输变电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实施管理规程7输电线路工程施工.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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输变电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实施管理规程7输电线路工程施工
前言
根据国家电网公司《关于下达国家电网公司2008年度标准制修订计划(第一批)的通知》国家电网科(2008)928号,制定本规程。
本规程贯彻“强制性条文、强制性执行”的指导思想。
《输变电工程建设质量强制性条文实施管理规程》是一套系列标准,用于输变电工程建设中强制性条文的执行、检查及记录。
该规程由如下8部分组成:
——第1部分:
通则
——第2部分:
变电站建筑工程设计
——第3部分:
变电站建筑工程施工
——第4部分:
变电站电气工程设计
——第5部分:
变电站电气工程施工
——第6部分:
输电线路工程设计
——第7部分:
输电线路工程施工
——第8部分:
输变电工程施工安全
本部分是该规程中的第7部分:
输电线路工程施工。
对输电线路工程施工标准强制性条文参建各责任主体单位的执行、检查及记录作了统一规定,尽可能地避免在执行中发生偏差、遗漏和违反强制性条文的情况,有利于输电线路工程施工水平及工程实体质量的提高。
本规程由国家电网公司基建部提出。
本规程由国家电网公司科技部归口。
本部分主编单位:
山西省电力建设工程质量监督中心站
本部分参编单位:
山西锦通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本部分主要起草人:
郝志刚王巳英刘晓忠王曦晨王天宝芦笛李瑞芳
本规程由国家电网公司基建部负责解释。
目次
前言323
1范围326
2规范性引用文件326
3强制性条文执行计划326
4施工准备328
5基础工程施工329
5.1基础工程开工前329
5.2基础工程施工330
6杆塔工程施工332
6.1杆塔工程开工前332
6.2杆塔工程施工333
7架线工程施工334
7.1架线工程开工前334
7.2架线工程施工337
7.335kV及以下架空电力线路架线工程施工339
8接地工程施工339
9竣工投产341
附录A(规范性附录)杆塔施工质量强制性条文执行记录表343
输变电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实施管理规程
第7部分:
输电线路工程施工
1范围
1.0.1为加强国家电网公司输变电工程建设过程控制,强化质量责任,规范质量行为,确保输变电工程建设严格执行强制性条文,保证工程质量及电网安全,根据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定,制定本规程。
1.0.2本规程适用于国家电网公司输变电工程建设的质量管理,各建设、勘察、设计、施工、调试、监理、试验和检测等单位均应遵照执行。
1.0.3本规程所称强制性条文,包括国家现行有效的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以下简称强制性条文),且适用于最新版本,应及时更新替代、补充新增内容。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规程的引用而成为本规程的条款。
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规程。
GB50168-1992电气装置安装工程电缆线路施工及验收规范
GB50169-2006电气装置安装工程接地装置施工及验收规范
GB50173-1992电气装置安装工程35kV及以下架空电力线路施工及验收规范》
GB50233-2005110kV~500kV架空送电线路施工及验收规范
3强制性条文执行计划
3.0.1工程项目开工前,施工单位应编制《输电线路工程施工强制性条文执行计划表》,报监理单位审核后,建设单位批准执行,保证工程项目执行强制性条文的完整性。
3.0.2输电线路工程施工质量强制性条文执行计划见表3.0.2
表3.0.2输电线路工程施工强制性条文执行计划表
工程序号
工程名称
责任单位
执行表号
单位
分部
分项
施工单位
监理
单位
建设
单位
一
