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庭居室装饰装修工程施工合同.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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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庭居室装饰装修工程施工合同
家庭居室装饰装修工程施工合同
发包方(甲方):
承包方(乙方):
合同编号:
使用说明
1.本市行政区域内的家庭居室装饰装修工程适用本合同文本。
2.乙方应当具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营业执照。
3.开工:
甲乙双方通过设计方案、首期工程款到位、工程技术交底等前期工作完成后,材料、施工人员到达工程现场开始施工。
4.竣工:
本合同约定的工程内容(含室内空气质量检测)全部完成,经甲乙双方、监理单位验收合格。
5.验收合格:
甲乙双方、监理单位在《工程验收单》上就验收事项签字、盖章。
6.工期顺延:
是指非因乙方责任导致工程进度受到影响后,工程期限予以相应延展。
在工期顺延的情况下,乙方不承担违约责任。
7.甲方所付工程款等款项应当交至乙方财务部门,乙方应当为甲方开具发票。
8.本合同中除特别标注外,所称“日”均指“工作日”。
粘贴印花税票处
家庭居室装饰装修工程施工合同协议条款
发包方(以下简称甲方):
委托代理人(姓名):
民族:
住所:
身份证号:
联系电话:
电子邮箱:
承包方(以下简称乙方):
营业执照号:
住所:
法定代表人:
联系电话:
委托代理人:
联系电话:
工程设计师:
职称:
证书号:
联系电话:
施工负责人:
职称:
证书号:
联系电话: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本市家庭居室装饰装修的特点,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公平、诚实信用的基础上,就乙方承包甲方的家庭居室装饰装修工程(以下简称工程)有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工程概况
1.1工程施工地点:
1.2工程装饰装修面积:
175M2
1.3工程户型:
四室两厅一厨两卫两阳台
1.4工程内容及做法,见《工程报价单》(附件三)和施工图纸。
1.5工程承包,采取乙方包工、包部分材料,甲方供应其余部分材料(附件一、二)方式。
1.6工程期限日(以实际工作日计算)。
开工日期:
2016年3月1日;
竣工日期:
2016年月日。
1.7工程款和报价单
(1)工程款:
本合同工程造价为(人民币)
金额大写:
(2)《工程报价单》(附件三)应当参考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发布的上一年度建设工程计价依据,由双方本着优质优价原则约定。
第二条施工图纸
3.1施工图纸采取下列第
(2)种方式提供:
(1)甲方自行设计的,应当提供施工图纸一式三份,甲方执一份,乙方执二份。
(2)甲方委托乙方设计的,乙方应当提供施工图纸一式三份,甲方执一份,乙方执二份。
3.2开工三日前,甲方应当协助提供施工地点的原结构、水路、电路施工图。
3.3双方应当对施工图纸予以签收确认。
3.4对施工图纸的变更应当以甲方签字确认为准。
3.5双方不得将对方提供的施工图纸、设计方案等资料擅自复制或转让给第三方,也不得用于本合同以外的项目。
第四条甲方义务
4.1开工三日前为乙方入场施工创造条件,以不影响施工为原则。
4.2开工三日前对水电工程量予以确认。
4.3无偿提供施工期间的水源、电源。
4.4办理物业部门开工手续并承担相关费用。
4.5遵守物业部门的规章制度,并告知乙方。
4.6协调乙方施工人员与邻里之间的关系。
4.7参与工程质量施工进度的监督,参加材料验收、隐蔽工程验收、中期工程验收、竣工验收。
4.8甲方未办理任何手续,要求乙方改变房屋结构和使用性质,由此引发的损失和事故(包括罚款),由甲方负责并承担。
第五条乙方义务
5.1施工中严格执行有关法律法规及施工规范、质量标准、安全操作规程、防火规定,安全、保质、按期完成本合同约定的工程内容。
5.2保证居室内上、下水管道畅通和卫生间清洁;因进行装饰装修施工造成相邻居民住房的管道堵塞、渗漏、停水、停电、墙体开裂等,由乙方承担修理和损失赔偿责任。
5.3负责工程成品、设备和居室留存家具陈设的保护。
