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实施方案.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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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实施方案

2016年天津市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实施方案

(拟定稿)

一、工作内容

2016年,面向普通高等学校应届毕业生和在读研究生,按照公开招募、自愿报名、组织选拔、集中派遣的方式,由中央财政支持的全国项目计划拟从我市选派一批志愿者(其中含已招募的第十八届中国青年志愿者研究生支教团65名志愿者)。

2016年西部计划全国项目继续实施基础教育、农业科技、医疗卫生、基层青年工作、基层社会管理、服务新疆、服务西藏等7个专项(专项情况见附件1)。

落实中央有关要求,巩固服务新疆、服务西藏专项成果。

天津市今年在继续做好对口服务新疆、西藏志愿者招募的基础上,根据西部计划信息系统中的报名情况,与其他相关服务省协商,确定具体服务省及招募指标。

  二、工作步骤

  

(一)宣传动员

各高校要把握当代大学生的特点和需求,运用青年学生喜闻乐见、时尚流行的宣传动员方式,及时、准确地向高校毕业生发布招募信息。

  1.利用新媒体优势,及时发布招募信息。

各高校项目办要在西部计划官方网站下载西部计划宣传片、电子海报、歌曲、FLASH等宣传资料,通过校园网络、手机新媒体、传统媒体等多种方式及时、准确地向高校毕业生发布招募信息。

各高校项目办要及时向本校2016年应届毕业生个人就业邮箱发送有关西部计划的电子邮件,主要内容包括2016年西部计划报名时间、报名方式、截止时间等招募信息和《2016年天津市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实施方案》等。

  2.依托校园阵地,组织宣传动员活动。

各高校项目办要通过在学校内人流比较集中处悬挂西部计划招募宣传横幅,张贴宣传海报,设置西部计划咨询台等多种形式,让广大毕业生能够及时了解西部计划的各项相关政策,激发学生参加西部计划的热情。

3.以辅导员为抓手,选拔优秀人才。

各高校项目办要专门组织召开全校毕业班辅导员工作会议,传达西部计划的文件和精神,通过辅导员把符合条件、真正适合到西部基层发展的应届毕业生动员起来。

4.宣传典型事迹,吸引有志青年报名。

各高校要积极搜集往届西部计划志愿者的优秀事迹,通过举办优秀志愿者事迹宣讲会、报告会、座谈会,大力宣传扎根在西部基层的志愿者典型,吸引更多优秀毕业生参与西部计划。

  

(二)招募选拔

 各高校项目办于6月10日前组织志愿者网上报名、收取报名表、完成审核,并于6月中旬前(具体时间以正式通知为准,下同)将选拔出的优秀志愿者报名表上报市项目办。

市项目办于6月中旬前完成选拔工作,并将相应岗位下发至高校项目办,由高校项目办完成岗位对接工作;6月下旬组织志愿者统一体检,完成公示、签订招募意向书并及时反馈至服务省项目办,同时报全国项目办;7月初向志愿者发放确认通知书。

  1.报名方式

各高校应届毕业生和在读研究生需登录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官方网站(

 2.选拔标准

2016年普通高等学校应届毕业生或在读研究生;获得毕业证书、学分总绩点(或学业成绩)排名应在本院系同年级学生总数前70%;通过本校毕业体检和西部计划体检;具有真实有效居民身份证。

有志愿服务经历、西部地区生源、担任过各级团学组织学生干部优先。

  有条件的高校要鼓励已被录取为研究生的应届高校毕业生和在读研究生报名参加西部计划,并在保留其入学资格和学籍等方面出台鼓励措施。

赴新疆和西藏的西部计划志愿者除符合以上选拔条件之外还要具备以下条件:

(1)具备较强的政治素质和能力素质;

(2)担任过各级团学组织负责人,具有较强的组织协调和沟通能力;(3)曾获校内外表彰奖励或有志愿服务经历;(4)新疆和西藏发展急需专业的高校毕业生优先考虑;(5)新疆和西藏生源高校毕业生回原籍服务的优先考虑;(6)服务西藏专项志愿者要身体健康,符合西部计划赴藏志愿者体检要求。