***至*****kV输电线路工程(或施工标段)
○
○
●
1
土石方工程
○
●
表4.0.2
1.1
路径复测
●
○
表4.0.2
1.2
拉线基础坑分坑
●
○
表4.0.2
1.3
掏挖式基础坑分坑
●
○
表4.0.2
1.4
普通基础坑分坑
●
○
表4.0.2
1.5
施工基面及电气开方
●
○
表4.0.2
2
基础工程
○
●
表5.1.2、表5.2.2
表3.0.2续
工程序号
工程名称
责任单位
执行表号
单位
分部
分项
施工单位
监理
单位
建设
单位
2.1
现浇铁塔基础
●
○
表5.1.2、表5.2.2
2.2
现浇拉线塔基础
●
○
表5.1.2、表5.2.2
2.3
预制装配式基础
●
○
表5.1.2表5.2.2
2.4
混凝土杆预制基础(三盘)
●
○
表5.1.2、表5.2.2
2.5
岩石、掏挖基础
●
○
表5.1.2、表5.2.2
2.6
桩式基础
(1)灌注桩基础
●
○
表5.1.2、表5.2.2
(2)贯入桩基础
●
○
表5.1.2、表5.2.2
2.7
其他特殊基础
●
○
表5.1.2、表5.2.2
3
杆塔工程
○
●
表6.1.2、表6.2.2
3.1
自立式铁塔组立
●
○
表6.1.2、表6.2.2
3.2
拉线铁塔组立
●
○
表6.1.2、表6.2.2
3.3
混凝土杆组立
●
○
表6.1.2、表6.2.2
3.4
烟囱塔组立
●
○
表6.1.2、表6.2.2
4
架线工程
○
●
表7.1.2、表7.2.2、表7.3.2
4.1
导地线展放
●
○
表7.1.2表7.2.2
4.2
导地线连接管
●
○
表7.1.2表7.2.2
4.3
紧线
●
○
表7.1.2表7.2.2
4.4
附件安装
●
○
表7.1.2、表7.2.2、表7.3.2
5
接地工程
○
●
表8.0.2
5.1
表面式接地装置
●
○
表8.0.2
5.2
深埋式接地装置
●
○
表8.0.2
6
线路防护设施工程
7
竣工投产
●
○
○
表9.0.2
注:
1、●为该项强制性条文执行的责任主体单位,并负责填写相应表格;
2、○为该项强制性条文相关责任单位。
4施工准备
4.0.1本条适用于工程开工前施工准备强制性条文的执行、记录。
4.0.2工程开工前施工准备强制性条文执行见表4.0.2。
表4.0.2开工前施工准备强制性条文执行记录表
序号
强制性条文内容
执行要素
执行情况
相关资料
《110kV~500kV架空送电线路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233-2005
1
1.0.3架空送电线路工程必须按照批准的设计文件和经有关方面会审的设计施工图施工。
当需要变更设计时,应经设计单位同意。
设计文件已经过批准
初设审查批复文件
工程设计文件
设计施工图已经有关方会审
施工图会审纪要
变更设计已经设计单位同意
设计变更文件
2
1.0.5架空送电线路工程测量及检查用的仪器、仪表、量具等,必须经过检定,并在有效使用期内。
经纬仪全部检定并在有效期内使用
计量器具台帐、检定合格证
全站仪全部检定并在有效期内使用
计量器具台帐、检定合格证
钢卷尺已经检定并在有效期内使用
计量器具台帐、检定合格证
台秤已经检定并在有效期内使用
计量器具台帐、检定合格证
塔尺已经全部检定并在有效期内使用
计量器具台帐、检定合格证
游标卡尺已经检定并在有效期内使用
计量器具台帐、检定合格证
扭力扳手已经全部检定并在有效期内使用
计量器具台帐、检定合格证
接地电阻仪已经全部检定并在有效期内使用
计量器具台帐、检定合格证
(其他检定器具)
计量器具台帐、检定合格证
5基础工程施工
5.1基础工程开工前
5.1.1本条适用于基础工程开工前施工强制性条文的执行、记录。
5.1.2基础工程开工前施工强制性条文执行见表5.1.2。
表5.1.2基础工程开工前强制性条文执行记录表
序号
强制性条文内容
执行要素
执行情况
相关资料
《110kV~500kV架空送电线路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233-2005
1
2.0.1架空送电线路工程使用的原材料及器材必须符合下列规定:
1有该批产品出厂质量检验合格证书;
3对砂石等无质量检验资料的原材料,应抽样并经有检验资格的单位检验,合格后方可采用;
4对产品检验结果有疑义时,应重新抽样,并经有资格的检验单位检验,合格后方可采用。
检验单位资格满足要求
检验单位资格文件
合格证齐全有效
地脚螺栓出厂质量合格证
