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光电缆工程施工安全专项方案1.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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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光电缆工程施工安全专项方案1

 

哈牡铁路电气化改造工程

电缆工程施工安全专项方案

 

编制

审核

批准

 

中国铁路通信信号股份有限公司

哈牡铁路电气化改造工程项目经理部

二○一六年一月

1、编制依据

哈牡电化工程相关施工图纸、《哈牡电化工程施工组织设计》、《铁路通信、信号、电力、电力牵引供电工程施工安全技术规程》、《铁路工程基础作业施工安全技术规程》、《客货共线铁路信号工程施工技术指南》、《哈尔滨铁路局普速铁路营业线施工管理细则》、《哈牡电化工程施工技术标准》。

2、工程概况

哈尔滨至牡丹江铁路地处黑龙江省东部,线路自哈尔滨市向东南经阿城市、尚志市、海林市至终点牡丹江市,沿途经由香坊、成高子、玉泉、小岭、平山、乌吉密、一面坡、苇河、亚布力、鱼池、横道河子、海林、拉古等城镇,经过哈尔滨、尚志、海林、牡丹江四个县级及以上行政区,改建后线路长度350.159km。

哈牡铁路是东北地区铁路网的重要组成部分,西部通过哈尔滨枢纽与哈大、滨洲、拉滨、滨北等线相接,东部通过牡丹江枢纽与牡绥、图佳线相连,本线与哈大、牡绥及牡佳铁路共同构成黑龙江省东北部煤炭、粮食外运及绥芬河口岸集疏运的铁路通道。

目前哈大线已电化,为统一货运牵引质量实现直通直达运输,本线采用内燃多机牵引,但存在到发线有效长不足、需要补机、运营成本高、列车速度低等问题。

另外,牡绥线电化扩能改造已经开工,牡佳、牡图、拉滨、滨北等铁路均有电化改造规划,本线的电化改造,不仅可解决内燃牵引存在的问题,还将带动相关线路的电化改造,使我国东北铁路电气化铁路联网成片,从而完善路网结构,对优化运输组织、延长机车交路、优化资源配置、减少沿线枢纽因换挂机车作业造成到发线能力紧张具有重要作用。

哈尔滨至牡丹江既有铁路电气化改造项目在国民经济与路网中的具有重要的意义和作用。

三、工程安全目标

1、杜绝一般D类及以上事故发生.

2、消除人为一般交通责任事故发生。

3、杜绝人身事故发生。

4、工程管理制度

5、主要技术施工方案

哈牡电化工程是既有线改造工程,施工技术难度大,是我们近年来所从事工程施工技术难度最大的一项工程,也是我们由高铁客专线转到既有线施工的第一项大工程,如何做好此次工程,确保工程项目各项指标的圆满实现,施工技术方案的制定与优化是各项工作的基础应做好如下工作。

(一)图纸审核

要严格按照相关程序要求进行,要确认图纸主要工作量、相关材料、设备的规格、型号、数量等。

对于图纸不能明确的相关事项做好记录、汇总,与设计进行书面沟通并记录留存。

(二)现场定测

1、安全、技术交底

对于现场定测首先要针对现场定测进行安全、技术交底工作,图纸审核中关键部位、图纸上不能完全表达的相关内容的要在现场定测时加以详细复核,并做好相关记录。

通过现场定测要确定以下相关信息。

信号机、道岔、信号楼、及相关轨旁设备的具体位置与坐标。

并在现场做好标识确定电缆径路,

作业过程中安全注意事项。

进行施工测量时,测量仪器须安放在地面坚实牢固、环境安全可

靠的地点。

炎热高温天气长时间在野外露天测量时,测量人员应戴遮

阳帽、仪器应打遮阳伞进行防护。

在铁路线附近用大标旗测量时,应防止机车司机误认信号。

搬运

测量标杆,应将铁尖朝下。

肩扛或手提单杆,应防止伤人。

打定位标

桩时,抡锤者对面严禁站人,以防锤头脱落伤人。

手持塔尺、花杆等长大工具移动时,要注意与附近电力线路保持

规定的安全距离,避免发生触电的危险。

2、电缆径路的选择与确定

确认电缆径路是施工定测的一项重要工作内容,需会同建设、监理、电务、工务、铁通、供电、行车等相关部门进行现场电缆径路的确认工作,对于特殊地段的防护形式进行确定,并在图纸上进行标识记录。

