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产借款贷款合同范本3篇(共23页)15000字.docx

上传人:b**** 文档编号:10914998 上传时间:2023-05-28 格式:DOCX 页数:31 大小:22.75KB
下载 相关 举报
房产借款贷款合同范本3篇(共23页)15000字.docx_第1页
第1页 / 共31页
房产借款贷款合同范本3篇(共23页)15000字.docx_第2页
第2页 / 共31页
房产借款贷款合同范本3篇(共23页)15000字.docx_第3页
第3页 / 共31页
房产借款贷款合同范本3篇(共23页)15000字.docx_第4页
第4页 / 共31页
房产借款贷款合同范本3篇(共23页)15000字.docx_第5页
第5页 / 共31页
房产借款贷款合同范本3篇(共23页)15000字.docx_第6页
第6页 / 共31页
房产借款贷款合同范本3篇(共23页)15000字.docx_第7页
第7页 / 共31页
房产借款贷款合同范本3篇(共23页)15000字.docx_第8页
第8页 / 共31页
房产借款贷款合同范本3篇(共23页)15000字.docx_第9页
第9页 / 共31页
房产借款贷款合同范本3篇(共23页)15000字.docx_第10页
第10页 / 共31页
房产借款贷款合同范本3篇(共23页)15000字.docx_第11页
第11页 / 共31页
房产借款贷款合同范本3篇(共23页)15000字.docx_第12页
第12页 / 共31页
房产借款贷款合同范本3篇(共23页)15000字.docx_第13页
第13页 / 共31页
房产借款贷款合同范本3篇(共23页)15000字.docx_第14页
第14页 / 共31页
房产借款贷款合同范本3篇(共23页)15000字.docx_第15页
第15页 / 共31页
房产借款贷款合同范本3篇(共23页)15000字.docx_第16页
第16页 / 共31页
房产借款贷款合同范本3篇(共23页)15000字.docx_第17页
第17页 / 共31页
房产借款贷款合同范本3篇(共23页)15000字.docx_第18页
第18页 / 共31页
房产借款贷款合同范本3篇(共23页)15000字.docx_第19页
第19页 / 共31页
房产借款贷款合同范本3篇(共23页)15000字.docx_第20页
第20页 / 共31页
亲,该文档总共31页,到这儿已超出免费预览范围,如果喜欢就下载吧!
下载资源
资源描述

房产借款贷款合同范本3篇(共23页)15000字.docx

《房产借款贷款合同范本3篇(共23页)15000字.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房产借款贷款合同范本3篇(共23页)15000字.docx(31页珍藏版)》请在冰点文库上搜索。

房产借款贷款合同范本3篇(共23页)15000字.docx

房产借款贷款合同范本3篇

  房产借款贷款合同范本一

  抵押人:

  抵押权人:

  为确保年月日签定的__(以下称主合同)的履行,抵押人(以下简称甲方)愿意以其有权处分的房地产作抵押。

抵押权人(以下简称乙方)经实地勘验,在充分了解其权属状况及使用与管理现状的基础上,同意接受甲方的房地产抵押。

甲方将房屋抵押给乙方时,该房屋所占用范围的土地使用权一并抵押给乙方。

双方本着平等、自愿的原则,同意就下列房地产抵押事项订立本合同,共同遵守。

  第一条甲方用作抵押的房地产座落于区街(路、小区)号栋单元层户号,其房屋建筑面2,占地面积2。

  第二条根据主合同,甲乙双方确认:

债务人为;抵押期限自年月至年月。

  第三条经房地产评估机构评估,上述房地产价值为人民币(大写),(小写)。

根据主合同,双方确认:

乙方债权标的额(本金):

