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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细化管理制度

管理制度

 

编制:

审核:

批准:

 

1、安全技术措施与交底制度-------------------------1

2、安全事故报告制度--------------------------------2

3、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制------------------------------3

4、领导带班管理制----------------------------------6

5、安全事故处理报告制度----------------------------8

6、安全生产例会分析制度---------------------------11

7、特种设备管理制度-------------------------------12

8、安全用电管理制度-------------------------------14

9、危险源辨识与风险评价管理制度-------------------16

10、危险岗位操作规程和书面告知制度----------------18

11、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19

12、专项施工安全措施设计制度----------------------21

13、桥面行车安全管理制度--------------------------21

14、特种作业人员及设备管理制度--------------------23

15、防火防爆火工品管理制度------------------------25

16、工伤及职业安全健康管理制度--------------------28

17、事故应急预案及救援制度------------------------29

 

安全技术措施与交底制度

总则

安全技术交底是指导施工作业人员安全施工的技术措施,是工程施工安全技术方案和措施的具体落实。

安全技术交底工作一般由施工技术人员根据工程施工内容的具体要求、特点和危险因素编写,是施工管理人员和作业人员的指令性文件,必须严格遵守和落实。

因而要求内容具体、明确、针对性强,能够确保施工安全、设备和人员安全。

安全技术交底不得用施工现场的安全纪律、劳动纪律或安全检查制度代替,在进行工程施工技术交底的同时必须进行安全技术交底工作。

进行任何一项施工作业,均应编制安全生产保障措施,并进行交底。

未编制安全生产保障措施、没有进行安全技术交底的项目,不得进行施工作业。

安全技术交底的内容包括:

为工程概况、地理、地址、地形地貌特征、原有地下构筑物情况、施工重点、施工组织、采用的新工艺、新技术、新材料、施工程序和方法、关键部位和关键工序等,应采用的安全生产技术方案和安全保障措施。

安全技术交底管理

安全技术交底工作与工程施工技术交底工作一样,实行分级交底管理制度,交底必须交到作业层。

工程项目总体安全生产技术交底由施工分部总工程师组织,工程管理部、安全质量部、物机部等有关部门参加,明确安全防范重点、各项安全保障措施和安全管理制度等。

各专业工程师要求对所管辖的施工项目和作业人员进行单位工程或分部工程的施工安全技术交底,并对领工员、技术员向是施工作业班组所进行的安全技术交底工作进行监督和检查。

各专业工程师、技术员要对各施工作业班组进行分部、分项工程的安全技术交底并监督指导其安全操作。

安全技术交底分要书面和口头两种形式,结合施工现场实际情况相使用,做到全面、详尽、安全、可行。

各级安全技术交底均应按照规定程序实施书面交底签字制度,并存档以备查验等。

安全事故报告制度

一、事故报告制度

发生生产安全事故或者较大涉险事故,单位负责人应当于1小时内向事发地县级安监部门、事发单位所属子分公司、经理部、沪昆客专湖南公司报告。

发生较大以上生产安全事故的,事发单位负责人应在1小时内向事发地县、省级安监部门报告,所属子分公司、经理部、沪昆客专湖南公司报告。

发生重大、特别重大安全事故的,事发单位负责人应在1小时内向事发地县、省级安监部门报告,所属子分公司、经理部、沪昆客专湖南公司报告的同时,可立即报告国家安监总局。

事故救援或伤亡变化情况,事故发生单位每天应向上述部门续报或补报。

二、事故统计上报制度

每月2日前,分部向经理部和公司报告上个月统计结果;每月20日前,施工分部向公司安质部报告上个月统计结果。

交通事故按公安交管部门的裁决,由负主要责任的单位统计上报。

助勤、借用人员发生因工伤亡事故,由用人单位负责报告和统计。

统计上报先用电话报告内容,之后书面上报。

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制度

为了加强安全生产教育工作,提高各类管理人员和作业人员安全生产素质和自我防范意识,规范安全生产教育工作。

一、项目铁路建设,引进和运用大量的新技术、新工艺和新设备。

为了确保项目铁路安全有序的施工,保证工程安全,施工安全、设备安全和人员安全,施工分部在施工生产过程中,要持续、认真开展安全教育工作,达到提高各类人员的安全意识,确保安全生产和各项安全目标实现。

