杂工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生产.docx
《杂工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生产.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杂工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生产.docx(34页珍藏版)》请在冰点文库上搜索。
杂工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生产
杂工安全生产责任制
1、厨师安全生产责任制
1、做好施工现场食堂的安全卫生工作,确保餐具、炉灶符合卫生要求,保护食堂的干净、整洁。
2、对燃具、蒸箱、易燃瓶应经常检查,发现隐患应及时修理和报告。
3、不得采购和出售变质的生菜、熟菜,对违反规定而引起食物中毒的负直接责任。
4、按规定时间开放食堂,提高服务质专量,改善服务态度。
属
5、夏季应确保施工现场充足的饮用水。
6、炊事员一年要进行一次身体健康检查,要有健康证。
7、炊事员要求三白,白衣服,白口罩,白帽子。
要做到每天配
带。
2、印刷车间安全生产制度
为了规范设备操作规程,保障设备和人员在生产过程中的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1、车间内严禁吸烟和明火取暖,严禁乱牵接电线,违者罚款500元。
2、上班时不准带与生产无关的人员进入车间,及时劝阻其他无关人员进入车间。
3、必须严格按照印刷机安全操作规程操作设备。
具体内容如下:
①作业前,工作人员必须将工作服穿戴整齐,扣紧衣襟和袖口,衣袋内不装容易掉出杂物,不戴手表及各种饰物,不留长发。
②开机前,应向机器的各注油点、润滑点和油箱内加入所需润滑油(润滑脂)。
③未经批准,非本机组人员不得擅自启动,操作机器,助手和学徒应在领机的指导下工作。
④机器启动前,应检查机身各部位是否有杂物,必须先给信号(按安全铃),前后呼应,确定机器周围安全方可开机。
⑤机器运转中,严禁用手接触运动工作面,不准维修和擦拭机器,不准跨越转动部位,要保持机器防护装置完备。
⑥上版、换橡皮、做卫生等须用手接触机器内部时,必须锁车。
⑦上纸人员起吊前要仔细检查气涨轴是否已与轴头脱开;链条有无松动、脱落迹象;吊钩是否已钩稳气涨轴。
做到先检查,后起吊。
⑧机组人员应按分工严守岗位,时刻注意机器各部位的运转情况,发现问题立即停机处理。
⑨工作场地应保持整洁畅通,地面.工作台、机器周围无杂物,维修工具、零配件要放在规定位置。
⑩工作时,任何人不准在机台周围嬉笑、打闹、大声喧哗。
严禁从机器二层乱丢印版、抹布等杂物。
4、车间内严禁存放零食及无关私人物品,工作时间严禁打牌赌博。
5、工作结束时,要及时清洗机器,擦洗干净橡皮布和胶辊,做好清洁卫生,填写工作日志。
6、下班离开车间时要检查水龙头是否拧紧,各电器是否已断电,锁好车间门窗。
7、定期维护和检查灭火器等消防设施,配合有关部门及时检修和更新,确保能随时正常使用。
3、安全生产责任制
安全生产责任考核及奖惩制度
为了进一步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促进本单位安全生产管理工作持续、稳定、健康发展,根据《甘肃省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规定》,结合本单位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一、单位所有从业人员适用本规定。
二、对认真履行职责,在改善安全生产条件、防止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参加抢险救护等方面取得显著成绩的部门和个人给予奖励。
三、对不能认真履行职责,导致生产安全事故发生的责任部门和个人,要予以批评教育,给予相应的经济处罚。
四、对因玩忽职守而造成生产安全事故,并带来恶劣的影响、严重的人员伤亡和经济损失的,依照《安全生产法》和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追究生产安全事故责任人的法律责任。
