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江平征管服务创新转型讲话.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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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江平征管服务创新转型讲话

抢抓机遇创新发展

努力开创“十二五”时期税收主业建设新局面

——郑江平同志在全省国税系统征管服务创新转型工作会议上的讲话

同志们:

这次会议的主要任务是,贯彻落实今年全省国税工作会议精神,专题研究部署“十二五”征管服务创新转型工作,动员全省国税系统在新的起点上,抓强抓优征管服务工作,大力提升征管服务水平,奋力开创税收主业建设新局面。

省局党组对这次会议高度重视,会前听取了汇报,省局党组书记、局长张崇明同志还将作重要讲话。

我们要认真学习领会,抓好贯彻落实。

根据省局党组研究的意见,下面,我讲三个问题。

一、深刻认识推进征管服务创新转型的重要性和紧迫性

“十二五”时期,是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关键时期,是深化改革开放、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攻坚时期。

同时,也是我省加快建设西部经济发展高地,实现经济大省向经济强省转变,具有决定性意义的重要时期。

我们要抢抓机遇,乘势而为,更好地发挥税收服务科学发展、建设小康社会的重要职能作用,强力推进全省国税事业加快发展,迈上更新更高的台阶。

为此,要紧紧围绕税收主业这篇大文章花大力气、下真功夫,加快推进征管服务创新转型,向优质高效跨越,努力把我省国税工作提高到一个新水平。

全省国税系统要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切实增强推进征管服务创新转型的自觉性和主动性。

一要深刻认识征管服务创新转型是适应经济税源发展,抓强抓优征管服务主业的必然要求。

随着经济的快速发展,经济税源的规模和总量不断壮大,尤其是在工业化进程加快、信息化程度提升、经济全球化和区域经济一体化深入发展的背景下,经济税源结构也更趋多元化、多样化和复杂化,经济税源的流动性、变动性也不断增强。

经济税源的这些深刻变化,对税收征管服务提出了新的挑战。

主要表现为:

一是税收管理服务承载能力与纳税人数量规模大幅增长不适应。

从我省看,2010年全省国税管户77.8万户,近三年增加8.7万户。

其中,纳税户64.6万户,增加19.7万户,年纳税500万元以上的重点企业2277户,增加911户。

全省税收管理员人均管户128户,其中人均管户超过200户的县(市、区)局18个,最多的达475户。

面对日益繁重的工作任务,在现行管理模式下,管理人员必然捉襟见肘、疲于应付,管理粗放、服务淡化的问题也更加明显。

二是现有税收管理方式、手段与纳税人不断创新、复杂多样的组织形式、经营方式不适应。

比如,对关联交易、股权交易、服务外包、跨境并购、虚拟经营、电子商务等运作模式还缺乏有效的控管措施,存在较大的税收流失风险。

三是属地化、科层制税收管理组织体系与纳税人跨区域、跨领域流动和涉税信息集中处理的要求不适应,对跨国跨区域公司、企业集团、走出去企业、非居民企业等税源的监控管理和服务还比较薄弱,征纳双方信息不对称,征管服务资源区域分割、层级分割等问题凸显。

四是纳税服务有效供给不足与纳税人日益增长的个性化、多元化服务需求不适应,纳税服务理念尚未牢固树立,服务产品还比较匮乏,纳税服务总体上还处于较低层次。

这些情况表明,传统征管服务方式和格局面临较大冲击,税收工作风险和压力与日俱增,征管服务创新转型已势在必行。

总局明确要求,“十二五”时期,必须抓好纳税服务、税收征管的核心业务,必须推行专业化、信息化的管理方式,不断改革创新,建立有利于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与税制改革相适应的现代纳税服务体系和税收征管体系。

省局党组强调,“十二五”时期,要把抓好征管服务主业作为总任务,着力推进征管服务方式转变,大力实施征管服务创新工程,努力实现征管服务新跨越。

各级国税机关要按照总局和省局的要求,紧跟形势的发展变化,把征管服务创新转型作为“十二五”时期税收事业发展的重头戏、硬任务和大事情,切实抓紧抓好,抓出成效。

二要深刻认识征管服务创新转型是落实为民收税,创新社会管理,构建和谐征纳关系的必然要求。

为民收税是税务部门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和坚持以人为本、执政为民的实际行动,是税收工作的神圣使命,是税收征管服务必须始终遵循的价值取向。

