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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保护管理制度完整版

RC-HBGL-004

2013年第一版

 

环保管理制度

 

江苏荣昌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2013年4月

1、环保责任制…………………………………………………………………3

2、公司环保承诺制度…………………………………………………………4

3、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制度………………………………………………6

4、环境保护设施运行管理制度………………………………………………8

5、环境事故管理制度…………………………………………………………9

6、环保培训教育制度…………………………………………………………11

7、环境治理管理制度…………………………………………………………12

8、原料装卸管理制度…………………………………………………………14

9、危险化学品储、运管理制度………………………………………………15

10、易制毒化学品管理制度…………………………………………………16

11、“三废”管理制度…………………………………………………………18

12、“跑、冒、滴、漏”管理制度……………………………………………19

13、环境保护运行管理制度…………………………………………………20

14、危险废弃物管理制度……………………………………………………21

15、检修、清洗、置换、取样环节“三废”管理制度……………………23

16、环保奖罚管理制度………………………………………………………24

17、环保卫生管理制度………………………………………………………25

18、试验室安全环保管理制度………………………………………………26

19、尾气管理制度……………………………………………………………27

20、建设项目“三同时”管理制度…………………………………………28

21、环境保护管理制度………………………………………………………29

22、环境日常管理制度………………………………………………………30

23、工艺管理制度……………………………………………………………31

24、污染物排放及环保统计工作管理制度…………………………………32

25、事故状态下“清净下水”收集与处置管理制度………………………33

26、废水处理设施管理制度…………………………………………………34

27、防尘、防毒管理制度……………………………………………………35

28、防泄漏安全管理制度……………………………………………………37

29、噪声管理制度……………………………………………………………40

30、垃圾管理制度……………………………………………………………42

31、监控、CK报警设备管理制度……………………………………………44

32、风险评价管理制度………………………………………………………45

32、应急救援预案管理制度…………………………………………………57

 

RCHB-001-2013

环保责任制

为保证环境保护工作的顺利开展,落实环保责任,公司成立以总经理为组长的环境保护领导小组,成员由各部门负责人担任。

1总经理环保职责

1.1总经理是公司环保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对公司的环保工作总负责。

1.2贯彻落实环保工作的方针政策,严格执行国家和各级政府的有关环保工作的法律、法规和政策,深入抓好公司的环保工作。

1.3负责建立并落实全员环保目标责任制,督促层层落实环保工作责任制。

1.4负责建立环保管理网络,配备专兼职环保管理员。

1.5落实好两个“三同时”,即新建项目的“三同时”及环保工作“三同时”。

1.6加强对职工进行环保知识教育培训,并接受环保知识教育考核。

1.7负责建立健全环保机构,配备专兼职环保管理人员,定期主持召开生产环保专题会议。

1.8保证环保设施开工率达100%。

保证工作环境有毒有害气体排放控制在国家规定的范围内。

1.9确保环保资金投入,减少污染影响。

1.10组织制定环保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并定期组织演练。

1.11负责组织环保事故的调查工作。

1.12及时如实上报环保事故。

2综合管理部职责

2.1严格贯彻执行国家环境保护法规、政策及地方政府有关环境保护的规定。

2.2负责组织制定公司环境保护的目标及“三废”治理计划,并提出实施规划的具体方针和措施。

2.3监督检查执行“三同时”规定的情况,参加建设项目环保及其设施的验收工作。

2.4加强环保设施管理与维修,避免环境污染事故,保证环保设施开工率达100%。

保证工作环境有毒有害气体排放控制在国家规定的范围内。

2.5负责对各部门环保工作开展情况的考核。

2.6监督各部门建立健全管理网络。

2.7确定环境监测点,并建立制度、制定、档案和其它基础工作。

2.8参加环保污染事故的调查和处理工作。

3工程技术中心环保职责

3.1所有试验试剂、仪器要由专人管理,按要求整齐摆放。

3.2用后的试验残液要分类收集,存放到不同的密闭容器中,按要求统一集中处理。

3.3收集后的产品试样交车间回收利用,残液交公司由专人按环保规定处理。

3.4清洗仪器的废水收集后倒入废水池,禁止随意倒入下水管道。

3.5破损、废弃的仪器按类别放到不同的收集箱内,不得随意丢入垃圾箱,不得混入生活废物中。

4动力设备部环保职责

4.1贯彻国家有关环保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部门领导必须加强环保责任心,把环保工作渗入到每一个工作环节。

4.2装卸过程中严格按规程要求操作,储罐、机泵等按要求认真及时巡检,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减少或避免跑、冒、滴、漏的发生。