五、单位安全科(室)实施对各管理岗位和部门及安全生产管理的专项检查和考核,督促相关部门及作业人员安全检查和考核,并将检查过程和考核结果纳入单位综合管理考核体系,将日常检查记录和考核结果作为单位综合管理考评的依据。
六、考核周期:
每半年对安全生产责任制度中涉及的相关部门进行一次全面的考核。
七、考核评定按照《单位安全生产责任制度》的内容和要求进行量化考核。
八、考核时间初步定为每年6月底和12月底。
九、考核结果分为:
优、良、差三个等级,实得分在90分及90分以上者,评定结果为优;实得分在75—90分者,评定结果为良;实得分在75分以下者,评定结果为差。
十、在安全生产活动中,有下列表现的个人给予一次性奖励:
(一)为挽救或避免重大人身伤亡事故的立功者;
(二)发现设备有重大安全隐患和安全措施有重大缺陷的,并及时上报,从而防止事故发生的立功者;
(三)在紧急情况下(如抢险救灾、救人等),做到迅速、果断、正确,从而避免或减少人身伤亡和财产损失的立功者;
(四)发现他人违章作业、违章指挥及时劝阻制止,从而避免可能发生的人身伤害事故者。
十一、一次性嘉奖,由安全科(室)负责人核实验证,报单位总经理(厂长)审查确定后,通报表扬或以物质奖励。
十二、单位安全生产工作每年进行一次总结,在总结的基础上,评选先进部门和先进班组,并给予奖励。
安全生产先进集体的基本条件:
(一)认真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全面落实有关安全生产的各项规章制度;
(二)能及时举办各种安全生产教育培训活动,不断增强员工的安全意识和提高员工的风险辩识能力和自我保护能力;
(三)能认真组织安全检查,对事故隐患,职业危害能及时整改;
(四)本年度未发生重伤以上责任事故。
十三、班组的安全生产工作每年进行一次总结,在总结的基础上,评选出安全生产先进个人,经单位总经理(厂长)审批后,通报表扬,并给予物质奖励。
安全生产先进个人的基本条件:
(一)履行安全生产职责,遵守规章制度;
(二)积极学习安全生产知识,不断提高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
(三)坚决反对不安全行为,纠正和制止违章作业、违章指挥;
(四)在安全操作、安全防护方面,积极提出合理化建议,取得明显效果;
(五)本年度未发生任何工伤事故。
十四、在安全生产中,不能认真履行职责,有下列表现的,给予警告或处罚。
(一)不按规定穿戴劳动防护用品或穿戴不规范的,首先提出警告,对方不听劝阻的;
(二)不按规定使用专用安全用具的;
(三)擅自拆除或改动安全装置的;
(四)擅自拆除、挪用安全标志的;
(五)酒后上岗的;
(六)在禁止吸烟的场所吸烟的;
(七)工作中马虎草率,违反安全操作规程,不听劝阻的;
(八)无证从事特种作业的或指派者;
(九)班组未按规定组织一周一次安全活动或无故不参加安全活动的;
(十)接到隐患整改通知书,对整改不及时的责任部门给予书面警告;对于无故不进行整改的进行处罚;
(十一)不按规定报告工伤事故或重大未遂事故,对部门责任人进行处罚;
(十二)对压力容器(如氧气瓶、乙炔瓶、液化气瓶等)、危险化学品不按规范储存、运输、使用的;
(十三)随意搭、挂、插接电源线的;
(十四)工作场地的安全通道或灭火器、消防栓、配电柜(箱)周围被货物、杂物等严重阻塞,不及时清除的;
(十五)对违章违纪行为,不接受检查批评或无理取闹的。
十五、对上述行为的责任人,要求其进行纠正并视其情节的轻重,给予100—200元的罚款、警告批评。
对连续被处罚三次的给予调离工作岗位的处罚,直至辞退。
十六、对发生生产安全事故的责任部门和直接责任人的处罚。
(一)发生事故,要按有关规定报告,如有瞒报、虚报、漏报或故意延迟不报的,除责其补报外,对事故责任部门负责人按《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的规定处理;
(二)对生产安全事故直接责任人,视情节给予批评教育、经济处罚,对触及刑律的,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十七、有下列行为并造成重大生产安全事故的,依照《安全生产法》和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追究法律责任。
