整理黑山羊养殖基地建设项目实施方案.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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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理黑山羊养殖基地建设项目实施方案

海口市农村标准化畜禽生态养殖小区及良种场规模养殖场建设方案

根据海南省农业厅《关于推进畜禽养殖小区建设的指导性意见》(琼农字[2008]88号)的精神和市委、市政府“十一五”畜牧业发展规划目标,结合我市推进小区建设工作的经验和做法,充分发挥财政支农资金的引导作用,最大限度地吸引社会资金投资畜牧业,提高我市养殖业生产水平,发展现代畜禽养殖,加快畜牧业规模化、标准化、专业化和产业化建设步伐,促进养殖业健康持续发展。

为确保农村标准化畜禽生态养殖小区和良种场、规模养殖场建设工作规范进行,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市场为导向、以效益为中必,按照因地制宜、统筹规划、合理布局、整体推进的原则,加快发展农村标准化畜禽生态养殖小区、良种场、规模养殖场建设,着力推进养殖业规模化发展、标准化生产、产业化经营,不断提高畜禽产品质量和市场竞争力,促进畜牧业增效、农民增收。

二、扶持对象

以农民专业合作社为主体,带动农户实行规模化养殖的畜禽生态养殖小区及企业、个人在我市新建的良种场、规模养殖场项目,且符合以下条件:

1、建设方案材料齐全,符合建设条件,并经申报、审核批准备案;

2、有项目建设配套资金能力,并利用自筹资金完成项目建设;

3、生猪养殖项目必须配套沼气建设,否则不予批准;

4、已经获得相关扶持的项目,不再给予重复扶持。

三、建设原则和程序

养殖小区、良种场、规模养殖场建设按照“业主投资、政府补贴、先审后建、先建后补、公开公正”的原则,根据“申报、汇总、论证、审批、实施、验收、补贴”程序进行。

具体由各区农林局组织养殖小区项目向市农业局申报,良种场、规模养殖场项目由业主单位向市农业局直接申报。

市农业局汇总申报项目、组织相关部门和专家现场论证、上报市政府审批,签订建设协议,项目单位实施建设。

项目建成后,逐级报请验收、发放补贴。

详见附件《海口市农村标准化畜禽生态养殖小区建设流程图》。

未按程序申报的建设项目不在扶持、补贴范围。

四、项目要求

(一)建设模式与规模

以“七个一五统一”模式建设农村标准化畜禽生态养殖小区,即一个村建设一个养殖小区,由一个龙头企业带动,成立一个专业合作社进行管理,配套建设一个沼气池和一个沼气服务站,为一个种植基地供应肥料,带动全村发展生产。

并由带动龙头企业和专业合作社在养殖小区内实行“统一规划、统一种苗、统一饲料、统一技术、统一销售”的“五统一”管理。

重点建设生猪主产业、文昌鸡和黑山羊等地方特色优势产业。

1、养殖小区规模:

生猪年出栏3000头以上;文昌鸡年出栏10万只以上;黑山羊年出栏500只以上;其他如咸水鸭、绿头鸭等养殖小区视具体情况核定。

2、规模养殖场:

年出栏肥猪10000头以上;文昌鸡等禽类养殖场年出栏50万只以上。

3、良种场:

种猪存栏300头以上;种鸡存栏5万套以上;黑山羊种羊存栏300只以上。

(二)项目选址和规划设计

1、符合《海口市畜禽养殖业环境保护区域划分方案》,符合当地城镇发展规划和产业发展规划,不占用基本农田,充分利用空闲地和未利用土地。

2、遵循“三远离、三靠近”原则,远离生活饮用水源地、远离城镇、远离自然保护区,靠近水源、靠近公路、靠近电源。

3、坚持种养结合、生态养殖,周边必须有种植基地。

  4、建在地势平坦、场地干燥、交通便利、通风向阳、无污染、无疫源的地方,处于村庄常年下风向。

5、养殖小区畜禽栏舍参照市农业局要统一下发的设计图进行建设。

各小区总体规划由带动龙头企业负责并报农业局批准实施。

(三)配套沼气

每个生猪养殖小区配套建设沼气池,按照“三同时”即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的原则建设,确保“七个一”建设模式的有效实施。