4.3落实储罐区的“清净下水”措施,严格按规定操作,不得造成水体污染。

4.4定期对环保设施进行维护和保养,确保环保设备设施正常运转。

4.5做好原料储存和生产过程中的密闭工作,减少无组织有害气体的排放,减少对大气的污染。

4.6及时如实上报环境污染事故。

5财务部环保职责

5.1贯彻国家有关环保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部门领导必须加强环保责任心,把环保工作渗入到每一个工作环节。

5.2保障重大隐患治理所需费用。

5.3抓好本部门的环保宣传教育和人员培训工作,执行相关财务制度。

按储存的物品特性,做好仓库的安全管理工作。

5.4维护安全标准化、职业健康和环境管理体系的有效运行,按体系运行要求做好各项基础工作。

6采购部环保职责

6.1贯彻国家有关环保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部门领导必须加强环保责任心,把环保工作渗入到每一个工作环节。

6.2对原(辅)材料,生产用器材、设备、防护用品、器具的供应商按规定和相关标准进行资质审核,建立相应的验收制度,并严格执行,做好记录。

对采购物品的质量负责,确保安全生产。

协助仓库做好原辅材料特别是危险品的装卸入库安全工作。

6.3对生产、试验、研究所需的各种化学品,采购时(包括国外进口)必须了解其物理化学性能,以及安全使用和储运要求,并索取书面安全技术说明书、安全标签和相应的资质证明。

7办公室环保职责

7.1贯彻国家有关环保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部门领导必须加强环保责任心,把环保工作渗入到每一个工作环节。

7.2组织对本部门人员的安全培训教育工作。

7.3协同综合管理部,监督检查集团相关环保管理制度的制定与执行。

7.4抓好食堂的卫生安全宣传和教育培训工作,保障后勤供应,确保食堂饮食安全。

8环保管理员的职责

8.1监督检查贯彻执行国家环境保护法规和有关“三废”的治理方针、政策。

8.2负责制定“三废”治理年度计划,并提出实施规划的方针和措施。

8.3参加公司建设项目、技改项目的验收工作,并有权进行监督。

8.4加强环保设施管理与维修,避免环境污染事故,保证环保设施开工率达100%。

保证工作环境有毒有害气体排放控制在国家规定的范围内。

8.5宣传国家有关环境保护的有关规定和环保知识。

8.6定期向总经理报告环境保护和污染状况及建议。

9全体员工环保职责

9.1保护环境,人人有责,公司的每个职工都应在自己的岗位上认真履行各自的环保职责,对本岗位的环保工作负直接责任。

9.2针对化工企业“三废多,污染强”的行业特点,不断提高环保意识,严细认真地做好各项环保工作。

9.3认真学习和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的各项环保规章制度,自觉遵守环保工作的各项禁令和规定。

9.4严格执行生产操作规程及各项管理制度。

9.5严格执行本岗位的“三废”处置规定,不得随意丢弃、放弃和私自处置。

9.6正确分析、判断和及时处理各种事故苗头,把环保事故处理在事故萌芽状态。

在事故发生时,及时如实地向上级汇报,按事故预案正确处理,并保护好现场,做好记录。

 

RCHB-002-2013

公司环保承诺制度

1环境管理目标:

1.1增进员工的环保意识,使员工牢固树立“不环保、不生产”的思想。

1.2杜绝人为因素的环保事故发生。

1.3环保隐患整改率为100%。

1.4减少一般环保事故频率,防止重复事故。

1.5杜绝重、特大环保事故或一次性直接经济损失在5万元以上的事故发生。

2环境管理措施:

2.1全员参与环境管理和控制,提高全员环保意识和能力;

2.2培养全体员工养成良好的环保习惯;

2.3尽量减少能源、原材料的消耗,努力实现资源及能源消耗最小化。

2.4对环保设施的严格监控,确保达标排放;

2.5通过采用安全的技术、操作实和对紧急事故的预防,最大限度地减少公司职员及厂区、社区的安全、健康和环境危害性的风险。

3环境保护要求:

  

3.1严格遵守国家和地方有关环境保护的法律、法规及其它要求;  

3.2对生产、工作和生活过程中产生的废弃物,进行分类处理,委托符合国家资格的回收商回收处理。

  

4 清洁生产 :

  

4.1产品设计和开发,优先考虑使用环保型材料。

  

4.2生产过程中,逐步减少对环境的负面影响;  

4.3选用环保意识良好的供应商,同时鼓励其参与环境管理。

 

