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生产措施.docx
《安全生产措施.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安全生产措施.docx(8页珍藏版)》请在冰点文库上搜索。
安全生产措施
安全生产措施
为实施高速公路标准化工地建设与管理,提升高速公路建设工地形象,促进安全生产和文明施工,确保工程安全、优质、高效、运行,实现建设项目标准化管理的目标,结合招标文件、商务谈判要求对承包人制定以下安全生产措施。
请各施工单位认真执行。
一、安全管理和文明施工措施
安全管理按国家法律法规要求执行,施工单位是安全生产的责任主体,是第一责任人。
施工单位要建立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要设置安全管理人员,具体要求如下:
1、人员:
(一)在整个工程实施过程中,承包人成立项目经理部,除派出原投标文件中承诺的关键人员外,还需要配备项目副经理(主管生产)2人:
负责路基施工1人,负责桥涵施工1人,项目副经理必须具有8年以上道桥专业经验,6年以上类似工作经验。
专职安全管理人员2人,持交通厅或建设厅安全考核证;民工人员50人内,设置1人负责安全管理工作,50—200人,设置2人负责安全管理工作。
负责安全管理工作的民工需经分指挥部安全培训考核合格后上岗。
(二)施工管理人员统一着装,佩戴胸卡。
施工人员统一着装,民工人员统一着迷彩服,参加各种特殊作业人员需穿戴相应的安全标志服装。
(三)进入施工作业区人员,需经安全管理人员同意,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后方可进入现场。
2、施工机械:
(一)主要设备(指挖掘机、压路机、钻孔机、打桩机、平地机、装载机、砼搅拌机)进入现场前需机械工程师、安全管理人员检验,要有检验状态标识。
不合格设备禁止进常使用。
(二)运输车辆要确保技术检验合格,要有公安交警部门的检验合格证,否则禁止入场。
(三)安全生产费用:
建立专项资金帐户,专款专用,安全管理人员专人负责,由指挥部监督使用,计量时必须出具其实际发生费用的证明材料。
3、临时设施建设
(一)项目部驻地建设要求砼硬化,拌和站预制厂要求使用水泥稳定类硬化。
(二)临时道路、便桥、改道(绕行)、封闭路段、平交道口,铁路道口、桥、涵、取弃土场等必须设置相应的安全设施和警示标志、警告灯等,并视需要设专人看守、专人负责。
(三)桥、涵,及深挖掘现场需进行蓝色彩钢板围挡,围挡应牢固。
(四)项目部驻地、拌合场要求进行四周封闭,围墙采用砖墙、铁艺或栅栏等。
(五)项目部驻地、拌合场设置固定电话,项目经理、主管生产副经理必须配有车载电台,车载电台由指挥部统一安装。
(六)易燃、易爆危险品的储存、使用需按公安消防部门要求执行。
林区防火按林业部门办理。
(七)项目部驻地、生活区、作业区配备消防设施,数量符合消防要求。
4、施工标段各种标志、现场标识牌由指挥部统一标准、统一要求数量、统一制作,施工单位负责管理使用,费用由乙方负责。
现场安全设施标志数量,由施工单位按相关要求设置,自行负责管理,费用由乙方负责。
(1)标段的各种标志、现场标识如下:
(1.1)标段施工责任标志牌
(1.2)项目经理部驻地指示牌
(1.3)工程施工标段标志牌
(1.4)项目经理部驻地标志牌
(1.5)工段施工责任标志牌
(1.6)廉政告示牌
(1.7)里程牌,百米牌
(1.8)桥涵标志牌
(1.9)材料标志牌
(1.10)指示牌
(1.11)林区防火牌
(1.12)单字标语牌
(1.13)多字标语牌
(1.14)宣传条幅
(1.15)项目标识旗帜
a、刀旗
b、标识旗帜
c、标线旗
(2)安全设施和标志如下
(2.1)道路施工安全设施标志见GB5768—2009
(2.2)安全标志见GB2894-96
(2.3)其他标志
二、资金管理和农民工工资方面
1、施工单位在本项目的资金开户行由指挥部指定,必须开设网上银行。
网银支付的最高限额核定为现金5万元,转账20万元,必须经指挥部同意方可支付。