乙方施工人员不得使用已安装好的设施,如洁具以及其他设施设备,并保持居室内的清洁和卫生。
如由于施工人员过失,造成甲方设施设备、居室已施工完成部分的损坏以及其他任何损失,特别是对玻璃制品、陶瓷、已完成最后工序的油漆工程、木地板、木门等应采取必要的保护措施,费用由乙方承担。
如因乙方成品保护不当引起的损坏,应由乙方负责修补或者赔偿。
5.4负责甲方自购材料的搬运。
甲方提供材料运到楼下交货,由乙方负责搬运至室内施工,托运等相关费用已合同总价内。
5.5乙方如果发现甲方自购材料有问题,应及时向甲方提出,由甲方采取更换、补齐等补救措施。
5.6负责垃圾的清运,每日完工后清扫施工现场,保证施工现场整洁。
5.7未经甲方同意,不得擅自在施工地点做饭、住宿,不得在施工现场抽烟和使用明火。
5.8遵守物业部门的规章制度并承担相应责任。
5.9负责施工人员的人身安全和管理。
5.10未经甲方同意,乙方擅自改变房屋结构和使用性质,由此引发的损失和事故(包括罚款),由乙方负责并承担。
第六条工程变更
6.1施工期间本合同约定的工程内容如需变更,必须以文字约定,详细注明变量数量及价格并经双方协商一致,共同签订书面变更协议,同时调整相关工程费用及工期。
工程变更协议,作为竣工结算和顺延工期的根据。
6.2甲方对本合同约定的工程内容提出减项时,如该项目已开工,甲方应当承担由此造成的损失。
6.3工程增项时,甲方应当根据工程量适当延长工期,并在工程变更协议中予以注明。
6.4甲方不得与乙方设计师或施工人员私自确定工程变更内容,否则乙方有权拒绝承担相应责任。
第七条材料供应
7.1按乙方编制的《工程材料、设备明细表》(附件一、二)约定的供应方式、内容提供。
(1)由甲方供应的材料、设备,甲方应当在材料、设备送到施工现场前通知乙方。
双方就材料、设备的数量、质量、环保等内容按照约定共同验收并办理交接手续。
甲方提供的材料和设备均应用于本工程,未经甲方同意,乙方无权擅自在挪用甲方提供的材料和设备。
甲方供应的材料、设备在施工使用中的保管和质量控制责任由乙方承担。
(2)由乙方供应的材料、设备,乙方应当在材料、设备送到施工现场前通知甲方。
双方就材料、设备的数量、质量、环保等内容按照约定共同验收,由甲方确认备案。
同时乙方应提供采购材料的购买凭证(正式发票或购物票据或公司统一供货证明)、环保证明、保修证明、材料来源等相关材料。
如发现乙方提供的材料性属假冒伪劣产品或不符合国家、地方、相关部委标准、规定的产品,乙方必须及时更换为合同中约定的产品或其他甲方认可的同行众的合格产品,并按照合同约定材料市场价的双倍价格对甲方进行赔偿;已经施工使用的部分,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拆除、重做,由此引起的费用由乙方承担。
(3)双方供应的装饰装修材料,应当符合《室内装饰装修有害物质限量标准》,并具有由有关行政主管部门认可的专业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合格报告。
第八条工期延误
8.1因以下原因造成竣工日期延误的,经甲方确认后工期应当顺延:
(1)工程量变化或设计变更;
(2)不可抗力;
(3)甲方同意工期顺延的其他情况。
8.2因以下原因造成竣工日期延误的,工期应当顺延:
(1)甲方未按合同约定完成其应当负责的工作而影响工期的;
(2)甲方未按合同约定支付工程款影响正常施工的;
(3)因甲方责任造成工期延误的其他情况。
8.3因乙方责任不能按期完工的,工期不顺延;因乙方责任造成工程质量存在问题需要返工的,返工费用由乙方承担,工期不顺延。
第九条质量标准
9.1工程的室内环境污染控制应当严格按照《民用建筑工程室内环境污染控制规范》(GB50325-2010)的标准执行。
9.2工程施工质量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联合发布(《居住建筑装修装饰工程质量验收规范》和《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2001)的标准执行。
9.3验收时双方对材料、工程质量、室内空气质量发生争议的,应当申请由相关行政主管部门认可的专业检测机构进行检测认定;相关费用由申请方垫付,最终由责任方承担。
第十条工程验收
10.1双方在施工过程中分以下阶段对工程质量进行联合验收:
(1)材料验收;
(2)隐蔽工程验收;
(3)中期工程验收;
(4)竣工验收。