插入角钢出厂质量合格证
预制构件合格证
合格证书及批次复检报告齐全有效
基础钢筋质量合格证
钢筋批次复检报告
基础钢筋焊接工艺检验报告
水泥出厂质量合格证、水泥出厂检验报告
水泥批次进场复检报告
砂批次进场复检报告
碎石批次进场复检报告
外加剂批次进场复检报告
原材料跟踪管理台帐
表5.1.2续
序号
强制性条文内容
执行要素
执行情况
相关资料
《110kV~500kV架空送电线路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233-2005
2
3.0.2分坑测量前必须依据设计给定的数据复核设计给定的杆塔位中心桩,并以此作为测量的基准。
横线路方向偏差不大于50mm
路径复测记录表
(线记1)
顺线路方向两相邻杆塔中心桩间的距离与设计值的偏差不大于设计档距的1%
转角桩的角度值,用方向法复测时对设计值的偏差不大于1′30″
3
5.1.2基础混凝土中掺入外加剂时应符合下列规定:
1基础混凝土中严禁掺入氯盐。
基础混凝土严禁掺入氯盐
外加剂检验报告
配合比报告
5.2基础工程施工
5.2.1本条适用于基础工程施工质量强制性条文的执行、记录。
5.2.2基础工程施工强制性条文执行见表5.2.2。
表5.2.2基础施工强制性条文执行记录表
序号
强制性条文内容
执行要素
执行情况
相关资料
《110kV~500kV架空送电线路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233-2005
1
1.0.3当需要变更设计时,应经设计单位同意。
经设计同意
设计变更文件
2
5.2.7混凝土浇筑过程中应严格控制水灰比。
每班日或每个基础腿应检查两次及以上坍落度。
符合规范要求
坍落度要求:
mm
坍落度检查
1次
2次
配合比报告
A
mm
mm
B
mm
mm
C
mm
mm
D
mm
mm
3
5.2.8混凝土配比材料用量每班日或每基基础应至少检查两次,以保证配合比符合施工技术设计规定。
符合规范要求
每盘配比:
(kg)
水泥:
砂:
石:
水:
外加剂:
配合比报告
配比检查
1次
2次
水泥(±2%)
kg
kg
砂(±3%)
kg
kg
石(±3%)
kg
kg
水(±2%)
kg
kg
外加剂(±2%)
kg
kg
表5.2.2续
序号
强制性条文内容
执行要素
执行情况
相关资料
《110kV~500kV架空送电线路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233-2005
4
5.2.9试块应在现场从浇筑中的混凝土取样制作,其养护条件应与基础基本相同。
试块在现场制作
试块报告
同条件养护
试块报告
5
5.4.5装配式预制基础的底座与立柱连接的螺栓、铁件及找平用的垫铁,必须采取有效的防锈措施。
满足防锈要求
施工作业指导书
6
5.2.10试块制作数量应符合下列规定:
1转角、耐张、终端、换位塔及直线转角塔基础每基应取一组;
2一般直线塔基础,同一施工队每5基或不满5基应取一组,单基或连续浇筑混凝土量超过100m3时亦应取一组;
3按大跨越设计的直线塔基础及拉线基础,每腿应取一组,但当基础混凝土量不超过同工程中大转角或终端塔基础时,则应每基取一组;
4当原材料变化、配合比变更时应另外制作。
按规范要求制作
基础试块强度试验台帐及试验报告
基础试块强度试验台帐及试验报告
基础试块强度试验台帐及试验报告
基础试块强度试验台帐及试验报告
7
9.1.2隐蔽工程的验收检查应在隐蔽前进行。
以下内容为隐蔽工程:
1基础坑深及地基处理情况。
2现浇基础中钢筋和预埋件的规格、尺寸、数量、位置、底座断面尺寸、混凝土的保护层厚度及浇筑质量。
3预制基础中钢筋和预埋件的规格、数量、安装位置,立柱的组装质量。
4岩石及掏挖基础的成孔尺寸、孔深、埋入铁件及混凝土浇筑质量。
在隐蔽前检查
基础隐蔽工程签证单、普通基础和拉线基础分坑及开挖检查记录表(线记2)、
基础隐蔽工程签证单、现浇铁塔基础检查及评级记录(线基1)、现浇铁塔拉线基础检查及评级记录(线基2)
基础隐蔽工程签证单、装配式基础检查及评级记录(线基3)
基础隐蔽工程签证单、岩石、掏挖铁塔基础检查及评级记录(线基5)
表5.2.2续
序号
强制性条文内容
执行要素
执行情况
《110kV~500kV架空送电线路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233-2005
8
5.2.9试块应在现场从浇筑中的混凝土取样制作,其养护条件应与基础基本相同。
