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绩效考核办法.docx

上传人:b****3 文档编号:10897917 上传时间:2023-05-28 格式:DOCX 页数:30 大小:25.55KB
下载 相关 举报
甘肃省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绩效考核办法.docx_第1页
第1页 / 共30页
甘肃省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绩效考核办法.docx_第2页
第2页 / 共30页
甘肃省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绩效考核办法.docx_第3页
第3页 / 共30页
甘肃省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绩效考核办法.docx_第4页
第4页 / 共30页
甘肃省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绩效考核办法.docx_第5页
第5页 / 共30页
甘肃省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绩效考核办法.docx_第6页
第6页 / 共30页
甘肃省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绩效考核办法.docx_第7页
第7页 / 共30页
甘肃省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绩效考核办法.docx_第8页
第8页 / 共30页
甘肃省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绩效考核办法.docx_第9页
第9页 / 共30页
甘肃省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绩效考核办法.docx_第10页
第10页 / 共30页
甘肃省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绩效考核办法.docx_第11页
第11页 / 共30页
甘肃省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绩效考核办法.docx_第12页
第12页 / 共30页
甘肃省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绩效考核办法.docx_第13页
第13页 / 共30页
甘肃省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绩效考核办法.docx_第14页
第14页 / 共30页
甘肃省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绩效考核办法.docx_第15页
第15页 / 共30页
甘肃省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绩效考核办法.docx_第16页
第16页 / 共30页
甘肃省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绩效考核办法.docx_第17页
第17页 / 共30页
甘肃省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绩效考核办法.docx_第18页
第18页 / 共30页
甘肃省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绩效考核办法.docx_第19页
第19页 / 共30页
甘肃省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绩效考核办法.docx_第20页
第20页 / 共30页
亲,该文档总共30页,到这儿已超出免费预览范围,如果喜欢就下载吧!
下载资源
资源描述

甘肃省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绩效考核办法.docx

《甘肃省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绩效考核办法.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甘肃省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绩效考核办法.docx(30页珍藏版)》请在冰点文库上搜索。

甘肃省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绩效考核办法.docx

甘肃省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绩效考核办法

甘肃省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绩效考核办法

(试行)

为了贯彻落实甘肃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甘肃省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实施方案(2009-2011年)的通知》(甘政发〔2009〕97号),充分调动基层医疗卫生人员的工作积极性,提高基层卫生服务质量和效率,增进基层卫生机构的活力,逐步形成可持续发展的运行机制,制定本办法。

一、考核内容

(一)机构考核内容。

1.乡镇卫生院考核内容。

(1)院内管理与建设:

医疗事故月分析会、医务人员不良执业记录、疾病谱排序、抗生素使用量、自费药物使用比例、青霉素使用量占抗生素使用量的比例、业务人员到上级医院进修及下村指导情况、乡村卫生服务一体化管理开展情况、人事财务管理情况。

(2)基本医疗服务:

服务数量、服务质量、医疗费用、规范药房建设和药品零差率销售的执行情况、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实行情况。

(3)公共卫生服务:

国家基本和重大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实施情况、应急处理、卫生监督等项工作情况。

(4)中医药服务:

中医科室设置、中医适宜技术适用、使用地产中药治疗常见病和多发病、中医门诊人次占全院门诊人次的1/3、中药收入占药品总收入的1/3、中医药治疗总收入占业务总收入的1/3。

(5)群众评价与监督。

具体考核指标详见《甘肃省乡镇卫生院绩效考核主要指标及分值表》(附表1)。

2.村卫生室考核内容。

主要考核国家基本和重大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实施情况、参与公共卫生管理、药品使用、药房规范化建设、中医药服务和群众满意度等内容。

具体考核指标详见《甘肃省村卫生室绩效考核主要指标及分值表》(附表2)。

3.社区卫生服务机构考核内容。

(1)基本医疗服务:

主要考核诊疗及护理一般常见病和多发病、体检数量、家庭出诊数量、家庭护理数量、家庭病床数量、医疗安全、疾病谱排序、抗生素使用量、自费药物使用比例、青霉素使用量占抗生素使用量的比例、医疗工作效率、诊疗费用、药品使用、规范药房建设、基本药物制度和药品零差率销售的执行情况、中医药服务和群众满意度等内容。

(2)公共卫生服务:

主要考核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和覆盖人口、服务质量及群众满意度等内容。

(3)社区服务与管理:

主要考核财务管理、人员和岗位设置、双向转诊等内容。

具体考核指标详见《甘肃省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绩效考核主要指标及分值表》(附表3)。

