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说与动物 在香港浸会大学的演讲.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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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说与动物在香港浸会大学的演讲

今天谈的是“小说与动物”。

这样的题目显然有很多话可以说,因为一部小说讲动物的故事、描述动物,肯定会非常有趣。

 

蒲松龄与《聊斋志异》

 

谈到小说与动物,我们首先想到的会是中国的短篇小说之王蒲松龄,想起他的《聊斋志异》。

如果再把眼界放远一点,还会想起杰克·伦敦,比如他的《荒野的呼唤》和《雪虎》。

说到蒲松龄,让我稍微有点儿自豪感,因为我也来自山东。

今天的山东是一个省,它的面积包括了春秋战国时代的齐国和鲁国,还有其他国家的一部分。

所以说蒲松龄不仅是今天“山东”概念中的老乡,而且他还是齐国人,我和他在春秋战国时期就同属于一个国家。

在春秋战国时期,齐国是一个最强盛的大国,国都临淄与今天的香港差不多,是一座极度繁华的商业都市。

当年的临淄的确是一个不得了的地方,那里不但商业繁华,还有著名的稷下学宫。

稷下学宫相当于今天国内的科学院和社会科学院二者的相加,集中了天下最有名的学者,包括文学家。

所谓的“百花齐放、百家争鸣”,就是在说那个齐国的学术和人文,用以概括它的学术繁荣、学问风貌。

就是这么一个伟大的地方,后来产生了写动物的大手笔。

原来这里有一个可以追溯的传统。

蒲松龄比春秋战国时期晚多了,他是明末清初的人。

但是他对齐国文化的流脉显然是继承了很多。

我们今天看蒲松龄的小说,其中写得最多的就是狐狸。

他因狐狸而有名,他因动物而传世,他因为对动物惟妙惟肖的联想和讲述而变得不朽。

他不光在中国,包括在西方,都很有名,被看作是中国最有代表性的作家之一,是一位了不起的古典作家。

我大部分时间都在“齐国”生活。

从时间上看,我跟蒲松龄相距遥远;但是从空间上看,我生活的地理位置离他并不太远,以今天的车程,也就是一个多小时的路。

他书中描写的很多关于狐狸的传说,在我们那个地区有许多人耳熟能详,几乎每个上年纪的人都能讲出一大串。

人们都知道,动物中最有代表性、最有智慧的就是狐狸。

而且他们讲的故事中有很多是跟《聊斋志异》完全不一样的。

但是那种讲述的技巧、趣味,我觉得一点也不亚于《聊斋志异》,只是没有记下来,没有形成那么完美简约的文字而已。

所以让我来看蒲松龄和《聊斋志异》,就没有那种古典文学研究者的视角他们可以从中分析出很多微言大义,比如说常常被提到的“刺贪刺虐”,我就看不出太多。

今天看,用狐狸作一种比喻,来作为他个人当年心性的宣泄,这当然会有一点;但我觉得主要的还不是这个。

一个从齐国土地上出来的人,比如我,甚至可以忽略蒲松龄的文学技法,而更多地沉浸在民间传说中、那种自然地理的气氛里是这样来阅读蒲松龄作品的。

我首先觉得蒲松龄的写作目的,有可能与后来的研究者得出的结论并不一样:

他大多数时候并不是把狐狸作为一种比喻来使用的,而是本来就采信、或者大部分相信这些狐狸的传说。

就是说,他认为这些民间流传的故事是真实存在过的。

这就带来一个有趣的问题:

小说与动物的关系。

当一个作家相信了动物的奇能,听信了它们的故事,二者之间发生了这样奇怪的、致命的变化的时候,他的作品也就会是另一种风景了。

这样的作品会具备特殊的感染人的魅力。

也就是说,作家如果不仅是为了写动物这个题材、不是把动物作为一个道具去使用时,他的文学面貌就会为之一变。

对于蒲松龄,我个人的阅读感受是:

他在那个地方生活了很久,对动物传说早已耳濡目染;或者他个人就经历过类似于小说所描写的那些情节、那些过程,所以才会那么满怀情感地、逼真地转述给我们听。

他个人非常相信这些故事,相信狐狸有异能。

外祖母的故事

 