二、安全教育的主要形式和方法:

安全教育的主要形式和方法分为三级安全教育培训、特种作业人员的专门训练、专项施工安全技能教育、专职安全管理人员的安全培训考核和经常性的安全教育等。

三、三级安全教育培训

三级安全教育培训方式采用安质部对现场施工员和领工员进行培训,现场领工员对作业人员分级培训。

四、特种作业人员的专项训练

1、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直接从事特种作业的人员为特种作业人员。

特种作业范围包括电工作业、锅炉司炉、压力容器操作、起重机械作业,爆破作业、金属焊接(割)作业、机动车辆驾驶、登高架设作业以及符合特种作业基本定义的其他作业等。

2、对从事特种作业人员,要进行专门的安全技术和操作知识的教育和培训,需经过国家有关部门和地方部门的考核合格后,发给“特中作业人员操作证”才能上岗作业。

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率达到100%。

3、特种作业人员进行作业时,必须随身携带“特中作业人员操作证”,坚持做到持证上岗。

五、对从事专项施工任务的各类人员,如架桥机组装,铺轨机组装与调试、桥梁架设,桥梁焊接等,上岗前要根据不同的工作项目、施工特点和安全防范重点,进行专项施工安全教育和技能培训,提高安全防范技能和意识,确保施工安全、设备安全和人员安全。

六、专职安全管理人员的安全培训考核

从事专职安全检查和管理人员,必须是经过国家、地方和主管部门的专业教育和培训和考核,且考核合格颁发安全检查人员上岗证的人员,方可从事专职安全检查和管理工作。

专职安全检查管理人员持证上岗率必须达到100%。

七、经常性的安全教育

必须对员工开展经常性的安全教育,时刻绷紧安全生产神经,做到安全生产警钟长鸣。

经常性安全教育可采用①班组每天坚持班前,班中、班后总结安全教育,说明安全注意事项,检查安全操作过程,讲评安全生产情况;②召开安全生产会,专题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安全生产工作③开展安全活动日,进行安全教育,安全检查,安全装置的维护④召开事故现场会,分析造成事故的原因及教训,确认事故的责任者,制定防止事故重复发生的措施⑤总结事故发生的规律,有针对性地进行安全教育;⑥组织工人参加安全技术交流,张贴安全生产画、宣传标语及安全标识等,时刻提醒人们注意安全。

八、各级、各项安全教育必须按照规定认真、按期开展。

安全教育活动还应给包括节日安全教育、季节性安全教育、案例教育和专题教育。

安全教育要突出对新产品,新工艺、新设备和新技术应用前的安全操作和技能培训。

九、安全教育培训工作由安全总监主持,安质部负责,依据培训计划,相关部门参与共同完成。

十、各级、各类安全教育培训要做到有计划、有布置、有记录,具体可追溯性。

各项记录要认真填写,做到完整、真实、及时和规范。

十一、安全教育培训是安全管理工作考核的主要指标。

领导带班管理制度

为贯彻落实上级管理规定的要求“要严格企业安全管理,企业领导要轮流现场带班”的要求,进一步加强对生产现场的安全管理,保障安全生产,项目部决定实施领导干部现场带班管理制度。

一、现场带班人员范围

施工现场带班由项目领导班子成员组成(经理、常务副经理、副经理、安全总监、总工、工会主席)。

二、现场带班工作内容

1、现场带班人员要把保证安全生产作为第一位的责任,切实掌握当班的安全生产状况,认真落实走动管理相关规定,加强对重点部位、关键环节的检查巡视。

2、排查隐患并要求相关人员立即落实整改,现场无法整改的隐患问题,必须下达整改通知单;带班人员协助技术部门制定防控和整改措施,限期整改并按期复查验收;发现较大隐患立即停止作业。