(二)人员考核内容。

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工作人员的考核内容主要包括工作数量、工作质量、劳动纪律、医德医风等。

具体考核内容由县市区卫生局结合本地实际制定,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组织实施。

二、考核主体

各级卫生行政部门为考核主体,具体考核工作可委托同级卫生监督机构承担。

(一)机构考核。

县级卫生行政部门依据《甘肃省乡镇卫生院绩效考核主要指标及分值表》、《甘肃省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绩效考核主要指标及分值表》,对辖区内的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机构进行考核。

县级卫生行政部门委托有管辖权的乡镇卫生办公室或乡镇卫生院依据《甘肃省村卫生室绩效考核主要指标及分值表》对村卫生室进行考核。

(二)人员考核。

县级卫生行政部门制定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内部岗位绩效考核标准,并与职工个人收入直接挂钩。

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在县级卫生行政部门的监督指导下,对其工作人员进行考核。

村卫生室和政府举办的社区卫生服务站工作人员,由具有管辖权的乡镇卫生办公室或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组织考核。

三、考核方法和程序

(一)考核方法。

1.查阅资料。

查阅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管理制度、统计报表、工作记录、健康档案、健康教育资料、慢性病管理、疫情报告、妇幼保健表卡、疫苗接种表卡、处方、病历等相关资料和医疗文书。

2.财务考核。

依据财务凭证、会计账务,对其日常收支、专项经费使用、资产管理等情况进行考核、评估。

3.现场检查。

查看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内部设置、医疗设备、服务流程、院落美化、卫生厕所、病房建设等就医环境。

4.走访调查。

走访不少于10户居民并进行问卷调查,了解群众满意度。

5.召开座谈会。

随机抽取不少于本院30%的职工和若干名患者召开座谈会征求意见。

(二)考核程序。

1.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于每年6月上旬、12月上旬对工作人员进行2次考核。

2.县级卫生、财政、人社部门于每年6月中旬、12月中旬对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进行2次集中考核,并将考核结果(包括绩效分值)报市级相关行政部门。

3.市州卫生、财政、人社部门每年6月底、12月底对辖区内县市区考核结果进行复核,复核比例不少于当地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5%。

4.省卫生厅、省财政厅、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不定期进行督查。

四、考核结果运用

(一)机构考核结果运用。

1.考核结果。

考核实行百分制,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考核结果分为四个等次:

分值85分以上为优秀,70-84分为良好,60-69分为合格,60分以下为不合格。

考核结果的优秀比例不超过25%。

2.考核结果运用。

(1)作为政府补助的依据。

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考核合格的,按照有关规定落实补助经费;不合格的,按照一定比例扣减补助经费。

(2)奖励先进,惩戒后进。

考核不合格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扣减节余的政府补助和上级下达的奖补资金,应用于奖励考核合格且得分排名靠前的机构,并对机构及其负责人给予通报表扬;对得分靠后、不合格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通报批评,限期整改,连续两年考核不合格的,免去负责人职务。

(二)人员考核结果运用。

1.实行月考核和年度考核。

职工绩效工资与考核结果直接挂钩。

月考核结果作为上月绩效工资分配的主要依据。

年度考核结果作为职称(务)晋升、分配、奖励以及聘用和辞退的主要依据。

2.适当拉开收入水平。

绩效工资分为基础工资和奖励工资两部分。

基础工资主要体现地区经济发展、物价水平、岗位职责等因素,一般按月发放。

奖励工资主要体现工作量和实际贡献等因素,根据考核结果发放,可采取灵活多样的分配方式和办法。

根据实际情况,在绩效工资中可设立岗位津贴和综合目标考核奖励等项目。

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要完善内部考核制度,根据专业技术、管理、工勤等岗位的不同特点,实行分类考核。

按照考核结果,在分配中坚持多劳多得、优绩优酬,重点向承担公共卫生服务和临床一线工作任务的岗位、业务骨干和做出突出成绩的工作人员倾斜。

县级卫生行政部门要加强对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内部考核的指导。

3.实行岗位绩效考核。

县级财政部门将人员工资(或补助)的70%按月拨至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考核发放。

预留30%,依据县级卫生行政部门半年一次的考核结果兑现剩余经费。

五、工作要求

县级卫生行政部门要会同财政、人社等部门落实和细化《甘肃省乡镇卫生院绩效考核主要指标及分值表》、《甘肃省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绩效考核主要指标及分值表》和《甘肃省村卫生室绩效考核主要指标及分值表》,抓紧制定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内部岗位绩效考核标准,完善考核办法,创新考核方式,增强操作性,提高考核质量。