试块制作符合规范要求
表E.3
试块养护条件符合规范要求
6杆塔工程施工
6.1杆塔工程开工前
6.1.1本条适用于杆塔工程开工前施工强制性条文的执行、记录。
6.1.2杆塔工程开工前施工强制性条文执行见表6.1.2。
表6.1.2杆塔工程开工前强制性条文执行记录表
序号
强制性条文内容
执行要素
执行情况
相关资料
《110kV~500kV架空送电线路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233-2005
1
1.0.3当需要变更设计时,应经设计单位同意。
已经设计同意
设计变更文件
2
2.0.1架空送电线路工程使用的原材料及器材必须符合下列规定:
1有该批产品出厂质量检验合格证书。
合格证齐全有效
杆塔出厂质量检验合格证
螺栓出厂质量检验合格证
3
6.1.1杆塔组立必须有完整的施工技术设计。
组立过程中,应采取不导致部件变形或损坏的措施。
有完整的施工技术设计
杆塔组立施工作业指导书
已采取不导致部件变形或损坏的措施
6.2杆塔工程施工
6.2.1本条适用于杆塔工程施工强制性条文的执行、记录。
6.2.2杆塔工程施工强制性条文执行见表6.2.2。
表6.2.2杆塔施工强制性条文执行记录表
序号
强制性条文内容
执行要素
执行情况
相关资料
《110kV~500kV架空送电线路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233-2005
1
6.1.6杆塔连接螺栓应逐个紧固,4.8级螺栓的扭紧力矩不应小于表6.1.6(见表A.1)的规定。
4.8级以上的螺栓扭矩标准值由设计规定,若设计无规定时,宜按4.8级螺栓的扭紧力矩标准执行。
螺杆与螺母的螺纹有滑牙或螺母的棱角磨损以致扳手打滑的螺栓必须更换。
螺栓已按规范要求或设计要求扭紧力矩紧固
自立式铁塔组立检查及评级记录(线塔1)、拉线铁塔组立检查及评级记录(线塔2)、混凝土电杆组立检查及评级记录(线塔3)
滑牙螺栓已更换
螺母棱角磨损的螺栓已更换
表6.2.2续
序号
强制性条文内容
执行要素
执行情况
相关资料
《110kV~500kV架空送电线路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233-2005
2
6.1.8杆塔组立及架线后,其允许偏差应符合表6.1.8(见表A.2)的规定。
符合规范要求
自立式铁塔组立检查及评级记录(线塔1)、拉线铁塔组立检查及评级记录(线塔2)、混凝土电杆组立检查及评级记录(线塔3)
3
6.2.1铁塔基础符合下列规定时始可组立铁塔:
1经中间检查验收合格;
2分解组立铁塔时,混凝土的抗压强度应达到设计强度的70%;
3整体立塔时,混凝土的抗压强度应达到设计强度的100%;当立塔操作采取有效防止基础承受水平推力的措施时,混凝土的抗压强度允许不低于设计强度的70%。
已经中间验收合格
中间验收报告:
分解组立铁塔时的混凝土抗压强度满足规范要求
基础设计强度:
试块强度报告
整体立塔时的混凝土抗压强度满足规范要求
基础设计强度:
试块报告
4
6.3.1混凝土电杆(指离心环形混凝土电杆)及预制构件在装卸及运输中严禁互相碰撞、急剧坠落和不正确的支吊,以防止混凝土产生裂缝和其他损伤。
装卸及运输过程符合规范要求
施工作业指导书
7架线工程施工
7.1架线工程开工前
7.1.1本条适用于架线工程开工前施工强制性条文的执行、记录。
7.1.2架线工程开工前施工强制性条文执行见表7.1.2。
表7.1.2架线工程开工前强制性条文执行记录表
序号
强制性条文内容
执行要素
执行情况
相关资料
《110kV~500kV架空送电线路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233-2005
1
1.0.3当需要变更设计时,应经设计单位同意。
变更已经设计同意
设计变更文件
2
2.0.1架空送电线路工程使用的原材料及器材必须符合下列规定:
有该批产品出厂质量检验合格证书。
原材料合格证齐全有效
导线质量合格证
地线质量合格证
光缆质量合格证
绝缘子质量合格证
金具质量合格证
表7.1.2续
序号
强制性条文内容
执行要素
执行情况
相关资料
《110kV~500kV架空送电线路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233-2005
3
7.1.1放线前应有完整有效的架线(包括放线、紧线及附件安装等)施工技术文件。
有完整的施工技术设计