(大写),(小写),抵押率为百分之。

  第四条甲方保证上述房地产权属清楚。

若发生产权纠纷或债权债务,概由甲方负责清理,并承担民事诉讼责任,由此给乙方造成的经济损失,甲方负责赔偿。

  第五条乙方保证按主合同履行其承担的义务,如因乙方延误造成经济损失的,乙方承担赔偿责任。

  第六条抵押房地产现由使用。

甲方在抵押期间对抵押的房地产承担维修、养护义务并负有保证抵押房地产完好无损的责任,并随时接受乙方的检查监督。

在抵押期间因使用不当造成毁损,乙方有权要求恢复房地产原状或提供给乙方认可的新的抵押房地产,在无法满足上述条件的基础上,乙方有权要求债务人提前偿还本息。

  第七条抵押期间,甲方不得擅自转让、买卖、租赁抵押房地产不得重复设定抵押,未经乙方书面同意,发生上述行为均属无效。

  第八条抵押期间,甲方如发生分立、合并,由变更后承受抵押房地产方承担或分别承担本合同规定的义务。

甲方被宣布解散或破产,乙方有要要求提前处分其抵押房地产。

  第九条在本合同有效期内,未经甲方同意,乙方变更主合同条款或延长主合同履行期限的,甲方可自行解除本合同。

  第十条本合同生效后,甲、乙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合同,需要变更或解除本合同时,应经双方协商一致,达成书面协议,协议未达成前,本合同各条款仍然有效。

  第十一条本合同在执行中若发生争议,甲乙双方应采取协商办法解决或共同向仲裁机构申请调解或仲裁,不能协商或达不成仲裁意向时可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二条在抵押期间,抵押房地产被拆迁改造时,甲方必须及时告知乙方,且根据具体情况,变更抵押合同或以房地产拆迁受偿价款偿还乙方的本息,并共同到登记机关办理有关登记手续。

  第十三条抵押期满,如债务人不能偿还债务本息,又未与乙方达成延期协议的,按法定程序处理抵押房地产,清偿债务本息。

处理抵押房地产所得价款不足以偿还债务本息和承担处理费用的,乙方有权另行追索;价款偿还债务本息后有剩余的,乙方应退还给甲方。

  第十四条本合同未尽事宜,按照房地产抵押管理规定及国家、省、市有关规定办理。

  第十五条本合同在双方签字盖章后,并经市房地产市场管理部门登记,方为有效。

  第十六条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房地产市场管理部门存档一份。

第十七条双方商定的其它事项:

  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地址:

地址: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合同签定地点:

  合同签定时间:

年月日

  房产借款贷款合同范本二

  合同编号:

  抵押权人(甲方):

  住所:

  法定代表人:

  电话:

邮政编码:

  传真:

  抵押人(乙方):

  住所:

  法定代表人:

  开户金融机构:

  帐号:

  电话:

邮政编码:

  传真:

  为保障甲方与借款人签订的号《个人住房贷款合同》(以下简称&;贷款合同&;)的顺利履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等法律法规,甲、乙双方经过协商,达成如下协议,现经双方确认,共同遵守:

  第一条抵押物

  本合同中的抵押物是指乙方依法享有所有权并经甲方认可的房产,其具体情况如下:

  1.房屋位置:

  2.房屋类型:

  3.房屋结构:

  4.建筑面积:

  5.使用面积:

  6.房屋买卖合同价格:

  7.房屋买卖合同编号:

  8.房屋所有权证号:

  9.保险单编号:

  第二条乙方抵押担保的贷款金额为人民币(大写)元。

  1.上述贷款期限自年月日至年月日止。

  2.抵押担保的期限:

从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至本合同担保的贷款合同项下全部贷款本息及相关费用偿清时止。

  第三条抵押担保的范围:

贷款金额人民币(大写)元及利息、借款人逾期应支付的罚息(利率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以及实现贷款债权和抵押权的拍卖费、律师费、诉讼费、差旅费等。

  第四条本合同的效力独立于被担保的贷款合同,贷款合同无效不影响本合同的效力。

  第五条本合同项下有关的评估、保险、坚定、登记等费用均由乙方承担,但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第六条抵押物的保险

  1.乙方须在甲方指定的时间内,到甲方指定的保险公司并按甲方指定的保险险种为该抵押物办理保险。

投保金额不得少于重新购置该抵押物的全部金额。

  在贷款合同项下的贷款本息及其他款项未清偿之前,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中止上述保险。