(四)专业合作社管理

合作社规范建设与养殖小区建设同时展开。

一是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成立专业合作社,社员较少的要主动动员农户加入合作社,合作社带动农户数要达到20户以上(个别村总户数较少的除外);二是按《海口市农民专业合作社规范化建设意见》完善各项管理制度,特别是会计制度要按农业部《农民专业合作社会计制度》健全账目管理;三是合作社要有固定的办公场所,按《合作社办公室建设要求》执行。

在养殖小区峻工验收的同时对合作社进行验收,达不到要求的不能通过。

合作社要建立合理的利益分配机制,分红情况在合作社办公室进行张榜公示。

(五)申报、建设时限

1、申报截止期:

按申报通知执行。

2、建设时限。

市政府批准下达后,养殖小区、良种场、规模养殖场按签订项目建设协议规定的时间内完成。

五、补贴标准

养殖小区按“核定畜禽栏舍面积×单价×50%”的标准补贴。

良种场按“核定畜禽栏舍面积×单价×30%”的标准补贴。

规模养殖场按“核定畜禽栏舍面积×单价×20%”的标准补贴。

2、单价的确定

由于不同时期建设单价有差异,为了本项目能顺利实施,本方案采取固定单价的补贴方法,根据当前的材料及劳动力成本,核算畜禽栏舍建设补贴标准(见下表)。

项目实际建设标准可以高于补贴标准,但仍按此标准核发补贴资金。

畜禽栏舍建设补贴标准表

单位:

元/㎡

种类

单价

补贴标准

良种场

规模

养殖场

养殖小区

种猪舍

460

138

92

230

保育舍

350

105

70

175

肥猪舍

260

78

52

130

种禽舍

330

99

66

165

肉鸡舍

250

75

50

125

简易肉鸡舍

150

45

30

75

优质肉牛舍

350

105

70

175

黑山羊舍

400

120

80

200

鹅、鸭舍

220

66

44

110

其他不在标准表内的建设项目参照执行。

六、补贴资金及发放方式

经批准建设的项目,项目单位必须与市农业局签订项目建设协议并按协议实施建设,项目建设完成后,逐级报请验收,由市农业局组织市发改、审计、财政、纪检、支付局和畜牧及建筑类专家组成联合验收小组与区农业(林)局主要领导、镇主管领导进行联合验收,现场填写验收意见、签名,市农业局、区农业(林)局分别存档。

项目建设协议和验收意见作为发放补贴依据,验收通过的项目单位必须及时提交有关凭证,审核通过后一周内完成补贴资金拨付。

凡自筹资金提前完成的建设项目,经验收合格的,优先安排补贴资金。

凡验收未通过的,由验收组提出整改意见,限期整改。

若在限期内未按要求整改,未通过再次验收的,取消其扶持资格。

七、工作措施

(一)加强领导,精心组织

市、区、镇各级主管部门要切实加强建设工作领导,组织好项目申报、汇总审核、实地论证、上报审批、建设实施、联合验收及核发补贴等工作,明确目标,抓好落实,扎实推进项目建设有计划实施,确保建设任务按时、按质、按量完成。

(二)明确分工,责任到人

1、市农业局为项目主管部门,负责项目论证、监督、检查和验收工作;负责项目补贴资金的预算、申请和拨付工作,对项目资金使用进行检查和监督。

2、各区农业(林)局为项目组织实施部门,组织指导辖区养殖小区项目申报,对申报小区进行实地审核、筛选并签署意见,为小区提供服务,监督小区工作进度,监督审查项目资金使用,组织技术培训。

3、镇农业服务中心负责协调项目建设、沼气服务等工作。

(三)尽快投产,尽早见效

各责任单位要对项目建设进行实地督查指导,及时跟进项目建设进度,及时协调解决项目建设中出现的各种问题,确保项目建设顺利推进,以实现“早投产、早见效”。

(四)加强指导,完善服务

要强化服务意识,切实加强对项目建设和投产后生产管理的指导,及时组织对合作社进行饲养管理和疫病防控等方面的技术培训,在小区建设和生产的每个环节提供全面、周到的服务,强有力的技术支撑。

附件:

1、《海口市农村标准化畜禽生态养殖小区建设项目协议书》

2、《海口市农村标准化畜禽生态养殖小区建设项目申报条件》

3、《海口市畜禽良种场及规模养殖场建设项目申报条件》

4、《海口市农村标准化畜禽生态养殖小区建设流程图》(见第148页)

5、《建设项目补贴资金拨付流程》(见第149页)

6、《申报项目建设方案材料清单》

二○○九年六月九日

 

附件一:

海口市农村标准化畜禽生态养殖小区建设项目协议书

甲方:

海口市农业局乙方:

区农业(林)局

丙方:

合作社丁方:

公司

项目名称:

为了规范养殖小区建设,明确职责,确保农村标准化畜禽生态养殖小区建设项目顺利完成,并投入生产、正常运转、产生效益,促进海口市养殖业健康持续发展,甲、乙、丙、丁四方本着平等协商的原则,就本项目的建设达成协议如下:

一、各方责任(甲方为海口市农业局,乙方为区农林局,丙方为建设单位,丁方为带动公司)

1、甲方为项目主管部门,负责制定建设方案、项目论证、制定实施方案报市政府审批、对项目建设进行监督、检查和验收;核实龙头带动公司(丁方)的信誉情况;负责项目补贴资金的预算和落实;及各建设项目补贴资金的审核、拨付工作,对项目资金使用进行检查和监督。

2、乙方为项目组织实施部门,负责指导本辖区内养殖小区项目申报,对申报小区进行实地核查、筛选并签署意见,确保建设单位(丙方)申报项目材料的真实性,确保小区建设条件符合《海口市农村标准化畜禽生态养殖小区及良种场规模养殖场建设方案》要求;监督小区工程进度,监督审查项目资金使用,组织技术培训等,及时协调解决出现问题,做好小区服务工作,使小区按时建成并投入正常运转。

3、丙方为项目具体实施单位,必须是符合国家相关规定、具有独立法人地位的农民专业合作社,且各项手续齐备。

负责发动群众以资金、劳动力、土地等形式入股;负责小区建设实施,确保项目按时、按质、按量完成,维护养殖小区的治安管理;向甲方和乙方如实报告建栏资金使用情况,建立专账,实行定期财务公开制度,透明各项资金运转情况,确保补贴资金专款专用;项目如期完成后做好结算报告,及时申请验收。

按照与丁方所签合作协议,与丁方共同负责养殖小区建设,生产管理等工作。

4、丁方为项目带动单位,按照与丙方签订的合作协议,指导、参与养殖小区的建设与生产运作等,负责对所带动的养殖小区实行“统一规划、统一种苗、统一饲料、统一技术、统一销售”的“五统一”管理,必须确保所带动的养殖小区稳定生产,确保参与养殖农户的利益;设有专项生产流动资金,用于养殖小区生产。

诚实守信,不弄虚作假。

二、建设时间:

年月日至年月日

三、建设内容

1、建设规模:

该项目以“七个一五统一”的发展模式,参照建设标准图(见附件)建设栏舍及相关配套附属设施,新建一个生态养殖小区。

栏舍面积平方米。

项目建成后,生产能力为:

存栏头(只)、年出栏头(只)。

带动户农户参与养殖。

2、建设资金:

本项目政府补贴资金按“核定畜禽栏舍面积×单价×50%”标准拨付,本项目建设计划为:

栏舍面积㎡×单价(元)×50%﹦(元)。

(栏舍面积在本项目计划建设面积之内,按实际建设面积核实拨付)补贴资金在项目验收合格后,丙方出具结算报告和财务账单、发票等凭证方可拨付。

3、其余50%建设资金及附属设施建设资金由业主自筹。

4、按统一标准分别制作小区门牌、简介牌。

四、违约责任

1、如果签约方没有履行其责任,则视为违约,由违约方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2、甲方或乙方在监督项目实施过程中发现丙方在专业合作社建立、带动农户及与丁方合作协议等方面有违约、违规行为时,可终止该项目进行;取消政府扶持、终止协议,并将取消丙方以后获得国家相关扶持政策的资格。