这里,我讲一件小时候记得很清楚的事情。

当年,由于各种原因,我们一家是住在林子里的:

动乱时期从远处搬到偏远的村落,再后来连这样的地方也不能待,就迁到一片远离村落的林子里。

这种生活是非常孤独的。

那是海边,是一片荒凉的原野,我们家的小茅屋四周全是丛林。

我的童年就在这样的一个环境里度过。

那时候林子里经常出现一些背枪打猎的人。

他们带一个帆布大口袋,口袋的一角往往被红色染透,那是动物的血。

我出于好奇,有时跟上他们走出很远。

回来以后,家里的大人就说:

一定不能伤害动物,特别是狐狸,不能打猎人在我们这一带几乎没有一个有好下场。

有一天外祖母给我讲了一个故事。

她说有一个猎人,这个猎人就住得离我们不远,她甚至说得出他的名字、多大年纪。

她说他经常到海边这片林子里来打猎,有一次遇到一只狐狸,当举起枪的时候,那只狐狸马上变成了他的舅父,他就把枪放下了;可是刚放下,对面的舅父再次变成了狐狸,还做出一些很怪异的动作引逗他,他只好把枪端起来当他正在瞄准的时候,这只狐狸重新变成了他的舅父。

就这样反反复复三四次之后,他终于认定这是一只老狐狸的把戏,就把扳机扣响了。

随着轰隆一声,事情也就结束了待烟雾消散之后他走过去,见猎物趴在地上,翻过来一看,真的是他的舅父!

多么恐怖啊。

他大惊失色,哭着,可又不太相信,仍然觉得这有可能是狐狸演化的。

他扔了枪,一口气跑到舅父家。

舅母一看他慌慌张张跑来了,问有什么事。

他只急急地问舅父在不在家。

舅母答:

你舅父到海边砍柴去了。

他立刻给舅母跪下了。

我那时太小,从未想过外祖母讲的是一个传说,而认定是一件真实的事情。

这让我感到恐怖。

两部写狗的小说

 

当年我们的林子里有很多狐狸,还有其他各种动物。

我小时候见到的动物和植物,从数量上看可能要远远超过见到的人。

这就注定了我后来的文学道路、文字的气质与色彩,也难怪会被称为所谓的“生态和自然文学”。

但以我自己对文学的理解,并不太主张从题材上把它们分得很细。

今天做文学研究要这样分也许情有可原,如他们往往分成儿童文学、军旅文学,或者城市小说、乡村小说等等。

但是随着这种学术研究的不断细化、不断分割和量化,创作者本身也在自觉不自觉地把自己的创作加以归类,最后就出现了更多的“门类化写作”,不仅有“儿童文学”、“生态文学”,甚至还出现了“煤炭文学”、“海洋文学”、“女性文学”,总之分得越来越细。

这样充分细化以后,“文学”反而没有了有些写作无形中就会试图获得某种“豁免权”,比如说当作品与作品进行比较的时候,有人就可以满怀自信地暗示自己:

我写的是另一类作品。

也就是说,他可以强调自己写作的特殊性和不可比性。

其实任何题材的写作只有优劣之别,都仅仅是无可豁免的“文学”。

作为一个写作者,会知道文学都是平等的。

不仅是种种分割对于文学写作是一种伤害,对于其他方面也没有好处。

文学就是文学,无论写儿童还是写生态,它的标准只有一个:

就是考察作品的艺术与思想含量、它在某一个高度上所达到的和谐、它感人的力量、它所抵达的人性深度。

这才是最重要的。

比如写动物的小说,初读杰克·伦敦,有多么深刻的感触!

