鲁能工程管理制度.docx

上传人:b****3 文档编号:10758362 上传时间:2023-05-27 格式:DOCX 页数:32 大小:40.01KB
下载 相关 举报
鲁能工程管理制度.docx_第1页
第1页 / 共32页
鲁能工程管理制度.docx_第2页
第2页 / 共32页
鲁能工程管理制度.docx_第3页
第3页 / 共32页
鲁能工程管理制度.docx_第4页
第4页 / 共32页
鲁能工程管理制度.docx_第5页
第5页 / 共32页
鲁能工程管理制度.docx_第6页
第6页 / 共32页
鲁能工程管理制度.docx_第7页
第7页 / 共32页
鲁能工程管理制度.docx_第8页
第8页 / 共32页
鲁能工程管理制度.docx_第9页
第9页 / 共32页
鲁能工程管理制度.docx_第10页
第10页 / 共32页
鲁能工程管理制度.docx_第11页
第11页 / 共32页
鲁能工程管理制度.docx_第12页
第12页 / 共32页
鲁能工程管理制度.docx_第13页
第13页 / 共32页
鲁能工程管理制度.docx_第14页
第14页 / 共32页
鲁能工程管理制度.docx_第15页
第15页 / 共32页
鲁能工程管理制度.docx_第16页
第16页 / 共32页
鲁能工程管理制度.docx_第17页
第17页 / 共32页
鲁能工程管理制度.docx_第18页
第18页 / 共32页
鲁能工程管理制度.docx_第19页
第19页 / 共32页
鲁能工程管理制度.docx_第20页
第20页 / 共32页
亲,该文档总共32页,到这儿已超出免费预览范围,如果喜欢就下载吧!
下载资源
资源描述

鲁能工程管理制度.docx

《鲁能工程管理制度.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鲁能工程管理制度.docx(32页珍藏版)》请在冰点文库上搜索。

鲁能工程管理制度.docx

鲁能工程管理制度

宜宾鲁能开发(集团)有限公司

工程管理制度

 

宜宾鲁能开发(集团)有限公司

二○一一年四月

 

 

一、图纸审核制度

A、项目主任工程师组织相关人员熟悉和审查拟建工程施工图。

各专业工程师具体进行审查、核对,并对审查的质量负责。

B、审查设计是否符合国家现行的政策、法规、强制性标准;是否结合本地区情况。

C、工程结构是否符合安全可靠和现行规范的要求,是否符合经济合理的原则。

D、审核施工图上的说明及施工图中的各标高、坐标、尺寸等方面的内容,审核施工图与现行施工验收规范、新技术、新材料、新工艺是否一致,在完成施工图时是否有困难,能否按图施工。

大型构件和设备的吊装能否满足安全施工要求。

E、复核水、电、煤气、排水、采暖、电讯、及设备安装等图纸与相配合的土建图纸的布局、标高、尺寸是否一致。

地上地下建筑物、构筑物交叉是否一致。

F、对特殊部位的质量要求和验评标准是否明确。

设备的选型是否安全、适用、可靠

二、图纸交底和图纸会审制度

A、有项目部组织,监理单位牵头,勘测单位、设计院、、施工企业参加图纸交底和图纸会审。

B、设计单位进行交底。

C、设计单位澄清承包单位、监理公司所提出的问题、疑点,逐条给予明确肯定的答复。

D、审核图纸的记录及会审图纸的纪要,要详细、准确,会审记录应由承包单位编制后各方签字,并做为施工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施工图具有同等效力。

三、施工组织设计(方案)、监理规划大纲审批制度

A、工程开工前施工单位将施工组织设计(方案)、监理公司将监理大纲报项目管理部审批,经项目部审批通过后签发开工申请。

B、项目部经理组织施工组织设计、监理规划审批工作,分部分项工程及专项工程的施工方案由专业工程师审批。

C、审核施工组织设计(方案)、监理规划应根据施工合同、监理合同、招标文件、施工图纸、有关规范、验收标准,并结合工程特征、结构形式、工程采用的新材料、新工艺、施工现场的环境进行审核,确保施工组织设计、监理大纲满足合同目标。