在新形势下,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也是税收工作承担的一项重要的社会职能。

社会管理说到底是对人的管理和服务。

落实到税收工作,就是要坚持为民收税,以纳税人为中心,做好税收征管服务工作,发挥好税收职能作用,努力促进公平正义和社会和谐。

重点是进一步加强和改进纳税服务工作,把纳税服务作为税收管理的重要前提,贯穿于税收工作全过程。

以为民收税和创新社会管理的要求来审视,当前税收征管服务工作还存在着不少差距和问题,亟待解决。

比如不能正确认识和处理管理与服务的关系,把管理与服务相对立、重管理轻服务、把服务当做软任务等错误认识和做法还在一定范围内存在。

不尊重纳税人法律平等地位,把征纳关系当做对抗关系,重义务轻权利,重查处轻帮扶。

税收政策制定、管理流程设计和工作运转以我为主,不听取纳税人的意见、要求和呼声,不考虑纳税人的意愿、感受和成本,忽视了纳税人权利和义务实现。

办税办事流程不优、程序复杂、手续繁琐,增加了纳税人的负担。

纳税服务体系不健全,响应纳税人合理需求、维护纳税人合法权益和减轻纳税人负担还缺乏制度保障,等等。

这些问题有悖为民收税要求,影响和谐征纳关系建立。

为此,我们要坚持一切为了纳税人、一切方便纳税人、一切服务纳税人,以纳税人为中心,以满足纳税人合理需求、保障纳税人合法权益为导向,大力推进税收征管服务创新转型,努力实现税收工作从税务机关权力本位向纳税人权利本位转变,从管理本位向服务与管理并重转变,从监督打击、严防死守向信赖合作、自愿遵从转变。

三要深刻认识征管服务创新转型是把握主动、赢得先机,加快全省国税事业发展的必然要求。

改革创新是加快税收事业发展的根本动力,也是加强征管服务主业建设必须始终遵循的基本原则。

回顾“十一五”工作,各级国税机关抓住机遇,开拓创新,推动税收主业建设进入转型发展的新阶段。

一是征管服务理念观念不断创新,初步确立了纳税服务与税收征管同为税收主业的地位。

二是征管服务机制制度不断创新,从机关基层一体化、城区板块化到征管服务一体化,从全员征管、直线管理、领导管户到“三项制度”、“八统一”,一体化建设不断深入。

三是征管服务技术手段不断创新,实施综合征管软件、防伪税控、出口退税、车购税和电子申报等60多个应用系统省级集中工作,实现了征管数据省级大集中、大应用。

搭建了省集中税收监控分析平台和一体化管理平台,实现了与工商、质检部门基础信息的网络交换,探索实行机打发票及其信息采集,信息管税力度逐步加大。

建立了省集中模式门户网站群,推行网上申报、网上认证、远程报税、财税库银横向联网、网上开具缴款凭证和出口退税预审批,网上办税正逐渐成为纳税人的重要选择。

2010年,全省13.5万户纳税人通过网络申报纳税,约占全部纳税人的18%,通过财税库银联网缴税比重达31.2%。

四是征管服务措施办法不断创新,开展征管主题活动及督导调研、行业纳税评估、重点企业征管服务质量综合绩效评估、征管服务规范化标准化建设、“为纳税人服务,让纳税人满意”等一系列全省性重大征管服务活动,启动了纳税服务“1+3”工程,推动了征管质量效率和纳税人满意度逐步提升。

“十一五”期间,全省综合征税面提高了16.8个百分点,入库率提高了6.2个百分点,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零负申报率下降了7.8个百分点,纳税人对国税工作的总体满意度达85.4%。

这些成绩的取得,都是狠抓创新发展的结果。

当然,我们也要清醒地看到,与全国先进单位相比,我们的工作还有较大差距,对征管服务创新的紧迫性还认识不足,创新力度不大、层次不高。

从全国税务系统看,征管服务创新转型是各地加快发展的重中之重,是大势所趋。

可以说,抓好了创新转型,就能赢得发展的先机;抓不好创新转型,税收事业就会处于弱势发展的状态。

我们要进一步打开思路,拓宽视野,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集中全省的智慧和力量,以更大的决心和力度,全面推进征管服务创新转型,努力实现税收主业的突围、突破,以此带动全省国税事业跨越发展。

