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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操作规程

目录

1总则4

2一般规定4

3架子工7

3.1一般规定7

3.2扣件式钢管脚手架8

3.3外电架空线路安全防护脚手架10

3.4坡道(斜道)11

3.5安全网12

3.6拆除脚手架13

4电工13

4.1一般规定13

4.2三级配电两级保护14

4.3施工照明16

4.4施工用电线路17

5普通工20

5.1一般规定20

5.2挖土21

5.3装卸搬运22

5.4人工拆除工程23

6混凝土工24

6.1材料运输24

6.2混凝土浇灌24

6.3混凝土养护25

7瓦工25

8抹灰工27

9木工28

9.1一般规定28

9.2模板安装与拆除28

9.3门窗安装30

9.4构件安装30

9.5木工机械31

10钢筋工33

10.1一般规定33

10.2钢筋绑扎安装34

10.3钢筋机械34

11水暖工(管工)38

12钳工40

13安装电工42

13.1设备安装42

13.2内线安装43

13.3外线安装43

13.4电缆安装44

13.5电气调试45

13.6施工现场变配电及维修46

14电焊工47

14.1一般规定47

15气焊工49

16起重工(起重机司机、指挥信号、挂钩工)53

16.1一般规定53

16.2基本操作56

16.3构件及设备的吊装58

16.4吊索具58

17汽车式、轮胎式起重机59

18土方与桩工机械61

18.1一般规定61

18.2挖掘机62

18.3推土机64

18.4铲运机65

18.5平地机67

18.6装载机68

18.7钻孔机69

18.8桩工机械70

19中小型机械74

19.1卷扬机74

19.2混凝土搅拌机75

19.3蛙式打夯机77

19.4水泵78

19.5倒链79

19.6液压顶管机79

 

安全操作规程

1总则

1.1为了规范施工作业人员安全操作程序,消除和控制劳动过程中的不安全行为,预防伤亡事故,确保作业人员的安全健康,特制定本规程。

1.2本规程依据国家和行业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规范、规程,总结光伏工程施工安全生产经验编制。

1.3本规程适用于工程施工的一切作业人员。

1.4本规程条款与国家和行业现行法律、法规、标准、规范、规程不符时,按国家和行业现行法律、法规、标准、规范、规程执行。

2一般规定

2.1工程施工必须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

2.2生产施工分包商在接受生产任务时,应同时组织施工班组全体人员听取安全技术措施交底讲解,凡没有进行安全技术措施交低或未向全体作业人员讲解,施工班组(队)有权拒绝接受任务,并提出意见。

2.3施工现场的特种作业:

施工现场的特种作业人员必须经过专门培训,考试合格获得《特种作业操作证》。

方准独立进行特种作业操作。

学徒工必须办理学习证,在监护人的指导下操作,严禁无证作业。

2.3.1电工作业。

2.3.2起重机械作业。

2.3.3金属焊接(含气割)作业。

2.3.4建筑登高架设作业。

2.3.5施工场内行驶机动车辆驾驶作业。

2.4进入施工现场的作业人员,必须首先参加安全教育培训,考试合格方可上岗作业,未经培训或考试不合格者,不得上岗作业。

2.5从事特种作业的人员,必须进行身体检查,无妨碍本工种的疾病和具有相适应的文化程度。

2.6不满13周岁的未成年工,不得从事建筑工程施工工作。

2.7服从领导和安全检查人员的指挥,工作时思想集中,坚守作业岗位,未经许可,不得从事非本工种作业,严禁酒后作业。

2.8项目施工工人必须熟知本工种的安全操作规程和施工现场的安全生产制度,不违章作业,对违章作业的指令有权拒绝,并有责任制止他人违章作业。

2.9班组(队)长,每日上班前,必须召集所辖班组(队)全体人员,针对当天任务,结合安全技术措施内容和作业环境、设施、设备安全状况及本班组(队)人员技术素质、安全知识、自我保护意识以及思想状态,有针对性地进行班前活动,提出具体注意事项,跟踪落实,并做好活动记录。

2.10班组(队)长和班组(队)专(兼)职安全员必须每日上班前对作业环境、设施、设备进行认真检查,发现不安全隐患,立即解决;重大隐患,报告领导进行认真检查,发现不安全隐患,立即解决;重大隐患,报告领导解决,严禁冒险作业。