D、审核中如果发现施工组织设计(方案)、监理规划有错误或不能保证合同目标的实现,应要求承包单位、监理单位修改后重新报项目负责人审批。

E、施工组织设计中采用的施工工艺、施工方法或其他新材料、新工艺,凡涉及变更工程造价、工期的应事先征得业主的同意。

F、施工中,项目部经理和专业工程师督促施工单位、监理单位严格按经审批的施工组织设计、监理大纲进行施工和监理,确保工程质量、工期、成本目标的实现。

G、施工组织设计应包含的几个方面:

(1)工程概况;

(2)编制说明;

(3)施工准备;

(4)工程目标;

(5)施工组织;

(6)施工方案;

(7)质量保证措施;

(8)施工进度计划及保证措施;

(9)季节性施工措施;

(10)安全生产及文明施工技术措施;

(11)工程技术资料管理;

(12)临时设施及施工总平面布置图;

H、监理规划应包括的几个方面:

(1)建设工程概况;

(2)监理工作范围;

(3)监理工作内容;

(4)监理工作目标;

(5)监理工作依据;

(6)项目监理结构的组织形式;

(7)项目监理结构的人员配备计划;

(8)项目监理结构的人员岗位责任制;

(9)监理工作程序;

(10)监理措施;

(11)监理工作制度;

(12)监理设施;

(13)质量控制点旁站要求;

(14)工程重点、难点分析及对策;

四、管理会议制度

为了确保工程质量、进度、成本目标的实现,有效的开展管理工作,项目部应定期召开工地例会,及时的召开各种专题会议及内部例会,

一、工地例会

1、第一次工地例会

第一次工地例会由项目部主持,在开工之前召开,并整理成会议纪要。

(1)会议介绍项目部、承包人、监理方人员及组织机构;

(2)会议确定工地例会的时间、地点、参加人员;

(3)项目部介绍对监理机构的授权范围:

(4)驻地总监介绍监理工作的例行程序、使用的表格及文件,具体内容如下:

①介绍项目监理组的组成,监理范围、监理目标。

②工序报验:

所有报验的表格均采用江苏省建委A、B、C表格和市质检站竣工资料的表格,表格的填写必须按照填写说明的规范要求,施工单位各道工序的报验必须及时,手续完毕;报验前各道工序先进行自检,监理及时对各道工序进行验收并履行手续,任何手续不得后补;后报项目部。

③进度控制:

施工单位制定工程总的施工进度计划、月施工进度计划、周施工进度计划,并及时报监理组,经审查后报项目部。

监理组按照进度计划及时检查完成情况,对未完成进度计划应督促施工单位及时采取补救措施。

④工程计量:

监理严格执行施工合同,根据施工合同中的进度要求付款,对工程量进行计量,工程量审核时间为一个月。

⑤工程变更:

工程变更的形式有设计变更、开发商变更,监理紧急情况下的变更。

所有工程变更必须书面通知监理,紧急情况下可采用口头变更,但施工单位必须在24小时内补办书面手续,否则视为无效。

所有签证必须经开发商审定。

⑥质量事故处理:

对现场出现的质量事故,施工单位应及时填写质量事故报告报开发商和监理。

根据事故情况,开发商或监理召集有关人员对事故进行分析和处理,未经处理的质量事故,施工单位不得进行下一步施工,隐瞒不报的,一切后果自负。

⑦见证取样:

所有进入施工现场的材料,不管是甲供还是乙方自购的,均需经监理按有关规定的要求见证取样送检。

开发商监督。

⑧工地例会:

每周在现场办公室开工地例会,参加人员:

施工单位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

建设单位项目部管理经理、专业工程师;监理单位总监理工程师、总监代表、专业监理工程师。

2、工地例会由监理单位总监或总监代表主持,参与工程建设的开发商,承包单位,材料、设备供应商及监理组等有关单位的人员参加。

3、工地例会应包括以下主要内容:

(1)检查上次例会议定事项的落实情况,分析未完事项的原因。

(2)检查分析工程项目进度计划完成情况,提出下一阶段进度目标及其落实措施。

(3)检查分析工程项目质量情况,针对存在的问题提出改进措施。

(4)检查工程量核定及工程款支付情况。

(5)解决需要协调的有关事项。

(6)针对安全生产、文明施工中存在的问题,提出整改要求,

4、监理单位总监理工程师或专业监理工程师应根据施工中发现的质量安全及其他需要立即解决的问题,召开专题会议,与问题有关的单位派人参加。

5、每次会议,所有参加人员应签到,有专人记录、整理会议纪要,总监理工程师签发,会议纪要发放应有发文记录。

所有纪要均要报开发商。

6、工地例会原则上每周召开一次,专题会议应根据情况及时召开。

二、项目部内部例会

项目部例会不定期举行一次,由项目部经理主持,所有项目部专业工程师人员参加。

各专业工程师汇报上周的工作,总监布置本周工作,学习传达单位有关文件、函件。

会议由信息管理监理员记录,不发纪要。

遇重大问题,如重大质量问题、安全问题、违纪问题,项目管理部经理可随时召开例会并根据情况要求监理、本单位领导参加。

五、管理协调工作制度

管理作为施工过程中的关键,贯穿工程始终。

一、管理协调目的

管理协调的目的就是协调工程中各参建单位之间关系,确保按期、优质顺利的完成工程目标。

二、管理协调范围

现场协调工作总共分为两类。

一类为内部协调,主要是项目内部有合同关系的各方之间的关系协调;另一类为外部协调,主要是项目与政府职能部门的协调和项目与周围环境的协调(如居民、企事业单位)。

一般来讲监理方参与负责第一类协调。

三、管理协调的一般内容

1、协调与承包商之间的关系。

项目管理部一方面通过各种方式向承包商、监理单位贯彻开发商的意愿和要求,另一方面及时的向公司反映施工方的工程实施情况和存在的需要帮助解决的问题,如工程进度款、索赔事件、材料供应、工程变更等。

2、协调总承包单位和分包单位的关系。

分包单位又可分为总包单位分包和公司判定分包两类。

不论何种分包,项目管理部均要了解分包内容且要进行资信的确认,要按照分包合同的内容进行协调,保证双方的合法权益,尤其是要保证分包单位的合法权益,具体如:

现场临设的位置、材料堆场的位置、工程进度款的拨付等。

3、协调总承包单位与设计单位的关系。

原则上按设计文件施工。

对承包商提出的较好的施工方案,但需要设计方重新确认,专业工程师可以利用所学的专业知识,帮助承包商完善方案,甚至可以帮助说服设计人员。

对一些重大变化的方案,管理部向公司建议召开专题讨论会确定,确保出台的方案技术先进、经济合理、施工方便可行。

4、协调总承包单位和材料、设备供应单位的关系。

所有进场原料、半成品构件均需监理、项目部同意后才能使用到工地上。

主要有供货质量、进场时间、供货地点等的协调。

5、协调总承包单位和专业管线施工单位的关系。

专业管线的施工顺序、空间交叉、相互间的成品保护等内容协调一致。

6、协调监理和设计、勘查部门的工作关系。

专业工程师应该认真学习、研究工程图纸并就图纸中所存在的问题向有关部门提出。

并与设计、勘查部门交涉,最终帮助设计人员完善设计文件,减少因设计错误和缺陷而引起的对工程顺利开展的影响。

7、协调政府监督部门和建设主体的关系。

如对质监站指出的质量问题即时督促整改,在工程竣工验收、交工验收、工程招投标方面积极督促各方工作、使工程顺利进展。

四、协调的一般方法和措施

1、预控手段:

建立工程内外部组织协调网络,明确职责、内容和工作方式;

2、协调分析:

通过对项目系统内外相关单位协调分析,找出问题,抓住重点,突破难点;

3、书面函告或报告:

利用协调对象的合同和法律责任,采取书面函告、报告、通知、指令、备忘录或建议等方式,主动进行协调;

4、专题会议:

就出现的问题招集协调对象的有关部门和人员,通过各种类型的专题会议,进行讨论,研究分析,形成会议纪要,责成有关单位遵守执行,达到协调目的。

5、工地例会:

定期召开工地例会对及时处理工程施工中处在的各种问题具有重要的作用,也是监理协调的主要措施之一。

六、技术交底制度

1、每个工程项目开工前由设计部向项目部进行交底。

2、项目管理部在工程开工前,项目管理部经理负责向项目管理部有关技术人员、主分包单位技术人员进行交底。

分包单位再自行技术交底。

书面资料应由签发人和接收人签字。

3、每个分项工程施工前,总承包项目管理部督促各分包单位做好技术交底工作,总承包项目管理部派人参加。

4、技术交底会要组织讨论,并作好记录。

5、技术交底卡,(附表五)。

七、工程质量控制工作制度

1、施工阶段的质量控制应以有关的技术标准、规范、规程、工程图纸、施工合同、测试数据为依据,做到事前申报审查,事中旁站、平行检查、巡视、事后复查验收。

监督监理单位的质量监理工作的过程和结果。

2、工程开工前,项目部应对承包商的施工组织设计(方案)、承包商和分包商的资质、项目经理部人员、特种工种上岗证资质等级进行审查。

3、专业工程师应对承包单位报送的拟进场工程材料、构配件和设备的质量证明资料进行审核,并按规范的见证取样方式进行抽查,必要时自行抽检,对未经监理人员、专业工程师验收或验收不合格的工程材料、构配件设备不得进场使用,并签发书面通知限期退场。

4、项目部负责安排专业工程师人员对施工过程进行平行检查和巡视,对隐蔽工程的隐蔽过程、下道工序施工完成后难以检查的重点部位,安排人员进行旁站。

5、专业工程师应根据承包单位报送的施工测量放线成果、隐蔽工程记录和工序报验申请表以及自检结果进行现场复核(附复核记录),符合要求的予以签认。

对未经监理人员验收或验收不合格的工序,严禁承包单位进行下一道工序的施工。

6、专业工程师应对承包单位报送的各项工程质量验证资料进行审核,符合要求的予以签认:

监理单位总监理工程师应组织监理人员对承包单位报送的分部工程和单位工程质量验评资料进行审核和现场检查,符合要求的予以签认。

开发商复查。

7、对施工过程中的质量缺陷,监理单位专业监理工程师应及时下达监理工程师通知,要求承包单位整改,并检查整改结果。

发现施工中存在重大质量隐患,可能造成质量事故或己造成质量事故的,应及时报告总监理工程师。

必要时,由总监理工程师签发工程暂停令,要求承包单位进行整改。

整改完毕并经监理人员复查,符合规范要求的,由总监理工程师签发工程复工审批表。

总监理工程师签发工程命令均应事先向开发商报告,情况紧急时,事后应及时报告。

8、对需返工处理或加固补强的质量事故,总监理工程师应责令承包单位报送质量事故调查报告和设计院、开发商等相关单位认可的处理方案,监理单位应对质量事故的处理过程和处理结果进行跟踪检查和验收。

