整合矿井项目建设管理程序工作手册.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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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合矿井项目建设管理程序工作手册

 

XX集团整合矿井项目建设

管理程序工作手册

 

二OXX年X月

 

XX集团整合矿井项目建设

管理程序工作手册

为增强整合矿井项目建设管理,理顺建设管理程序,规范参建各方行为,明确管理职责,增进项目建设的健康进展,结合XX集团大体建设的管理模式和整合矿井建设项目的特点,制定本建设管理程序工作手册。

项目建设管理指导思想:

贯彻执行国家法律法规、省有关煤矿企业兼并重组政策法规和集团公司有关规定,以集团公司整体进展战略为导向,构建以安全为中心的管理体制,有效推动整合矿井建设。

整合矿井、整合主体矿和集团公司各业务主管部门在建设管理中别离履行职责,通过实行项目负责制、招标投标制、承包合同制、工程监理制、质量监督制,实现项目建设规范、有序、高效。

整合矿井项目建设管理程序指基建、技改建设项目从前期预备、建设施工到完工验收和后期评价整个工作进程中的各个阶段及其前后顺序,并对各个阶段的进程进行管理。

第一章集团公司主管部门职责

集团公司主管部门是项目建设的业务主管部门,主要指整合矿井在基建、技改期间,为增进建设项目的健康有序进展,控制工程造价,保证工程质量,合理安排工期的监督管理部门。

一、基建管理中心

基建管理中心是集团公司建设项目的业务主管部门,负责对公司范围内建设项目实行统一归口管理;贯彻执行国家建设政策法规和集团公司有关规定,强化建设管理程序,规范建设管理行为,实现项目建设质量优、工期短、效益好。

其主要职责有:

负责工程招投标管理、合同管理、备案管理、工程管理;负责单位工程动工、进度及完工验收;负责项目完工预验收并报请上级有关部门验收;参与“三算”管理、质量认证、档案管理等。

二、投融资中心

投融资中心是项目建设的投资主管部门,负责对项目投资计划资金进行管理。

其主要职责有:

负责控制项目建设规模、标准、投资;安排投资计划,下达项目年度计划和调整计划;负责预、决(结)算审查;参加招投标,工程中间、完工验收。

三、总工办

总工办是项目建设的设计主管部门。

其主要职责有:

负责建设项目的设计管理工作,负责组织项目初步设计审查及上报;组织施工图会审,专项规程、办法方案审查;参加项目检查验收等管理工作。

四、财务部门

财务部门是项目建设的财务主管部门。

其主要职责有:

负责项目建设资金的筹措和拨款,监督检查项目资金利用情形;负责项目完工财务决算审批;负责组织办理完工项目的转增固定资产。

五、XX矿区质量监督站

XX矿区质量监督站负责各整合矿井的质量监督注册和认证管理工作。

负责单位工程质量认证,并报请上级监督部门单项工程质量认证;参加工程中间、完工验收;负责建材、结构工程的现场检测及质量、资料的监督检查;参与工程质量事故的分析处置。

六、其它管理部门

其它管理部门负责整合矿井项目建设所属业务范围内的建设管理工作。

安监、环保、档案、消防等部门负责协助完成涉及本部门业务有关篇章的编制、评审、实施、报批、验收等工作。

第二章参建各方职责和要求

为增强建设项目管理,明确参建各方责任,各单位职责范围和要求规定如下:

一、整合主体矿

整合主体矿是项目建设的主管单位,对项目建设全进程进行检查、指导、协调、监督管理。

参与组织项目设计、招投标、合同、工程、“三算”管理等;参与组织工程验收、联合试运转、各专篇验收等工作,并报请公司主管部门验收。

二、整合矿井

整合矿井是项目建设的责任单位,对项目建设之前期预备到完工验收全进程实施管理。

负责地质报告、初步设计、环评、安全专篇等申报工作,编制矿井施工组织设计;实施项目设计、招投标、合同、安全、工程、设备、“三算”、财务、审计、档案等工作;组织实施工程验收、联合试运转、各专篇验收等工作;负责员工培训;组织项目由基建向生产移交等工作。

三、地质勘探单位

工程地质勘探是指具有相应煤炭地质勘查资质的地质勘探单位受建设单位的委托,承担其建设项目的地质勘探工作,包括地质钻孔、

水文孔、井检孔和其它相关的工程地质资料等服务活动。

对其主要要求有:

具有相应的煤炭地质勘查资质;熟悉整合矿井和临近矿井地质条件,有丰硕的矿井勘探施工经验;对地质报告报批程序熟悉而且能提供帮忙。

四、设计单位

工程设计是指具有相应矿井工程设计资质的设计单位受建设单位的委托,承担其建设项目的设计工作,包括初步设计、专篇、施工图设计、设计变更、重大设计变更等服务活动。

对其主要要求有:

具有相应矿井工程设计资质;熟悉整合矿井和临近矿井地质条件,有丰硕的矿井工程设计经验;有实力进行复杂地质条件的矿井设计;编写的初步设计内容符合《煤炭工业矿井设计规范》,能达到批复要求,并能顺利通过。

五、施工单位

施工单位是指具有相应资质的工程施工单位受建设单位的委托,承担其建设项目的施工工作,必需严格依照施工图纸、说明文件和国家颁发的建筑工程规范、规程和标准进行施工,并同意发包方派驻的现场代表的监督。

对其主要要求有:

实力强、技术力量雄厚,有相应的矿井工程施工资质;有工程施工经验,国家正规的施工单位优先考虑;工程技术人员专业、数量知足施工需要,设备先进,项目领导有连年的施工经验并具有建造师资格证;近三年内无重大安全事故发生。

六、建设监理

工程建设监理是指具有相应资质的工程监理单位受建设单位的委托,承担其建设项目的管理工作,并代表建设单位对承建单位的建设行为进行监督管理的专业化服务活动。

对项目建设的投资、进度、质量、安全进行全面控制。

对其主要要求有:

按照所承担的工程建设监理任务,组建工程建设监理机构。

监理机构由监理工程师和监理人员组成,应知足工程建设项目各专业的需要,并具有丰硕的工程监理经验。

总监理工程师必需由相应资质的监理工程师担任。

监理人员年轻化,了解本地域特殊地质条件,而且熟悉基建管理程序。

本建设管理程序分为建设项目管理和单位工程管理两大部份,别离之前期预备工作、建设与施工管理、完工验收三个阶段进行了规定。

第三章建设项目管理

一、建设项目前期预备工作

(一)、立项

建设项目的立项必需经省煤矿企业兼并重组整合领导组办公室批复。

(二)、初步设计

一、初步设计是指导项目建设的技术经济文件,是安排项目建设计划和组织实施的依据。

初步设计应能指导施工图设计,作为控制工程投资、建设工期、工程质量和安全、设备材料定货及完工验收移交与生产考核的依据。

二、矿井建设项目的初步设计,必需有批准的矿井勘探地质报告,

有井筒检查钻孔和相关的工程地质资料,包括临近矿井、老窑散布情形和主要技术资料。

必要时,应对首采区进行物理勘探(三维地震、瞬变电磁)。

3、初步设计必需由有相应资质的设计单位编制。

集团公司总工办组织初审,报省煤炭工业局审批。

(三)、招投标管理

一、招投标管理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投标法》、《工程建设项目招标范围和规模标准规定》、《山西省建筑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办法》、集团公司潞矿投企字[2006]281号文“XX矿业集团公司招标管理办法”和集团公司招标领导组[2010]1号函。

二、凡符合集团公司规定招标条件的必需依法进行招标,单项合同估算价在300万以下的工程、单项采购估算价在200万元以下的货物;单项合同估算价在50万以下中介服务的招标由整合主体矿审查,以上的必需报集团公司审查批复。

3、集团公司负责招标的管理、服务和监监工作,凡符合招标要求的工程必需执行国家和公司的有关规定,办理申请、记录、备案、报送等工作。

4、项目建设要严格执行承包合同制,执行《合同法》等国家法律法规和集团公司有关规定。

要规范合同的签定程序,保护合同的严肃性。

5、施工、监理等服务企业备案管理,执行晋政办发[2009]172号、晋煤基便字[2010]61号和潞矿基字[2010]331号文件。

(四)、项目动工

一、动工前应具有以下批准文件或证件:

(1)、省煤矿企业兼并重组整合领导组办公室批文;

(2)、采矿许可证,依照晋政办发[2009]100号文件执行;

(3)、批准的环境影响评价报告或许诺书;环评集团公司初审,报省环保局审批;环评未取得批准的,整合矿井、施工单位必需签署安全许诺书,许诺书报省煤炭工业厅;

(4)、批准的勘探地质报告,集团公司初审,省煤炭工业局审批;

(5)、初步设计批文,集团公司初审,省煤炭工业局审批;

(6)、安全、水保、环保等专篇设计批文,集团公司初审,安全专篇报省煤矿安全监察局审批,水保报省水利局审批、环保报省环保局审批;

(7)、验资证明;