3.高校选拔

6月10日前,各高校项目办在收到学生的《报名登记表》后,及时对其在网上填写信息的真实性等情况进行审核。

审核后,在“西部计划信息系统”中填写审核意见。

6月中旬,各高校项目办要考察报名学生的政治思想素质、学习成绩、志愿服务经历等情况,对上交《报名登记表》的志愿者组织统一的笔试、面试、心理测试,将选拔出的优秀志愿者上报市项目办。

4.市项目办选拔

6月中旬,市项目办按照集中招募、集中服务的原则和各高校上报优秀志愿者情况,确定各高校的招募指标,并将岗位下发至高校项目办,由各高校完成网上岗位对接。

5.统一体检

6月下旬,市项目办统一指定时间和医院,由各高校项目办组织本校入选的志愿者进行集中体检。

体检过程中严格执行《2016年西部计划体检标准》和《2016年西部计划体检项目》(可在西部计划官方网站查阅),尤其要针对体检标准“第十一条”相关内容进行重点排查。

服务西藏专项志愿者体检项目增加肺通气功能检查。

体检不合格的,要在本校及时调换。

在招募体检工作中,要严格落实《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2号)文件要求,体检标准参照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用)》(在西部计划网站查询)执行。

6.公示

6月下旬,各高校项目办要在本校校园网上对入选志愿者名单公示3天。

若无异议,受市项目办委托,各高校项目办与入选志愿者及时签订《招募协议》(一式三份)。

将志愿者名单和《招募协议》(一份)上报市项目办。

7.录取志愿者

7月初,市项目办根据综合面试、体检、公示情况录取志愿者,同时在“西部计划信息系统”中确认名单并上报全国项目办。

高校项目办要加强与市项目办的沟通,保质保量完成市项目办下达的招募指标。

高校项目办在选拔过程中如出现服务岗位空缺,应将空缺岗位及时报市项目办进行更换或将岗位退还市项目办,由市项目办统一协调完成招募任务。

各高校项目办要加强管理、充分利用志愿者人才库,把入选和未入选的报名学生全部纳入其中,在需要更换人选时能够及时补录。

8.审定确认

7月初,市项目办向志愿者发放《确认通知书》。

  (三)集中培训及上岗

1.集中派遣培训

7月21日至31日,为集中报到培训时间,7月20日前市项目办将和服务省项目办确定志愿者报到培训具体地点、联系方式并通知给志愿者。

志愿者携《确认通知书》、毕业证和本人身份证件按照指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培训。

市项目办酌情安排是否集中组织培训派遣事宜。

有条件的高校要充分利用毕业生离校前的时间,对入选志愿者开展基层工作和群众工作方法、安全健康、就业创业服务等内容的培训,认真学习四部委2009年联合下发的《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志愿者管理办法》和《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各级项目办和服务单位职责》等相关文件,并根据岗位专业要求,开展相关见习、实习。

  2.志愿者信息确认

志愿者到达服务地后,须在8月15日前登录西部计划信息系统,填写确认服务岗位、服务地联系方式、发放补助个人银行卡号等有关服务信息。

  (四)就业服务

  各高校项目办要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关于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面向基层就业的文件精神,积极争取学校有关部门支持,切实将已出台的各项政策落到实处,并积极争取有利于期满志愿者就业的新政策。

要按照全团促进青年就业创业工作统一部署,把西部计划志愿者的就业服务工作纳入青年就业创业基金、实施青年创业小额担保贷款项目和建立青年就业创业见习基地等重点工作实施范围。

各高校项目办要向用人单位重点推荐本校派出的服务期满志愿者,并积极为志愿者提供就业指导咨询和职业技能培训等服务。

要逐步建立志愿者人才库,密切配合,加强协作,对服务期满志愿者的就业创业情况及时进行跟踪调查,加强对期满志愿者的跟踪培养。

认真做好西部计划和选调生、“村官计划”、农村教师特设岗位等项目的对接,择优推荐服务期满的西部计划志愿者应聘相关项目。

  三、政策保障

西部计划志愿者服务期为1—3年,服务协议一年一签。

志愿者相应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依实际服务年限计算服务期,并在服务证书和服务鉴定表中体现。

