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八章个人所得税及会计处理.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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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八章个人所得税及会计处理

纳税会计实务课程教案

第17次

授课题目(教学章、节或主题):

第八章个人所得税法

7.1个人所得税基础知识7.2个所得税基本法律内容

课时安排

2学时

教学目的、要求(分掌握、熟悉、了解三个层次):

了解个人所得税法的概念和特点

掌握个人所得税的纳税人和征税范围

3、熟悉个人所得税应纳税额的计算及会计处理

教学内容(包括基本内容、重点、难点):

复习旧课

复习企业所得税的重点内容

新课内容

第一节个人所得税的概念及其基本法律内容

一、个人所得税的概念

个人所得税是以个人(自然人)取得的各种所得为征税对象而征收的一种税。

个人所得税是世界各国普遍开征的一个税种,它和公司(企业)所得税共同构成一个国家的所得税制。

在西方发达国家,所得税在国家税收体系中占有主要地位,其税收收入在财政收入中占有非常重要的地位;另外,由于这些国家的人均国民生产总值较高,个人收入较多,个人所得税的税源也较丰富,所以个人所得税的税收收入超过了公司(企业)所得税收入。

二、纳税义务人

依据住所和居住时间两个标准,区分为居民和非居民,分别承担不同的纳税义务。

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投资者也为个人所得税的纳税义务人。

三、征税对象

1、工资、薪金所得

工资、薪金所得,是指个人因任职或者受雇而取得的工资、薪金、奖金、年终加薪、劳动分红、津贴、补贴以及任职或者受雇有关的其他所得。

2、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

3、对企事业单位的承包经营、承租经营的所得

4、劳务报酬所得

5、稿酬所得

稿酬所得是指个人因其作品以图书、报刊形式出版、发表而取得的所得。

6、特许权使用费所得

特许权使用费所得是指个人提供专利权、商标权、著作权、非专利技术以及其他特许权使用权取得的所得。

7、利息、股息、红利所得

是指个人拥有债权、股权而取得的利息、股息、红利所得。

8、财产租赁所得:

指个人出租建筑物、土地使用权、机器设备、车船以及其他财产取得的所得。

9、财产转让所得:

指个人转让有价证券、股权、建筑物、土地使用权、机器设备、车船以及其他财产取得所得。

10、偶然所得:

个人得奖、中奖、中彩以及其他偶然性质的所得。

11、经国务院财政部门确定征税的其他所得

下列项目中,属于劳务报酬所得的是(AD )。

  A.个人书画展卖取得的报酬B.提供著作的版权而取得的报酬

  C.将国外的作品翻译出版取得的报酬D.高校教师受出版社委托进行审稿取得的报酬

四、税率

(1)工资薪金所得:

九级超额累进税率,税率为5%—45%

(2)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和对企事业单位的承包经营、承租经营所得适用5%-35%税率。

(3)稿酬所得:

适用比例税率,税率为20%,并按应纳税额减征30%。

(4)劳务报酬所得适用比例税率,税率为20%,对劳务报酬所得一次收入畸高的可以实行加成征收。

对一次取得的劳务报酬所得20000元以上加成征收,即20000元至50000元,税率30%,50000元以上,税率40% 

(5)特许权使用费所得利息、股息、红利所得、财产租赁所得、财产转让所得、偶然所得和其他所得适用比例税率为20%。

财产租赁所得个人出租住房减按10%税率 ;储蓄存款利息:

2007年8月15日起,税率由20%调整为5%。

五、应纳税额的计算

(一)工资、薪金所得

应纳税额=应纳税所得额x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

应纳税所得额=每月收入额-2000元(附加减除费用:

3200)

教材P211的例10.1

某职工2008年3月应发工资4600元,交纳社会统筹的养老保险100元,失业保险50元,单位代缴水电费100元,其每月应纳个人所得税为:

【答案】应纳个人所得税=(4600-2000-100-50)×15%-125=242.5(元)

工资薪金的特殊问题:

某纳税人年末一次性领取年终奖金12000元,计算这笔收入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

按12个月分摊后,平均每月的奖金=12000÷12=1000(元)

应纳个人所得税为12000*10%-25=1175

解释P215的例10.5(重点)

配以案例练习:

王瑞为外商投资企业雇佣的中方人员,2008年10月该外商投资企业支付给赵某的薪金为7200元,同月,赵某还收到其所在的派遣单位发给的工资1000元。

请问:

该外商投资企业和赵某的派遣单位应如何扣缴赵某10月份的个人所得税?

赵某实际应向税务机关申报缴纳多少个人所得税?

