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是党创新实践的科学总结.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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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是党创新实践的科学总结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
各位学员:
上午好!
胡锦涛同志在“七一”重要讲话中,把“确立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作为党和人民必须倍加珍惜、长期坚持、不断发展的三大成就之一郑重提了出来。
这是胡总书记“七一”重要讲话理论创新的一大亮点。
学习把握胡总书记的这一重要论述,对于进一步深化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认识,更加自觉地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开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新局面,无疑具有非常重要的理论意义和实践价值。
这一问题是七一讲话以来全国上下议论的一个热点问题。
我们来看一段视频。
看完后我们一起探讨以下几个问题:
什么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
它提出的原因是什么?
有何重大意义?
它的特点和优势在哪里?
如何坚持和完善它?
一、什么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
(一)科学内涵
制度一词在词源上解释有两个义项,一是,要求大家共同遵守的规程或行动准则,如工作制度,上班制度等;二是,在一定历史条件下形成的政治、经济、文化等方面的体系,如社会主义制度。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这个制度是第二个义项,它的科学内涵是社会主义基本制度经过数十年自我完善和发展,在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等各个领域形成的一整套相互衔接、相互联系的制度体系。
在这一体系中,包括三个层次的制度范畴,一是根本制度范畴,二是基本制度范畴,三是建立在根本政治制度、基本政治制度、基本经济制度基础上的经济体制、政治体制、文化体制、社会体制等各项具体制度范畴。
1、根本政治制度。
即人民代表大会制度。
含义:
是按照民主集中制的原则,由人民选举代表组成人民代表大会作为国家权力机关统一管理国家社会事务的政治制度为什么说是根本政治制度?
有两点原因:
一、是它直接体现我国人民民主专政的国家性质;根据政治学原理,国体决定政体,政体反映国体,我国的国体是人民民主专政的社会主义国家,这就要求我国的政体要坚持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来与我国的国家性质相适应;二、它是建立其他有关国家管理制度的基础,如国家行政制度,司法制度、财经制度、军事制度、教育制度、婚姻制度等都是在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基础上建立起来的。
地位:
是我国的政体,是社会制度系统的基础和核心,也是社会制度系统的主要标志和代表者。
根本政治制度若是改变了,也就意味着社会制度系统的根本性质发生了改变。
正如胡锦涛同志所讲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中国人民当家作主的重要途径和最高实现形式,是中国社会主义政治文明的重要制度载体”。
背离了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也就背离了社会主义。
优越性:
第一,有利于保证国家权力体现人民的意志;因为作为国家权力机关的人民代表来自人民,对人民负责,受人民监督,为人民服务。
第二,有利于保证中央和地方的国家权力的统一;在国家事务中,凡是全国性的、需要在全国范围内作出统一决定的重大问题,都由中央决定,属于地方性的问题,则由地方根据中央的方针因地制宜的处理。
第三,有利于保证我国各名族的平等和团结。
依照宪法和法律的规定:
在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中,都有适当名额的少数名族代表。
当然我们讲优越性并不是说尽善尽美,按照马克思的观点,世界上一切事物都是一分为二的。
也有需要完善的地方。
2、基本的政治制度和基本的经济制度。
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民族区域自治制度以及基层群众自治制度等基本政治制度和以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的基本经济制度,决定了社会主义初级阶段中国社会的基本政治面貌和经济格局,是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推进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支柱性的制度保障。
我国的政党制度是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
我国民主党派:
简单的说就是一台、二党、三九、四民八个民主党派,它们是中国国民党革命委员会(民革)、中国民主同盟(民盟)、中国民主建国会(民建)、中国民主促进会(民进)、中国农工民主党(农工党)、中国致公党、九三学社、台湾民主自治同盟(台盟)。
我国政党制度的基本内容有以下几个方面,第一、中国共产党是执政党,各民主党派是参政党,中国共产党和各民主党派是亲密友党。
第二、中国共产党和各民主党派合作的首要前提和根本保证是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是政治领导,即政治原则、政治方向和重大方针政策的领导。
不是思想领导和组织领导,它们组织上是相互独立的。
第三,合作的基本方针是“长期共存、互相监督、肝胆相照、荣辱与共”。
第四,中国共产党和各民主党派以宪法和法律为根本活动准则。
多党合作的重要机构:
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简称人民政协或政协,它围绕团结和民主两大主题履行政治协商、民主监督和参政议政的职能。
每年三月份我国都要召开全国政协会议和全国人大会议。
优越性:
第一,有利于推进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发展。
我国政党制度为民主党派参政议政开辟了制度化渠道,充分调动了他们投身改革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积极性。
第二,有利于促进社会主义经济和文化的发展。