作业过程中应巡视检查,随时纠正违章行为,解决新的不安全隐患;下班前进行确认检查,机电是否拉闸、断电、门上锁,用火是否熄灭,施工垃圾自产自清,日产日清,活完料净场地清,确认无误,方可离开现场。

2.11进入施工现场的人员必须正确戴好安全帽,系好下颏带;按照作业要求正确穿戴个人防护用品,着装要整齐;在没有可靠安全防护设施的高处[2m以上(含2m)]悬崖和陡坡施工时,必须系好安全带;高处作业不得穿硬底和带钉易滑的鞋,不得向下投掷物料,严禁赤脚穿拖鞋、高跟鞋进入施工现场。

2.12施工现场行走要注意安全,不得攀登脚手架、井字架、龙门架、外用电梯。

禁止乘坐非乘人的垂直运输设备上。

2.13施工现场的各种安全设施、设备和警告、安全标志等未经领导同意不得任意拆除和随意挪动。

2.14上班作业前应认真察看在施工程洞口、临边安全防护和脚手架护身栏、挡脚板、立网是否齐全、牢固;脚手板是否按要求间距放正、绑牢,有无探头板和空隙。

2.15六级以上强风和大雨、大雪、大雾天气,应停止露天高处和起重吊装作业。

2.16作业中出现不安全险情时,必须立即停止作业,组织撤离危险区域,报告领导解决,不准冒险作业。

2.17脚手架未经验收合格前严禁上架子作业。

2.18在沟、槽、坑内作业必须经常检查沟、槽、坑壁的稳定状况,上下沟、槽、坑必须走坡道或梯子。

2.19施工现场用火,应申请办理用火证,并派专人看火,严禁在禁止烟火的地方吸烟动火,吸烟到吸烟室。

2.20施工现场安全生产由总承包单位负责,分包单位必须服从总承包单位管理与监督检查。

2.21施工现场发生伤亡事故,必须立即报告领导,抢救伤员,保护现场。

  

3架子工

3.1一般规定

3.1.1施工时登高作业(架子工),必须经专业安全技术培训,考试合格,持特种作业操作证上岗作业。

架子工的徒工必须办理学习证,在技工带领、指导下操作,非架子工未经同意不得单独进行作业。

3.1.2架子工必须经过体检,凡患有高血压、心脏病、癫痫病、晕高或视力不够以及不适合于登高作业的,不得从事登高架设作业。

3.1.3正确使用个人安全防护用品,必须着装灵便(紧身紧袖),在高处(2m以上)作业时,必须佩戴安全带与已搭好的立、横杆挂牢,穿防滑鞋。

作业时精神要集中,团结协作、互相呼应、统一指挥、不得“走过档”和跳跃架子,严禁打闹玩笑、酒后上班。

3.1.4班组(队)接受任务后,必须组织全体人员,认真领会脚手架专项安全施工组织设计和安全技术措施交底,研讨搭设方法,明确分工,并派1名技术好、有经验的人员负责搭设技术指导和监护。

3.1.5风力六级以上(含六级)强风和高温、大雨、大雪、大雾等恶劣天气,应停止高处露天作业。

风、雨、雪过后要进行检查,发现倾斜下沉、松扣、崩扣要及时修复,合格后方可使用。

3.1.6脚手架要结合工程进度搭设,搭设未完的脚手架,在离开作业岗位时,不得留有未固定构件和不安全隐患,确定架子稳定。

3.1.7在带电设备附近搭、拆脚手架时,宜停电作业。

在外电架空线路附近作业时,脚手架外侧边缘与外电架空线路的边线之间的最小安全操作距离不得小于表3.1.7的数值。

外电线路电压(kv)

1以下

1-10

35-110

154-150

330-500

最小安全距离(m)

4

6

8

10

15

(表3.1.7)

3.1.8各种非标准的脚手架,跨度过大、负载超重等特殊架子或其他新型脚手架,按专项安全施工组织设计批准的意见进行作业。

3.1.9脚手架搭设到高于在建建筑物顶部时,里排立杆要低于沿口40~50mm,外排立杆高出沿口1~1.5m,搭设两道护身栏,并挂密目安全网。

3.1.10脚手架搭设、拆除、维修和升降必须由架子工负责,非架子工不准从事脚手架操作。

3.2扣件式钢管脚手架

3.2.1扣件式钢管脚手架:

按其搭设位置分为外脚手架、里脚手架;按立杆排数分为单排、双排脚手架;按高度分为一般、高层脚手架,以及分为结构、装修脚手架,具体搭设的操作规定,其基本要求如下:

3.2.1.1脚手架应由立杆(冲天)、纵向水平杆(大横杆、顺水杆)、横向水平杆(小横杆)、剪刀撑(十字盖)、抛撑(压栏子)纵、横扫地杆和拉接点等组成,脚手架必须有足够的强度、刚度和稳定性,在允许施工荷载作用下,确保不变形、不倾斜、不摇晃。

3.2.1.2脚手架搭设前应清除障碍物、平整场地、夯实基土、作好排水,根据脚手架专项安全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和安全技术措施交底的要求,基础验收合格后,放线定位。

3.2.1.3垫板宜采用长度不少于2跨,厚度不小于5cm的木板,也可采用槽钢,底座应准确放在定位位置上。

3.2.2结构承重的单、双排脚手架:

3.2.2.1搭设高度不超过15m的脚手架,构造主要参数见表3.3.2。

表3.3.2扣件钢管脚手架构造参数(mm)

 

3.2.2.2立杆应纵成线、横成方,垂直偏差不得大于架高1/150。

立杆接长应使用对接扣件连接,相邻的两根立杆接头应错开500mm,不得在同一步架内。

立杆下脚应设纵、横向扫地杆。

3.2.2.3纵向水平杆在同一步架内纵向水平高差不得超过全长的1/300,局部高差不得超过50mm。

纵向水平杆应使用对接扣件连接,相邻的两根纵向水平杆接头错开500mm,不得在同一跨内。

3.2.2.4横向水平杆应设在纵向水平杆与立杆的交点处,与纵向水平杆垂直。

横向水平杆端头伸出外立杆应大于100mm,伸出里立杆为450mm。

3.2.2.5架高15m以上时,从两端每7根立杆(一组)从下到上设连续式的剪刀撑,架高15m以下可设间断式剪刀撑(斜支撑),即从架子两端转角处开始(每7根立杆为一组)从下到上连续设置。

剪刀撑钢管接长应用两只旋转扣件搭接,接头长度不小于500mm,剪刀撑与地面夹角为45°~60°。

剪刀撑每节两端应用旋转扣件与立杆或横向水平杆扣牢。

3.2.2.6脚手架与在建建筑物拉结点必须用双股8号铅丝或φ6.1级钢筋与结构拉顶牢固,拉结点之间水平距离不大于6m,垂直距离不大于4m。

高度超过15m的脚手架不得使用柔性材料进行拉结,在拉结点设可靠支顶。

3.2.2.7高层施工脚手架(高15m以上)在搭设过程中,必须以15~13m为一段,根据实际情况,采取撑、挑、吊等分阶段将荷载卸到建筑物的技术措施。

3.2.2.8铺、翻脚手板:

脚手板铺设于架子的作业层上。

脚手板有木、钢两种,不得使用竹编脚手板。

脚手板必须满铺、铺严、铺稳,不得有探头板和飞跳板。

铺脚手板可对头或搭接铺设,对头铺脚手板,搭接处必须是双横向水平杆,且两根间隙150~165mm,有门窗口的地方应设吊杆和支柱,吊杆间距超过1.5m时,必须增加支柱。