各地要严肃考核纪律,严禁编造、篡改考核资料,严禁利用考核谋取个人利益,严肃查处弄虚作假行为,确保考核客观公正。

对弄虚作假、截留、挪用、套取资金的单位和个人,一经发现,将予以通报,追缴经费,并依法追究责任。

本办法由省卫生厅会同省财政厅、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负责解释。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附表1           甘肃省乡镇卫生院绩效考核主要指标及分值表

考核指标

考核内容

考核标准

分值

院内管理

与建设

(20分)

院内管理

医疗事故月分析会、医务人员不良执业记录、疾病谱排序、抗生素使用量、自费药物使用比例、青霉素使用占抗生素的比例

建立并实行院务政务公开制,每月召开医疗事故及危重病例分析会,开展医务人员不良执业记录,每月对门诊和住院病例进行疾病谱排序,每月开展抗生素使用量、自费药物使用比例、青霉素使用占抗生素的比例排序。

4

乡村卫生服务一体化管理

乡镇卫生院对村卫生室管理情况

按照省一体化管理指导意见的要求,乡镇卫生院对村卫生室实行规范管理。

5

人事财务管理

人员配备情况

人员岗位设置合理,配备到位,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具备相应岗位的执业资格。

3

财务管理、分配制度建立执行情况

严格执行各项财务管理制度,会计资料真实完整,会计核算符合规定,内部分配机制体现服务质量和服务数量、岗位责任和绩效,落实岗位绩效工资制。

3

院内环境与管理

院容院貌、管理制度

建立健全并落实行政、后勤、进修和培训等制度。

乡镇卫生院冠名规范,标识明显,院容院貌干净整洁,工作环境及病员休息环境干净舒适,健康宣传标语、专栏醒目规范,医务人员精神饱满,服务态度和蔼。

5

基本医疗

服务

(35分)

服务质量

严格执行诊疗常规和操作规程,执行病历书写规范、医院感染管理规范、医疗废物处置规范等有关法规制度,处方质量、病历质量、护理文书质量、医院感染管理和病案管理符合要求

处方书写合格率达到100%,门诊病历和住院病历、护理文书书写合格率95%,建立医院感染管理组织,制度健全,措施落实,未发生院内感染事故,全年未发生医疗事故。

5

服务数量

门(急)诊人次、上门服务、辅助检查总人次数、住院床日数或观察室输液病人数

分别计算前三年乡镇卫生院前述考核指标的平均值,适当考虑合理增长要素,确定当年考核的基准数据,门(急)诊人次、辅助检查总人次数增减幅度控制在一定范围,住院床日或观察室输液病人数有所下降或维持较低天数。

5

医疗费用

住院次均费用和门诊次均费用

与上年相比,次均住院和门诊费用的增长幅度不超过全省平均水平,单病种限(额)付费的病种数逐年增加。

5

执行基本药物制度

配备和使用基本药物,规范药房建设。

按照基本药物临床应用指南、基本药物处方集和《处方管理办法》的要求,规范、合理使用基本药物。

执行药品零差率销售

按照规定配备基本药物,药房达到规范化要求,门诊抗生素2联及以上联用处方百分比不超过20%,基本药物配备量占药品总量的80%,基本药物执行零差率销售。

10

新型农村合作医疗

新农合政策宣传

宣传新农合补偿政策,公布就诊报销流程,公示医疗服务与药品价格。

3

新农合监督

公示参合农民补偿情况,公布投诉举报电话,投诉率为0,被举报发生套取资金且被查实的事例为0。

3

新农合服务

开展即时结报,识别住院者参合身份,及时、准确、全面上传医疗服务信息。

4

公共卫生

服务

(35分)

农村居民健康档案

农村居民健康档案的建立、使用、管理

按照卫生部《城乡居民健康档案管理规范》的要求,在自愿的基础上,为辖区的常住人口建立居民健康档案,及时更新健康档案,逐步实行计算机管理。

3

健康教育

健康教育和健康咨询服务的提供情况、农民健康知识知晓率

积极实行健康教育进家庭活动,推广参与式健康教育方法,通过开设健康教育宣传栏、健康知识讲座、健康教育咨询服务等方式向农民传授健康素养、优生优育等基本知识和技能,不断提高农民健康知识知晓率,2010年达50%。