我国民主党派成员具有较高的科学文化水平,是我国社会主义经济文化建设的一支重要力量。
第三,有利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
各民主党派积极建言献策,及时反映不同群体的政治诉求,拓宽了社情民意表达渠道,便于党和政府协调社会关系,化解社会矛盾,维护公平正义,促进社会和谐。
第四,有利于推动祖国和平统一大业的实现。
民主党派人士与港澳台同胞有密切的社会联系。
民族区域自治制度,是中国共产党在创造性地解决民族问题的过程中所形成的一项基本政治制度。
含义:
是指在国家统一领导下,各少数民族聚居地方实行区域自治,设立自治机关,行使自治权,使少数名族人民当家作主,自己管理本自治地方的内部事务。
自治机关是指民族自治地方的人民代表大会和人民政府。
我国民族自治地方分为自治区、自治州、自治县三级。
基层群众自治制度能够确保人民依法直接行使民主权利,管理基层公共事务和公益事业,实行自我管理、自我服务、自我教育、自我监督,具有全体人民广泛和直接参与的特点。
基层群众自治的形式有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企事业单位中有职工代表大会。
基本经济制度:
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的基本经济制度,既能发挥社会主义制度的优越性,防止两极分化,维护社会公平正义,又能充分调动广大人民和社会各方面的积极性,推动我国经济发展。
公有制主体地位,主要体现在两个方面。
第一,就全国而言,公有资产在社会总资产中占优势。
既有量的优势,又要注重质的的提高。
第二,国有经济控制国名经济命脉,对经济发展起主导作用。
原因:
从根本上说是由生产关系一定要适应生产力状况决定的,具体说是由社会主义性质和我国的国情决定的。
3、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
这是制度的文本体现、制度的规范表达。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以宪法为统帅,以宪法相关法、民法商法等多个法律部门的法律为主干,由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等多个层次的法律规范构成。
今年3月10日,吴邦国委员长在十一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所作的常委会工作报告中郑重宣布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已经形成,这是我国社会主义民主法制建设所取得的一项重大成就,也是我国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所取得的一项重大成就,具有重大的现实意义和深远的历史意义。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把国家各项事业发展纳入法制化轨道,实现了国家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以及生态文明建设的各个方面有法可依,从法律上解决了国家发展中带有根本性、全局性、稳定性和长期性的问题。
4、体制与机制等具体制度
地位和作用:
这是社会基本制度的具体化,是社会基本制度的表现方式和实现方式。
若是没有社会体制机制发挥作用,社会基本制度就会悬空,其维护社会关系、社会性质、社会秩序的目的便无法实现;若是社会体制机制不恰当不适宜,其中的具体制度不完全正确、不具体全面和不相互配套,也会影响社会基本制度的贯彻落实。
我们现在强调进行体制机制改革,就是要求让体制机制与根本制度、基本制度更加适应、更加吻合。
与根本制度基本制度之间的关系:
具体制度建立在根本制度、基本制度之上,既受根本制度、基本制度支配,又是根本制度、基本制度、功能发挥的依托。
经济体制、政治体制、文化体制、社会体制等各项具体制度,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
这些具体制度是依据根本制度、基本制度建立起来的。
离开具体制度,根本制度、基本制度就难以充分发挥作用。
比如,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是在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的条件下运行的,既不能脱离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基本经济制度,又体现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基本经济制度的功能。
又如,按劳分配为主体、多种分配方式并存的分配制度,是由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基本经济制度决定的,既是基本经济制度在收入分配方面的体现,也是基本经济制度调节收入分配的依托。
(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形成过程
如果说马克思主义的诞生是人类思想史上最壮丽的日出,那么,社会主义制度是马克思主义阳光催生的人类社会发展史上最绚丽的花朵。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是中国共产党带领人民长期探索的结果。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是在实践基础上不断探索和逐步建立起来的。
我们党在成立之初,就把社会主义、共产主义作为奋斗目标,这一奋斗目标内在地包含了建立社会主义制度。
革命战争时期,党领导人民在局部地区执掌政权,进行了建立新民主主义制度的成功实践,为新中国成立后建立社会主义制度,提供了宝贵经验。
新中国成立后,我们党将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和中国的具体实际相结合,创造性地实现了由新民主主义向社会主义的过渡。
第一届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通过的具有临时宪法作用的《共同纲领》,确立我国的国体为人民民主专政,政体为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政党制度为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经济政策为公私兼顾、劳资两利、城乡互助、内外交流,民族政策为民族区域自治制度。
这一系列重要制度,不但为我国实现由新民主主义向社会主义顺利过渡,提供了基本制度框架和制度依据,而且为我国进入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时期,进一步确立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提供了可资借鉴的经验。