10.2隐蔽工程和中期工程完工后,乙方应当通知甲方在三日内进行验收,待双方验收合格并签字确认后,乙方方可进行下道工序施工;如甲方不进行验收,乙方有权暂停施工,相应工期损失由甲方承担;如乙方未通知甲方进行隐蔽工程或中期工程验收而擅自进行下道工序施工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停止施工,由此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
10.3工程完工后,乙方应当通知甲方进行竣工验收,甲方自接到通知后三日内组织验收。
竣工验收合格后,双方应当签署《工程验收单》(附件四)、《工程决算单》(附件五),结清尾款,办理工程移交手续,并签署《家装工程保修单》(附件六);在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工程结算前,乙方应向甲方提供完整的竣工资料一套。
竣工资料包括:
(1)竣工图纸:
主要包括给排水竣工图和电气竣工图,图纸应特别标明暗埋或暗敷设管理的位置、深度、尺寸、材质、管径、线径等;
(2)工程洽商记录:
在整个过程中经双方签字确认的变更内容,必要的应附图;
(3)工程阶段验收记录和竣工验收记录:
主要包括材料进场验收记录、水电隐蔽工程验收记录、构造、骨架的验收记录、亲水试验验收记录、竣工验收记录等;
(4)乙方提供的板材、木料、石膏板、石膏线、水泥、油漆、涂料、墙衬、各种胶、玻璃、给水管材、电气管材、电线等材料的产品合格证、环保检测报告、使用说明书等;
(5)工程结算单、工程保修单;
(6)其他双方书面约定的资料。
如乙方竣工齐全或者不能按时提供,甲方有权暂缓支付结算款。
10.4双方竣工验收前,乙方负责保护工程成品和工程现场的全部安全。
10.5为分清责任,双方未办理竣工验收手续前,甲方不得入住;如甲方擅自入住,视同验收合格,由此造成的损失由甲方承担。
10.6竣工验收在工程质量、室内空气质量及结算方面存在个别的非重大问题时,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解决竣工验收遗留问题协议》(附件七)后,甲方也可先行入住。
第十一条工程款支付方式
11.1工程款支付采用下列方式:
本合同签字生效后,甲方按表中约定向乙方支付工程款:
工程进度
付款时间
付款比例
金额(元)
对预算、设计方案认可
签订合同当日
30%
隐蔽工程竣工
水、电管线隐蔽工程
验收通过3日内
30%
工程进度过半
中期工程验收通过3日内
30%
竣工
竣工验收通过30日内
10%
11.2工程进度过半:
是指现场工程中,水、电管线铺设完成,厨房、卫生间墙砖铺设完成,现场木作类定制完成。
11.3中期工程验收通过后,甲方对乙方提交的按实际施工情况编制的《工程报价单》(附件三)、《工程决算单》(附件五)进行审核。
甲方自提交之日起三日内如未提出异议,视为甲方同意支付乙方工程中期款。
11.4工程竣工验收通过后,甲方应当在三十日内到乙方财务部门支付尾款。
工程款全部结清后,乙方应当向甲方开具正式发票作为工程款结算凭证。
11.5乙方应当自收到甲方尾款后三日内办理工程交接,并开具《家装工程保修单》(附件六)。
第十二条违约责任
12.1签订合同后未开工前,如单方要求解除合同,解约方除承担对方的实际损失外,还应当按工程造价总金额的10%支付违约金。
12.2一方因违反有关法律规定受到行政处罚的,最终责任由责任方承担。
12.3一方无法继续履行合同的,应当书面通知对方,并由责任方承担因合同解除而造成的损失。
12.4甲方无正当理由未按合同约定期限支付第二、三、四次工程款,应当向乙方按日支付迟延部分工程款2‰的违约金,但累计不得超过工程造价总金额的20%。
甲方延迟支付超过7日的,乙方有权解除合同。
12.5由于乙方责任延误工期的,应当按日向甲方支付工程造价总金额2‰的违约金,但累计不得超过工程造价总金额的20%。
乙方延误工期超过7日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
12.6由于乙方责任导致工程质量或室内空气质量不合格的,乙方按下列约定进行返工修理、综合治理和赔付:
(1)对工程质量不合格的部位,乙方应当进行彻底返工修理。
因返工造成工程延期交付视同工程延误,按12.5的标准支付违约金。
(2)对室内空气质量不合格的,乙方应当进行综合治理。
因综合治理造成工程延期交付视同工程延误,按12.5的标准支付违约金。
(3)室内空气质量经综合治理仍不达标且确属乙方责任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返还不达标工程项目涉及的工程款;不足以弥补甲方损失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赔偿。
第十三条争议解决方式