(8)、安全施工办法及其它有关文件。

2、建设征地手续办理完毕,征地、补偿、拆迁等费用已大体支付。

3、“四通一平”、施工临建工程大体完成。

整合矿井与有关部门已签定供电、供水、通信等协议或合同。

4、对工程建设监理和施工进行了招标,并与监理单位、施工单位签定了委托或承包合同。

五、整合矿井到XX矿区质量监督站办理了监督注册手续。

六、整合矿井与设计单位签定了供图协议,并能知足正常施工的需要。

7、整合主体矿和整合矿井组织设计、监理、施工等单位和专业人员对建设项目的施工组织设计进行了会审,并报集团公司审批。

八、矿井建设项目的井筒(包括立井、平硐、斜井)工程,必需有水文地质、工程地质资料和井筒穿过岩层柱状图。

立井要有井筒检查孔及主要含水层抽水实验资料、瓦斯检测资料。

九、工程建设项目动工日期的一般规定:

(1)、矿井项目工业广场内的井筒具有持续施工(立井已完成井颈锁口、平硐和斜井完成井口砌筑)之日为动工日期;

(2)、洗煤厂、工厂等项目从主厂房基础开挖动工之日为动工日期;

(3)、其它工程从土石方动工之日为动工日期。

10、整合矿井在完成上述要求的工作后,向集团公司报告施工预备工作完成情形和提出动工报告申请,由集团公司基建管理中心报省煤炭工业局,经批准后方可正式动工。

二、建设项目建设与施工管理

建设项目具有动工条件且办理动工报告以后,正式进入建设与施工管理阶段。

建设与施工进程中,应严格依照批准的初步设计进行建设,严格建设标准,制定投资计划,控制工程造价,保证工程质量,合理安排工期,不得随意违背或更改批准的初步设计,工程量和投资应控制在批准的概算范围之内。

工程建设与施工管理阶段,要严格落实整合主体矿、整合矿井、设计、施工、监理等参建各方责任,做好项目投资、质量、工期、安

全四大目标控制管理。

三、建设项目完工验收

建设项目完工验收是指建设项目已按设计文件建成,主要生产环节、安全设施、环保设施等已具有正式投产利用条件,工程质量合格,经煤炭主管部门组成专门组织对施工项目进行检查验收、鉴定批准和办理移交等全数工作。

完工验收的依据,主如果批准的初步设计(含专篇)、施工图设计、设备技术说明书、现行的施工技术验收标准和规范。

建设项目的规模、工业流程、巷道进尺、建筑面积、结构形式、外形装饰、技术装备,安全、环保等设施,和配套项目和附属设施等,必需和批准的文件内容一致。

建设项目完工验收时,主要生产环节、关键工程及相应的安全设施、环保设施等必需建成,并达到设计标准。

其它工程,包括辅助和附属工程可完成部份工程或作为后期工程扫尾,但不影响投产项目的正常运行。

(一)、单项工程质量认证及专篇验收

完工验收的程序是自下而上进行。

施工单位按照施工图要求、合同规定和验收标准进行自检。

整合主体矿和整合矿井按照施工单位提出的完工报告,组织各专业人员审核工程技术档案资料,对建设项目进行初验,并报公司主管部门验收。

公司主管部门验收通事后,由质量监督部门组织有关部门和专业人员对工程质量进行认证或质量监督备案。

安全、环保、档案、消防、职业卫生等专篇由公司相关业务部门组织验收后,归口报请上级有关部门验收。

(二)、项目联合试运转

建设项目完工完成后,经山西省煤炭工业局批准(并报安监部门备案),方可进行联合试运转。

一、具有联合试运转的条件:

(1)、矿井的提升、通风、排水、运输、供配电、防尘洒水、安全监控等主要生产系统及井下开拓布置、回采工作面安装和安全设施均按设计建成;

(2)、地面生产系统、环保设施、主要工业和行政福利建筑均按设计大体建成;

(3)、联合试运转所需机构、人员配备齐全,成立了规章制度,特殊作业人员经培训合格具有上岗资格。

二、联合试运转审批程序

(1)、联合试运转条件具有后,整合主体矿以书面形式报公司主管部门审查;

(2)、公司主管部门审查同意后,填报《山西省煤矿建设项目联合试运转审批卡》,报请山西省煤炭工业局审批;