1956年生产资料所有制社会主义改造基本完成,标志着我国社会主义基本制度最终确立,完成了我国历史上最深刻最伟大的社会变革。
正如胡锦涛总书记在“七一”讲话中指出的:
“以毛泽东同志为核心的党的第一代中央领导集体团结带领全党全国各族人民,夺取了新民主主义革命的伟大胜利,确立了社会主义基本制度,为当代中国一切发展进步奠定了根本政治前提和制度基础。
”
特别是改革开放以来,我们党认真总结自身经验教训,吸取和借鉴国外经验教训,以巨大的政治勇气、理论勇气、实践勇气,不断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
在政治上,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民族区域自治制度和基层群众自治制度不断完善,党的领导得到加强和改善,依法治国不断推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已经形成。
在经济上,打破过去的单一公有制,建立起以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的基本经济制度;破除“大锅饭”和平均主义,建立起以按劳分配为主体、多种分配方式并存的分配制度;破除高度集中的计划经济体制,确立了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
此外,我们还卓有成效地推进社会体制和文化体制改革,在各个领域形成了一整套相互衔接、相互联系的制度体系,为推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提供了有力的制度保障。
(三)与道路、理论体系的关系
它们是既有区别又有联系。
区别:
道路是发展方向,解决的是中国社会往哪里走的问题;理论是世界观与方法论,解决的是中国社会如何发展的问题;制度则是行动章程与行为守则,解决的是让事业从理念走向实践,从理论变为行动的保障问题。
它是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相互联系的制度体系。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制度和理论体系这三者是紧密联系、不可分割的,它们有机统一于建设与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全过程。
理论体系是指导思想,是确保道路正确、制度科学的重要前提;道路和制度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实践的集中体现,道路正确才能促进制度完善;制度科学完善才能保证道路光明、前途远大。
正如胡总书记所说,在新的历史条件下,我们党要不断开创工作新局面、赢得事业新胜利,最根本的就是要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坚持和拓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坚持和丰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
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与资本主义制度的区别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是从中国国情出发的社会主义,它符合历史发展的潮流,是对资本主义的扬弃和超越,与资本主义有着本质的区别。
这种区别主要表现在经济基础,以及为维护经济基础的政治制度和思想文化三大方面。
第一,经济基础不同。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坚持生产资料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的基本经济制度;坚持和完善按劳分配为主体、多种分配方式并存的分配制度,坚持各种生产要素按贡献参与分配,在经济发展的基础上,更加注重社会公平;坚持和完善国家对经济的宏观调控等等,这就从根本上消除了资本主义制度下资本私人占有与生产社会化之间的根本矛盾,为生产力的解放和发展提供了有利的制度条件,从而有力地促进了国民经济高效、快速、健康有序地运行,也为消灭剥削、消除两极分化、最终实现共同富裕奠定了坚实的物质基础。
而资本主义实行的是生产资料私有制。
一方面,私有制是与社会化大生产根本对立的,并与社会发展趋势相悖的,是严重阻碍生产力解放与发展的一种经济制度;另一方面,由于资本的本性是追逐利润,资本主义生产的目的只能是追求利润的最大化,所以不可能把人民的福利作为目的来追求,自然也不可能消灭剥削、消除两极分化,也不可能达到共同富裕。
虽然当前资本主义在生产资料占有方式上的确出现了国有经济、合作制经济、职工股份所有制经济等新经济形式,但这些经济形式并没有构成当代资本主义经济的主体,也没有成为当代资本主义经济的基础,自然也不可能改变资本主义国家作为资产阶级统治工具的实质。
说到底也只是为维护资产阶级政治统治和经济特权而采取的应对措施,此次金融危机就是资本主义本质的大暴露。
第二,政治制度不同。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坚持工人阶级领导的、以工农联盟为基础的人民民主专政,坚持人民当家作主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坚持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坚持民族区域自治制度,加强基层民主政治建设,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的有机统一,尊重和保障人权,这就使民主的国体与民主的政体达到了高度统一,保证了把国家中的最大多数人纳入到人民的范畴,成为民主的主体,从而能够极大地调动广大人民群众建设社会主义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使社会机体充满生机活力。
而西方资本主义国家往往只讲政体而否认国体,把资产阶级民主说成是超阶级、超金钱、超意识形态的和普适的,掩饰甚至否认其资产阶级专政的阶级本质。
事实上,民主属于上层建筑范畴。
世界上从来就没有什么抽象的超阶级的民主,也没有什么绝对的民主。
民主的发展总是同一定的阶级利益、经济基础和社会历史条件相联系的。
尽管资本主义国家的多党制和三权分立制度表面上看似乎是很民主的,但由于私人占有制度依然是当代资本主义社会的基础,那么,不论哪一个党派执政、不论三权如何分立,维护资本家少数人根本利益依然是当代资本主义的本质属性。
因此,在西方资本主义民主中,劳动人民永远不可能真正当家作主,不可能真正享有和行使国家的一切权力。
第三,思想文化不同。
思想文化是社会精神形态的上层建筑。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坚持社会主义先进文化的前进方向,努力建设包括马克思主义指导思想、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共同理想、以爱国主义为核心的民族精神和以改革创新为核心的时代精神、社会主义荣辱观等内容的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倡导爱国主义、集体主义、社会主义思想,加强理想信念教育,加强思想道德建设,不断提高全体人民的思想道德素质和科学文化素质。
