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安全生产监管部门基础设施建设及装备标准.docx

上传人:b****2 文档编号:1073856 上传时间:2023-04-30 格式:DOCX 页数:14 大小:20.75KB
下载 相关 举报
天津安全生产监管部门基础设施建设及装备标准.docx_第1页
第1页 / 共14页
天津安全生产监管部门基础设施建设及装备标准.docx_第2页
第2页 / 共14页
天津安全生产监管部门基础设施建设及装备标准.docx_第3页
第3页 / 共14页
天津安全生产监管部门基础设施建设及装备标准.docx_第4页
第4页 / 共14页
天津安全生产监管部门基础设施建设及装备标准.docx_第5页
第5页 / 共14页
天津安全生产监管部门基础设施建设及装备标准.docx_第6页
第6页 / 共14页
天津安全生产监管部门基础设施建设及装备标准.docx_第7页
第7页 / 共14页
天津安全生产监管部门基础设施建设及装备标准.docx_第8页
第8页 / 共14页
天津安全生产监管部门基础设施建设及装备标准.docx_第9页
第9页 / 共14页
天津安全生产监管部门基础设施建设及装备标准.docx_第10页
第10页 / 共14页
天津安全生产监管部门基础设施建设及装备标准.docx_第11页
第11页 / 共14页
天津安全生产监管部门基础设施建设及装备标准.docx_第12页
第12页 / 共14页
天津安全生产监管部门基础设施建设及装备标准.docx_第13页
第13页 / 共14页
天津安全生产监管部门基础设施建设及装备标准.docx_第14页
第14页 / 共14页
亲,该文档总共14页,全部预览完了,如果喜欢就下载吧!
下载资源
资源描述

天津安全生产监管部门基础设施建设及装备标准.docx

《天津安全生产监管部门基础设施建设及装备标准.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天津安全生产监管部门基础设施建设及装备标准.docx(14页珍藏版)》请在冰点文库上搜索。

天津安全生产监管部门基础设施建设及装备标准.docx

天津安全生产监管部门基础设施建设及装备标准

附件

天津市安全生产执法监察队伍基础设施建设及装备标准

序号

类别

参考标准

备注

市级

区县级

乡镇级

基础设施

(一)

办公室

--

--

--

(1)市、县、乡镇级办公及辅助用房依照发改投资[2014]2674号文核定。

(二)

服务用房

会议室

50m2

40m2

30m2

(1)服务用房人均使用面积市级不超过9平方米,区县不超过8平方米,乡镇级不超过8平方米。

(2)服务用房除会议室、询问室、约谈室、档案室、文印室、信息网络用房为必配基础设施外,还可根据需要配置图书资料室、机要保密室、收发室、接待室、医务室、执法人员组织拓展用房、值班室、储藏室、物业及工勤人员用房、开水间、卫生间等。

(3)按照高效节约的原则,在满足相应功能的情况下,一间服务用房可作为多功能使用。

询问室

40m2

30m2

--

档案室

30m2

20m2

15m2

文印室

20m2

15m2

10m2

信息网络用房

30m2

20m2

--

(三)

设备用房

--

--

--

(1)设备用房根据本单位实际需求配置,不超过本单位办公室和服务用房使用面积之和的9%。

(2)设备用房包括变电室、水泵房、水箱间、中水处理间、锅炉房(或热力交换站)、空调机房、通信机房、电梯机房、建筑智能化系统设备用房等。

装备配备

(一)

交通工具

1

监管业务车辆

2辆/内设执法机构

1辆/内设执法机构

1辆

(1)按实际承担监管执法业务的内设机构配备。

编制人数超过6人时,每增加2人增配1辆。

(2)根据经济和地理条件确定车型。

(二)

现场监督检测设备

1

通用设备

(1)

通用监督检测设备

1套/2人

1套/2人

1套

(1)按执法人员编制人数配备。

(2)包括常用量具、高精度电子万用表、数字温湿度计、数字风速仪、GPS定位仪、便捷式多功能气体检测报警仪、激光测距仪和对讲机1对等。

(2)