二、理清思路,统筹把握征管服务创新转型

征管服务创新转型,是征管服务工作从运行方式到机制体制、手段方法的重要调整变革,是涉及税收工作全局的系统工程。

我们要科学谋划、统筹把握,理清思路、明确目标,突出重点、协调推进。

征管服务创新转型的总体要求和主要目标是:

紧紧围绕新时期税收工作主题,深入贯彻落实“强基础、突主业、优服务、争一流”的工作思路,以推进征管服务“四个转变”为主导,创新征管服务机制体制,着力构建以一体化运行为平台、规范化标准化建设为基础、信息化为支撑、专业化为核心内容的征管服务体系,努力形成法治、效能、和谐、开放的现代征管服务新格局。

征管服务创新转型要努力实现的“四个转变”是:

——从主要依靠税务机关单向强制推动向税务机关与纳税人和谐互动转变;

——从主要依靠人力资源投入、打“人海战术”向主要依靠信息科技手段、制度创新、素质提升推动征管服务提速增效转变;

——从事后检查补漏、算总账向事前预警防范、事中过程监控的风险管理转变;

——从分散、多层、多头管理服务向集中统一、一体化管理服务转变。

征管服务创新转型的主要任务是:

第一,深入推进全省征管服务一体化建设,努力构建以省局为平台的一体化运行机制;

第二,扎实开展以提速增效、维权减负为目标的征管服务规范化标准化建设;

第三,大力实施以一体化为平台、信息管税为导向、分级分类管理为基础的税源专业化管理;

第四,全面建设以纳税人为中心的纳税服务体系;

第五,提高税收信息化应用水平,完善业务与技术相融合的信息化保障体系。

推进征管服务创新转型,要着重把握好以下几点:

一是坚持依法治税原则。

依法治税是税收工作必须始终遵循的根本原则。

推进征管服务创新转型,要坚持把依法治税贯穿始终,牢固树立以人为本、公平正义的税收法治观,不断推进税收工作的法治化进程,建立完善依法治税的制度体系和保障机制。

坚持依法治税,重点是坚持依法用权、规范用权、合理用权,强化对各类税收权力的监督约束,坚持依法维护和保障纳税人合法权益、促进依法遵从、增进征纳和谐。

在开展征管服务创新转型工作中,要注重税收执法权在不同层级、环节的科学配置,合理分权限权,优化税权运行流程,压缩自由载量空间,统一执法标准。

要进一步规范执法行为,强化执法监督,完善内控约束,增强执法的透明度和公信力,有效防范执法风险和遵从风险,大力提高执法效率和纳税遵从度。

要深入推进征管服务规范化标准化建设,为征管服务创新转型提供坚实的工作基础。

二是坚持把纳税服务置于更加重要的位置。

纳税服务与税收征管同为核心业务。

纳税服务对税收征管具有先导性、基础性作用,纳税服务的内容和质量直接关系到税法遵从和征管质量。

只有为纳税人提供优质高效的服务,才能更好地引导和促进纳税人依法诚信纳税。

只有把纳税服务放在核心业务的重要位置,才能促进征纳双方互动共赢、合作信赖,不断增强税收工作的活力和动力。

税收征管是硬任务,纳税服务同样是硬任务。

推进征管服务创新转型的一个重要方面,就是在理念上要从轻服务、重管理向管理与服务并重转变,在工作上不仅要把开展纳税服务贯穿于征管的全过程,而且要从制度安排、机制完善到业务重组、流程优化等方面,充分考虑管理与服务的有机统一、相互融合、相互促进,实现税收工作由以税务机关为本向以纳税人为本的根本性转变。

三是坚持把机制制度创新作为重要抓手。

机制制度带有根本性、长远性和稳定性,机制制度的创新是其他一切创新的核心和关键。

推进征管服务创新转型,不是局部的修修补补,不是方法手段的简单调整,而是以新的发展理念、视野和思维,构建与经济社会发展相协调、承载税收事业科学发展的征管服务新体系、新格局。

因此,推进征管服务创新转型,要立足当前,着眼长远,注重宏观微观、整体局部的统一,既要从战略上思考,增强前瞻性、系统性和可持续性,也要从战术上把握,注重实践性、针对性和可操作性。

要始终坚持把机制制度创新作为重要抓手,深入研究、大胆探索机制制度创新的新思路、新途径,坚决打破和革除不利于税收事业发展,束缚和影响征管服务创新转型的低效、粗放和落后的机制制度,切实推动征管服务创新转型实现重大突破,取得实质性跨越。