3

免疫规划

国家免疫规划的执行及其管理情况

加强预防接种门诊的设置建设和运行管理,为适龄儿童提供免费的国家免疫规划疫苗接种服务,及时发现、报告并协助处理疑似预防接种反应。

2010年,以乡镇为单位,适龄儿童乙肝疫苗、卡介苗、脊灰疫苗、百白破疫苗、麻疹疫苗(“五苗”)接种率达到90%以上,新扩大国家免疫规划疫苗指定范围和人群的接种率达80%以上。

4

传染病防治

传染病疫情的报告及处理情况

保障传染病疫情网络直报系统正常运行,及时发现、登记、报告辖区内传染病疫情,传染病疫情的报告率、及时率、准确率均达100%。

配合县级以上疾控机构,参与现场疫点处理,对非住院结核病人、艾滋病病人进行随访治疗管理。

3

妇幼保健

孕产妇、儿童保健的开展情况

建立孕产妇、0—3岁儿童保健手册,规范开展孕产妇、儿童保健工作,高危孕产妇管理率达95%以上;2011年全省孕产妇系统管理覆盖率达80%以上、儿童保健覆盖率达70%以上,加强高危儿童管理及营养、心理保健管理,儿童贫血、佝偻病、肺炎、腹泻登记资料齐全。

5

老年人保健

老年人健康检查、健康登记管理情况

定期为65岁以上的老年人进行一般体格检查,开展健康危险因素调查,并向老年人提供自我保健、伤害预防和自救等健康指导,老年人的健康登记管理率2011年达30%以上,2015年达到80%以上。

3

慢性病管理

高血压、糖尿病等慢性非传染病的

防治及管理情况

对确诊的高血压、糖尿病患者进行登记管理,定期进行体格检

查,指导村卫生室人员定期开展随访,询问病情,并对用药、饮食等进行健康指导。

到2011年两类人群的登记管理率达50%以上。

4

重性精神疾病患者管理

重性精神病患者的随访、康复指导及登记管理情况

对辖区内明确诊断的重性精神病患者进行登记管理,在专业机构指导下,对在家居住的重性精神疾病患者进行治疗随访和康复指导。

登记管理率达50%以上。

2

重大公共卫生服务项目

重大公共卫生服务项目有关工作的开展情况

按照重大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实施方案,认真做好农村孕产妇住院分娩、农村妇女孕前和孕早期增补叶酸、宫颈癌、乳腺癌检查项目等重大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的有关工作。

5

应急处理、卫生监督等

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应急处理、卫生监督管理等

有较强的应急处理能力,做好食品、公共场所、学校、职业等卫生指导与管理工作。

3

中医药服务

(5分)

中医科室设置、中医适宜技术适用、使用地产中药治疗常见病、多发病,中医药利用效率

中医科室设置合理,中医适宜技术适用,使用地产中药治疗常见病、多发病,中医门诊人次不低于全院门诊人次的1/3,中药收入不低于药品总收入的1/3,中医药治疗总收入不低于业务总收入的1/3。

5

群众评价与监督

(5分)

医患沟通情况,群众满意率

院内设有群众意见箱,定期召开病人及群众座谈会,开展问卷调查,有群众及病人评价结果,群众满意率(抽取不少于10名)80%以上。

5

附表2

甘肃省村卫生室绩效考核主要指标及分值表

考核指标

考核内容

考核标准

分值

公共卫生

服务

(50分)

传染病的防控

传染病防控信息传达、防控药物的发放及使用指导开展情况

及时收集、传达预防接种信息,认真做好传染病疫情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登记、报告,按要求发放结核病、艾滋病等传染病的防控药物,做好防控药物的使用指导、监督工作。

10

孕产妇、儿童保健

孕产妇、儿童保健工作实施情况

掌握本村孕产妇及7岁以下儿童分布、数量及健康状况,做好孕前和孕早期增补叶酸的政策宣传、药物发放、使用指导工作,做好孕产妇的产后访视、母乳喂养指导等工作,参与0—3岁儿童保健工作。

10

健康教育

健康教育服务提供情况

开设健康教育宣传栏,每年刊登健康素养、疾病防治、优生优育等基本知识不少于6次,及时发放健康教育宣传材料。

7

农村居民健康档案

农村居民健康档案的建立及更新情况

宣传建立居民健康档案的意义,及时、准确、全面收集自愿建档农村居民的基本情况、主要健康问题及卫生服务记录等信息,按照国家规范建立、更新健康档案。

10

慢性病防治

高血压、糖尿病防治工作开展情况

35岁以上居民每年首诊测血压,对确诊的高血压、糖尿病患者定期随访,询问病情,并对用药、饮食等进行健康指导。

7

老年人保健

老年人保健基本工作开展情况

全面收集所在村老年人人口信息,并在乡镇卫生院指导下,认真做好健康危险因素的调查及评估,健康指导、健康管理随访等工作。

6

基本医疗

(20分)

