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原工学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学生干部队伍建设与管理的若干规定.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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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原工学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学生干部队伍建设与管理的若干规定

中原工学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学生干部队伍

建设与管理的若干规定

各直属单位:

高校学生干部是学生管理工作中的一支重要队伍,是联系老师和学生的纽带,他们在高校学生管理工作中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

他们不但是做好学生思想政治工作的一支重要力量,是学校精神文明建设的带头人,是校园文化活动的组织者,而且他们中的大多数人将是祖国建设急需的“四化”后备干部,是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事业的栋梁之才,因此他们自身素质的高低不仅反映出当前高校培养人才的质量,更重要的是关系到党和国家的前途和命运。

为进一步加强和完善我校学生干部队伍建设和管理工作,根据“共青团中原工学院第一次代表大会”和“中原工学院第一届学生代表大会”(简称“双代会”)的工作要求,经校团委研究决定,现拟《中原工学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学生干部队伍建设与管理的若干规定》如下:

一、学生干部的界定

依据《团章》规定及《中原工学院学生手册》、《中原工学院学生会章程》、《中原工学院大学生社团联合会章程》、《中原工学院大学生艺术团章程》《中原工学院大学生创业发展联盟章程》的相关要求,结合近年来我校学生组织发展的现状,对学生干部范围进行重新界定:

1、学生干部的界定

学生会、研究生会及班委系列学生干部,包括校学生会主席、副主席、部长、副部长和干事;院系学生会主席、副主席、部长、副部长和干事;研究生会主席、副主席、部长、副部长;班级委员中的班长及各位委员;

共青团系列学生干部,包括团总支副书记、班级团支部书记及支部委员;

大学生社团联合会、大学生艺术团、创业发展联盟等社团系列学生干部,包括:

大学生社团联合会主席、副主席、部长、副部长和干事及各社团社长;大学生艺术团团长、副团长、部长、各乐队队长;创业发展联盟主席、副主席、部长、副部长、部员。

以上学生均属于中原工学院学生干部,其中大学生社团联合会主席、大学生艺术团团长、创业发展联盟主席在职权上等同于校学生会副主席。

2、学生干部的隶属关系

共青团中原工学院委员会(简称“校团委”)是我校共青团工作的最高领导机构,各学院团总支委员会隶属校团委和学院党总支双重管理;各班级团支部隶属院系团总支和辅导员(或班主任)双重管理。

校学生会、大学生社团联合会、大学生艺术团、创业发展联盟四个学生组织隶属校团委管理;各学院学生会隶属学院团总支和校学生会双重管理;研究生会隶属研究生团总支管理;班级委员会隶属辅导员(或班主任)和院系学生会双重管理;各学生社团组织隶属大学生社团联合会管理。

二、学生干部的选拔和聘用

各级学生干部的选拔按照民主集中制,以公平、公正、公开、择优的原则进行选拔和聘用,具体程序规定如下:

1、共青团系列学生干部

(1)共青团中原工学院委员会和各学院团总支委员会分别由共青团中原工学院代表大会和各学院团员代表大会选举产生,每届任期3-5年,具体选举办法参照《共青团中原工学院代表大会选举办法》执行;

(2)若学生委员中有毕业或离校的,委员每年增补1次,具体增补办法参照《共青团中原工学院委员会委员增补办法》执行;

(3)班级团支部由班级团员代表大会民主选举产生,每届任期一年;若任期已满,经上级团组织考核,在班级团员的一致同意下,团支部书记及委员可向直属上级团组织提出书面申请连任。

(4)各班级团支部选举办法规定如下:

班级团支部由班级团员代表大会民主选举产生,并报经上级团的组织批准。

班级团支部设支部书记、组织委员、宣传委员、心理委员等

2、学生会及班委系列学生干部

(1)校学生会和院系学生会分别由中原工学院学生代表大会和各院系学生代表大会民主选举产生;中原工学院学生代表大会和各院系学生代表大会每3-5年召开一次,各级学生干部组织每届任期一年;

(2)通过全体学生委员会议差额选举产生学生会主席团,在指导老师的指导下,由主席团根据综合考评,选拔产生学生会各部负责人,并在全校内予以公示;

