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务工作流程广州工程技术职业学院.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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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务工作流程广州工程技术职业学院

教务工作流程

1、申报、备案新专业流程图

每学年第二学期第十周主管院领导召集系(院)、就业指导中心、招生办参加申报或备案新专业的教学工作会议,教务处提出制定拟申报、备案新专业的教学计划的实施意见和要求

 

各系(院)学习理解上级文件精神,认真开展市场调研,准确把握市场对各专业人才的需求,征求系(院)专业指导委员会意见,向教务处报拟新开专业名称,主持制订教学计划

 

教务处初步审核各系(院)所报新专业,组织召开教学工作委员会会议,审议当年拟申报或备案的新专业

 

新学期第二周学院领导班子讨论,确定当年申报或备案的新专业

 

按高教厅要求准备好相关材料,于规定时间之内报送申报或备案新专业的材料

 

接高教厅审批准予当年新开专业后,主管院领导对新专业教学计划进行

审批,并下发执行

 

支持性文件:

教育部、广东省教育厅各年度关于备案、申报新专业的通知、文件,《普通高等学校高职高专专业设置管理办法(试行)》,《普通高等学校高职高专教育指导性专业目录(试行)》。

相关记录:

1、讨论新专业申报和备案的教学工作会议记录2、专业备案表3、新专业申报表4、备案、申报新专业的请示(办文)

协助性部门:

各系(院)、就业指导中心、招生办、教学工作委员会、学院办公室(办文)

2、教学执行计划编制流程图

教务处于每学期第八周前征求各系(院)对教学计划执行情况的意见,如系(院)需要对教学计划做出调整的,需提前报主管院领导审批

 

教务处根据教学计划,于每学期第八周制定下学期的教学执行计划初表,安排下学期应开课程及其他教学环节的教学任务、课时数等,确定考核方式

 

各系(院)于第九周根据各专业教学计划和已开课程核对教务处制作的教学执行计划初表,系(院)主任签署意见后反馈给教务处

第十至十五周间,各系(院)落实各课程的任课教师及上课的时间段

第十六周,教务处按照相关规定和要求对各课程教师的任课资格、是否新开课、新开课试讲等情况进行审查

分管院领导审批

各系(院)、教务处根据审批后的教学执行计划编制课程表

 

支持性文件:

《广州工程技术职业学院日常教学管理规定》

相关记录:

1、《教学计划管理审批表》2、《教学执行计划表》

3、《教师新开课审批表》

协助性部门:

各系(院)

 

3、排课工作流程图

教务处于第十六周将审批后的教学执行计划送至各系(院)

 

第十七周,各系(院)遵循教学规律,按照《广州工程技术职业学院日常教学管理规定》的要求落实各任课教师的上课时间,原则上周一至周五上午排课,周四下午不排课,所有课程不能连续上课四节以上。

第十八周,教务处根据各系(院)所排教师上课的时间安排,统一安排课室,协调各系(院)的时间、课室冲突,在协调课室和时间时,优先安排兼职教师,专业教师原则上服从各系(院)安排

 

第十九周,各系(院)根据确定的课程表,填写《教学任务书》,送教务处盖章

各系(院)教务员在二十周前将《教学任务书》连同教材、教学大纲、校历交给任课教师

第二十周,各系(院)教务员将下学期的课程表交给各班辅导员,辅导员通知各班学生

 

支持性文件:

《广州工程技术职业学院日常教学管理规定》

相关记录:

1、教学任务书2、课程表

协助部门:

实验与实训中心、各系(院)

 

4、教学大纲、实验指导书制(修)订工作流程图

教学计划批准后,教务处组织各系(院)对相关课程和教师下达《教学大纲编制任务书》或《实验指导书编制任务书》。

各系(院)组织教师在规定的时间内编制出下学期新开课程的教学大纲或实验指导书

报分管院领导审批

教务处于将审批后的教学大纲、实验指导书通知到各系(院)

各系(院)在每学期放假前一个月内把教学大纲、实验指导书连同《教学任务书》下达到任课教师

任课教师

当教学大纲或实验指导书在执行中,需要变更时,首先由任课教师提出变动意见

系(院)进行讨论,并作出书面报告

教务处审核

主管院领导批准

 

教务处将批准后的教学大纲或实验指导书反馈给各系(院),并执行新的教学大纲或实验指导书

支持性文件:

关于制订高等职业技术教育类专业教学大纲的原则意见(试行) 

相关记录:

1、教学大纲(实验指导书)编制任务书2、各专业课程教学大纲3、相关课程实验指导书

协助性部门:

各系(院)、相关教学部门

5、教学工作计划管理工作流程图

教务处每学期开学前根据学校教学工作要求制订学期教学工作

计划

 

报分管院领导批准

教务处根据制订的教学工作计划开展工作,同时将教学工作计划知会各系(院),各系(院)教学工作参照执行。

学期末作教学工作总结,各系(院)应充分利用各课程

《教学质量分析表》进行教学情况的总结

执行过程中教学工作计划需要更改时,须履行相关手续

教务处提出调整申请

分管领导审批

实施调整后的教学工作计划

教务处在每学期结束时将教学工作计划进行整理和保存,三年后交档案室保管

支持性文件:

相关记录:

1、每学期教学工作计划2、每学期教务处工作总结

协助性部门:

各系(院)

6、教材征订工作流程图

教务处第十周向各系(院)发出征订教材的通知

第十至十二周,各系(院)征求教师意见、查阅教材订购目录和教材样书,填写《教材订购单》包括书名、版别、出版发行单位、编者和数量,报教务处

教务处根据各系(院)教材订购计划,汇总全院的教材供应计划

院主管领导批准

第十三周教务处发《教材订购单》到出版社(教材管理员跟踪教材到位情况)

放假前教师用书发至各系(院)教务员

开课前一周内通知出版社送教材入库,按系(院)、班级分类存放

开课前三天把教材分发到各班,有关领书人员填写《教材发放表》

选修课教材按实际开班人数单独结算

第七周分班级结算教材费用,编制《教材费用清单》,发布各班级教材费用使用情况,毕业班则办理补、退书费

第八周清点库存,剩余教材退还出版社

第十周前向计财处提交本学期教材总码洋及教材清单,结清

教材款

支持性文件:

广州工程技术职业学院日常教学管理规定

相关记录:

1、教材征订表2、教材发放表3、教材结算表

协助性部门:

各系院、龙洞校区

7、调、停、补课工作流程图

教师因公、因病需要调(停)课时,由教师本人提前向系(院)申请,并填写《调、停、补课申请表》,一式两份

 

系(院)领导审批

 

教务处批准

主管院领导签署意见

 

经批准后,由系教务员将审批后的《调、停、补课申请表》一份留系(院)保存,教务员负责安排补课手续,一份交教务处存档,调整课程表

 

教务员通知教师、班主任,告知审批结果

 

通知相关的班级调(停)课

 

教务员根据《调、停、补课申请表》与任课教师联系补课,与教务处教学运行管理人员协调确定补课时间、地点后正式通知

 

填写《调、停、补课申请表》,经系主任批准后,报教务处审批

 

教务员通知相关班级补课

 

支持性文件:

《广州工程技术职业学院日常教学管理规定》

相关记录:

调、停、补课申请表

协助性部门:

各系(院)

8、教学运行工作流程图

每学期开课前教务处依据学期课程总表和《校历》,编制出本学期《教务员值班表》,并发至各教务员

 

教务员根据《教务员值班表》的安排,于值班日当天上课之前到教务处领取《教务员值班表》,并负责当天的教学检查

开学初,各系(院)教务员或班主任到教务处领取《教学日志》,并交各班班长保管

 

任课教师每次上课后及时认真填写《教学日志》,并签署意见,每天上课结束后由各班班长送回系(院)检查

教务员对教学检查的情况认真记录,发现问题及时向有关部门汇报

 

各系院每周四下午将《教学日志》轮流交教务处或学工处检查并签署意见

 

在每学期公众节假日到来时,教务处应在政府公布节假日安排的第二天,做出关于节假日教学安排的通知,经主管院领导同意后通知各部门和学生

每学期第十二周前,教务处根据教学计划和日程安排,编制下一个学期的《校历》,报校领导办公会议研究后执行

每学期末,配合各系(院)组织期末考试,安排考场

 

 

支持性文件:

《广州工程技术职业学院日常教学管理规定》

相关记录:

1、教务员值班表2、教学值班登记表

协助性部门:

各系(院)

9、兼职教师管理流程图

第十周至十五周,各系(院)根据教学需要和学院相关规定对任课教师的要求聘请兼职教师

 

各系(院)将兼职教师的相关资料交教务处,教务处对兼职教师的任课资格进行审查,对于开新课的教师应根据学校的规定组织试讲

对试讲合格、审查过的兼职教师,各系(院)于每学期第二十周分发下学期的《教学任务书》,含校历、教学大纲、教材、教学要求、课酬标准等内容

 

