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立勤益科技大学98年第2次环境安全卫生委员会会议纪录.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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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立勤益科技大学98年第2次环境安全卫生委员会会议纪录

國立勤益科技大學98年第2次環境安全衛生委員會會議紀錄

時間:

98年10月12日(星期一)下午3時10分

地點:

行政大樓4樓會議室

主席:

陳總務長再萬記錄:

邱明哲

出席人員:

如簽到表

壹、主席致詞

各位委員大家好,感謝各位委員參加本次會議,這是本校98年度第2次的環安會議。

此次會議原應由校長主持,因校長另有要公,交代本人代理主持。

貳、總務處環安組工作報告

一、實驗室安全衛生業務

1、辦理行政院勞工委員會中區勞動檢查所「實驗場所安全衛生專案檢查」缺失改善追蹤,各相關系所業已完成改善,本組並確認在案。

2、辦理98年系所實驗室安全衛生巡查,相關缺失業已彙整另案陳核,將函發各系所限期改善。

3、配合學務處新生體檢,辦理年度適用勞工安全衛生法人員定期健康檢查及特殊危害健康檢查。

4、辦理實驗場所新進人員安全衛生教育訓練,針對近期各系所具有實驗場所之新進人員(含教師、行政人員、專案人員)進行安全衛生教育訓練,並依規定紀錄備查。

5、執行教育部「99年度實驗室安全衛生認證計畫」,各系所現正實施自評,環安組協助輔導,目前計有43間實驗室完成自評。

6、參加行政院勞工委員會中區勞動檢查所「大專院校實驗場所安全衛生宣導會」。

二、環境保護業務

1、本校參加太平市公所「98年度資源回收績效考評」,初評成績為乙組第2名,該所正進行複評。

2、本校申請行政院環保署「98年度推動垃圾減量、資源回收工作計畫」補助,經該署核定補助新台幣29,700元,將用於增設各大樓資源回收架。

3、配合教育部轉環保署函示,各單位98年度政府綠色採購目標比例為88%。

本組為有效管制各單位綠色採購比例,各項請購案(含1萬元以下及1萬元以上10萬元以下)均需經本組審核。

各單位凡採購指定項目之產品,應購買具環保標章,若有特殊原因,無法購買,應於購買前,填寫理由書,簽會相關單位並奉校長核可,始得購買非環保產品。

截至本(98)年度9月底止,本校綠色採購比例已達95.75%。

4、辦理98年度第3季公共飲水機委外水質定期檢驗事宜。

5、辦理98學年度新生訓練之「生活環保」及服務學習課程之「環境教育」與「資源回收實做」之實施。

6、參加行政院環保署舉辦之「毒災防救編組訓練第2次組訓會議」。

7、申報98年上半年「事業或污水下水道系統廢(污)水檢測」申報作業。

8、本(98)年截至9月底,本校資源回收物品暨生活垃圾數量統計如下表:

 

(1)生活垃圾數量(單位:

公斤)

月份

98/07

98/08

98/09

平均

97年月平均

重量

54,560

54,530

57,330

55,473

56,941

註:

本(98)年7至9月份生活垃圾較去(97)年同期有降低趨勢。

(2)資源回收物品數量(單位:

公斤)

月份

紙類

鐵罐

廢電池

寶特瓶

塑膠

玻璃

日光燈管

餐盒

廢CD

鋁箔

合計

7月份

620

1

0

7

5

0

0

8

0

0

641

8月份

216

2

0

5

0

3

0

3

0

0

229

9月份

1116

33.5

0

9

25.5

52

35

9

0

0

1,280

小計

1,952

36.5

0

21

30.5

55

35

20

0

0

2,150

97年7-9月

1,196

103

0

14

18

18

73

40

0

0

1,462

比較

+756

-66.5

0

+7

+12.5

+37

-38

-20

0

0

+690

說明:

本(98)年與去(97)年同期比較,資源回收量已有大幅增加。

参、上次會議執行情形

第一案

案由:

本校環境安全衛生委員會設置辦法修正案,提請討論。

辦法:

本案經環境安全衛生委員會討論,提送行政會議審議簽請校長核定後,公布實施。

決議:

照案通過

執行情形:

一、原擬提行政會議討論,惟經本校98年第1次能源管理委員會討論,決議:

維持原能源管理委員會功能。

二、本案仍維持本委員會修正意見。

肆、提案討論

第1案

案由:

訂定本校勞工安全衛生管理計畫案,如附件1,提請討論。

說明:

一、依據勞工安全衛生法、勞工安全衛生組織管理及自動檢查辦法等相關規定暨本校現況辦理。

二、行政院勞工委員會中區勞動檢查所日前來校實施「實驗場所安全衛生專案檢查」,本項列入缺失。

三、經參酌相關法令規定、相關學校暨本校現況,研擬本校勞工安全衛生管理計畫草案乙種,如附件。

辦法:

本案經環境安全衛生委員會討論,簽請校長核定後,公布實施。

決議:

部分文字修正後,照案通過。

伍、臨時動議:

陸、散會

國立勤益科技大學年度勞工安全衛生管理計畫書(修正版)

附件1

一、目的:

為防止職業災害,保障勞工安全衛生,特依勞工安全衛生組織管理及自動檢查辦法第12-1條規定訂定本計畫書。

二、實施期限:

全年度。

三、範圍:

本校實驗室、試驗室、實習工場、試驗工場(以下簡稱實驗場所)內之勞工安全衛生管理事項。

四、計畫項目:

(一)工作環境或作業危害之辨識、評估及控制。

(二)機械、設備或器具之管理。

(三)危險物與有害物之標示及通識。

(四)有害作業環境之採樣策略規劃與測定。

(五)採購管理、承攬管理與變更管理事項。

(六)安全衛生作業標準之訂定。

(七)定期檢查、重點檢查、作業檢點及現場巡視。

(八)安全衛生教育訓練。

(九)個人防護具之管理。

(十)健康檢查、健康管理及健康促進事項。

(十一)安全衛生資訊之蒐集、分享與運用。

(十二)緊急應變措施。

(十三)職業災害、虛驚事故、影響身心健康事件之調查處理與統計分析。

(十四)安全衛生管理記錄與績效評估措施。

(十五)其他安全衛生管理措施。

五、實施細目:

(一)工作環境或作業危害之辨識、評估及控制:

1.執行安全觀察。

2.執行實驗安全風險評估。

(二)機械、設備或器具之管理:

1.購置危險性機械設備。

2.危險性機械設備定期檢查。

(三)危險物與有害物之標示及通識:

1.執行危害通識計畫書。

2.危害標示製作。

(四)有害作業環境之採樣策略規劃與測定:

實施作業環境測定。

(五)採購管理、承攬管理與變更管理事項:

1.採購機械、器具、設備、物料、原料及個人防護具等之契約內容應符合勞工安全衛生法令及相關標準規範。

2.執行承攬人管理辦法。

3.工作場所危害告知。

4.查核各系所實驗場所承攬作業執行情形。

5.訂定與實施製程、作業變更管理程序與危害預防措施。

(六)安全衛生作業標準之訂定:

訂定實驗設備安全衛生作業標準。

(七)定期檢查、重點檢查、作業檢點及現場巡視:

實驗室實施自動檢查。

(八)安全衛生教育訓練:

1.辦理有機溶劑作業主管訓練。

2.辦理有機溶劑作業主管在職教育訓練。

3.辦理急救人員訓練。

4.辦理急救人員在職教育訓練。

5.辦理特定化學作業主管訓練。

6.辦理特定化學作業主管在職教育訓練。

7.辦理輻射操作人員訓練。

8.辦理輻射操作人員在職教育訓練。

9.辦理固定式起重機操作人員訓練。

10.辦理固定式起重機操作人員在職教育訓練。

11.辦理勞工安全衛生業務主管暨勞工安全衛生管理人員在職教育訓練。

12.辦理第一種壓力容器操作人員訓練暨在職教育訓練。

14.辦理新進人員安全衛生教育訓練。

15.辦理危險物及有害物通識訓練。

16.辦理在職人員調換作業安全衛生教育訓練。

(九)個人防護具之管理:

1.安全衛生個人防護器具維護及保養。

2.自給式空氣呼吸器(SCBA)維護保養。

(十)健康檢查、健康管理及健康促進事項:

1.實施體格檢查。

2.實施健康檢查(含特殊健康檢查及輻射作業定期健康檢查)。

(十一)安全衛生資訊之蒐集、分享與運用:

安全衛生資訊宣導。

(十二)緊急應變措施:

1.修正緊急應變計畫。

2.辦理緊急應變訓練。

(十三)職業災害、虛驚事故、影響身心健康事件之調查處理與統計分析:

1.意外事故調查與處理。

2.虛驚事故調查。

(十四)安全衛生管理記錄與績效評估措施:

1.辦理實驗場所安全衛生輔導。

2.查核各系所實驗場所安全衛生管理記錄。

3.查核總務處(環安組)各項業務安全衛生管理記錄。

(十五)其他安全衛生管理措施:

1.定期召開環境保護暨安全衛生委員會(以下簡稱環安衛委員會)會議。

2.實驗場所改善及維修。

3.實驗場所低壓電器檢測。

4.實驗場所安全衛生相關用品檢測。

5.工作守則訂定及製作。

六、實施方法:

(一)工作環境或作業危害之辨識、評估及控制:

1.實驗場所負責人應不定期至實驗場所觀察工作人員作業情形,發現不安全行為和狀況。

如有發現不安全行為或狀況時,應立即提出糾正或改善。

2.實驗場所工作人員於設計實驗時,應評估實驗內容之安全性,考量實驗用化學品危險性,用無毒及低危害取代有毒及高危害化學品。

(二)機械、設備或器具之管理:

1.實驗場所負責人於購入危險性機械設備後,於正式開始使用前,應先取得檢查合格證方可供工作人員操作使用。

2.實驗場所負責人於檢查合格證期限前,應委請檢查機構執行檢查合格後方可繼續使用。

(三)危險物與有害物之標示及通識:

有關實驗場所危險物及有害物通識及標示執行,實驗場所負責人應依本校危害通識計畫內容規定辦理。

(四)有害作業環境之採樣策略規劃與測定:

本校每半年依勞工安全衛生法第7條規定辦理實驗場所作業環境採樣分析,藉以確認實驗場所作業環境是否超過法定容許濃度標準。

(五)採購管理、承攬管理與變更管理事項。

1.實驗場所在發包承攬作業前,實驗場所負責人應將勞工安全衛生法相關規定納入合約規範承攬人,要求承攬人於承攬作業時應符合所有安全衛生規定。

2.執行承攬作業前,實驗場所負責人應對承攬人實施工作場所危害告知。

3.本校應定期查核各系所實驗場所承攬人管理相關記錄。

(六)安全衛生作業標準之訂定:

實驗場所負責人應自行訂定安全衛生作業標準,規範實驗場所內之機械設備及相關作業管制,總務處(環安組)得提供相關指導及協助。

(七)定期檢查、重點檢查、作業檢點及現場巡視:

本校自動檢查依98年自動檢查計畫書辦理,實施內容請詳閱自動檢查計畫書。

(八)安全衛生教育訓練:

1.本校每年定期辦理新進教職員工生一般安全衛生教育訓練、危險物及有害物通識教育訓練,分別訓練時間至少3小時以上。

2.有機溶劑作業主管及特定化學作業主管,應至少每3年接受6小時以上在職教育訓練。

3.急救人員、固定式起重機操作人員及第一種壓力容器操作人員應至少每3年接受3小時以上在職教育訓練。

4.勞工安全衛生業務主管及勞工安全衛生管理人員應至少每2年接受6小時以上在職教育訓練。

5.本校每年定期委由合格教育訓練機構至校辦理有機溶劑作業主管、特定化學物質作業主管、急救人員教育訓練,訓練合格後擔任賦予之職務。

6.本校視實驗場所需求派員參加合格教育訓練機構辦理之輻射操作人員訓練,訓練合格後使得操作相關機械設備。

7.本校每年指派輻射操作人員接受3小時以上輻射操作人員在職訓練。

(九)個人防護具之管理:

1.實驗場所負責人視需求向總務處(環安組)提出個人防護具申請,由總務處(環安組)負責管控辦理。

2.本校每年定期委請廠商檢查自給式空氣呼吸器水壓測試及更換內部空氣。

(十)健康檢查、健康管理及健康促進事項:

1.新進教職員工於報到時,向人事室繳交體格檢查表,體格檢查表由人事室留存備查。

2.新進學生於報到,參加學務處衛生保健組辦理之體格檢查表,體格檢查總表由本校留存備查。

3.總務處(環安組)每年定期辦理一般健康檢查、特殊健康檢查及輻射作業健康檢。

(十一)安全衛生資訊之蒐集、分享與運用:

本校定期蒐集安全衛生相關新知及新修正法規等,利用校內公文系統或網頁定期上網宣導周知。

(十二)緊急應變措施:

1.本校應定期修訂緊急應變組織及計畫內容,以符合實際運作現況。

2.本校應定期依計畫內容辦理緊急應變演練,演練後視需要修正緊急應變計畫,以期使緊急應變計畫更臻完善。

(十三)職業災害、虛驚事故、影響身心健康事件之調查處理與統計分析:

1.本校實驗場所發生意外事故時,實驗場所負責人應調查事故原因及擬訂改善對策,總務處(環安組)給予必要協助。

2.本校應定期宣導虛驚事故提報之重要性,以提高實驗場虛驚事故通報率。

實驗場所如有發生虛驚事故時,本校應研擬虛驚事故之改善對策,避免意外事故發生。

(十四)安全衛生管理記錄與績效評估措施:

1.本校定期辦理實驗場所輔導及檢查,督導各系所實驗場所完成缺失改善。

2.本校定期查核各系所實驗場所安全衛生管理記錄是否完整。

3.本校定期查核安全衛生管理單位運作記錄是否完整。

(十五)其他安全衛生管理措施:

1.環安衛委員會應依勞工安全衛生組織管理及自動檢查辦法規定,每三個月至少召開一次會議。

2.針對實驗場所改善及維修,由所屬系所自行或委外辦理改善,由總務處(環安組)負責管控辦理。

3.本校每年定期委外辦理實驗場所低壓電氣檢測,檢測項目包含接地電阻及絕緣電阻測試,如有測試不合格者通知實驗場所負責人完成改善。

4.實驗場所負責人針對實驗場所安全衛生相關用品,必要時得向總務處(環安組)要求協助。

5.本校安全衛生管理運作應依工作守則內容辦理。

本校應定期檢視工作守則內容之合宜性,必要時應作適當修正。

七、計畫期程:

本計畫實施細目預定工作進度,請參照勞工安全衛生管理計畫表內容辦理。

八、本計畫書經環境安全衛生委員會審議通過,陳請校長核定後公布實施;修正時亦同。

勞工安全衛生管理計畫表:

計畫項目

實施細目

實施方法

承辦單位及人員

實施期限

考核辦法或表單(參照規章)