3、严格落实制止“三违”相关规定,及时制止违章违纪行为,在现场发现违章问题,立即纠错并按规定给予处罚,严禁违章指挥。

4、解决生产中的突发问题;严禁超能力组织生产。

5、现场发生危及职工生命安全的重大隐患和严重问题时,带班领导要立即组织采取停产、撤人、排除隐患等紧急处置措施。

三、相关要求

1、现场带班人员要高度重视,履行带班职责,严格执行落实认真填写《领导带班盯控检查表》(附表1),减少外出,深入现场靠前指挥,切实把安全生产工作的各项任务落到实处。

2、现场带班人员有特殊情况必须向单位负责人请假,并由单位负责人安排替班,同时将替班人员通知安质部。

3、现场带班人员必须严格劳保穿戴,不准着便装进入生产现场。

4、现场带班人员在巡查中所发现的违章行为,有权给予违章个人进行处罚,并对严违人员进行帮教。

5、项目班子成员在执行相关管理制度的基础上,进一步严格执行领导干部现场带班制度,把主要精力用在安全生产上,切实深入一线真抓实干,为员工创造良好的安全生产环境。

四、现场带班管理项目

对以下施工项目进行现场带班管理:

1、架梁施工

2、既有线施工

安全事故处理报告制度

一、为了加强安全管理,及时处理各类安全事故,减少和降低安全事故的损失和影响,特制定本制度。

二、在发生事故后,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应立即报告项目负责人;单位负责人接到事故报告后,迅速采取有效措施,组织抢救,防止事故扩大,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三、事故报告

1、事故发生后,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应当立即向本单位负责人报告;单位负责人接到报告后,应当于1小时向事故发生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有关部门报告。

2、情况紧急时,事故现场有关人员直接向事故发生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有关部门报告。

3、发生责任人身死亡及以上事故后,单位现场负责人应当在1小时以内,直接或逐级以电话方式上报经理部和工程技术管理部调度或安质部,并在4小时内以书面的形式上报经理部安质部。

四、经理部调度和主责部门接到事故报告后,及时准确地向主管领导报告,并在1小时内向当地安全监督管理部门、监理单位、张家界建设指挥部和沪昆客专湖南公司通报和报告。

五、对出现安全生产事故而隐瞒不报的或存在重大安全隐患被媒体曝光的,追究单位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六、事发单位负责人、安全质量部、调度及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有关部门、人员逐级上报事故情况,各级上报的时间不得超过事发时间1小时。

七、报告事故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事故发生单位概括;

2、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以及事故现场情况;

3、事故的简要经过;

4、事故已经造成或者可能造成的伤亡人数和初步估计的直接经济损失;

5、已经采取的措施;

6、其他应当报告的情况。

八、发生安全生产伤亡事故后,相关单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493号《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进行安全事故调查处理。

九、铁路营业线行车事故处理按《铁路交通事故应急救援和调查处理条例》(国务院628号)办理。

十、发生安全事故,必须严格按照“四不放过”的原则进行处理,即事故原因调查不清楚不放过,事故责任不明不放过、事故责任人和群众未受到教育不放过、防范措施不落实不放过。

十一、事故责任依次划分为全部责任、主要责任、重要责任、次要责任和同等责任。

经理部将按照沪昆客专湖南公司的考核办法,以及集团公司有关规定和要求对事故责任单位和责任人进行必要的处罚,处罚方式和罚款金额依据经理部《安全生产检查考评奖罚细则》执行。

十二、事故发生和处理完毕后,事故责任单位要按照有关规定和要求认真填报安全事故报表,及时准确上报。

按照规定写出事故报告、整改措施、责任单位的检查、主要领导和相关责任人的检查一并上报经理部安全质量部。

十三、事故报告应当及时、准确、完整,任何单位和个人对事故不得迟报、漏报、谎报或者瞒报。

十四、事故调查处理应当坚持实事求是、尊重科学的原则,及时、准确地查清楚事故经过、事故原因和事故损失、查明事故性质,总结事故性质,认定事故责任,总结事故教训,提出改进措施,并对事故责任者依法追究责任。