我大约在高中的时候读了《荒野的呼唤》这是读过杰克·伦敦许多短篇小说之后看到的一个篇幅不长的中篇。

印象中,它的长度大概折合汉字五六万字。

由于被深深地迷住了,当时是一口气看到底的。

我被如此地吸引不是因为小说写了一条狗,而是其他。

深深感动我的原因,主要是他通过这个生灵,写出了那么多的热爱,那么多的对社会不公平的反抗、个人的愤怒、柔善的情怀、神秘的旷野这里面有杰克·伦敦扑扑跳跃的心脏,这让读者清晰地听到了。

他和那条狗的关系,不是与某个动物的关系,而完全是一个生命与另一个生命的关系。

这里面有无限的意蕴。

一个生活在底层的人、一个刚刚踏上人生旅途的人,他对社会不公平的感受、对于黑暗的反抗,和社会的那种紧张的关系,竟然被表现得如此淋漓尽致。

这可不是因为写了一条狗、写了一个动物而造成的文学的特色才吸引了我,而是他在人性、在人生和社会的探究中走得那么深那么远,以至于重重地震惊了我,打动了我。

所以说,关键不在于作家写了动物还是其他,而在于他对人性理解的深度,对社会牵挂的深度,更在于他的善良,他的博爱。

这才是致命的。

后来我看了杰克·伦敦同样写狗的一篇小说,就是那篇《雪虎》,后来还改编成了电影的中篇。

因为带着读前一部中篇的期待去读,期望值当然很高。

这本书也很吸引我,但总不如《荒野的呼唤》那么动人。

我相信自己在阅读方面的敏感和接受能力,尽管经过了翻译,还是能够捕捉字里行间那种把人击中的、看不见的神秘射线,感受它的力量。

《荒野的呼唤》中潜藏的什么东西纠缠了我几十年,其中的情与境到现在还历历在目。

《雪虎》写在后面,作家的创作技法更丰富更娴熟了,人生的阅历也更深广了,而且同样还是写了一条狗可是原来的那些不可以挣脱的神秘感人的力量哪里去了?

我一直不解。

后来我想:

可能是杰克·伦敦内心里那种强烈的情感、情感的浓度,到了写《雪虎》的时候已经被稀释了一部分随着小说的影响,作家的人生道路发生了变化,他与社会的关系、他的人生角度自觉不自觉地做了一些调整,所以有一些致命的因素正在改变哪怕只改变一点点,对作品的影响都会是巨大的,后果不可挽回。

由此可见一部作品感人与否,不在于写了多少动物、什么动物,不在于写了什么题材,而在于最根本的东西,即作家是否仍然具有深刻的牵挂力、是否蓄有饱满的人间情感。

聪明的动物

 

当然,由于个人的生活环境所决定,我的作品也写了许多动物。

这在我看来是自然而然的事情。

后来有一位文学朋友对我讲:

你的小说写动物太多了。

有一次他读我的一个中篇,读到一半的时候满意地笑了,说:

“这篇还不错,终于没有狗。

”我听了没有吱声,因为我知道再看下去就有了。

他接上又看了几千字,那条狗终于出现了。

因为我个人没有办法不让它频频出现。

在我童年、少年的经历里面,打交道最多、给予我安慰最多的,就是那条狗了。

这可不是因为读了杰克·伦敦的小说。

我在那样的环境里生活,非常孤独。

野外的动物虽然很多,但它们不能与人交流,一见面就跑掉了飞掉了。

能够跟人相依相偎的就是狗和猫了。

而猫又不能像狗那样与人互动交流,不那么懂事。

所以可以说,我那时经历最多的就是和狗的友谊。

凭借对狗的观察,我有时候自信到了这样的地步,认为没有一个人能像我一样懂得它的心事、没有一个人能像我一样理解它的一些具体想法,比如眼神的微妙变化、心理状态等等,我觉得自己全都明白。

人和狗在一块儿好像什么话都能说通。

它能够听懂。

记得有一条黑白相间的雌狗,是特别漂亮的一个伙伴。

我们在林子里、在河边上玩耍,累了就一块儿躺下休息几十年过去了,那些场景仍然历历在目:

它坐在那儿,你目不转睛看着它的时候,它就害羞起来,只用眼睛的余晖看着你,这样许久当它知道你还在端量它,顶多四五分钟,就会猛地转脸做出一个吓人的动作它被羞涩折磨得难以忍受了。