所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文化符合人类社会发展方向,促进人类社会不断进步,代表绝大多数社会成员根本利益,促进人的全面而自由发展。
而资本主义思想文化则是反映资产阶级的本质和属性的文化,是同资本主义的生产关系和政治制度联系在一起的。
资本主义虽然倡导指导思想多元化,但以私人占有制为基础的资本主义文化,必然是以私有观念为特征,以个人主义为核心内容的。
这种世界观和价值观主导下的思想文化必然导致个人主义、利己主义、享乐主义、拜金主义的盛行,以及各种社会问题的产生。
这种思想文化是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文化相异质的腐朽没落的思想文化,不仅在理论上反对马克思主义,而且在实践中反对社会主义革命和社会主义建设。
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提出的原因及重大意义
我们先看一段视频
(一)提出原因
1、客观原因:
实践的深化发展是制度成型的基础
道路和理论体系我们已经讲了很长时间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还是第一次被阐述。
这是因为制度的形成是需要条件、需要积累的,实践的深化是制度成型的基础。
六十多年的艰辛探索,三十多年的凯歌突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各个方面都取得了突破性进展,为形成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奠定了坚实的实践基础。
制度也慢慢的成型,但远没有完善。
正如白岩松所说。
2、主观原因:
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需要
邓小平同志说,制度建设更带有根本性、全局性、稳定性和长期性。
什么时候我们有了一套比较完整科学的制度,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也就算比较成熟、定型,或者说建成了。
如果只有实践经验,只有理论,没有一套定型的制度,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不能算是建成了。
邓小平同志在著名的南方讲话中说:
恐怕再有三十年的时间,我们才会在各方面形成一整套更加成熟、更加定型的制度。
在这个制度下的方针、政策,也将更加定型化。
南方讲话是1992年,按照这个说法,30年时间,也就是建党一百周年的时候,我们应该有一套比较成型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
现在距离这个时间还有10年,时不我待。
如果我们现在不开始加强这方面的工作,十年后不可能一下子就能拿出一个成熟的制度。
胡总书记在这次七一讲话中,提出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作了初步的概括,这是十分必要的,反映了我们党的理论,我们的事业的一脉相承和不断创新。
此外,胡总书记七一讲话提出并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进行概括,不是简单地考虑到小平同志说的这个时间表。
客观上我们具备了这样的条件,也有这样的需要。
经过三十多年的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实践,我们在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方面,积累了丰富的经验,形成了许多共识。
这些经验和共识,需要把它稳定下来,长期坚持,就必须使之制度化。
我们的改革和探索为了什么,就是为了找到一条适合中国国情的建设社会主义的路子。
我们经过长期探索,形成了一些经验和共识,这些来之不易,如果不能固定下来,形成制度,坚持下去,那就非常可惜了。
还有,现在国内外都在热议中国经验,中国模式,中国道路,我们说中国道路就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
那么究竟什么才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
只有理论和经验,没有物化、固化的东西,人们还是摸不着。
有了这样一套成熟的制度,人们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就更好理解了。
因此这个概念的提出,也是我们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认识深化的标志。
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走向成熟的标志。
如我们参观一个地方,学习一个地方的经验,最主要的是学习这个地方的制度。
到山东参观的例子。
在这里,我们要区分开两个“基础”,一个是“实践基础”,一个是“制度基础”。
我们在充分认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实践对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形成的基础性作用的同时,不能忘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制度基础”,这就是社会主义基本制度。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不是也不能在一片制度空白中凭空生长出来,而是在社会主义基本制度的基础上发育成形的。
这一社会主义基本制度正是60多年来中国共产党人所完成的第二件大事的成果结晶。
社会主义基本制度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确立了基本的制度原则、制度价值,乃至制度格局。
(二)、提出意义
1、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提出使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内涵进一步深化和丰富
党的十七大在阐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方面实现了两大理论整合:
一是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整合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旗帜、道路和理论体系。