十五、严禁任何单位在发生事故时迟报、虚报和隐瞒不报等现场,加倍处理。

十六、事故等级划分:

根据生产安全事故造成人员伤亡或者直接损失,事故一般分为以下等级:

1、特别重大事故,是指造成30人以上死亡,或者100人以上重伤,或者1亿元以上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2、重大事故,是指造成10人以上30人以下死亡事故,或者50人以上100人以下重伤,或者5000万以上1亿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3、较大事故,是指造成3人以上10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上50人以下重伤,或者1000万元以上5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4、一般事故,是指造成3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下重伤,或者1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安全生产例会分析制度

为了加强安全管理工作,沟通安全信息,交流安全管理工作经验,及时改正安全管理工作中的缺陷和不足,掌握安全生产工作情况,结合项目铁路工作项目实际情况,施工分部制定本制度。

1、施工分部每月月末利用交班会会后简短时间,组织一次安全生产例会,总结本月存在的安全隐患和整改情况。

2、安全生产例会的组织由施工分部安全质量部组织,安全总监主持。

3、安全列会参加人员为施工分部各部门负责人以及单位管生产领导。

4、安全生产例会的主要内容:

对本月安全生产工作状况进行分析、总结和评估,对下月安全生产管理工作进行安排、部署,确定安全防范重点等,研讨安全生产中的疑难问题和重要的安全技术保障措施等,交流安全管理工作经验等。

特种设备管理制度

一、大型机械施工现场必须严格执行一机一人专职专职防护,做到“五个一”即:

一机、一人(专职防护)、一本(机械施工日志)、一牌(设备标识牌)、一证(机械操作证)。

二、施工机械安装、拆除大型机械时,必须由具有相应资质的单位承担,施工监理现场监督。

三、大型机械转场时,要有“专项方案、专项检测、专项见证、专项检查”。

四、作业人员进入施工现场必须佩戴相应的劳动保护用品。

作业前应按设备的操作规程进行检查,作业中严格执行相应操作规程和有关的安全规章制度。

五、大型施工机械作业时现场必须有安全员,技术员、监理工程师等有关人员现场监督。

六、过程检查控制要求

1日常检查应结合使用特点进行全面检查。

对起重设备主要检查设备预防倾覆措施、防止制动设备失灵以及重要的受力构件和钢丝绳断裂等措施的落实。

2起重设备必须全面落实安全责任,不低于以下频次做好日常检查。

安全总监每月组织对大型施工机械安全检查不少于1次,工程、安质部长检查不少于2次安全检查,检查应给做好检查记录。

七、大型施工机械施工机械必须做到“五严禁”;

3严禁使用没有制造资质的企业生产的设备。

4严禁没有经过专业培训的低素质人员进行大型机械操作。

5严禁施工现场大型机械违章作业。

6严禁大型机械带病作业。

7严禁自轮运转等轨道运行设备没有经过专业部门批准擅自上道运行。

八、对大型施工机械管理人员和作业人员每年至少进行一次安全生产教育培训;教育不合格的人员,不得上岗。

九、大型施工机械进场必须落实进场验收程序。

十、大型施工机械操作人员在交班时必须履行严格的交接班签认,对设备存在的问题做好记录,及时安排故障处理确保正常使用。

十一、大型机械应建立安全管理制度;

①制造许可制度②型式试验制度③安全生产教育制度④操作人员持证上岗制度⑤安全技术交底制度⑥起重机械等大型设备必须由具备资质的单位装拆及检测、验收登记制度⑦安全检查制度⑧危险岗位的操作规程和书面告知制度⑨进场验收制度⑩交接班签认制度⑪定期检修制度