(3)、经山西省煤炭工业局行文批复后,并按规定报煤矿安全监察机构备案,项目进入联合试运转阶段。

3、联合试运转期间的规定

(1)、煤矿联合试运转以系统联动、调试和检修为主,以出煤为辅,坚持“安全第一”的原则,严格执行有关安全规定、规程,认真落实各项安全责任制,确保安全进行。

(2)、联合试运转应严格遵守批准的时刻期限,试运转时刻不该少于1个月,最长不该超过6个月,期满必需停止。

(3)、联合试运转期满,须经山西省煤炭工业局检查批复。

(三)、项目完工验收

联合试运转工作完成后,公司主管部门向煤炭主管部门提交该项目的完工验收报告,由煤炭主管部门组织的验收委员会对完工项目进行完工验收、鉴定批准、转入生产。

一、完工验收要求

建设项目完工验收必需知足以下要求:

(1)、建设项目主要生产系统按设计建成,联合试运转正常,分期建设的项目必需按分期建设标准规定建成;

(2)、地面生产性工业建筑按设计大体建成,非工业性建筑知足生产需要;

(3)、未按设计建成的工程和设备安装工程,不影响安全生产;

(4)、安全、环保等设施按专篇设计建成,并经专项验收合格;

(5)、工程质量通过工程质量监督站质量认证;

(6)、具有完工图、完工报告,工程技术资料齐全,并整理分类立卷,具有归档条件;

(7)、整合矿井已按生产需要组建了接产机构,按规定配备齐全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规章制度已成立,特殊作业人员已经培训合格具有上岗资格。

二、验收程序

(1)、由整合矿井编制完工验收报告,报集团公司预验收。

(2)、集团公司成立预验收委员会,对各生产系统的运行情形作出评定,并签署项目完工预验收意见书,出具项目鉴定结论,报山西省煤炭工业局申请完工验收。

(3)、山西省煤炭工业局组织的验收委员会对完工项目进行完工验收、鉴定批准。

(4)、项目完工验收通事后,整合矿井建设项目转入生产。

第四章单位工程管理

一、单位工程动工预备工作

工程动工严格执行动工审批制度,单位工程动工报告必需具有以下条件:

1、今年度资金计划已安排;

二、已通过招标方式肯定了施工、监理单位,签定了工程施工合同和委托监理合同,并且施工、监理等服务企业进行了资质备案和项目备案;

3、施工图纸已通过会审;

4、施工设计或施工方案已通过审查;

五、施工现场“四通一平”工作已完成;

六、质量保证体系已成立健全。

具有上述条件后,整合矿井携带动工报告及相关资料上报整合主体矿审批,再上报公司主管部门批准单位工程动工报告。

动工报告未办理,一概不准工程验收,不准拨付工程款。

二、单位工程建设与施工管理

单位工程具有动工条件且办理动工报告以后,即进入单位工程建设与施工管理阶段。

(一)、施工图设计

一、所有施工图设计文件均不得冲破初步设计批复的标准和规模。

如建设规模、设计标准、建设投资与已批复的初步设计发生转变时,必需由原设计单位陈述理由并编制设计变更,由整合矿井和整合主体矿审查后,报集团公司总工办进行审查批复;有重大转变时由集团公司初审后报原批复部门从头审定批复。

二、针对整合矿井的特殊性,从公司整体利益最大化动身,其地面建设标准和规模,由集团公司总工办牵头,组织相关部门进行会审,并报请公司领导同意后以集团公司记要形式批复。

3、依照以矿带矿的原则,从实际动身,所有施工图由整合主体矿或整合矿井组织审查(主要单位工程集团公司有关部门技术人员参加),并将审查意见及设计文本在集团公司总工办备案。

4、整合矿井建设项目的完工验收,必需有完整的设计招投标、商务谈判、设计合同和设计审批文件,不然不予验收,不得结算。

(二)、工程管理

1、中间验收

(1)、中间验收包括:

月度验收、阶段性验收、年度验收、动态抽查、关键部位验收等。

(2)、整合矿井必需成立健全管理机构和建设管理制度,按照初步设计,批准的建设工期,合理安排施工顺序,以主要连锁工程为主线组织好井巷、土建、机电安装三类工程的平行交叉作业和均衡施工,严格落实参建各方责任,坚持安全第一,合理组织施工,规范施工程序,狠抓施工质量,完善各项资料,确保工程建设的稳步推动。

整合矿井应按照工程性质和进度情形,每一个月认真组织参建各方进行初验,验收合格后报整合主体矿。

(3)、整合主体矿应掌握整体建设目标做好安全、质量、进度等各项监督检查。

整合主体矿每一个月必需组织对当月施工工程进行检查验收,验收时要对照施工作业计划,对工程的进度和质量进行考核、验收,并签署月度验收报表。

(4)、基建管理中心按照工程整体进展,每季度或动态组织公司相关部门进行单位工程中间验收,对重要工程和关键部位的施工增强监督管理;重点对工程招投标、施工组织设计、施工顺序、施工质量管理和施工资料等进行检查,对存在问题的必需按要求整改,未进行整改或整改不完全的必需停工,检查验收情形的资料要存档,作为工程完工验收的参考依据。