(一)不执行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定的规章制度,自行其事的;
(二)对可能造成重大伤亡的险情和隐患,不采取措施或措施不力的;
(三)不接受合理化建议,主观武断,不顾他人安危,强令他人违章作业;
(四)对安全生产不检查、不督促、不指导,放任自流。
十八、罚款由安全科(室)负责人报单位总经理(厂长)审批,其经济处罚单交财务部门扣款。
安全生产管理责任追究制度
为有效的防范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严肃事故责任追究,确保本单位财产、职工生命安全,根据《安全生产法》等有关规定,结合本单位实际,制定本制度。
一、本单位范围内负有安全生产和安全生产管理的个人和部门,因未履行或未完全履行各自的职责而导致发生生产、设备、质量、交通、火灾、盗窃、伤亡等安全责任事故的,均应按本制度追究有关责任人的经济责任。
二、本单位安全科(室)为本制度的实施监督机构。
三、单位总经理(厂长)、各部门负责人是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其他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为第二责任人,发生生产安全事故的人员为直接责任人。
四、单位分管领导、各部门负责人、管理人员和当事职工在其职责范围内,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自己应尽的职责,造成以下安全生产责任事故的,由当事直接责任人承担造成损失10%--50%的赔偿责任,相关领导、管理人员按其责任大小和直接损失给予2%至10%的处罚;
(一)不执行有关安全管理规章制度、违规操作或自行其事的;
(二)不接受主管部门和领导管理、监督,不听合理意见,强制违章作业的;
(三)对可能造成重大安全事故的险情和隐患,不采取措施或措施不力的;
(四)对安全生产工作马虎草率,麻痹大意的;
(五)对安全生产不检查、不督促、不指导、放任自流的;
(六)重点部位没有安全防范设施,安全防范措施不力的;
(七)喝酒上岗、擅离岗位或工作漫不经心的;
(八)指挥不当或乱指挥的。
五、对事故隐患不采取措施,致使发生重特大事故,造成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的,除追究经济责任以外,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相关责任人员的刑事责任。
4、各级施工管理人员和作业人员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包括哪些
安全生产责任制
1.
各级领导安全责任制:
1.1.公司经理
1.1.1.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规、规范及上级有关指示和决议,掌握本企业安全生产动态,定期研究安全工作,对本企业安全生产负法律责任。
1.1.2.领导编制和实施本企业中、长期整体规划及年度、特殊时期安全工作实施计划,建立健全和完善本企业的各项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及奖惩办法;
1.1.3.经常对职工进行安全生产教育,督促各级领导和外包队负责人安全责任制的落实。
1.1.4.严格审核下属单位安全生产计划,检查其安全资金投入情况。
1.1.5.公司设安全科,支持安全管理人员的监督检察工作。
1.1.6.在同下级单位或项目签定经济承包责任制时,必须有安全生产指标及措施,并监督其落实。
1.1.7.遇有特大、重大事故,在事故调查组的领导下,领导组织本企业有关部门或成员,做好调查处理的具体工作,监督防范措施的制定和落实,预防事故重复发生。
1.2.公司总工程师
1.2.1.贯彻执行国家和上级的安全生产方针、政策,协助经理做好安全方面的技术领导工作,在本企业施工安全生产中负技术领导责任。
1.2.2.领导制定年度和季节性施工计划时,要确定指导性的安全技术方案。
1.2.3.组织编制和审批施工组织设计,制定有针对性的安全技术措施。
1.2.4.领导安全技术攻关活动,确定劳动保护研究项目,并组织鉴定验收。
1.2.5.对本企业使用的新材料、新技术、新工艺从技术上负责,组织审查其使用和实施过程中的安全性,组织编制和审定相应的操作规程,重大项目应组织安全技术交底工作。
