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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师综合考评制度

张家塬镇中心小学教师综合考评办法

(2013.1.10)

项目

师德

考勤

工作量

工作质量

突出贡献

权重

0.15

0.1

0.4

0.40

0.05

分值

150

100

400

400

50

第一部分考评内容

对教师工作实绩考评的内容确定为“态度、能力、绩效”三维体系,其中“态度”包括师德、考勤,“能力”指工作量,“绩效”包括工作质量和突出贡献。

满分1100分,具体赋分指标如下:

第二部分考评办法

第一章师德(150分)

一、总体要求

(一)爱国守法

1、自觉遵守作息时间,上班时间出入校门自觉登记。

2、在校内禁止骑车,所有车辆均按指定位置存放,机动车进入校园必须注意孩子的安全。

3、不向学生传播有害身心健康的言论、观点、思想。

4、不延长学生在校时间,不增加学生课业负担。

下午放学后15分钟静校。

5、尊重、保护学生的受教育权,不得劝迫学生辍学、留级、转学。

6、积极同封建迷信和邪教活动做斗争。

(二)爱岗敬业

1、积极参加学校、教研组组织的政治理论学习和集体教研活动,精心备课。

2、上课前2分钟,在教室门口组织学生,做好课前准备。

3、按时上下课,不迟到,不早退,不拖堂;不坐着上课,无特殊原因,中途不得离开教室;上课期间不接、打手机和做与教学无关的事情。

4、分层次设计作业,不布置大量机械重复的作业;批改认真。

5、按时保质保量上好各级课程,做到规范、有序、效果好,家长与学生满意。

6、认真完成学校交给的教育、教学、服务任务,不敷衍塞责。

7、按时参加有关会议、学习和活动,并认真做好笔记。

(三)关爱学生

1、平等、公正对待每一个学生,不歧视差生。

2、尊重学生的人格尊严,不得对学生实施体罚、变相体罚或其他有侮辱学生人格尊严的行为。

3、正视学生差异,注重学生的个性发展,因材施教,诲人不倦。

4、对品行有缺点、学习有困难的学生,有帮助和辅导措施,效果明显。

注意关注体质特异学生。

5、眼保健操由上节课任课教师管理组织。

6、学生广播操或集会教师必须跟班到场,维持好纪律。

7、值班教师要认真做好值班护校工作,保障学校财产和师生身心安全。

(四)教书育人

1、采用等级评价制,不公开排列学生的考试名次,不单纯以学习成绩评价学生。

2、全员育人,努力培养学生良好的做人、做事和学习习惯。

3、学生晨读、练字时间,值班教师须加强巡视指导,不做其它工作。

4、对学生要有爱心与耐心,要因材施教,鼓励学生小组合作,自主创新。

5、班会、晨会、健康教育课等要开足上齐,不得挪作他用。

(五)为人师表

1、仪表端庄,举止文明,服饰必须符合教师形象,不穿拖鞋,不穿奇装异服;要带头讲普通话,写规范字,语言规范健康。

2、参加升旗仪式、课间操、集会、大型活动,准时到场,遵守规则。

3、教师在办公期间要自觉维护办公秩序,严禁大声喧哗、拉家常、说不文明的话。

4、办公期间不做与工作无关的事情、不准干私活,不准上网做与教育教学无关的事情,努力提高工作效率。

5、注意节约水电,爱护办公室的一切公用设施,合理使用,未经批准不得擅自挪用、移动办公及教学设备。

6、保持好公共环境卫生,不乱扔果皮、纸屑,不随地吐痰,不吸烟。

值日人员按时进行办公室卫生清除,所有教职工必须保持办公桌清洁,摆放办公用品有序,保持室内整洁。

7、尊重家长,理解家长,主动与学生家长联系,坚持家访、定期向家长通报学校教育要求和学生在校情况,取得支持与配合。

8、平等对待每一位家长,不指责、训斥家长,不给家长布置作业。

9、不向学生或家长索要钱物,不接受学生或家长的宴请,不利用职务之便谋取私利;不从事第二职业,不搞有偿家教,不向学生乱收费,不向学生推销各种报刊、学习资料和学习用品等。