3.2.2.9搭接铺脚手板时,两块板端头的搭接长度应不小于150mm,如有不平之处要用木块垫在纵、横水平杆相交处,不得用碎砖块塞垫。

3.2.2.10翻脚手板应二人操作,配合要协调,要按每档由里逐块向外翻,到最外一块时,站到邻近的脚手板把外边一块翻上去。

翻、铺脚手板时必须系好安全带。

脚手板翻板后,下层必须留一层脚手板或兜一层水平安全网,作为防护层。

不铺板时,横向水平杆间距不得大于3m。

3.3外电架空线路安全防护脚手架

3.3.1外电架空线路安全防护脚手架应使用剥皮杉木、落叶松等作为杆件,腐朽、折裂、枯节等易折木杆和易导电材料不得使用。

3.3.2外电架空线路安全防护脚手架应高于架空线1.5m。

3.3.3立杆应先挖杆坑,深度不小于500mm,遇有土质松软,应设扫地杆。

立杆时必须2~3人配合操作。

3.3.4纵向水平杆应搭设在立杆里侧,搭设第一步纵向水平杆时,必须检查立杆是否立正,搭设至四步时,必须搭设临时抛撑和临时剪刀撑。

搭设纵向水平杆时,必须2~3人配合操作,由中间1人接杆、放平,由大头至小头顺序绑扎。

3.3.5剪刀撑杆子不得蹩绑,应贴在立杆上,剪刀撑下桩杆应选用粗壮较大杉槁,由下方人员找好角度再由上方人员依次绑扎。

剪刀撑上桩(封顶)椽子应大头朝上,顶着立杆绑在纵向水平杆上。

3.3.6两杆连接,其有效搭接长度不得小于1.5m,两杆搭接处绑扎不少于三道。

杉槁大头必须绑在十字交叉点上。

相邻两杆的搭接点必须相互错开,水平及斜向接杆,小头应压在大头上边。

3.3.7递杆(拔杆)上下、左右操作人员应协调配合,拔杆人员应注意不碰撞上方人员和已绑好的杆子,下方递杆人员应在上方人员中接住杆子呼应后,方可松手。

3.3.8遇到两根交叉必须绑扣,绑扎材料,可用扎绑绳。

如使用铅丝严禁碰触外电架空线。

铅丝扣不得过松、过紧,应使4根铅丝敷实均匀受力,拧扣以一扣半为宜,并将铅丝末端弯贴在杉槁外皮,不得外翘。

3.4坡道(斜道)

3.4.1脚手架运料坡道宽度不得小于1.5m,坡度以1:

6(高:

长)为宜。

人行坡道,宽度不得小于1m,坡度不得大于1:

3.5。

3.4.2立杆、纵向水平杆间距应与结构脚手架相适应,单独坡道的立杆、纵向水平杆间距不得超过1.5m。

横向水平杆间距不得大于1m,坡道宽度大于2m时,横向水平杆中间应加吊杆,并每隔1根立杆在吊杆下加绑托杆和八字戗。

3.4.3脚手板应铺严、铺牢。

对头搭接时板端部分应用双横向水平杆。

搭接板的板端应搭过横向水平杆150mm,并用三角木填顺板头凸棱。

斜坡道的脚手板应钉防滑条,防滑条厚度30mm,间距不得大于300mm。

3.4.4之字坡道的转弯处应搭设平台,平台面积应根据施工需要,但宽度不得小于1.5m。

平台应绑剪刀撑或八字戗。

3.4.5坡道及平台必须绑两道护身栏杆和130mm高度的挡脚板。

3.5安全网

3.5.1各类建筑施工中必须按规定搭设安全网。

安全网分为平支网和立挂网两种。

安全网搭设要搭接严密、牢固、外观整齐,网内不得存留杂物。

3.5.2安全网绳不得损坏和腐朽,搭设好的水平安全网在承受100kg重、表面积2800kg/cm2的砂袋假人,从10m高处的冲击后,网绳、系绳、边绳不断。

搭设安全网支撑杆间距不得大于4m。

3.5.3无外脚手架或采用单排外脚手架和工具式脚手架时,凡高度在4m以上的建筑物,首层四周必须支固定3m宽的水平安全网(15m以上的建筑物搭设6m宽双层安全网),网底距下方物体表面不得小于3m(15m以上的建筑物不得小于5m)。