安全用电管理制度

为了加强用电管理,严防电气事故发生,保证作业人员的安全和健康,确保生产和生活的顺利进行,依据《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编制制定本制度。

一、施工分部管理职责

①工程管理部负责对特殊工程或重点工程的临时用电施工组织设计的审核,报总工程师审批。

②安质部负责对各作业项安全用电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③分部技术人员按规定编制临时用电施工组织设计和安全用电技术措施,并对用电设施、设备进行定期检查,发现隐患及时消除。

④施工员与作业班组长负责向作业人员进行安全技术交底,组织实施临时用电施工方案,并在实施过程中进行符合性,安全性检查。

二、电工职责

①电工必须掌握电工基础知识和本工种技能,定期参加专业培训并进行体检,做到持证上岗。

②作业必须穿戴好个人安全防护用品;

③严格按照电工安全操作规程进行作业;

④熟悉现场电气安装位置、特性、电气控制原理及操作方法;发现问题立即处理,确保用电安全。

⑤在未查明故障及有安全措施的情况下不准盲目送电或试机;

⑥做好电气维修工作记录。

三、用电基本规定

①施工现场必须严格做到“三级配电、二级保护”;必须自己设置总配电箱或柜,不得直接以供电局提供的电源系统向各分配电箱供电。

②各类配电箱中的熔断器内严禁使用不符合原规格熔体做保护,必须使用专用的容片,并做到与实际使用负荷相匹配。

③开关必须做到“一机、一闸、一漏、一箱、一锁”,箱内漏电开关额定漏电动作电流不得大于规定值,严禁一个开关控制二台及二台以上用电设备。

④所有电气设备箱体及固定支架、用电机械设备及传动部件、小型机具照明金属外壳必须做接零保护;采用架空线路时,线路的档距、线间距、跨越障碍物安全距离、线截面与规格等应符合规范要求。

⑤所有的用电设备、材料必须经验收符合国家和行业标准合格的产品。

⑥电线路安全距离不满足规定要求,必须设置安全防护设施⑦各类用电设备和电动工具必须按规定进行定期和不定期绝缘电阻测试、并做好记录,与其他各类电气维修记录一并存档。

四、用电使用和维修

①所有的配电箱均应标明其名称、用途,并作出分路标记。

②所有的配电箱、开关箱每月进行一次检查和维修一次,检查维修必须是专业电工;检查维修时按规定穿戴好绝缘鞋,手套,使用电工绝缘工具。

③对配电箱、开关箱进行检查、维修时,必须将其上一级相应的电源开关断电,并悬挂停电标识,严禁带电作业。

危险源辨识与风险评价管理制度

目的

通过对危险源辨识,评价其风险程度,判定出重大危险源,为建立实施管理体系和管理方案提供依据。

一,危险源的分类

①物体打击:

是指物体在重力或其他外力作用下,引起的人生伤亡事故。

②机械伤害是指机械设备运作部件,直接与人体接触引起的夹击;

③起重伤害:

是指各种起重机械作业过程中发生的挤压、坠落及物体打击与触电。

④触电、包括雷电伤亡事故;

⑤灼伤:

是指火焰烧伤、高温物体烫伤,化学灼伤,电灼伤和火灾引起的烧伤;

⑥放炮:

是指爆炸作业过程中的伤亡事故④触电、包括雷电伤亡事故;

⑤灼伤:

是指火焰烧伤、高温物体烫伤,化学灼伤,电灼伤和火灾引起的烧伤;

⑥放炮:

是指爆炸作业过程中的伤亡事故④触电、包括雷电伤亡事故;

⑤灼伤:

是指火焰烧伤、高温物体烫伤,化学灼伤,电灼伤和火灾引起的烧伤;

⑥放炮:

是指爆炸作业过程中的伤亡事故④触电、包括雷电伤亡事故;

⑤灼伤:

是指火焰烧伤、高温物体烫伤,化学灼伤,电灼伤和火灾引起的烧伤;