本合同项下发生的争议,双方应当协商解决或向家居装饰协会、消费者协会等组织申请调解解决;经协商或调解未达成一致的,按下述第种方式解决:
1.向人民法院起诉。
2.向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第十四条附则
14.1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14.2本合同签订后工程不得转包。
14.3双方可以书面形式对本合同进行变更或补充,但变更或补充减轻或免除本合同约定应当由乙方承担的责任的,仍应当以本合同为准。
14.4因不可归责于双方的原因影响了合同履行或造成损失的,双方应当本着公平原则协商解决。
14.5本合同履行完毕后自动终止。
14.6本合同一式份,其中甲方份,乙方份,市场主办单位份。
第十五条其他约定事项:
(1)因乙方使用与合同不相符的材料导致返工、窝工问题,其费用均由乙方承担,甲方将保留按《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规定处理问题的权利。
(2)电工应有电工上岗证。
(3)施工期间,甲方认为乙方施工人员因工艺水平、工作态度、品格等原因,不能胜任本项装修工作时,有权要求乙方更换施工人员;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自行变更施工人员。
(4)所有变更项目均在竣工决算时按实际的工程量结算。
(5)工程时行中,甲方有权对原设计进行改动;未接到甲方申请时,乙方无权变动任何设计方案及材料品质。
甲方(签字):
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年月日年月日
附件一
甲方供应工程材料、设备明细表
序
号
材料名称
品牌
规格
单位
数量
供应时间
供应验收地点
1
中央空调
2
厨柜(地柜、台面、吊柜、烟灶消毒柜、水槽、龙头、地漏、五金配件)
欧意
3
厨卫吊顶(铝扣板、灯、风暖)
美尔凯特
4
沐浴房(玻璃、防水条、花酒、地漏、龙头、五金配件、)
5
浴室柜(柜子、台盆、龙头、五金配件)
6
瓷砖(餐客厅厨卫及阳台地砖、厨卫墙砖)
蒙娜丽莎
7
木地板(主次客卧及书房地板)
8
洁具(浴缸、座便器)
甲方代表(签字):
乙方代表(签字盖章):
备注:
所供给的材料、设备须具有有关行政主管部门认可的专业检验单位出具的检测合格报告。
附件二
乙方供应工程材料、设备明细表
序
号
材料名称
品牌
规格
单位
数量
供应时间
供应验收地点
甲方代表(签字):
乙方代表(签字盖章):
备注:
所供给的材料、设备须具有有关行政主管部门认可的专业检验单位出具的检测合格报告。
附件三
工程报价单
序
号
项目
材料
品牌
规格
单位
单价
数量
合计金额(元)
工艺做法
甲方代表(签字):
乙方代表(签字盖章):
备注:
此表用量较多可复印作为合同附件。
附件四
工程验收单
验收时间:
年月日
工程名称
工程地点
工程进度
□隐蔽工程验收□中期工程验收□竣工验收
验
收
意
见
甲方
签字:
监理单位
签字(盖章):
乙方
签字(盖章):
备注:
此表可按工程分期复印使用
附件五
工程决算单
工程名称
工程地点
工程款
分期支付
付款时间:
□签订合同时
□隐蔽工程验收通过后
□中期工程验收通过后
□竣工验收通过后
□
付款金额:
其他支付方式
增减项
增项部分(+)
减项部分(-)
增减项合计
应付款(合同款+增减项)
已付款
未付款(应付款-已付款)
甲方代表(签字):
乙方代表(签字盖章):
年月日年月日
备注:
此表可按工程分期复印使用
附件六
家装工程保修单
工程地点
竣工验收时间
甲方
联系电话
乙方
法定代表人
联系电话
保修期限
整体装饰装修工程
自年月日到年月日
水电工程(包括厨房、卫生间防渗漏工程)
自年月日到年月日
甲方代表(签字):
乙方代表(签字盖章):
备注:
1.自竣工验收之日起,装饰装修工程保修期为两年,有防水要求的厨房、卫生间防渗漏工程保修期为五年;
2.保修期内因乙方施工、用料不当的原因造成的装饰装修质量问题,乙方须及时无条件维修;
3.保修期内因甲方使用、维护不当造成饰面损坏或不能正常使用,乙方酌情收费维修;
4.本保修单在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附件七
解决竣工验收遗留问题协议
工程名称
工程地点
验收时间
遗留问题
处理方法
责任划分
完成时限
费用承担
甲方代表(签字):
乙方代表(签字盖章):
年月日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