正式开学后,系(院)负责对兼职教师的日常考评和教学检查

 

每学期期中组织全院体兼师参加课堂教学质量评估,对评价结果进行统计和反馈

 

兼师相关资料存档

 

支持性文件:

《广州工程技术职业学院日常教学管理规定》、《教学质量监控实施细则》

相关记录:

1、兼职教师登记表2、教学任务书

协助性部门:

各系(院)

 

10、新生入学和报到注册管理工作流程

教务处在《新生录取通知书》发出之后收到招生办公室的新生

录取名册

 

教务处组织暑假值班人员开展新生咨询和接待家长参观工作

根据学院“新生入学及报到工作计划”,做好各项准备工作,含学籍卡、军训教材、耳机、学生证等

新生报到当天,负责现场咨询,办理转专业(填写《新生入学转专业申请表》),以及学籍卡、军训教材、耳机的发放

教务处于新生军训期间(两周)内编班,制作各班《学生名单》发到各系(院)、学生处、图书馆、信息中心及计财处

 

教务处于第三周内对各班的学生学籍卡进行回收,并根据学籍卡的情况做学生证,由系院加盖注册章

 

将做好的学生证发给学生,证明学生已取得学籍,完成入学报到和注册工作

 

支持性文件:

《广州工程技术职业学院学生管理制度汇编》

相关记录:

1、《新生入学转专业申请表》2、《学生名单》3、《学籍登记卡》

协助性部门:

招生办公室、各系(院)

 

11、课程考核工作流程图

各系(院)教务员于第十四周前将

《出卷通知》发至各任课教师

 

各任课教师于第十六周内将命好的试卷(A、B卷)交教务员汇总,教务员进行审核并抽取其中一份按照考试学生人数印制试卷

各系(院)于第十六周将期末考试的科目、班级、人数交教务处;同时安排考查科目的考试时间,交教务处汇总

 

教务处于第十八周前编制好《考试安排表》

第十七周内,各系(院)教务员准备好各班《考场座位表》、《教学情况分析表》、《学生成绩登记表》,同印制好的试卷、《考场情况登记表》一起装入试卷袋

 

第十八周,教务处公布《考试安排表》;第十八周,按各系(院)所交考查课时间安排巡考

第十八周内,各系(院)将试卷袋密封,并填好试卷袋上的内容,交教务处统一保管

 

考试前一天,教务处巡视考场布置情况,及时解决相关问题,做好考前准备工作

 

第十九周,开始考试。

各监考人员于开考前30分钟到教务处签领试卷,巡考员准备巡考

 

每考完一科,监考人员将试卷、《考场情况登记表》交教务处,当发现有违纪或作弊记录时,教务处将《考场情况登记表》复印一份,交学生工作处处理

 

任课教师到教务处签领试卷,于规定时间之内将《学生成绩登记表》、试卷、《教学情况分析表》交给各系(院)教务员

 

支持性文件:

《广州工程技术职业学院日常教学管理规定》

相关记录:

1、出卷通知2、教学情况分析表3、考场情况登记表

协助性部门:

各系(院)

12、教学检查工作流程图

每学期开课前各系(院)组织自查教材、教师、课室、教学设施设备的落实情况,教务处及时向各系(院)了解情况,及时解决相关情况

 

开学第一天,教务处组织教学检查,并邀请学院领导、各系(院)领导巡视开学第一天的教学情况

 

第三、四周内,教务处对各系(院)交来的《课程教学进度表》、

《教学质量分析表》进行检查、整理

 

第五至七周,教务处对新聘任教师、新开课教师的上课情况进行检查,并组织学院领导、各系(院)领导深入课堂听课(含实验实训课)

 

第九至十一周,系(院)及教务处发放《教学质量评估表》

 

第十三、十四周,教务处对座谈会、《教学质量评估表》进行回收、处理

 

第十七、十八周,对照《调、停、补课申请表》的记录,对相关课程的教学进度进行检查,检查教学任务的完成情况

 

放假前,督促各系(院)按时收回各科目的考试成绩及

《教学质量分析表》

 

支持性文件:

教学质量监控实施细则,关于日常教学管理的有关规定

相关记录:

1、教学检查情况相关记录2、听课表

协助性部门:

各系(院)

 