如乙方中止上述保险,甲方有权代乙方投保,一切费用由乙方负责支付;由此而引起的一切损失,乙方须无条件全部负责,并有义务赔偿甲方因此所遭受的其他损失。

  2.乙方须在办理完毕上述保险手续10日内,将保险单正本交给甲方。

保险单不得附有任何损害或者影响甲方权益的限制条件,或者任何不负责赔偿的条款;

  3.保险单的第一受益人应为甲方,保险事故的赔偿范围应包括该抵押物遭受火灾、水灾、地震等自然灾害及其他意外事故所导致的破坏及毁损,保险期限至贷款合同项下的所有贷款本息及欠款还清为止。

此外,保险单须订明保险公司在甲方的利益获得补偿之前,不得付给乙方任何保险赔偿金;

  4.保险单正本在本合同有效期内交由甲方保管;

  5.乙方委托甲方为上述保险事项的代表人,接受保险赔偿金,并授权甲方为该赔偿金的支配人,用于修理该抵押物毁损部分或者偿还贷款合同项下借款人所欠甲方的款项,此项授权非经甲方同意不可撤销;

  6.如该抵押物出现毁损,甲方有权随时要求借款人偿还未还部分借款本息,且甲方有权先行抵扣保险赔偿金偿还借款人所欠贷款本息。

如保险赔偿金偿还所有欠款尚有余额,余额及该抵押物归还乙方,本合同即告终止。

在偿清所欠款项之前,本合同设定的抵押权不解除。

除上述外,该抵押物的毁损均不能使本合同失效,亦不影响本合同项下乙方的责任;

  7.如该抵押物在本合同有效期内受到损坏,而保险公司认为修理损坏部分符合经济原则的,则保险单下的赔偿将用于修理损坏部分;

  8.甲方可以不需先行索偿赔偿金,即可直接向乙方索偿,在乙方补偿甲方利益后,保险公司之保险赔偿金则相应转付于乙方;

  9.乙方确认,如抵押物发生保险责任范围以外的毁损,均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

  第七条抵押期间,抵押物如因第三人的行为导致其价值减少,损害赔偿金应作为抵押财产;

  1.由乙方存入甲方指定的帐户,抵押期间乙方不得私自动用;

  2.作为恢复抵押物原有价值的费用。

  第八条抵押物价值减少,乙方应当在30天内向甲方提供与减少的价值相当的担保。

  第九条抵押物登记

  甲、乙双方在本合同签订后30日之内凭本合同、房屋买卖合同/或该抵押物的正式证明以及全套有关该抵押物的证明文件到房地产等管理部门办理抵押登记手续。

  第十条抵押的解除

  1.在借款人付清贷款合同规定的贷款本金连同利息及其他应付款项及乙方履行本合同全部条款时,甲方须在乙方要求及乙方承担有关费用的情况下解除该抵押物在本合同项下的抵押;

  2.乙方履行其确定的义务后,可持有关文件向房地产等管理部分办理该抵押物的注销登记。

  第十一条抵押物的处分

  1.借款人如不支付贷款合同约定的款项或不遵守贷款合同约定的权利并通知乙方,甲方因正当行使该权利所引起的损失由乙方承担,其中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各项:

  

(1)委托房地产等评估机构对该抵押物重新评估,并以上述评估价乘以抵押率所得金额收购该抵押物(本合同甲、乙双方约定的抵押率不高于70%);

  

(2)将该抵押物依法拍卖、变卖,并以所得的价款优先受偿。

  2.下列任何一项或者多项情形发生时,甲方有权处分该抵押物:

  

(1)依本合同规定甲方有权要求借款人提前还款并向借款人发出还款通知后30日内,借款人未能遵守该项通知将相关款项偿还给甲方的;

  

(2)借款人逾期30日仍未缴清应付贷款本息的;

  (3)乙方不遵守本合同的条款,及/或借款人不遵守贷款合同的条例;

  (4)乙方及/或借款人为个人被法院下令监管破产,或乙方及/或借款人为法人而被解散、接管或破产;

  (5)乙方及/或借款人的财产遭受或可能遭受扣押或没收;