RCHB-003-2013

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制度

为搞好公司新建、改扩建项目保护管理,防止建设项目产生新的污染源、破坏生态环境,制定本制度:

1、产生污染的建设项目,必须遵守污染物排放的国家标准和地方标准,在实施重点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的区域内,还必须符合重点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的要求。

2、工业建设项目应当采用能耗物耗小、污染物产生量少的清洁生产工艺,合理利用自然资源,防止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

3、改建、扩建项目和技术改造项目必须采取措施,治理与该项目有关的原有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

4、建设项目对环境可能造成重大影响的,应当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对建设项目产生的污染和对环境的影响进行全面、详细的评价。

5、建设项目对环境可能造成轻度影响的,应当编制环境影响报告表,对建设项目产生的污染和对环境的影响进行分析或者专项评价。

6、建设项目对环境影响很小,不需要进行环境影响评价的,应当填报环境影响登记表。

7、有建设项目时,应当在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阶段报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环境影响报告表或者环境影响登记表。

8、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应当依照有关法律规定,征求建设项目所在地有关单位和居民的意见。

9、建设项目需要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

10、建设项目的初步设计,应当按照环境保护设计规范的要求,编制环境保护篇章,并依据经批准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或者环境影响报告表,在环境保护篇章中落实防治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措施以及环境保护设施投资概算。

11、建设项目的主体工程完工后,需要进行试生产的,其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投入试运行。

12、建设项目试生产期间,建设单位应当对环境保护设施运行情况和建设项目对环境的影响进行监测。

13、建设项目竣工后,建设单位应当向审批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环境影响报告表或者环境影响登记表的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申请该建设项目需要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竣工验收;

环境保护设施竣工验收,应当与主体工程竣工验收同时进行。

需要进行试生产的建设项目,建设单位应当自建设项目投入试生产之日起3个月内,向审批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环境影响报告表或者环境影响登记表的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申请该建设项目需要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竣工验收。

14、分期建设、分期投入生产或者使用的建设项目,其相应的环保护设施应当分期验收。

15、建设项目需要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经验收合格,该建设项目方可正式投入生产或者使用。

 

RCHB-004-2013

环境保护设施运行管理制度

为强化环保设施运行管理,特制定本制度。

1本制度所称环保设施是指尾气吸收系统、废水预处理设施。

2凡使用环保设施的单位必须做到:

2.1建立健全岗位责任制、操作规程,做好运行记录;

2.2出现故障应及时维修,杜绝“带病”运行,确保设备完好;

2.3加强管理,防止滴、漏,保证设施正常运行;

2.4环保设施运行效果实行年检测试,测试合格后方可继续运行。

2.5环保设施因发生故障不能运行的,要向公司领导提交停机报告,报告中应说明环保设施故障、抢修措施、修复日期等。

2.6公司将按规定对重点环保部位进行检查,检查结果与工资奖金挂钩。

3对有下列情形之一者,进行奖励或处罚:

3.1擅自拆除或闲置环保设施的;

3.2有意造成设施不能正常使用,使废水、废气超标和固废流失的;

3.3严格遵守本制度,成绩突出的单位或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

 

RCHB-005-2013

环保事故管理制度

为加强公司环保事故管理,及时汇报和处置环保事故,避免事故进一步扩大,依据国家、地方政府有关规定、标准、制度,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制度:

1、环境污染事故是指由于违反环境保护法的经济社会活动与行为,以及意外因素的影响或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等原因致使环境受到污染,人体健康受到危害,社会经济与人民财产受到损失,造成不良社会影响突发性事件。

2、环境污染事故可分为:

水污染事故,大气污染事故,噪声与振动污染事故、固体废弃物污染事故、农药与有毒化学品污染事故、放射性污染事故等。

根据危害程序,环境污染事故可分为以下几类:

2.1特大环境污染事故是指由于环境污染破坏行为,造成直接经济损失10万元(含10万元)以上,使人群发生明显中毒症状,出现人员中毒死亡,因环境污染使当地经济、社会的正常活动受到严重影响,对环境造成严重危害的事故;

2.2重大环境污染事故。

是指由于环境污染或破坏行为,造成直接经济损失5万元以上(含5万元),10万元以下(不含10万元),人群发生中毒症状,人员发生明显中毒症状或可能导致伤残后果,因环境污染使社会安定受到影响,对环境造成较大危害的事故;