13、重点课程立项流程图

相关系部确定立项项目,在学院教务处网页文件下载处下载《广州工程技术职业学院重点建设课程申报书》

相关系部填写《广州工程技术职业学院重点建设课程申报书》一式三份

申报单位或个人将申报材料报所在系部签署推荐意见

教务处签署审核意见

学院教学工作委员会评审

发文立项

 

支持性文件:

广州工程技术职业学院院级重点课程管理办法,有关具体通知。

相关记录:

1、广州工程技术职业学院重点建设课程申报书

协助性部门:

相关系(院)

 

14、毕业设计(论文)工作程序

每学年第一学期第九周,学院组成由教务处、系主任和专业教师代参加的毕业设计(论文)领导小组,对全院毕业设计(论文)工作负责。

 

各系(院)根据教学计划和教学进程表要求,于第十周前制订毕业设计(论文)实施方案,确定毕业设计(论文)的目的、要求、题目、指导教师或指导小组的名单,以及毕业设计(论文)的地点、检查方式、注意事项、成绩评定方法等。

 

毕业设计(论文)实施方案经系领导签署意见后报教务处汇备案

指导教师或指导小组于毕业设计开始前一周编写指导书和任务书,做好指导计划

 

指导书和任务书经系主任审批后执行,并报教务处备案

在毕业设计(论文)实施之前,各系(院)召开动员大会,讲清毕业设计的目的、任务、要求及总体安排

 

学生按照毕业设计(论文)的形式要求进行毕业设计(论文),指导教师做好设计过程中的组织、指导、答疑工作,注意学生的毕业设计(论文)的质量及设计进度,发现错误及时修改,确保按计划完成。

 

指导教师对每个学生的毕业设计(论文)评阅并写出评语,按评分要求进行初步成绩评定

 

由系(院)毕业设计(论文)指导小组制订答辩工作计划及评分标准,确定公开答辩的及教师、专业技术人员名单,制定答辩程序,组织公开答辩。

 

各系(院)指导小组根据指导教师的初步评定和答辩情况对学生的毕业设计(论文)进行成绩评定

 

学院毕业设计(论文)领导小组、各系(院)在毕业设计(论文)结束后,召开座谈会,听取学生的评价、意见和建议,进行总结

 

毕业设计(论文)单独列入成绩册,各系(院)相关资料、成果装订成册,报教务处备案

 

支持性文件:

广州工程技术职业学院毕业(论文)工作规范

相关记录:

1、各系(院)每年度毕业设计(论文)实施方案2、毕业设计(论文)3、毕业设计(论文)任务书4、毕业设计(论文)开题报告书5、毕业设计(论文)评阅书6、毕业设计(论文)答辩记录7、毕业设计(论文)指导记录

协助性部门:

各系(院)

 

15、课酬计算流程图

开学第二周,教务处根据各系院的教学执行计划分别统计专、兼师本学期总课时数

主管院领导审批

教务处根据专、兼师酬金标准及总课时数制作本学期专、兼师酬金总表及六次平均发放表格

其它讲座、辅导等,由各系院提前申请

教务处审核

报主管院领导审批

按系院提供的实际工作量计算酬金

每月3日前制作专兼师酬金表格交财务发放

每月1日根据系院交来的专兼师上月工作量统计表统计专兼师实际上课课时

主管院领导批准

每月3日前将酬金表格交财务发放

第六次发放酬金按实际上课节数结算

 

支持性文件:

《广州工程技术职业学院普高教师课时酬金标准》

相关记录:

1、专、兼师酬金发放表

协助性部门:

各系(院)

 

16、学生成绩处理工作流程图

任课教师在考试(查)结束后三天内,将《单科成绩表》送所在系(院)教务员(一式三份),一份交教务处学籍管理员

 

系(院)辅导员在一周内协助将本班学生成绩输入计算机

系(院)辅导员填写《成绩通知单》并寄给每位学生

(《成绩通知单》注明不及格科目及通知补考时间)

 

开学第二周前,系(院)教务员汇总补考、缓考学生名单,编制《补考安排表》交教务处并通知学生

如学生对自己成绩有疑问,在开学一周内到教务处填写《成绩查询申请表》交开课系(院)教务员

 

第二周(包括晚上)进行补考(三年级学生毕业前补考安排在第三学年第二学期进行),教务处安排巡考

系(院)教务员将《成绩查询申请表》交开课教师查实并签名认可后盖上系(院)章交回教务处

 