专业工程师负责整个过程监督。

9、当承包单位采用新材料、新工艺、新技术、新设备时,专业监理程师应要求承包单位报送相应的施工措施和证明材料。

组织专题论证,经审定后予以签认。

要报开发商审批。

10、监理单位每月均应将该月的工程质量状况及分析意见重大质量事件的处理情况,下月质量情况预计和控制目标写入工程项目监理月报,报开发商,项目部编制月报上报公司。

八、旁站监理制度

1、检查监理单位、施工企业现场监理、质检人员到岗、特殊工种人员持证上岗以及施工机械、建筑材料准备情况。

2、核查进场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设备和商品混凝土的质量检验报告等,并在现场监督监理、施工企业进行检验或者委托具有资格的第三方进行复验。

3、旁站专业工程师人员应当认真履行职责,对需要实施旁站监理的关键部位、关键工序,在施工现场根据批准的施工方案以及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进行跟班监督;及时发现和处理旁站监理过程中出现的质量问题,如实准确地做好旁站监理记录和监理日记,保存旁站监理原始资料。

凡旁站监理人员和施工企业现场质检人员未在旁站监理记录上签字的,不得进行下一道工序施工

4、旁站专业工程师实施旁站监理时,发现施工企业有违反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行为的有权责令监理单位、施工企业立即整改;发现其施工活动已经或者可能危及工程质量的,应当及时向总监理工程师通报,向项目负责人汇报,督促总监理工程师下达局部暂停施工指令或者采取其他应急措施。

5、旁站监理记录是专业工程师依法行使有关签字权的重要依据。

对需要旁站监理的关键部位、关键工序如监理工程师未实施旁站监理或者没有旁站监理记录的,监理工程师或者总监理工程师不得在相应文件上签字,专业工程师督促监理单位整改。

6、在工程竣工验收后,项目部将旁站监理记录存档备查。

九、见证取样制度

1、为确保工程质量得到有效控制,应对工程原材料、半成品砼预制构件、现场制作的砼试块、砂浆试块、钢筋焊接试件等进行见证取样送检。

2、见证人员必须取得“见证人员授权证”,并报市质监站。

3、见证人员要及时审查施工单位上报的工程原材料、半成品砼预制构件、现场制作的砼试块、砂浆试块、钢筋焊接等试件种类、数量。

4、建立工程原材料、半成品砼预制构件、现场制作的砼试块、砂浆试块、钢筋焊接试件等的台帐。

5、见证人员应按规范要求的取样方法在现场见证取样,见证人员有权要求取样员按规范进行操作。

6、见证人员必须对试样进行监护,并与施工人员一起将试样送至检测单位,在检验委托单上签名。

7、凡未经见证人员见证取样送检的检验报告,将视为无效报告,监理工程师有权要求施工单位重新见证取样送检,重复发生的费用由施工单位自己承担。

8、凡未经见证取样送检的原材料、半成品砼预制构件,或检验不合格的,均不得在工程上使用。

9、专业工程师要对以上过程全程管理监控。

十、设计变更和工程洽商审批制度

1、是由开发商、设计单位在施工过程中提出的做法变动、材料代换,纠正施工纸中的失误或其它变更事项,均通过设计变更解决,凡是由于承包单位在施工过程中提出的做法变动、材料代换或因施工条件发生变动而引起的变更事项,均通过监理单位审查,报项目部予以解决。

设计变更和工程洽商核定是施工图的补充,与施工图有同等的效用。

2、专业工程师应根据变更、洽商核定的专业内容进行审查,并综合进度、质量、投资控制和合同、资料管理情况,应特别注意是否引起其它专业的相应变动,以免在某些环节上脱节。

3、在处理设计变更和工程洽商时,要严格按照内部管理制度有关条款从事,不得出现越权行为。

专业工程师审批设计变更和工程洽商核定时,如发生下列情况,则应取得项目部同意后方能办理。

(1)提高或降低建设标准:

(2)影响主要结构功能或使用功能;

(3)增减工程内容;