(3)考虑到学生干部的流动性,在未召开学代会的年份里,每年的10月中旬,对学生委员增补1次,具体增补办法参照《中原工学院学生委员会委员增补办法》执行;增补后的学生委员通过全体委员会议差额选举产生新一届学生会主席团,并根据综合考评,选拔产生学生会各部负责人,并在全校内予以公示。

(4)班级委员会每年换届1次,每年的11月以前,以公开竞选方式,通过班级成员无记名投票选举产生,一般设班长、副班长、学习委员、生活委员、体育委员、文艺委员;班委会一般由6人组成。

3、社团系列学生干部

大学生社团联合会每届成员包括主席团、部长、干事和各社团社长,每届任期一年。

任期最后30日内,由校团委老师、社团干部、社团成员组成大学生社团联合会换届工作委员会,负责社团联合会换届工作。

换届程序为公开竞选,通过审查候选人相关资料,举行换届选举大会,试用期考察等环节,最终确定社团联合会学生干部,并颁发聘书和工作证。

大学生艺术团学生干部包括团长、副团长、部长和各乐队队长。

大学生艺术团学生干部每届任期1年,由特殊文艺才能的可连任2年。

大学生艺术团学生干部得换届程序参照大学生社团联合会换届程序执行。

创业发展联盟学生干部包括主席、副主席、部长、副部长及部员。

创业发展联盟学生干部每届任期1年,换届程序参照大学生社团联合会换届程序执行。

三、学生干部的职责

1、共青团学生干部的职责

校团委是我校共青团工作的最高领导机关,在校党委和团省委的领导和具体指导下,领导、开展我校团的工作,主要包括制定学校共青团工作计划、举办校级重大活动、指导学生会和社团工作、对各团总支工作进行考核、共青团活动对外的舆论宣传等。

各学院团总支是我校团学工作的中间力量,主要在校团委的具体指导下,领导、开展院系团的工作,包括举办院系重大的学生活动、承担校团委工作任务、指导院系学生会工作、对各班级团支部工作进行考核等。

班级团支部是团的基层组织,是和广大同学接触最密切的团的组织,也是开展我校团学工作的第一线工作者。

其主要职责是:

在上级团组织的指导和安排下,组织班级团员搞好团的组织建设,按时收缴团费;严格按照团的组织生活制度组织好组织生活,督促团员切实履行义务;争创“优秀团支部”,并与班委会密切配合争创“优秀班集体”,建设良好的学风、班风、舍风;自觉接受党的领导,做党的忠实助手,协助党组织做好“推优”入党对象的考察、培养工作;同时负责对班费支出情况和班委会工作进行监督,做到班费支出透明;并在每学年初,监督奖学金、助学金评定工作的公平、公正和公开性。

最后,积极按时完成上级团组织交办的各项任务。

2、学生会及班委学生干部的职责

校学生会是在校党委的直接领导和团委老师的具体指导下开展工作的学生组织;是学校党委和行政部门联系同学的桥梁和纽带。

坚持“精诚团结,竭诚奉献”的工作精神,以“服务党团领导”为核心,以“服务青年学生成长成才”为目标,遵循“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服务”的工作原则,以“服务、完善、创新和发展”为指导思想,组织学生开展思想教育活动、学习活动、丰富多彩的文体活动和社会实践活动、志愿者服务等多种活动;为全校师生服务。

院系学生会是在各学院团总支老师的具体指导下,以院系专业、人才特色为依托,服从校学生会的安排并积极配合校学生会开展各项工作,辐射、带领院系团支部和班委,凝聚广大学生积极组织参与并独立自主开展丰富多彩的校园文化活动。

班级委员会成员是学生干部的基层组织。

其主要职责是:

积极贯彻执行学校、学院有关学生工作的决议和工作要点,执行学校有关部门的决议,完成上级布置的任务;向学院党总支、团总支反映学生学习、生活的情况和意见,鼓励学生刻苦钻研科学文化知识,组织课外学术活动;争创“优秀班集体”,建设良好的学风、班风、舍风;与党小组、团支部密切配合,争创“优秀团支部”;协助学校、学院党总支、团总支和学生会做好对学生的组织管理,做好奖学金、助学金评定等各项工作。