所有补考课程教师在补考后两天内将补考成绩交系(院)教务员,辅导员将补考成绩输入计算机,并将成绩单原件交教务处学籍管理员

系(院)辅导员将查询结果通知学生。

若成绩有误,辅导员将在计算机修改成绩并重新填写《成绩通知单》给学生

 

第四周,教务处将所有成绩汇总,发给各系(院)教务员

 

各系(院)教务员、辅导员及时通知学生进行学籍处理(如留级、退学、结业、重修等)

 

支持性文件:

《广州工程技术职业学院学生管理制度汇编》

相关记录:

1、单科成绩表2、成绩通知单3、成绩查询申请表

协助性部门:

各系(院)

17、办理学生转专业工作流程图

新生入学一年内,要求转专业的学生向系(院)提出转专业申请,附家长意见。

填写《转专业申请表》(一式三份)

 

学生所在系(院)和拟转入系(院)领导审批同意后报教务处

教务处审批

学院主管领导审批

教务处通知转入系(院)和转出系(院),学生凭已审批《转专业申请表》到转入系报到

 

支持性文件:

《广州工程技术职业学院学生管理制度汇编》

相关记录:

1、转专业申请表

协助性部门:

各系(院)

 

18、学生休(退)学工作流程图

学生因成绩差、疾病、出国等原因提出休(退)学申请,附家长意见。

填写《休(退)学申请表》一式三份

 

系(院)审批

教务处审批

主管院领导审批

审批后的《休(退)学申请表》,学生、系(院)、教务处各留一份。

教务处开具《离校清单》通知学生办理离校手续

学生凭流转完毕的离校清单到教务处开具证明(肄业、成绩证明等),交回学生证、校园卡。

学生凭已审批的《休(退)学申请表》到环市东管理部办理户口迁移手续

支持性文件:

《广州工程技术职业学院学生管理制度汇编》

相关记录:

1、休(退)学申请表2、离校清单

协助性部门:

各系(院),《离校清单》相关的各部门,环市东管理部

19、毕业生毕业管理、毕业证办理工作流程图

第一学期第十六周,教务处根据三年级已注册学生名单编制《毕业学生相片采集情况表》,整理、录入毕业生电子注册数据

 

各系(院)、教务处、学生工作处、计财处联合会签

 

12月份(或1月份)教务处与新华社广东分社联系相片拍摄时间,通知各系(院)和大三学生管理小组安排拍摄地点及接送车辆

 

照相时,学生必须核对姓名、出生年月、身份证号码并签名确认

4月份,教务处打印《学生成绩总表》交就业指导中心,打印拟毕(结)业学生名单交领导审批

 

主管院领导审批

5月份,教务处报送完整的电子注册名单到省教育厅高等教育处

 

6月25日前,教务处打印毕(结)业证书及《毕(结)业证书签领表》交各系(院)

 

学生办理完离校手续后,到各系(院)教务员处签领毕(结)业证书

放假前,各系(院)将未签领的毕(结)业证书交还教务处

主管院领导审批

支持性文件:

《广州工程技术职业学院学生管理制度汇编》

相关记录:

1、《学生成绩总表》2、《毕(结)业证书签领表》

协助性部门:

各系(院),学生工作处、计财处、就业指导中心

20、申报院级科研项目立项流程图

相关系部确定立项项目,从学院教务处网页下载项目申请书

 

相关系部填写申请书

 

申报单位或个人将申报材料报所在系部签署推荐意见

 

教务处签署审核意见

 

学院教学工作委员会评审

 

网上公示

 

发文立项

 

支持性文件:

相关记录:

1、广州工程技术职业学院课题立项申请书

受理机构:

教务处

协助性部门:

相关系部

 

21、科研项目结题流程图

相关系部在项目结束后到学院教务处网页下载结题报告书

学术委员会评议

填写结题报告书

 

报告书和研究成果报系部初审,签署审核意见

 

教务处签署审核意见

 

网上公布

 

支持性文件:

相关记录:

1、广州工程技术职业学院院级立项项目结题报告书  2、研究成果

协助性部门:

相关系部

 

22、老生注册流程图

学生于每学年末收到学院的收费标准和通知

 

学生按照规定的收费标准于开学前到本地农业银行办理缴费手续

 

每学年开学两周内,班主任老为学生办理注册手续,同向学生收回“农业银行代收费凭证”,(注意检查有没有银行盖章,如果没有银行盖章,属于无效凭证)

 

班主任凭“农业银行收费凭证”集中到计财处换回“教育收费凭据”

班主任为已经缴费的学生加盖注册章

 

完成注册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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