指挥部支付的预付工程款、工程进度款为本项目的专用款,要求专户存储、专款专用,不得转移或挪用于其他工程。
2、施工单位应在每月25日前将下月的资金使用计划和本月的资金使用情况上报指挥部,经指挥部审批后在不超过本月计量的情况下方可支付。
3、指挥部通过网络平台监控和按月实地检查施工单位建设资金使用情况,确保建设资金用于本项目建设。
并将监控范围、方式、内容和各自的权责纳入合同。
4、指挥部按合同约定比例提取质量保证金及其它代扣代缴款项。
5、指挥部每月从计量支付款中提取一定比例的农民工工资保障金。
施工单位收到工程建设资金后,必须优先发放农民工工资,农民工工资必须以银行代发的形式支付给农民工本人。
若发现施工单位拖欠农民工工资,指挥部有权从农民工工资保障金中将拖欠的农民工工资直接支付给农民工。
6、其它具体财务管理制度参照指挥部下发的财务管理制度执行。
三、计量支付管理方面
1、竣工文件:
在监理工程师验收合格后一次支付。
2、施工环保费:
在监理工程师验收合格后每三分之一工期支付总额的30%,交工证书签发后支付总额的10%。
3、临时工程:
工程完工后,由监理工程师验收合格后分期支付所报费用的80%,在第一次至第四次进度付款证书中,以4次等额予以支付,所报总价余下的20%待交工证书颁发后支付。
4、承包驻地建设:
所报总价的90%在第一次至第三次进度付款证书中,分3次等额支付,余下的10%在承包人驻地建设已经移走和清除,并经监理工程师验收合格后予以支付。
5、开工预付款:
预付款比例为合同价的10%,其中70%在与承包人签定合同协议书并提供了开工预付款担保(担保金额应与开工预付款等额)后支付,余下的30%应在主要设备进场后支付。
6、开工预付款的扣回:
在中期支付证书的累计金额达到合同价的30%之后,开始按工程进度以固定比例(即每完成合同价的1%,扣回开工预付款的2%,分期从各月的中期支付证书中扣回,全部金额在中期支付证书的累计金额达到合同价格的80%前扣完。
)
7、中期支付证书最低额限:
合同价的2%。
8、工程价款最终结算按审计机关对工程价款所作的审计结果作为建设单位与施工单位或相关单位确定最终结算额的依据,建设项目必须经过审计机关审计后方可办理工程结算或竣工验收。
9、按照招标文件的约定,本合同段的计日工单价将按照最终批准的本项目施工图预算单价执行。
10、业主可以依据黑龙江省交通厅文件对不平衡报价进行调整。
11、施工图编制、审核完成后,对原中标工程量清单的工程量将以施工图为依据进行调整,新增项目的单价以省造价站核定的单价为准,调整后的清单作为本合同段合同支付的依据。
12、工程完工后,乙方应积极主动地处理好工程遗留问题,并承担相应费用,特别是与地方有关遗留问题的处理,必须在甲方规定的期限内妥善处理完毕,否则甲方有权单独或委托相关单位进行处理,发生的费用从乙方的工程款中扣回。
13、保留金:
应从第一次中期支付款证书时起扣回,每期扣留额是当期付款证书中已完工程款的10%,直至扣留总额达到合同规定的合同价的5%那期付款证书为止。
14、根据现行税法和有关部门现行规定,就本合同项目向乙方征收的税金由业主代扣代缴。
15、工程建设奖励基金金额为工程量清单第100章至第700章的合计金额的0.5%,按每月结算额0.5%扣留,由业主统一管理,按奖罚办法具体实施。
16、工程建筑一切险和第三者责任险,应以发包人和承包人共同的名义投保,由建设指挥部统一办理,凭保险单和保险费收据计量支付。
17、经指挥部培训的计量支付、内业和试验人员,不准随意离开工地或更换,人员请假或变更需上报建设指挥部批准,擅自脱岗或变更人员一人罚款2万元。
18、计量支付要严格按照建鸡高速公路虎林至鸡西段建设指挥部制定的《计量支付实施方案》和《计量支付管理办法》要求准时上报,并保证所报内容真实可靠,如有违反规定,按照该实施方案处罚办法处罚。
四、工程进度管理方面
如果乙方无正当理由连续两个月未完成月计划(修订计划),或在进度修订后的一个月内,各旬计划均未能按时完成,并且有证据表明,进度的拖延将影响总工期,视为乙方违约。
监理工程师有权建议解除与乙方的合同或调整合同工程量,甲方在向乙方发出书面警告14天后,甲方可终止对乙方的雇用,也可将本合同工程的一部分工作分给其它承包人或指定分包人完成。