一.工作環境或作業危害之辨識、評估及控制。

執行安全觀察

不定期至實驗場所觀察工作人員作業情形,以期發現不安全行為和狀況,並改善之。

實驗場所負責人

全年

執行實驗安全風險評估

設計實驗時,應評估實驗內容之安全性,考量實驗用化學品危險性,用無毒及低危害取代有毒及高危害化學品。

實驗場所負責人

全年

二.機械、設備或器具之管理。

1.攜帶式電動手工具安全管理

作業前檢點、定點置放

實驗場所負責人

隨時

自動檢查辦法

2.油壓衝剪機械安全管理

作業前檢點、維修/保養/調整掛牌、上鎖

實驗場所負責人

每月

自動檢查辦法

3.高壓氣體鋼瓶安全管理

作業前檢點、定點定容置放

實驗場所負責人

隨時

自動檢查辦法

4.第一種壓力容器安全管理

作業前檢點、維修/保養/調整掛牌、上鎖

實驗場所負責人

隨時

自動檢查辦法

三.危險物與有害物之標示及通識。

1.訂定危害物通識計畫

同上

環安組、實驗場所負責人

隨時

危害通識規則

2.危害物通識教育訓練

同上

環安組、實驗場所負責人

隨時

危害通識規則

3.全球調和制度(GHS)資訊蒐集與通識資料修訂

同上

環安組、實驗場所負責人

隨時

危害通識規則

四.有害作業環境之採樣策略規劃與測定

1.維持有害物作業場所通風換氣設備之有效性

定期檢查、維修、保養與維持通風換氣設備之有效運轉

實驗場所負責人

隨時

作業環境測定辦法

2.定期測定勞工作業環境所存在危害因子

委外由登錄合格機構檢測,測定結果保存3年備查

環安組

依規定期限

作業環境測定辦法

3.訂定年度有害作業環境測定計畫

由勞安單位釐訂,提報勞工安全衛生委員會審議

環安組

每年

作業環境測定辦法

五.採購管理、承攬管理與變更管理事項

1.定期召開共同作業協議組織會議

每三月召開乙次,如需要則召開臨時會議,會議應置備紀錄。

環安組、營繕組、

承攬商

隨時

2.訂定承攬商安全衛生等管理規章

由勞安單位釐訂,提報勞工安全衛生委員會審議。

環安組

隨時

3.採購機械、器具、設備、物料、原料及個人防護具等之契約內容應符合勞工安全衛生法令及相關標準規範

驗收、使用前確認其符合規定

環安組

事務組

營繕組

實驗場所負責人

隨時

自動檢查辦法

4.訂定與實施製程、作業變更管理程序與危害預防措施

評估變更作業潛在風險,採取適當預防措施。

並使勞工充分知悉與接受相關教育訓練

環安組

各系所實驗場所負責人

隨時

自動檢查辦法

六.安全衛生作業標準之訂定

1.增訂與實施動火作業管制程序

實施安全分析

環安組、

實驗場所負責人

隨時

2.增訂與實施局限空間作業管制程序

實施安全分析

環安組、事務組

隨時

七.定期檢查、重點檢查、作業檢點及現場巡視

1.升降機定期檢查

1.每月定期保養及檢查

2.每年定期檢查

營繕組

每月及每年

自動檢查辦法

2.消防設備定期檢查

每三個月實施乙次

環安組

每3個月辦理乙次

自動檢查辦法

3.高壓電氣設備定期檢查

每半年實施乙次

營繕組

每半年實施乙次

自動檢查辦法

4.低壓電氣設備定期檢查

每半年實施乙次

營繕組

每半年

自動檢查辦法

5.照明作業環境測定

每半年乙次測定

環安組

每半年

安全衛生設施規則

6.二氧化碳作業環境測定

中央空調系統之室內作業場所,每半年乙次測定

環安組

每月

作業環境測定辦法

7.作業現場安衛巡檢

每年實施乙次

各部門主管、環安組、總務單位

每年

八安全衛生教育訓練

1.實施新進人員及調換作業勞工之一般安全衛生教育

依勞工安全衛生教育訓練規則實施。

環安組

人事室

隨時

教育訓練規則

2.實施在職人員安全衛生訓練每人3小時

自行規畫實施

環安組

人事室

隨時

教育訓練規則

3.急救人員訓練2名

派員赴訓練機構受訓

環安組

人事室

隨時

教育訓練規則

4.危害通識教育訓練

自行規劃實施,分批辦理

環安組

人事室

隨時

危害通識規則

九.個人防護具之管理

1.購買緊急應變器材

洽原廠商辦理

實驗場所負責人、

環安組

隨時

2.購置防護具

洽安衛器材公司辦理

實驗場所負責人、

環安組

隨時

3.個人防護具定期檢查、維護保養。

每月定期實施性能檢查並加強維護管理及使用人經常檢查。

實驗場所負責人、

環安組

每月

十.健康檢查、健康管理及健康促進事項

1.實施新進人員之體格檢查

新進人員赴指定醫院辦理

人事室、環安組、衛保組

隨時

健康保護規則

2.實施在職人員健康檢查

洽檢查醫院實施,65歲以上每年乙次,65~40歲每3年乙次,40歲以下每5年乙次。

環安組、衛保組

每年9月份

健康保護規則

3.實施供膳人員健康檢查

每年乙次

衛保組、環安組

每年9月份

健康保護規則

4.購置急救藥箱

各實驗室至少一具

實驗場所負責人

每月

健康保護規則

5.實施急救藥箱檢查

每個月檢查一次

實驗場所負責人

每月

健康保護規則

十一.安全衛生資訊之蒐集、分享與運用

1.配合政府加強實施勞工衛生宣導活動

配合政府實施

環安組

隨時

2.張貼各種海報、漫畫、標語並經常更新促進安全警覺

張貼於作業場所明顯場所

環安組

隨時

3.溝通工作勞工意見,改善工作效率

隨時接納安全衛生反映意見及建議,並立即疏導與解決,以改善工作情緒,提高生產效率。

實驗場所負責人、

環安組

隨時

十二.緊急應變措施

1異常處置

訂定與演訓異常狀況連絡、報告、確認、處置方法

學務處(校安中心)、環安組

隨時

2.事故處置

訂定與演訓意外事故緊急停止、避難方法

學務處(校安中心)、環安組

每年5~6月份

3.災害處置

訂定與演訓緊急處置、急救方法

學務處(校安中心)、環安組

隨時

十三統計、分析意外事件成因與研訂改善預防對策

1.制訂與實施安全衛生管理記錄管制措施

彙整、分析意外事件直接、間接與基本原因,並據以採取預防對策

環安組

隨時

2.制訂與實施安全衛生管理績效評估作業程序

1.安全衛生管理記錄建檔備查。

2.依主動、被動績效評量指標加以評估管理績效。

環安組

各系所單位主管

隨時

十四.制訂與實施安全衛生管理績效管理查作業程序

1.配合政府加強實施勞工衛生減災活動

定期審查安全衛生管理績效與研議持續改善措施

環安組

勞工安全衛生委員會

隨時

2.及時公告勞安衛最新施政資訊

1.配合政府實施。

2.張貼於作業場所明顯場所。

環安組

隨時

十五.其他安全衛生管理措施

各單位提供意見及建議,適時配合辦理。

依其意見及建議,適時處理,必要時提報勞工安全衛生委員會討論。

環安組

環境安全衛生委員會

隨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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