请列出具体分析过程。

(1)外商投资企业应为赵某扣缴的个人所得税为:

(7200-2000)*20%-375=665(元)

(2)派遣单位应为赵某扣缴的个人所得税为:

1000*10%-25=75(元)

(3)赵某实际应缴的个人所得税为:

(7200+1000-2000)*20%-375=865

赵某还应补缴个人所得税=865-665-75=125(元)

  

教学重点:

个人所得税的基础法律知识

教学难点:

工资薪金缴纳个人所得税的计算

讨论、思考体现在教学内容中

参考资料(含参考书、文献等):

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税法》,经济科学出版社,2009

曾英姿主编,《税务会计实务》,厦门大学出版社,2009

黎云凤主编,《税务会计》,电子工业出版社,2009

教学过程设计:

复习5分钟,授新课65分钟,安排讨论15分钟,

布置作业分钟,其他5分钟。

授课类型(请打√):

理论课□讨论课□实验课□练习课□其它□

教学方式(请打√):

讲授□讨论□示教□指导□其他□

教学资源(请打√):

多媒体□模型□实物□挂图□音像□其他□

纳税会计实务课程教案

第18次

授课题目(教学章、节或主题):

第七章个人所得税法

7.3个人所得税应纳税额的计算

课时安排

2学时

教学目的、要求(分掌握、熟悉、了解三个层次):

熟悉个人所得税应纳税额的计算

教学内容(包括基本内容、重点、难点):

一、应纳税额的计算

(一)复习工资、薪金所得部分的理论知识点,并以练习巩固

应纳税额=应纳税所得额x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

应纳税所得额=每月收入额-2000元(附加减除费用:

3200)

配以案例练习:

王瑞为外商投资企业雇佣的中方人员,2008年10月该外商投资企业支付给赵某的薪金为7200元,同月,赵某还收到其所在的派遣单位发给的工资1000元。

请问:

该外商投资企业和赵某的派遣单位应如何扣缴赵某10月份的个人所得税?

赵某实际应向税务机关申报缴纳多少个人所得税?

请列出具体分析过程。

(1)外商投资企业应为赵某扣缴的个人所得税为:

(7200-2000)*20%-375=665(元)

(2)派遣单位应为赵某扣缴的个人所得税为:

1000*10%-25=75(元)

(3)赵某实际应缴的个人所得税为:

(7200+1000-2000)*20%-375=865

赵某还应补缴个人所得税=865-665-75=125(元)

(二)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应纳税额的计算

应纳税额=应纳税所得额×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

应纳税所得额=全年收入总额-成本、费用以及损失

对个体独资和合伙企业生产经营所得,其个人所得税应纳税额的计算和征收有以下方法:

(1)查帐征税

(2)核定征收

某个体工商户全年生产经营收入总额为150000元,成本为70000元,费用为10000元,

损失为5000元。

计算该个体工商户全年应纳个人所得税税额。

应纳税所得额=150000-70000-10000-5000=65000

应纳税额=65000*35%-6750=16000(元)

(三)对企事业单位承包、承租经营所得税的计算

应纳税额=应纳税所得额×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

应纳税所得额=纳税年度收入总额-必要的费用

例:

2009年1月1日,刘详与事业单位签订承包合同经营其食堂,承包期为2年。

2006年食堂

实现承包经营利润11万元,按合同规定承包人每年应从承包经营利润中上交承包费3万元。

计算承包人2009年应纳个人所得税税额。

(110000-30000-2000*12)*35%-6750=12850

(四)劳务报酬所得

(1)每次收入不足4000元的,

应纳税额=应纳税所得额×适用税率

应纳税所得额=每次收入-800元

(2)每次收入在4000元以上的,

应纳税额=应纳税所得额x适用税率

应纳税所得额=每次收入额x(1-20%)

(3)每次收入的应纳税所得额超过20000元的,加成扣除

例:

李明2008年11月从某学校取得讲学8000元,计算李明应纳个人所得税。

8000*(1-20%)*20%=1280

某歌星到西安演出,一次性取得劳务50000元,计算其应纳所得税额。

50000*(1-20%)*30%-2000=10000元

(五)稿酬所得

1、每次收入不足4000元的

应纳税额=应纳税所得额x适用税率x(1-30%)

=(每次收入额-800)×20%×(1-30%)

2、每次收入在4000元以上的

应纳税额=应纳税所得额X适用税率X(1-30%)

=每次收入额X(1-20%)X20%*(1-30%)

例1:

某作家取得书稿10000元,则其交个税:

10000X(1-20%)X(1-30%)

例2:

李明与方某二人合著一本书,2008年7月共获稿酬10000元,其中李明分得6000元,方某分得4000元,计算李明、方某二人各自应纳的个人所得税。

6000*(1-20%)*20%*(1-30%)=672(元)

方某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4000-800)*20%*(1-30%)=448元

例3:

王某2002年出版了短篇小说一部,取得稿酬8000元;同时该小说在一家晚报上连载4次,每次取得稿酬900元。

王某稿酬所得应纳的个人所得税额为()

出版小说取得稿酬后,同时又将小说在报刊上连载取得稿酬的,应分别计算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

计算过程为:

8000x(1-20%)x14%=896(900x4-800)x14%=392896+392=1288

安排综合练习来巩固本节课所学知识,详见PPT。

教学重点:

企业所得税应纳税额的有关计算

教学难点:

企业所得税应纳税额的有关计算

讨论、思考体现在教学内容中

参考资料(含参考书、文献等):

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税法》,经济科学出版社,2009

曾英姿主编,《税务会计实务》,厦门大学出版社,2009

黎云凤主编,《税务会计》,电子工业出版社,2009

教学过程设计:

复习5分钟,授新课65分钟,安排讨论15分钟,

布置作业分钟,其他5分钟。

授课类型(请打√):

理论课□讨论课□实验课□练习课□其它□

教学方式(请打√):

讲授□讨论□示教□指导□其他□

教学资源(请打√):

多媒体□模型□实物□挂图□音像□其他□

纳税会计实务课程教案

第19次

授课题目(教学章、节或主题):

第七章个人所得税法

7.4特殊项目个人所得税应纳税额的计算7.5个个所得税的会计处理7.5个人所得税的申报与缴纳

课时安排

2学时

教学目的、要求(分掌握、熟悉、了解三个层次):

熟悉个人所得税应纳税额的计算

教学内容(包括基本内容、重点、难点):

一、特许权使用费所得应纳税额的计算

计算公式为:

  

(一)每次收入不足4000元的

  应纳税额=应纳税所得额×适用税率=(每次收入额-800)×20%

  

(二)每次收入在4000元以上的

  应纳税额=应纳税所得额×适用的税率=每次收入额×(1-20%)×20%

例:

宋某是某金属研究所专家,2008年他向某企业提供了一项专利技术使用权,取得特许权使用费30000元,

计算这笔收入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

(30000*(1-20%)*20%=4800元)

二、利息、股息、红利所得应纳税额的计算

  应纳税额=应纳税所得额×适用的税率=每次收入额×20%

  适用税率,2007年8月15日前为20%,2007年8月15日起为5%。

(储蓄存款利息)

三、财产租赁所得应纳税额的计算:

(出租房产特殊扣除项目;出租房产,个人所得税税额减按10%征收。

  重点掌握内容:

  个人出租房产,在计算缴纳所得税时从收入中依次扣除以下费用:

  

(1)财产租赁过程中缴纳的税费(营业税、城建税、教育费附加、房产税、印花税)

  

(2)由纳税人负担的该出租财产实际开支的修缮费用(每次800元为限,一次扣不完的下次继续扣除,直到扣完为止)

  (3)税法规定的费用扣除标准(800元或20%)(以4000为界限)

  

(一)应纳税所得额

  应纳税额的计算公式:

  

(1)每次月收入不超过4000的

  应纳税所得额=每次(月)收入额-准予扣除项目-修缮费用(800元为限)-800元

  

(2)每次月收入超过4000的

  应纳税所得额=[每次(月)收入额-准予扣除项目-修缮费用(800元为限)]×(1-20%)

  

(二)应纳税额的计算方法

  财产租赁所得适用20%的比例税率。

但是对于个人按市场价格出租的居民住房取得的所得,自2001年1月1日起暂减按10%的税率征收个人所得税。

  计算公式:

应纳税额=应纳税所得额×适用的税率(先解释教材P230的例10.3.8)

  【例题·计算题】刘某于2007年1月将自有的房屋出租,每月取得租金收入2000元,全年租金收入24000元。

假定刘某每月因出租房屋而缴纳的相关税金及附加为110元,计算刘某全年租金收入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

  【答案】财产租赁收入以每月内取得的收入为一次,因此,刘某每月及全年应纳税额为:

  

(1)每月应纳税额=(2000-110-800)×10%=109(元)

  

(2)全年应纳税额=109×12=1308(元)

  假定上例中,当年2月份因下水道阻塞找人修理,发生修理费用600元,有维修部门的正式收据,则2月份和全年的应纳税额为:

  

(1)2月份应纳税额=(2000-110-600-800)×10%=49(元)

  

(2)全年应纳税额=109×11+49=1248(元)