安全网下方不得堆物品。

3.5.4在施工程15m以上的建筑每隔4层(10m)要固定一道3m宽的水平安全网。

安全网的外边沿要明显高于内边沿50~60cm。

3.5.5扣件式钢管外脚手架,必须立挂密目安全网沿外架子内侧进行封闭,安全网之间必须连接牢固,并架体固定。

3.5.6工具式脚手架必须立挂密目安全网沿外排架子内侧进行封闭,并按标准搭设水平安全网防护。

3.5.715m以上建筑施工的安全网一律用组合钢管角架挑支,用钢丝绳绷拉,其外沿要高于内口,并尽量绷直,内口要与建筑锁牢。

3.11.8在施工程的电梯井、采光井、螺旋式楼梯口,除必须设金属可开启式安全防护门外,还应在井口内首层并每隔4层固定一道水平安全网。

3.5.8无法搭设水平安全网的,必须逐层立挂密目安全网全封闭。

搭设的水平安全网,直至没有高处作业时方可拆除。

3.6拆除脚手架

3.6.1脚手架拆除程序,应由上而下按层按步的拆除,先拆护身栏、脚手板和横向水平杆,再依次拆剪刀撑的上部扣件和接杆。

拆除全部剪刀撑、抛撑以前,必须搭设临时加固斜支撑,预防架倾倒。

3.6.2拆脚手架杆件,必须由2~3人协同操作拆纵向水平杆时,应由站在中间的人向下传递,严禁向下抛掷。

3.6.3拆除作业区的周围及进出口处,必须派专人了望,严禁非作业区人员进入危险区域,拆除大片架子应加临时围栏。

作业区内电线及其他设备有防碍时,应事先与有关部门联系拆除、转移和加防护。

3.6.4拆除全部过程中,应指派1名责任心强、技术水平高的工人担任指挥和监护,并负责任拆除撤料和监护操作人员的作业。

3.6.5已拆下的材料必须及时清理,运至指定地点码放。

3.6.6拆至底部时,应先加临时固定措施后,再拆除。

4电工

4.1一般规定

4.1.1电工作业必须经专业安全技术培训,考试合格,持《特种作业操作证》方准上岗独立操作。

非电工严禁进行电气作业。

4.1.2电工接受施工现场暂设电气安装任务后,必须认真领会落实临时用电安全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和安全技术措施交底的内容,施工用电线路架设必须按施工图规定进行,凡临时用电使用超过六个月(含六个月)以上的,应按正式线路架设。

改变安全施工组织设计规定,必须经原审批单位领导同意签字,未经同意不得改变。

4.1.3电工作业时,必须穿绝缘鞋、戴绝缘手套,酒后不准操作。

4.1.4所有绝缘、检测工具应妥善保管,严禁他用,并应定期检查、校验。

保证正确可靠接地或接零。

所有接地或接零处,必须保证可靠电气连接。

保护线PE必须采用绿/黄双色线,严格与相线、工作零线相区别,不得混用。

4.1.5电气设备的设置、安装、防护、使用、维修必须符合《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JGJ46—88)(以下简称《规范》)的要求。

4.1.6在施工现场专用的中性点直接接地的电力系统中,必须采用TN-S接零保护。

4.1.7电气设备不带电的金属外壳、框架、部件、管道、金属操作台和移动式碘钨灯的金属柱等,均应做保护接零。

4.1.8定期和不定期对临时用电工程的接地、设备绝缘和漏电保护开关进行检测、维修,发现隐患及时消除,并建立检测维修记录。

4.1.9建筑工程竣工后,临时用电工程拆除,应按顺序断电源,后拆除。

不得留有隐患。

4.2三级配电两级保护

4.2.1三级配电,配电箱根据其用途和功能的不同,一般可分为三级:

4.2.1.1总配电箱(又称固定式配电箱)。

总配电箱用符号“A”表示。

总配电箱是控制施工现场全部供电的集中点,应设置在靠近电源地区。

电源由施工现场用电变压器低压侧引出的电缆线接入,并装设电流互感器、有功电度表、无功电度表、电流表、电压表及总开关、分开关。

总配电箱内的开关均应采用自动空气开关(或漏电保护开关)。

引入、引出线应穿管并有防水弯。

4.2.1.2分配电箱(又称移动式配电箱)。

分配电箱用符号“B”表示。

其中1、2、3表示序号。

分配电箱是总配电箱的一个分支,控制施工现场某个范围的用电集中点,应设在用电设备负荷相对集中的地区。

箱内应设总开关和分开关。

总开关应采用自动空气开关,分开关可采用漏电开关或刀闸开关并配备熔断器。

4.2.1.3开关箱。

直接控制用电设备。

开关箱与所控制的固定式用电设备的水平距离不得大于3m,与分配电箱的距离不得大于30m。

开关箱内安装漏电开关、熔断器及插座。

电源线采用橡套软电缆线,从分配电箱引出,接入开关箱上闸口。

4.2.1.4配电箱及其内部开关、器件的安装应端正牢固。

安装在建筑物或构筑物上的配电箱为固定式配电箱,其箱底距地面的垂直距离应大于1.3m,小于1.5m。

移动式配电箱不得置于地面上随意拖拉,应固定在支架上,其箱底与地面的垂直距离应大于0.6m,小于1.5m。

4.2.1.5配电箱内的开关、电器,应安装在金属或非木质的绝缘电器安装板上,然后整体紧固在配电箱体内,金属箱体、金属电器安装板以及箱内电器不带电的金属底座,外壳等,必须做保护接零。