狗比我们大家通常预料的还要聪明许多,它们会理解人们细微的表情,心理活动极为细腻。

大多数动物我们没有机缘与之亲密接触,不知道它们的聪慧。

动物就像小孩子专门做儿童研究的人说,儿童比大人、比家长们所能预料的还要聪慧十倍。

举个例子,胶东海边有一片丛林,后来被房地产开发商毁掉了。

幸亏有一百多亩被保留下来,做了文化设施,这片林子还在。

丛林里还没有来得及逃走的动物就汇集到了这一百多亩内,使我们有机会观察和接触到大量的动物。

它们失去了自己的田园、自己的家,来到了这么小的一个范围,度过余生。

所以大家都说:

一定要好好爱护这些动物,千万不要去伤害它们。

过去我们在无边的林子里走,大约一个多小时才能遇到一只兔子;而今总是有很多兔子窜来窜去。

还有胖胖的、很洁净的花喜鹊,多到几百只,都汇集到这片林子里来了。

我观察过花喜鹊,这非常有趣。

同样是喜鹊,在城里生活的喜鹊就长得比较瘦小,而且翅膀羽毛也没有这么亮、这么黑白鲜明。

我在海边林子里看到的花喜鹊,每一只都很丰腴,而且神采奕奕,气宇轩昂,走在绿色的草地上,简直就是逼人的美景。

它们落在树上也同样漂亮。

可是我在城里看到的喜鹊都有点脏。

麻雀也是这样。

在海边,在白色的沙滩和绿色的草地上,它们生活得非常滋润,这从羽毛上一看就知道不是一只城市的鸟儿。

所以有时候我会因此想到很多。

比如我在城里遇到了一群麻雀,它们经常在烟筒里取暖、在垃圾箱里翻找食物,浑身都脏不拉叽的。

我就在心里设问:

你们为什么不到海边去呢?

我们人类若想去那么远的地方,还得找一辆车子,费许多劲儿你们有翅膀啊,会飞,可以比我们飞得更高更远,又没有户口和就业问题你们为什么还要在城里生活?

你们为什么不到风景更好、更漂亮的海边林子里去?

从麻雀又联想到人类,想到自己。

我觉得自己不能离开城市有诸多原因,这儿有我的工作,有知识界的朋友,有个人生活的圈子。

难道麻雀和我们一样,城里也有它们的知识界、文学界,有它们的学校、它们的家,还有其他的什么?

很可能也是如此。

再说喜鹊。

大家知道,喜鹊在树上用枝条垒起的大窝,叫老鸦窝。

经过老人指点,我才知道老鸦窝怎样垒是大有学问的:

如果它的开口向西,那么这个地方未来一年的西风就会很弱;如果开口向南,那就预示着未来一年南边的风会很少。

极少数时候,它们还会把窝的开口朝向天空,那样起飞降落都很方便可是一旦这样,就预示着这一年要非常干旱。

如果结合一年的气象来观察林子里的老鸦窝,会发现极其准确,简直是无一失误。

现在地震等灾难频繁地发生,而对于灾难的征兆,我们人类的感知力是非常迟钝的。

因为人类越来越沉醉于自己的文明、自己的生活逻辑,被大量的知识控制着我们开发了自己的智慧,同时也在遮蔽生命中更为敏感的那一部分能力,这可以叫做“潜意识”和“直觉”之类。

但是动物们没有这些问题,它们与大自然的那种依存关系非常紧密,天地万物与之和谐,不可分离;它作为一个生命,与大自然的连接方式、密切程度,和我们所谓的“社会人”有本质的不同。

所以当天灾来临的时候,有很多动物表现异常:

驴会高声嘶叫,狗会骚动不安,鸟会满城乱飞。

我们刚才讲的喜鹊的例子,就令人惊讶。

它们为什么能够在早达一年的时间里知道一年的风雨?

这实在是太不可思议了。

但事实上就是如此。

一只獾和七只野鸡

 

还说那一百多亩的林子。

那儿一到了半夜,看门的狗就奇怪地向着一个方向吠叫,叫得很凶。

大家就问看门的老陈这是怎么回事。

因为都很熟悉这条狗,知道它对兔子、鸟雀、对熟悉的和不熟悉的人,叫的声音是完全不一样的。

它这会儿显然是冲着一个很大的动物叫,而且极不友好。

它冲着猫、冲着刺猬的叫声都不一样。

这在熟悉的人听来可以分得很细致、很清楚。

它几乎每天到了半夜就这样吠叫,这到底为什么?