个体防护装备

1套/人

1套/人

1套/人

(1)按执法人员编制人数配备。

(2)包括安全帽、防护服、防护鞋、手套、反光背心、呼救器、防爆手电筒、口罩、耳罩、眼罩等。

2

专用监督检测设备

(1)

非煤矿山监督检测设备

精密光学经纬仪

或地质罗盘仪

2台

1台

1台

(1)原则上只在承担非煤矿山监管执法业务职能的部门配备。

(2)开展乡镇安全生产委托执法的地区,乡镇执法队伍可参照县级标准进行配备。

矿用红外测温计

2台

1台

1台

钳型接地电阻测试仪

2台

1台

1台

便捷式甲烷/硫化氢检测报警仪

2台

1台

1台

矿用通风阻力

测定系统

2套

1套

(2)

危化品与烟花爆竹监督检测设备

便携式超声流量探测仪(封闭管道)

2台

1台

(1)原则上只在承担危化品与烟花爆竹监管执法业务职能的部门配备。

(2)开展乡镇安全生产委托执法的地区,乡镇执法队伍可参照县级标准进行配备。

地下管道超声泄漏

测试仪

2台

1台

防爆型静电测试仪

(带警报装置)

2台

1台

1台

钳型接地电阻测试仪

2台

1台

1台

远距离炸药检测仪

(摩尔仪)

3台

2台

1台

(3)

职业危害监督检测设备

便携式数字式测尘仪

2台

1台

(1)原则上只在承担职业危害监管执法业务职能的部门配备。

(2)开展乡镇安全生产委托执法的地区,乡镇执法队伍可参照县级标准进行配备。

声级计

2台

1台

1台

便携式数字测振仪

2台

1台

微波漏能检测仪

2台

1台

便携式辐射检测仪

2台

1台

辐射热计

2台

1台

紫外辐射计

2台

1台

放射性个人剂量报警仪

2台

1台

(三)

信息化装备

1

支撑设备

(1)

服务器

7台

3台

(2)

存储设备

2套

2套 

(3)

交换机

8台

4台

(4)

路由器

2台

2台

(5)

VPN网关

1台

1台

(6)

UPS电源

1套

1套

应满足停电后2小时供电需求。

(7)

应用支撑环境

1套

1套 

包括应用服务器、邮件系统、门户系统、GIS系统、数据库管理系统、备份软件、系统管理软件、网管软件、中间件等应用支撑环境。

(8)

信息安全系统

1套

1套

包括防病毒系统、防火墙系统、安全管理中心,根据自身的网络拓扑结构及安全防护要求进行配置。

2

业务应用系统

(1)

行政执法系统

1套

1套

(1)各系统应具备乡镇执法队伍利用系统终端由外网接入的功能。

(2)安全监管监察系统应包括对高危行业、职业卫生、重大危险源、中介机构等的监督管理内容。

(2)

电子政务系统

1套

1套

(3)

安全

监管监察系统

1套

1套

(四)

现场执法与调查取证分析设备

1

现场快速执法设备

1套/2人

1套/2人

--

(1)按执法人员编制人数配备。

(2)包括执法信息系统终端(PDA)、CA数字身份认证、特种作业操作证读卡器和便携式激光打印机。

(3)开展乡镇安全生产委托执法的地区,乡镇执法队伍可参照县级标准进行配备。

2

笔记本电脑

1台/人

1台/人

1台

(1)按执法人员编制人数配备。

(2)应配备独立的大容量移动存储设备和无线上网卡。

(3)开展乡镇安全生产委托执法的地区,乡镇执法队伍可参照县级标准进行配备。

3

摄像机(含内存卡)

2台

1台

1台

(1)像素不低于120万像素,录像时间不小于60分钟。

(2)根据需要可选购防爆型。

4

照相机(含内存卡)

2台/内设执法机构

1台/内设执法机构

1台

(1)像素不低于800万像素,光学变焦不小于4倍。

(2)根据需要可选购防爆型或带红外功能。

5

录音设备

2台/内设执法机构

1台/内设执法机构

1台

(1)录音时间不小于240分钟。

(2)根据需要可选购防爆型。

6

执法记录仪(含内存卡)

1台/人

1台/人

--

(1)录像分辨率不低于1280*720。

(2)根据需要可选购防爆型。

(五)