二是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整合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等重大战略思想。
提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丰富和深化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内涵,由原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是旗帜、道路、理论体系的统一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是旗帜、道路、理论体系和制度的统一,体现了我们党的指导思想的内涵不断丰富和创新。
2、标志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实践的进一步成熟和升华,体现了马克思主义中国化最新成果,表明了我们党继续推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事业的坚定信心和决心。
3、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提出标志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发展步入佳境。
对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来说,“道路”指明了发展方向,“理论体系”解决了如何发展的问题,二者绘就了美好蓝图;有了制度,才标志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步入发展佳境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建立,意味着我们在相当多的事情上不用“摸着石头过河”了,在开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初期,邓小平讲我们是在“摸着石头过河”,既不知道路在哪里,又不知道水的深浅。
确实,开拓新事业,“摸着石头过河”是不可避免的,但是我们没有必要、也不应该在再一次面对同样情况的时候还“摸着石头过河”。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建立,意味着我们在相当多的事情上再也用不着“摸着石头过河”了,因为过去的成功经验、好办法已经凝结为制度可以让我们照着去行动了,这些制度甚至为我们未来的发展都已经铺好轨道,不用再走弯路,不用再折腾。
道路、理论、制度三足鼎立,共同支撑起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事业。
正如胡锦涛同志指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是当代中国发展进步的根本制度保障”,这一论断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在当代中国的地位和意义给予了充分的肯定和高度的评价。
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特点和优势
(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特点和优势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集中体现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特点和优势
1、符合我国国情。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既是历史的产物,也是现实的要求,是符合我国国情的制度选择。
比如,建立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既是近代以来我国社会发展的必然选择,也是全国各族人民共同利益、共同意愿的反映;建立民族区域自治制度,是我们党根据历史发展、文化特点、民族关系和民族分布状况作出的制度安排,符合各民族人民的共同利益和发展要求。
又如,我国还处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生产力不发达,生产社会化程度不高,发展不平衡。
因此,建立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的基本经济制度,适应了我国现阶段生产力发展的水平。
2、顺应时代潮流。
制度的生命力与影响力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是否顺应时代潮流、是否满足时代要求。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是时代的产物,反映了时代发展的要求。
比如,民主政治是当今世界发展的潮流,各个国家包括发展中国家都要适应而不能违背这一潮流。
但是,不同的国家应根据自身的经济政治发展状况和历史文化特点来设计本国民主政治的根本制度、基本制度和具体制度。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制度的设计正是体现了这一点,既顺应了时代潮流,又具有鲜明的中国特色。
3、体系科学严密。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是一整套相互衔接、相互联系的制度体系。
从层次来看,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涉及根本制度、基本制度、具体制度等方面,各层次的制度具有明确的功能和定位。
根本制度、基本制度是具体制度形成的基础,根本制度、基本制度规定具体制度,具体制度是根本制度、基本制度的体现。
从领域来看,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涵盖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等各个方面,规范各方面的关系,调节各方面的行为。
各层次、各领域的制度相互衔接、相互支撑,确保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健康发展、有序运行。
4、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始终站在最广大人民群众的立场上。
制度哲学告诉我们,制度是非中性的,不同的制度有其不同的优势群体,不同的制度对社会群体利益的关注是很不相同的。
对于中国社会这样一个有着13亿人口,而且其中绝大多数是普通工人农民的国度,制度的安排必须让中国社会最大多数的人能掌握这一制度,能使用这一制度,会运用这一制度来保障自己的权利,行使自己的权力。
排斥最广大群众的、少数精英群体自娱自乐的制度,在中国社会不具有政治合法性,也注定得不到最大多数群众的支持。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