保护零线必须通过零线端子板连接。

4.2.1.6配电箱和开关箱的进出线口,应设在箱体的下面,并加护套保护。

进、出线应分路成束,不得承受外力,并做好防水弯。

导线束不得与箱体进、出线口直接接触。

4.2.1.7配电箱内的开关及仪表等电器排列整齐,配线绝缘良好,绑扎成束。

熔丝及保护装置按设备容量合理选择,三相设备的熔丝大小应一致。

三个及其以上回路的配电箱应设总开关,分开关应标有回路名称。

三相胶盖闸开关只能作为断路开关使用,不得装设熔丝,应另加熔断器。

各开关、触点应动作灵活、接触良好。

配电箱的操作盘面不得有带电体明露。

箱内应整洁,不得放置工具等杂物,箱门应有锁,并用红色油漆喷上警示标语和危险标志,喷写配电箱分类编号。

箱内应设有线路图。

下班后必须拉闸断电,锁好箱门。

4.2.1.8配电箱周围2m内不得堆放杂物。

电工应经常巡视检查开关、熔断器的接点处是否过热。

各接点是否牢固,配线绝缘有无破损,仪表指示是否正常等。

发现隐患立即排除。

配电箱应经常清扫除尘。

4.2.1.9每台用电设备应有各自专用的开关箱,必须实行“一机一闸一漏一箱”制,严禁同一个开关电器直接控制二台及二台以上用电设备(含插座)。

4.2.2两级漏电保护。

总配电箱和开关箱中两级漏电保护器的额定漏电动作电流和额定漏电动作时应合理配合,使之具有分级、分段保护的功能。

施工现场的漏电保护开关在总配电箱、分配电箱上安装的漏电保护开关的漏电动作电流应为50~100mA,保护该线路;开关箱安装漏电保护开关的漏电动作电流应为30mA以下。

漏电保护开关不得随意拆卸和调换零部件,以免改变原有技术参数。

并应经常检查试验,发现异常,必须立即查明原因,严禁带病使用。

4.3施工照明

4.3.1施工现场照明应采用高光效、长寿命的照明光源。

工作场所不得只装设局部照明,对于需要大面积的照明场所,应采用高压汞灯、高压钠灯或碘钨灯,灯头与易燃物的净距离不小于0.3m。

流动性碘钨灯采用金属支架安装时,支架应稳固,灯具与金属支架之间必须用不小于0.2m的绝缘材料隔离。

4.3.2施工照明灯具露天装设时,应采用防水式灯具,距地面高度不得低于3m。

工作棚、场地的照明灯具,可分路控制,每路照明支线上连接灯数不得超过10盏,若超过10盏时,每个灯具上应装设熔断器。

4.3.3室内照明灯具距地面不得低于2.4m。

每路照明支线上灯具和插座数不宜超过17个,额定电流不得大于15A,并用熔断器或自动开关保护。

4.3.4一般施工场所宜选用额定电压为150V的照明灯具,不得使用带开关的灯头,应选用螺口灯头。

相线接在与中心触头相连的一端,零线接在与螺纹口相连的一端。

灯头的绝缘外壳不得有损伤和漏电,照明灯具的金属外壳必须做保护接零。

单项回路的照明开关箱内必须装设漏电保护开关。

4.3.5现场局部照明用的工作灯,室内抹灰、水磨石地面等潮湿的作业环境,照明电源电压应不大于36V。

在特别潮湿,导电良好的地面、锅炉或金属容器内工作的照明灯具,其电源电压不得大于10V。

工作手灯应用胶把和网罩保护。

4.3.636V的照明变压器,必须使用双绕组型,二次线圈、铁芯、金属外壳必须有可靠保护接零。

一、二次侧应分别装设熔断器,一次线长度不应超过3m。

照明变压器必须有防雨、防砸措施。

4.3.7照明线路不得拴在金属脚手架、龙门架上,严禁在地面上乱拉、乱拖。

灯具需要安装在金属脚手架、龙门架上时,线路和灯具必须用绝缘物与其隔离开,且距离工作面高度在3m以上。

控制刀闸应配有熔断器和防雨措施。

4.3.8施工现场的照明灯具应采用分组控制或单灯控制。

4.4施工用电线路

施工用电线路从结构形式上可分为架空线路和电缆线路两大类型。

4.4.1架空线路:

4.4.1.1施工现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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