  (6)乙方不交付有关土地使用费或有关国家或地方行政部门所征收的费用或税收。

  3.甲方将处分该抵押物所有的款项,依下列顺序处理:

  

(1)支付因处分该抵押物而支出的一切费用(包括但不限于交付接管人的费用及报酬);

  

(2)支付乙方欠缴的税款及乙方根据本合同应付的费用及杂费(包括但不限于保险费及修补该抵押物的费用);

  (3)扣付根据贷款合同借款人所欠甲方的贷款本金、应付利息及其他款项;

  (4)支付其他相关费用。

  扣除上述款项后,如有余款,甲方须将余款交付乙方。

  4.甲方在行使本合同约定的抵押物处分权时,应向乙方或者该抵押物的合法占有人发出书面通知,在该书面通知发出后30日内,乙方或者其他占有人应立即无条件交出该抵押物。

  第十二条抵押物的使用

  1.如该抵押物由乙方使用时,乙方必须合理使用该抵押物,不得把该抵押物用于及不得允许该抵押物用于保险条款所禁止或排除的任何方式或者任何目的;

  2.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对该抵押物作出任何实质性结构改变,但由于违反本条所作的改变而产生对该抵押物的任何增加物,该增加物则自动转为本合同的抵押物;

  第十三条发生下列情形之一,甲方有权处分抵押物实现抵押权、停止发放贷款合同项下贷款或者提前收回贷款合同项下已发放的贷款本息;

  1.乙方被宣告破产或者被解散;

  2.乙方违反本合同约定义务或者发生其他严重违约行为;

  3.贷款合同履行期间借款人改变贷款用途、陷入或即将陷入重大的诉讼(或仲裁)程序、发生其他足以影响偿债能力或者缺乏偿债诚意的行为致使甲方贷款债权落空等情况。

  第十四条乙方因隐瞒抵押物存在共有、争议、被查封、被扣押或已设定抵押等情况而给甲方造成损失的,应向甲方支付贷款合同项下贷款金额%的违约金,违约金不足以弥补甲方损失的,乙方还应就不足部分予以赔偿。

甲方有权就违约金、赔偿金直接从乙方在甲方存款帐户中扣抵。

  第十五条抵押期间,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可转让抵押房产。

乙方转让抵押物所得的价款应优先用于向甲方提前偿还所担保的债权。

  第十六条乙方保证向甲方提供的一切资料均真实可靠,无任何伪造和隐瞒事实之处,本合同项下的抵押物,完全符合法律与本合同关于抵押财产的条件。

  第十七条该抵押物的部分或者全部如有毁损,乙方应赔偿甲方由此丧失的抵押权益,同时乙方应于上述毁损出现后10日内将情况书面告知甲方,并应尽力防止损失的扩大。

  第十八条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将本合同项下的抵押物的全部或部分出租、转让、再抵押等方式处置,因此引起甲方损失的,均由乙方承担。

  第十九条乙方只可将该抵押物自用。

如乙方将抵押物出租给他人时,必须事先通知甲方,并取得甲方书面同意后,方可进行;乙方应与承租人订立书面租赁合同,约定当乙方违反本合同任何条款时,由甲方发函要求承租人交出该抵押物起30日内,承租人须无条件交出。

  第二十条在抵押期间,乙方将妥善保管抵押物,保证其完好无损,并准许甲方在合理时间内依法对抵押物进行检查。

  第二十一条乙方在其共有权人、住址、工作单位、联络方式等发生变更时,应在10日之内书面通知甲方。

  第二十二条乙方应按时付清该抵押物的各项维修费用,并保障该抵押物免受扣押或者涉及其他法律纠纷。

  第二十三条抵押期间,乙方须按时交付土地使用费、有关部门对该抵押物征收的税款及管理费、水费、电费等费用;以及遵守该抵押物所在地的居民公约或者大厦管理公约。

如乙方不履行上述义务,则须赔偿甲方因此所遭受的损失。

  第二十四条当有诉讼、仲裁发生,可能对乙方及其财产有不利影响时,乙方保证在10内书面通知甲方。

  第二十五条双方当事人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发生争议时,应当协商解决;协商不能解决的由鞍山仲裁委员会仲裁。

