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卫生监督职责梳理工作情况报告

卫生监督职责梳理工作情况报告2011

中国某地卫生监督局关于食品安全与卫生监督

职责梳理工作情况的报告

中国某地:

根据《西部省卫生厅转发卫生部办公厅关于开展食品安全与卫生监督职责梳理工作的通知》精神,按照市卫生局统一安排,市卫生监督局高度重视,精心组织、认真梳理,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机改”前基本情况

2009年6月1日《食品安全法》颁布实施,市人民政府根据有关法律规定与“机改”实际,要求在“机改”过渡期委托由市卫生监督局履行餐饮环节卫生监督与执法职责,“机改”完成后理顺监管职责,严格按照法律法规要求执行。

中国某地卫生监督机构是市卫生局唯一授权的委托执法机构,依法履行卫生监督与执法职责。

(一)加强管理,狠抓队伍建设。

1、全面推行各项工作的目标责任制管理。

按照市卫生局对市卫生监督局下达的工作指标要求,层层分解任务,分别对各县卫生监督机构及各科室下达了年度卫生监督工作目标责任指标。

年初召开全市卫生监督局长会议(业务工作会议),签定当年责任书并通报上年考核结果、并进行了考核奖惩兑现;年中与年末考核检查。

2、构建学习型卫生监督队伍。

一是按照上级要求,制定推行效能政府四项制度实施方案和细则、并组织落实。

二是利用多种学习形式,充分传达卫生改革方针政策,及时掌握卫生监督新信息,树立学习风气,更新监管方法,从而确保队伍健康发展。

组织部分骨干人员分别到泸州学习医疗机构量化分级管理新方法、到西宁学习卫生执法“约谈制”等卫生监管新方法、好经验、到北京参加卫生部举办的传染病学习班及到深圳参加卫生部举办的学校卫生学习班等。

三是参加卫生执法证办换证培训学习。

四是举办业务技能培训班。

在经费严重不足的情况下,挤出有限工作经费举办业务培训班,目的是为了进一步提高全市卫生监督员个人综合业务素质,提高依法监管水平。

通过学习,开阔了视野,增长了见识,对推进卫生监督工作起到积极作用。

(二)认真履职,全面开展卫生监督与执法工作。

在市卫生局的正确领导下,2010年卫生监督工作紧紧围绕卫生中心工作,严格执法、认真履职,各项卫生监督工作任务得到有序、有力开展。

1、严格执法,大力开展各类专项整治行动。

(1)“蓝盾1号行动”保障“两节”餐饮环节食品安全。

2009年12月22日—2010年2月24日,在市卫生局的统一部署下,全市各级卫生监督机构认真开展了餐饮服务环节食品安全专项整治行动。

专项整治行动主要确保三个方面任务的落实:

2010年元旦、春节期间餐饮服务环节食品安全、“两会”期间的食品安全保障及查处“问题奶粉”。

市卫生监督局制定了具体的行动方案,以正式文件下发各县(市)区,明确任务目标。

重点查处承办节日聚餐活动较多餐饮单位及旅游景点、城乡结合部、农家乐、游园活动相对集中餐饮服务点、学校及周边餐饮单位、对易引发食品安全事故的四季豆、野生菌等高风险品种和关键环节的监督检查。

同时与各餐饮单位签定了《食品安全承诺书》,并对年夜饭供应的菜肴实行留样备查。

做好宣传教育工作、公开投诉举报电话、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等。

共检查餐饮单位5342户,实施行政处罚254户次、其中:

责令整改149户次、警告96户次、罚款9户次、罚款金额总计18000元。

同期在全市餐饮行业全面开展“问题奶粉”清查工作,某地城区共检查大中型餐饮单位180家,同时于2月8日派出业务骨干前往各县对本次清查工作开展督查和业务指导。

未发现有使用问题乳粉及乳制品的情况。

通过全面的清查,防止问题乳粉及乳制品流入我市餐饮环节,保障广大消费者的食品安全。

(2)“蓝盾2号行动”暨拉网普查工作夯实监管基础。

市卫生监督局自2010年3月1日至5月15日,组织开展了“蓝盾2号行动”,对某地城区饮食服务行业、公共场所、生活饮用水经营单位及学校卫生进行拉网式普查和检查登记。

检查餐饮服务、公共场所经营、二次供水单位3054户。

该专项行动不仅摸清实际情况,还对加强执法能力、提高持证率及改善卫生状况起到积极促进作用。

期间实施预防性卫生监督956户次,审批餐饮服务许可证872个,公共场所卫生许可证为436户。

实施卫生行政处罚299户,下达卫生监督意见书204份,责令限期整改764户,罚款30户,罚款金额共计20750元。

培训餐饮服务从业人员9592人,其中:

集中培训从业人员920人,分散培训8672人。

对餐饮服务单位发放培训教材1290本,考试卷9592份,收回试卷5754份;培训公共场所经营单位从业人员2160人,发放培训教材600本,试卷2160份。

(3)认真开展“蓝盾3号行动”。

按照“蓝盾3号行动”方案,从8月份开始在某地城区全面启动了二次供水专项整治行动,共检查二次供水单位334家,新办及持有效卫生许可证154家,凡持有效二次供水卫生许可证单位的供(管)水人员均持有效健康证明。

在开展专项整治行动前共有64家单位办理了卫生许可证,开展专项整治行动后办证率大幅提高,成效明显。

(4)积极开展“地沟油”“不合格一次性筷子”专项检查保障市民身体健康。

为认真贯彻落实《西部省卫生厅关于严防“地沟油”、“不合格一次性筷子”流入餐饮服务环节的紧急通知》精神,依照市卫生局的安排布署,市卫生监督局积极组织行动,2010年3月25日至4月15日检查餐饮服务单位、学校食堂818户。

大部分经营户都有使用一次性筷子的情况,检查中,同时要求各餐饮单位落实专人负责食品及原材料采购工作,并建立台账,特别是使用的食用油必须索取供货商的有效证照和油脂的检验报告证明,不得使用来源不明的食用油,不得回收和使用泔水油,并做好泔水去向的登记工作。

对继续使用“问题”筷子的餐饮服务单位,责令停止使用,情节严重的,依法进行了查处、收缴。

(5)开展卫生监督保障“平安考试”行动。

市卫生监督局在城区开展了高考考点食堂、生活饮用水及考点周边餐饮单位食品安全专项检查,为考生们创造一个安全的饮食环境。

在本次食品安全保障行动中,检查学校食堂及学校周边餐饮单位单位98家,对6家单位提出了整改意见,联合工商等相关职能部门取缔了14家食品流动小摊点,没收不合格食品15公斤。

(6)组织开展工地食堂专项检查。

为维护以农民工为主要群体的建筑工人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加强建筑工地食堂食品卫生安全监管,防止食物中毒事件的发生,对辖区内在建项目工地食堂卫生安全开展专项检查行动,共检查14家,发现存在证件、卫生设施不全现象,现场均教育宣传并作出责令改正处置。

(7)打击非法行医专项行动。

全市打击非法行医专项行动坚持“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的原则,稳步、有序开展工作。

一是市卫生监督局检查医疗机构132家,对19家违法单位进行了行政处罚,重点打击城乡结合部无行医资格的游医、假医,取缔口腔摊点30家次。

二是九个县市区检查医疗机构1860家,依法取缔3家,没收牙椅(床)5台、医疗器械550多件,价值20余万元,处罚231家,其中申请法院强制执行4家,警告4件,责令限期改正8件,行动中共罚款66400元。

(8)积极做好西部省第九次城市卫生检查评比活动。

市卫生监督局在市卫生局统一部署下,精心组织、积极落实各项创建工作。

及时召开专题会议研究布置任务,制定《关于2010年创建西部省甲级卫生城市卫生监督工作的实施方案》,成立了“2010年创建西部省甲级卫生城市卫生监督工作领导小组”,并下设四个工作组加强落实。

此次城市卫生检查,现场检查、指导220户,顺利完成本次创建迎检任务。

2、加强医疗服务市场监管,积极探索医疗机构量化分级管理模式。

市卫生监督局依据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在吸取外地学习考察经验基础上制定了民营医疗机构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标准和相应的管理办法,民营医疗机构依法执业等级分为甲、乙、丙、丁四个等级。

成立了某地民营医疗机构量化分级评审组,并举办了民营医疗机构量化分级管理培训班,对推行量化分级监督管理的指导思想、总体目标、基本原则及主要措施和如何按量化标准创建优良医疗机构等内容进行了培训。

在首批城区29家民营医疗机构全面实施了量化分级管理,经过初审、复核后13家达到甲级、8家达到乙级、8家达到丙级(丁级无),并组织了授牌。

通过量化分级管理后,这些医疗机构在以下四个方面有了明显加强:

一是自律意识得到提高、二是痕迹资料及档案管理得到加强、三是制度建设更加规范、四是组织建设健全并责任明确,对促进诊疗行为规范化起到积极作用。

全市医疗服务市场基本情况:

(1)监管底数。

全市各类医疗机构2479家,市管医疗机构:

公立医院21家、保健院9家、民营医院26家、门诊20家、个体诊所115家(内科74家、口腔20家、中医19家、外科2家);全年100%覆盖监督检查。

(2)市级举办民营医疗机构医院感染管理法律法规培训班两期,参训的院感人员约300人;选派业务骨干对县级举办的卫生法律法规和母婴保健技术培训班进行授课。

3、职业卫生监督工作。

完成2家企业职业病建设项目竣工验收和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评价的组织工作,并按要求报市卫生局批复。

受理并完成5家医疗机构《放射诊疗许可证》的发放工作。

按照省卫生监督局、市卫生局的要求,以“保护农民工健康是全社会的共同责任”为活动主题进行宣传活动。

4、传染病防治卫生监督工作。

全市所有县级疾控中心疫情报告网络畅通,有专职人员进行报告;与市CDC合作完成传染病漏报率检查任务;检查过程中加强了艾滋病防治监督管理。

全市共抽检了11份消毒产品,两份消毒产品不符合消毒技术规范要求。

医院医疗废物的消毒毁型存在不同程度的不规范行为,现场下达了监督意见书,要求限期整改。

全市医疗机构医疗废物处理除罗平县、麒麟区是由环保部门组织集中收毁外,医疗废物销毁登记较规范;其他县均由医院组织人员自行销毁。

全市所有医院均未使用和存贮菌(毒)种。

接管省卫生监督局移交的12家纸制品生产单位,并进行了一次监督检查。

5、认真履行餐饮服务环节监管职责。

全市餐饮单位持有效卫生许可证率95.8%,从业人员持有效健康体检培训合格证明率91.7%。

其中城区餐饮经营单位1629户,从业人员8757人,持有效卫生许可证98.1%,持有效健康培训合格证明96.7%,“职业禁忌病”调离率100%。

积极推进餐饮服务业单位量化分级管理工作,全面提升行业监管水平。

对城区餐饮服务单位约1629户进行量化分级管理,量化分级管理A级单位9户、B级单位11户、C级单位1071户,对所监管的经营户100%试行量化分级管理。

2010年某地城区餐饮业餐具抽检79户、138件,合格率88.4%。

6、公共场所卫生监管工作。

检查城区公共场所卫生单位1351户,持有效卫生许可证98%,从业人员持有效健康证明及培训合格证率96.1%,其中住宿业488户、文化娱乐场所276户、美容美发单位462户、公共浴室60户、游泳馆6户、其他59户。

深入开展公共场所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工作,经初审、复核后达到量化分级管理A级单位21户;达到量化分级管理B级单位24户,1040户为C级,公共场所量化率达80.3%。

公共场所微小气候抽检13户,合格率100%。

7、学校卫生重点监督检查工作。

按照《西部省卫生厅关于印发2010年西部省卫生监督重点检查计划的通知》(云卫发〔2010〕390号)要求,全市卫生监督系统于2010年9月26日至10月20日联合教育部门,通过听取汇报、查看资料、现场查验等形式,对学校饮用水卫生、传染病防控工作、教学环境、生活设施等卫生情况进行了监督检查。

共检查了37所学校的饮用水卫生、传染病防控工作、教学环境、生活设施等卫生情况。

检查中发现一是个别学校未完善传染病疫情管理制度及消毒管理制度,缺乏专业校医或保健教师,学校对常见病的防治知识缺乏,传染病防治措施落实不到位,未及时在校内开展传染病防治宣传工作,对学生晨检、因病缺勤登记及追访记录不全。

二是农村学校蓄水设施部分存在安全隐患,未加盖加锁,未进行清洗消毒。

三是部分学校管水人员未经健康体检和卫生知识培训,从事生活饮用水管理。

已经做了相应处置,下步将继续加强学校卫生监督工作。

8、重大活动卫生监督保障。

完成重大活动卫生安全监督保障20起,其中A级保障1起;B级保障11起;C级保障8起,出动卫生监督员236人次,接受保障人数达37734人,食品(菜品)卫生备查留样1366份。

全年受保障的重大接待活动未发生任何卫生安全事件,圆满完成保障任务。

9、公共卫生突发事件处置。

对发生的7起突发事件进行了及时的调查处置。

经查实1起为8月份在某地城区“万福园毛驴馆”食物中毒事件;有3起分别是罗平县2起、陆良县1起食物中毒事件。

7起突发事件共有中毒人数104人,死亡5人。

所参加调查处理事件的调查情况及结果均及时报告。

10、集中式供水单位监督管理及水质抽检情况。

2010年继续对城区的创业水务有限公司(包括其下属的三个自来水厂)和城市供排水总公司的制水、供水实施规范、严格的卫生监督管理和水质抽检工作。

全年对三个制水企业现场监督检查二次,并完成了三个水厂的“卫生许可证”年度审验工作。

三个集中式供水单位共有从业人员93人,其中制供水及检验人员35人、持有效健康证35人,持证率100%。

全年坚持每月对出厂水,管网末梢水规范采样监督监测。

抽检水样180件,合格179件,合格率99.4%,其中:

水源水8件,合格7件,合格率87.5%;出厂水80件,合格80件,合格率100%;滤后水2件,合格2件,合格率100%;管网末梢水90件,合格90件,合格率100%。

完成省监督所交办的对两家涉水管材生产企业的现场卫生监督检查和管材抽样送检工作。

完成游泳场所的监督抽检工作:

对某地城区三家游泳场(馆)游泳池水进行了水质监测,合格率为100%。

11、加强培训工作。

按照《中国某地关于印发中央财政补助某地市2009年卫生监督人员培训项目实施方案》的要求,举办了两期全市卫生监督员业务培训班,共有约156人参加,培训内容涉及公共场所卫生监督要点及其量化分级管理相关知识、饮用水卫生监督要点及相关知识等九个类别。

开展餐饮服务环节、公共场所从业人员卫生知识培训工作。

培训内容一是食品安全及公共场所卫生法律法规;二是基本卫生要求和操作规范;三是相关卫生知识。

集中式培训以片区为单位分类别举行。

已举办集中式培训班8期,培训从业人员2000人次;分散式培训由业务科室在日常卫生监督及专项行动中采取现场培训。

编写了《某地市餐饮从业人员卫生知识手册》及“某地市餐饮从业人员卫生知识培训试卷”,并分别印发5000册(份)。

12、卫生监督宣传工作。

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纸、宣传栏等多种形式进行卫生法制宣传,通过电视进行宣传报道9次,报纸宣传13次(省级1次,市级12次),西部卫生监督信息网10次。

组织开展“职业病防治法”宣传周活动,本次宣传活动共发放职业卫生宣传册、画4000余份,进行职业卫生法律、法规知识咨询360人次,开展知识讲座2次。

通过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提高了人们对职业病防治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强化了企业法人职业病防治责任意识和劳动者维护健康权益的意识和自我保护意识,使劳动者掌握基本的职业病防治知识,为开展职业病防治工作创造了良好的社会环境和工作环境。

参加“贯彻落实《食品安全法》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为主题的法制宣传活动,通过宣传版面、发放宣传资料、现场法制咨询的方式向群众开展了食品安全标准及《食品安全法》知识宣传。

此次活动共出动执法人员8人次,车辆2辆次,发放宣传资料1200余份,进行法制咨询300人次。

按照《关于继续开展2010年“诚信兴商宣传月”活动的通知》文件的要求,在珠江源广场参加了由某地市商务局组织13个部门联合参加的“2010年诚信兴商宣传月活动”,以《食品安全法》为主要内容,通过宣传版面、发放宣传资料、现场法制咨询及食品安全知识讲解的方式向群众开展了《食品安全法》知识宣传。

此次活动发放宣传资料1200余份,进行法制咨询200人次。

13、卫生监督稽查工作。

(1)对本局内部稽查,按照《卫生执法人员着装风纪管理规定》不定期对监督员着装情况进行检查。

对县级的文书质量抽查。

完成9个县级卫生监督机构执法质量检查,每县抽查本年度行政处罚案卷10份(简易程序和一般程序各5份)、行政许可案卷10份(公共场所行政许可案卷5份,食品类行政许可案卷5份)、其它文书10份(包括现场检查笔录、监督意见书、采样记录)。

对典型案例进行了分析点评;开展了提高卫生监督员服务意识、强化监督执法队伍管理的专题教育,对提高基层卫生监督员执法水平和执法技能将起到促进作用。

对检查中存在的问题,制作了稽查意见书,要求各县卫生监督局加强对监督员的业务知识培训、认真整改。

(2)受理日常投诉、举报工作。

共受理各类投诉、举报及咨询55起,其中,进行现场调查处理的24起,移交各县市(区)查处的8起,咨询服务21起。

在工作中,本着执法为民的宗旨,在反馈过程中到现场向当事人调查了解真实情况,向投诉、举报、咨询者耐心解释,耐心宣传卫生法律、法规,尽一切努力让群众满意、放心。

(3)开展城区30户管理相对人征求意见座谈会,认真听取对卫生监督工作的建议及意见,对监督和促进卫生监督工作起到积极作用。

对城区管理相对人开展问卷调查,完成200份。

14、卫生许可审批情况。

共受理各类卫生行政许可3858件,不符合办理条件的有71件(不符合办理条件的原因主要是:

健康证不到位、卫生设施不齐全、无固定的经营场所或经营场所正在装修等),符合办理条件的有3787件,其中:

已经办理完毕的3753件、正在办理中的有34件,办结率为99.1%。

在已经办理各类证件的3787证中,其中:

餐饮服务许可证1242证、公共场所卫生许可证1002证、二次供水卫生许可证135证、保健食品卫生许可证92证、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25证、母婴保健执业许可证6证、消毒产品生产企业卫生许可证1证、放射诊疗许可证4证、医师执业注册94证、医师执业变更182证、护士执业注册809证、护士执业变更113证、母婴保健技术考核合格证73证、护士补证3证、医师资格信息修改6证。

卫生许可证注销登记49证。

15、卫生行政处罚情况。

市卫生监督局2010年卫生行政处罚情况:

(1)餐饮服务环节及公共场所共实施卫生行政处罚803户,其中警告并责令整改601户,罚款75户,罚款金额41450元,没收过期食品100公斤。

(2)规范医疗服务市场,查处投诉举报案19起,取缔非法行医19起;实施一般程序行政处罚19户次,罚款金额为108400元,没收违法所得429元。

二、“机改”后现状

经市政府同意,从今年5月10日起,中国某地卫生监督局不再承担餐饮业、食堂等消费环节和保健食品、化妆品监管职责。

这是认真贯彻《食品安全法》、《中共某地市委办公室、某地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某地市人民政府机构改革实施意见>的通知》(某办发〔2010〕43号)及《某地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国某地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某办发〔2010〕200号)精神的具体体现。

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食品安全工作,对餐饮业等服务环节食品卫生监督职能调整给予极大关注。

《食品安全法》颁布实施以来,中国某地卫生监督局按照市政府在“机改”期间对餐饮业等服务环节监管不脱节、不缺位要求,切实认真履行职责,积极组织开展了“蓝盾1、2号”专项行动及高频率现场监督检查,确保了监管期间未发生重大食品安全事故,较好的完成了委托执法任务。

4月20日,市政府副秘书长主持召开机构改革相关问题协调会,围绕落实文件中有关卫生监督机构餐饮业等监管职责移交给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的规定进行了讨论,会议认为:

餐饮服务环节监管职责移交食品药品监督部门,这是《食品安全法》的要求,也是市政府机构改革的要求,原则上要做到“宜早不宜迟、宜快不宜慢”,在监管职责移交过程中,不能出现监管盲点,不能出现断带,鉴于机改实际情况,最终确定职责移交时间为2011年5月10日。

按照《某地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国某地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某办发〔2010〕200号)文中规定:

将餐饮服务许可,餐饮业、食堂等消费环节食品安全监管和保健食品、化妆品卫生监管的职责,划给某地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同文中明确了中国某地卫生监督局(副处级),承担国家各项卫生法律、法规的卫生监督与执法工作,拟订全市卫生执法监督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公共卫生许可和执业许可的受理、初审及发证工作;承担公共卫生和医疗卫生机构的监管和执法检查;承担各类卫生违法事件投诉举报和卫生行政案件的查处工作;参与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调查处理;开展卫生法律、法规知识的培训、宣传教育和咨询;开展健康有关产品抽检和卫生执法检查;负责卫生监督信息的收集、整理、分析和报告;对县级卫生监督执法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和指导;承办中国某地交办的其他事项。

中国某地卫生监督局受中国某地的委托,对涉及医疗卫生、公共场所卫生、职业卫生、传染病、学校卫生、放射卫生、生活饮用水卫生、消毒产品卫生等方面的违法行为实施行政处罚。

中国某地负责监督中国某地卫生监督局组织实施行政处罚的行为,并对该行为的后果承担法律责任。

在市卫生局的统一部署下,市卫生监督局已经完成餐饮服务环节监管职能移交工作,对内部科室人员按照“三定”确定的八个科室(办公室、法制稽查科、培训教育科、卫生许可科、医疗卫生监督科、传染病防治卫生监督科、饮用水卫生监督科、公共场所卫生监督科)进行了人员调整安排,明确了各个科室职责;从5月16日开始,组织开展对市管医疗机构、传染病防治、饮用水卫生、公共场所卫生等环节进行拉网检查。

同时要求各县(市)区卫生监督机构积极主动向上级部门汇报,按机构改革的要求尽快完成职能调整,及早组织开展相应卫生监督与执法工作,切实履行卫生监督职责,保障全市人民健康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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