3、定测报告

定测工作完成后要及时整理,尤其是与图纸发生变化的相关信息要在报告里加以明确,说明具体情况。

参加现场定测相关人员进行会签留存备查。

(三)材料申请的编制与提报

根据施工图纸、现场定测报告、技术标准及其他相关设计文件进行材料申请的编制与提报工作,并严格履行物资审批、采购程序。

(四)光(电)缆测试与配盘工作

电缆进场后要及时进行检验、测试工作、技术人员根据施工图纸、施工规范、技术标准、电缆到货情况、测试情况与施工计划进行电缆配盘工作,要力求节约、合理。

根据电缆配置计划和施工计划向物资部门、作业队(工班)提报物资运输计划。

六、危险源辨识及防范措施

针对危险源辨识工作是随着工程项目现场调查、现场定测、工程实际进度计划陆续展开的,要根据工程局集团危险源辨识工作的要求,以北京分公司危险源辨识表为基础结合现场实际情况进行哈牡电化改造工程的危险源辨识工作,逐步形成哈牡电化工程危险源辨识表,涉及此项工作的危险源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一)、安全培训与技术交底。

安全培训、技术交底是从事各项工作的基础,重点是新员工、农民工的安全培训工作,务必要做到全员、全覆盖不留死角不漏一人。

坚决做到没培训、培训不合格、技术交底不清楚不容许作业。

要进一步做好农民工队伍的管理工作,帯工人员(正式员工)必须要清楚作业内容、技术标准及相关安全要求。

作业时要按规定佩戴安全、防护用品和劳动保护用品,应急工具、材料。

同时要做好“两点、三交”及农民工的现场管理工作。

1、新员工、农民工安全培训不到位。

措施:

严格执行“三级”安全教育规定,培训不合格禁止上岗作业。

2、技术交底不彻底。

措施:

严格执行专项作业交底程序,认真做好相关交底记录。

3、农民工、新工单独上道作业

措施:

严格执行营业线施工相关规定,要有具备资格的正式工带班。

(2)、营业线施工管理

在电缆工程施工作业项目中,重点要做好施工计划的提报,相关设备管理单位安全配合协议签订,严格执行营业线施工的有关规定等。

1、邻近营业施工无监督计划或不下发配合单或无设备管理单位人员到场擅自施工。

措施:

及时提报施工计划、通知设备管理单位配合。

2、避车时,列车上的抛落、坠落物或绳索,不按规定戴安全帽、穿防护服。

措施:

加强安全防护,列车同时按要求及时避让。

3、无施工负责人、无安全防护员和驻站联络员擅自施工,

4、列车运行时段,人员、材料、机具等进入封闭网以内,

5、劳务工单独上道作业、上下班穿越轨道无专人带领、不统一指挥

6、在铁路建筑限界以内的地方坐、卧、休息,跨越轨道不遵守“一停、二看、三通过”规定,来车时抢越,

7、提前上道、延时下道、来车不避让,配合人员不到场,擅自施工

(3)、电缆沟的开挖与电缆敷设

主要是做好既有设备的保护工作,避免造成影响行车事故的发生。

设备管理单位要配合做好既有电缆径路的确认与既有设备的防护工作,监理公司要配合做好隐蔽工程的旁站与签认。

帯工人员要随身带好应急工具、材料随时做好抢修的准备,以防挖断电缆等事故的发生。

驻站联络员、现场防护员要按要求做好安全防护工作。

1、开挖沟、坑、槽不掌握地下原有线缆、管道、设备设施状况、不设警示标识

2、有光、电缆或管线等隐蔽设施时,不提前与设备管理单位联系、不签订安全协议

3、开挖沟、坑、槽时,损坏排水设施,在煤气管、供水管、通信线等区域内实施顶管作业。

4、在路肩挖沟不拉警戒带,在铁路路肩或股道间挖沟、坑时,挖出的土石侵限。

5、采用机械开挖时,未报计划、未经铁路局同意。

采用机械开挖时,未对机械作业人员进行安全交底。

6、发现地下有不明物不核实、不报告盲目开挖,挖断既有通信、信号光电缆时,不及时报告。

7、挖电缆沟时,挖沟人员距离太近,挖沟、坑时,沟、坑边放置重物或尖锐利器。

8、建筑物周边开挖电缆沟、基坑,距离不符合规定或无安全防护措施。

9、光、电缆横过铁路、公路或繁忙车道时不采取安全措施,在斜坡地段挖沟、坑时,上侧有人行走或同时作业。

10、在有倒塌危险的房屋、围墙附近开挖时,未对墙临时加固,在人行道或城镇、住宅区挖沟、坑,不设置围挡或过夜时,不设置警示灯。

11、在特大桥上及长大隧道内敷设电缆时,无专项施工方案和安全技术措施,电缆槽道或井内杂物不清理。

12、滚运电缆盘时,作业人员站在电缆盘前方。

电缆盘支架晃动、不稳、倾斜。

13、电缆盘支离地面距离过高超过10cm,光电缆盘转速过快、敷设光电缆人员严重不足。

14、人工敷缆拐弯时人站在光缆内侧,下坡、拐弯时或跨沟渠时无防护人员。

15、采用机械设备敷缆时,不设指挥员、安全防护员,敷缆时行车速度过快,敷缆时行车速度不匀速或急停。

16、抬运光电缆过隧道或走在路肩时,光电缆伸到限界以内,抬运光电缆过铁路时,不统一指挥、不同时通过。

17、光、电缆施工过程中,受冲击力和重物碾压,机械牵引架设光、电缆时,牵引力超过光、电缆允许拉力。

18、光电缆穿管时不戴手套或手离管口太近,测量数据不核对,设备位置不准确造成光电缆过长或过短。

19、冬季敷设线缆未采取防寒措施、弯曲半径不符合要求,

20、交叉施工时对光电缆没有采取保护措施光、电缆与电力电缆同沟,未采取物理隔离。

21、检查、监控不到位(外皮刮伤、背扣),对外部损伤的光电缆,临时用胶带缠裹或进行临时性保护后,不进行正规接续。

22、光电缆接头数量、位置不准确图纸标记不清楚(黑接头),隐蔽记录与现场不一致,光、电缆接头设在既有铁路或公路上方的大桥槽道内且未绑扎或固定不牢固。

23、槽道盖板掀开后码放不稳固或侵入铁路建筑限界,坑道、管道敷缆不执行受限空间施工安全操作规程。

24、架空光、电缆承力索线有无伤痕和锈蚀等缺陷,架空光、电缆与既有明线条跨越交叉应采取隔离、绝缘措施。

(四)、电缆的防护与电缆沟的回填

与有关设备管理单位签订安全协议、不调查既有设备类型和使用情况(设备、电缆老化、接地).

造成危害:

设备损坏、行车事故。

2、开挖沟、坑、槽不探测原有设备状况、不设警示标识。

造成危害:

设备损坏、行车事故。

3、配合人员不到场,擅自施工。

造成危害:

设备损坏、行车事故。

4、提前上道、延时下道、来车不避让、不设安全防护员和驻站联络员。

造成危害:

发生行车事故、人身伤亡事故。

5、未编制应急预案、不携带应急物资、工具、材料等。

造成危害:

扩大事故影响。

6、防护人员、驻站联络员无证,防护距离不够或未带防护用具。

造成危害:

行车事故、伤害事故。

7、营业线施工器材、物资、工具侵限

造成危害:

造成停车、行车事故。

8、不穿防护服、人坐在钢轨上。

造成危害:

人身伤亡。

9、在未经批准情况下违规使用简易轨道车,在两条线路中间使用自行车、摩托车。

造成危害:

行车事故、人身伤亡。

10、下班后现场遗漏料具。

造成危害:

行车事故、财产损失。

11、交叉施工时不采取安全措施。

造成危害:

意外伤害。

12、在路肩挖沟不拉警戒带,在铁路路肩或股道间挖沟、坑时,挖出的土石侵限。

造成危害:

行车事故、人身伤害。

13、开挖沟、坑用彩条布等垫布不折叠压实。

造成危害:

行车事故。

14、光、电缆横过铁路、公路或繁忙车道时不采取安全措施。

造成危害:

行车事故、人身伤害。

15、挖断既有通信、信号光电缆时,不及时报告。

造成危害:

行车事故、扩大影响。

16临时用电不规范.