1.2.6.参加特大、重大伤亡事故的调查,从技术上分析事故原因,制定防范措施。
1.2.7.指导和参与对管理人员及特殊工种的安全培训和考核工作。
1.3.公司主管生产负责人
1.3.1.对本企业安全生产工作负直接领导责任,协助法定代表人,认真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规,落实本企业各项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1.3.2.组织实施本企业中长期、年度、特殊时期安全工作规划、目标、及实施计划,组织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
1.3.3.在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生产工作的同时,要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安全工作,即做到五同时。
1.3.4.参与编制和审核施工组织设计、特殊复杂工程项目或专业性工程项目施工方案,审批本企业工程生产建设项目中的安全技术管理措施,制定施工生产安全技术措施经费的使用计划,并监督实施。
1.3.5.领导组织本企业的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工作,确定安全生产考核指标。
领导、组织外包工队长的培训、考核与审查工作。
1.3.6.领导组织本企业定期和不定期的安全生产检查,及时解决施工中的不安全生产问题,制定预防事故发生的措施和制度,总结推广安全生产典型经验。
1.3.7.认真听取采纳安全生产的合理化建议,保证本企业安全生产保障体系的正常运转。
1.3.8.组织参加特大、重大伤亡事故的调查、分析及处理中的具体工作。
1.4.公司总会计师
1.4.1.组织落实本企业财务工作的安全生产责任制,认真执行安全生产奖惩规定。
1.4.2.组织编制年度财务计划的同时,审批安全技术措施经费使用计划,保证所需经费到位。
1.4.3.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地方有关劳动保护用品的规定和防暑降温经费使用标准;并按规定负责审批购置劳动保护用品的经费。
1.4.4.分公司经理
1.4.5.认真贯彻执行上级有关安全生产的法规、规程、规定及规章制度,对本单位职工在生产经营活动中的安全健康负全面领导责任。
1.4.6.领导组织实施本单位中、长期、年度、特殊时期安全生产工作目标、规划及实施计划;
每个工程开工前要将该工程的安全达标计划报公司工程部;年初要将本单位的安全达标计划报公司工程部,其中“安全文明优秀工地”(红牌工地)要达到33%以上。
1.4.7.落实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中各项安全技术要求,严格执行安全技术措施审批制度,施工项目安全交底制度及设备设施交接、验收、使用制度。
1.4.8.建立健全本单位安全生产保证体系,随时掌握安全生产动态,监督并保证安全生产保障体系的正常运转,领导组织安全管理人员,每月进行一次安全检查,每月25日以前将反映本单位各工程安全隐患及排列顺序的《分公司安全检查情况月报表》上报公司工程部,由公司工程部集中整理并在全公司内公布。
1.4.9.严格遵守特殊工种及民工使用的安全生产管理规定,领导组织职工(含外包工队)的各项安全生产教育;每年对职工(包括民工)的安全教育(听讲座、看录像等)要符合第9.3条的规定。
1.4.10.支持本单位安全员的工作。
1.4.11.组织制定行之有效的安全奖罚办法并严格执行。
1.4.12.项目上的专职安全员配备数额要符合第2.6.款的要求。
1.4.13.同每个新开工项目的项目经理签订安全责任状。
1.4.14.本单位所购置的安全防护用品须经公司安全部门同意批准。
1.4.15.本单位的安措费满足安全防护要求。
1.4.16.所选用的联营队伍必须安全素质高,未经公司安全部门同意的联营队伍不得选用,且必须签订《安全生产合同》。
1.4.17.及时上缴安全管理基金。
1.4.18.对公司安全部门密切配合,定人、定时间、定措施将公司提出的问题认真整改。
1.4.19.