架线(包括放线、紧线及附件安装等)施工作业指导书
4
7.3.1在张力放线的操作中除遵守下列规定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标准《超高压架空输电线路张力架线施工工艺导则(试行)》SDJJS2中的规定:
电压等级为330kV及以上线路工程的导线展放必须采用张力放线。
导线展放采用张力放线
架线施工作业指导书
5
7.4.1不同金属、不同规格、不同绞制方向的导线或架空地线,严禁在一个耐张段内连接。
导地线连接符合规范要求
导线质量合格证
地线质量合格证
材料进场检验记录
6
7.4.3导线或架空地线,必须使用合格的电力金具配套接续管及耐张线夹进行连接。
连接后的握着强度,应在架线施工前进行试件试验。
试件不得少于3组(允许接续管与耐张线夹合为一组试件)。
其试验握着强度对液压及爆压都不得小于导线或架空地线设计使用拉断力的95%。
对小截面导线采用螺栓式耐张线夹及钳压管连接时,其试件应分别制作。
螺栓式耐张线夹的握着强度不得小于导线设计使用拉断力的90%。
钳压管直线连接的握着强度,不得小于导线设计使用拉断力的95%。
架空地线的连接强度应与导线相对应。
配套接续管合格
配套耐张管合格
导地线握力试件制作记录
制作试件满足规范要求
握着强度满足规范要求
导地线拉力试验报告
表7.1.2续
序号
强制性条文内容
执行要素
执行情况
相关资料
《110kV~500kV架空送电线路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233-2005
7
7.7.3光缆架线施工必须符合下列规定:
光缆架线施工必须采用张力放线方法。
光缆架线采用张力放线
光缆施工作业指导书
光缆施工记录
8
7.4.2当导线或架空地线采用液压或爆压连接时,操作人员必须经过培训及考试合格、持有操作许可证。
连接完成并自检合格后,应在压接管上打上操作人员的钢印。
压接人员持证上岗
压接人员操作证
自检合格,已打钢印
导地线压接管施工检查及评级记录(线线2、线线3、线线4、线线5)
钢印编号
7.2架线工程施工
7.2.1本条适用于架线工程施工强制性条文的执行、记录。
7.2.2架线工程施工强制性条文执行见表7.2.2。
表7.2.2架线工程施工强制性条文执行记录表
序号
强制性条文内容
执行要素
执行情况
相关资料
《110kV~500kV架空送电线路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233-2005
1
7.4.5导线切割及连接应符合下列规定:
1切割导线铝股时严禁伤及钢芯。
2切口应整齐。
3导线及架空地线的连接部分不得有线股绞制不良、断股、缺股等缺陷。
4连接后管口附近不得有明显的松股现象。
切割导线铝股未伤及钢芯
压接施工作业指导书
压接隐蔽工程签证单
压接旁站监理记录
切口整齐
连接部分无缺陷
压后管口附近无明显松股现象
2
7.4.7各种接续管、耐张管及钢锚连接前必须测量管的内、外直径及管壁厚度,其质量应符合《电力金具通用技术条件》(GB2314)规定。
不合格者,严禁使用。
接续管、耐张管及钢锚质量符合GB2314规定
导地线压接施工检查及评级记录(线线2、线线3、线线4、线线5)
表7.2.2续
序号
强制性条文内容
执行要素
执行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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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7.4.8接续管及耐张线夹压接后应检查外观质量,并应符合下列规定:
3爆压管爆后外观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应割断重接:
1)管口外线材明显烧伤,断股;
2)管体穿孔、裂缝。
4弯曲度不得大于2%,有明显弯曲时应校直。
5校直后的接续管如有裂纹,应割断重接。
爆压管爆后外观检查无缺陷
导地线直线爆压管施工检查及评级记录(线线2)、导地线耐张爆压管施工检查及评级记录(线线3)
接续管及耐张管无明显弯曲
接续管及耐张管校直后无裂纹
4
7.4.9在一个档距内每根导线或架空地线上只允许有一个接续管和三个补修管,当张力放线时不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