假定2007年2月发生的修缮费用为1500元,因为每次修缮费用以800元为限,一次扣除不完的,允许

在下一次继续扣除,则2月份、3月份和全年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为:

2月份:

(2000-110-800-800)*10%=29元;3月:

(2000-110-700-800)*10%=39元

全年:

109*10+29+39=1158元

四、财产转让所得应纳税额的计算

  应纳税额=应纳税所得额×适用的税率=(收入总额-财产原值-合理税费)×20%

例:

王某建房一幢,造价150000元,支付费用10000元。

该人转让房屋,售价250000元,在卖房过程中按

规定支付交易费等有关税费12000元,计算其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

应纳税额=(250000-150000-10000-12000)*20%=15600元

五、偶然所得(对个人购买福利彩票、体育彩票,一次中奖收入在1万元以下(含1万)暂免征个税)

应纳税额=应纳税所得额×适用的税率=每次收入额×20%

陈某在参加商场的有奖销售过程中,中奖所得共计价值20000元。

陈某领奖时告知商场,从中将收入中拿出

4000元通过教育部门向某希望小学捐赠。

按照规定,计算商场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后,陈某实际可得中奖金额。

【答案】

(1)根据税法有关规定,陈某的捐赠额可以全部从应纳税所得额中扣除(因为4000÷20000=20%,小于捐赠扣除比例30%)。

(2)应纳税所得额=偶然所得-捐赠额=20000-4000=16000(元)

(3)应纳税额(即商场代扣税款)应纳税所和额×适用税率=16000×20%=3200(元)

(4)陈某实际可得金额=20000-4000-3200=12800(元)

练习:

周萍购买福利彩票取得中奖收入100000元,该人将资金中的20000元捐给希望工程基金

会,计算周萍实际可得的中奖金额。

捐赠的扣除限额=100000*30%=30000元>实际捐赠20000,可全额扣除。

应纳税额=(100000-20000)*20%=16000元,实际可得100000-20000-16000=64000元

六、其他所得:

应纳税额=应纳税所得额×适用的税率=每次收入额×20%

七、境外所得的税额扣除(要点)

1.扣除方法  限额扣除

2.限额计算方法  分国又分项,即纳税人从中国境外取得的所得,区别不同国家或地区和不同应税项目,依我国税法规定扣除标准和税率计算应纳税额。

3.限额抵扣方法  纳税人在境外某国家或地区实际已纳个人所得税低于扣除限额,应在中国补缴差额部分的税款;超过扣除限额,其超过部分不得在该纳税年度的应纳税额中扣除,但可在以后纳税年度该国家或地区扣除限额的余额中补扣,补扣期最长不得超过5年。

4.境外已纳税款抵扣凭证  境外税务机关填发的完税凭证原件。

5.居民纳税人境内境外所得  分别扣减费用、分别计算应纳税额。

解释教材P223的例10.13

例:

李明2008年12月取得如下收入:

(1)出国培训讲学收入42000元,已在国外缴纳个人所得税6300元;

(2)购买的外国股票分回红利8000元,已在境外缴纳个人所得税2000元。

要求:

计算李明当月应缴纳的个

人所得税。

解析:

(1)境外讲学收入已纳税款扣除限额=42000*(1-20%)*30%-2000=8080元,在境外实际缴纳6300

元,所以回国应补缴8080-6300=1780元。

(2)股票红利所得扣除限额=8000*20%=1600元,在境外实际已缴纳2000元,超过部分当期不得扣除。

所以,李明当月应纳个人所得税1780元。

八、个人所得税的税收优惠

教材P224-225,强调常用的条规

九、个人所得税的会计处理

(一)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缴纳个体制改革得税的会计核算

实行查账核实征收的个体工商户,其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通过“所得税费用”和“应交税费——应交个人所得税”等账户核算。

在计算应纳个人所得税时,借记“所得税费用”科目,贷记“应交税费——应交个人所得税”科目;实际上缴入库时,借记“应交税费——应交个人所得税”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科目。

年终将所得税科目转入“本年利润”。

(二)代扣代缴单位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的会计核算

按照《个人所得税代扣代缴暂行办法》的规定,扣缴义务人在代扣税款时,必须向纳税人开具税务机关统一印制的代扣代收税款凭证,对工资、薪金、利息、股息、红利等,因纳税人人数众多,不便一一开具代扣代收税款凭证时,经税务机关同意,可不开具,但应通一定形式告知纳税人已扣税款。