发生因工伤亡及重大未遂事故,要做好现场保护、及时上报,并协助事故调查组参加事故的调查处理,制定并落实各项防范措施,认真吸取教训。
1.5.分公司总工
1.5.1.组织有关人员认真学习和贯彻执行有关安全生产和安全技术管理规定,对本单位安全生产负技术领导责任。
1.5.2.主持制定年、季、月技术措施计划和季节性施工方案的同时,制定安全技术措施计划,并督促执行,对执行中发现的问题及时予以纠正。
1.5.3.组织编制和审批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或专业工程项目施工方案以及大型临时设施、特殊施工设施的施工方案,要严格审查其安全技术措施的可行性,并负责组织实施,对确定后的方案(特别是方案中相应的安全技术措施),如有工程变更,应及时修订上报审批,主持重点和单位工程的安全技术交底(交底必须以书面形式,直接对主管或直接参加施工的人员进行),履行签认手续;并主持审查各工程施工组织设计或安全施工方案是否齐全、可靠,技术交底是否详尽、全面、有针对性,且具体操作的工人是否都已签字。
1.5.4.领导安全技术攻关,认真吸取合理化建议。
对新材料、新技术、新工艺的使用,建立申报、审批手续,并制定出相应的安全技术措施和安全操作工艺要求,并负责其实施。
1.5.5.组织并主持各种安全设施、设备的审查和验收,发现问题及时采取措施。
1.5.6.参加安全生产检查,对施工中存在的事故隐患,从技术上制定措施,及时排除隐患。
1.5.7.对公司安全部门密切配合,定人、定时间、定措施将公司提出的问题认真整改。
1.5.8.每个工程开工前要将该工程的安全达标计划报公司工程部;年初要将本单位的安全达标计划报公司工程部,其中“安全文明优秀工地”(红牌工地)要达到33%以上。
详细的参考资料:
www.shnh-
5、什么是安全生产责任制?
确定岗位安全生产责任制要遵循哪些原则?
安全生产责任制度
1.目的
为贯彻执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安全生产方针,明确项目部及全体员工的安全生产责任,有效预防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确保施工生产的正常进行,特制定本制度。
2.范围
适用于项目部、全体员工及劳务分包方。
3.职责
3.1项目经理负责本企业安全生产责任制度的批准。
3.2项目安全总监负责安全责任制度的审核,并监督落实.
3.3有关部门负责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实施情况的监督检查.
3.4安质部门负责本单位安全生产责任制度的落实和考核。
4.工作程序
4.1制定依据
根据《安全生产法》和《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关于“施工单位应当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度”的规定,按照项目机构、岗位设置制定各部门和岗位人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做到“纵向到底,横向到边”。
4.2考核办法
4.2.1考核依据
以各部门、各岗位安全生产责任制的内容,作为安全生产责任考核依据,做到责权明确,问题分清。
4.2.2考核组织
项目安全生产责任制考核小组由经理和相关部门负责人组成。
项目经理由上级企业考核;项目副经理由项目经理考核;各部门负责人、项目部管理人员由考核小组考核。
4.2.3考核时间
项目部管理人员每月考核一次。
4.3考核奖罚
4.3.1各级管理人员,考核成绩在85分以上为优良;85分以下、70分以上为合格;70分以下为不合格。
4.3.2各级管理人员每月考核成绩为优良的奖励责任人50元;考试成绩合格的不奖不罚;考试成绩不合格的,对责任人罚100元。
4.3.3连续两个月考核结果优良者,奖励200元;连续两个月不合格处罚150元;连续三个月不合格者处罚200元,并调离本岗。
4.3.4各部门的奖罚,执行《安全生产奖罚制度》。
4.4考核记录
每月考核结果,记录在《安全生产责任制考核表》上。
4.5各级人员安全生产责任制
4.5.1项目经理
(1)认真执行有关职业健康安全法律、法规和其他要求及本企业规章制度。
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对项目部安全生产工作全面负责,是项目部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支持安全员工作。