四是坚持一体化、专业化和信息管税的发展方向。

一体化、专业化和信息管税是现代税收管理发展的必然趋势,是推进征管服务创新转型必须牢牢把握的重要着力点。

一体化是以统筹为核心的省市县整体联动的运行机制,是征管服务创新转型的整体框架和重要平台。

深化完善一体化,进一步强化和优化统筹方式,完善不同层级的职能配置,整合重组管理资源,转变运行方式,对于增强管理合力,实现集约、高效管理具有重要作用。

专业化是专业化分工协作的运行机制,是在科学划分管理对象的基础上,根据不同管理对象的特点规律,采取相应的组织方式、流程设置、人员配置和手段运用等针对性措施,以增强管理的监控力,实现管理质量效率的最大化。

信息管税,强调以信息技术为支撑,运用风险管理的理论和方法,通过涉税信息的分析利用、风险预警和控制,达到强化税源监控的目的。

一体化、专业化和信息管税在内涵上、要求上各有侧重,但在实际工作中三者紧密联系、互为依托、相辅相成,共同构成征管服务创新转型的重要内容。

因此,不能把三者割裂开来、对立起来。

五是坚持以科技强税和人才兴税为保障。

信息技术是税收工作的重要生产力,是征管服务重要的支撑平台。

随着全社会信息化建设的加快、信息化水平的提升,税收信息化建设既面临机遇,也面临挑战。

必须加大税收信息化建设的力度,促进技术和业务的融合,提高信息技术的应用水平,消除征管服务创新转型中技术手段的瓶颈制约,为提高征管服务效能提供有力的技术支持。

征管服务创新转型,是全员创新工程,要充分发挥全体干部职工的积极性和创造性,特别是要按照专业化管理的要求,整合人员力量,科学分类,有效配置,盘活存量,优化增量,以释放出更大的人力资源能量。

同时,要以提高能力素质为重点,大力培养和造就一大批各类专业化优秀骨干人才,为创新转型工作提供人力资源和人才资源保障。

三、突出重点,狠抓征管服务创新转型的工作落实

“十二五”时期,要按照征管服务创新转型的总体目标要求,着力抓好以下五个方面工作。

(一)深入推进全省征管服务一体化建设

“十二五”时期,要巩固完善以市、县局为平台的一体化建设成果,进一步提升一体化工作水平,大力构建以省局为平台,全省征管服务统揽统筹,上下机关纵向互动、职能部门横向并联、系统整体协调联动的全省一体化运行机制。

各级国税机关要紧密结合信息管税、专业化管理服务的工作要求,进一步规范统筹事项,完善统筹工作的流程、环节和组织形式,优化统筹方式,防止统筹的随意性、片面性和简单化,避免无序、粗放和低效统筹。

要注重建立完善科学、规范、稳固、持续的统筹工作的机制制度,促进统筹的深入推进。

要积极探索统筹事项的项目管理、责任管理和绩效管理,充分调动各方面协调配合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增强统筹实效和合力。

县(市、区)局要主动适应省局、市(州)局一体化运行的新格局,进一步调整、转变工作方式,完善工作机制,实现有机对接。

要优化县(市、区)局业务科室和税源管理部门的职能配置,打破层级,缩短流程,平行作业,一体化运行。

市(州)局要进一步凸现统筹主体的地位和作用,加大统筹征管服务的力度,提高统筹的能力水平和整体效能,切实做到重要资源统配、重要力量统用、重点工作统抓、重大措施统筹,真正从传统的行政领导机关转变为组织指挥征管服务工作的核心、枢纽和征管服务实体。

同时,围绕征管服务创新转型,同步推进行政管理、队伍建设一体化,推动人、财、物等优势资源加速集中、优化配置、共享共用。

对各地特别是市(州)局深化完善一体化运行机制,强化征管服务统筹的情况,省局将加大督导力度,确保取得实质性成效。

今年,省局将进一步加大统筹工作力度,把全省酒类、水电等行业纳入一体化、专业化管理,抓好850余户重点企业征管服务质量综合绩效评估和全省汽车行业纳税评估。

结合税源专业化管理的实施,科学分解各级税务机关的税源管理职责,形成纵向互动的职责体系。

以信息系统为依托,着力推进风险管理,明晰和确定各级税务机关风险管理职责,建立税收风险分类分级管理体制,加大第三方信息的采集利用,统一信息数据识别利用的标准和规范,建立风险评定应对的处理机制,以风险管理为主线,统筹全省征管一体化运行。

