阜新市清河门区环境卫生管理处度部门决算.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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阜新市清河门区环境卫生管理处度部门决算

 

阜新市清河门区环境卫生管理处2017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阜新市清河门区环境卫生管理处概况

一、主要职责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阜新市清河门区环境卫生管理处2017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Z01)

二、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Z01-1)

三、收入决算表(Z03)

四、支出决算表(Z04)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Z07)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Z08-1)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Z09)

八、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支出决算表(Z11)

九、部门决算相关信息统计表(CS05)

第三部分阜新市清河门区环境卫生管理处2017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阜新市清河门区环境卫生管理处概况

一、主要职责

1、负责城市主次干道清扫保洁工作,维护城市市容环境;

2、负责城市生活垃圾和粪便的清运和转运;

3、建设和维护城市环境卫生设施;

4、监督和检查城市环境卫生;

5、负责和规范城市环境卫生管理秩序;

6、负责市区乱画的管理和清除;

7、对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方面的违法违章行为进行监察。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阜新市清河门区环境卫生管理处2017年部门决算编制范围的二级预算单位包括:

1、清河环卫所

2、三期环卫所

3、园区环卫所

4、艾友环卫所

5、河西环卫所

第二部分阜新市清河门区环境卫生管理处2017年度部门决算公开报表

 

  附件:

阜新市清河门区2017年度部门决算公开报表(设置为超链接)

第三部分阜新市清河门区环境卫生管理处2017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一)收入总计714.87万元,包括:

1.财政拨款收入714.87万元,其中:

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710.12万元,政府性基金收入4.75万元。

2.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

3.事业收入0万元。

4.经营收入0万元。

5.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

6.其他收入0万元。

7.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0万元。

8.上年结转和结余0万元。

(二)支出总计708.95万元,包括:

1.基本支出581.09万元,主要是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其中:

工资福利支出188.04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161.17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231.88万元。

2.项目支出127.86万元,主要包括生产用车等业务支出。

3.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

4.经营支出0万元。

5.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

(三)年末结转和结余5.92万元

主要是车辆修理费、油款欠款等原因形成的结余。

(四)收入支出增减变化情况

1.收入增加情况。

2017年,环卫处部门决算收入714.87万元,比上年增加325.64万元,增长46%,收入同比增加的主要原因是支出上涨。

2.支出增减情况。

2017年,财政局部门决算总支出708.95万元,同比增加支出291.61万元,增长41%。

二、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一)总体情况

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反映阜新市清河门区环卫处2017年整体财政拨款支出情况,既包括使用当年财政拨款发生的支出,也包括使用以前年度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资金发生的支出。

2017年度财政拨款支出708.95万元,其中:

基本支出581.09万元,项目支出127.86万元。

(二)具体情况

2017年度财政拨款支出708.95万元,按支出功能分类科目分,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0万元,科学技术支出0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31.04万元,医疗卫生支出0万元,农林水事务支出0万元,交通运输支出0万元,资源勘探电力信息等事务支出0万元,商业服务业等事务支出0万元,国土资源气象等事务支出0万元,住房保障支出13.7万元,城乡社区支出565.37万元,其他支出0万元。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0万元,包括:

(1)行政运行0万元。

(2)一般行政管理事务0万元。

(3)预算改革业务0万元。

(4)财政国库业务0万元。

(5)信息化建设0万元。

(6)事业运行0万元。

(7)其他财政事务支出0万元。

(8)其他一般公共服务支出0万元。

2.科学技术支出0万元,包括:

其他科学技术支出0万元。

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31.04万元,包括:

(1)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0万元。

(2)事业单位离退休131.04万元,主要是离退休费等支出。

4.医疗卫生支出0万元,包括:

(1)行政单位医疗0万元。

(2)事业单位医疗0万元。

(3)其他医疗卫生支出0万元。

5.农林水事务支出0万元,包括:

其他农业支出0万元。

6.交通运输支出0万元,包括:

石油价格改革补贴其他支出0万元。

7.资源勘探电力信息等事务支出0万元,包括:

其他工业和信息产业监管支出0万元。

8.商业服务业等事务支出0万元,包括:

(1)其他商业流通事务支出0万元。

(2)其他涉外发展服务支出0万元。

9.国土资源气象等事务支出0万元,包括:

其他其他国土资源事务支出0万元。

10.住房保障支出13.7万元,包括:

住房公积金13.7万元,主要是公积金等支出。

11.其他支出0万元,包括:

其他支出0万元。

12.城乡社区支出565.37万元,主要是工资福利支出、商品服务支等支出。

(三)财政拨款支出增减变化情况

2017年,环卫处部门决算财政拨款支出708.95万元,同比增加支出291.61万元,增长41%。

其中:

基本支出增加217.16万元,增长37%;项目支出增加74.45万元,增长58%。

基本增加支出的主要原因:

基本支出增加。

项目支出增加的主要原因:

购买生产用车等原因。

三、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

2017年度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1万元,其中:

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公务接待费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1万元。

2017年度“三公”经费支出比2016年减少(增加)0万元,下降(增长)0%。

1.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2017年参加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公务接待费0万元,2017年国内公务接待累计0批次,0人,0万元。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1万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万元。

2017年购置公务用车0辆,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23辆。

四、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7年环卫处机关运行经费支出0万元,比2016年增加(减少)0万元,增长(降低)0%。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7年环卫处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万元,其中:

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7年12月31日,环卫处共有车辆23辆,其中:

副省级以上领导干部用车0辆,一般公务用车0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用车23辆;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0台(套)。

(四)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财政预算管理要求,我处组织对部分2017年度项目支出开展绩效自评,共涉及0个项目支出,涉及资金0万元,自评覆盖率(开展绩效自评的项目数/年初批复绩效目标的项目数)达到0%,自评平均分(开展绩效自评的项目分数总和/开展绩效自评的项目数)为0分。

影响自评平均分的主要因素无。

阜新市清河门区环境卫生管理处未参加预算绩效工作考评,故无公开数据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

指省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上级补助收入:

指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性补助收入。

3.事业收入:

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4.经营收入:

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5.附属单位上缴收入:

指单位附属的独立核算单位按照规定上缴的收入。

6.其他收入:

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上级补助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7.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

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资金”、“上级补助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8.上年结转和结余:

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9.基本支出:

指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10.项目支出:

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1.上缴上级支出:

指事业单位按照财政部门和主管部门的规定上缴上级单位的支出。

12.经营支出:

指事业单位在专业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13.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

指事业单位用财政补助收入之外的收入对附属单位补助发生的支出。

14.“三公”经费:

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

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5.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行政运行(项):

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16.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

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17.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预算改革业务(项):

反映财政部门用于预算改革方面的支出。

18.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财政国库业务(项):

反映财政部门用于财政国库集中收付业务方面的支出。

19.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信息化建设支(项):

反映财政部门用于“金财工程”等信息化建设方面的支出。

20.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事业运行(项):

反映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不包括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后勤服务中心、医务室等附属事业单位。

21.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其他财政事务支出(项):

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财政事务方面的支出。

22.一般公共服务(类)其他一般公共服务支出(款)其他一般公共服务支出(项):

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的其他一般公共服务支出。

23.科学技术(类)其他科学技术支出(款)其他科学技术支出(项):

反映其他用于科技方面的支出。

24.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项):

反映实行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25.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事业单位离退休(项):

反映实行归口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26.医疗卫生(类)医疗保障(款)行政单位医疗(项):

反映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行政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行政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红军老战士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

27.医疗卫生(类)其他医疗卫生支出(款)其他医疗卫生支出(项):

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医疗卫生方面的支出。

28.农林水事务(类)农业(款)其他农业支出(项):

反映其他用于农业方面的支出。

29.交通运输(类)石油价格改革对交通运输的补贴(款)石油价格改革补贴其他支出(项):

反映石油价格改革财政补贴对其他方面的支出。

30.资源勘探电力信息等事务(类)工业和信息产业监管支出(款)其他工业和信息产业监管支出(项):

反映其他用于工业和信息产业监管方面的支出。

31.商业服务业等事务(类)商业流通事务(款)其他商业流通事务支出(项):

反映其他用于商业流通事务方面的支出。

32.商业服务业等事务(类)商业流通事务(款)其他涉外发展服务支出(项):

反映其他用于涉外发展服务方面的支出。

33.国土资源气象等事务(类)国土资源事务(款)其他国土资源事务支出(项):

反映其他用于国土资源事务方面的支出。

34.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款)住房公积金(项):

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35.其他支出(类)其他支出(款)其他支出(项):

反映其他不能划分到具体功能科目中的支出项目。

36.机关运行经费:

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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