(2)加强施工现场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建立安全、保卫及消防组织,明确各岗位人员安全生产责任,主持安全生产的考核工作,根据考核结果,按照制度规定,决定奖罚。
(3)认真履行项目承包安全生产合同,健全和完善用工管理手续,并对执行情况进行监督。
(4)主持编制安全技术措施,并检查落实情况。
(5)负责组织每周一次的施工现场安全检查,发现安全隐患,制定整改措施,及时解决,并对落实情况进行检查。
遇有突发或异常情况,立即停工,隐患排除后,再进行生产。
(6)负责员工安全教育培训工作。
经常对员工进行安全教育,不得违章指挥,及时纠正员工违章作业,对冒险蛮干不听劝告者,有权做出处理。
(7)组织有关人员对施工现场存在的危险源进行调查、评价和控制,针对重大风险制定应急救援预案,成立应急救援小组。
(8)发生工伤事故立即向安全部门报告,保护现场,做好抢救和善后工作,配合事故调查组做好具体工作,按”四不放过”的要求,针对事故原因,制定改进措施,并组织实施。
(9)必须按规定提取安全措施经费并做到专款专用,必须用在项目安全生产上。
4.5.2项目安全总监
(1)协助项目经理做好安全生产工作,对安全工作负具体领导责任,领导安全员开展工作。
(2)组织编制、审核和落实安全技术措施,协助项目经理对队长进行安全技术交底,并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
(3)组织和参加施工现场安全检查,审核纠正与预防措施,及时督促整改,并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
(4)严格执行安全技术措施审批制度,技术交底齐全,落实到位。
(5)主持项目部安全教育培训工作,不违章指挥,及时纠正员工违章行为,对员工冒险蛮干不听劝阻者,及时向项目经理报告,做出处理决定。
(6)负责项目工程危险源辨识,评价和控制工作,组织制定应急救援预案,参加应急救援的指挥工作。
(7)发生伤亡事故及重大未遂事故及时向项目经理报告,组织求援伤员,制定纠正与预防措施,协助调查事故原因,做好善后处理工作。
4.5.3主管其他工作副经理
(1)分管范围内的安全工作负直接领导责任。
(2)组织监督所管辖部门的负责人落实安全职责。
(3)主持所分管部门研究解决安全工作中存在问题。
(4)参加所分管部门伤亡事故的调查、处理。
4.5.4总工程师
(1)认真贯彻执行相关的职业健康安全法律、法规及其它要求及本企业规章制度,协助经理做好安全方面的技术领导工作。
对本企业安全生产工作负技术领导责任。
(2)在组织编制和审批施工组织设计、特殊复杂工程项目或专业性较强的工程项目的安全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时,应严格审查安全技术措施及其可行性,并提出决定性意见。
(3)领导安全技术攻关活动,确定劳动保护研究项目,推广安全生产先进技术的应用。
(4)对本企业使用的新材料、新技术、新设备、新工艺从技术上负责,组织审查其使用和实施过程中的安全性,组织编制或审定相应的安全操作规程、重大项目组织安全技术交底。
(5)参加生产安全事故的调查,从技术上分析事故原因,制定防范措施。
4.5.5安质部部长
(1)根据上级有关安全施工的政策、法规、法令和制度,制订适合本项目的安全管理目标,对安全工作实施监督与管理。
(2)制订项目安全管理办法、安全保障措施,提出预防事故的措施和建议。
(3)定期组织安全工作检查,及时掌握作业现场安全状况,会同有关部门采取有效措施,消除事故隐患。
(4)制订重点工程的专项安全技术措施。
(5)负责对本项目所有职工进行安全教育培训,对防护用品的质量和使用进行监督检查。
(6)组织开展安全生产考核评比活动,实现安全生产奖惩。
(7)负责安全生产的各种内业资料整理和上报工作,及时向上级汇报安全工作情况及各项资料。
(8)负责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有效运行,并做好各项记录。
4.5.6保障部部长
(1)认真贯彻执行国家相关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令、法规和上级有关安全生产规定。
(2)做好对合格供应商供应的安全物资的验收取证工作,及时对验收状态标识,储藏保管好安全防护用品(具)。
(3)参加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