号)相关规定对相关责任人进行责任追究。
二0一三年九月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