2.3较大环境污染事故。

是指由于环境污染或破坏行为,造成直接经济损失在万元(含万元)以上,5万元(不含5万元)以下,人员发生中毒症状,引起工厂与群众冲突,对环境造成危害的事故;凡符合下列情形之一者,为较大环境污染事故:

2.4一般环境污染事故。

是指由于环境污染或破坏行为,造成直接经济损失在千元以上万元以下(不含万元)的事故;

2.5由于环境污染,使附近车间或工段人员感官受到刺激,影响正常工作的事故称为环境污染事故。

3、事故发生后,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应当立即向本单位负责人报告;单位负责人接到报告后,应当于1小时内向事故发生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环境保护部门和有关部门报告。

4、报告事故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4.1事故发生单位概况;

4.2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污染源、主要污染物质、经济损失数额、人员受害情况、事故类型、现场情况等;

4.3事故的简要经过;

4.4已经采取的措施;

4.5其他应当报告的情况。

5、事故发生单位负责人接到事故报告后,应当立即启动环保事故应急预案,或者采取有效措施,防止事故扩大,降低环境污染和财产损失。

6、发生环境污染事故的单位,要按“三同时”的原则,由总经理和技术人员、环保员召开会议,认真分析事故原因,制定出防范措施。

7、一般环保事故发生后,当班人员应在24小时内写出书面报告,重大或特大环境污染事故的报告分为速报、确报和处理结果报告三类。

速报从发现事故后起,48小时以内上报;确报在查清有关基本情况后立即上报;处理结果报告在事故处理完后立即上报。

速报可通过电话、电报,必要时应派人直接报告。

确报可通过电话或书面报告。

处理结果报告采用书面报告。

报告应采取适当的方式,避免在当地群众中造成影响。

8、速报内容主要包括:

环境污染事故的类型、发生时间、地点、污染源、主要污染物质,经济损失数额、人员受害情况等初步情况。

确报在速报的基础上报告有关确切数据,事故发生的原因、过程及采取的应急措施等基本情况。

处理结果报告在确报的基础上,报告处理事故的措施、过程和结果,事故潜在或间接的危害、社会影响,处理后的遗留问题,参加处理工作的有关部门和工作内容,出具有关危害与损失的证明文件等详细情况。

9、公司环保管理部门应当保证报告内容的准确性与可靠性。

当发现报告内容与实际情况有出入时,应立即纠正如实上报,任何单位和个人对事故不得迟报、漏报、谎报或者瞒报。

10、各类环境污染事故均应记入环保事故台帐。

11、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阻挠和干涉对事故的报告和依法调查处理。

12、对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中的违法行为,任何单位和个人有权向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监察机关或者其他有关部门举报,接到举报的部门应当依法及时处理。

13、凡属重大环境污染事故,市级环境保护部门除应及时报告同级人民政府外,还应同时报告省级环境保护部门;凡属特大环境污染事故,市环境保护部门除应及时报告同级人民政府和省级环境保护部门外,还应同时报告国家环境保护局。

14、对违章操作,不听劝阻,而发生重大污染事故,引起人身伤亡或造成巨大经济损失的单位和个人,要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处理,构成犯罪的,移交刑事、司法部门处理。

 

RCHB-006-2013

环保培训教育制度

为提高公司员工环境保护的意识,防止和减少各类环保事故,制定本制度:

1、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各单位和部门,与公司形成劳动关系的人员,进入公司各单位和部门的外来承包商施工人员、参观和实习的人员。

2、公司环保科负责对各单位和部门的安全教育培训工作,并实施指导、检查和监督。

3、公司主要负责人是本单位环保工作第一责任人,对公司的环保工作全面负责。

安全环保科为公司环境保护管理主管部门,安全环保科设专职环保员一名,车间安全员兼环保员。

4、新入厂的职工上岗前必须进行环保知识培训,主要内容为:

4.1国家法律法规及上级部门规章制度;

4.2环保知识;

4.3公司环保情况及物料危险特性介绍;

4.4公司环保事故应急预案以及预防事故的基本知识;

4.5环保设施、设备岗位操作规程;

4.6典型环保事故案例。

5、环保培训的形式分为脱产培训和自学两种形式,脱产培训时间一般不少于一周。

6、公司职工每年至少应接受一次环保培训,考核不合格不得上岗。

7、各级主要负责人,对本单位的环保教育工作负责。

8、每年初公司制订环保教育培训年度计划,并按照计划组织实施。

不断了解职工对环保工作的需求,每半年总结一次,根据汇总结果及时修改培训计划。

保证环保教育培训所需人员、资金和物资。

9、应建立健全《职工环保教育管理档案》,并由从业人员和考核人员的签名。

10、对认真开展环保教育并在防止环保事故、减少职业危害方面做出成绩的单位和职工,应予以表彰和奖励。

11、对未按本规定要求进行环保教育的单位进行处罚,环保教育不到位造成事故的,应追究有关领导的责任。

12、公司各级领导应积极引导、鼓励各级人员加强交流,不断学习环保专业知识。

 