⑥放炮:

是指爆炸作业过程中的伤亡事故。

二、危险源辨识的方法

①现场观察;对作业环境的现场观察,与相关的法律、法规和其他要求对照;

②问卷调查:

发动全员参与,辨识存在的潜在危险因素;

③事故树分析:

查阅以往有关的事故、事件和不符合记录,可采用事故树分析法从中发现危险因素;

④工艺流程法分析;按照生产工艺流程在生产中分析各环节末端因素,从发展变化历程预测可能产生的后果。

三、危险源辨识的依据

①危险源辨识的三种状态:

正常、异常、紧急。

三种时态:

过去、现场、将来;

②物理性危害:

设备设施缺陷、防护缺项、电危险、噪声危险、震动危害、电磁辐射、明火、作业环境不良、信号缺失、标识缺失;

③化学危害:

易燃易爆性物质、自然性物质、有毒性物质、腐蚀性物质、其他化学物质;

④生物性危害:

至病微生物危害、传染病媒介物、至还动物、至害植物;

四、危险源辨识过程

根据辨识方法,分类、范围、依据对各自作业区域及周边的危险源辨识,填写《危险源辨识与风险评价表》,报项目施工分部。

在完成了技术改造项目、新增工艺或发生伤亡事故后,安全质量检查部根据实际情况,局部或全部进行一次更新。

危险岗位操作规程和书面告知制度

一、施工分部必须向作业人员提供安全防护用具和安全防护服装,并书面告知危险岗位的操作规程和违章操作的危害,施工分部安质部经常检查。

二、对高度危险的作业和操作危险较大的施工设备、把危险因素、危险处所、危险程度、避险方法等以书面的形式直观、通熟易懂的告知作业者。

三、施工分部按照工种的规定要求,向作业人员提供质量合格的安全防护用品和服装,防护用品按照公司劳动防护用品管理制度执行。

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

为了建立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长效机制,强化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加强事故隐患监督检查,防止和减少事故发生,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依据《安全生产法》、《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暂行规定》有关法律规章和文件要求,制定本制度。

一、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是指作业过程中违反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标准、规程和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的规定,或者因其他因素在施工生产活动中存在可能导致事故发生物的危险状态、人的不安全行为和管理上的缺陷。

二、隐患排查治理对施工分部管段内全部施工内容全面治理排查,各级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能部门和所有管理人员,应按照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要求,开展隐患治理工作。

三、任何单位和个人发现事故隐患,均有权向有关部门报告。

有关部门接到事故隐患报告后,应当按照职能分工立即组织核实与以查处,发现所报告事故隐患应当由其他有关部门处理,应当立即移送有关部门并记录备案。

四、施工分部定期组织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工程技术人员和其他相关人员排查本单位的事故隐患,并逐级落实从主要负责人到每个从业人员的隐患排查治理的范围和责任,保障不留空档,不留死角。

五、施工分部应当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和文件要求制定具体方案,对安全生产体质机制、规章制度、落实责任、安全管理组织体系、资金投入、人员培训、劳动纪律、现场管理、防控手段、事故查处以及安全生产基本条件,作业环境等方面组织自查。

六、施工分部应当按照事故隐患的等级进行登记、建立事故隐患等级进行登记,建立事故隐患信息档案,并按照职责分工制定监控和整改责任人。

七、施工分部在事故隐患排查前或者排查过程中无法保证安全的,应当从危险区域内撤出作业人员,并疏散可能危及的其他人员,设置警戒标志,暂时停止作业或者使用,事故隐患过程中,应采取相应的安全防范措施加强监控,防止事故发生。

八、施工分部每月度安全质量例会上,通报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情况,研究解决隐患排查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安全隐患排查治理阶段性的工作。

专项施工安全措施设计制度

项目铁路建设工程项目技术要求高、质量要求严格、安全责任重,工期要求短,施工中引用了新技术、新工艺和新设备等,为了确保项目建设的施工质量、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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