二、设计变更及工程签证

(1)、组成设计变更的事项包括以下变更:

Ⅰ、更改有关部份的标高、基线、位置和尺寸;

Ⅱ、更改有关工程的性质、质量和标准;

Ⅲ、增减合同中约定的工程量;

(2)、设计变更管理程序

设计变更无论由哪方提出,均应通过各方研究协商,整合矿井审查,整合主体矿审批,经审批后由原设计单位变更图纸或说明,办理签发手续,下发实施。

对于涉及建筑规模增加,建设标准提高及其他比较重大的设计变更必需报公司主管部门审批。

设计变更单应详细说明变更产生的原因、背景、变更产生的时刻、参与人、工程部位、提出单位等。

(3)、工程签证实行签证单制度。

整合矿井或施工单位经与设计施工图纸和合同文件核验,以为确需发生工程签证时,必需在工程签证单中填写需要发生的工程量等具体内容,在现场总监、整合矿井相关人员查对签字后,报整合主体矿审定签发。

对工程量或工程费用较大的工程签证必需报公司主管部门审批。

签证单应附所发生签证部位的图纸、说明预算书等。

(三)、机电设备管理

所有机电设备采购和租赁严格执行国家和公司有关规定,依照批复的初步设计选择相匹配的设备,不得冲破标准,擅自组织采购。

整合矿井实施机电设备设计、调研、招标、合同谈判、供货、质量查验、安装、试运行、联合试运转等工作;集团公司相关业务部门负责全进程监督管理。

(四)、工程“三算”管理

建设项目概算经整合主体矿和整合矿井预审,投融资中心组织初审后,报上级主管部门审批。

批复的概算作为项目投资控制及项目建设计划的依据。

工程预、决(结)算实行会审制。

整合矿井初审后报整合主体矿,整合主体矿审查后报投融资中心,投融资中心组织有关单位会审后,由投融资中心终审肯定工程造价。

(五)、工程质量监督管理

一、单位工程动工前应到XX矿区质量监督站办理工程质量监督注册手续。

二、建设施工进程中,建材质量、检测、隐蔽工程、工程资料等均应同意质量监督站的监督检查。

3、工程主体完成后由质量监督站进行工程实体质量检测;工程完工后由质量监督站进行工程质量认证,包括单位工程质量认证和单项工程质量认证。

(六)、资料整理归档管理

一、工程建设资料必需纳入工程建设与施工管理,成立健全管理制度,成立档案室,专人负责资料管理。

二、工程建设资料应依照《建设工程文件归档整理规范》及其它相关国家、地方和行业标准规范分类组卷。

三、单位工程完工验收管理

一、单位工程完工验收应具有的条件:

(1)、完成工程设计和合同中规定的各项工作内容,达到行业规定的完工条件。

(2)、工程质量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法律、法规、技术标准、设计文件及合同规定的要求。

(3)、工程技术资料齐全,具有归档条件。

二、单位工程完工验收程序

(1)、单位工程完工后,整合矿井组织参建各方进行初验,初验合格后,整合主体矿组织验收并签署自查验收证书。

(2)、整合主体矿持自查验收证书报请公司基建管理中心完工验收。

(3)、公司基建管理中心组织有关部门进行完工验收,验收通事后签发完工验收证书。

(4)、完工验收完成后,质量监督站进行单位工程质量认证。

未经完工验收和质量认证的工程不准进行决算,不准交付利用。

第五章建设管理要求

严格市场准入:

按照国家和集团公司有关规定,对承揽整合矿井项目的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实行严格的市场准入、备案管理和清出制度。

严格招投标管理:

凡符合招标要求的工程必需严格执行公司的有关规定,办理招标、备案、报送等工作。

严格机电设备采购:

设备招标和租赁严格执行公司有关规定,选择与设计能力相匹配设备,不得冲破标准,擅自采购。

严格安全管理:

必需成立、完善项目建设安全保障体系,落实安全管理责任制,实施全方位、全进程安全管理,切实抓好项目建设各阶段的安全工作。

严格控制建设规模:

必需按照煤炭储量,赋存条件,服务年限等,平衡建设规模与建设投资的关系,不准超规模超标准建设。

严格开、完工管理:

必需按照初步设计,下达的投资计划,合理安排工程建设,杜绝“三边工程”,对擅自动工的工程,不予决算,不进行验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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