10、相互帮助,相互扶持,积极创建和谐团队;团结同事,不做有损团结的事,不闹矛盾。

(六)终身学习

1、认真实施新课程计划,潜心研究新课程标准,积极参加学科培训,明确所教学科的目的要求及学科结构。

2、积极参加教科研活动,不断总结经验,开拓创新,提高教育科研水平。

3、树立终身学习思想,积极参加教师继续教育,不断提高自身素质。

4、学习和掌握信息教育技术,运用现代化教学手段,不断提高课堂教学效果。

二、考评办法

1、日常考评:

教务处、办公室负责教师师德日常情况的检评,违犯上述要求中任何一款,视情节轻重扣师德1—5分;在家长中造成不良影响的,扣3—10分;在区里造成不良影响的,扣5—30分;违反师德八条警式线之一者,师德一票否决,不能评优树先,不能参加职称评聘,直至调离学校或辞退。

2、综合评议:

学校成立考评领导小组,同事互评占50%、考评领导小组评占30%、家长、学生评各占10%。

每学期组织1—2次考评,按照比例,评出A、B、C等次,等次之间级差为1:

0.9:

0.8。

3、以上各项成绩折合后,综合计入学期综合考评。

4、奖惩办法:

考评结果按优秀、合格、不合格计入个人业务档案和年度考核,作为评选师德标兵、优秀教师、优秀教育工作者的重要参考条件,是确定年度考核结果、职称评聘的重要指数,并与工作奖励挂钩。

第二章考勤(100分)

一、考勤要求

1、实行请销假制度。

有病有事必须找相关人员请病假或事假,不履行请假、销假、调课手续者,按旷工、旷课处理。

请病假2天以上必须有县级以上医院证明。

2、上课时间不得随便离开教室,办公时间不得随便离开办公室。

因事外出要向学校请假,说明情况,调好课,并在校门口填好出入登记表;登记表填写项目不全、不实或不清楚者,按旷工处理。

3、请事(病)假,教师(不超过一天的)向办公室请假并报教导处;请假超过一天的,需向校长请假并报教导处记录。

所有公派(公派:

指学校安排的外出学习、听课、开会、活动、采买、各类考试、及其他有关活动,在规定时间内为公派)必须到学校请假并办理手续。

4、请假如涉及到上课,请假人需提前调课。

5、请假人返校后,要第一时间到学校销假,否则延长时间按旷工处理。

6、考勤有关事项规定:

(1)迟到:

以学校规定的时间为准,5分钟以内为迟到,超过5分钟为旷工(或旷课)。

(2)早退:

以下班(课)铃声为准,提前离开工作岗位为早退,超过5分钟为旷工(旷课)。

(3)旷工:

正常上班时间无故不到校者为旷工;无故不能按时到课堂者为旷课。

(4)特殊假:

婚假、产假、丧假等,需经学校批准,在规定时间内只计时不扣分;其中婚假(晚婚)14天(连续计算,但在人员调剂不开的情况下应以工作为重,服从学校安排),产假6个月(连续计算,含节假日),丧假直系6(公、婆4天;岳父母3天;祖父母和外祖父母分别为1.5天)天。

(5)产假休完后的一个学期里为哺乳期,在早晨8:

00前到岗即可;下午学生放学后(下午三节课后)在没有教研活动、会议等集会的情况下可以提前离校。

(6)本考勤规定,如遇单列下发的考勤要求,有相冲突的地方,以单列考勤要求为准。

二、考评办法

1、凡学校或部门组织的会议、各种活动、值勤值班,均记考勤,无故不参加者,每次扣2—5分,迟到一次扣2分。

由于会议组织者工作疏忽,通知不到或不及时造成的,扣相关人员2分。

2、请事假,每学期累计3天以内者,只统计不扣分;超出部分每天扣5分。

(自学、函授等学习的考试假只计时不扣分,但需持考试通知单到学校请假;学习假每天扣1分)。

事假超过10天,不再享受学校本学期内任何福利。

3、请病假,每学期累计3天以内者,只统计不扣分;超出部分每天扣3分。

病假超过20天,不再享受学校本学期内任何福利。

4、迟到、早退或脱岗一次扣2——5分,旷工一小时扣5分,旷课每节扣10分。

5、上班期间下棋、打扑克、玩电脑游戏、网聊、打球(学校规定的文体活动时间除外)、干私活等,每人次扣1—5分。

6、学校查岗未到位一次扣2分。

7、请假弄虚作假者,按区教体局有关规定处理。

8、学期设全勤奖10分(全学期无请假、迟到、旷工、旷课、早退、脱岗等情况)

9、考勤成绩计入个人学期综合考评,如遇量化,扣完为止,并与评优树先、绩效工资、职称评聘相挂钩。

第三章工作量(400分)

工作量400分,分为基本教学工作量300分,其他专项或事务工作量100分。

一、相关概念的界定

1、课时量。

指教师完成单位教学时间的教学任务,包含备课、课堂教学、作业批改、个别辅导、课后反思等过程所付出的脑力、体力劳动之和。

2、标准课时量。

根据省教育厅的规定,综合考虑各学科教师完成单位教学时间的教学任务所付出的脑力、体力劳动的情况,把课堂教学1课时作为1个标准课时量。

3、学科系数。

是在学科教学过程中,撰写备课、组织教学、作业批改、指导学生、分析抽测试卷、课后反思等环节工作数量和难易程度的量化。

4、规模系数。

班级人数,45人/班。

5、周课时量。

教师五个工作日内由学校安排的课时总量。

6、标准工作量。

根据课程方案、教师编制的规定,教师在五个工作日内承担某学科某班级教学任务,相对饱满或合适的课时总量为标准工作量。

7、以上为基本教学工作量300分的计算范围。

8、其他专项或事务工作量100分。

指的是除基本教学工作量之外的被学校认可的教育教学工作付出性劳动和比较显性的工作效果。

包含高效课堂的课改内容。

目的是推进专项活动、尊重教师的劳动,保护教师的工作积极性,体现应有的工作价值,显示评价导向的客观公正和人性化管理。

二、各类人员周工作量标准

(一)教师周工作量标准

1、教师周工作量时数=教学工作量+附加工作量

2、教学工作量=(实际上课时数×学科系数+浮动授课时数×浮动系数)×质量系数×规模系数。

⑴学科系数

学科

语文

数学

外语

品德

科学

信息

综合

音乐

体育

美术

地方

选修

健康教育

分值

1.5

1.5

1.2

1.0

1.2

1.0

1.0

1.0

1.0

1.0

1.0

1.0

0.4

⑵浮动工作系数:

按每跨一个年级增加0.1系数(任教课时多的年级乘以学科系数,任教课时少的年级增加系数)。

(3)质量系数:

指教务处平时检查教师的备课、课堂教学、作业等情况的平均成绩折算成系数。

3、附加工作量

(1)教研工作量:

参加教研活动每周1课时;听课每周1课时,以学校教研、组内教研为准。

(2)继续教育工作量:

每周1课时,要有学习笔记。

(3)早读辅导工作量:

每次记0.6课时。

(4)教导处、年级主任、班主任(辅导员)、教研组长工作量:

基本工作量×质量系数

兼职

基本工作量

教导处人员

8节

年级主任

6节

班主任

5节

学科组长

4节

教研组长

3节

(5)增量课时。

教师值班、临时工作集中性加班工作量,由校委会研究决定,根据实际计算课时。

(6)替别人上课,先折算成周工作量,再计算课时数,具体折算方法:

【节数/(学科每周节数×学期周数)】×课时系数×3

(7)附加工作量的

(1)---(4)需折算。

折算方法:

课时数×质量系数。

每一项的质量系数将根据具体的检评成绩折算出来。

3、标准工作量的界定:

(1)凡任教一、二年级语、数教师,其标准课时量为17节/周。

(2)凡任教三、四年级语、数、英、科学教师,其标准课时量为16节/周。

(3)凡任教五、六年级语、数、英、科学教师,其标准课时量为15节/周。

(4)凡任音乐、体育、美术、品德与社会、品德与生活、信息等学科的教师,其标准课时量为18节/周。

教师工作量分数=300+(教师周工作量总时数-标准工作量)×3分

(二)行政管理人员周工作量标准或工作效益

按事务工作与兼课两项折算。

事务工作每学期进行个人述职,由行政管理人员或全体教师民主测评(评议)产生,可分为A、B、C三个等次,参照工作质量权重执行。

兼课按教学工作管理规定执行。

三、其他专项或事务工作量:

100分。

高效课堂90分,参照教学人员及教学研究情况设项目合理分配相关权重。

其他事务工作量10分,以工作实效为准,由个人申报、相关人员评定。

第四章工作质量(400分)

一、教学质量

(一)考试学科

1、评估内容

考试学科采取平时动态评价和学期末终结性评价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平时抽测占100分,期末考试占300分。

平时坚持教学质量月抽测制度,以了解各年级、班级、学科的教学情况,期末考试由学校统一组织,并分别计算优秀率、合格率、提高率所对应分值。

2、计算办法:

(1)教学质量分数=平时抽测分(100分)+期末考试分(300分)+期末考试提高率得分

(2)优秀率得分=(个人优秀率-全年级组平均值)×100×1+60(230);即个人优秀率每高于(或低于)全年级组平均值1个百分点,增加(或降低)1分。

合格率得分=(个人合格率-全年级组平均值)×100×1+70(230);即个人合格率高于(或低于)全年级组平均值1个百分点,增加(或降低)1分。

注:

平时成绩加70;期末成绩加230.

{提高率得分=(本学期优秀率得分-上学期优秀率得分)+(本学期合格率得分-上学期合格率得分)

(3)平时成绩(期末成绩)=30(70)-(名次-1)*(30/班数)+70(230)

(二)考查学科

1、考评内容

根据学校实际情况,考核内容分为“一度”、“两率”和“三果”。

“一度”指工作态度;“两率”指教师上课率、学生兴趣率;“三果”指过程性教学效果、终结性教学效果和专业性工作效果,共计400分。

2、考核办法

⑴工作态度(40分)

要求:

科任教师上课态度认真,无体罚变相体罚以及其他违反教学常规和师德规范的行为。

考核办法:

考核通过日常检评和民主测评方式进行,此项由办公室组织实施。

⑵上课率(40分)

要求:

任课教师按照《课程方案》和学校课程表的要求,按时、认真完成授课任务。

因特殊情况无法正常完成的,要到教务处调课,并按时补上;教务处做好相关记录。

考核办法:

考核分数=实际上课数÷应上课数×该项分值,此项由教务处负责检查统计提供。

⑶兴趣率(40分)

要求:

学生喜欢上任课教师的课。

考核办法:

通过座谈、问卷调查的形式,了解学生的兴趣率。

考核分值=[很喜欢(3)×票数+较喜欢

(2)×票数+一般

(1)×票数+不喜欢(0)×票数]/调查人数×该项分值,此项考核由教务处负责组织统计提供。

⑷形成性教学效果(60分)

要求:

教师自觉遵守教学常规,认真备课、上课。

课上教师指导调控得力;学生参与面广、参与度深,课堂体现尊重、平等、激励和探究、合作。

教学目标达成度高,学生的各方面有不同程度的提升,精神状态好。

考核办法:

教务处对考查学科进行定期检查、抽查、评定。

⑸终结性教学效果(150分)

要求:

学生对所学知识、技能掌握牢固,运用灵活;情感、态度和价值观,体验深刻、正确。

考核办法:

通过笔试、口试、技能测试等形式,量化赋分。

此项考核由教务处组织提供。

(品生品社、科学、信息的终结性教学效果为220分)

⑹专业性工作效果(70分)

要求:

任课教师对学校交给的专业性工作,认真负责,参与积极,效果良好,成绩突出。

(如音乐方面:

组织社团训练,组织艺术节、各类文艺演出和学校、上级组织的师生艺术类竞赛活动;美术方面:

班级、校园文化建设、各项宣传以及学校和上级组织的各类艺术竞赛活动;体育方面:

课间操组织训练;运动会、体育节、单项比赛等竞技性体育活动组织;田径队训练、参加上级组织的各类体育竞技比赛等)

考核办法:

学校各相关部门做好检评和记录,根据实际情况每学期组织一至两次评议。

先由本人述职,再进行民主评议。

此项考核由办公室组织。

二、工作质量

非教学人员的工作质量由教师民主评议(40%)和校评(60%)产生。

评出A/B/C三个等次,权重为1:

0.9:

0.8。

五、突出贡献(50分)

(1)论文论著

①论文:

指在专业报刊上正式发表的教科研论文。

国家级计10分,省级计8分,市级计5分;学校推荐的获奖论文获国家级、省级、市级、县级一、二(三)等奖分别计8(6)分、6(4)分、4(3)分、3

(2)分,县级一等计2分;多人合作者取前三位,每降一位次递减2分。

②论著:

指由正规出版社发行出版的教育教学著作,主编15分,副主编10分;多人合作者取前三位,每降一位次递减2分。

以上两小项各取最高等次一篇计分,可以累计加分。

(2)讲课

①在国家、省、市、区、处级讲课比赛中获得一、二(三)等奖的,分别加12(9)分、9(6)分、6(3)分、3

(1)分、1(0.5)分。

②公开课、示范课按相应级别一等奖对待;录像课、课件制作等降一级次使用。

在上级检查或督导安排的课,每安排一次加3分,听的加4分。

以上同一学期不同课题的可以累计加分。

(3)教科研

在国家、省、市、区级自然科学奖、科技进步奖、科研成果评选中荣获一、二(三)等奖的分别加12(9)分、9(6)分、6(3)分、3

(1)分、1(0.5)分。

多人合作者取前三位,每降一位次递减2分。

该条选最高级别赋分,不累计加分。

(4)竞赛

个人参加由上级主管部门组织的各类教育竞赛活动获奖的,国家级、省级、市级、区级、处级一、二(三)等奖计5(4)分、4(3)分、3

(2)分、2

(1)分、0.5分。

该条选最高级别赋分,不累计加分。

(5)辅导

辅导学生参加教育主管部门组织的各级艺术节、鼓号操、运动会、科技创新、学科竞赛等比赛获辅导奖的,国家、省、市、区级,分别加5(4)分、4(3)分、3

(2)分、2

(1)分。

多人辅导的除主持人外减1分。

该条选最高级别二项赋分。

(该项最多不得超过16分)

以上最高分为25分。

另外25分作为奖励划入事务工作中。

(6)分管工作

分管工作在各级评优中获奖或承担现场会的,给主持人、主要参与人员(主持人、主要参与人员指——学校综合荣誉:

校长、副校长;学校单项集体荣誉、现场会:

分管校长、相关负责人;教研组荣誉——组长、组员;班级荣誉:

班主任、辅导员)全国、省级、市级、区级、处级(校级),分别加15(12)分、12(9)分、9(6)分、6(3)分、3

(1)分、1(0.5)分。

该条选最高级别赋分,不累计加分。

以上五项得分之和,为教师学期综合考评成绩。

成绩计入个人档案,并作为教师评优树先、职级确定、评聘的主要依据。

考评时学校将划分考试学科系列、考查学科系列和非教学人员系列进行考评。

综合考评成绩与奖金挂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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