老陈说:

“那儿有一只獾。

这只獾每到半夜就要翻墙过来。

”“獾到我们院子里来干什么?

找吃的东西?

”老陈说:

“我也不知道它来干什么。

后来有人藏在那儿等那只獾。

终于有一次看到了它:

从墙上费力地翻过来,花脸,尾巴,月光下什么都清清楚楚。

它非常敏感,发现了人,看了几眼,又从原地翻墙回去了:

它的表情有点慌乱,有点害羞,似乎还很沮丧。

它就这样走了。

人们对老陈描述了那个情景,相互讨论起来:

可能是原来砌这道围墙的时候,把它隔在了外边它

在这个地方长久地生活过,如今是留恋故地啊它流落到别的地方去了,夜夜想念得受不了,也就要回到原来的地方看一看。

大家都同意这样的判断,认为这是一只有情有义的獾,是怀旧的能手。

还有一次,我在林子里走着,突然看到树隙里有些很胖的东西在慢慢挪动。

那是什么?

我借着树的掩护一点点接近它们原来是七只雄野鸡!

这就是我们有时候看到画上画的那种尾巴很长的野鸡,非常漂亮,时下就在眼前了,而且是一小群雌鸡没有长长的彩色尾巴。

这真是一个奇景,很难遇到,七只雄野鸡排成队伍,在林子里一点点往前走可惜后来我还是把对方惊扰了,结果七只一块儿飞起来因为树比较密,它们又太胖太大,起飞的时候就要像飞机一样助跑,那场景令人称绝。

我真是饱了一次眼福。

第一次那么近地看到七只雄野鸡,看到它们一块儿往空中飞去。

手足情和残忍心

 

动物跟人的关系越来越疏远了。

我们城市人顶多养一只猫、一只狗,很难再养别的东西了。

受居住条件的限制,有时候我们连狗都不能养了。

有一个美国女作家,她年轻时跟中国内地的某位女作家熟悉,两人是好朋友。

这位内地作家八十年代初出国去看她时,对方已经是一位老太太了,在家里抱着一只猫,贫困潦倒。

内地作家问:

我到你们这儿发现,整个镇子上都养狗,你为什么不养一条狗?

女作家说:

“我也喜欢狗,狗能给我更大的安慰。

可是你看看我这么小的屋子,只能养一只猫了。

”猫是女作家在这个世界上唯一的亲人。

香港这儿,猫和狗比内地少得多。

内地无论乡村还是城市,狗和猫都很多。

香港可能由于人太多,生活空间相对狭小,在街上很少看到猫和狗。

而今到内地去,会觉得宠物很多,有人开玩笑,说这是新中国成立以来猫和狗最多的一个时期。

人们现在为什么要养这么多的猫和狗?

实际上不是因为闲情逸致,而是一种需要,是为了排遣孤独。

人生来不可或缺的那种需求,对信赖忠诚和温柔的那份依赖,非要从它们身上获取不可。

对这种需求,有人心里是明确的,有人则是浑然不觉的。

日本人根据现代城市人的生活空间越来越小的特征,专门培育出一种很小的苍鼠我们平时看到的老鼠都太大太丑,令人讨厌,他们就繁殖出一种颜色淡黄、个头很小、而且没有那条令人生厌的尾巴、挺可爱的所谓“宠物鼠”。

有许多城市家庭连猫也养不起,那就可以养这么小的一只苍鼠,也算是一种安慰和满足吧。

现代人有很多得抑郁症的,这里面有各种各样的原因。

其中一个最重要的原因就是脱离了大自然,过分沉浸、局限和制约于人类自己制造的各种关系里面,完全被这种种规则、文明所钳制,时间长了就有问题,作为天地之间的一个生命就发生了异化他们由创造一个最适合自己生活的文化环境、城市环境的初衷出发,最后却走到了一个极端,被这个环境所伤害、扼杀。