造成危害:

触电。

17、在特大桥上及长大隧道内敷设光电缆时,无专项施工方案和安全技术措施。

造成危害:

行车事故、人身伤害、光电缆损坏。

18、敷设光电缆人员严重不足。

造成危害:

电缆损坏、人身伤害。

19、

要求各参建施工项目部组织相关人员成立危险源辨识组织机构,根据各施工标段现场具体情况结合分公司危险源辨识表,确定本项目部危险源

(二)安全措施

1、电缆运输安全、

使用车辆运载电缆盘等易滚动物品时,必须用三角垫木止动,用

绳索绑牢。

电缆盘不得平放,卸车时,禁止在无任何措施的情况下直

接从车上滚下,电缆盘堆放严禁影响车辆和行人通行。

使用滚杆搬运时,拨动滚杆,应用钢钎或撬棍拨动,禁止用手、脚直接拨动,操作人员应避开滚杆,防止压伤或挤伤。

人力装卸、搬运笨重物件时,要先确认物件的重心防止翻倒,统

一指挥,禁止违章操作;跨越公路、铁路时,应注意通行车辆及行人,

须设专人防护。

使用车辆载运货物时,所有物件应装载稳固牢靠,不得超载、偏

载、超高、超界。

汽车在未停稳前,不得上下人员和进行装卸材料、

机具和传递物件及做其它工作。

在高压线路、动力线附近作业时,为防止触电事故发生,应采取相应的安全防护措施。

起重臂、钢丝绳及装卸物件的边缘与带电部分的距离不得小于2m。

作业前,起重司机应检查起重机械状态和性能是否良好,查看起

重操作周围环境是否满足吊装要求,特别是在运营线路附近作业时,

吊臂严禁侵限。

装卸负责人应检查绳索规格是否满足作业要求。

2、电缆沟开挖与敷设

电缆沟的开挖与敷设是我们电缆工程安全控制的重点,是我们本次工程项目安全的重中之重,也是对既有线路稳定、既有设备、、地下缆线、地下管道等设施危害最大的作业项目之一。

如何做好此项工作,应做好如下工作

(1)施工前应与设备管理单位签订安全协议书,在施工时挖沟、

坑前,必须了解地下设施情况,当有光、电缆或管线等隐蔽设施时,

做好安全防护,确保既有设备的安全。

光、电缆横过铁路、公路或繁

忙车道挖沟时,宜采用顶管方式;必须开挖时,应先挖半边,铺好板

桥后再挖另半边,并采取相应安全防护措施。

(2)在车站、站场和危及行车安全的地段挖沟、坑前,应与设备

管理单位签订安全协议书,施工时设驻站联络员、安全防护员进行安

全防护,确保行车及人身安全;在影响行人和运输作业区段挖沟、坑

时,沟、坑要当天回填、夯实,确需过夜时,应设防护栏和警示灯进

行防护。

在有倒塌危险的房屋、围墙附近开挖时,应对墙体进行临时

加固;开挖、敷设、回填、夯实应当天一次完成。

(3)在铁路路肩或股道间挖沟、坑时应设安全防护员进行防护,

挖出的土不得混入道渣内,列车通过时停止沟、坑内作业,并迅速避

让列车。

在斜坡地段挖沟、坑时,应清除斜坡上的浮土、石块等杂物;

挖出的土、石应放在下侧;沟、坑内有人工作时,上侧严禁有人行走

或同时作业。

(4)挖沟时施工人员相邻间距应不小于3m的距离;开挖的沟、

坑深度超过1m时,不得一人单独作业;坑底面积小于1.5平方米时,

内不得有两人及以上人员同时作业。

挖沟、坑时,沟、坑边不得放置

重物或工具;弃土距离应在沟、坑边0.4m以外;堆土高度不应大于

1.5m;挖水沟、坑使用抽水机时,抽水机应距沟、坑边2m以外。

3、在土质松软地带挖沟、坑时,应按斜坡进行开挖,坡度的大

小应根据土壤的性质、湿度及坑深确定,一般情况下应符合下列挖沟、

坑坡度表的规定;挖水沟、坑或流砂沟、坑时,应采用防护板或沉箱

等加固措施。

在架空线路附近开挖沟、坑时,应采取安全防护措施,

防止线路杆塔倾斜、悬倒。

电缆敷设应符合下列规定:

1、电缆盘架设严禁侵限,应选择地势平坦、地质坚硬的地点,

电缆支架应稳固,轴杠保持水平,电缆盘放置应保持在两起重架的中

央下部边缘距地面不应大于100mm,并有制动措施。

2、电缆应从盘下部引出,转动方向正确;电缆盘的防护板,拆

下后应放置在安全地点。

电缆盘处作业人员,不得站在电缆盘前或将

脚伸入盘下。

4、敷设电缆作业时应统一指挥,按规定设置安全防护人员和驻

站联络人员,敷缆人员应正确佩戴和使用安全防护用品;敷设过程中,

应保持匀速前进。

敷缆人员均应站在电缆沟内侧、电缆的同一侧,在

拐弯处应站在拐弯外侧;往地面或沟内放电缆时,应按先后顺序轻拿

轻放。

5、敷设较长电缆过铁路或公路时,敷缆人员应与铁路或公路平

行,统一指挥,首尾同时起步跨越,严禁排成与铁路或公路垂直的队

形通过。

抬运电缆过桥梁、隧道或在铁路路肩上抬运时,不应将电缆曲伸到限界以内。

6、当电缆穿越管道、障碍物时,应由专人操作,采取防护措施

防止电缆刮伤、受损;电缆上下坡、跨沟渠、跨桥梁和拐弯处,应设

专人防护。

在电缆工程施工过程中的成品保护主要有以下两个方面

一是对既有设备的保护,其主要目的是保证既有设备不被损伤从而确保行车安全与人身安全。

如采用一定防护形式、方法,减少对道床石渣的污染、采用顶管的方式过轨减少对路基稳定性的损伤、对一些关键设备部位的基础加固、增加警示标志、围栏等也是对既有设备的成品保护确保安全。

二是对于新敷设电缆、设备的保护,其主要目的是保证新材料、设备的安全不被损毁与盗窃。

主要是从技术措施、施工方案方面对其进行保护如;开挖过道时设专人防护,不许敞口过夜。

电缆敷设完毕应及时回填,对于不能及时回填的电缆沟要设专人巡查看护。

对于路肩、护坡等要害部位要及时夯实回填,不许敞沟过夜等措施都是对成品保护的形式。

施工项目部要根据现场实际情况制定切实可行的成品保护措施确保安全。

6、应急预案

在铁路营业线(临近)施工中,为确保把人身安全、行车安全放在首位,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方针,严格执行国家、铁路总公司、哈尔滨铁路局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特制定本预案。

项目部成立以项目经理为组长,项目副经理、总工为副组长,工程、物资、安质为组员的应急组织机构。

负责处置突发事件的领导组织处理工作。

具体分工如下:

1、主管经理负责现场,任务是掌握了解事故情况,组织现场抢救。

2、项目调度负责联络,任务是根据指挥小组命令,及时布置现场抢救保持与当地电力、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及劳动部门等单位的沟通。

3、作业队负责维持现场秩序,做好当事人、周围人员的问讯记录。

4、安质部负责妥善处理好善后工作,负责保持与当地相关部门的沟通联系。

铁路营业线(临近)施工事故应急措施

1、现场人员应立即上报项目部调度。

2、项目部调度接到报告后立即通知主管经理、安质部并上报哈牡电化改造工程指挥部。

3、项目部应急指挥部立即派人赶赴事故现场,指挥作业队现场人员全力抢修;同时调集、组织项目内技术人员做好抢修技术支持,确保尽快恢复运营。

4、铁路营业线设备、线路的抢修和维护。

5、现场如有伤员,立即与当地120急救中心取得联系(医院在附近立即送往医院),应详细说明事故地点、严重程度、现场联系人及联系电话,并派人到路口接应。

7、事故调查报告,及时上报哈牡电化改造工程建设指挥部、监理公司、分公司安质部。

四、通讯联系

医院急救中心:

120

工地现场值班电话:

有关负责人电话:

项目负责人:

手机:

安全员:

手机:

技术负责人:

手机:

班组工长:

手机:

五、注意事项

1、事故发生后应立即停止施工。

2、事故发生时应组织人员进行全力抢救,视情况拨打120急救电话和马上通知有关负责人。

3、做好现场记录,留存相应影像资料,用于事后的事故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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