3、社团系列学生干部的职责

大学生社团联合会直属校团委领导,以“张扬个性、展现风采”为主题,以“丰富校园文化、张扬青春激情”为宗旨。

在新的理念、新的管理模式指导下,统一管理我校五十八个社团。

以完善社团管理和服务制度为保障,引导、服务社团发展,实现丰富多彩的社团二课活动为广大师生服务。

大学生艺术团在校团委的具体指导下开展工作,主要以校园为基地,以发展高雅特色校园文化,建设学生群体大众文化,丰富学生课余生活,提高学生自身艺术修养,陶冶高尚情操,努力营造清新、自然、健康的校园文化氛围为目的和宗旨,为校园文化增添艺术活力。

致力于普及艺术知识和技能,提高学生艺术修养等工作,举办、承办学校大型文艺活动、为学校培养文艺骨干。

创业发展联盟集结我校内有创业意图的广大学生,以“放眼市场、立足校园、紧跟形势、发挥特色、追求卓越”为宗旨、以“储备创业人才,凝聚立志创业者,打造校内优秀大学生创业团队”为目标,立足校园,面向社会,积极争取各类社会资金,为优秀的创业项目提供物质及政策支持,用专业知识引导创业学生合理规划创业之路,大力推出能充分反映我校大学生特色的主打团队,将优秀项目广泛推向市场。

充分利用和挖掘各种社会资源,努力开辟促进我校大学生创业工作的新领域。

四、学生干部的管理与考核

1、学生干部实行“谁主管、谁负责”管理机制;同时,实行主席团对指导老师负责、部长对主席团负责、干事对部长负责的相互负责、相互监督、相互配合为辅的有效机制。

要求各级学生干部要认真了解校团委的工作全局,鼓励他们主动开展工作和汇报工作情况,积极负责地发表意见,结合自己工作实际,创造性地完成各级组织交给的任务。

2、各级学生干部一律采用“选聘制”,在选拔为正式学生干部后,校团委、院系团总支会向学生干部正式下聘书;同一岗位的学生干部任期原则上不超过二年,团总支副书记、学生会主席团、班长和团支书等每届任期均为一年。

3、学生干部的考核要从政治、学习、工作、作风、品德等方面每学期考核一次,在新学期开学后两周内完成。

学生工作组织建立学生干部个人档案,可根据学生干部的个人情况进行定性、定量的考评,并建立考核档案,同时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建立健全学生干部的管理制度。

4、在干部任期期间,考核结果作为所在组织及个人评优评先依据;同时在干部任期满后,参考其考核结果和学龄决定续聘、晋升或解聘,使干部的换届工作有序地进行,形成新老干部顺利交接工作的良性循环。

五、学生干部的权利和义务

1、学生干部的权利:

(1)代表学生参与学校和管理事务,沟通学校有关部门和有关领导与广大学生的联系,促进学校学生工作和后勤工作等与学生利益相关的工作,参与有关学生事务的协商工作;

(2)组织学生开展自我管理、自我教育和自我服务活动,在维护国家和人民以及学校整体利益的同时,维护广大同学的正当权益。

(3)对本级或上级团组织或学生会、社团联合会、大学生艺术团、创业发展联盟有监督、讨论、建议和批评的权利,并有权要求其改进工作;

(4)有被推荐或自荐到更高一级组织直至校、院系学生会、校社团联合会、校大学生艺术团、创业发展联盟任职的权利;

(5)在评优、入党、评定奖学金和就业方面,学校对学生干部给予优先考虑和推荐;

(6)有维护集体、他人及自身正当权益不受侵犯的权利;

(7)按学校的有关规定享受其他应享受的待遇。

2、学生干部的义务:

(1)认真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积极宣传并坚决执行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

(2)及时反映广大同学的意见和心声,做学生利益的忠实代表和维护者;

(3)在思想、学习、工作、生活方面起表率作用;用组织凝聚和团结广大同学,成为同学的知心朋友;

(4)、认真组织各项丰富有益的、促进大学生身心健康的“第二课堂”活动;

(5)服从组织安排,做好本职工作,完成组织交办的任务;不断改进工作方法,创造性地进行工作;

(6)带领全体学生遵守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维护学校的安全稳定大局;