在不解除本合同规定的乙方责任和义务的同时,乙方应承担因此所增加的一切费用(包括因为工期延长引起的甲方及监理单位的费用增加)。
各路基标段要安排好桥头两侧路基施工进度,为桥梁工程的梁板及时安装提供一切便利条件。
工程进度计划、统计报表按照建鸡高速公路虎林至鸡西段建设指挥部制定的《工程进度计划统计实施方案》要求按时上报真实数据,如有违反规定,按照该方案处罚
五、材料采购管理方面
用于本工程的水泥、钢材、伸缩缝、支座、锚具、钢铰线等材料,经施工单位委托,由指挥部统一组织招标采购,并由施工单位和供货方签定供货合同。
材料采购管理要求参照建鸡高速公路虎林至鸡西段建设项目《大宗材料管理办法》。
六、协调、征地拆迁管理方面
1、施工期排水不畅,造成淹地:
由于施工单位原因造成水淹地,影响农民生产生活的,全部由施工单位自行负责。
(1)临时排水设施必须完善,土质边沟和界沟要按要求开挖并随时清理。
(2)短时间内的阻水必须有排水措施,及时将水排除,路基范围内不许存水。
2、关于取土场开挖的管理:
(1)必须严格按取土规划图进行取土施工,私自乱取土造成的后果由施工单位自行负责。
(2)取土场复垦由施工单位负责
(3)超界限占地,后果由施工单位自行负责。
七、环境保护管理方面
1、坚决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由各项目经理部成立专门的环境保护领导小组,对施工人员进行环境保护知识的培训,做到人人知道环境保护的重要性,做到不多挖一锹土,不多砍一棵树。
2、开挖或填筑的土质路基边坡应及时采取防护措施,防止雨水对坡面的冲刷而影响排水系统,减少对附近水域的污染。
3、施工过程中利用的城镇及乡间道路或施工临时便道,要经常洒水降尘,减少灰尘造成环境的污染。
4、加强施工机械的维修与保养,要尽量减少漏油、噪声、废气等的污染。
5、在村屯段施工时施工单位合理安排作业时间,以免大型机具噪音影响居民休息或震动机具造成附近民房损坏,施工车辆在居民区附近禁止鸣喇叭,防止噪声对环境的影响。
6、生活用水、生活垃圾要合理处置,以免造成环境污染。
7、拌和站、驻地经理部的设置选址方案必须经过监理办、分指挥部的审批。
8、桥涵施工、便道、土质边沟、界沟等排水设施要保证不能阻水,特别是急雨之后,必须排水通畅。
9、工程占地要按施工图合理占用,由于超占造成后果由施工单位自负。
10、由于灰尘、噪声、排水不畅造成环境污染,影响村民生活、作物生长、水淹地和震动机具造成附近民房损坏,而出现上访告状或包赔等事件,由施工方负责处理。
情节严重的业主将对其进行处罚并全线通报。
11、取土场定在沿线不可视地方。
弃土不能乱弃,影响周围环境。
要弃在指定弃土场内。
取、弃土场使用完毕后按设计要求恢复植被。
八、党建廉政建设管理方面
1、项目经理部和驻地办必须成立党支部,(必须有任命文件)。
并接受地方党委组织的领导和指导。
2、党支部书记可交叉担任行政职务,做到行政和党建两条线相结合。
3、建立健全党支部“三会一课”制度,并认真贯彻执行。
4、认真做好党员组织关系迁移工作,加强党员的教育和管理,把项目上的农民工党员纳入支部管理。
认真做好党费收缴工作。
5、抓好党员发展工作,特别是要注重在相对稳定的农民工队伍中培养品德好、觉悟高、业务强的人员作为发展对象。
6、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各支部都要建立党风廉政建设领导小组。
建立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把党风廉政责任落实到每个环节、每个岗位、每个人员。
7、全面实施“一状五制”,以预防职务犯罪和治理商业贿赂为依托,完善监督机制,保证权力在“阳光”下运行。
在标段标志牌上公开监督举报电话。
8、关于信访和维护稳定工作
(1)建立信访和维护稳定工作领导小组,加强领导。
(2)明确信访和维护稳定工作责任和具体工作人员。
(3)加强矛盾纠纷的排查调处工作,坚决纠正和查处破坏施工环境和损害群众利益的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