  第二十六条其他约定事项

  第二十七条本合同一式三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乙双方各执一份,一份提交抵押登记管理部分备案。

  第二十八条本合同由甲、乙双方签字盖章,自办理抵押登记手续之日起生效。

  甲方:

(公章)抵押登记机关:

  法定代表人:

(签章)经办人:

(签章)

  年月日年月日

  乙方:

(签章)

  委托代理人:

(签章)

  年月日

  房产借款贷款合同范本三

  地址:

__邮码:

__电话:

__法定代表人:

__职务:

__抵押人:

地址:

房产抵押借款合同样本

  抵押权人:

  地址:

__邮码:

__电话:

__

  法定代表人:

__职务:

__

  抵押人:

  地址:

__邮码:

__电话:

__

  法定代表人:

__职务:

__

  抵押物业地址:

__邮码:

__电话:

__

  抵押权益之房产买卖合同:

购房字第号

  第一条总则

  抵押权人与抵押人于年月日会同担保人签定本房产抵押贷款合约(下称&;合约&;)。

抵押人(即借款人)同意以其与担保人于年月日签订的房产买卖合同(即抵押权益之房产买卖合同)的全部权益抵押于抵押权人,并同意该房产买卖合同项下的房产物业(即抵押物业),在售房单位发出入住通知书(收楼纸)后,立即办理房产抵押手续,以该物业抵押于抵押权人,赋予抵押权人以第一优先抵押权,并愿意履行本合约全部条款。

抵押权人(即贷款人)同意接受抵押人以上述房产买卖合同的全部权益及房产买卖合同项下房产物业,作为本合约项下贷款的抵押物,并接受担保人承担

  本合约项下贷款的担保责任,抵押权人向抵押人提供一定期抵押贷款,作为抵押人购置抵押物业的部分楼款。

【XXXX年房产抵押借款合同范本】XXXX年房产抵押借款合同范本。

经三方协商,特定立本合约,应予遵照履行。

  第二条释义

  在此贷款合约内,除合约内另行定义外,下列名词的定义如下:

  &;营业日&;:

指抵押权人公开营业的日子。

  &;欠款&;:

抵押人欠抵押权人的一切款项,包括本金,利息及其他有关费用。

  &;房产买卖合同之全部权益&;:

指抵押人(即购房业主)与担保人签订的&;房产买卖合同&;内所应拥有的全部权益。

  &;房产物业建筑期&;:

售房单位发出入住通知书日期之前,视为房产物业建筑期。

  第三条贷款金额

  一、贷款金额:

人民币元;

  所有已归还(包括提前归还)的款项,不得再行提取。

  二、抵押人在此不可撤销地授权抵押权人将上述贷款金额全数以抵押人购楼款名义,存入售房单位帐户。

  第四条贷款期限

  贷款期限为年,由抵押权人贷出款项日起计。

期满时抵押人应将贷款本息全部清还,但在期限内,如抵押人发生违约行为,抵押权人可据实际情况,随时通知抵押人归还或停止支付或减少贷款金额,抵押人当即履行。

  二

  房产抵押借款合同(房产买卖合同权益抵押)抵押权人:

地址:

__邮码:

__电话:

__法定代表人:

__职务:

__抵押人:

  房产抵押借款合同

  (房产买卖合同权益抵押)

  抵押权人:

  地址:

__邮码:

__电话:

__

  法定代表人:

__职务:

__

  抵押人:

  地址:

__邮码:

__电话:

__

  法定代表人:

__职务:

__

  抵押物业地址:

__邮码:

__电话:

__

  抵押权益之房产买卖合同:

购房字第号

  第一条总则

  抵押权人与抵押人于年月日会同担保人签定本房产抵押贷款合约(下称&;合约&;)。

抵押人(即借款人)同意以其与担保人于年月日签订的房产买卖合同(即抵押权益之房产买卖合同)的全部权益抵押于抵押权人,并同意该房产买卖合同项下的房产物业(即抵押物业),在售房单位发出入住通知书(收楼纸)后,立即办理房产抵押手续,以该物业抵押于抵押权人,赋予抵押权人以第一优先抵押权,并愿意履行本合约全部条款。