进一步修改完善一体化管理平台,丰富内容,拓展功能,方便操作,促进管理。

同时,加快建立征管和服务工作同步研究、同步部署、同步运行的一体化工作机制,促进征管服务协调发展。

(二)扎实开展征管服务规范化标准化建设

去年,省局启动了征管服务“两化”建设试点工作,组织编写了全省征管服务规范化标准化操作规程,对征管、服务、法制、稽查等5大类218项工作事项,从政策依据、办理流程、办理时限、工作标准、表证单书等8个方面作出统一规范,基本业务流程统一简化为受理、核查、审批三个节点,涵盖了所有征管服务事项,并力求具有通用性、灵活性和可扩展性,以更好地适应各地实际情况和征管服务工作的新变化。

操作规程在12个示范局成功试点,积累了经验,得到了省委常委、常务副省长魏宏同志的充分肯定。

“十二五”期间,全省国税系统要全面完成“两化”建设。

各级国税机关要高度重视,把这项工作作为“一把手”工程来抓。

要按照统一规范、公开透明、提速增效、可控可考的原则,结合依法行政、一体化管理、税源专业化管理、税收信息化建设等工作要求和纳税人的需求,大力推进“两化”建设,努力实现“三个提高、一个降低”的工作目标。

主要任务是,以全面规范税收业务事项操作,简化和优化业务流程为重点,推进税收征管规范化标准化建设;以全面推行“一窗通办”服务模式,下放前移税务行政审批事项,落实审批提速要求,减轻纳税人负担为重点,推进纳税服务规范化标准化建设;以统一规范税收政策执行、自由裁量权行使和税收法律救济为重点,推进税收执法规范化标准化建设;以加强标准化办税服务厅建设为重点,推进办税设施规范化标准化建设;以规范语言、行为、着装、仪表、操作等为重点,推进工作人员行为规范化标准化建设。

各级国税机关要不折不扣抓好操作规程落实,确保全省征管服务统一规范。

对个别业务规定确实不符合当地实际的,必须报经省局同意后再作调整,不能各行其是、擅自变通。

省局将根据税收法规政策制度调整变化以及各地反馈的意见、建议,适时统一调整完善操作规程。

省、市两级国税机关要加大对基层“两化”建设的指导帮助和监督考核力度,确保各项任务落实。

今年,全省县(市、区)局推行面要达到30%。

要认真抓好以下工作:

一要严格落实操作规程。

各级国税机关要抓好对操作规程的研究解读和培训辅导,确保操作规程正确执行。

在执行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及建议,要及时向省局反馈,以推动操作规程完善。

各示范局要继续努力,进一步巩固和深化“两化”建设成果,发挥好以点带面作用。

二要优化岗责体系。

统筹把握“两化”建设和一体化、税源专业化管理的具体要求,建立完善与之配套的岗责体系。

三要加强信息技术支撑。

省局已对综合征管软件文书工作流作出调整优化,实现操作规程与信息系统流程同步。

各地要抓好落实,防止业务处理与系统操作“两张皮”。

同时,要把更多的征管服务事项纳入信息系统管理和监控,减少机外操作。

四要强化监督考核。

加强对操作规程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对不按规定操作或擅自变通的,要予以纠正。

五要规范征管质量监控考评。

为更加全面、客观、公正、合理评价征管质量,省局按照“以监控分析指标为主,考核指标为辅,征管数据异常项目分析为补充”的原则,对征管质量评价指标体系作出了调整优化,突出了信息管税和风险管理,实现了对主要征管业务的全面覆盖和对征管质量的全面监控。