RCHB-007-2013

环境治理管理制度

为保护职工的人身健康和周边环境,杜绝环保事故的发生,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的有关规定,结合本单位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1、基本概念

1.1毒害品:

指进入肌体后,累积达一定的量,能与体液和组织发生生物化学作用或生物物理学作用,扰乱或破坏肌体正常的生理功能,引起暂时性或持久性的病理改变,甚至危及生命的物品。

毒品按毒性大小分为一级毒害品和二级毒害品。

1.2粉尘:

粉尘是指能够较长时间飘浮在空气中的固体微粒。

在生产过程中形成的粉尘叫做生产性粉尘。

吸入生产性粉尘对身体会造成一定的危害。

1.3噪声:

生产过程中产生的一切声音都可以称为生产性噪声。

我国《工业企业设计卫生标准》(GBZL-2002)中规定:

工作场所操作人员每天连续接触噪声8小时,噪声声级卫生限值为85dB(A),对于操作人员每天接触噪声不足8小时的场合,可根据接触噪声的时间,按接触时间减半,噪声声级卫生限值增加85dB(A)的原则,确定其噪声声级限值,但最高限值不得超过115dB(A)。

1.4工业废水:

工业废水是指工业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废水、污水和废液,其中含有随水流失的工业生产用料、中间产物和产品以及生产过程中产生的污染。

1.5工业废气:

指企业厂区内燃料燃烧和生产工艺过程中产生的各种排入空的含有污染物的气体总和。

1.6工业废渣:

在工业生产中,排放出的有毒的、易燃的、有腐蚀性的、传染疾病的、有化学反应性的以及其他有害的固体废物均属工业有害废渣。

2、公司环境治理目标:

各项环保指标符合国家标准,2010年实现工业污水外排量为零。

3、主要负责人对本公司的环保工作全面负责。

安全环保科为公司环境保护管理主管部门,安全环保科设一名专职环保员,各生产车间安全员兼环保员。

公司每个单位和每位员工都有保护环境的义务,并有权对污染和破坏环境的单位和个人进行批评和检举、控告。

4、产生工业污水的车间,每月29日前向安全科上报本月环保工作月报;

5、新建、改建和扩建项目,必须报经有关部门批准。

建设项目对环境有污染的,必须遵守国家有关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的规定;

新建、改建和扩建项目的环保设施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

防治污染的设施必须经原审批环境影响报告书的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验收合格后,该建设项目方可投入生产和使用。

防治污染的设施不得擅自拆除或者闲置,确有必要拆除或闲置的,必须征得所在地的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同意。

6、新建、改建、扩建项目时,有关部门应采用能源利用效率高、污染物排放量少的清洁生产工艺,减少大气污染的产生。

禁止使用不符合国家环境保护规定要求的技术和设施、设备。

7、根据有关标准,为岗位职工配备符合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的劳动保护装备。

8、环境治理主要措施:

8.1禁止向雨排系统排放油类、酸液、碱液或剧毒废液、工业废渣;

8.2禁止在厂区内清洗油类、酸液、碱液或剧毒废液贮罐和容器;

8.3罐区排污系统阀门平时要处于常关状态。

排污时,严禁错开通往雨排的阀门;大雨时,先开通往污水池的阀门,打开通往雨排的阀门;大雨时,先开通往污水池的阀门,将初期雨水排入污水池,地面无污油时,再将通往污水池的阀门关闭,打开通往雨排的阀门;

8.4蒸汽凝液要排入雨排系统,防止凝液加热排污地沟中的污油等污染物,污地沟中间。

8.5定期进行环保技术业务培训,以提高工作人员的技术素质水平;

8.6各车间及时清理所辖区域内地沟、地井,防止杂物堵塞地沟、地井,造成污水外溢现象的发生;

8.7搞好工厂绿化,改善生产区及周围环境。

9、本公司应根据公司的实际情况,按应急预案的条例健全应急组织,并定期组织员工进行应急演练。

发生环境污染事故后,应立即启动环境保护应急预案。

针对事故演练和实际处置过程中发现的预案中的问题,组织有关人员进行修订完整。

环境保护应急预案应报区环境保护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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