这种趋势越来越严重。

我们人类脱离了大自然之后,一方面是渴望与动物们做平等的交流,渐渐与它们产生了手足之情;另一方面又与更多的生命产生了距离,以至于冷漠、排斥和杀戮它们,表现出十足的残忍。

比如要取得医用的熊胆,有些地方就饲养活熊,为了让胆汁源源不断地流出,从而获得大量的利润,竟能采用极端残忍的方法:

把一个金属的管子插在熊胆上,然后定时饲喂蛋白质,刺激它不断地分泌胆汁。

一只熊要生存,要睡觉吃饭,要有起码的活动,可是这根金属管子就一直插在它身上。

这是怎样的痛苦!

这只熊带着一根管子,痛苦不堪,死不了活不成,最后就自残,向铁笼上撞,要撞死自己;有的去咬铁笼子,把牙齿都咬折了。

还有某个地方,有一种菜肴,要从活驴身上取下肉来做。

店主把驴拴在那儿,让食客自己去驴身上剜

这样的人类,还配活在世界上吗?

他们当然要接受诅咒。

我们宁可相信,人类现在是处于一个极不成熟的文明里,还在沿着一个未知的方向继续进化。

人类走向的道路也许是光明的,也许是一片黑暗。

我们这样对待动物,怎么会没有灾难?

各种各样的大灾难是怎么来的?

我们以前也许太相信唯物主义给出的各种答案了。

其实道理和因果十分明显:

我们伤害了那么多动物,它们在诅咒我们。

过去民间有一个说法,如果有一个人要报复另一个人,就不停地诅咒可见诅咒是有力量的、管用的。

于是就产生了一个专门的行当:

诅咒。

届时把仇人的名字写给诅咒者,那人就在暗处诅咒起来,直到那个仇人遭到厄运。

我们人类每天被听不见的、各种各样的大自然中的生命所诅咒,怎么会没有大灾难?

我们人类实际上在不断地受到动物的群体诅咒。

所以,如果我们人类能够善待动物,一定会有更好的命运。

当然,这个说法是很朴素的道理,远不是什么宗教教义的要求。

这是来自生活的最基本的觉悟和体验。

人类的许多不可摆脱的痛苦,就来自他们的矛盾重重和罪孽深重。

比如我们是那么喜欢羊,看到一只羊就喜欢得停下来看它、抚摸它。

它的眼睛比人漂亮,没有一只羊是丑陋的。

我们有时候骂人,会说对方是一头蠢驴,可是到乡下仔细看一下驴,也会发现没有一头驴不是漂亮的。

它的眼睛漂亮极了,眼睫毛很长,神色非常的单纯和善良。

可是就在这样爱惜它们的同时,却仍然没法遏制自己的贪欲,要吃羊肉和驴肉。

这种巨大的矛盾、不可摆脱的罪孽感,生生地把我们的精神撕裂了,使我们终生不能解脱。

我们相信这样一种怜悯和痛苦,每一个人都会多多少少地存在。

这就使我们想到,我们的人类社会是一个极其残缺的、不完善的、相当低级的文明。

我们的生存有问题。

所以当我们表述对动物情感的时候,很多时候并非是从文学的角度来谈,而是带着对生命的深深的歉疚、热爱、怀念等等情愫跟它们对话。

生存的伦理坐标

 

我们探讨小说和动物的关系,更多的不是从文学层面、更不是从写作技法来说的,而是重新思索人类在自然界里生存的伦理坐标。

我们和动物是一种什么关系?

我们要给自己的生存找到更合理的依据。

这些东西是要一直想下去的。

同时我们还会发现,所有杰出的作家,不管写到动物多少,几乎无一例外的是,他们的笔底都要流露出非常真挚的、质朴的情感。

这种情感是没法掩藏的。

我们可以看一下屠格涅夫的《猎人笔记》,看他笔下的那些狗;也可以看托尔斯泰文中的那些马。

包括中国当代作家,那些杰出者写到植物和动物,都满怀情感。

中国古人说“看山则情满青山”,就是说出了对自然万物的那种情感,这是没法掩藏的,这种爱的流露是极其淳朴和真挚的。

观察我们当代文学的发展,会发现一个有趣的现象:

作品中的“大自然”越来越少,对于自然风物的描述部分,在整个篇章中占的比重越来越少。

甚至还出现过一些令人费解的问题:

某一位作家小说写得非常好,故事很好,人物塑造也很好,可是后来人们说这部小说有几百字的“抄袭”。

抄袭什么?