2016年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志愿者按照《关于实施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的通知》(中青联发[2003]26号)、《关于做好2004年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工作的通知》(中青联发[2004]16号)、《关于统筹实施引导高校毕业生到农村基层服务项目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09]42号,<以下简称人社部发[2009]42号>)、关于做好艰苦边远地区基层公务员考试录用工作的意见(人社部发[2014]61号)等文件有关精神享受相关政策。

同时结合天津市的实际情况,再给予以下政策支持:

1.服务期间,志愿者党团关系转至服务单位,档案保留在毕业高校,免收服务费用。

志愿者服务期满后,根据本人意愿可回到入学前户籍所在地或到其他地区就业,凡落实了接收单位的,按照接收单位所在地的毕业生就业接收政策办理相关手续,其择业期根据服务年限顺延。

 2.西部计划志愿者服务期满2年且考核合格,3年内报考研究生,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已被录取为研究生的应届高校毕业生参加西部计划的,学校应为其保留学籍。

有条件的高校可以奖学金的方式鼓励应届毕业生参加西部计划。

3.西部计划志愿者服务期满2年且考核合格的,享受公务员主管部门制定的相关优惠政策。

天津选派的志愿者服务期未满1年,可以应届毕业生身份报考天津公务员,但不享受相关政策。

4.西部计划志愿者服务期满1年考核合格后进入天津事业单位的,由接收单位按照所任职务比照同等条件人员确定其职务工资标准,进入企业单位的按照同工同酬原则确定工资标准。

在今后晋升中高级职称时,同等条件下优先评定。

5.各单位出台的政策如优惠于以上政策则参照各单位政策执行。

西部计划各专项行动制定的相关政策如优惠于以上政策则参照其政策执行。

研究生支教团2011年纳入西部计划基础教育专项实施,2011年前的可享受西部计划的相关政策。

  四、经费保障

1.财政支持经费。

由中央财政按照西部地区每人每年2.5万元,中部地区每人每年1.8万元的标准,拨付服务省财政部门。

志愿者服务地财政部门统筹中央补助和自身财力,按时足额发放志愿者工作生活补贴,并为全部志愿者(含研究生支教团志愿者)落实社会保险。

2.志愿者体检费

由中央财政按照人均200元(服务西藏专项人均500元)的标准给予支持,市项目办统一组织体检,费用不足部分由市项目办支出。

3.其它经费

各高校项目办要积极争取在学校经费预算中安排专项工作经费用于西部计划培训、项目管理工作经费。

 

附件:

1.2016年西部计划专项情况

2.2016年西部计划体检项目

3.2016年西部计划体检标准

附件1:

2016年度西部计划专项情况

专项

名称

专项简介

选拔标准

基础

教育

在县乡中小学从事教学及教学管理工作。

本专项包括研究生支教团。

符合西部计划及研究生支教团选拔标准。

师范类专业优先。

农业

科技

在县乡农业(林业、牧业、水利)技术单位从事农业科技工作。

符合西部计划选拔标准。

农业、林业、牧业、水利等专业优先。

医疗

卫生

在乡镇卫生院以及部分县级医院、防疫站从事医疗卫生工作。

符合西部计划选拔标准。

医学类专业优先。

基层

青年

工作

在县级团委从事加强团的基层组织建设、促进青年就业创业、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维护青少年合法权益等工作。

符合西部计划选拔标准。

具备较高的政治素质、组织协调和沟通等工作能力。

担任过各级团学组织负责人的优先。

已服务1年以上并申请延长服务期的优先。

服务

新疆

围绕新疆和兵团经济社会发展需要在基层单位从事基础教育、农业科技、医疗卫生等服务。

符合西部计划选拔标准。

工业、管理、教育、卫生等专业优先。

具备较高的政治素质、组织协调和沟通等工作能力。

担任过各级团学组织负责人的优先。

服务

西藏

围绕西藏经济社会发展需要在基层单位从事基础教育、农业科技、医疗卫生等服务。

基层

社会

管理

围绕西部基层社会公益、社会保障、社会福利、法律援助、扶贫开发、金融开发等公共服务需求及党政、司法、综治等工作需要开展服务。

符合西部计划选拔标准。

法律、经济、中文、社会工作、行政管理等相关专业优先。

已服务1年以上并申请延长服务期的优先。

附件2:

2016年西部计划志愿者体检项目

一、内科检查(心、肺、肝、脾、神经系统等)

二、外科检查(皮肤、淋巴结、甲状腺、乳房、脊柱、四肢等)

三、眼科检查(视力、外眼)

四、耳鼻喉检查(听力、耳疾、咽、喉、扁桃体)

五、胸部x光片

六、心电图检查

七、生化检查

八、血、尿常规检查

九、既往病史询问

十、肺通气功能检查(进藏志愿者)

十一、心理检测

(以市项目办指定医疗机构的最终检验项目为准对志愿者进行体检。

附件3:

2016西部计划志愿者体检标准

  第一条 风湿性心脏病、心肌病、冠心病、先天性心脏病、克山病等器质性心脏病,不合格。

先天性心脏病不需手术者或经手术治愈者,合格。

  遇有下列情况之一的,排除心脏病理性改变,合格:

  

(一)心脏听诊有生理性杂音;

  

(二)每分钟少于6次的偶发期前收缩(有心肌炎史者从严掌握);

  (三)心率每分钟50-60次或100-110次;

  (四)心电图有异常的其他情况。

  第二条 血压在下列范围内,合格:

收缩压90mmHg-140mmHg(12.00-18.66Kpa);

舒张压60mmHg-90mmHg(8.00-12.00Kpa)。

  第三条 血液病,不合格。

单纯性缺铁性贫血,血红蛋白男性高于90g/L、女性高于80g/L,合格。

  第四条 结核病不合格。

但下列情况合格:

  

(一)原发性肺结核、继发性肺结核、结核性胸膜炎,临床治愈后稳定1年无变化者;

  

(二)肺外结核病:

肾结核、骨结核、腹膜结核、淋巴结核等,临床治愈后2年无复发,经专科医院检查无变化者。

  第五条 慢性支气管炎伴阻塞性肺气肿、支气管扩张、支气管哮喘,不合格。

  第六条 严重慢性胃、肠疾病,不合格。

胃溃疡或十二指肠溃疡已愈合,1年内无出血史,1年以上无症状者,合格;胃次全切除术后无严重并发症者,合格。

  第七条 各种急慢性肝炎,不合格。

  第八条 各种恶性肿瘤和肝硬化,不合格。

  第九条 急慢性肾炎、慢性肾盂肾炎、多囊肾、肾功能不全,不合格。

  第十条 糖尿病、尿崩症、肢端肥大症等内分泌系统疾病,不合格。

甲状腺功能亢进治愈后1年无症状和体征者,合格。

  第十一条 有癫痫病史、精神病史、癔病史、夜游症、严重的神经官能症(经常头痛头晕、失眠、记忆力明显下降等),精神活性物质滥用和依赖者,不合格。

  第十二条 红斑狼疮、皮肌炎和/或多发性肌炎、硬皮病、结节性多动脉炎、类风湿性关节炎等各种弥漫性结缔组织疾病,大动脉炎,不合格。

  第十三条 晚期血吸虫病,晚期丝虫病兼有橡皮肿或有乳糜尿,不合格。

  第十四条 颅骨缺损、颅内异物存留、颅脑畸形、脑外伤后综合症,不合格。

第十五条 严重的慢性骨髓炎,不合格。

  第十六条 三度单纯性甲状腺肿,不合格。

  第十七条 有梗阻的胆结石或泌尿系结石,不合格。

  第十八条 淋病、梅毒、软下疳、性病性淋巴肉芽肿、尖锐湿疣、生殖器疱疹,艾滋病,不合格。

  第十九条 双眼矫正视力均低于0.8(标准对数视力4.9)或有明显视功能损害眼病者,不合格。

第二十条 双耳均有听力障碍,在佩戴助听器情况下,双耳3米以内耳语仍听不见者,不合格。

第二十一条 心理检测结果显示不宜参加西部计划,或有其他心理疾病、精神疾病者,不合格。

第二十二条未纳入体检标准,影响正常履行职责的其他严重疾病,不合格。

注:

各高校对有较为明显的肢体残疾,或患有未纳入上述体检标准,影响正常履行职责的其他严重疾病,不适合到西部基层从事西部计划志愿服务工作的,做好说服劝导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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