(4)超出公司与承包单位签定的工程承包合同范围。

4、专业工程师审批设计变更和工程洽商核定时,要坚持按规范、规程、工艺要求、验收标准审批,不得迁就承包单位的失误或属其应承担的风险而造成的变更和洽商。

未经专业工程师、监理单位签认的变更和洽商核定,不计入已完成的工程量。

5、设计变更或工程洽商核定引起的投资增减,经与公司协商后,由项目负责人审定。

6、设计变更和工程洽商核定必须手续完备,签字齐全,一般不允许后补,更不允许先既成事实再办理洽商核定的情况。

7、设计变更和工程洽商核定的内容、要求应明确并具体,图示应表达清楚且符合图示要求,语言应准确、肯定,深度要满足施工要求。

8、属于施工图变更的工程洽商,应有公司、监理、设计和承包单位四方签字,如果因设计变更和工程洽商而引起本规定第3条中

(1)~(4)款的任何一种情况,则应请项目负责人签字。

9、几个单位使用同一份设计变更或工程洽商核定时,经办人必须按单位工程数目印发,原件由经办人保存。

10、设计变更和工程洽商核定文件不得涂改,每个单位工程的设计变更和工程洽商核定文件要按办理的内容、日期统一编号,有序排列,妥善保管,便于查验。

十一、工程质量复验制度

1、凡属公司开发的新建、改建、扩建的房屋建筑工程、市政工程的质量评定均需按此规定进行复验。

2、公司工程质量复验小组是对项目部管理工程进行复验工作的负责机构,各项目管理部就需复验的分部及单项工程及时填写复验单,并提前3天报公司项目部,由项目部安排复验时间。

3、复验具体承办部门为项目部。

4、复验内容:

有地下室的±0.00以下结构、主体结构、复杂结构、建筑施工中高度大于8米的模板支撑体系、竣工验收等主要部位和阶段。

5、项目管理部在报请复验前应对工程质量进行初验,质量等级已有结论并准备完整的技术档案资料、施工管理资料和监理资料以备复验审查。

6、工程质量由复验小组拿出复核意见并报公司批复后确认,项目管理部经理应按此在竣工报告中签署意见。

十二、施工现场的值班制度

A、在工程整个施工期间,施工现场必须建立值班制度,按现场管理人员每星期逐日排班。

B、当日值班人员必须根据工程现场施工要求,8小时工作时外及休息日全程值班作业,全权负责现场安全、进度、质量及突发事件处理工作。

C、值班时,杜绝喝酒、睡觉、离岗。

D、值班结束后,做好交接工作,做好值班日记。

E、因其他原因,需他人代理值班,需提前4小时申请,经领导同意安排好后方可,同时应做好相关交底工作。

十三、工程竣工预验收制度

一、工程竣工预验收条件

1、按照图纸设计要求,施工结束。

2、建筑物周围2米内建筑垃圾清理干净。

3、室内地面整洁,玻璃明亮。

4、水、电接通。

5、资料齐全。

6、施工单位提交了质量自评报告。

二、预验收准备

1、总监理工程师应组织专业监理工程师,对施工单位报送的竣工资料进行审查。

2、确定检查分组及人员,指定检查记录人员。

一般按专业(土建、安装、资料)或按项目部位(室内、室外、资料)进行分组。

3、明确预验收时间,

三、预验收的实施

1、召开会议,总监主持(宣布预验收顺序和编组情况)。

2、施工单位项目经理介绍工程概况、施工情况和分部工程质量自评情况。

3、分组检查验收。

4、分组汇报检查情况,提出存在问题和检查意见。

5、总监汇总各组意见,提出书面预验收意见。

6、施工单位对预验收结果提出整改措施和完成时限。

7、施工单位通过限期整改结束后报监理进行复验。

8、复验通过后,编写工程质量评估报告,由总监理工程师和中心技术负责人审核签字,报开发商。

十四、工程质量事故(问题)报告制度

(—)、为保证工程建设质量事故(问题)及时报告和处理,维护国家财产和生命安全,促进项目管理部的质量控制工作,特制定本制度。

(二).工程质量事故是指由于工程质量不合格和质量缺陷而引起或造成经济损失、工期延误或危及人的生命和社会正常秩序的事件。

经及时采取措施,未造成经济损失、延误工期或其它不良后果者属未遂事故。

因质量问题或质量缺陷往往引发质量事故,加之其初期隐含的后果有时难以断定,故本制度统称的工程质量事故,有些可能是未遂事故,但均应按程序报告,认真处理,以杜绝质量事故的发生。

