邯郸明仁医院职工代表大会制度.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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邯郸明仁医院职工代表大会制度

邯郸明仁医院职工代表大会制度

总则

一、职代会的性质和地位

职代会制度是医院管理体制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医院党支部领导下职工依法行使民主权利,实行民主管理、民主监督的基本制度和形式,也是医院领导广泛听取教职工意见,促进决策科学化、民主化的重要渠道。

职工代表大会每届任期3--5年(可与上级工会同步),每年至少召开一至两次大会。

二、职工代表大会的职权

1、听取讨论院长工作报告,对医院办院指导思想、发展规划、重大改革方案、财务工作报告及其他有关医院发展的重大问题提出意见和建议;

2、讨论通过医院提出的职工聘任、奖惩、分配改革的原则、办法及其它与职工权益有关的重要规章制度;

3、审议决定有关职工生活福利事项;根据上级主管部门的部署,参与民主评议领导干部,参与民主推荐医院行政领导人选。

4、职代会在医院党支部的领导下行使职权,要尊重和支持院长及行政行使指挥职权。

三、医院党支部、行政和工会在医院职代会制度建设的责任

1、医院党支部是医院的领导核心,领导职代会工作。

党支部要保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在医院的贯彻落实;教育各级干部增强民主意识,研究职代会工作,协调解决职代会工作中出现的各种问题,为职工参加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创造良好条件。

党支部要支持职代会在《邯郸明仁医院职工代表大会暂行条例》规定的职责范围内开展工作。

2、院长要支持和保证职代会在其职权范围内行使职权;定期向职代会报告工作,认真听取意见和建议;落实职代会在其职权范围内作出的决定、决议,责成有关部门认真处理好职代会征集的提案,自觉接受职代会的监督,为医院民主管理创造一个良好的环境。

3、工会要认真承担起职代会工作机构的任务。

教育职工在医院党政领导下,积极参与医院的改革,紧紧围绕党的教卫生方针、医院的根本任务和中心工作献计献策;做好职代会的筹备和闭会期间的工作,认真组织职工代表在其职权范围内,落实职代会的各项要求,充分发挥职代会的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作用;检查督促职代会决议、提案的落实,及时将大会的情况通报职工。

四、职工代表大会的筹备与召开

(一)职工代表大会的筹备

职工代表大会的筹备要在医院党支部领导下进行,由工会委员会负责大会的具体筹备工作。

筹备工作主要有:

1、换届时,制订会议正式代表、特邀代表、列席代表的名额分配、代表条件、选举办法、代表团的划分等方案并提交院党政会议研究确定。

代表产生后,对代表资格进行审查。

2、征集大会提案,并对提案进行归纳、整理、提交院行政审查、立案。

3、工会委员会在充分听取职工意见的基础上对大会的议题提出初步意见,提交院党政工联席会议研究确定。

4、如需提交大会讨论、审议、通过或者决定的文件、方案应在大会10天前印发给职工代表,在广泛征求代表意见的基础上进行修改完善后再提交大会审议、通过。

5、参与修改民主评议领导干部方案。

6、拟订大会日程和议程,制定会议的经费预算。

7、向医院党政、工会提出书面请示并报告筹备情况。

如换届选举时,报告委员会组成及侯选人、简历。

8、起草大会通知,由党支部委员会下发召开职代会的有关文件。

(二)职工代表大会代表的产生

职代会代表由职工直接选举产生。

代表比例应为在岗职工总人数的20-30%(最多不超过40%),职工代表实行常任制,每届任期3-5年,可连选连任。

1、由工会提出选举职工代表的方案报党政审定。

2、在审定正式代表时应适当注意高、中、初级职称、各党派及群众代表的比例(院级领导比例可相对高一些)。

3、各工会小组根据所分配的名额,通过酝酿提出代表候选人,进行差额选举。

院党、政、工主要负责人一般应是职工代表。

选举时到所联系工作的科室(工会小组)参加选举。

4、各工会小组将选举结果报院工会,由工会委员会和大会筹备组对代表资格进行审查。

(三)职代会会议主要议程

1、院长年度工作、财务报告、新一年度工作要点。

2、工会年度工作报告及新一年度工作要点。

3、民主书面评议院级领导,并将评议结果及时向大会代表进行通报。

4、部署或表决通过其他事宜。

(四)、职代会的决议、决定

1、凡属职代会职权范围内的重大问题,都应提交大会讨论、审议并作出相应的决议或决定。

2、对未获职代会通过而又确需实施的议案,可以在广泛征求意见修改后,进行复议,提交临时代表会讨论通过。

3、对涉及面广,与职工切身利益密切相关的重大问题,在有三分之一以上代表同意召开职代会临时会议的情况下,可以召开会议进行讨论。

五、职代会的组织领导机构

(一)大会期间领导机构是职代会大会主席团。

(二)职代会主席团组成及职责

(三)大会主席团的组成与产生

1、每次会议前,由工会根据《邯郸明仁医院职工代表大会条例》的要求,应有医院党、政、工主要领导和代表团团长组成。

主席团成员必须是职代会正式代表,也可根据具体情况不设主席团。

2、如设主席团,应将主席团组成人员提交职代会预备会议通过。

3、根据需要可以设大会筹备组。

筹备组组长一般由工会主席担任,筹备组成员根据工作需要确定。

六、主席团职责

大会主席团实行执行主席制,坚持民主集中制,实行集体领导。

1、审议大会议题,并提请大会通过。

2、主持会议。

3、听取和综合各代表团对各项议案的审议意见,对议案进行修改。

4、草议大会决议和决定。

5、处理大会期间其它重要事项

七、主席团不实行常任制

八、其它事项按照《邯郸明仁医院工代表大会暂行条例》执行。

九、职代会的提案

职代会提案是职工代表或职工群众就医院工作、人事、分配制度改革、生活福利等方面提出的议案。

1、职代会召开前一个月,由医院提案工作小组发出征集提案的通知,并将提案表提供给全体职工代表。

2、职工代表在广泛听取职工意见的基础上,填写提案表交提案小组。

提案应一事一案,一案仪表。

提案由一人提出后,须有二人附议。

3、立案的原则:

符合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属于医院行政职权范围内能处理的问题;符合医院实际且具有实际价值或作用。

4、经审查立案的提案,要填写提案处理表。

未立案的提案应作为意见转相关部门处理,并告之提案人。

5、提案的处理:

提案工作小组(筹备组)将提案汇总后交送院行政主管领导,主管领导召开有关会议研究,根据提案提出的问题制订实施方案或落实措施,不能落实的应向代表说明原因。

6、工会应对提案处理、落实情况进行检查、督促,并在下一届或下一次代表大会上向代表报告提案的落实情况。

 

邯郸明仁医院工会工作制度

为了更好地发挥工会组织的作用,建立工会正常工作秩序,使我院工会工作实现制度化、程序化、规范化,特制定本制度。

(一)会议、学习制度

1、会员代表大会

(1)会员代表大会可与职工代表大会合并召开,每年一次,如工作需要可临时召开,代表大会筹备工作以工会为主体,会员代表参加。

(2)会议内容:

①听取审议一年来工会工作、行政报告及工作计划,经费收支报告。

②讨论决定有关职工合法权益的重大问题。

③讨论审议奖金分配方案等与职工切身利益有关的规章制度。

④书面民主评议院级领导。

2、院工会委员会

(1)院工会委员会是医院会员(或代表)大会的常设机构,由工会主席主持每学期召开一次委员(或扩大)会。

(2)会议内容:

①传达贯彻上级工会组织和校党、政有关文件、指示和会议精神,贯彻会员代表大会的决议。

②讨论工作计划、总结及上级工会或党委的指示,汇报工作情况、检查工作进度。

③讨论工会重要规章制度的建立、修改和废止。

④讨论决定工会组织建设及上报工会干部的任免及变动。

⑤讨论决定工会重大节日活动及重大问题的意见;向行政、职工代表会提出的建议。

⑥讨论分析工会干部、积极分子、职工群众的思想动态和意见要求,困难补助等。

⑦召开民主生活会。

3、党政工联席会议

(1)由书记、院行政领导、工会主席参加的会议称为党政工联席会议。

每月召开一次。

(2)党政工联席会议主要内容:

A、回顾总结上月工作,讨论安排下月工作;B研究一些重点、难点问题和人员调整以及人事、财务等有关工作;C、讨论制定和修改有关规章制度,确定奖罚人员和额度;D讨论年度总结和计划。

(3)党政工联席会议以行政工作为重点,由院长主持会议,遇有不同意见时,应从工作大局出发,党、工应积极配合。

4、工会学习制度

(1)参加医院组织的政治理论学习。

(2)积极协助行政抓好会员业务和法律法规学习。

(3)学习的内容主要以党的方针政策、时事政治、上级工会与学院党政文件、指示、通报、简报和业务专题讲座等。

(二)工作计划制度

为加强工会工作的计划性,减少盲目性,体现会员办工会,又能有效地指导工会工作。

1、每年一月份根据党政的中心工作和上级工会的部署,围绕学校工作安排,针对工会工作的特点,提出年度工会工作要点。

2、工作计划产生的程序是:

①广泛了解职工意愿,结合我院实际拟出初稿。

②下发各工会委员,小组长及职工征求意见,提交院工会讨论。

③征求行党政意见,提交工会委员会讨论审定、上报下发。

3、根据工作计划与各时期的重点工作,布置工作任务。

提出具体意见,并检查和指导落实情况。

工会办公室于月初提出本月工作要点,责任到人头,月底检查完成情况。

4、工会要根据工作计划,拟出全部工作安排意见或工作进度表,下发工会委员、行政,上报校工会。

(三)工作报告制度

1、工会主席每季度向院党政汇报一次工作,每年底召开委员会扩大会,总结汇报工作,报告内容为本年工作完成情况、工作效果及存在的问题、改进措施。

2、每学期向院工会汇报一次半年工作情况、工作效果及下半年工作要点。

3、年初要在职代会上定期向会员代表大会报告工作,报告上年度工会工作总结,提出下年度工作要点。

4、工会全年工作计划、工作总结,重要规章制度和组织人事,重大活动安排等要事先上报院党政或院工会。

(四)专兼职工会干部培训和理论研讨制度

为适应各新时期工会工作的要求,不断提高工会专兼职干部的专业素质和理论水平,实现上级组织的要求:

1、院工会委员会专兼职干部必须在上岗前进行培训。

2、根据我院的实际情况,实行两级培训制度。

①院工会委员积极参加上级工会培训班。

②院工会主席负责培训工会组长,同时工会委员也参加学习培训。

③培训必须有计划、有教材或讲稿,培训必须认真备课、讲课、讲课提纲应存档。

④根据工会各个时期工作方针,工会职能,工会地位、作用,结合院工会的实际情况,每年召开一次专兼职工会干部理论政策学习研讨和工作经验交流会,以不断提高工会干部的理论政策水平和业务素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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