抵押权人(即贷款人)同意接受抵押人以上述房产买卖合同的全部权益及房产买卖合同项下房产物业,作为本合约项下贷款的抵押物,并接受担保人承担本合约项下贷款的担保责任,抵押权人向抵押人提供一定期抵押贷款,作为抵押人购置抵押物业的部分楼款。

经三方协商,特定立本合约,应予遵照履行。

  第二条释义

  在此贷款合约内,除合约内另行定义外,下列名词的定义如下:

  &;营业日&;:

指抵押权人公开营业的日子。

  &;欠款&;:

抵押人欠抵押权人的一切款项,包括本金,利息及其他有关费用。

  &;房产买卖合同之全部权益&;:

指抵押人(即购房业主)与担保人签订的&;房产买卖合同&;内所应拥有的全部权益。

  &;房产物业建筑期&;:

售房单位发出入住通知书日期之前,视为房产物业建筑期。

  第三条贷款金额

  一、贷款金额:

人民币元;

  所有已归还(包括提前归还)的款项,不得再行提取。

  二、抵押人在此不可撤销地授权抵押权人将上述贷款金额全数以抵押人购楼款名义,存入售房单位帐户。

  第四条贷款期限

  贷款期限为年,由抵押权人贷出款项日起计。

期满时抵押人应将贷款本息全部清还,但在期限内,如抵押人发生违约行为,抵押权人可据实际情况,随时通知抵押人归还或停止支付或减少贷款金额,抵押人当即履行。

  第五条利息

  一、贷款利率按银行贷款最优惠利率加厘(年息)计算。

  二、上述之优惠利率将随市场情况浮动,利率一经公布调整后,立即生效,抵押权人仍保留随时调整贷款利率的权利。

  三、本合约项下之贷款利率,按贷款日利率或根据抵押权人书面通知按市场情况而调整的利率。

  四、合约有效期内,按日贷款余额累计利息,每年以365天计日。

  五、贷款利率如有调整时,由抵押权人以书面通知抵押人调整后的利率。

  第六条还款

  一、本合约项下贷款本金及其相应利息,抵押人应分期,自款项贷出日计,按月清还借款本息,每期应缴付金额(包括因利率调整带来的应缴金额改变),由抵押权人以书面通知抵押人,如还款日不是营业日,则该分期付款额须于还款日起延次一个营业日缴交。

  二、抵押权人有权调整及更改每期应付金额或还款期数。

  三、抵押人必须在银行开立存款帐户,对与本抵押贷款有关的本息和一切费用,要照付该帐户,若因此而引致该帐户发生透支或透支增加,概由抵押人承担偿还责任。

  四、所有应付予抵押权人的款项,应送银行。

  五、抵押人不能从中抵扣、反索任何款项。

如果在中国现时或将来有关法律规范下,不得不抵扣或反索任何款项(包括税款),则抵押人得即向抵押权人补偿额外款项,致使抵押权人所得,相当于在无需反索的情况所应得不折不扣的款项。

  第七条逾期利息及罚息

  一、每月分期付款应缴的金额,应按照规定期数及日期摊还;尚有逾期欠交期款等情况,抵押人必须立即补付期款及逾期利息,逾期利息的利率由抵押权人决定,按月息2%至5%幅度计收。

  二、抵押人如逾期还款,除缴付逾期利息外,抵押权人有权在原利率基础上,向抵押人加收20%至50%的罚息。

  三、抵押人须按照上述指定利率,照付逾期未付款项的利息,直至款项结清为止,无论在裁判确定债务之前或之后,此项利息均按日累积计算。

  第八条提前还款

  一、在征得抵押权人同意的条件下,抵押人可按下列规定,办理提前还款手续:

  1.抵押人可在每月的分期还款日,提前部分或全部偿还实贷款额,每次提前偿还金额不少于万元整的倍数;所提前偿还的款额,将按例序渐次减低原贷款额。

  2.抵押人必须在预定提前还款日一个月前给抵押权人一个书面通知,该通知一经发出,即不可撤销。

  3.抵押人自愿提早缴付本合约规定的部分或全部款项,抵押人应予抵押权人相等于该部分或全部款项一个月利息的补偿金。

  二、抵押人和担保人同意,在发生下列所述任何情况时,抵押权人有权要求抵押人立即提前清还部分或全部实际贷款额,或立即追计担保人:

  1.抵押人及/或担保人违反本合约任何条款。

  2.抵押人及/或担保人本身对外的借款、担保、赔偿、承诺或其他借债责任,因:

  a.违约被勒令提前偿还;

  b.到期而不能如期偿还。

  3.抵押人及/或担保人本身发生病变(包括精神不健全)、死亡、合并、收购、重组、或因法院或政府机关或任何决意通过要解散、清盘、破产、关闭或指定接管人或信托人等去处理所有或大部分其所属之财产。

  4.抵押人及/或担保人被扣押令或禁止令等威胁,要对具不动产、物业或财产等有不利影响,而该等威胁又不能在发生后30天内完满解除。

  5.抵押人及/或担保人不能偿还一般债权人的欠债,在清盘、倒闭时不能清偿债项或将要停止营业。

  6.如抵押人及/或担保人因在中国法律规范下,变得不合法或不可能继续履行本合约所应负责任。

  7.如抵押人及/或担保人因业务上经营前景或其所拥有财产出现不利变化,而严重影响其履行本合约所负责任的能力。

  8.抵押人及/或担保人财产全部或任何重要关键部分被没收征用,被强制性收购(不论是否有价收购),或遭到损毁破环。

  9.抵押人没有事先得到抵押权人书面同意而擅自更改其股权结构。

  10.抵押人舍弃该抵押房产。

  如发觉上述任何事项或可能导致上述事项的事故已经发生,抵押人及/或担保人应立即书面通知抵押权人,除非上述事项在抵押权人得知时已获得完满解决,否则抵押权人可在该等事项发生后任何时间,以任何形式处分抵押物或根据本合同内第十三条担保人及担保人责任条款第一条第二点的担保期限内追付担保人。

抵押权人于运用上述权力及权利时,而令担保人及/或抵押人受到不能控制的损失,抵押权人概不负责。

  第九条手续费及其他费用

  一、抵押人应按贷款金额缴付手续费5&;,在贷款日一次付清,并必须绝对真实地提供本合约涉及的一切资料;若在签约后,发现抵押人所提供的资料与事实不符,抵押权人有权立即收回该笔贷款及利息,并对依约所收手续费,不予退还。

  二、抵押贷款文件费,抵押人在贷款日一次过付币元整。

  三、公证费用及抵押登记费用:

有关本合约所涉及的公证及抵押登记等费用,全部由抵押人负责支付。

  四、抵押人如不依约清付本合约内规定的一切款项,引致抵押权人催收,或因为任何原因,使抵押权人决定通过任何途径或方式追索,一切因此引起的费用(如处理押品的各种手续费、管理费、各种保险费等)概由抵押人负责偿还,并由各项费用确实支付之日起到收到之日止,同样按日累积计算逾期利息。

  第十条贷款先决条件

  一、抵押人填具房产抵押贷款申请表;该申请表须经担保人确认。

  二、抵押人提供购置抵押物的购房合约。

  三、以抵押人名义,向抵押权人指定或认可的保险公司投保不少于重新购置抵押物金额的全险;保险单须过户银行,并交由该行保管。

  四、本合约由抵押人、抵押权人、担保人各方代表签署并加盖公章。

  五、本合约须由公证机关公证。

  第十一条房产抵押

  一、本合约项下的房产抵押是指:

  1.房产物业建筑期内抵押人的权益抵押:

  

(1)是指抵押人(即购房业主)与(即售房单位)签订并经市公证处公证的&;房产买卖合同&;中,由抵押人将依据该购房合约其所应拥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猜你喜欢
相关搜索
资源标签

当前位置:首页 > 工作范文 > 行政公文

copyright@ 2008-2023 冰点文库 网站版权所有

经营许可证编号:鄂ICP备19020893号-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