(三)、工程质量事故按性质和严重程度划分为一般事故和重大事故。

1、一般质量事故,通常指经济损失在5000元—10万元额度内。

2、重大质量事故,指在工程建设过程中,由于责任过失造成工程重大倒塌或报废,机械设备毁坏和安全设施失灵造成人身伤亡或重大经济损失的事故。

有以下情况之一者,可列为重大质量事故。

(1)建筑物、构筑物或其它主要结构倒塌者。

(2)超过规范规定或设计要求的基础严重不均匀沉降,建筑物倾斜、开裂或主体结构强度严重不足,影响结构物的寿命,造成不可补救的永久性质量缺陷或事故

(3)影响建筑物设备及其相应系统的使用功能,造成永久性质量缺陷者。

(4)经济损失在10万元以上者。

3、重大质量事故分为四个等级。

(1)一级重大质量事故,死亡30人以上或直接经济损失在300万元以上。

(2)二级重大质量事故,死亡10-29人或直接经济损失在100-300万元

(3)三级重大质量事故,死亡3-9人或重伤20人以上或直接经济损失在30-100万元。

(4)四级重大质量事故,死亡2人以下;或重伤3-19人:

或直接经济损失在10-30万元。

(四)、对于未遂质量事故,一般可划分为质量问题和质量缺陷两种。

1、质量问题:

凡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为质量问题。

(1)凡涉及到工程结构安全或使用功能的分项工程,未构成严重或一般质量事故,但需加固补强,返工或报废,直接经济损失在五千元以下的;或经法定检测单位签定不需要采取措施能够达到设计要求的;或经法定检测单位签定达不到原设计要求,但经设计单位认可能够满足结构安全和使用功能要求又不加固补强的;或经加固补强改变外形尺寸或造成永久性缺陷的;

(2)凡涉及到工程结构安全或使用功能不合格,尚未进行下道工序,可返工重做的;

(3)不涉及到工程结构安全和使用功能的分项工程,根据验评标准,保证项目合

格,基本项目或允许偏差项目不合格,可进行修补或返工的:

2、质量缺陷:

凡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为质量缺陷。

(1)分项工程能达到合格要求,但存在质量通病,可进行修补的;

(2)分项工程未达到合格要求,但可进行修补或返工,同时监理工程师也未签发分项工程认可书的。

(五)、建设工程质量事故发生后,监理单位、施工单位应报项目管理部,应严格按照建设部1989年第3号令程序执行。

(六)、重大工程质量事故发生后,该项目管理部必须在8小时内报告公司,并在36小时内报送《重大工程质量事故报告书》,并附上承包单位的《质量事故报告单》、监理单位意见书。

《建设工程质量事故报告书》应包括以下主要内容:

1、质量事故发生的单位名称、工程名称、部位、时间、地点;

2、质量事故发生原因概况和初步估计约直接经济损失;

3、质量事故发生原因的初步分析;

4、质量事故发生后所采取的措施。

质量事故发生的工程,项目管理部必须及时做好书面记录或拍照。

(七)、重大工程质量事故发生后24小时内,公司组织调查组到现场进行调查。

质量事故调查步骤和内容:

1、组织调查组;

2、调查组勘察现场,做出调查笔录,对质量事故有关部位拍照;

3、调查组召开质量事故分析会,由质量事故发生单位负责人和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猜你喜欢
相关搜索
资源标签

当前位置:首页 > 自然科学 > 物理

copyright@ 2008-2023 冰点文库 网站版权所有

经营许可证编号:鄂ICP备19020893号-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