基本医疗管理制度执行情况

做到门诊病人有登记,用药开处方,书写符合规范要求。

10

配备和使用基本药物、规范、合理用药,不滥用抗菌素、激素,药房达到规范化要求,执行零差率销售

门诊抗生素2联及以上联用处方百分比不超过20%。

全部配备和使用基本药物,执行零差率销售,药房达到规范化要求。

10

参与公共卫生管理工作

(15分)

参与新农合、乡村卫生服务一体化管理

积极参与做好新农合的宣传发动、筹资、门诊报销,认真做好参合农民医药费用报销补偿情况的定期公示工作,积极支持、参加一体化管理。

10

参与业务培训

按时参加省及市、县以及乡镇卫生院组织的业务培训,每周到乡镇卫生院进修一天或每月四天

3

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

同左。

2

中医药服务

(5分)

中医适宜技术适用、使用地产中药治疗常见病、多发病,中医药利用效率

中医适宜技术适用,使用地产中药治疗常见病、多发病,中医门诊人次不低于全院门诊人次的1/3,中药收入不低于药品总收入的1/3,中医药治疗总收入不低于业务总收入的1/3。

5

群众满意度(10分)

就医环境、服务态度、对患者关心、解决问题的能力

群众满意率(不少于10名)80%以上。

10

附表3

甘肃省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绩效考核主要指标及分值表

考核指标

考核内容

考核标准

分值

基本医疗服务

(35分)

服务质量

门诊抗生素2联及以上联用处方百分比、门诊处方使用合格率、次均门诊费用、平均住院费用、院内感染控制、医疗事故发生数

门诊抗生素2联及以上联用处方百分比不超过20%,门诊处方书写合格率达到100%,次均门诊费用不超过50元,平均住院费用不超过2800元,医院感染管理组织建立、制度健全、措施落实,全年未发生医疗事故。

8

服务数量

门(急)诊人次、出诊人次、辅助检查总人次数、住院床日数或观察室输液病人数

分别计算前三年相同类型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前述考核指标的平均值,适当考虑人口增加和合理增长要素,确定当年考核的基准数据。

门(急)诊人次、出诊人次、辅助检查总人次数增减幅度控制在一定范围,住院床日或观察室输液病人数有所下降或维持较低天数。

6

基本药物制度和药品零差率销售

配备和使用基本药物、执行零差率销售、药房规范化建设情况

全部配备和使用基本药物且执行零差率销售。

按照基本药物临床应用指南、基本药物处方集和《处方管理办法》的要求,规范、合理使用基本药物,药房达到规范化要求。

6

中医药服务

中医科室设置、中医适宜技术适用、使用地产中药治疗常见病、多发病,中医药利用效率

中医科室设置合理,中医适宜技术适用、使用地产中药治疗常见病、多发病,中医门诊人次不低于全院门诊人次的1/3,中药收入不低于药品总收入的1/3,中医药治疗总收入不低于业务总收入的1/3。

7

居民满意度

居民对社区卫生服务机构提供的基本医疗服务满意情况

随机从接受基本医疗服务的人员中抽取10人,询问对机构服务的满意情况,居民满意度达到70%以上。

8

 

基本公共卫生服务

(45分)

 

基本公共卫生服务

(45分)

 

基本公共卫生服务

(45分)

 

基本公共卫生服务

(45分)

