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户口簿战争

户口簿“战争”

户口簿“战争”

  作为我国现行户籍管理制度中特有的凭证――户口簿,不仅承载了户籍管理的重任,而且是每位公民在上学、结婚、买房以及办理很多重要事情时不可或缺的重要证件。

正因如此,由于拆迁、遗产继承、婚姻等导致家庭成员间争夺户口簿的情况时有发生。

这些表面看似简单的户口簿之争,背后其实是亲人间撕裂亲情、争夺利益的大战。

北京市顺义区人民法院杨镇法庭的张伟法官是见证多起这类家庭悲剧的基层法官之一,他期盼“尽快规范户籍管理制度,让户口簿在民事纠纷中尽快‘隐退’”。

  户籍制度改革是一项影响社会各方面利益的艰巨的系统工程,一纸户籍无法阻隔人们的自由流动。

早在2009年,广州市就启动了身份证取代户口簿作为社会管理凭证的试点改革,旧有管理模式注定无法永远奏效。

在适当时机实现户口簿退出历史舞台,实现一元化户籍管理制度,应是我国户籍管理制度改革的目标。

  1户口簿之诉

  2013年1月17日,32岁的李泉林拿着一纸判决走出北京市顺义区人民法院。

虽然法院驳回了岳母张素珍向自己讨要户口簿的诉讼请求,但他与岳母和大姨子陈红那“剪不断、理还乱”的家庭矛盾并没有因此化解。

  丈母娘告女婿

  李泉林家住北京市顺义区张镇,与妻子陈艳结婚多年,生有一女。

三口之家,生活虽不算富裕,却也幸福甜蜜。

  2013年1月5日,李泉林突然收到了顺义区人民法院的传票。

令他没想到的是,66岁的岳母张素珍竟然因为户口簿将他告上了法庭。

李泉林惊呆在原地,回想了很久,自己最后一次见岳母应该是在2012年7月某一天,那是岳父陈强去世一周年时一家人一起为岳父扫墓的日子。

李泉林清楚地记得,当时岳母只对他说了一句话,就是索要户口簿。

“我问她‘您要户口簿干吗’,她就不说话了。

”李泉林说。

那次之后,他再也没见过岳母。

  张素珍向李泉林索要的户口簿上有三个人的户籍信息――已经过世的陈强、李泉林和李泉林的女儿,户主是陈强。

因为陈强是非农业户口,张素珍是农业户口,所以他们虽为夫妻,但户籍信息在两个户口簿上。

据李泉林说,他与妻子陈艳结婚后不久就生了女儿。

为了给女儿上一个非农业户口,他绞尽了脑汁。

“因为我爱人是农业户口,我虽是非农业户口,但入户在单位的集体户口簿上,孩子的户口不能入到我们单位的集体户口簿上。

”最终,李泉林想到了岳父。

  在征得岳父同意后,李泉林先将自己的户口迁到了岳父的名下,然后再让女儿的户口随自己也迁到了岳父的户口簿上。

对此,岳母及妻子的娘家人等都没有异议。

2011年7月21日,陈强因病去世,户口簿就一直由李泉林保管。

没想到,岳父去世不足两年,一家人就因为这个户口簿闹上了法庭,彼此的关系也彻底决裂。

  被“牵制”的利益

  2013年1月15日,顺义区人民法院杨镇法庭公开审理张素珍诉李泉林返还户口簿一案。

原告张素珍并没有露面,由她委托的律师代为出庭。

被告李泉林到庭应诉,同时前来旁听的还有李泉林的妻子、张素珍的三女儿陈艳以及陈艳的弟弟陈华夫妇。

  庭审中,张素珍的代理人当庭宣读了起诉书,要求被告将丈夫陈强的户口簿交给原告,并承担本案的诉讼费。

随后,原告代理人向法庭提交了一份民事调解书。

该调解书是2012年3月1日由昌平区人民法院作出的。

陈强去世后,张素珍与四个子女就遗产继承达成一致:

陈强名下的房产一处归张素珍及其四个子女按份共有,陈强名下的19万余元存款全部归张素珍所有。

  按照我国法律规定,在被继承人已经去世的情况下,继承人从银行账户中提取存款,必须携带死者注销的户籍信息、死亡证明以及公示的遗产继承协议。

张素珍的代理人一再强调,陈强去世近两年的时间,李泉林一直没有将户籍信息注销。

张素珍多次向女婿讨要户口簿,都被李泉林拒绝了。

所以,调解书中属于张素珍的19万余元现金一直取不出来。

  面对张素珍代理人的说辞,李泉林矢口否认:

“我从来没说过不去销户,至今没去销户的原因就是因为那套房,房子还没有过户。

”李泉林表示自己并没有限制岳母继承遗产,正如昌平区人民法院作出的调解书上所述,岳父留下的位于昌平区、目前市场价为100多万元的房产归岳母和她的四个子女按份共有。

房产办理过户手续是需要户口簿的,只有在办理死亡注销之前,才能办理过户。

可是,岳母一直都不肯去协助办理过户手续,致使房屋迟迟没能过户。

所以,李泉林坚决不同意注销户口。

双方在办理死亡注销手续、房屋过户、存款取现的先后顺序上僵持不下。

张素珍和大女儿陈红主张应该先注销逝者的户口簿,然后带着相关证明取现存款,随后进行房屋过户。

但李泉林坚持先进行房屋过户,然后再注销户口和取款。

李泉林说,他曾经向岳母建议一天之内把所有的手续办完,不分先后顺序。

但是一提到房屋过户,岳母就避而不谈。

  张素珍有四个子女,陈艳排行老三,和弟弟陈华是龙凤胎。

如今,姐弟二人已经和大姐陈红决裂了。

陈艳说,父亲生前姐弟四人一直相安无事,家庭也很和睦。

但父亲刚去世第二天,大姐就带着几个人把父亲生前的房子翻得乱七八糟,不但拿走了房产证,还带走了一些母亲的首饰。

陈强去世后第二周,陈红又将母亲从弟弟陈华家里接走了。

  目前,张素珍与陈红夫妇租住在顺义区一套一室一厅的房子里。

陈艳说,自己最后一次见到母亲已经是4个月前了,“我们说去看母亲吧,大姐每回都拦着不让看。

因为我们见我妈后有时候会问我妈一些事什么的,她就不想让我妈说,所以就不让我们看”。

李泉林说,有时他们会偷偷地去出租房看望岳母,发现岳母经常不在家。

这让他们觉得,大姐是有意要隐瞒一些情况,不让老人接触其他子女。

  张素珍的小儿媳、陈华的妻子刘莉莉说:

“现在家里出现这么大的矛盾,包括我婆婆起诉我三姐夫,我觉得是有一定原因的,老太太受人控制了。

”刘莉莉说,早在几年前,婆婆就患上了老年痴呆症。

两年前,张素珍和小儿子陈华一家住在昌平区东小口镇。

一天傍晚,老人像往常一样出门遛弯儿,但这一走就失踪了三天。

最终,陈华和刘莉莉在离家十多公里远的海淀区清河附近找到了张素珍。

据陈艳说,母亲张素珍从60岁开始就出现了小脑萎缩症状。

面对这场诉讼,陈艳也是充满质疑,她说母亲的精神状态根本不可能有能力到法院起诉。

但是,张素珍的代理人否认老人患有老年痴呆症:

“张素珍老人确实因为精神方面在回龙观镇医院就医,但医生的诊断结果是记忆力下降,这是60岁以上老人常见性的症状。

”  在陈艳看来,真正想要户口簿的人是大姐陈红:

“大姐接走我妈以后,不止一次提议将我爸生前的房子卖了,但我们另外三个子女都不同意。

”李泉林说,他们坚持现在不卖房是为了以后的“不时之需”。

房产中岳母所占的份额是6/10,四个子女各占1/10。

因为岳母没有退休金,岳父留下这些财产就是为了让岳母安享晚年。

一旦岳母身体出现问题,到时候再把房子卖了,折合成现金供老人治病。

这也是李泉林一直攥着户口簿的一个重要原因。

因为房产证在陈红手中,一旦陈红拿到户口簿,她可能会瞒着其他人把房子卖了。

到时候,虽然每个人分得各自的1/10房款,但是岳母的钱多半会被陈红霸占。

李泉林就是想用户口簿制约陈红卖房。

  没有终结的家庭大战

  1月15日,在法官宣布休庭后,记者随李泉林夫妇和陈华夫妇来到顺义区双兴小区看望张素珍。

张素珍的大女婿、陈红的丈夫赵刚开的门。

  此时,张素珍刚刚睡午觉起床。

为了证实老人现在的精神状况,陈艳和刘莉莉过去和张素珍说话。

陈艳问:

“妈,我是谁啊?

”张素珍茫然地看着她,回答:

“不认得。

你是谁呀?

”陈艳说:

“我是你小闺女呀!

”在陈艳自我介绍后几分钟,张素珍老人逐渐记起了女儿,但依然不认识小儿媳刘莉莉。

刘莉莉心急地说:

“妈,我是您儿媳妇,在一块儿生活几年了呀,您咋不认识我了呢?

”面对老人的表现,张素珍的大女婿赵刚解释为“老太太睡觉呢,脑瓜子迷迷瞪瞪的,待会儿就没事了”。

  张素珍的大女儿陈红不在家,赵刚见到记者后,立刻给妻子打了电话。

就在记者等待陈红回家的时候,赵刚和李泉林突然打了起来,赵刚嘴里还喊着“给我滚蛋”。

陈艳和刘莉莉迅速把两人拉开了。

  张素珍站在床边看着争斗中的子女,没有说话。

记者问她是否知道两个女婿为什么打架,老人木木地回答:

“我不知道。

  记者问:

“那您知道去法院起诉这事吗?

  张素珍答:

“不知道。

  记者继续问:

“您把您女婿告了这事您也不知道?

  张素珍反问:

“谁告的?

  记者答:

“您告的。

  张素珍很是怀疑地说:

“我告的?

我没去。

  记者又问:

“您知道现在户口簿在谁手里吗?

  张素珍一指李泉林,说:

“在他那儿呢,在李泉林那儿呢。

  在和记者聊天的过程中,张素珍几次指着赵刚说:

“那是我大女婿。

”并且不停地夸奖大女儿的孝顺。

当记者问及其他子女是否会来看望她时,老人立刻回答说:

“不看。

就陈艳来过一回,剩下的都不看。

”老人说着话,不停地扫视着满屋的子女。

  十几分钟后,陈红回来了。

刚一进门,她就拿出了手机,向记者对比老人现在和曾经的变化。

陈红说,老人这一年的时间里,白了,也胖了。

她一再否认老人患有老年痴呆:

“你看我妈那精神状态,比去年好多了。

她就是有点儿脑瓜儿反应迟钝,有点儿小脑萎缩。

刚才是她刚睡醒,你们一下子来了这么多人,把她吓着了。

  对于张素珍庭审没有到庭,陈红解释说,母亲年岁大了,自己的工作又忙,所以母亲委托律师出庭。

陈红重复强调母亲的脑萎缩不严重,生活可以自理,由自己和丈夫住在出租房里照顾老人。

当记者追问陈红“起诉到底是谁的意思”时,陈红把脸转向张素珍说:

“让我妈说。

”可没等老人开口,她又忙不迭地说:

“妈,您说,咱们是不是要户口簿?

是不是要办注销去?

警察是不是说我爸的户口不注销,将来会有什么事,说更捣乱更麻烦?