原来不是人物对话也不是情节之类,而据说是来自一位非常有名的十九世纪作家的景物描写。

这就让人觉得划不来。

有人说就算抄也要抄大的,比如故事框架什么的;抄的是景物描写,山、树、河流,是这样一些描述文字,大概划不来吧。

看来对作家来说,这些大自然的描述部分的确是最困难的。

他可以满怀感情地生动地表述人和人的关系,却没有能力把一片山脉写好,把它写得丰盈、优美和生动。

凭他个人的人生经验和文学经验,他能准确地捕捉到大师的魂脉大师有一种伟大的能力,能够把那些看似没有生命的泥土、河流、山脉和树木写得那样细腻传神,动人心魄。

这里具有一种不可挣脱的魅力,把读者给黏住。

这位当代作家还葆有这种审美的敏感,能从大师的作品里一眼看中哪一块才是最有魅力的:

就是这样的文字使他坐卧不宁、心中徘徊,以至于不把它抄下来就会难受。

只有这样的一种状态,他才会有勇气把那段文字移植到自己的作品里。

这是因爱而生的“勇气”,作为一个作家,他当然知道这样做意味着什么。

这要冒何等的风险。

没有办法,那种巨大的美的力量把他征服了,让他忘记了一切,竟然不顾荣辱得失。

看来我们后来的小说家越来越少地写到大自然,实在是因为丧失了一种能力。

他们越来越多地生活在人密楼高之地,这里缺少动物、缺少自然魅力,无从感受另一个大世界,越来越没有能力也没有机会去感知那一切,是这样的一种人造环境。

这对于文学是一个大伤害,对于个人的文学生涯是一个大缺憾。

可是最深的伤害和缺憾还远不止于此,而是更致命的什么。

我们刚才说了,不能从文学的坐标和尺度去看待人和大自然的关系,而应该从人和万物的依存、从人性的发展诸方面,在这个世界里重新确立自己的伦理坐标,去考察这样的一种生活状态,领会这样的生存到底意味着什么。

用之不竭的激情

 

人和动物的关系,与人和人的关系有点相似。

包括一开始说的那条雌狗的神情和心态,它和我们人大致一样。

我在林子里观察各种动物,和它们相处,觉得动物和人的情感模型是一样的。

比如说有时候我们人感到很痛苦的事情,动物也会痛苦。

而且它表达痛苦的方式、甚至是面部表情都和我们差不多。

如果让我们举例子,也会举出很多。

汪曾祺在一篇很有趣的散文里写道:

他在基层劳动锻炼的时候,有一次就近观察过一匹拉车的马。

那匹马不听话,赶车人就拿鞭子吓唬它可他刚刚举起鞭子就放下了,指着马对汪曾祺说:

“看,它笑了!

笑了!

一个长期和动物有着亲密接触的人,才能看出马的笑。

马真的会笑。

猪也会笑。

猫狗也是一样。

这是千真万确的。

有人觉得小鸟也会笑。

这都是可以感到以至于看到的就因为它们脸上有均匀的毛发,肌肉变化不是那么明确,所以不容易观察到而已。

我们常常是用人习惯了的标准看它们是不是在笑。

实际上它们在表达自己的欢乐和愤怒时,主要也是在脸上。

既然动物和人的情感模型是一样的,也就可以想象,我们用好好对待人的方式与它们去相处,也大致是不会错的。

除非是它们的生活习性与人发生了严重的冲突,不然用对人的好去对待它们,它们肯定是高兴的。

比如说人将自己愿意吃的东西给它,如果它的食性不允许,那当然是不会接受的,但却会知道人的好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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