居民健康档案

健康档案建档率

建档人数/辖区内常住居民数×100%,2010年底城市居民健康档案建档率达到40%,2011年达到50%。

1

健康档案合格率

填写合格的档案份数/抽查档案总份数×100%,合格率达到70%以上。

2

健康档案使用率

抽查档案中有动态记录的档案份数/抽查档案总份数×100%,使用率达到50%以上。

2

健康教育

本年度健康教育计划、总结

制定社区健康教育年度工作计划和实施方案,并有工作总结。

1

发放健康教育印刷资料的种类和数量,播放健康教育音像资料的种类、次数

中心和站每年提供印刷资料分别不少于12种、8种,中心和站每年播放音像资料分别不少于6种、4种。

2

健康教育宣传栏设置和内容更新情况

中心和站设置宣传栏分别不少于2个、1个,每季度至少更换一次1次。

1

举办健康教育讲座和健康教育咨询活动的次数和参加人数

中心和站每季度开展健康咨询分别不少于2次、1次,开展健康教育知识讲座分别不少于2次、1次,每年参加人次数累计分别不少于600人次、300人次。

2

预防接种

疫苗管理

按规定进苗、储存和运输疫苗,及时清理过期疫苗,每天及时查看并登记冰箱温度2次,及时登记疫苗出入库和报废、破损情况,疫苗储存数量和登记相符。

1

建证率

适龄儿童建卡(证)率达到95%以上。

1

五苗接种率

适龄儿童乙肝疫苗、卡介苗、脊灰疫苗、百白破疫苗、麻疹疫苗接种率达到90%以上。

2

新扩大免疫规划疫苗接种率

新扩大免疫规划疫苗按指定范围和人群接种率达到80%以上,2010年全部免疫规划疫苗接种率达到90%以上,全年未发生预防接种安全事故。

1

传染病防治

传染病疫情报告率

报告卡片数/登记传染病病人数×100%,报告率达到95%以上。

1

传染病疫情报告及时率

报告及时的传染病病人数/登记传染病病人数×100%,报告及时率达到95%以上。

1

0-36月

儿童健康管理

新生儿访视率

年度辖区内接受1次及以上访视的新生儿人数/年度辖区内活产数×100%,2010年达到85%。

1

儿童健康管理率

年度辖区内接受1次及以上随访的0~36个月儿童数/年度辖区内应管理的0~36个月儿童数×100%,2010年达到80%。

2

儿童系统管理率

年度辖区中按相应频次要求管理的0~36个月儿童数/年度辖区内应管理的0~36个月儿童数×100%,2010年达到70%。

2

孕产妇健康管理

早孕建册率

辖区内怀孕12周之前建册的人数/该地该时间段内活产数×100%,达到85%以上。

1

产前健康管理率

辖区内按照规范要求在孕期接受5次及以上产前随访服务的人数/该地该时间段内活产数×100%,达到80%以上。

2

产后访视率

辖区内产后28天内的接受过1次及1次以上产后访视的产妇人数/该地该时间段活产数×100%,达到85%以上。

2

老年人健康管理

老年居民健康管理率

接受健康管理人数/年内辖区内65岁及以上常住居民数×100%,2010年达到55%以上,以后逐年增加。

1

健康体检表完整率

填写完整的健康体检表数/抽样的健康体检表数×100%,达到80%以上。

2

高血压患者

健康管理

高血压患者健康管理率

年内已管理高血压人数/年内辖区内高血压患病总人数×100%,2010年达到20%以上。

辖区高血压患病总人数估算:

辖区常住成年人口总数×成年人高血压患病率(通过当地流行病学调查、社区卫生诊断获得或是选用本省(全国)近期高血压患病率指标)。

2

高血压患者规范管理率

按照要求进行高血压患者管理的人数/年内管理高血压患者人数×100%,达到80%以上。

1

管理人群血压控制率

最近一次随访血压达标人数/已管理的高血压人数×100%,达到50%以上。

2

2型糖尿病患者健康管理

糖尿病患者健康管理率

年内已管理糖尿病人数/年内辖区内糖尿病患病总人数×100%2010年达到20%以上。

辖区糖尿病患病总人数估算:

辖区常住成年人口总数×成年人糖尿病患病率(通过当地流行病学调查、社区卫生诊断获得或是选用本省(全国)近期2型糖尿病患病率指标)。

2

糖尿病患者规范健康管理率

按照要求进行糖尿病患者健康管理的人数/年内管理糖尿病患者人数×100%,达到80%以上。

1

管理人群血糖控制率

最近一次随访空腹血糖达标人数/已管理的糖尿病患者人数×100%,达到50%以上。

2

重性精神疾病患者管理

重性精神疾病患者管理率

所有登记在册的确诊重性精神疾病患者数/(辖区内15岁及以上人口总数×患病率)×100%,2010年达到20%以上。

1

重性精神疾病患者规范管理率

每年按照规范要求进行管理的确诊重性精神疾病患者数/所有登记在册的确诊重性精神疾病患者数×100%,达到80%。

1

重性精神疾病患者显好率

最近一次随访时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猜你喜欢
相关搜索
资源标签

当前位置:首页 > 表格模板 > 合同协议

copyright@ 2008-2023 冰点文库 网站版权所有

经营许可证编号:鄂ICP备19020893号-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