3、丁方如在带动养殖小区中存在弄虚作假行为,甲、乙方将取消其带动资格及以后获得国家相关扶持项目的资格,并在媒体上公布丁方不诚信行为。

4、如果丙方或丁方不能按照双方签订的合作协议的相关条款执行,使生猪养殖小区不能正常生产经营,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全部由违约方承担,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五、其他

1、各项目单位按照《海口市农村标准化畜禽生态养殖小区及良种场规模养殖场建设方案》申报的建设方案或材料作为本协议附件。

2、因不可抗力造成的对履行协议的延误或无法正常履行时,受不可抗力影响的一方不负法律责任。

3、本协议书一式五份,甲、乙、丙、丁四方各存一份,另送一份省农业厅备案。

4、本协议自签订之日起生效,未尽事宜另行协商。

 

附件:

1、小区建设标准图。

2、项目简介牌、门牌的标准。

 

甲方:

海口市农业局乙方:

法人:

      负责人:

 

丙方:

丁方:

负责人:

负责人:

 

签订日期:

二○○九年月日

 

附件二:

海口市农村标准化畜禽生态养殖小区建设项目申报条件

 

1、符合《海口市畜禽养殖业环境保护区域划分》

2、远离交通主干线,至少距离居民区500米以上

3、远离生活饮用水源

4、面积要在5亩以上

5、有配套沼气建设的用地

6、周边有种植基地

 

1、群众基础好、领导班子团结的村

2、村民自愿参与,在小区集中养殖,不得有散养

3、村配套资金的落实,按小区建设总投入50%筹资

4、由参与养殖的村民签订协议并签名、盖章

 

1、“公司+小区+农户+合作社”的模式

2、落实猪苗、饲料、回收肥猪及技术服务等

3、合作社与带动公司签订合作协议

 

1、成立合作组织

2、选定专人负责小区生产管理

1、养殖小区建设平面图

2、小区建设预算表

3、沼气池配套建设的预算(200m3以上)

 

1、由村委会向镇政府提交申请报告,包括村情况简介、参与养殖户数、规模、资金筹措、效益等

2、镇政府审核、批准后呈报区农林局

3、区农业(林)局审核、批准

4、区农业(林)局报区政府落实20%配套建设资金

5、区农业(林)局向市农业局上报申请报告和建设方案

 

附件三:

海口市畜禽良种场及规模养殖场建设项目申报条件

 

1、符合《海口市畜禽养殖业环境保护区域划分》

2、远离交通主干线,至少距离居民区1000米以上

3、远离生活饮用水源

4、面积要在20亩以上

5、有配套沼气建设的用地

 

1、良种场及规模养殖场建设平面图

2、猪舍建设设计图

3、良种场及规模养殖场建设预算表

3、沼气池配套建设的预算(300m3以上)

 

1、由企业向市农业提交申请报告,包括公司情况简介、养殖规模、资金筹措、效益等

2、市农业局审核批准备案

 

 

附件六:

申报项目建设方案材料清单

一、申报养殖小区材料清单

1、申请报告:

(1)区农业(林)局给市农业局的申请报告,包括建设养殖小区村基本情况、养殖小区选址详细情况、建设规模、资金筹措、龙头公司、合作社情况、沼气配套、种植基地位置和面积及小区负责人和电话等。

(2)小区/合作社给区农业(林)局的申请报告,由镇政府领导作意见、签名、盖章。

2、合作社与带动公司协议。

3、合作社与村民养殖分红协议。

4、集资表(村民签字、按手印)。

5、土地使用合同书(明确土地性质:

承包/集体)

6、小区平面图、栏舍剖面图。

7、建设资金预算。

8、配套资金承诺。

9、合作社执照、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复印件)。

二、申报规模养殖场、良种场项目材料清单

1、给市农业局的申请报告项目申请报告。

2、项目可研

(1)总论

(2)项目实施情况分析

(3)项目实施的必要性

(4)项目实施环境及市场供求分析

(5)项目建设指导思想和原则

(6)项目建设地点及环境分析

(7)项目设计要求

(8)技术要点及环境保护

(9)投资估算及资金筹措

(10)效益分析

(11)风险评估及项目实施的管理措施

(12)可行性研究结论与建议

3、土地材料复印件

4、企业证件复印件

5、规划设计图

备注:

请准备齐全上述材料,并按材料清单顺序装订成册。

 

整理丨尼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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