办公设备

1

台式电脑

1台/人

1台/人

1台/人

2

复印机

2台

1台

1台

3

打印机

1台/内设执法机构

1台/内设执法机构

1台

4

投影仪

2台

1台

1台

5

公文印装机

1套

1套

选配

6

扫描仪

3台

2台

1台

7

绘图仪

1台

1台

选配

7

传真机

1台/内设执法机构

1台/内设执法机构

1台

(六)

其它

1

其他

各级执法部门可根据行政执法实际需要,配备其它相关基础设施或执法装备。

天津市安全生产执法监察队伍基础设施建设

及装备配备标准编制说明

一、基本说明

(一)本标准依据《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印发安全生产监管监察部门及支撑机构基础设施建设与装备配备相关标准的通知》(安监总规划〔2010〕84号)进行编制,适用于全市各级安全生产执法监察队伍的基础设施建设及装备配备。

(二)主要现场执法设备根据现行法律法规规定的现场执法人员数(应至少2人)确定配备标准。

(三)接受委托执法的乡镇级执法队伍,在满足本级别执法队伍配备标准的情况下,可参照区县级执法队伍配备标准执行。

二、基础设施

基础设施设置依据依据国家发展改革委、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党政机关办公用房建设标准的通知》(发改投资〔2014〕2674号)规定,结合安全生产执法监察实际,分为办公用房、服务用房及设备用房。

(一)办公用房

依据《关于印发党政机关办公用房建设标准的通知》结合本单位实际,核定办公用房面积。

(二)服务用房

1.服务用房主要包括会议室、询问室、约谈室、档案室、文印室、信息网络用房、图书资料室、机要保密室、收发室、接待室、医务室、执法人员组织拓展用房、值班室、储藏室、物业及工勤人员用房、开水间、卫生间等。

其中会议室、询问室、档案室、文印室、信息网络用房为必配服务用房,用于满足日常执法需求,各级执法部门可根据实际需求配置其他服务用房。

2.服务用房人均使用面积市级不超过9平方米,区县不超过8平方米,乡镇级不超过8平方米。

3.按照高效节约的原则,在满足相应功能的情况下,一间服务用房可作为多功能使用,例如会议室可同时承担接待室的功能。

(三)设备用房

1.设备用房根据本单位实际需求配置,不超过本单位办公室和服务用房使用面积之和的9%。

2.设备用房包括变电室、水泵房、水箱间、中水处理间、锅炉房(或热力交换站)、空调机房、通信机房、电梯机房、建筑智能化系统设备用房等。

三、装备配备

(一)交通工具

1.监管业务用车:

市、区县级执法队伍根据实际承担监管执法业务情况,分别按至少2辆、1辆配备。

编制人数超过6人的,每增加2人增配1辆。

具体车型可根据经济及地理条件确定。

乡镇执法队伍可参照县级执法队伍配备。

(二)现场监督检测设备

1.通用设备

(1)通用监督检测设备:

包括常用量具(皮尺、卷尺等)、高精度电子万用表、数字温湿度计、数字风速仪、GPS定位仪、便捷式多功能气体检测报警仪、激光测距仪各1台和对讲机1对,其中便捷式多功能气体检测报警仪可根据实际需求配备相关传感器。

市、县级根据执法人员编制人数按1套/2人配备。

(2)个体防护装备:

用于监管执法人员人体防护,包括安全帽、防护服、防护鞋、手套、反光背心、呼救器、防爆手电筒、口罩、耳罩、眼罩等个人防护用品与设备,其中防护服可按春、夏、东三季服装配备。

市、区县、乡镇级三级均根据执法人员编制人数按1套/人配备。

2.专用监督检测设备

(1)非煤矿山监督检测设备:

用于非煤矿山监管执法,原则上只在承担非煤矿山监管执法业务职能的部门配备。

包括精密光学经纬仪或地质罗盘仪、矿用红外测温计、钳型接地电阻测试仪、便捷式甲烷/硫化氢检测报警仪和矿用通风阻力测定系统。

其中,各部门可根据当地监管业务实际需求选配精密光学经纬仪或地质罗盘仪,选配或同时配备便捷式甲烷检测报警仪和便捷式硫化氢检测报警仪。

(2)危化品与烟花爆竹监督检测设备:

用于危化品与烟花爆竹监管执法,包括便携式超声流量探测仪(封闭管道)、地下管道超声泄漏测试仪、防爆型静电测试仪(带警报装置)、钳型接地电阻测试仪和远距离炸药检测仪(摩尔仪)。

原则上只在承担危化品与烟花爆竹监管执法业务职能的部门配备。

(3)职业危害监督检测设备:

用于职业危害监管执法,包括便携式数字式测尘仪、声级计、便携式数字测振仪、微波漏能检测仪、便携式辐射检测仪、辐射热计、紫外辐射计和放射性个人剂量报警仪。

原则上只在承担职业危害监管执法业务职能的部门配备。

(三)信息化装备

通过硬件设备和软件系统,支持安全监管执法队伍业务开展、门户网站、局域网、电子政务、监管执法管理自动化系统接入。

1.支撑设备

(1)服务器:

市、区县级分别为7台、3台。

(2)存储设备:

市、区县级均配备2套。

(3)交换机:

市、区县级分别为8台、4台。

(4)路由器:

市、区县级分别为2台、2台。

(5)VPN网关:

市、区县级均配备2台。

(6)UPS:

市、县级各1台,且应满足停电后2小时供电需求。

(7)应用支撑环境:

包括应用服务器、邮件系统、门户系统、GIS系统、数据库管理系统、备份软件、系统管理软件、网管软件、中间件等应用支撑环境。

市级配备1套。

(8)信息安全系统:

包括防病毒系统、防火墙系统、安全管理中心,根据自身的网络拓扑结构及安全防护要求进行配置。

市、县级各1套。

2.业务应用

(1)行政执法系统、电子政务系统、安全生产监管监察系统市、区县级各配备一套,其中安全生产监管监察系统应包括对高危行业、职业卫生、重大危险源、中介机构等监督管理内容。

各系统应具备乡镇级执法队伍利用系统终端由外网接入的功能。

(四)现场执法与调查取证分析设备

1.现场快速执法设备:

包括便携式激光打印机、执法信息系统终端(PDA)、CA数字身份认证和特种作业操作证读卡器各1台。

市、区县级根据执法人员编制人数按1套/2人配备。

2.笔记本电脑:

现场快速执法基本保障设备,市、县级根据执法人员编制人数按1台/人配备,乡镇配备1台。

3.摄像机(含内存卡):

用于现场执法与调查取证,其配备像素不低于120万像素,录像时间不应小于60分钟,并可根据需要选购防爆型。

市、区县、乡镇级分别配备2台、1台、1台。

4.照相机(含内存卡):

用于现场执法与调查取证,其配备像素不低于800万像素,光学变焦不小于4倍像素,并可根据需要选购防爆型或带红外功能。

市、区县级分别按2台/内设执法机构、1台/内设执法机构配备,乡镇配备1台。

5.录音设备:

用于现场执法与调查取证,其配备要求录音时间不得少于240分钟,并可根据需要选购防爆型。

市、区县级分别按2台/内设执法机构、1台/内设执法机构配备,乡镇配备1台。

6.执法记录仪(含内存卡):

用于行政执法的全过程记录,其配备要求录像分辨率不低于1280*720,并可根据需要选购防爆型。

市、区县级按1台/人配备。

(五)办公设备

1.台式电脑:

1台/人。

2.复印机:

市、区县、乡镇级分别为2台、1台、1台。

3.打印机:

市、区县1台/内设执法机构,乡镇1台。

4.投影仪:

市级2台,区县、乡镇级1台。

5.公文印装机(选配):

市、区县级均配备1套。

6.扫描仪:

市、区县级均为1台/内设执法机构,乡镇1台。

7.绘图仪(选配):

非煤矿山监管执法需要绘制现场示意图。

市、区县级各配备1台。

8、传真机:

市、区县级均为1台/内设执法机构,乡镇1台。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猜你喜欢
相关搜索
资源标签

当前位置:首页 > 小学教育 > 语文

copyright@ 2008-2023 冰点文库 网站版权所有

经营许可证编号:鄂ICP备19020893号-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