起诉也是为了维护我妈的权利。

  陈红说,将母亲接来同住并不是担心弟弟、妹妹们照顾不好她,而是父亲在临终前嘱托她一个人照顾母亲。

对于弟弟、妹妹们质疑她是为了钱,陈红再次气愤地把矛盾抛给张素珍:

“谁想养我妈,也得征得我妈的同意不是?

你让我妈说,今天就听我妈一句话,你问她想和谁一起住,我不参与。

”张素珍很肯定地回答:

“就是大闺女。

  记者在离开之前问了陈红一个问题:

“能否和弟弟、妹妹们调解。

”陈红并没有正面回答:

“一家人要是能商量通,我说话要是能算数,也就没事了。

可是,我现在说话算不了数,顶多就是伺候我妈,让我妈怎么舒服,怎么不生气。

  1月17日,顺义区人民法院作出一审判决,驳回了原告张素珍的诉讼请求。

  据此案主审法官张伟介绍,户口簿是记载公民户籍信息的证件。

对于户口簿的使用,我国公安机关有明文规定,非法定事由其他人无权索取、扣留。

“原告张素珍要求被告李泉林把没有记载原告自己信息的户口簿交给原告,这样的要求显然并不符合对于户口簿使用的规则和要求”。

  2012年3月1日陈强去世后,张素珍与四个子女就遗产继承问题已经达成了调解协议。

因此,在张伟看来,如今的这场诉讼争议的实质是对这份协议的执行问题:

“昌平区人民法院的裁判文书已经生效了,它确定了双方的财产权利的归属。

对于过户、取款等手续的办理过程,只是一个你配合我、我配合你的问题。

原、被告双方都基于各自的利益考虑,不愿意配合对方,所以才导致现在这场纠纷。

  张素珍起诉李泉林返还户口簿的案件结束了。

可是,户口簿背后的利益之争却没有结束,一场家庭大战仍在上演。

  2谁为户口簿“疯狂”

  人们对于户口簿的感情,是伴随着出生即开始的。

此生之中,无论是孩子落户、上学,还是结婚、买房,都离不开户口簿,甚至人去世后的销户都需要“带上户口簿原件”。

户口簿的作用无处不在,也因此铸就了人们的“户口簿情结”。

在我的审判实践中,屡屡出现以户口簿为载体的纠纷。

这些表面看似简单的户口簿之争,背后其实隐藏着波涛汹涌的利益纠纷。

  拆迁之利

  在我审理的一起离婚诉讼中,面对已经破碎的婚姻,白女士和钱先生对于财产和子女抚养等事宜都没有太大的争议。

于是经双方同意,我给双方进行调解离婚。

就在调解进行到最后一步、协商孩子户口是否变更时,双方争执不下。

白女士认为孩子的抚养权归自己,户口理应转到自己的户口簿上;而钱先生不让孩子的户口从自己的户口簿里转走,理由是“离婚了,孩子照样是钱家的”。

双方争执不下,调解陷入僵局。

  看到他俩如此固执地争抢孩子的户口,我隐约感觉这背后一定有什么利益纠葛。

我试探性地问两人:

“你们那儿什么时候拆迁啊?

”没想到,原因就这样被我猜到了。

白女士和钱先生所在的两个村子据说近期都有拆迁的计划。

由于拆迁补偿款的一部分是依据被拆迁户的户籍登记人口给付的,所以,如果户口簿上多一口人,相应的拆迁补偿款就会多不少钱。

此外,还有优惠住房面积购买资格也是按照被拆迁户的登记人口确定的,每人54平方米。

  明白了白女士和钱先生争夺孩子户口的真实原因,我对双方做了解释工作,告知他们基于孩子户口的补偿应该属于孩子本人所有,父母不得侵占。

无论孩子的户口登记在父母哪一方的户口簿上,孩子的利益都归其自己所有。

最终,明白了法律和政策规定的白女士和钱先生达成一致:

保持孩子的户口不动。

这便减少了户口迁出、迁入的麻烦。

  牵制之痛

  对于受尽养母虐待的王女士来说,当我把准予其与养母解除收养关系的判决书交给她时,虽然她是被告,我却看到了她如释重负的表情。

  王女士3岁时被养父、养母收养。

养父待她很好,怎奈养父去世得早。

后来,养母带着王女士再婚。

不知为什么,在这段新婚姻里,养母对王女士的态度大变,视她如同丫鬟,恨不得将她“扫地出门”。

等到王女士成年工作后,养母又以百般借口向她索要钱财,稍有不满还大打出手。

在一次争执中,王女士实在无法忍受养母的暴力,还了手。

为此,养母告到法院,要求解除与王女士的收养关系。

  案件审理中,我依法查明了事实,鉴于王女士与养母的感情早已破裂、无法弥补,最终判决解除两人的收养关系。

宣判后不久,王女士又来到法院找我。

这次,她为的是户口的迁出问题。

虽然法院判决王女士与养母解除收养关系,但是双方的户口还登记在一个户口簿上。

养母凭借户口簿,仍旧攥着王女士的很多权益。

比如,养母认为自己是户主,要将房产独占;还有,村委会发放给每位村籍居民的福利也都被养母一个人领取独吞了。

王女士一脸愁容地说:

“本来以为法院判决解除关系就算解脱了,没想到她拿着户口簿一样能控制我。

  由于户口的迁移属于公安机关的专属管辖范畴,法院不好强制执行,所以对于王女士的请求,我只好帮她和养母协商处理。

在几次协商之后,王女士的养母提出在判决解除收养关系之前,她曾因手臂受伤花了2000多元的医药费,要求王女士支付。

为了能拿到户口簿,王女士给了养母2000元,养母这才极不情愿地把户口簿交给了王女士。

此后,我又偶然见到王女士,她说:

“户口迁出手续已经办完了,只有户口迁出来了,才真正感觉与养母断绝了关系。

  赡养之重

  韩老太来法院起诉时,已经年近90岁了。

她膝下有两个儿子:

大儿子70岁,因患脑溢血留有后遗症,现在仍行动不便,一直独身;二儿子40多岁,开了一家商铺,年富力强、生活优越。

  因为大儿子终身未娶,所以,韩老太一直和大儿子居住。

随着韩老太的老伴儿过世,她的年纪也越来越大,家里的收入也越来越少了。

近两年,娘儿俩的生活十分艰苦。

无奈之下,韩老太就自己的赡养问题将两个儿子起诉到了法院。

  庭审中,我了解了韩老太两个儿子的经济和生活情况后,给他们做了调解工作。

最终,韩老太与两个儿子达成了调解协议:

韩老太由二儿子赡养;大儿子因为没有经济能力可以不给韩老太生活费,但自愿放弃对母亲财产的继承权。

  出乎我意料的是,在执行调解协议的过程中,韩老太的两个儿子又发生了争执,原因是韩老太的户口簿还掌握在大儿子手里。

大儿子凭着韩老太的户口簿,每月领取政府发放给韩老太的老年人生活补助。

二儿子认为,既然母亲由自己赡养,那么母亲的户口应该迁到自家户口簿上,属于母亲的生活补助也应该由自己掌握控制。

面对这个不好言明但是客观存在的经济原因,二儿子迟迟不去接韩老太,意图给他的大哥施压。

  了解了这一情况后,我又找到韩老太的大儿子进行劝说,他终于交出了韩老太的户口簿,让户口随韩老太一起“搬”走了。

对他来说,自己虽然在赡养母亲的责任中“解脱”了,但由母亲户口带来的每月几百元的“外快”也没有了。

(本部分作者系顺义区人民法院杨镇法庭法官张伟)

  3如何终结“战争”

  户口簿的“身份”

  目前,我国户籍制度所采用的户口簿,是全面反映住户人口个人身份、亲属关系、法定住址等人口基本信息的基本户政文书。

户口簿最早约形成于民国时期,当时其主要作用是治安管理。

而如今我们所使用的户口簿具体分为两种形式:

一种是《常住人口登记簿》,户口登记机关留存备用;另一种是《居民户口簿》,由户口登记机关颁发所登记的住户居民自己保存备用。

因没有明确的法律法规界定,人们习惯中所说的“户口本”其实是狭义上的《居民户口簿》。

  有人说《居民户口簿》带有中国特色。

实际上,作为我国公民重要证件的户口簿并非中国独有,在一些亚洲国家,如朝鲜,也有类似的户籍证照。

  1984年实施并颁布的公民身份证,虽然能证明公民的身份,但它并不等同于户口簿,它仅是从户口簿中提取出来证明公民个人身份信息的证件;更不能替代户口簿,它没有载明亲属关系,公民也不会因持身份证自由流动而失去原来的户籍。

  存废之争

  近年来,关于户口簿以及户口的纠纷已经不仅仅存在于民间,以户口簿为争夺标的的案件也层出不穷。

特别是在越来越多的经济利益依赖于户籍身份而存在的当下,隐含在户口簿争执背后的往往是巨大的经济利益纠纷。

  “这种户口争执案件最大的特点就是,当事人都具有家庭成员关系,亲情因为利益而破裂,这让我们法官在审理中见识了诸多的情感悲剧。

”北京市顺义区人民法院杨镇法庭法官张伟指出,身为基层法院法官,自己虽然无权对于户籍登记制度作出评价,“但是,我也在期盼,尽快规范户籍管理制度,不要让户口簿带上钱的符号,让户口簿在民事纠纷中尽快‘隐退’”。

  2010年11月,中国台湾地区就废除户口名簿制度向社会征集意见时,曾引起大陆地区户籍制度改革话题的讨论热潮。

  据《中国时报》报道,台湾地区之所以要废除户口名簿,主要基于以下几个原因:

第一,使用率偏低;第二,户口簿本应是翔实登载户内人口异动的重要文件,但现在,倘若户口成员没有把它主动拿去户政机关更新、确认,户口内成员增减、异动状况,或有无更改姓名,户口名簿都已无法显示;第三,台湾地区近年积极办理户役政资讯系统信息安全强化、作业流程简化及无纸化机制,各地实行联网,民众可到任何一个户政事务所申请户籍誊本(副本),而且联机申办功能越来越多,已有包括判决书在内的二十多项服务都可异地办理。

电脑联线让户口誊本申办手续变得简便,且其效力已获各机关及私人公司行号认可,造成“本尊”户口名簿逐渐失去舞台。

  有观点认为,虽然大陆地区户口簿使用频率略高于台湾地区,但在现实中,户口簿确实存在诸如无法显示人口异动、束缚人口自由迁徙等弊端。

其较身份证登载信息不同的主要在于它记录的是一个人的家庭纽带联系,而这点完全可以通过把身份证和户籍信息统一联网解决,从而降低户籍信息登载成本。

  曾有专家表示,户籍制度改革是一项影响社会各方面利益的艰巨的系统工程,它需要政府发挥主导作用,因地制宜地正确处理各种错综复杂的关系及矛盾,以确保整个社会的良性运行和协调发展。

如果处理不好,则会引发一系列相关的社会问题和冲突。

户籍制度改革应遵循社会发展规律,要因时、因地制宜,切勿急躁冒进。

  其实,早在台湾地区户口簿改革之前,广州市便已启动了身份证取代户口簿作为社会管理凭证的试点改革,在解决当前我国“人户分离”怪象上进行了勇敢尝试。

  从长远来看,用身份证取代户口簿作为社会管理凭证,将有利于从制度上预防和打击使用假身份证、假学历的情况,同时也将大大提高偷税漏税、骗贷、骗住房保障、骗低保等行为的犯罪难度和犯罪成本,促进人才自由流动和迁徙自由,真正实现城乡公民身份平等。

因此,在适当的时机实现户口簿退出历史舞台,实现一元化户籍管理制度,应是我国户籍管理制度改革的目标。

(摘自《法律与生活》半月刊2013年3月下半月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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