扣缴义务人应设立代扣代缴税收账簿,正确反映个人所得税的扣缴情况,并如实填写《扣缴个人所得税报告》及其他有关资料。

根据以上办法,扣缴义务人须设立专门会计科目对扣缴的个人所得税进行核算。

支付工资、薪金(包括资金、年终加薪、劳动分红、津贴、补贴等)的单位,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时,应通过“其他应付款——代扣个人所得税”科目(或“应交税费——代扣个人所得税”科目)

 在提取应付职工薪酬、薪金的同时,提取应代扣代缴的个人所得税,记入“应付职工薪酬”科目的借方和“其他应付款——代扣个人所得税”科目的贷方

税款实际代缴入库时,记入“其他应付款——代扣个人所得税”科目的借方和“银行存款”科目的贷方。

支付承包经营承租经营所得,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用所得,利息、股息、红利所得,财产租赁所得,财产转让所得,偶然所得和其他所得的单位,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时,应通过“其他应付款——代扣个人所得税”科目(或“应交税费——代扣个人所得税”科目)。

在支付上述各项所得的同时,按税法规定计算应代扣的个人所得税额,将代扣的个人所得税按各人姓名、支付的金额、代扣的税款登记在代扣代缴税款账簿上,而后在支付时告知每个领款人已扣交了个人所得税数额,并填写扣缴报告表。

然后记入“其他应付款——代扣个人所得税”科目,作分录借:

财务费用等

 贷:

其他应付款——代扣个人所得税

  银行存款

税款代缴入库时,借记“其他应收款——代扣个人所得税”科目。

(三)单位或他人为纳税人代付(承担)税款时的会计核算

由单位或他人代付税款即收入取得者收到的是已纳个人所得税后的净收入,也可以理解为单位或他人本来支付给个人的款项是净收入加税款,而现在税款没有支付,由单位代为缴纳。

这样做势必会使得收入者的税负从某种意义上说减轻了,他们的纳税意识不会增加,却增加了支付方的负担。

支付方的这笔税款由什么项目负担,目前尚没有明确的规定。

既然在税收规定上已经认可了单位或他人为纳税义务人代付(承租)税款这种做法,且支付多少是代付单位与纳税人之间的协议或合同的关系。

因此,在会计核算上应遵循“支付纳税人的净收入由何项目负担,则代付的税款也由何项目负担”的原则,进行会计核算。

例:

某生产企业1999年每月取得税后的工资、薪金收入7675元,由任职的企业代付个人所得税税款,其每月应纳税款为:

应纳税所得额=(不含税所得-费用扣除标准-速算扣除数)/(1-税率)=(7675-375)/(1-20%)=8125(元) 应纳所得税税款=应纳税所得额×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8125×20%-375=1250(元)

会计处理

①支付工资时

借:

生产成本——基本生产成本7675

 贷:

应付职工薪酬7675

 借:

应付职工薪酬7675   

贷:

库存现金 7675

 ②代付个人所得税时

借:

生产成本——基本生产成本 1250

 贷:

应付职工薪酬 1250

 借:

应付职工薪酬 1250

 贷:

其它应付款——代付个人所得税 1250

借:

其它应付款——代付个人所得税 1250

   贷:

银行存款 1250

扣缴义务人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与支付单位代付税款的差异在于收入取得者实际取得的收入是“含税”还是“不含税”,其会计处理均通过“其它应付款——代扣(付)个人所得税”或“应交税费——代扣(付)个人所得税”科目核算,而代付税款的单位或他人却因此而加大了原支出项目的成本费用。

十、个人所得税的申报缴纳

缴纳方式:

自行申报纳税和代扣代缴

纳税期限:

账簿健全的,取得所得的次月7日内申报并缴纳税款。

申报地点:

一般应为收入来源地的主管税务机关。

纳税人从两处或两处以上取得工资所得的,可选择并固定在

其中一地税务机关申报纳税。

综合案例:

中国公民孙某2008年收入情况如下:

(1)月工资收入2800元;

(2)出版中篇小说一部,取得稿酬50000元;

(3)受托对一电影剧本进行审核,取得审稿收入18000元;

(4)担任一次会议翻译,取得收入3000元;

(5)在A国讲学收入30000元,在B国取得特许权使用费收入50000元,已经分别按照收入来源国税法规定

缴纳了个人所得税5000元和10000元;

(6)出租房屋月租金收入1800元,仅7月进行过一次修缮,发生修缮费980元;

(7)存款储蓄利息收入13800元,国债利息收入4000元;

(8)年终取得全年一次性奖金12000元。

请计算孙某全年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

教学重点:

企业所得税应纳税额的有关计算

教学难点:

企业所得税应纳税额的有关计算、境外应纳税额的计算

讨论、思考体现在教学内容中

参考资料(含参考书、文献等):

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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