各地要正确认识征管质量管理的重要性和必要性,科学分析征管质量指标,通过指标体系的运用和指引,不断改进和加强征管,提高征管质量。

(三)大力推进税源专业化管理

税源专业化管理以信息管税为导向、以一体化运行为平台、以分级分类管理为基础,是实现征管创新转型的核心环节和重大任务。

推进税源专业化管理,要重点抓好以下工作。

优化税收管理员职责。

优化税收管理员职责是税源专业化管理的基础环节,是科学配置人力资源的有效方法。

要逐步将现行税收管理员“按户分管、各税统管、大包大揽”的管户制,调整转变为按税源管理业务类别或事项划分确定税收管理员的岗位职责。

税收管理员岗位职责划分,一般可以按专业化管理岗位职责和日常管理服务岗位职责两大类设置。

专业化管理岗位负责业务性强、专业化程度较高的工作事项,日常管理服务岗位负责纳税人信息采集、户籍管理、催报催缴、发票管理等事务性较强的日常管理服务工作。

这是基本划分方法,各地可以结合实际,探索实行其他分类方法。

分类设置管理员职责,目的在于优化人员配置,特别是把骨干力量从繁琐的事务性工作中解放出来,专司专业化管理。

分类设置管理员职责,总的要求是分类科学、职责清晰、责任到位、流程简化、运行高效,逐步建立与税源专业化管理要求相适应的税收管理员岗责体系。

民族地区、山区、革命老区等地区,由于地域广、税源分散、管户相对较少,可根据实际情况,采取以管户为主、分类管事为辅或者其他有利于税源管理的税收管理员管理方式。

调整税源管理机构管辖方式。

县(市、区)局要打破按照属地原则设置税源管理机构并划分其管辖范围的方式,逐步改为按税源分类管辖为主,辅以属地管辖的方法。

税源分类管辖,一般按照税源规模大小或者行业来划分税源类别及税源管理机构的管辖范围。

如对大企业、重点税源企业,要确定专门的税源管理机构管辖,或者把大企业、重点税源企业相对集中在同一税源管理机构管辖;对中小税源按行业类别划分和确定税源管理机构。

此外,也可以按照风险级次、信用等级或者特定业务等类别来分类税源和划分税源管理机构管辖范围。

各地要结合实际,大胆探索,深入研究当地税源布局、结构以及工业园区、开发区等重点区域的税源情况,科学划分税源管理机构的管辖范围。

需要强调的是,税源管理机构管辖范围的调整,不能急于求成、仓促实施,要统筹规划,科学论证,积极稳妥,逐步推进,防止影响正常的税收工作秩序和管理秩序。

调整税源管理机构的管理对象和管辖方式,主要是对其职能职责和运行方式的调整优化,不涉及税源管理机构数量的调整。

民族地区、山区、革命老区等税源零星分散的地区(不含市州局所在地),可以结合实际确定税源管理机构的管辖方式。

构建税源专业化管理组织体系。

税源管理不仅是基层税源管理机构的职责,也是省、市、县各级国税机关的共同任务。

按照信息管税和一体化要求,要加快构建从省、市(州)、县(市、区)局到一线税源管理机构,纵向联动、横向互动、立体运行、整体协调的税源管理组织体系。

基本要求是:

按税源管理事项的难易程度,把税源管理职责在不同层级和部门进行科学分解、合理分工,把复杂程度高、管理难度大、对全局征管服务有重要影响以及跨区域经营纳税人的税源管理事项,由一线税源管理机构相应调整到县级以上不同层级国税机关负责,切实把各级国税机关打造成为税源管理实体。

其中,省局统一组织实施全省性重大征管服务活动,选择一批大税源、大企业、大产业、大行业,统筹实施专业化管理和服务;市(州)局统一组织实施本市(州)重大征管服务活动,确定一批重点企业和重点行业,统筹实施专业化管理和服务;县(市、区)局要进一步创新机制,着力抓好本级重点企业、重点行业的专业化管理,以及重要事项、复杂事项和风险较大事项的集中应对处理。

构建专业化税源管理组织体系,要有利于形成专业化管理的整体合力,有利于减轻基层负担。

完善税源管理方法手段。

一要应用分类管理方法。

针对不同规模的企业要找准着力点,采取不同方法实施税源管理。

对大企业,按照精细化管理、个性化服务的要求,着力掌握企业生产经营的规律特点、财务核算及税源变化情况,强化企业内控及风险管理分析。

对中小企业,按照行业分类管理、集约化服务的要求,着力强化税基管理、日常监控评估和分类纳税辅导。

对个体工商户和专业市场,按照网络管理、社会化服务的要求,着力加强纳税人户籍管理、定额管理。

对非居民税收管理,按照项目管理、国际化服务的思路,着力加强跨国税源监控和反避税工作。

二要强化风险管理。

要将风险管理理念贯穿于税源管理的全过程,制定税收风险管理战略规划,按照分析识别、等级排序、应对处理、绩效评估等设计税收风险管理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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