(7)正确处理好工作与学习的关系,做到工作、学习两不误;

(8)模范遵守国家法令和校规校纪。

六、学生干部的奖惩

1、奖励

凡经考核评为优秀者,任职时间在一学期以上的所有学生干部,都可享有以下奖励。

、有资格被评选为校级“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团干部”、“先进个人”等荣誉称号;

、推荐参加省、市级“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团干部”评选活动;

、对于表现特别优秀和突出者,可以推优入党、在评定奖学金等相关荣誉方面给予优先考虑;

、建立学生干部档案,将其表现及考核情况以学期为准,记录档案,直至辞退之日。

2、处罚:

处罚分四种形式:

1、口头警告

有以下情况之一者给予口头警告一次:

①、个人表现与干部身份不相称的事,引起不良反映者;

②、语言不文明、平时本职工作不按时完成、开会迟到、缺席者;

③、传播谣言、挑拨离间激发矛盾者;

2、书面检讨,内部通报批评:

在组织工作中不服从组织管理,不尊敬老师,办事不公,滥用职权,徇私舞弊者,给予书面检讨和通报批评,取消本学期评优资格;

3、停职反省:

在学校酗酒、赌博、闹事、男女交往不得体者,或在学校违纪受到学校记过以下处分者,给予停职反省,取消本学年评优评先资格。

4、撤职: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给予通报批评,撤消其一切职务:

①、在学校或社会上发生重大违纪事件,违反法律者;

②、受学校记过以上处分者。

注意:

停职反省以上处罚将记录入个人的档案。

七、学生干部的培养

在对学生干部培养的过程中,各指导老师应注意挖掘学生干部的特长,打破传统用人的局限,提供能够释放特长的空间,做到人尽其才。

同时,还应该坚持以人为本,对学生干部进行科学地培养,以内强素质,外树形象,严格要求,着力于“三个加强”:

1、以培养学生干部的德、智为基础,以思想引导为方式,加强学生干部自身业务素质培养。

在坚持“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服务”为中心的同时,积极响应学校党政方针、政策,加强思想引导,坚持理想、信念教育为核心,特别是培养坚定的信念和远大的理想,对爱党、爱国主义、集体观念、价值取向、审美观念等思想教育和引导;各级学生组织应注重学生干部德、智、体、美等方面协调发展,通过自行策划、精心组织、协调安排、团结互助、认真总结工作过程,因人而异,进行锻炼和培养。

在自身业务素质方面,各级学生干部坚持以“双强双优”型学生干部为目标,在加强自身理论知识、专业知识学习的前提下,加强自身工作能力、语言表达能力、社会交际能力、统筹协调能力等素质的培养;不断地实现学生干部自身的协调发展,同时也为学生干部队伍发展走向特色化、科学化、可持续发展提供条件。

2、加强各级学生组织的服务和管理职能,实现两个转变。

学生干部组织工作由“活动型”向“服务型”转变。

各级学生组织工作的好坏关键在于是否切实地为学生服务,想学生之所想,急学生之所急。

学生会、团支部、学生社团及班委会的工作性质不应该只是活动型,而应是服务型,不是“学生服务活动”而是“活动服务学生”。

服务是贯穿各项工作的主线,是工作的目的;而活动则是工作的载体,工作的手段,不能单纯地为搞活动而搞活动。

学生干部组织策划的各类活动应该是源自学生的实际需求,为同学们所喜闻乐见。

力求避免硬性摊派任务的现象,应赋予学生更大的选择主动权。

3、加强团总支、学生会的桥梁作用,做好团委的助手和后备军。

学生干部要贯彻“群众路线”,即从同学中来,到同学中去,为同学们服务,而不是摆架子,讲空话。

学生干部的工作应旨在“如实反映学生心声,竭力维护学生的正当权益”。

学生干部应主动深入学生当中,通过各种座谈、问卷调查以及网络信息等形式,广泛收集同学们的意见和建议,并争取及时解决,让同学们感受到实实在在的服务。

建议在学生会设立意见箱,及时把学生的思想动态和存在问题向党、团委反映,商讨解决问题的办法,为同学们排忧解难。

共青团中原工学院委员会

二○一○年七月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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